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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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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汇总19篇)
2023-11-24 04:50:5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所做的事情进行分析和归纳,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在总结中,我们可以使用例如归纳、分类、分析等方法,来展现我们的思考能力。总结范文中的经验和教训,或许可以避免我们重蹈覆辙。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一

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挖掘占用公路设置广告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准予乙方挖掘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设置地点期限与《_____》公路广告(非公路标志)许可证》相同。

二、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侵占路面,不得损坏公路设施,不准影响交通安全。

三、因广告牌施工和占用期间倒塌等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期无偿自行拆除。

五、到期后十五日内乙方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甲方将强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到期后继续保留的.,由乙方于到期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另行办理许可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二

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挖掘占用公路设置广告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准予乙方挖掘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设置地点期限与公路广告(非公路标志)许可证》相同。

二、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侵占路面,不得损坏公路设施,不准影响交通安全。

三、因广告牌施工和占用期间倒塌等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期无偿自行拆除。

五、到期后十五日内乙方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甲方将强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到期后继续保留的,由乙方于到期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另行办理许可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广州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新达城广场项目施工监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为加强新达城广场项目后期施工监理的力度,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监理班子的人员组成需经甲方认可。

2、甲方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和食宿问题,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的酬金由甲方支付,但形式上要由乙方发放至监理人员手中。

3、甲方另追加监理费给乙方共十万元整,分两次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付五万元;。

工程完工后再付五万元。

甲方:广州利诚房地产开发乙方:广东华工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公章)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三

为了深化____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根据府发________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1、按标准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标准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

经工龄折扣和买现住房折扣后的房价为_____元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2。单件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2、按成本价购房。

三、付款式方式。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________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___元。

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乙方拥有产权比例为_____。一般住用________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售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职工以成本价和实际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________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产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____市政府发布的《____市____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____市____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及市房委会办公室监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本合同一式三联,甲方持。

第一联,乙方持。

第二联,甲方财务部门持。

第三联。乙方所持。

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购房人审核单位。

附:乙方缴交房款专用收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四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临街商住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45日内给付甲方相应报酬伍万元整(50000)元。

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报酬万元整()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权利。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区县路号楼盘:号楼单元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单价元(美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户型为。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剩余房款在日内分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7、施工许可证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证号:

六、甲方承诺:

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五

沿线被管理者(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公路的完好畅通和标准化美化,维护公路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非因公路建设管理需要不得无端干涉乙方之正常活动。

二、乙方须负责门前达到“一低三化”要求。乙方门前地面要低于公路路面;门前场地须硬化;门前环境按甲方规划加以绿化美化;门前边沟按甲方标准浆砌化。

三、乙方保证门前“三包”。乙方包门前无声无杂物,公路设施无损坏、边沟畅通无淤塞。

四、乙方设置的平交道口须低于公路路面,并按甲方要求硬化规范。确因地形条件所限高于公路路面的,必须设漏水暗涵,确保雨水不排向路面。因公路建设管理需要须及时无偿拆除。

五、乙方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在公路、路面用地范围内为下列行为:

1.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类似临时设施。

2.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类似堆积物。

3.挖掘、排放污水、种植作物、沤肥及其他类似作业。

4.甲方依法禁止或限制的任何行为。

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若乙方无任何违反协议之行为,则于协议期满后退还全部保证金及相应银行存款利息,反之,则由甲方用此保证金代乙方履行协议事宜,多退少补。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上报烟台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推动乡镇经济建设,惠及民生,构造良好的生产环境,根据《土地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林州市总体规划,双方本着互惠互利、服务大局的原则达成共识,即乙方征用甲方村集体土地,建设公益事业项目天然气供气站、加气站工程。

1、乙方用地位置及范围以林州市规划局规划选址、国土局测绘图为准,并经双方确认,总面积约______亩。

根据双方协商拟定的补偿标准,乙方按_____万元亩对乙方予以补偿,补偿总金额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

2、本协议生效后,协议范围内原属甲方的集体土地转归乙方使用,乙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甲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将原所有、使用的土地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派人员验收。

3、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土地情况,确保征收土地性质,确保征收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以及第三人主张权利,对因甲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涉及对村民的补偿由甲方负责补偿到位。

本协议约定的用地范围内的:075096地上附着物等由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及时处置。

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建设和生产经营,并有义务对甲方村民的干扰予以协调和劝阻,确保乙方的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否则对此造成乙方利益受损的,甲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5、乙方对本协议约定的用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地上附着物的采伐手续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手续。

6、甲方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水电等配套设施的接入。

7、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分两次支付甲方全部土地补偿款,第一次按60%进行支付,金额为______万元(大写:);第二次按40%进行支付,金额为_____万元(大写:)。

8、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损失并按照本协议补偿款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

9、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10、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争议无法解决,均可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七

地址: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区。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

楼层,用途。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计房价万千百拾元整。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房屋四界:

东:

西:

南:

北: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由甲方第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部份购房定金计人民币,第二次在产地产交易中心将此房产权证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处受理同时甲方再付给乙方,第三次余款等办完过户手续后,甲方拿到新产权证的同时付清,计人民币,此合同圆满结束。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此房的过户换证手续或办理公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支付。

六、本合同甲、乙、中介方签章,买卖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存一份,从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九、交房时乙方保证该房屋的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结清。原有室内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十、其他决定事项:

1.

2.

3.

4.

5.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签字、盖手印:

签定时间:年月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八

甲方:

乙方:诚信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我社区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居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2、按规定兑现好区及本镇、社区自行出台的有关奖励政策;。

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4、免费为乙方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和术后回访;。

6、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7、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及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8、上门动员政策外怀孕的育龄群众落实补救措施;。

9、上门动员没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尤其是没有落实绝育措施的重点对象每季度参加孕检,通知并收集外出务工育龄妇女的孕检信息。甲方履行协议情况纳入镇、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及绩效考评内容。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每季度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本小组自觉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相互监督。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的,应依照《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自觉落实一环二扎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否则,将依法处理;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定期主动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由当地计生部门将检查结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到甲方。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应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并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小组成员:

20xx年月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九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企业转让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让方:(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受让方:(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m2(亩)。

建筑面积m2。

机械设备:台/套。

供电kva。

供水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人由安置,离退休职工人由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1、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2、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审核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审核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

小组成员: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州、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

3、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提供环孕情检查;放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施行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对符合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条件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予以办理。

5、组织动员乙方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维护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2、重点对象每季度主动接受一次环、孕情检查,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怀孕后主动接受免费孕情优生健康检查。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孩子的,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自觉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村民委员会。

小组成员:

签订时间:月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一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区县路号楼盘:号楼单元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单价元(美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户型为。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剩余房款在日内分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7、施工许可证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二

现行最新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于2017年5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订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5月2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路政管理和服务,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政管理及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其周边区域等公路路域实施保护和管理的行政活动。《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对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将公路路政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路路产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路建设规划和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对公路使用土地范围及其周边区域依法进行规划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新建、改建公路使用土地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用地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八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路产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建立健全公路路产档案资料。新建公路竣工时,应当同时建立公路路产档案资料。

第九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服务所需砂石场、土料场、生产用地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划定并办理土地使用、矿产开采、规划建设等有关手续。

因公路建设、养护需要,依法在划定的砂石场、土料场内采石、挖砂、取土,以及在生产用地内建设公路管理站所和服务设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养护中心、服务区、安全防护和技术监控设施设备、路政执法站点等公路附属设施应当纳入公路建设计划,由公路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收费公路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纳入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成本。

第十条改建公路涉及改变公路线路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改建公路立项时,确定原有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单位,并在改建公路建成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办理管理和养护移交手续。

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整公路报废后土地的用途。

第十一条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应当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办理,并自调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移交手续。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有关部门接收并履行管理和养护职责。

第十二条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挖掘公路;(二)损坏、涂改、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三)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四)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违规停车、设置障碍、倾倒垃圾、焚烧物品、破坏绿化物、采石、取土、采空作业、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五)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六)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七)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八)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九)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十)其他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审批涉路施工活动时,应当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作业,并采取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和周期,确保公路安全和畅通;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三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制作巡查记录,并共享巡查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时,发现公路路产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并协助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公路等级、里程、路况、养护定额、养护规范、检测评定结果和隐患评估报告等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时间和周期,加强公路养护通行秩序管理;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疏导预案。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告。

已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依法划定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已划定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十九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建设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公路一侧建设。

第二十一条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邻近区域的,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并注明建筑物、构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林业、水行政等部门对公路沿线的江河、湖泊、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等进行整治,优化公路通行环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养护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平整场地、恢复植被等措施,对施工作业场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实施修复和治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实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问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实施的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公路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情况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第二十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际公路路网的实际,加强与相邻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协调,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协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或者设施。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二十七条禁止生产、销售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

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现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煤炭、钢材、水泥、矿石、砂石、商品车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并建立货物装载台账,防止超限货运车辆出场(站)。

第二十九条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不得超限装载货物,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第三十条货运经营者应当对所属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依法装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

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违法超限货运车辆。

第三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

货运车辆途经超限检测站点和收费公路入口处时,应当按照执法人员的引导接受检测。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超限车辆的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经确认可以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证据。

第三十二条新建收费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入口处安装超限检测设备。已建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对收费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检测设备。

经检测超限的货运车辆,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拒绝其通行,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经检测认定超限的货运车辆,应当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一)对运载可解体物品的,责令当事人卸载;(二)对未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后,需要继续上路行驶的,责令当事人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拒不接受调查、处理,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加强对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建设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服务区、休息区、停车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建设,并保持服务设施完好,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汇总、发布公路基础设施、养护施工作业、公路交通阻断等与公路通行有关的信息,实现公众查询、网上办理路政业务、路网运行信息发布等功能。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收集、报送和发布公路养护、通行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确保满足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编制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以及其他影响、破坏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因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引导车辆泊停服务区等措施对车辆进行疏导。

第三十九条公路建设和养护单位应当做好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更新工作。标志、标线应当规范、准确、易于识别和理解。

第四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擅自占用公路的联合治理工作,建立共同治理的联动机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一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

用于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车身标志、示警灯。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执行紧急救援任务、处理公路突发事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标志、标线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四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公路保护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依法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为其保密;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依法确定的第三方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超限装载货物,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和公路发展规划实施的;(二)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致使新批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三)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涉路施工许可的;(四)未按照规定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导致涉路施工活动、非公路标志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五)未依法履行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职责的;(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挖掘占用公路设置广告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准予乙方挖掘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设置地点期限与《______________》公路广告(非公路标志)许可证》相同。

二、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侵占路面,不得损坏公路设施,不准影响交通安全。

三、因广告牌施工和占用期间倒塌等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期无偿自行拆除。

五、到期后十五日内乙方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甲方将强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到期后继续保留的',由乙方于到期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另行办理许可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四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方便农田耕种,需租赁土地亩。

用于村修路使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村,征用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____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___亩)。

征地补偿标准按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一次性支付____元。

在一次性未能支付的情况下,可按年付乙方___元。

甲方须及时给付,不得拖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五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本二。

卖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新村(弄)_______幢_____室,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设施为(含自行车库)。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_____方负担或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税费。

3、甲方自愿将其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放于中介处。

第三条1.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第四条房款支付方式:

第五条房屋成交,中介服务费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收取,并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_将该房户口迁出。甲乙双方在约定_____________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之前产生的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等)结清。同时甲方承诺交房时房屋内的设施即装修完好无损坏,如有损坏则由甲方修护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之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时签约视作违约处理。

2.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赔偿同额定金给乙方。中介方收取赔偿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费服务费。

3.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中介收取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居间方(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代理人:

日期:日期:联系电话: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六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以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的价格,将其在区小区号楼单元室楼房住宅,面积平方米及水/电/煤气/暖气等附属设施和地上储藏室壹间卖给乙方。(房屋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准,房屋总价格不变),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契税证号为号。合同签定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将完备的过户手续交房产管理部门,甲方协助乙方将甲方的房产证、契证、土地证办理成乙方姓名。

偿对方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金;并在三日内退还房屋或已付房款。如甲乙任何一方反悔,由反悔方(违约方)承担所有过户费用及其他损失。

五、在办理乙方房产证、土地证、契证手续中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协调好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

七、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另行出卖房屋给第三人,如违反此条,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二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装修等其他损失。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九、本协议签定后。5年内若因物价上涨因数导致房价上涨,甲方不能反悔。不可以涨价。仍按现在的价格36万元人民币为准。

十、本合同共_____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备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鷂__年___月___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七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坐落于________房产的《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贵局办理了商品房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号为,同时办理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号为。现因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特向贵局共同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同时共同声明双方所签定的《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份作废。

特此申请。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八

乙方:委员会。

丙方:被占用土地的村民。

x村麻子田需修一条公路,宽5米,侵占着xx乡民的一部分土地,经20__年12月4日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由x村补偿给光村占地村民每亩1200元,于1月内付清所有土地款。

2、老路和荒山共同使用,不给予补偿。

3、安家冲的水按现有状况使用,任何一方不得干涉。若麻子田的村民干涉,则xx村民,丙方违反此协议,需负责甲方双倍损失。

4、本协议一式六份,报呈xx处1份,甲乙双方各1份,麻子田村民组1份,xx村民组各1份。

5、本协议从鉴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员会(公章)。

乙方:民委员会(公章)。

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20__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

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政与乡镇协议书范本篇十九

小组成员: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政府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依法登记初婚的,增加婚假15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15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3)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退休金,但退休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4)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5)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6)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7)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8)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其他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可视情况补充)。

(9)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新增奖励、扶助、救助项目或提高奖励、扶助、救助标准的,执行新增项目或新标准(各地制定的标准高于国家、省统一标准的,按当地标准执行)。

2.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有关奖励扶助措施(例如):

(1)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协议、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3)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参加一次妇检给予x元的补助,外出务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妇检报告单的每次给予x元奖励。

(4)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参加科技等部门举办的各项免费培训。

(5)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自行出台的有关奖励扶助政策。

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4.每年至少组织乙方免费参加两次妇检,每年至少为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街道(乡镇)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生育后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放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本协议书的,可以视情况采取结扎或者放环措施。

4.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按照居民公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x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x居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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