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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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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通用8篇)
2023-11-23 14:42:44    小编:ZTFB

领导力是指个人具有影响和激励他人的能力,良好的领导力可以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效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以下是专家总结的人际交往技巧,帮你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一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xxx,现年x岁,是xx镇xx村第x组村民。我家有x口人,婆母、丈夫、我和儿子。我于xx年x月患了严重的乳腺方面的`疾病,先后在xx、xx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xx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得花五千元。丈夫xxx,身小力薄,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

婆母今年已经八十岁了,身体也不好,患有胃病,也是经常吃药。我的儿子xx于xxxx年x月考入了高中,上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就这样,我家现在仅靠x亩薄地和丈夫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收入维持生活,特别是我还要继续化疗,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三万六千元。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

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二

**街道(社区):

我叫***,男(女)**年**月出生。原系***公司员工,**年**月退休后移交到**街道**社区。**年**月患尿毒症,每周透析**次,爱人、子女工作生活情况,由于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家庭生活因病致贫,现申请大病救助。

如下是一个下岗员工在县政府官网咨询“有大病如何申请困难补助”的民政局的回复:

根据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文件规定,低保对象可申请医疗救助。

2、送交居委会评议;

3、街道办审核;

4、县民政部门审批。救助申请书医疗救助申请书教师大病救助申请书。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三

2016-12-2708:45星岛环球网星岛环球网消息:距白血病患儿罗一笑刚刚度过6岁生日不到一个月,上周六,在深圳儿童医院picu挺过了31天后,她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据深圳儿童医院通报,从11月7日罗一笑第三次入院共48天,住院总费用392220.93元,其中医保支付363220.77元(其中包括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支付27768.54元),自付29000.16元,自付比例为7.39%。而自罗一笑今年9月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于9月、10月、11月三次入院接受治疗的总费用,深圳儿童医院也给出了总的数据。通报里称,罗一笑入院105天,产生的医疗费用总额472557.65元,其中自付47618.7元,自付比例为10%。

在珠三角诸多城市中,深圳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较高。那么,在其他城市大病医保的情况又如何呢?佛山:医保一体化: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60万。

明年1月起,佛山将实施医保一体化政策,改革后,医保待遇项目包括住院(含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普通门诊、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个人账户(选择二挡参保)等基础待遇和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改革后,佛山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障)将从职工50万、居民40万提高到不分群体都是60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除外),而且药品目录范围将扩大,即可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将适当增加。

改革后,职工身份参保人将不设等待期,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待遇,连续参保未满3个月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连续参保满3个月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对职工身份参保人来说,基本保持了目前较高的待遇水平并略有提升。对居民身份参保人而言,缴费略有提高,但是医疗待遇水平大幅提升,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原来的平均75左右提高到90%左右。除个人账户待遇外,居民与职工享受一致的待遇标准。

大病保险:明年起拟将最高支付限额提至30万。

2013年7月1日,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印发了《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参保人一个社保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足2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累计超过2万元(含)至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累计超过5万元(含)至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累计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起,根据佛山医保一体化改革方案,佛山大病保险保障将进一步调整。在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基础上,拟将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提高到30万,并选定部分恶性肿瘤疾病,扩大药品目录范围,将对应的非替代性靶向药纳入大病支付范围。

社会救助:异地务工人员最高可申请2万元大病救助佛山目前约有400万外来务工人员。2015年,《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据该《办法》,凡在佛山工作或居住满两年及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高导致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读的子女(含幼儿园),可申请救助。

具体救助标准如何?记者获悉,求助者最高可获得2万元救助资金。具体来说,个人自费部分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给予5千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救助资金。此外,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申请者可再次申请,但再次申请依据必须是新发生的个人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费用票据不可重复作为申请依据。东莞:

多项支付比例高于全国水平东莞从2013年10月起建立了基本险、大病险、补充险的多层次医保体系,降低单位参保门槛,允许所有单位自主选择不同层次的医保险种。同时,在不增加缴费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免费为所有医保参保人增设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

目前,东莞医保参保人缴费水平全省偏低,基本险职工个人缴费17.45元/月,城乡居民个人缴费52.34元/月。而基本险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95%(退休人员为100%),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元。具体支付标准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不足或等于5万元的,基金按95%(退休人员按100%)核付;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基金按75%(退休人员按80%)核付;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基金按55%(退休人员按60%)核付;1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30万元的,基金按45%(退休人员按50%)核付。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按不同的病种,基本医疗费限额从4000~60000元/年不等,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按80%)。门诊基本医疗费按70%报销,不设起付线和最高封顶线。

除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障外,在不增加缴费的前提下,同时享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如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由大病保险报销60%;超过10万元,可报销70%。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可达30万元。这一支付比例高于目前全国水平。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20%;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1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20万元的,补助40%。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的,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基金按90%核付;10万元以上的,基金按75%核付。

目前,东莞提出了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3.5万元下调至3万元。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特定门诊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市社保局有关人士透露,预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后,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数将增长约20%,更多的参保人能够达到补偿标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同时,东莞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记者了解到,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不超过大病保险资金当期收入的3%,当期核算,所需资金从当期大病保险资金中提取。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合同协议提供服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

建立社会救助帮扶网站救助有需要人群。

2015年,东莞市社会救助帮扶网站启用,该网站专门发布救助对象需求,并定期更新,使救助对象能迅速获得社会力量的补充援助。救助对象包括市内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受灾人员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就业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八类社会救助对象。珠海:

“二次报销”+大病救助。

三年前,珠海全国首创个人不另掏一分钱的情况下全民实现补充医保,并把自费药品和自费服务项目纳入报销范围,通过“二次报销”大大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今年7月1日起,“二次报销”再进一步,实现普通城乡居民与单位职工报销待遇统一。

根据原来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职工医保、普通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支付比例分别为90%、75%,珠海通过“二次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最高达94.8%。

除了“二次报销”,珠海针对大病还有多重救助,而珠海市民政局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最高救助金额可达20万元。困难人员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达8万元或以上、20万元以下的,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个人自付部分的80%给予救助,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2万元。而个人自付部分达20万元或以上的,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个人自付部分的80%给予救助,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中山:

支付比例将调到八成中山大病医保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国家要求覆盖城乡居民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同时大病医疗保险资金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人不需另行缴费。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与参保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险种及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挂钩。

对江门市户籍的困难家庭居民来说,通过医保、民政救助等途径,大病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九成以上。江门市从2014年1月开始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今年11月23日,江门市又出台了《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和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实施。

根据该方案,江门市城乡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基金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不含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不设最高赔付限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赔付最高可达九成。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范围内费用20万元(不含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职工大病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范围内费用60万元。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四

xx民政部门:。

本人xxx,女,xx族,现年xx岁,家住xxx村。

我于20xx年8月份,突感心跳异常,并伴有头晕等症状,后经遵义医学院、重庆西南医院确诊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瓣膜钙化病变,务必立刻做心脏手术,换心脏瓣膜。于是,20xx年9月5日住进遵义医学院,并于20xx年9月10日进行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在遵义医学院住院手术治疗11天,花去费用9万余元。由于这种手术后仍须定期检查和终身服用药物,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个无底洞。

由于我家住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之前的手术治疗已让我的家庭负债累累,我又失去了劳动潜质,我的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后续治疗怎样办呢?万般无赖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恳请市民政部门给予帮忙!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五

梁河县民政部门:

我叫张**,男,汉族,现年23岁,梁河县人,现居住于梁河县核桃窝村。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六

我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xx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七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解读四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办法就是引入商业保险。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解读五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华南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马斌认为,这种“组合拳”,将更有效地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厚实的医疗保障网。

乙肝大病申请书如何写篇八

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其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

患大病后个人负担较重,且医保基金结余规模较大。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介绍,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但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同时,基本医保基金存有不少结余,累计结余规模较大。

因此,有必要设计专门针对大病的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筹资机制。

《意见》指出,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保障内容。

《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

保障标准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ps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指出,补偿比例上升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据悉,目前大病在城镇职工医保中已实现了支付比例超过50%,例如在北京,在职职工门诊费用1800元-2万元之间,可以报销70%.但是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中,大病只能对住院进行适度报销,而门诊却没有相关的保障设计。例如得了肾病透析,造成的巨额医疗负担便无法补偿。保险的原理就是保的人越多钱越多,将三者“打通”可以提高保障能力,但仍需对起付线、封顶线等进行设计。但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改专家认为,“有条件的地方”这样的表述可能会对逃避覆盖大病保险推卸责任埋下伏笔。

重病患者能否彻底减负?

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的患者,仍可能面临困境。

北京市医改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表示,在当前我国现有的制度下,在很多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比较低,特别是新农合的保障群体,一旦患了大病,报销的可能从几千块钱到一两万块不等,远远不能抵消所花费的费用,这样就会给家庭的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而新政出现后,至少对多数人而言,可以减轻很大的负担。就北京而言,当前大病报销上限30万元,这样的保障体制下就会好得多。

但是,国家医改办还表示,由于每个家庭能够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所差异,开展大病保险,也不能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人,还有可能面临困境。

为此,要切实解决这些极少数人的个性化困难,需要通过救助的办法加以解决,在医院、医保和医疗救助机构之间形成信息顺畅、快速应对的工作机制,争取做到发生一例、救助一例、解决一例。当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这方面的政策措施。

承办方式。

《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ps有社保专家指出,目前社保实现异地转移支付仍陷入瓶颈,因此通过商业保险实现“异地结算”不失为一个解决思路。顾昕则认为,商业保险实现全国联网经营、异地结算目前尚不可能。原因是大病医保目前仍由地方统筹,各地的目录和报销比例不一样。“怎么弄?一个医保机构不可能同时对接很多碎片化的保障单元,医疗机构也不可能对接很多很小的医保机构。”

他认为,统筹水平不取决于商保,而在社保,关键在于提高统筹水平。他建议以省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统一缴费水平和待遇。“如果以市为单位,一个市根本没有几个像样的商保机构,怎么竞标?”

能发挥专业特长,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近几年,广东湛江、江苏太仓、河南洛阳等探索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创新形式,拿出部分资金,由政府制定基本政策,进行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方式承办,自负盈亏。

国家医改办表示,相比而言,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主要具有几个优势:

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第二,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

第三,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说,一方面要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另一方面,还要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管控。同时,要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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