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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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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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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方案的制定需要有详细的计划和时间表,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分工和执行计划。方案的分享和交流可以促进团队的学习和进步。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一

列为参加集中学习的机关全体人员和养护公司、路政大队内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得分办法

1、学习纪律。学习对象必须认真遵守和落实学习签到制度。此项满分为35分。参加一次得1分,得满为止;不参加不得分。

3、学习提问。学习对象必须做到勤学好问、善于思考。提问一般采取填写《职工讲堂提问卡》的方式提出,由局领导、两办主任或有关方面的行家里手给予书面或口头解答。要求全年不少于10个。此项满分为15分。每交一个有实质内容的《职工讲堂提问卡》得1.5分,得满为止;不交不得分。

4、学习测验。学习对象全年参加相关学习测验不少于4次。此项满分为10分。顺利通过测验,每次得2.5分;不参加不得分。

5、知识竞赛。学习对象全年参加本局相关知识竞赛不少于2次。此项满分为10分。每次取得前三名者得5分,其他得3分;不参加不得分。凡是参与上级部门知识竞赛取得前三名者,额外奖励5分;未取得前三名者,额外奖励3分。

6、演讲比赛。学习对象全年参加本局相关演讲比赛不少于2次。此项满分为10分。每次取得前三名者得5分,其他得3分;不参加不得分。凡是参与上级部门演讲比赛取得前三名者,额外奖励5分;未取得前三名者,额外奖励3分。

三、考核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考核、排名、公布一次。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得分在前三名者,由局党支部授予“学习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现金奖励;对排名后三名者,以简报形式予以通报批评。

五、考核组织

由局党办牵头、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组成考核组,对机关学习对象逐一进行认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向局党支部提交相关奖惩建议。

“这个月我们集中开展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几个主题的学习,总体看,学习效果良好;存在不足的是个别同志的辅导照本宣科,有点脱离实际……”乡党委书记李晓华在一月一次学习交流会时,针对乡机关“一周一主题”学习情况进行了总结,实事求是的指出了学习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全体机关干部交流了一月学习体会。5月24日晚七时,金川乡政府灯火通明,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气氛热烈,乡机关全体干部正围坐一起,踊跃的交流着一月来的.学习体会。

今年以来,紫阳县金川乡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全力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采取“一周一主题,一月一交流,一季一心得,半年一小结,全年一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学习法,全面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为干部更好的服务于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周一主题。每周由一个站、办、所确定一个学习主题,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辅导学习,规定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雷打不动;一月一交流。每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交流一次学习体会,交流的主要内容集中在当月所学的主题上,要求干部畅所欲言交流;一季一心得。每季度干部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文章,举办一期学习园地;半年一小结。每半年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查找问题,整改不足,学习小结由乡党委分管副书记牵头,主要检查干部的学习笔记、参学时间、发言次数和体会文章等情况;全年一考核。将干部的学习作为年度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兑现奖惩。

乡上成立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亲自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学习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领导和实施。出台《金川乡创建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学习制度》、《“五个一”学习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和制度,要求学习要达到“六有”,即有计划、有讲稿、有签到、有笔记、有心得、有交流,保障学习效果。同时,乡上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将干部学习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奖优罚劣。规定干部全年的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0字,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集中交流发言不少于12次,参学率不低于90%,年底由乡学习办根据各部门和个人的学习情况,评选出学习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优秀的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予以表彰奖励。

“通过这几次学习,我受益匪浅。这样的学习办法好,逼迫着我们学,让我们这些‘啃老本’的人不得不吸收‘新营养’。”在该乡工作31年的老林特干部陈荣豪说起乡上搞的“五个一”学习法,感触很深。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二

第一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集中精力顺利完成学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院在册高职学生。

第二条建立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学费缓缴: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缴齐学费,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由家长或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允许缓缴部分学费(原则上缓交额度不超过应交学费的三分之一),但必须在承诺和规定期限内补齐。缓交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学费减免: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其在校表现,区别不同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一)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系调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审定后,可减免其当年学费的30%。

(二)经济比较困难学生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努力,各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系调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审定后,可减免当年学费的15%。

(三)因突遇家庭重大变故和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表现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经申请,班级评审,所在系严格调查审核并经学生处研究报请院长审批后,可酌情减免当年部分学费。

(四)减免比例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5%以内。其中,减免学费30%的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2%以内,减免学费15%的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3%以内。

(五)减免学费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后办理。

第五条经济困难补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同类院校的通常做法,学院将从实际出发,定期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适当补助。

(一)学院按每生每年10元划拨建立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基金。

(二)学院每年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300—500元。

(三)经济困难补助的受助人数一般控制在各系学生总数的2-3%。

(四)因突遇家庭重大变故和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而导致严重经济困难的学生,其所在系应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具体意见报学生处研究,经院长审批后,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助。

(五)学院将积极争取动员、吸纳、募集社会资金,不断增加经济困难补助基金,逐步扩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范围,提高补助金额。

第六条享受经济困难补助的学生,应勤俭节约,用好补助金。严禁用经济困难补助金请客吃喝、挥霍。否则,一经发现将追回补助金,并取消其以后一年内享受补助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经济困难补助:。

(一)学年内受处分者。

(二)生活中浪费现象较严重者。

(三)学习成绩差,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达2门以上者。

第八条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发放办法:

(一)评定时间:经济困难补助每学年发放一次,每年九月进行评定、发放。

(二)各系要在充分调查了解,摸清学生困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评定。评定经济困难补助的主要材料有:

1、学生本人的经济困难补助申请。

2、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班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情况说明。

4、《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审表》一式三份。

(三)学生本人的经济困难补助申请需经所在班级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报系党支部进行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异议期为五天。

(四)各系将审查结果报院学生处,由院学生处调查、核实并审批。

(五)经济困难补助金发放。学生处将审批结果通知学院计财处,由各系领取后,发给学生个人。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一、全员参与招生工作。

1、全校各部门参与招生工作。

2、全体教职工参与招生工作。

3、各年级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

二、考核指标。

(一)发展委托人。

(二)招生任务。

1、个人任务。

(1)所有参加外派区域的部门或招生人员,要完成所负责区域、招生点的招生任务。

(3)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见附件2)。

2、部门任务(各职能部门、学部)。

有特殊工作的部门,由学校根据每年具体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2)各学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三)、未参加外派区域招生教职工个人奖惩规定:

2、教职工直接招一名新生,奖励xx-x元人民币。

1、完成部门招生任务,奖励部门负责人xx-x元人民币。

(八)本办法由学校行政人事部、招生办公室实施执行。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三

资料科为信息报送工作的承办科室,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其他科室按分配任务,作为协办科室。

1 、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活动安排。

2 、本系统内的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工作(年鉴、志书等)完成

情况。

3 、对地方社会经济的调研、考察及为社会服务的情况。

4 、涉及本单位的人事变动、财务公开等重要信息。

1 、统一格式要求:文本用doc 格式;图片用jpg 格式

2 、送交方式:电子邮件、移动存储盘或誊清、打印稿件。

1 、各科室和机关总支应按规定及时报送本部门信息。

2 、时间要求:信息涉及的事实发生后两个工作日以内。

3 、内容要求:言简意赅,字数不超过300 字。

1 、信息内容不涉及本系统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2 、涉及保密信息的文件和存储介质须妥善保管,必要时须在单位备案。发生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 由各科室、机关总支信息撰稿人完成稿件,资料科信息员统

一报送。

2、 重要信息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

1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信息报送分值任务:资料科全年承担9 分信息;综合科全年承担15 分信息;人教科全年承担2 分信息;年鉴科全年承担6 分信息;方志科全年承担6 分信息;机关总支全年承担2 分信息。可以超额完成任务。

2 、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被《安庆信息快报》、《今日要情》采用的标题信息,每条奖励30 元,综合信息每条奖励50 元;被省志办《皖志通讯》、《地方志工作简报》等所采用,每条奖励30 元。得到市领导书面批示的,每条奖励200 元,得到省级领导书面批示的,每条奖励300 元。

3 、各科室完成分配的.年度信息分值任务的前提下,年底各信息报送人超额完成信息任务量达到5 分,奖励100 元(年终绩效考核加0.1 分);超额完成信息任务量达到10 分,奖励200 元(年终绩效考核加0.3分);超额完成信息任务量达到15 分及以上者,奖励400 元(年终绩效考核加0.5 分)。

4 、资料科每月统计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和得分情况,每季度汇报一次,每半年执行奖励。年底通报全年信息报送综合得分情况。

为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和亮点,加强各部门(单位)的信息交流与经验借鉴,推进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信息报送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区、镇(街道)、村(居)为三级廉政信息工作网络。

二、报送工作责任人

党(工)委或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认识信息在了解情况、制定决策、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为信息报送工作创造便利的工作条件。

各单位和部门的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通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与撰稿。

三、信息形式

信息形式分为日常信息、综合信息。

1 、日常信息——及时反映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纠风工作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工作以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取得的成绩以及典型经验和典型事例等。

2 、综合信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部署以及一个时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调研材料、案件分析材料等。

四、报送数量、方法及平台

报送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发送至:http://

区纪委监察局《工作简报》和区纪检监察网为信息编发交流的平台。

五、报送信息审核及采用

区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决定是否采用。对具有较高质量的信息将推荐报送至上级机关或作为对外宣传的素材。区纪委监察局原则上每月25日前后编印一期《工作简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量增编“专刊”。

六、信息报送要求

1 、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突发事件信息当日报送,有关活动信息应在当日或次日报送,做到迅速、快捷、客观、准确,缩短事情发生与信息反馈之间的时间差距。

2 、突出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信息内容客观、充实,数字准确、文字精炼,所涉及事实、数据的认定要统一口径,报送前需经有关领导审核签字。(格式附后)

4 、建立信息考核奖励制度。继续执行弋纪办(2015)10号文件《关于印发弋江区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报道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抓实考核,兑现奖励。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四

第八章奖励????第四十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十九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第五十条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第五十一条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第五十二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第九章惩戒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五十七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五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六

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食堂工作人员须分工合作,认真履行职责。

四、接待县(市、区)基层所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外单位就餐人员不得赊欠饭菜票,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借给他人。加强单证、现金、饭菜票的管理,做到及时上缴、核销。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后勤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不准出售。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食堂请客就餐。

九、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 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 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

(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五条 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 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 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 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

第九条 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四)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五)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 食堂实行核定管理费收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 食堂管理费收入包括:机关拨入的定额补助费,外单位人员的搭伙费,以及食堂在保证职工日常就餐需要以外,通过扩大服务项目所收取的管理费。

第十二条 机关拨入食堂的定额补助费,按机关编制人数计算,采取经费包干方式,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逐月拨给。行政单位联合办食堂或共用一个食堂的,按此规定执行。

外单位人员(包括职工家属)在机关食堂就餐,应交纳搭伙费,其标准可略高于机关支付的人均补助费定额。

食堂在保证日常就餐外,为满足机关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扩大服务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应按一定比例向服务对象加收管理费。具体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十三条 食堂管理费的支出范围: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杂费、劳动用品费、差旅费、水电费、燃料费、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房屋维修费、取暖费、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长休人员工资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开支。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行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食堂职工加班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又无法安排倒休的可发加班费。平日和公休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100%发给,法定节假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200%发给。

第十五条 食堂管理费收支结余用于建立食堂基金,留给食堂使用。食堂基金分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奖励基金。具体比例,发展基金为20%,福利奖励基金为80%。食堂的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改善用餐条件、增加服务项目、节日伙食补助和弥补亏损等方面的开支;福利奖励基金用于发放书报费、洗理费等福利待遇方面的开支,以及按规定发放奖金和上交奖金超额费。

第十六条 食堂职工的奖金,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的统一规定执行,全年人均奖金限额不超过机关二个半月的平均工资,由福利奖励基金开支。发放将近超限额部分,按有关规定向行政财务部门交纳奖金超额费。

第十七条 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八条 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核算执行《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会计制度》。

第五章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 食品成本按制做食品实际耗用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进价计算。制做食品所开支的水电费、燃料费,不计入食品成本,由食堂管理费开支。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食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做到单项有核算,每日有汇总,每月有结算,盈亏有分析,堵塞各种漏洞,降低食品成本,为合理制定和调整食品价格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食堂为保证职工正常就餐需要所提供的食品,以食品成本作为定价标准,年累记盈亏不超过2%。年终如发生伙食亏损,由食堂管理费弥补;如有盈余,应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二条 食堂在保证职工正常就餐以外,扩大服务项目,为满足职工不同层次需要所提供的食品,按食品成本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定价。主要标准是:

(一)对外加工食品、承办职工宴席,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20%。

(二)小炒、客饭、糕点、卤酱制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10%。

(三)自购农副产品和未经加工的食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5%。

第六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

需要补充人员时,应经主管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同意招工。新招的工人不论是合同制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要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注意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工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八章职工伙食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机关后勤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由各就餐单位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其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建议。

(二)配合食堂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考核食堂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收集就餐职工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食堂与就餐职工的情况交流,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并与食堂主管部门一起完成群众满意率的调查工作。

第九章考核与评比

第三十条 食堂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同时要接受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的定期考核与评比。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由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劳动效率与经济效益、安全与卫生等四个方面。

第三十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组织的考核作为评比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依据。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比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职工食堂,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86]国管财字238号通知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 仪表言行举止管理

机关全体同志应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言行谈吐文明。不着奇装异服,不染理与正常颜色出入过大的发型,不在上班期间穿拖鞋、赤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大声喧哗,不聚众嘻戏打闹,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背后议论,更不准打架斗殴等做其他有损政府机关形象的事情。如发现有以上言行,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提出批评,第三次在全镇大会上做检查,如有更为恶劣的行为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二、 考勤制度

全镇上班时间以登封市政府规定为准

1、上班实行签到制。签到分口管理,各站办所中心的同志到各口签到,各站所中心单位领导和镇领导统一到党政办签到。其他同志不得代签.如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将严肃处理.上午8:30之前签到,下午3:00之前签到。如超出该段时间一律视为迟到。距离镇政府较远的站所不用到镇政府签到,督查办将不定时不打招呼进行检查。签到后各单位人员自觉将所辖区的卫生打扫。

2、站办所中心负责人每周五下午3:00将签到表送达党政办,党政办将每周考勤情况汇总后统一交到镇领导处审阅并进行存档。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公布。

3、请假制度:

请假要有请假条,请假一天内的由站办所长中心主任在假条上签字,一天到两天的由分管镇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镇长或书记批准。如有事必须在登封办而不能到单位时,电话说明情况回来后将情况向镇值班领导说明并补齐假条。需要延长假期而来不及销假的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并通知党政办,回来后补办假条。其他假期如婚丧嫁娶生育病休等法定假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站办所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存档。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

4、奖惩。对长期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缺勤(旷工)迟到:机关人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故缺勤、旷工每月累计达五天、迟到达十五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全年缺勤、旷工累计达二十天、迟到达五十次以上扣发当年三分之一奖励工资;年累计缺勤、旷工达四十天以上的,迟到达100次以上者扣发当年二分之一奖励工资;年累计缺勤、旷工达六十天以上的,迟到达200以上者扣发全年奖励工资,取消年底评先资格,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事假或病假到假时及时销假,需要延长假期的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党政办说明并补齐假条。超一天扣10元,全年累计不得超30天,否则取消年底评先资格。

奖励:对能够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积极肯干、表现突出的同志、考勤员、对考勤执行情况好的站办所中心,经党委评议,有关部门考核,年终单位拿出处罚的资金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环境卫生管理

1、全体同志都要形成讲究卫生、养成良好习惯的氛围。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在窗口、楼道乱洒茶叶水污物。垃圾统一定时处理。

2、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窗明几净,每天坚持打扫,保持桌椅、办公物品整齐有序,桌面无灰尘、地面无痰迹污垢、墙体无划痕、脚印、蛛网。

3、会议室、活动室、档案室、打印室、阅览室专人负责,定期打扫,保证空气流畅对流,无杂物,无烟头。公共场所要有禁止吸烟警示牌。每周五下午活动室进行开放。

4、食堂内纱门、纱窗,齐全完整,桌椅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打扫,确保空气清新,通风透光,无异味、无蚊蝇、无虫害、生熟刀具要分开。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习惯,经常洗澡、理发、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食谱及时公布更新,调剂好伙食。

4、每周五下午进行大扫除,党政办负责人及值班人员陪同分管领导检查各站办所中心卫生区,并将结果予以公布。对卫生打扫不彻底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公共秩序管理

严格执行公共管理,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非上班时间门卫要对出入镇政府大院的无关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党政办值班同志报告。每天晚上会同值班员要对院内进行巡逻检查。检查门窗、电灯、水管、线路、仓库上锁等情况,如有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第二天党政办值班同志将处理情况向所分管的责任人报告。如因门卫及及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的失盗破坏等情况,门卫和值班人员将承担全部责任。每天早上7:00开门晚9:30关门。

2、 为确保院内秩序井然,人员安全,车辆应按规定位置进行停放,进出速度控制在15km/h,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人员。除镇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车辆停在小院规定的划线内,其余车辆一律停靠在东边小区或后院内,并按一定次序停放。人行道上不得有障碍物。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全部停在车棚内,否则车辆的损坏、丢失后果自负。

3、 国旗形象墙下禁止聚众闲聊、就餐,乱贴、乱刻、乱画。

4、 机关内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更不得在上班时间赌博打麻将做与工作无关的工作。下班后要关电闸,门窗上锁。

5、 机关院内禁止饮酒、禁止带无关人员入住。

6、 楼道卫生分区负责,定期进行打扫,确保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的清洁。建议住在办公区内带家属的同志(不在单位工作)规劝家属搬离办公区。

7、  全体同志要自觉遵守纪律,尊重领导,服从督查。发生顶撞,不服从管理的同志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文印邮电管理

1、机关公用信件由办公室统一邮发;

2、机关全体同志使用办公电话应讲求节约,通话要简明扼要;机关外人员含家属不得使用办公电话。

3、内部报纸、邮件由文书及时进行发放、收集保管,需要长期保管的交档案室,确保文件的保密。

4、镇机关所打印的文件材料应坚持“压缩打印,控制数量”的原则,必须打印(复印)的材料由分管领导批准,党政办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在打印室打印(复印)。谢绝个人在机关打印室打印、复印。

5、文印费用坚持“谁打印,谁负担”。各综财单位(中心)以党委、政府名义打印的材料,其费用一律由该部门负责。文印室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发生的相关文印费用通知汇总送办公室核实后,交财政所入账。

6、印章要专人负责,并上锁。盖章要仔细核实并对所盖内容负责,如因印章出现的问题则由直接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六、水电燃料管理

1、全体同志要自觉节约水电,杜绝常明灯、常流水,做到人走则关。

2、机关人员应遵守用电操作规程,除电工人员外一律不得随便开启电源总开关,确保用电安全。网络线路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办主任同意才可由专职人员铺设,禁止私拉乱扯导线。电器用品不得高于1500w。如发现有电线老化、裸露及时通知电工更换。有空调的房间夏日室温控制在26度,冬季控制在18度左右。电工要不定时检查线路完好情况。

3、燃料的使用。食堂需提前订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经分管书记把关,镇长审批后,会同财政所定点采购,要切实加强燃料的存放管理。食堂要做到防火防盗,节约耗能,避免浪费。

七、车辆使用管理

车辆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1、用车范围。小轿车主要由党委领导办公使用。面包车因公出镇、收取文件、下乡(一般三人以上),接待开会等需要,应由主管领导审批,党政办统一调度。原则上每次用车不得超过审批用车范围。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尽量不使用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大巴车每天去登封接送人员一次。早上7:50统一在嵩山剧院发车,沿途经少林路,工商花园、南环路段。过期不候。自行到单位费用自理。

附:两套方案(1)、机关在编及相关人员去登封出差或回家由镇统一购买乘车证或每月发给50元补助费,不报销往返大金店的费用。(2)、单位配备专车接送上下班人员,每天7:30在嵩山广场停放,7:50从登封出发。路线由广场—少林路—工商花园—国道—大金店。

2、用车手续。用车人需提前提出用车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驾驶员凭单出车。原则上登封市境外用车必须请示书记、镇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用车手续的,用车人须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应及时按排出车,事后两天内完善相关手续。

3、车费结算。车费原则上周结月清,短途用车每周结束前,驾驶员将用车通知单及相关票据与办公室核清车费,长途出车每趟返程后驾驶员要及时核结车费。每月结束前,履行审批手续(办公室、财政所审核,分管书记把关,镇长批报)后到财政所入帐。过路费、停车费等实行一差一单结报,一般要经用车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汽车维修费用由党政办审查后交镇主管领导审批到财政所报账。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出车,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4、规范服务行为。驾驶员要加强车辆的保养维护,保持车况良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精神饱满,仪表整洁,服从安排,守时诚信,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不饮酒,行车时不接电话,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因违反交通法规所致罚款一律自行承担。不出车时,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规定位置,人在办公室待命,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发现两次停车整顿,半年一次测评,连续两次最差者终止合同,予以辞退。

八、招待及费用管理

1、财政所根据办公室和领导意见,结合机关正常办公消耗、招待标准,用烟类别,经请示镇长后提前定点批发采购,明确专人保管,建立购入、支出明细帐。办公室到财政所领取一定量的备用品,并建立办公消耗及招待消耗账,每周与财政所结算一次。

2、各科室需用办公用品和接待人员时,应填写申领单,经镇长或分管书记审批后,凭单到党政办领取,并做好登记手续,特殊情况电话请示领导并通知党政办,两日内必须补单,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领取。

3、来客招待用餐需提前安排,接待人员一般在一个半小时前,用来客招待单书面请示分管书记同意后(副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及重要客人来镇须向镇长和书记报告),联系办公室统一用餐标准,通知食堂承办。特殊情况需电话请示同意后,办公室先行通知食堂承办,两日内完善相关手续。

3、招待实行对口陪客,原则上由镇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作陪,如遇不同来客,且人数较少,则合并就餐。来客较多,超出食堂接待能力时,经请示镇长同意后,办公室可另行安排。工作餐标准为100-150元/桌,宴请标准250-300元/桌,确因招商或重要来客提高标准,须请示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安排。

4、用餐招待费报支原则上日结周清。招待用餐后,接待人员应及时与相关人员(陪同人员和服务人员)核对所用菜、酒、烟、饮料等,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周内核清招待费用,十日内履行镇长报批手续。

市内即市以上招待仅限书记、镇长签字招待,其余机关干部一般不得在市内安排公费招待,特殊情况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费用自理。机关招待原则上在机关食堂进行,特殊情况在镇区饭店招待。报销需持用餐清单和发票。

5、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安排的招待费用概由经办人负担,综财中心因工作需要在食堂安排招待的,实行归口分流报销。

九、会议制度

1、凡机关开会,按会议要求范围准时参加,无故迟到、早退、旷会者,机关干部罚款10元,班子领导罚款50元。

2、凡是请假者,以请假条为准,临时下乡或到市里开会,以主管领导汇报为准,副职领导开会或下乡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3、会议期间要依次从前到后就座,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及振动状态、自觉带记录本和笔,会议中不得来回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嗑睡、随地吐痰,严禁在会议场所吸烟,如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将其逐出会场。会议结束自觉将座位上多余的杂物带走。

十、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制。带班领导为值班负责人,对值班工作负全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理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务。

2、值班期间,若镇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难以处理的问题,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并按领导安排及时处理。

3、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现象。

4、严格执行考勤巡查制度。配合当班领导每周不定时检查一次值班同志的在岗在位情况,检查一次卫生打扫情况,不殉私情。发现有无故不值班或脱岗现象的同志一次罚款20元,领导罚款50元,开具罚单由镇长签字后通知组织办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所有考勤、检查卫生情况月底公布。晚间会同门卫检查院内安全情况,用电、用水、门窗关闭情况,冬季室内煤炉通风情况,确保安全。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七

鼓励员工 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证顺利达到目标。

员工奖励条件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二、员工奖励:

1.对本企业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企业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企业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遇突发事件,临时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命的。

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的。

5、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果的。

6.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而有相当收获的。

7.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程提前完成,因而增加生产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服务勤劳,努力本职而成绩优越的。

10.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奖励的种类对企业员工奖励的种类如下:

1、加薪 。

2。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达两次的给予加薪。

3.记小功。记小功三次为记大功一次。

4.嘉奖。嘉奖三次作为记小功一次。

5.奖状。

6.奖金。一次可给予若干元奖金。

三、惩处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 酌情签报惩处:

1.有读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6.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工作时间在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或命令的。

11.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12.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惩处的种类

企业员工的惩处种类如下:

1.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案情重大的,送司法机关侦办。

2.记大过。

3.记小过。记小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

4.申诫。申诫三次作为记小过一次。

5.警告。警告三次作为申诫一次。

四、功过互抵规定

企业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一次抵消申诫一次,依次类推。

1.奖惩时,要填写奖惩类别申请单。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总经理核准签发。

一、制定公司的奖励预算。

奖励预算的制定要考虑公司内部的成本核算,以及奖励对于员工的吸引性。奖励太高,可能公司成本难以承受;奖励太低,员工的兴趣不高,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在奖励的`过程中,不要用货币直接奖励,而是将奖励的预算折算成积分制。这样一方面,显得奖励的数值较多,另外,员工有一种累积的感知,引导员工持续的优异表现。

二、制定公司的奖励项

奖励项的制定非常重要,这些项一定是对于完成公司的业绩目标有支持作用,同时,也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导向指标。指标制定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原则:

1.一致性:确保公司的积分奖励项和公司的绩效导向目标的一致性 .

2.标准化:确保全公司范围内使用统一标准化的积分奖励标准。

3.激励性:确保员工获得奖励积分后,兑换商品的多样性和高性价比。

这些指标可以从公司的kpi指标中分解,提炼。比如说,公司鼓励创新,那可以设置“员工创新奖”;如果公司鼓励销售,可以设置“销售冠军奖”;如果公司鼓励吸引人才,则可以设置“人员推荐奖”,其他的奖项诸如,全勤奖、年资奖等。奖项通常可以分为:节庆类、个人奖励、团队奖励类等几大类。

三、积分制的实施

积分制的奖励过程不像传统的奖励方式,只有在年终进行奖励。而积分制的奖励,可以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日常,随时都可以完成奖励。这就将传统的只能关注结果的考核方式,变成了对过程的激励管理。使得企业的管理者对于员工以及公司的业绩管理更有效。积分的发放者可以是公司的hr,也可以是公司的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是某个项目组的组长。

四、积分的用途

员工获得积分后,在企业内部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用途,一种是员工可以拿积分直接兑换领域奖励商品和服务,比如小家电、日用品、健身券、电影票、体检、保险、旅游等等。

另一方面,员工累计的积分的总计,也是员工评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指标。因为,只有积分高的员工才是绩效表现出色的员工。

五、积分制的实施

在传统企业的积分制管理中,很多是用手工或者excel来记录。而现在专业系统化的第三方员工奖励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很好地管理这一切,包括奖励项的设置、日常的积分奖励发放、员工领取,员工积分的兑换,以及员工积分制的分析报表等。都可以很便捷低进行。目前在市场上,比较成熟领先的模式包括irewards平台等。

积分奖励制度在企业的应用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作为一种工具,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管理者对于员工在日常过程的管理和奖励,将员工个体行为和公司的绩效目标牢牢绑定在一起。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八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被《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六)凡被省人民政府的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市人民政府的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

(七)凡200字以下的简讯(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按标准的30%奖励。

(八)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数计算,一稿多发的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九)负面报道及关于案件等社会新闻的报道不在奖励之列。

(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设专人负责,凡对外宣传材料要及时报局办,由局办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局办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闻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或电视台、电台、网站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局办核实后,填写兑奖通知单,统一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季度兑现一次,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稿件丢失、剽窃、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退回奖励资金。

(五)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九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一、总则为鼓励创新、激发热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

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4、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人才中心送经理部备案,同时也供经理部经理监督执行。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会议。

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4、绩效考核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6、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七、绩效面谈与辅导1、由经理部经理负责与人才中心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部门经理认为恰当的时候;

3、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经理部及人才中心负责起草,解释权归经理部及人才中心;

2、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xx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 。

机关奖励制度方案范文简短篇十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

报告。

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

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

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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