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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图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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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图片(9篇)
2023-01-13 15:08:56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一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农田基本建设暨城周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工作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市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农田基本建设暨城周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工作。邹书记、任县长、赵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这里,我先将全市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动员会议精神作一传达, 并就我县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市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动员会议精神

10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动员会议,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侍俊作了强调讲话,副市长张兴德对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会上,市委、市政府还与各县区签订了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目标责任书。

高烽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是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aa建设,奋力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高书记要求要从四个方面推进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第一要提高认识,下够决心。高书记指出,建设生态aa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顺应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意愿的必然选择,是立足aa比较优势、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建设生态aa顺应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意愿。建设生态aa符合aa实际,是推进aa跨越发展的重要选择。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对于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调节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要突出特色,搞好规划。高书记强调,抓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必须抓住规划龙头,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彰显特色、因地制宜、协调配套的原则,高水平、大手笔搞好规划。以人为本,就是规划设计要处处体现人本精神,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检验标准。立足当前,就是结合实际、尽快启动,尽快见效。着眼长远,就是要坚持科学的态度、前瞻的眼光和现代的意识,坚持高起点、高水平,使规划经得起发展的、历史的检验,真正为当前和长远发展起到勾画蓝图的作用。彰显特色,就是要突出aa独特的城市魅力。协调配套,就是要坚持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总体规划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水系绿化规划》、《交通绿化规划》同步设计,保持生态aa建设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第三要创新机制,形成合力。高书记要求,要创新投入产出机制。不能再继续简单地采取政府包揽、单纯依赖财政投入的方式,必须改革,必须创新,拓宽资金来源。既要将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府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多方争取、筹措和安排资金,打捆使用天保、退耕还林、水保、防洪等项目建设资金,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创新造林和管护机制。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一定要保证质量,坚决克服“重建轻管”,务求“种树见大树,造林成大林、绿化见大绿”,形成“建绿与管绿”并重的工作机制。要创新工作合力机制。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发挥最大的整体效能。

第四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高书记最后指出,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建设生态aa是全党的任务、全社会的任务,人人有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我县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

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以此为机遇,强力抓好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两大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建设。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为啥要搞“两大工程”

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生态环境越好,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凝聚力就越强。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县,既不沿边,也不靠海,远离大、中城市,区位劣势明显,但天蓝、山青、水碧、气净,生态环境优势突出。我们必须坚持生态立县思路,要努力把我们拥有的良好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这是像我县这样的落后山区谋后发之势、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近年来,我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外吸引力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生态建设不放松,维护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县国民经济整体水平还不够高,生态环境还较为脆弱,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发展循环经济,我们必须还要进一步坚持生态立县思路不动摇,加大人与经济、社会、环境的统筹协调发展力度,重点抓好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可以说,抓好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既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也是发展的需要,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一抓到底。

(二)界定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明确地点问题

“两大工程”的实施范围为:一是城(镇)周绿化范围,包括县城区绿化(即县城街道、四大进出口、公共空闲土地、单位院内、适宜房顶、阳台等的绿化)、县城城周绿化(即“五山”,武当山〈含白塔山、红军渡〉、白鹤山、龚家山、少屏山〈含老舐山、营房山、赵家山、蚕丝观、烟从寺、临江寺〉、杜里坝〈含赵公坝〉等)和乡镇场区及周围可视范围的绿化。二是国、县、乡道公路绿化;三是江河沿岸、溪沟两旁,塘、库、堰区周围,渠道沿线的绿化美化;四是所有公路、河流、干渠两侧可视范围第一迎坡面的荒山荒坡、坡耕地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农户庭院的绿化、美化、香化。

“两大工程”的重点区域为:“五山、四线、三库、两江”和十三个乡镇。“五山”即县城城周五山和县城四大进出口通道(离县城2公里范围);“四线”即苍剑线、国道212线、苍巴线、青喻线;“三库”即水库库区(白桥水库、闫家沟水库、文家角水库)和航电、亭子口两大工程库区;“两江”即嘉陵江、宋江(东河);十三个乡镇即:陵江镇、东青镇、五龙镇、龙王镇、元坝镇、歧坪镇、东溪镇、文昌镇、龙山镇、永宁镇、白桥镇、运山镇、岳东镇等13个城(镇)。

(三)科学界定栽植树种,明确栽什么的问题

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以速生树种为主体,以快速绿化为第一目标,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花则花,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优化配置,兼顾生态、社会、景观、经济综合效益。

城(镇)场区绿化:主要以小叶榕、黄桷树、三叶树、天竺桂、桂花、银杏、香樟、杨树为基调树。县城红军路主栽黄桷树,解放路主栽小叶榕,滨江路主栽三叶树,江南大道主栽银杏树。为确保城周绿化尽快见效,县城城周绿化重点栽植米径5厘米以上的大树,特别要力争栽一批米径20厘米以上的大树,从而尽快形成独具特色的绿化景观。各乡镇场镇绿化根据本地实际在以上基调树中选择。

县城城周绿化:按规划的五个区域分别实施,武当山主栽银杏,同时补植一些其他金黄色叶树种形成以金黄色为主的色调;白鹤山主栽香樟、桂花以形成深绿色为主的色调;龚家山栽桃树、枇杷、桂花、黄桷树、乌桕、腊梅等树种,并分别成园,形成春有花、夏有绿、秋有果、冬有色香的“百花园”;少屏山栽植乌桕、元宝枫、美国红枫、红叶石楠等红叶树种形成以红色为主的色调。县城四大进出口公路绿化树种与各条主干线公路栽植树种一致。

公路绿化造林:主要选择杨树、水杉、香樟、桂花、黄花槐、紫荆、喜树等树种。国道212线xx县城至永宁段主栽杨树,穿洞子至县城段主栽香樟,辅以小叶女贞、黄花槐等灌木树种和爬山虎、金银花等藤蔓植物;苍剑线主栽水杉,辅以黄花槐,紫薇和美人蕉;苍巴线主栽香樟;青喻线主栽喜树。

水系绿化造林:主要选择垂柳、枫杨(又名水麻柳)、桤木、麻栎、芦苇等。洪水线以上栽植(点播)麻栎和枫杨(水麻柳),洪水线至枯水线之间栽植芦苇及其它耐水植物,水库周围栽植垂柳,道路两旁及管理房周围绿化栽植塔柏、雪松、紫薇、小叶女贞、万年青等,水库主要干渠应绿化部分主栽桤木、枫香、杨树等。但在航电、亭子口工程库区,两岸洪水线至枯水线之间主栽芦苇及其它耐水植物,两岸蓄水线以上山林中主栽(点播)板栗和青冈。

城周及公路通道两侧的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疏林地绿化,主栽和补植乌桕、宝枫、美国红枫、红叶石楠、水杉、银杏等彩叶树种,通道两侧的农户庭院规范栽植桂花、月季、杜鹃、小叶女贞等香化美化树种。

(四)界定建设目标及任务,明确建设模样问题

“两大工程”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和将县城打造成山水园林城市的战略目标,努力实现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农户庭院花果化,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目标。

全县“两大工程”建设的总任务是52500亩。

一是城(镇)周及可视范围内绿化任务为13500亩,到20xx年县城城周森林覆盖率达70%,县城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达7平方米以上;机关单位绿化率达100%。将武当山森林公园区建成既有名、特、优树种,又有红军文化内涵,集休闲娱乐、观山望景为一体的“森林公园”;将白鹤山建成以生态家园示范园为特色的“近郊游览区”;将龚家山建成休闲游乐设施设备齐全,休闲、赏花的“市民休闲区”;将少屏山(含老鸹山、营房山、赵家山、蚕丝观、烟从寺、临江寺)建成以佛教文化背景为特色的“佛教风景区”;将杜里坝建成以水上游乐为特色的“水面娱乐区”。各乡镇场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绿地率达到25%,人均公共绿地3平方米以上,街道绿化树米径达5厘米以上,乡场镇周围到可视范围内无荒山,乡场镇进出口道路1公里范围内规范绿化。实现城(镇)区及可视范围绿化的全面达标。

二是绿色通道建设的绿化任务为38900亩,其中:公路绿化609公里,面积2489.1亩,县道绿化率达98%,乡道绿化率达95%。其中:国道55公里,面积173亩,县、乡道609公里,面积2490亩。水系绿化面积3630亩,河道、水库周围及主要干渠绿化率达到95%。其中:河道57.8公里,绿化面积 867亩,封禁面积1096亩,白桥、文家角、闫家沟 (含大洋沟)三座中型水库周围绿化面积 648亩,其主干渠渠道长68公里,绿化面积1020亩。通道可视范围绿化32800亩,20xx年秋季至20xx年底必须完成国、县、乡道公路,境内河流及中型水库沿岸和主干渠的绿化任务,达到绿色通道建设各行业标准,实现绿色通道建设全面绿化达标。

(五)提高质量,明确要达到的标准

1、要科学规划。全县要按照“科学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各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城周和绿色通道建设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作业设计和城镇绿化规划确定的树种、规格、密度、范围、规模、年限以及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量全面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总体讲规划中必须坚持8大原则:一是要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二是坚持以栽植速生树种为主,力求快速成林的原则;三是“补绿、添红、增黄”,体现多类型、多层次、多色彩的原则;四是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花则花,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优化配置,兼顾生态、社会、景观、经济效益的原则;六是坚持结合县城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景区旅游线路和地方特色文化建设,绿化、美化、香化相融的原则;七是坚持结合城乡绿化一体化的目标,建设点、线、片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原则。八是坚持“两大工程”建设与农民增收相结合,既要考虑绿化、美化的效果,又要兼顾当地农民的经济利益。

2、要坚持“光明作业”。特别是对大批量的苗木采购和施工队伍的选择,必须坚持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工程实施的透明度,切实提高苗木质量和绿化质量。

3、要提高栽植质量。要高规格、高质量整地打窝,优选良种大苗、壮苗规范栽植,提高绿化档次,大力推广使用保水剂、栽后覆膜等实用技术。

(六)落实责任,明确谁栽谁管的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各自的责任范围,管辖范围,各负其责。

一是将城周绿化地块划片到单位,由各口牵头,组织责任单位栽植;中型水库库区及干渠绿化由水利局牵头组织管理处落实;两江最高洪水线下,由水利局落实,最高洪水线以上由所在地乡镇负责;航电、亭子口工程库区,两岸洪水线至枯水线之间由水利局落实,两岸蓄水线以上山林中主栽(点播)板栗和青冈由所在地乡镇负责;国道212线、苍剑线、苍巴线、青喻线由交通局负责,所在地乡镇负责协调矛盾、落实土地;其余由乡镇负责。

二是各乡镇、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县绿化委员会要负责抓好全县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总结等工作。县林业局要负责做好县城周和乡场镇周围绿化的规划设计,并在工程实施、种苗供应、技术咨询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国、县、乡道公路绿化的规划设计并负责组织实施。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流、水库周围和主要干渠绿化的规划设计并负责组织实施。县建设局负责县城区和各乡镇场镇的绿化规划设计,并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内的绿化和指导各乡镇场镇的绿化。各乡镇也要与有关部门相互沟通、协调、统一,齐心协力,确保自己的任务完成。

三是交通、水利、城建、林业、xx中学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迅速抓好示范点。城周绿化示范点——龚家山,由林业局牵头,建设局、xx中学协助。水系绿化示范点——白桥、阎家沟水库,由水利局负责。通道绿化示范点——苍剑路38公里,由交通局负责。城区绿化示范点——县城四条进出口通道与公共地绿化,由建设局负责。嘉陵江岸绿化示范点——临江寺到杜里坝河岩,由陵江镇人民政府负责。上面5大示范点必须按11月16日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落实,必须在本月底开始栽植。其余乡镇也要尽快拿出示范点。

四是要创新机制,采用分级管护、个人管护、承包管护、群防群护等形式进行管护。要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造林的管护,进一步落实管护人员、责任和措施,实现“栽得下、管得住、不反弹”。要做到树苗落地、管护上马,防止人畜破坏,确保造一片、活一片,管一片、成一片,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对城周和绿色通道原有的林木、林地、绿地和新造幼林、幼树、绿地,统一落实专人常年管护,并研究确定适合本地有效的管护形式和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管护责任、管护制度。要切实加强护林防火、防治林草病虫害等后期管理措施,对各种毁绿、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

(七)落实资金,明确谁拿钱的问题

绿化祖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国家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只有动员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

一是将城周绿化地块划片到单位,由责任单位和单位干部职工自行出资、出力建设。因资金、时间、技术等原因完不成任务的,可由责任单位申请,按任务筹资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由县绿委招标建设。

二是争取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绿化责任主体和投资主体的政策规定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相应的绿化资金,加大投入。林业、水利、交通部门要将城周和通道及界外可视范围的宜林荒山、农(坡)耕地纳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以工代赈、水土保持等与之相配套的造林工程项目,争取国家支持。

三是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吸引机关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民间个人独资或合资开发,可以引进县外资金建设城区、城周、通道用彩叶树的苗木基地,保证苗木供应。

四是纳入有关项目工程。今后在新、改、扩建城镇、公路、水利等工程规划时,要把绿化纳入工程概算,作为工程建设内容,一并投入。

三是要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社会办林业、全民绿化的方针,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绿化,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进一步稳定林权,确保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依法推进土地、林地、四荒地、河滩地等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流转,采取承包、租赁、购买、业主开发、股份制、合作造林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作好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协调好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环境与经济利益关系,稳步推进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

(八)强化督促考核,明确奖优罚劣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县绿化委员会要组织两家督查室、林业、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分别制定出“两大工程”建设的考核评比办法,明确绿化造林、林木管护、检查验收、考核评比、表彰奖惩的具体措施。并在每年的3月底和12月底开展两次以上检查验收和评比总结。各乡镇政府和县林业、交通、水利、建设部门必须按时书面报告“两大工程”建设的完成情况,县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上把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纳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重要内容考核,20xx年度实行倒扣分制,20xx年起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政绩考评挂钩。县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资金,用于苗圃基地建设和表彰奖励有关单位及个人;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完成绿化任务。

(九)精心谋划,明确当前抓什么的问题

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当前,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作。一是各部门要按照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抓紧编制完成年度作业设计。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的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建设的热情,积极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营造绿化光荣、毁绿可耻的社会氛围。三是要作好种苗供应准备。当前正是采种季节,各地要抓紧落实当地所需苗木数量,作好余缺调剂,并作好明春育苗准备。四是迅速启动“两大工程”的实施。当前正是秋冬植树造林的最佳季节,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和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迅速掀起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的高潮。要抓好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示范工程,以点促面,全面推进,全力奋战第一年,积极奋战后两年,全力抓好“两大工程”建设。

同志们,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动员会精神,按照今天会议的安排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抓好“两大工程”建设,为建设生态作出应有贡献。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二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县水利水保局的委托,就其河道清理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道清理工程

2、项目编号:sxyd20xx-0227号

二、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预算:152887.5元,建设地点:长治县南呈桥;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报价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xx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计取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xx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9月30日下午: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长治县水利水保局

地址:长治市长治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513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xx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三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水务局委托,就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xxdl)31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魏河、七里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四条河道部分河段的清淤项目,本项目设一个监理标,九个施工标:其中魏河设两个标段、七里河设四个标段、十七里河设两个标段、十八里河设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20xx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 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xx年8月22日起至20xx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8室代理四部(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及资料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xx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xx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和《中国财经报》网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水务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渠萍萍、陈薇

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22日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xx)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 、 、 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五

一、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染整治、河道保洁、防洪堤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河长责任,完善常态机制。

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的“管、治、保”职责,建立完善镇河道“河长制”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河长巡河、监督、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网络,各村要落实河道的日常保洁维护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进解决。推行镇、村两级河长工作例会制度、巡查会商等制度,完善“病历卡”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动态,每季有推进,年终有总结。

(二)推进河道全流域全面治理

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各河道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建成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20xx年完成六村下街滩、七村、黄圩村、源口村、十五里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加强河道日常保洁和清淤工作。建立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落实保洁人员和经费。加大对各河道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河道淤泥。加强各级河长巡河检查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河道水环境良好。

3.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流域内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整治验收后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4.完成小流域治理工程工作。全力保障河段防洪堤等重点治水项目建设,大力营造健康有序的项目建设氛围,保证治水项目顺利推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河长制”。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落实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制。成立河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河道治理工作。

2.强化全民参与。通过治水宣传单、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形式大力开展治水宣传,积极劝导村民爱护水环境,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逐步形成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庄及河道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河长巡查、重点项目推进、例会和报告、上下游协调等机制,落实各级河长责任。镇村级“河长”要各司其职,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整改。

4.加强督查检查。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已建立河道治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治理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5、加大对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镇域河道已纳入市场化保洁,镇里在安排1名巡河专员负责每日巡河的同时,每个工作日都有镇级河长定期巡查,将巡查时遇到的河道脏、乱问题及时反馈给保洁公司,要求保洁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到位,保持河道畅通、河水清澈。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六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植物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施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水体保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安保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急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社会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___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_____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_tj_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____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_____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并设置养护铭牌,标明养护单位、养护范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养护期间,乙方须确保养护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养护措施的影响。

(7)根据《_____市管线检查井杠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施产权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1)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备与等级。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设置及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植物保护工作的,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优先考虑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_____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喷洒药物之前,乙方须将喷洒时间、线路、药物种类提前公开告知。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处置,植物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______承担。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沟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作无害化处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事故按规定处置完毕后,按责任分别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养护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应根据养护要求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材料、设备。乙方的配置清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保证其自行配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因不达标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定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权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2)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使用权限为以下__项:

a.有偿使用,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无偿使用。

(3)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的交接时间: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收确认。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养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运行、保养费用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因养护质量、养护工作等因素需调整合同价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____项支付本合同养护价款。

a.___________(时间)前支付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

b.___________(时间)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拨方式时,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请款手续。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在合同价款的____%以内进行核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_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____方法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七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八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 、 、 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河道绿化公示牌简介范文如何写九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禁采期非法采砂活动通知》及市政府六部门《关于印发〈唐山市严厉打击禁采期非法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行洪安全及穿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全面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以滦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采砂活动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整治行动采取日常巡视、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县水务部门要通过印发小册子、召开培训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河道防洪条例》及《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采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制意识,引导其依法进行河道采砂。二是保障行洪安全。河道采沙工作的开展要以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为前提,确保临岸丁坝等各类防洪设施设备不受采砂活动的毁损,发挥应有的防洪效益。三是严格禁采期管理。在禁采期内,各砂场要将主要采砂设备撤离采砂场,对大型设备无法搬运时可拆除其动力设备,除必要留守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同时,将采砂废料全部清出河道,确保行洪安全。对违规采砂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怠,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直至申请吊销采砂许可证。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县水务、监察、公安、交通、安监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河道采砂管理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在所有采砂场入口及周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宣传牌和必要的救护设备。对不按要求落实的,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其采砂许可证。五是强化环保意识。加强采砂现场及相关地段的环境保护,严禁在河道内堆放废弃物及生活垃圾,严禁采砂船漏油,严禁运砂车辆在夜晚居民区附近鸣笛扰民;采砂现场及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同时注意保护生产道路、桥梁、农田、树木,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建立组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依法采砂。

2、自查自纠阶段(7月20至7月31日)。县水务部门及有关镇对辖区内河道采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报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3、联合执法重点治理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大汛期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和作用,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导。

4、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5日前上报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水务局为召集单位,县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河道采砂专项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动方案,明确治理和督导重点。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联席会议及督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县水务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辖区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于每周三下午向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确保防汛安全、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整治效果不明显、执法不力的单位或人员,由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非法采砂查处不力、专项治理走过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严打舆论和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措施,兑现奖惩。要认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在禁采期间从事非法采砂、运砂的,要给予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采砂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所处罚金额20%--30%的奖励,并为其保密。通过奖惩措施的开展,促进河道采砂有序开展。

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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