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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范文(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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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范文(优秀12篇)
2023-11-18 07:17:00    小编:ZTFB

好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利用资源,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时间、经济、技术等。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具体行动计划,有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事情井井有条。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要明确目标和需要实现的效果。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一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xx)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三、成立机构。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张水剑、刘洪、张荣清、李晶晶、徐宾、苏益峰、顾兵、杨晓波、吴美娟、朱春均、赵葛祥、孙玉坤、王旭、傅伟、曾少林、王雨卉、金益锋、曹城、严勇。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和清查的基准日。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机关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0日。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二

省委办公厅、省的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39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因地因业因会逐个缜密制定脱钩实施方案,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的主体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同业公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三、脱钩任务和措施。

(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

依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独立平等法人地位。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

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务主管单位对剥离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行政职能提出具体意见。

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行政机关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三)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没有独立账号、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财务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以20财政拨款数(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为基数,以2016-为财政拨款退坡过渡期,按照财政部所制定的过渡期内拨款经费标准,实现财政直接拨款逐年递减;自起,取消财政直接拨款。同时,各级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用于安置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财政资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门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理清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厘清财产权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确保行业协会商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限期清理腾退;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暂由行业协会使用,20底前按有关规定清理腾退,原则上应实现办公场所独立。具体办法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

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含顾问等名誉职务)。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领导干部退(离)休后3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3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由所属行政机关妥善安置;本人自愿继续留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退出公务员管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

(五)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外事工作按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行业协会商会主管和主办的新闻出版单位的业务管理,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配套政策。

(一)完善支持政策。

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引导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鼓励各有关部门按照《省的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175号)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及时公布购买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加强绩效管理。

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政策,落实有关税收政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指南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等方面作用,完善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机制。

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行业协会商会应按原渠道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行业数据和信息。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行业公共信息交汇平台,整合行业协会商会的有关数据,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服务,为行业协会商会提供必要的行业信息和数据。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交流、企业“走出去”、应对贸易摩擦等事务中,发挥协调、指导、咨询、服务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搭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等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完善综合监管体制。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修订《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民政部门备案。健全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在实施脱钩中对职能不清、业务开展不正常、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予以注销。鼓励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间公平有序竞争。

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完善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信用记录,建立综合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建立现代社会组织要求,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探索实行理事长(会长)轮值制,推行秘书长聘任制。实施法定代表人述职、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重要的行业协会商会试行委派监事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建立工作机制。

省的政府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推进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脱钩工作。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领导机制,负责推进本地区脱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省外办提出相关外事管理工作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与国家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对接;。

省民政厅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牵头提出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的具体措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清理腾退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办法。

省各有关部门在本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分别出台以上相关配套文件。

(三)稳妥开展试点。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2016年1月开展第一批试点,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在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主管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1/6推荐参加第一批试点名单,主管数量不足6个的推荐1个,主管数量只有1个的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试点。各业务主管单位确定参加第一批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由省民政厅汇总报领导小组审定。

原则上参加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应与第一批开展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保持对应。

各业务主管单位应鼓励、支持有积极性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试点。2016年6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参加第一批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逐个制定形成脱钩试点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

各试点单位在完成试点工作后,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在1个月内将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总结报省民政厅,由领导小组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

各市、县(市、区)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方案。是否开展试点由各地根据本地区脱钩改革工作情况确定。

已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的地方,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按照本方案的范围和要求,通过检查评估等方式,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外事、职能、资产管理、购买服务、转移职能等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

参加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贯彻落实本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试点期间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本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

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其中第一批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适时进行成效评估,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各业务主管单位在开展脱钩试点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稳过渡。

脱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严明纪律,做好风险预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任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推进脱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脱钩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改革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培训力度,坚持示范引路、试点先行,及时交流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宣传这次脱钩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的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为推动脱钩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强化督查指导,搞好总结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切实做好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脱钩改革不走偏、不出问题,为全面实现脱钩改革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商会,按本方案要求执行。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理顺农电企业管理关系,规范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提高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资委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订了《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请各县级供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本次资产清查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39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5号)、《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05]757号)、《国家电网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申报文件规范指引》(国家电网财资[]65号)。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有关损(溢)的确定参照《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等文件的规定。

通过资产清查,一是将清理出的资产损失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二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审核无误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提供依据。

资产清查范围:济南、青岛、潍坊、临沂、泰安五市所辖32家县级供电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1、账务清理。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3、产权界定。

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的产权关系,确属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应专题汇总统一上报。

4、损溢认定。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

5、资金核实。

根据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组织进行审核,确认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6、完善制度。

在资产清查审计的基础上,针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一)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清查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及重大决策;各级农电企业应当成立相应的资产清查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范围内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工作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2)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3)统一组织选聘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4)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汇总和上报。

(四)各级农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2)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编报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及相关报告材料;。

(3)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与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联系,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编报。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布置;。

(4)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协助企业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资料汇总和上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具体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号—3月16号。

工作内容:成立资产清查专门机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选聘中介机构,组织资产清查政策法规、开展具体业务的专项培训。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7日—20xx年3月30日。

工作内容:账务清理。各单位以资产清查时间点为基准,对本单位各种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保证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在此基础上填报资产清查基础表;资产清查。在账务清理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损失申报。填报损失申报表并提供各种资产损失内外部证据。

(三)中介机构审计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6月20日。

该阶段工作分四个步骤,并与下一阶段工作同步进行:

1、现场审计。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4月10日。

工作内容:对企业填报的资产清查基础表及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事项、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确认。

2、汇总初步审计结果。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17日。

工作内容:根据审计结果初步形成资产清查结果,具体包括划转资产整体情况、存在的重大事项及解决方案,待核销资产事项汇总等。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8日—20xx年5月10日。

工作内容:根据初步审计结果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意见,完成相关资产核销工作,调整初步审计结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工作时间:20xx年5月11日—20xx年6月20日。

工作内容: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调整资产清查结果,并出具最终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四)损溢认定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4月20日—20xx年5月20日。

工作内容:对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的各项损益和资金挂帐事项,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证。

(五)资金核实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5月20日—20xx年6月30日。

工作内容:根据企业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进行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国有资本金数额作为本次产权上划的依据。

(一)账务清理方面。

1、各单位应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统一性。即企业对国资委、税务、银行等的统计报表应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调整或作特别事项说明。

2、各单位账面记录必须与企业申报的报表相一致,即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使资产清查基准日的数据可靠,以此为基础进行财产清查和损溢确定。

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预计损失,同时应当就此事项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沟通,获取批准。

(二)损溢认定方面。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过程中,应对需要报废、清理、无法收回的资产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资产损失认定的条件,鉴定其损失理由是否充分,各项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三)产权确认方面。

1、企业产权。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如未办理国有产权登记证,应由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出具证明函,证明其产权性质为国有产权并归本单位所有;如本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产权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不一致,应由其主管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明确不符事项的原因及最终结果。上述相关资料作为各单位上报资产清查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2、资产产权。

a房地产产权。

如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现房地产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b车辆产权。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车辆如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该车辆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车辆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3、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涉及的抵押、担保贷款等或有事项,应当核实贷款的用途及其使用方,如贷款使用方为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取得金融机构的同意函;如贷款使用方为其他企业,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办理抵押或担保的解除手续,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各单位及其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出具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承诺函。对于未决诉讼应根据法律意见书披露的风险在划转协议中约定风险处置方式。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可根据控股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对于持有控股权的,应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工作,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对于非控股单位应对其报表进行常规性审阅,在此基础上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

六、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

(一)纳入清查范围的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建立资产清查工作联系制度,资产清查机构内部和上下级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遇重大或疑难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沟通汇报。

(二)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对所管辖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切实摸清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效益状况,实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应与产权清理和界定工作结合起来。在收集整理产权证明资料的基础上,对于产权不清的资产,应按“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界定产权,存在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资产遭司法冻结情况的,应登记归档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

(四)资产清查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分析形成原因、总结经验,如实汇总上报。需要申报认定资产损失的,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同时就相关重大事项应当加强同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协商与沟通。

(五)建立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内部审查制度。各级农电企业必须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并逐级上报。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获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复进行账务处理。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后,须撰写资产清查账务处理情况报告,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备案。

(七)各级单位必须建立“账销案存”的管理制度,对于经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认真加强管理,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八)资产清查完成后,各单位必须全面总结和分析资产与财务核算。

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九)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执行。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四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xx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xx年x月x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阳泉巿教育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局长高巨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冯素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教科、成教科、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具体协调组织并督促、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査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阳泉市教育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并要对举报事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五

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相关文件, 2012 年 1 月 1 日 医院实行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为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和新制度的有效实施, 按照《财政部关于“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的通知》( 财会[2016] 5 号) 的要求, 必须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为了 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以下简称“清查工 作 ”) 的顺利开展,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切实加强领导, 保证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成立中日 友好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清查工作;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监督小组( 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执行监督。

( 二) 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是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 其主要职责: 一是确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组织、 指导、 监督和检查清查工作;三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2、 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其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拟定医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盘点操作指南; 二是组织召开清查动员 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 三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清查工作, 反映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是对各职能部门清查出的资产盘盈、 盘亏、 损失等情况, 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 五是编制中日 友好医院资产清查报表。

3、 监督小组是清查工作的监督机构。 其主要职责: 负 责监督清查工作的开展、 实施情况和处理清查中存在问题的规范性。

( 一) 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院基本情况、 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状况, 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做好准备工作,为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 二) 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清查, 完善我院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相关信息, 建立我院固定资产动态监管系统, 实施动态管理,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 三) 实现两个结合 建全固定资产管理与 预算管理,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 资金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为我院编制 2012 年及以后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加强资产收益管理、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 四) 完善管理制度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将在全面总结、 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一) 工作原则 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 统一方法、 统一步骤、 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 的原则, 由医院组织, 相关处、 科室及包括院务部、 规划财务处、 信息中心、 医工处、 后勤保障处、 基建处、 工会等资产归口 管理部门、 各固定资产使用处科室, 按照职责与分工实施清查工作, 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 二) 工作方法

1、 各相关处、 科室, 对其使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自 查。

2、 由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小组, 对各处、科室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3、 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和经济鉴证工作。

4、 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 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此次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医院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物、 医疗设备及其它设备的清查和制度完善。 ( 一) 固定资产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 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 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固定资产清查管理要求进行分类, 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二) 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全面总结、 认真分析,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三) 其他 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 已经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 , 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 规定

      

(一) 准备阶段( 2016 年 5 月 底-2016 年 6 月 底)。

1、 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明确职责;

3、 各处、 科室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 名 单;

4、 开展资产清查动员工作。

(二) 组织实施阶段( 2016 年 7 月 初-2016 年 10 月 中旬)。

1、 自 查及核查阶段

2、 清查损益鉴定阶段( 2016 年 10 月 15 日 -11 月 初)

( 2) 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 3) 中介机构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初稿;

3、 问题汇总及调整阶段( 2016 年 11 月 初-12 月 底)

( 2) 12 月 底前根据批示调整实物、 财务数据并进行账务调整。

( 一) 加强领导 各处、 科室要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内部分工明确, 责任落实到人, 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配备强有力的清查人员, 保证适当的财力、 物力和人力; 认真做好清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 及时发现问题、 研究问题、 解决问题, 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不重不漏, 结果真实可靠, 确保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 二) 精心组织 各处、 科室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把握好、 执行好清查工作的各项政策, 熟悉清查软件操作, 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资产清查, 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 三) 严肃纪律 各处、 科室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 不得瞒报虚报。 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四) 工作督导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处、 科室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及时了 解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 五) 档案管理 相关职能处室对在资产清查中形成的资料, 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要求进行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 监督。

( 六) 各部门职责

1、 国资办 负责清查过程中各项政策文件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制定; 参与并监督清查过程; 汇总固定资产清查数据。

2、 归口 管理部门 制定本部门 固定资产清查计划, 认真清点所管设备并登记造册。

3、 各资产使用处、 科室 进行固定资产自 查及配合归口 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核查。

        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在此次清查当中的实际表现, 对于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 予以通报表扬及奖励; 对于不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以致影响全院清查工作进度的处、 科室及人员 , 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视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一) 本方案自 下发之日 起执行, 解释权归规划财务处。

(二) 本方案未尽事宜另 行通知。

中日 友好医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 二十三日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财政部、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1.澄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纯献 曹 奎

成 员:丁在周 丁益潮 刁心侠 于献平 王 伟

王明泉 王济东 王增文 方瑞华 卢 旭

石 涛 史本林 付道华 冉祥华 冉献东

孙 刚 朱 伟 刘凤婷 刘继英 闫永锋

庄桂森 肖 丰 李 辉 李可亭 李兆强

李贯良 杜觉修 陈文章 陈建敏 陈树平

张 健 张兴华 张庆政 张鸿韬 张新根

余俊强 周运增 周鲲鹏 赵文献 赵传江

赵国栋 胡继领 姚润田 徐茂田 徐树山

高建立 郭文佳 郭进福 梁会敏 崔玉亭

龚丽娅 黄灿全 韩桂玲 雷新超 曾 凯

薛明志 (以姓氏笔画为序)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刁心侠

办公室副主任:窦保忱 方瑞华 李 林 赵世锋 王 泳

张银堂 张 舟 贾 永 史振立 李淑萍

办公室成员:丁建萍王习领朱永合刘四海刘云玲

刘国永刘恒刚 陈文宇唐翔曹玉民

詹霞霍特 (以姓氏笔画为序)

各院(部)和校直各单位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是应列入及已列入学校管理的资产。道路、管网、树木等不在此次清查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

(一)准备阶段。考察兄弟院校、购买管理软件、制定实施方案。

(二)动员阶段。2012年5月2日--5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2012年5月6日--5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部门、各单位从校园网下载清查表格,按照要求清查本部门、单位资产并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各学院(部)公费购置的图书,由学院(部)统计后报图书馆统一汇总。各部门将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核查阶段。2012年5月26日--6月30日。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根据学校财务处报账发票和总务处及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登记的单据对各部门上报的统计结果进行逐一清查核对。

(五)整改总结阶段:2012年9月--10月。

汇总各种数据并输入计算机,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在全校处级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附件:1.固定资产清查填表说明

2.商丘师范学院车辆自查情况登记表

3.商丘师范学院设备自查情况登记表

4.商丘师范学院公有房屋自查情况登记表

5.商丘师范学院家具自查情况登记表

6.商丘师范学院购置图书自查情况登记表

7.商丘师范学院土地自查情况登记表

固定资产清查填表说明

固定资产清查表共计六个表格,附件2为车辆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为设备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4为公共房屋自查登记表,附件5为家具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6为购置图书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7为土地自查情况登记表。

六个表格中的“管理单位”一栏填写处级(学校二级)单位;“使用单位”一栏填写处级(学校二级)单位的下属使用部门。

设备、车辆指一般设备(主要是行政办公、生活后勤使用的)单台件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和专用设备(主要是教学、科研使用的)单台件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不变的资产。单台件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要填写。

1.编号、分类号、国资分类号无需填写。

2.资产名称:“车辆名称”一栏填写车辆名称(如福克斯);“车辆型号”一栏填写车辆的型号,(如福克斯2011款三厢);“设备名称”一栏填写设备名称(如电脑或计算机);“型号”一栏填写设备铭牌上的型号,如无铭牌填写品牌,无品牌的不填;“房屋名称”一栏填写房屋名称(如教学楼、实验楼);“家具名称”一栏填写家具名称(如办公桌、椅、柜等);“型号”一栏填写家具型号,如“老板台、写字台、一头沉、三斗桌、老板椅、两面椅、折叠椅”;“图书名称”一栏填写书皮名称;“土地名称”一栏填土地名称。

3.单价:有明确购买价格的如实填写,无明确价格的估价填写。(“单价”为购置价格,按照到财务处报账发票价格填写,属捐赠的填写捐赠价格并在“备注”栏注明为捐赠和“经费来源”选择为捐赠)

4.数量:按实际数量填写。

5.总金额:单价乘以数量。

6.来源:“资产来源”、“仪器来源”、“家具来源”、“图书来源”一栏按“购置、捐赠、自制、校外调入”择一填写。

7.经费来源:按“未知、教育、科研、基建、自筹、世行贷款、捐赠、日贷、西贷、德贷、研究生、配套、行政、其它”的类别,择一填写。

8.现状:按“未知、在用、多余、待修、待报废、丢失、报废、调出、降档、其他”的类别,择一填写。

9.使用方向:按“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生产、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或其他”的类别,择一填写。

10.领用人:必须由领用人本人签字。“使用人”一栏填写现有使用人,为学生集体使用的填学生使用。

11.“管理人”一栏填现在的管理人。

12.“采购人”一栏填采购人员名字。

13.购置日期:“购置日期”一栏按照财务处报账发票日期填写。

14.出厂日期:“出厂日期”一栏按厂家铭牌上标注的时间填写。

15.存放地点:必须详细填写,到楼、层、房间号。

16.家具“规格”按“长×宽×高,(如单人、三人,液压、高靠背)”;车辆“规格”按“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一般以厂家铭牌数据为准,没有的可以按说明书或根据该仪器的用途选择填写主要指标1-2项,对确实不能填写的,应打上“*”;车辆“规格”按“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17.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录入人必须签字。

18.公共房屋自查登记表(附件4)中,“房屋地址”一栏填写校区、楼号、房间和现在使用的科室;“面积”一栏按“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如实填写;“房屋用途”一栏按“教学、科研、实验、图书馆、体育馆、行政办公、学生食堂等”如实择一填写。

19.购置图书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6)中,“图书号”一栏填图书号(如isbn962-215-001-2);“出版商”一栏填写该书出版社;“出版日期”一栏按照书内标明的时间填写。

五、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给各个部门的资产清单作为各部门填表参考,各部门的资产无论清单上有或没有,都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六、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表如有红色标注的为系统设置必填,除红色必填的,其它要求必填的有:

1.车辆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燃料种类、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牌颜色、车身颜色、车牌号、排气量、车辆用途、采购形式、出厂日期、领用人、生产厂家、管理人、存放地点、车架号、供货商。

2.设备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生产厂家、管理人、出厂编号、使用年限、出厂日期、领用人、存放地点、发票号、供货商。

3.公有房屋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4):地上、地下层数(如有应如实填写,无则空),产权状况、房屋结构、规划用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4.家具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生产厂家、管理人、出厂编号、使用年限、出厂日期、领用人、存放地点。

5.购置图书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6):图书号、出版商、发票号、存放地点、管理人、采购人、出版日期。

6.土地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7):土地地址、规划用途、土地使用者、总面积、使用年限。

七、自查表格下载后由各部门自行复印。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六

按照新和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和县预算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新和财办字38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查的目的(一)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向管理要生源,向管理要效益,不搞形象工程,切实提高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做到管理规范化。

(三)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可靠,固定资产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七

做好全县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

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

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

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

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八

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xx]52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xx]3号)精神,我院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xx年1月-4月组织实施。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院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我院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

(一)清查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

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即院本级以及各研究所均在此次清查范围之内。

2.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其主管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院本级资产清查由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研究所负责清查本单位资产。计划财务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后报农业部财务司。其中:

(一)各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单位向计划财务局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政部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1月12日-1月31日)

1.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业务培训。

2.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月1日-3月31日)

第一步,开展财务清理工作,并根据账务清理情况调整本单位财务账表和部门决算;第二步,进行财产清查,形成卡片,填制《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第三步,根据农业部要求,资产清查结果经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3月31日前报计划财务局。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院本级资产清查结果须经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院属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须经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计划财务局将于4月上旬组织对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上报资料进行会审。

3.汇总上报

计划财务局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4月30日前经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农业部财务司。

(三)总结阶段(7月)

1.农业部对部系统资产清产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我院根据资产清查的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雷茂良副院长担任,人事局贾连奇局长、计划财务局史志国局长任副组长,院办公室刘继芳主任、科技管理局袁学志副局长、国际合作局张陆彪局长、科技产业发展局张逐陈局长、直属机关党委高淑君常务副书记、监察与审计局刘凤彦副局长、后勤服务中心(局)孟祥云主任。

弢处长,国际合作局杨修处长,科技产业发展局王欣副处长,直属机关党委宋恒春副处长,监察与审计局解小慧,后勤服务中心(局)付平副经理。

院属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由财务、基建、人事、纪检、后勤等机构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请各单位将组织机构情况于2月1日前报院计划财务局备案。

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高质量完成我院的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科技管理局负责廊坊基地各项报表的编制;

各局负责自身的.资产清理以及卡片录入工作;

各研究所负责自身的资产清理以及卡片录入工作,并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的汇总及相关资料的上报。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单位内部应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时效性。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财务、基建、人事、纪检、后勤等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月1日前报院计划财务局。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中介机构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我院将加强对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

导。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院将通过院报等方式对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将向农业部及时通报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财资〔20xx〕7号)、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卫规财函〔20xx〕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顺利完成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山东省卫生厅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摸清家底,降低学校办学成本,促进节约型学校建设。

范围:20xx年3月31日前学校所属各行政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后勤服务单位和其它经济实体占用或使用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资产。 分类以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为准。

各部门、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要按照 “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高度重视,严肃纪律,精心组织。

使用权登记是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则同时负有管理责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最初入帐到哪个部门(即使后来有变动,但未办过户手续的),则由哪个部门负责清查。

各部门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各种固定资产(包括帐内帐外、库内库外、地上地下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门别类按实物逐一登记填表。

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卡物相符。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1、各院系部(处)要在提高对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立即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清查小组成员的工作机构,报清查办公室。

2、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固定资产管理卡片、验收单、条形码丢失的要求补齐。条形码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

2) 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盈、亏的资产分别填写盘盈、盘亏登记表,并说明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写出书面说明,经学校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

a)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负责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盘盈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市场价等);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的需中介评估,并出具报告。

b)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盘亏情况说明(单项金额较大或重要的要逐项做出专项说明);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单位内部有关审批文件等。

c) 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单位内部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需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部门或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材料;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举例说明);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d) 被盗的应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单位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理赔情况说明。

3) 此次清查要求单位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单位负责人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4) 滨州、烟台校区还未入账的房屋、土地、构筑物要求统一进行清查核实。

5) 对于用自有资金购入的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全部列入清查之内,未被记入学校资产帐的一律视为盘盈资产处理,坚决杜绝帐外资产的存在。

3、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一)学习宣传,组织发动,清查准备,制订工作方案 (20xx年 3月 26日- 3月 31日)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文件,提高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清查小组成员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自查工作,并协助配合学校清查组开展工作。请各单位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本部门工作小组及资产管理员名单交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

(二)培训(3月29日- 3月31日)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清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清查程序、清查办法和填表要求。

(三)各单位自查(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帐、卡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盈亏真实、记录详细、不留死角。

(四)报表汇总(20xx年4月5日—4月11日)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将《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自查登记表》、《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及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以书面形式送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截止时间为4月11日。

(五)验收复查 (20xx年4月6日—4月12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单位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单位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六)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20xx年4月13日—4月14日)

清查结束后,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将对本次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提交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1、基建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的,主管部门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资产清查工作。

2、帐外资产(盘盈)要全部计价入帐。

3、对盘亏财产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审查,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学校审批后履行相关手续,进行核销;对收回的变价收入全部入帐。

(八)总结表彰

清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九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xx〕2号)和《龙海市人民政府转发龙海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龙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xx〕24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x月x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1.账务清理。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卡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财产清查。是指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3.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镇已成立“程溪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已委托漳州日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查固定资产,完成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系统建设,改变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预计6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清查,摸清家底。

(二)第二阶段(预计22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帐实核对并完成固定资产的数据优化操作。

(三)第三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实施文档整理及交付。

(四)第四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提供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系统数据录入、编制及上报服务;。

(五)第五阶段(预计5个工作日)。

制作并粘贴条形码标签;在贴标签的过程中进行二次盘点,将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再次进行核对,并且将帐实有出入的固定资产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打印出正确的条形码标签并粘贴。

五、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工作督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青财资字〔〕178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为保证此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我县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我县政府综合报告奠定基础。

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清查12月31日之前的国有资产,要求做到“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资产清查时间:3月20日至206月30日。各预算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清查汇总结果及电子汇总表上报县财政局行政股。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2.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产自查结果。

3.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自查结果进行清查批复。

1.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2.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3.财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4.财产清查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行政事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事项提供合法证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申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审核过程中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清查核实中违反本方案规定程序的,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照时限完成清查核实的,由财政局责令其限期完成;对清查核实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财政局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清查核实;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完成清查核实的单位,由财政局予以通报;有意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局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十一

全面贯彻落实公司领导关于资产管理登记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核实、登记公司资产,掌握资产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公司资产管理规范化管理。

二、登记范围与组织。

凡占有、使用、管理公司资产的各业务部门、个人,都应向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申请办理登记。

公司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要求,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部、××部、××部、××部等部门负责各分管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公司办公室由财务办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处、××处分别由外围机构负责人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各类库室、值班室由隶属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公司财务办负责全公司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并负责检查指导。

三、登记的内容。

以单位占有资产登记为主,兼顾注销资产登记和变动资产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质量。要对照实物进行详细登记。资产规格主要登记资产型号、材质特征或主要配置,等等。

价值凭证的,一般可比照同类商品价格,按新旧程度折合金额,上报主管经理批示,由财务办进行确认。

3、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且耐用时间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由财务办负责统计)、一般设备、文体设备、运输设备、通信设备、施工及修理设备、特种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音像制品、其他固定资产。

库存物资是指为保障服务需要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自购周转物资、交接继承物资、接受捐赠物资。分七类:修理器材(工具)、通信器材、文体器材、办公用品、被装鞋帽、各种消耗性配件、其他物资等。

四、清查登记步骤。

1、高度重视。公司资产清查、登记是公司资产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资产与经费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各业务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严密组织。公司将成立由经理任组长,财务会计、出纳、各。

业务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资产清查登记小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本级资产第二责任人,资产使用管理人是第一责任人。

3、搞好协调。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涉及面广、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清查中要不漏死角,全面清查登记配发资产、自筹资产有捐赠资产,做到数据准、资料全,部门或个人不得瞒报、漏报。对在清查中存在问题较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清查小组将报公司领导研究处理。

医院资产内部审计方案篇十二

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

及《关于印发黟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8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源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学校教育系统运行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为逐步实施绩效预算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工作目标:全面掌握我校教育国有资产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了解我校教育国有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等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资产动态化管理机制和有效的资产监管制度。

二、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基准日:此次我校以县教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3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2.清查范围:全校所有处室和班级。

3.清查内容: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凡属于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属于此次资产清查内容。

具体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和土地。

三、20学校固定资产清查领导组及职责。

组长:程国营(全面负责本次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副组长:汪云、姚伟民(全面负责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

组员:鲍时德(制定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布置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步骤及实施)、刘晓明(完成本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统计和汇总)、谢旭芝、吴丽芳、童巧燕、吴亦男、江海峰、周小九、何利英、各年级组长(完成本部门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总务处),日常工作由鲍时德、刘晓明联系。

四、清查方法和步骤。

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处室、班级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处室和班级资产清查自查工作。

总务处对各处室和班级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各处室和班级要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包括账内账外、单位内外,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

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把实物盘点同账户核对结合起来,把清查资产同查清资产流向结合起来,把各负责人员清查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1.房屋及构筑物清查。

要对是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情况,出租出借收入情况,是否抵押,是否及时决算入账,都要如实清查、填报。

2.土地清查。

要对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情况,出租出借收入情况,是否单独记入无形资产,是否有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抵押,都要如实清查、填报。

3.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清查。

均应在自查基础上,如实填报。

4.低于固定资产价格标准的低值易耗品清查。

各单位也要进行清查、核实、造册,加强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二)清查步骤。

1.准备阶段(2011年5月10日—5月11日)。

(2)县财政局网站下载资产清查报表及有关资料。

(3)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方案,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2011年5月11日—5月20日)。

(1)部门自查。

我校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清查。

(2)清查结果汇总上报。

一式三份(含报表和电子文档)分别上报县国资办、县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及县教育局计财股,同时将固定资产建档建卡。

(3)学校建章立制。

各学校根据清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

3.接受验收阶段(2011年5月21日—5月30日)。

认真接受由县国资办组织财政局、审计局、纪检监察部门抽调行政事业业务骨干与社会中介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我校资产清查情况、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固定资产建档建卡情况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验收。

认真参加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教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中的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资产核实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清理。

2.专项审计。

3.部门审核。

4.财政审批。

6.账务处理。

单位按照同级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按期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2.规范操作,严肃纪律。

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各处室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服务。

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学校的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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