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指标,以便于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情况和需求,制定灵活可变的方案。方案的效果和可行性需要通过实际操作和数据分析来验证。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一
优秀作文推荐!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二
86。
74。
“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确保中央、自治区政令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百办通〔。
86。
74。
号)文件,重点解决“对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对强农惠农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努力完成我县林业惠农资金监管整改工作任务,主要整治内容:
(一)生态公益林资金;
(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三)珠防林工程补助资金;
(四)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补助资金;
(五)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
(六)其他林业方面的涉农项目资金。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
8
10。
月,具体安排如下:
林业局各有关单位要对涉及的林业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将自查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计划等方面情况)和相关表格于
8
月
9
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涉及的林业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并视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对自行检查出的相关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整改单位要将阶段性总结报告,于
年
9
月
30。
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阶段性总结应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分类反映)、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内容。局里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使用方式和资金监管机制,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涉林惠农资金监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田东县林业局开展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林业惠农资金监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百办通〔
86。
92。
号),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细化整化内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制定整改细案,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要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形成详细的整改台帐,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不能有缺项和漏项。
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反思问题根源,明确以巡视意见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以问题和任务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林业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实行自查整改进度旬报制度,报告时点为每月的
“逢。
10。
日”。请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自查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整改推进情况于每周一报县整改办。
局领导小组将督办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在整改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对各单位自查情况、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跟踪督办一是重点检查中央、自治区、市、县本级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要求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项目财经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成果是否与项目设计相符二是重点检查林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检查政策宣传进村入户是否到位,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等情况
局领导小组将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各有关单位开展林业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的自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对自查工作、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要严肃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三
根据xx省《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电文?2012?xx号)的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布置了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并按照省财政厅提出的五点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入户重点抽查,通过听、看、访、查、核对等方式对补贴面积、村级公示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一卡(折)通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经过15天的全面自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核实补贴面积和标准。核定到户补贴面积是做好当年粮食补贴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为此我镇根据县农业局下达给我镇的播种面积指导数,结合当年全镇耕地面积变动情况,做到各村分解到户,逐组逐户核对,签字盖章,如实填报,提高透明度,确保面积准确无误。通过核实,本镇实际粮食直补补贴面积为亩,补贴标准元;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亩,补贴标准元。
户、夸大补贴面积等冒领行为。我镇实有农户。
户,新增农户户,死亡户,变更户主户。为了确保完成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我镇在录入“两项”补贴基础信息时采取边查看、边审核的方式,确保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信息的准确、可靠。
三是抓好补贴面积的公示。粮食直补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在兑付补贴资金之前,我们将23个村核定到户的`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公示,其中1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补贴面积进行单独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将补贴政策的落实置于农户的广泛监督之下。
种粮农民是否足额领取,有没有被截留、被挤占现象存在。以确保今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规范操作、平稳推进。
通过这次自查整改工作,真正地做到了政策透明,宣传到位;也让农民更加了解了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更加充分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为今后做好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夯实基础。今后我所将围绕“政策宣传是前提,面积核实是基础,张榜公示是关键,监督检查是措施,资金兑付是核心”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面积核实、登记造册、资金划拨、督查监督等工作,确保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xxx镇财政所。
203月25日。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四
优秀作文推荐!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五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要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时节,围绕农资批发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春季、秋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监督抽查、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
以生产经营档案、品种真实性、品种权为重点,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包装、标签、备案、档案等合法合规率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性调查评价。
(二)农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执法,及时发现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行为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
(三)肥料:在备肥用肥的高峰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格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和判定原则,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产品抽检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违禁物质、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农机:组织开展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检查。
(七)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抓住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促进农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一)开展春季专项行动。瞄准农资批发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围绕春耕期间需求较大的种子、肥料、农药等重点品种,抓紧部署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资质量可靠、粮食生产稳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问题隐患多的地区和企业,督促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二)狠抓违法案件查处。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紧盯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对于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量刑偏轻等情况出现。
(三)加强农资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推广相关服务app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农资追溯体系。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发建设农药可追溯信息平台,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上传工作,推动农药可追溯信息对接试点。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有效提高企业追溯实施率,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追溯试点。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不断加大可追溯管理工作推动力度,尽快全面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协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普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12316”农业公益服务热线、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4-6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种子无证套牌问题。组织打击制售假冒种子种苗工作。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四)9月,召开农资打假等相关工作座谈会。
(五)6-10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百日行动”。
(七)8-10月,组织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打假合力。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全年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县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充分发挥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为守好“三农”战略后院提供有力支持。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强化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树立依法履职,严格监管的理念,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助推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上旬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保护农业和农民的利益,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监管机制与建立信用体系相结合,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着力标本兼治,狠抓源头治理,注重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两个减少”(即减少农民群众因农资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农资质量出现的上访案件),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强农药、肥料市场管理,使农资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得到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农资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管。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抽检,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大案要案查处。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一是以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契机,认真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春季和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二是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从生产环节上,加大对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产品标签的监管,依法查处农药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尤其要严格查处非法借证和生产假冒农药登记证产品,从源头上强化监管。三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加大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逐步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确保配方肥产品质量。
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农资市场整治。
突出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肥料、农药的检查。种子市场监管重点:对由我县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以水稻、油菜、小麦、棉花、玉米和花生等农作物种子监管为主,重点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种子标签、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和转基因品种等情况。对主推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抽检率达到xx%,主要农作物种子抽检率达到xx%以上。组织开展对制种基地、田间质量和生产档案的检查。农药市场监管重点: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x项农药管理新规定,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监管为主,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重点抽查农药质量的有效成分是否合格;普查农药标签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规范(特别是xxxx年x月x日后生产的农药),标签抽检要做到覆盖xx%的经营户、xx%的产品,确保农药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均达到xx%以上。严查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肥料市场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监管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和本区内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农机市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监管重点,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突出重点季节。在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重点农时和农资销售旺季,市县联动、市区联手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专项行动”、“春风•xx”和“金秋•xx”行动。
突出重点地区和领域。加强对xx县城xx镇农资批发市场、梁园、xx白龙等各农资批发商、县乡集散地以及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区域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蔬菜集中生产区、规模化种植区、特色农作物产业园区、产业带等领域的投入品使用的日常监管,将重点区域和领域的农资监管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主战场。
突出重点对象。要把信誉差、屡查屡犯以及列入省重点监控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诚信经营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多次违法经营记录单位的监管和查处。
加强部门联合。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逐步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公平公开执法。对全县农委系统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从事农资(农机)经营的进行自报、自查、自纠,严禁公务人员从事农资经营,严禁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依法从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在强化日常监管抽查的同时,紧扣农时,有计划、有步骤重点抓好以下阶段性工作。
x-x月份:、组织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户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举行“xxxx年种子执法年”启动仪式,开展对县发证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普查清理;、开展“春风•xx”行动,突出做好对春夏播种质子量活动监督抽查;、与镇、乡联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与工商部门联合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营户进行清查。
x-x月份:、市县联动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做好种子清理汇总上报,做好省、市农委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x-xx月份:、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严查和打击高毒、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开展“金秋•xx”行动,普查秋冬播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xx-xx月份:、邀请有关农资生产企业、经营户,座谈如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经营和优化服务。、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召开农业行政执法分析会,总结一年工作情况,筹划明年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执法。县农委成立了以主任xx为组长,委纪检组长xx为副组长,委法规科、农机局、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x)。坚持县乡联动、县乡联手、部门联合,推动全县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县农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整治由农业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农机质量投诉和质量调查等工作由县农机局负责。层层制定责任制,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调,共同监管,联合作战。
深入宣传发动,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一是每年对农资经营人员举办x-x期农业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二是结合市场巡查、质量监督抽检、大要案查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三是正面宣传一批诚信守法的优质企业和产品,曝光一批重要案件、假冒伪劣产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四是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向农民传授农资真假识别、农业安全用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每周利用半天时间,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作风纪律锻炼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作风硬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的查处能力。
多措并举,提高执法效率。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二是整合力量,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市县联合、部门联手、协同作战和协调服务的能力,推动全县农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大农资执法的设备、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县政府和财政的支持,不断增加对农资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配备执法装备,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产品、区域、单位的抽查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经营单位.五是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备案制,建立经营户信息档案。六是督促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质量安全承诺书,逐步推进农药、肥料经营户建立经营档案,加大对种子经营档案规范管理,强化企业自律和守法意识。七是实施执法信息共享,及时交换相关信息,农业执法大队每月xx日前,将执法情况上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附件x),做好检测与案件查处的衔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实行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推行“阳光执法”。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建立举报、协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xxxx-xxxxxxx”举报投诉电话和xx县农业信息网,及时处理反馈相关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早控制。
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县农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本县农业执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顺利完成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更为紧密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热作苗木:重点监测天然橡胶苗木质量。
渔船船用产品:重点查处制售、使用假冒劣质船用产品等行为。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好春季、夏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品种”的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着力在安全评价、绿色环保、持续有效等方面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二)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农业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实施检打联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查,将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假工作合力。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参与检测,满足农资检测服务需求。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通报、共享农资检测结果。依法公开农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农资质量预警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有关部门要依法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案件省际协查机制。加强省际协查的信息上报和结果反馈,各省在通报相关省份进行案件协查时,要同时通过金农工程农资打假与监管相关栏目,填报协查信息。加快推进建设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各地立案、调查、移送、处罚等情况,加强与各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二是农资追溯制度。推进建立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逐步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三是罚没农资无害化处置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环保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罚没假劣农资无害化处置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分类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四是完善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省际协查、信息公开和大要案公布等工作重点的落实。
(五)加快信用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结合“双随机”要求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鼓励农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六)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省级农业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农资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
(一)2月,农业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
(二)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公布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农资产品登记审批单位建立自动化信用管理系统。
(四)5~10月,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制定《农资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烘干机产品质量调查。
(五)4~10月,组织开展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活动。打击未经检验产品、侵权假冒产品和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上渔船,有效遏制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八)10~11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报告、跨区域大要案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改善农资执法装备和条件,配备执法服装,保障执法车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28号)要求,继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与报告工作。省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金农工程”平台,加强省际协查案件信息报送。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六
为了彻底规范、清点成都xx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入库商品、在制品,以减少公司资金积压,杜绝浪费,现对物资盘点方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为规范物资的保管,凡经财务部制定的,经公司认可的制度必须坚决持行。财务部制定制度时,先找生产副总韩吉甫确认,若生产副总确认的,公司亦必须认可。若生产副总不认可,经公司认可的,生产部亦必须照制度执行。
3、为做到盘点有效,必须按以下流程执行。详见附表。
4、凡非库房管理人员应搬移或隔离(综合部),非相关人员或经库房人员同不得进入库房。
5、若库房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岗位需要,公司应该足。
6、库房人员薪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同行业工资的80%。
7、若以上6点公司不能执行,请公司把库房移交至其他部门管理。
8、此次盘库只能完成封闭管理的物资或机器设备、开放式存放的物资不能完成。
说明一:连续3次盘,并不是工折腾各位高管和管理人员,更不是要折腾xx和xx。之所以这样我认为原因有三:
1、xx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长期养成了不对企业库存物资和固定资定的管理;
3、让xx的高管和管理人员知道管理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盘存更是一件辛苦的事,让他们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并遵守日常的规章制度。
说明二:要求xx和xx参加,二位股东在公共场所主持盘点事宜,是要告诉全部管理人员和工人,公司对此事的重视。
说明三:连续3次盘点,一方面养成公司的习惯,另一方面数据才准确。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七
(一)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兼顾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鼓励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种粮农民预计增支因素合理分配,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兑现办法。
二、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省粮食直补政策,我县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原则上为全县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三、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标准。
我县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单位补贴标准是根据全县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全县农业税计税面积分别确定的。20省分我县直补资金总额为2221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为247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为1974万元。根据我县补贴面积,确定我县年粮食直补标准为11.71元/亩,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为93.56元/亩。
四、各乡(镇)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补贴标准的确定。
(二)乡(镇)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的确定。依据乡(镇)核定上报的应予补贴的土地面积与县确定的补贴标准,计算该乡(镇)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计算公式为:
乡(镇)粮食直补资金总额=县确定的补贴标准×该乡(镇)上报的应予补贴土地面积。
乡(镇)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县确定的.补贴标准×该乡(镇)上报的应予补贴的土地面积。
(一)种粮农户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根据该农户应予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和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农户享受的直补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包括承包的集体机动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种粮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该户应予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种粮农户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该户应予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二)国有农场执行县统一的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六、补贴资金的管理。
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统一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
为保证直补资金的安全,便于向种粮农民兑付,乡(镇)财政所要继续使用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的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户,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七、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各乡(镇)财政所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前,要逐户发放补贴通知书,通知中分别明确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金额、标准等,让农民清楚国家已对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全年预计增支给予了补贴。各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农民补贴管理系统软件发放补贴资金,提高兑付效率,以“一折通”、“一卡通”形式向农户直接兑付补贴资金。为建立长期的以储蓄存折(卡)形式发放粮补资金的制度,农户在支取补贴款时,粮补储蓄存折(卡)账户需留存1元的压户款,以备来年发放粮补时继续使用。
八、继续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直补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直补工作,不仅关系到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而且也关系到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要对本地直补工作负全面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直补工作顺利实施。各乡(镇)原设立的由乡(镇)长任组长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
(二)科学制定直补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县制定的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直补具体操作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县财政局备案。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兑付,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直补标准由县财政向社会公布,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在1月20日前以存折(卡)形式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各乡(镇)在直补资金兑付前,要以村为单位,对补贴标准、核定到户的应补贴的土地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等主要政策和内容,进行张榜公布,取得广大农民的认可。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局举报电话为84031969。
乡(镇)财政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村逐户以存折(卡)形式直接兑付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不准以任何名义代领、代发直补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不准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直补资金。
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要在乡(镇)、村干部监督下,由农户户主或已成年的本家庭成员凭身份证领取,领取时签名并留指纹。
(三)切实搞好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直补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理解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个方面支持直补工作。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八
号)、《林甸县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林发。
[2016]1。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重点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建立多渠道筹资统一使用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促进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
“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部门安排项目时重点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进行,做到“全面统筹、分层推进、远近结合、改革创新、依法依规”;有效整合各类资金,做到项目精准,形成“扶贫布局、部门填子”的态势。
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紧紧围绕
“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安排使用。从群众最急盼、基础利益长远的问题入手,精准投入,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精准扶持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统一规划,规范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有条件的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积极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可统筹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旅游发展基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以扶贫整村推进工作为载体,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力推动贫困村产业发展,推动实现脱贫目标。
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贫困户住房建设,着力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支持贫困村道路建设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
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贫困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农民增收;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贫困户提升职业技能、种养技术;支持贫困家庭参加中高等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支持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参保扶贫小额保险,防止因意外造成深度贫困。
由财政局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扶贫重点村发展规划,安排统筹资金目录,分解部门项目任务,并下发各相关乡镇。
各乡镇结合脱贫区域规划,在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确定好到村、到户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并认真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预算、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详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扶持方案,上报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在确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由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根据统筹平台拟建项目,与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明确各主管部门统筹项目资金额度。
所有纳入年度规划的项目必须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对接统筹项目额度拟定项目申报方案,报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审定,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备案项目由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下发到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按照下发的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由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统筹。
以整村推进重点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主攻方向,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结合贫困村实际、贫困群众意愿,通过实施基础设施、泥草房改造、托牛入场等项目,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步伐。
年计划总投资规模。
14470。
万元。
1.
村组道路项目。
计划投入
1483。
万元,建设水泥路。
14.4。
万平方米。主要进行超期服役、路况差、翻浆路以及荷载远远满足不了运输需求的乡村级公路建设。
2.
泥草房改造项目。
计划投入
4500。
万元,改造泥草房。
1.8。
万户,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住上安全房。
3.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计划投入
6547。
万元,改造饮水工程。
244。
处,
3660。
万元;新建饮水工程。
90。
处,
2887。
万元。
4.
托牛入场项目。
计划投入
800。
万元,通过财政扶贫资金贴息的方式鼓励贫困户托牛入场,促进贫困户增收,带动奶牛产业发展。
5.
田间工程渠系配套项目。
计划投入
700。
余万元,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田间工程渠系配套工程。
6.
雨露计划项目。
计划投入
360。
万元,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发放补助资金,减轻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压力,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7.
小额保险项目。
计划投入
80。
万元,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投保人身意外险,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造成深度贫困。
2016。
年度:计划投入。
1250。
万元,用于。
5000。
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
2500。
元。
2017。
年度:计划投入资金。
7453。
万元,其中:
1483。
万元用于建设水泥路。
14.4。
万平方米;
1860。
万元用于改造。
124。
处饮水工程、
1600。
万元用于新建。
50。
处饮水工程;
1500。
万元用于。
6000。
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
2500。
元;
200。
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
90。
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
700。
余万元用于田间工程渠系配套工程,增加水田种植面积;
20。
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2018。
年度:计划投入资金。
3997。
万元,其中:
1800。
万元用于改造。
120。
处饮水工程、
1287。
万元用于新建。
40。
处饮水工程;
600。
万元用于。
2400。
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
200。
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
90。
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
20。
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2019。
年度:计划投入资金。
885。
万元,其中:
575。
万元用于。
2300。
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
2500。
元;
200。
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
90。
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
20。
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2020。
年度:计划投入资金。
885。
万元,其中:
575。
万元用于。
2300。
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
2500。
元;
200。
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
90。
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
20。
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成立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贸和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局、民宗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由财政局负责对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形式通报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一律实行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公示制、项目峻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的指导思想、原则和
“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问责。同时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九
按照旺财经建〔20xx〕10号《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我镇成立了由副镇长同志为组长,纪检员、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统战员兼出纳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自查整改和兑付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旺财经建〔20xx〕10号《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重点围绕“自查整改内容”中的各项指标开展自查整改活动。
1、认真核实农户信息,确保农户信息的真实准确。一是重点对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一折通账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了认证检查;二是与上年度数据比较和核对,对变化较大的村涉及农户及同一姓名、同一账号、同一身份证号码领取补贴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以确保补贴真实、农户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2、及时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中央20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政策。目前全镇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工作已做到五到位:一是政策宣传到村到社到户;二是预算清册计算到村到社到农户;三是以村张榜公示到农户并同时留存有相关图片资料;四是补贴通知单发放到农户;五是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兑现到农户。全镇发放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共47.6323万元,涉及农户2946户,为全镇种粮农户采购大春所需的农用物资提供了资金保障。
3、对代扣代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村民或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制度,并留存相关资料、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到目前为止,我镇已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全部兑付到了种粮农户的账户中,无一遗漏。
通过自查清理证实,我镇及各村社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做到了“谁种粮补贴谁”和“公开、公平、公正”。
虽然我镇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清理,进一步严肃了对“三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更密切了涉农部门之间的的关系和相互配合的力度,确保了“三农”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准确及时的落实到种粮农户。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
(一)全市补贴总额的确定。
(含农场补贴资金),其中小麦补助资金596.14万元,水稻补助资金500.93万元。
(二)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的确定。
同)的补贴总额。计算公式为:
各乡镇的小麦补贴总额=全市小麦亩均补贴标准×该乡镇小麦种植面积;。
各乡镇的水稻补贴总额=全市水稻亩均补贴标准×该乡镇水稻种植面积。
(三)操作步骤。
考虑到粮食复种面积和作物季节性的因素,对种粮农民的综合直补实行分品种、分批次操作,小麦和水稻的补贴分别核算兑付。
1、核准粮食种植面积。首先,各乡镇要摸清辖区内年小麦播种面积,登记造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农委,经农委审核后报市粮补办。其次,在午季水稻栽插后,各乡镇再摸清辖区内年水稻播种面积,登记造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农委,经农委审核后报市粮补办。统计工作必须做到登记到户,分户造册。属于集体或单位所有的种粮耕地,必须分解到直接承包种粮人,否则不给予粮食综合直补。退耕还林套种粮食的不享受综合直补。
2、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市粮补办根据审核后小麦和水稻的种植面积,按照省核定的小麦和水稻补贴总额,测算小麦亩均补贴标准和水稻亩均补贴标准。小麦和水稻亩均补贴实行全市统一标准。
3、编制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全市统一的小麦、水稻亩均补贴标准和分乡镇的小麦、水稻种植面积,直接将补贴资金测算、分配、核定各到乡镇。补贴资金全部分配下去,不留结余。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公示到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由各乡镇按照核定的补贴资金总额和分户小麦、水稻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直接测算到户,同时将到户粮食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数额张榜公布,并及时核实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后,进入资金兑付环节。
5、资金兑付。按照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实行“一卡制”发放,由市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具体负责打卡发放粮食综合直补资金。承包国有农场和林场等单位土地的`粮食生产者补贴资金的发放也要参照“一卡制”发放模式进行操作。
(四)加强粮食综合补贴资金的管理。
市财政局要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的规定,加强对农民综合粮食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和截留粮食综合直补资金。
二、年粮食综合补贴工作的安排。
为了确保全市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上级总体部署,结合实际,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1、广泛宣传。召开市粮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全市年粮食综合直补工作会议、乡镇财政所长会议进行宣传。围绕省及市有关综合直补文件精神,编印各种宣传材料;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专栏、标语、报刊、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并贯穿于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的全过程。
2、制定我市粮食综合直补方案。市粮补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粮食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兑现补贴。
按照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的核查、登记、造册、审核、汇总及公示等工作。乡镇要按照由下而上逐级统计汇总。分户粮食种植面积必须张榜公示,乡镇要实行村、组两级公示;按照省核定的补贴总额,依据审核后的实际粮食种植面积,编制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直接将补贴资金测算到乡镇;乡镇测算编制分户补贴清册,张榜公布到户粮食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数额,接受农民和群众的监督;根据公示后的补贴清册,组织打卡,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力争7月10日之前完成小麦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8月底之前完成水稻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
各乡镇在综合直补工作中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综合直补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偏离政策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发放工作结束后,应向市粮补办上报粮食综合直补工作总结。市粮补办将对各乡镇综合直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粮补改革领导小组。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综合直补工作顺利进行粮食综合直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集中精力,把粮食综合直补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搞好协调,全力以赴。
一是成立组织,强化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粮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粮食综合直补的有关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抽调精干、得力人员,认真研究政策、测算方案,狠抓落实,在市粮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时完成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各地在实施综合直补方案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市粮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不得随意解释、答复,更不能自行其是。
二是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会议以及公开信等多种形式,认真向农民群众做好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务必使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严格监督,严肃纪律。各乡镇要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综合直补政策,切实做到“四到户、七不准”。“四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存折发放到户。“七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任何费用;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集体代领存折;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补贴。市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妥善解决综合直补中的矛盾和问题,对故意违反政策而影响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一
需登记的种类。
)
2015。
〕
327。
梅市农函字〔。
2016。
〕
1
号
)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者的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监管体系和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到
2020。
98%。
以上,复混肥料等主要品种质量合格率达到。
90%。
以上,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
95%。
农资连锁配送率达到。
85%。
以上。
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一是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监管行动,从生产销售源头排查禁用和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经营单位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及时转执法机构查处。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活动,扩大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抽查。以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保障质优农资产品的供给。三是定期指导和培训经营者,使经营者及时掌握国家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经营单位守法经营,以逐步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菜篮子)和种植业股负责农药、肥料监管和安全用药技术指导;种子监督管理站负责种子、种苗质量监管;农机股负责农机具的质量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对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农业局查处或移送)。
提高农户对农资质量辨识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同时可推介信誉好的农资产品,引导群众选购优良农资。二是依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曝光违法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案件信息,建立“黑名单”档案。推动农资监管信息平台联网并接入到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全程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信息可共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计划综合股负责农资信息平台建设)。
农业龙头企业、
“三品一标一名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种植场、菜篮子生产基地以及其他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完善农资购买及使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购买农资索证索票、实名登记以及农产品生产、农资使用电子档案记录制度,如实连续记录农资购买及使用、农产品生产过程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其他农产品生产者也要建立完善农资购买及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资,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来源不明、成分不明的农资。严格执行农资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水果、茶叶或中草药材等农产品。禁止超出登记作物范围使用农药。不得施用危害农产品质量、土壤和环境安全的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等自制肥料,切实保护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股负责水稻、水果、茶叶、中草药等监管和技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菜篮子)负责蔬菜基地监管和技术指导;经管股负责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计划综合股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监管和技术指导;农机股负责农机具的质量监管。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规范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者的农资使用行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起不得再开展农资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置退出相关事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负责案件查处或移送)。
2016。
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加快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农资监管需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健全农资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争取当地政府在政策、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按规定对农资监管工作给予必要支持,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确保农资监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020。
年实现全省用量零增长,力争有所下降。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二
6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方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1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我市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统一部署,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2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全面检查
2013。
2014。
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等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方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
.统筹分工,协调配合。
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1
.整治检查范围。
2013。
2014。
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
2010。
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2
.整治检查对象。
市级以下特别是县级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单位,各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市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
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分。
6
个步骤。
成立东营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级协调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市级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4
月
30。
日前将组织机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各级政府有关涉农部门,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自查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摸清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对县级及以下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问题多发、易发、频发的地方,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资金,聚焦贪污、骗取、受贿、挪用等民愤极大、影响恶劣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
2010。
5
月
10。
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有关表格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
月
15。
日前,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自查自纠及市级督导检查情况,形成我市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各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并于
5
月
31。
日前反馈检查结果。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重点检查及反馈情况,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有关县区。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部分县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情况,将抽查结果反馈有关县区
各县区根据抽查反馈情况,抓紧组织整改完善。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整改完善要突出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总结提炼各县区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县区要在。
8
月
5
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
8
月
10。
日前报市政府,并报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组织机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单位的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
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加强有关人员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市级协调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各县区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县区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周至少报送
2
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三
52。
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涉农资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分级负责要求是:区级各相关涉农部门负责统计、自查和汇总分析中央、市、区三级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对汇总报送的相关资料把关;镇乡街道负责统计、自查和汇总分析本级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区级相关涉农部门、镇乡街道应按涉农专项资金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分口把关要求是:有涉下属单位的区级涉农部门,专项整治期间的报表资料等,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乡街道专项整治期间涉及的报表资料,统一送区财政局业务联系科室,由业务联系科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清查
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同时,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认真查找当前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涉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
区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按资金类别、管理职责、资金性质、资金用途归口原则,由涉农主管部门分类分项组织清理,汇总统计填报。
镇乡街道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按资金类别、资金性质、资金用途,由镇乡街道财政所彻底清理,汇总统计填报。
涉农专项资金跨部门使用的,以区级财政预算下达各部门的资金预算为依据,按。
“不重不漏”原则,分别由使用其资金的区级相关部门填报。
整治检查范围:
2010。
年以来,财政、审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纪监部门在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政法部门办案揭示的政策执行和资金监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治检查对象:区级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镇乡街道、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综、民政、国土房管、交通运输、移民、经济信息、文化、人力社保、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相关整治检查对象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查找和分析所产生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包括体制机制如何调整、办法措施如何完善、资金整合如何建立健全、奖惩措施如何规范等。
6
个月内完成,分。
5
个步骤。
成立万州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相关文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区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2010。
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在。
5
月
15。
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及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的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其余单位实行部门间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单位、部门间交叉检查人员安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另行发文通知。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重点检查小组要及时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和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市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在。
7
月
25。
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及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在。
9
月
1
日前对本单位整治工。
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区级重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及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局长骆高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分管领导担任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资金管理的科室负责人、镇乡街道财政所长为办公室成员。
区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涉农单位、镇乡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向区政府和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区财政局牵头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及综合协调工作,各涉农单位要根据下达的项目批复及资金文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方案,并督促指导做好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清查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同时,要将
“揭露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到整个专项清查工作中,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区级涉农主管部门,因所辖单位多、资金类别、资金项目、资金来源金额大,尤其要组织、协调好内部科室间、科室与下属站(所)间的清查牵头责任管理,确保自查工作有人抓,整改工作有人管。
要统筹安排好检查人员和时间。此次专项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统筹安排好各方面工作,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专项清查工作,确保清查质量。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开展自查工作,要以区领导小组确定的检查内容为主,着重清查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各涉农部门、镇乡街道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时限和检查内容,认认真真地搞好自查,决不能走过场,切实把当前涉农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切实查深、查细、查透。对查出的问题,在纠正的同时,要分析其产生问题的原因,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区领导小组领导下,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涉农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区级各涉农部门在清查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共同推进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各镇乡街道要按区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同步开展,并按时保质报送专项整治相关资料。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四
为严格执行国家局xx年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xx中烟系统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按照《xx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国烟办〔xx〕89号)、《xx中烟工业公司xx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x烟工〔xx〕118号)和国家局《关于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四个中心、机关各部门。
重点围绕2011年实施的烟用材料、烟机零配件、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燃料、10万元及以上的防灾救灾物资、批量1万元以上的办公耗材(含软件)等方面的大宗(大额)物资采购开展检查。烟用材料包括专卖品和非专卖品卷烟材料,烟机零配件主要是烟草专用机械零配件。
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规,监督检查是否到位。
(一)管理制度完善性。
检查物资采购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管理制度应根据烟草专卖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国家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局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卷烟工业企业烟用材料采购规范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烟机零配件采购行为的若干规定》、《烟机零配件网上交易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等)。物资采购制度要覆盖机构与职责、集中、授权、自行采购目录、资质认证、计划预算管理、采购方式、招标投标管理、采购程序、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档案资料(记录)管理、咨询投诉程序、监督管理等采购活动内容。
(二)决策程序规范性。
物资采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采购活动决策的依据、决策过程及民主决策等方面情况。
(三)实施过程合规性。
1、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实行企业内控的资质认证制,包括供应商资质认证、资质复核与进入退出机制。供应专卖品卷烟材料的供应商应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采购计划与预算。年度采购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审批;采购计划经过审批后实施;专卖品卷烟材料采购计划按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计划编制执行。
3、采购程序。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应当进行招标;招标过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规定程序进行;实施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得到批准或授权,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部门应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按照规定流程和审批程序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采购项目支付采购资金。
4、痕迹管理。采购过程中有关档案资料(记录)的保存、销毁按照规定进行。
(四)监督检查到位性。
内部监督检查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监督活动并保存记录;监管情况纳入企务公开范畴。
(一)自查阶段(4-5月):各卷烟厂和直属公司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物资采购自查方案并开展自查。由于各单位检查范围涉及项目的分管部门不一,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写出烟用物资采购、零配件采购、行政性设备采购(含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耗材及其他)的自查办法并分别认真自查。公司本部的相关自查由物资采购中心牵头,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自查总结并上报公司整顿办。
(二)全省检查阶段(6-7月):整顿办和物资采购中心组织专项检查组到各卷烟厂和直属公司检查。
(三)迎接国家局抽查阶段(8-11月):在全省检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迅速整改,迎接国家局、总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组的重点抽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领会物资采购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办法以及自查工作总结必须一把手签字确认,保证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从检查办法的制定到具体实施,要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具体问题。职能部门和整顿办共同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做到严密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组织实施,边查边改。各单位要按照自查及整改方案组织实施自查和整改工作。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物资采购规范性文件,完善本单位物资采购有关制度,建立物资采购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本单位2011年实施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清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自纠、整改、追责。自查不认真,导致重大问题在上级抽查过程中暴露,除处理相关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五
发展改革委。
2015。
〕
7
2015。
〕
200。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规模。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纪律为准绳,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是统一部署,分部实施。
我县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部署,由各相关涉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本部门、本乡镇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
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整治检查范围:
2013。
2014。
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
2010。
年以来,各级特别是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全县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部门、乡镇政府、项目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民政、国土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农林水务、海洋渔业、教育、妇联、各乡镇政府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
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结合、部门协调”的原则,下级单位自查与上级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沿资金流向检查项目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查处违规违法违纪行为。
8
月
25。
日前完成,分。
6
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及步骤如下:
县政府组织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
2010。
4
月
22。
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
4
月
25。
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县将在。
4
月
26。
日前将全县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级、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
7
月
15。
日前将对我县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的部门和乡镇比例不低于。
30%。
重点抽查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乡镇和涉农资金项目。对自查自纠阶段问题零发现、零查处的要提高检查面重点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相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做好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市级、部级重点抽查。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相关涉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在。
8
月
5
8
月
10。
日前将全县整改工作报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相关涉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整改工作报告、重点检查情况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报长海县人民政府,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相关涉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各乡镇、相关涉农部门存在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涉农资金整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讲话和有关指标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
“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总要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以扶贫开发规划为统领,以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着力点,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思路,整合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素质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涉农项目和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的民生实事聚焦,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为打好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资金支撑。
认真落实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引导各类要素向贫困地区集聚。
根据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投入涉农资金都在县级汇集和安排的实际,坚持以县为主体,健全资金整合机制,建立资金整合平台,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级、各类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入,成片连方推进脱贫攻坚。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解决的问题入手,从现实最可能解决的问题入手,从打基础利长远的项目入手,聚焦整合投向,推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能力建设上都有重大突破。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统筹安排项目,捆绑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统筹整合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资金
优先支持贫困村通乡、通村道路建设。
着力改变群众出行不便的状况。
统筹整合农村饮水安全、
农田。
优先支持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水平。
统筹整合农村新民居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专项资金。
优先支持贫困户住房建设。
特别是中心村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
着力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统筹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林业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等资金。
优先支持贫困村加强环境整治。
促进贫困村环境改善。
统筹整合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等专项资金
优先支持与扶贫相关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
打造特色突出、规模经营、持续增收的脱贫产业。
吸纳贫困群众就业。
统筹整合畜牧、蔬菜、中药材、果品花卉、旅游、光伏等产业专项资金。
以及就业创业补助、贷款贴息、小额信贷、风险金等资金。
优先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形成一村一个增收产业、一户一个致富项目的发展格局。
统筹整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财政补助政策
确保低保线、扶贫线“两线合一”政策有效落实。
统等整合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统筹整合医疗救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等专项资金。
确保医疗救助扶贫措施有效落实。
统筹整合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职业教育综合补助等专项资金。
着力提升贫困村群众受教育水平。
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进。
统筹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雨露计划等就业创业培训资金
支持贫困群众职业技能、种养技术、就业服务培训。
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
增强稳定就业和持续发展能力。
统筹整合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
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扎实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
拓展贫困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县级财政部门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对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存量调整、增量集中等方式归并、整合,集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县
97。
个贫困村申报的项目为主,各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本部门脱贫攻坚规划和推进方案,匹配全县年度脱贫攻坚方案的实施。
建立县政府挂帅,扶贫、财政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整合资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资金整合主体作用。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级扶贫开发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按年度扶贫开发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并按照
“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原则审核申报项目,统筹整合安排资金和监督管理使用。各相关部门要按年度脱贫攻坚推进方案捆绑项目,申报和安排资金,编制本部门年度资金整合方案,并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会同财政局根据各部门编报的资金整合方案汇总编制全县本年度资金整合计划。
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建立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库。要实行扶贫开发项目库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现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间项目库衔接。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涉农项目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项目资金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刘建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冯君义同志兼任。
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涉农项目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二是建立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有关项目单位及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督导项目资金整合工作。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涉农部门要加大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确保用于贫困村的年度投入资金比例不低于本部门涉农资金投入总量的
60%。
9
月未仍未支出的,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涉农部门申报项目时,安排到贫困村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该项目国补资金的
60%。
并经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主管县长审批后方可上报。同时填写涉农资金整合审批表报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严格履行项目申报程序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支持。
县督查室、考核办要加强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整合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整合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七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监督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种子的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强化农药、肥料、种子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质量监督,把农资监管作为农业行政的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提高效能,促进农药、肥料、种子生产经营监管持续稳定好转。
100%。
质量抽查覆盖率。
60%。
;质量进一步提高:农药质量合格率。
80%。
肥料质量合格率。
90%。
种子质量合格率。
85%。
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种子等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查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
100%。
;农资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年无农产品质量涉农药、肥料、种子安全重大事件发生。
针对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种子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药、肥料、种子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药、肥料、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农资案件的查处,积极推进农药、肥料、种子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强化农药、肥料、种子行政执法实践,制定和优化各执法事项的程序和规范,以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打假的工作力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巡查和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一证多用及虚假宣传肥料产品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肥料、种子日常巡查工作贯穿全年,确保巡查覆盖率达
100%。
对辖区生产厂家每季度巡查一次,对种植户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经营门店、大型种植基地每季度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检查经营台账制度,是否详实记载,能否可溯源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实施分架摆放销售,明示分类和标价;店容店貌是否整洁,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等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街)、村两级没有执法资格的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报请上级处理。
结合贯彻落实农业部
“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月。推广放心农资下乡,打假扶优,促进和保障放心农资供应;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免费派发《广州市农药管理规定》、《农民安全科学使用农药必读》等宣传小册子;向农民介绍辨别真假农药、化肥、种子和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识别真假农资的能力和维权意识。
对全区
165。
家农资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时间一天,由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协助并负责聘请老师授课,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做好培训人员的登记造册存档。
在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高峰季节,加强对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和培训,实时检查指导农药安全使用情况,及时提供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病虫防治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网络信息等方式,提供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服务,为农民提供农药优化配方,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病虫防治效果
按照市农环总站的工作安排,全方位开展农药、肥料、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全区计划抽检农药样品
50。
个,其中杀虫剂。
32。
个、杀菌剂。
13。
个、除草剂。
7
个;抽检肥料样品。
31。
个,其中复混肥料。
15。
个、有机肥料。
8
个、叶面肥。
8
个;抽检种子样品。
11。
个,其中蔬菜。
7
个、水稻和甜玉米。
4
个。抽查任务按照季度完成,要实时掌握抽查进度,合理安排抽查时间,争取在。
10。
底完成全年抽查任务。
1.
种子专项执法检查和督查行动。结合贯彻落实《广东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安排执法内容:检查是否存在侵犯品种权行为,种子经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有无建立经营档案,种子标签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经营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等。
2.
农药生产厂家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
3
家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做到生产源头检查全覆盖。检查生产资质是否具备,证照是否齐全,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
3.
剧毒鼠药毒鼠强的专项执法。重点整治农贸集市流动鼠药经营者,杜绝毒鼠强的销售和使用,确保毒鼠强人畜中毒事故零发生。
4.
农资经营台帐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督查农药台账制度的落实情况,核查库存农药是否记账,进货数量是否账票相符,购销的产品是否可以溯源。
5.
高毒和禁限用农药专项执法行动。在重要节日(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高毒和禁限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农药批发和零售单位、边缘地区和管理薄弱的区域,抓源头,端窝点,防止监管死角;二是重点检查蔬菜基地、水果基地、较大的种植户、外耕户,检查是否存在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禁限用农药,坚决杜绝蔬菜生产上使用氟虫腈的违法行为。
逐步录入农药日常监管数据,在今后开展农药监管巡查,质量抽查和行政处罚的相关资料可实时录入,逐步实现农药监管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拓展肥料、种子信息全覆盖,实现农资监管互相监督,提高执法效能
强化农资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职,监管不力,发生重大农资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恶劣影响的,要严肃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对全区农资监管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检查农资监管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实时掌握全区农资监管动态,跟踪检查农资案件的查处情况,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的开展并取得成效。
积极协同工商、质监、公安、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果。贯彻落实
“两高司法解释”,做好司法衔接,达到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农资监管动态,对较大规模的打假行动邀请媒体参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高度重视农资监管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每月
20。
日,准时向区农业局经管法规科报送当月信息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八
80。
1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攻坚投入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步伐明显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权责更加匹配,确保我县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
47。
个贫困村倾斜。
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
“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通过实施产业扶持扶贫项目,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完善扶贫村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确保到
2017。
年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和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
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
“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同时,中央、自治区、市补助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龙州县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资金具体包括: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计划数为。
19366.12。
万元,其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2455。
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5053.2。
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
165。
万元、林业补助资金。
1936.72。
万元、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92。
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600。
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2050。
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200。
万元、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
49。
万元、旅游发展基金。
25。
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5240.2。
万元等。
19。
项涉农专项资金。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计划数为。
3777。
万元,其中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
900。
万元、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
100。
万元、“美丽广西·生态乡村”专项资金。
220。
万元、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
108。
万元、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相关基层服务工作经费除外)。
55。
万元、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
160。
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
25。
万元、农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39。
万元、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库区贫困县部分)。
2
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服务业发展部分)。
10。
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690。
万元、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1468。
万元等。
22。
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计划数为。
13107.9。
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1725。
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608.9。
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8774。
万元。
对市本级财政安排的符合条件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下放给县的资金。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
围绕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目标任务,加大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上级下达资金及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扶贫工作。
1.
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36251.02。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24072.32。
万元,自治区资金。
12178.7。
万元,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出。
2.
统筹整合资金投向。统筹资金。
36251.02。
万元集中投向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9337.72。
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9102.48。
万元,其他类。
7810.82。
万元,由对应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1
)。
3.
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项目储备,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1.
28。
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2.
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
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贫困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对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贫困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
4.
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场镇供排水等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先安排农村贫困人员参与农村防疫防害、公共设施维护、道路维护保养、垃圾运输等公益性事项。
统筹整合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拟出扶贫项目及资金整合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一是统筹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领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建立
“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统筹资金全部实行项目报账制,资金拨付时,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填写《龙州县统筹资金报账申请表》,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后拨付项目资金。对到户到人的资金,直接支付到“一卡通”;对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劳务提供者或供应商。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统筹涉农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现将相关部门履行的职责明确如下:
1.
2.
3.
4.
县审计部门:负责整合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等;
5.
其他部门:结合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善本部门的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管理,将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确保上级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农资储备实施方案范文通用篇十九
52。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委会同县民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全面检查近两年全县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乡镇、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整治检查范围:
2013。
2014。
2010。
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我县涉农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县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房管、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畜牧兽医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六个月内完成,分五个步骤。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县农委、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2010。
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
5
月
5
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县政府和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整理各阶段的文件、表册等基础资料,主动、积极做好接受市级检查前准备工作。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财政、发改及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县财政、发改、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要在。
7
月
20。
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送县政府审定后,报重庆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县、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各乡镇、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设立举报电话(县财政局:
77705318。
县发改委:
77723967。
县农委:
77724690。
),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行为,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各乡镇、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77705318。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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