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 摩托检测站审批流程(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4:27:39 页码:9
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 摩托检测站审批流程(7篇)
2023-01-11 14:27:3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一

一、摩托车金额: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销售发票

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说明书

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年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二

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并于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摩托车,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摩托车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摩托车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摩托车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摩托车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摩托车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摩托车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摩托车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车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摩托车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摩托车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摩托车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摩托车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摩托车、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摩托车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摩托车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年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三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摩托车;

(五)保险摩托车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九)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摩托车;

(十)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摩托车的实际价值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摩托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据保险摩托车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以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三)摩托车损失保险的施救费用在保险摩托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摩托车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保险摩托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适用50元的绝对免赔。

第二十九条保险摩托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当一次保险事故中保险摩托车损失的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或保险摩托车发生全部损失时,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四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摩托车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3%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九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条在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附加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2023年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四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 手 车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五

为确保沈阳市今年“环境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从今年3月起,我中心切实加大机动车尾气管理力度,全面开展了公交车专项检查以及机动车尾气年检,并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欧洲i号标准在我市的执行, 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主要工作业绩及经验

(一)全市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全面铺开

从今年1月起,我中心切实加大汽车尾气年检力度。经过多次与市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机动车尾气年检覆盖全市所有机动车检测站。由原有的6个检测站7条检车线扩展到16个检测站23条检车线,派驻环保人员总数由去年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27人,并在于洪、浑南、汽车城3条检测线增加科技管理含量,引用计算机作为机动车尾气数据终端,使机动车尾气管理覆盖面得到扩展的同时逐渐提升机动车尾气管理层次。

今年的机动车检测线较去年相比分工更明确,责任更细致,增加了新车检测线、摩托车检测线和进京车检测线,并在浑南汽车城一站式办事大厅设立专门窗口,丰富了机动车检测种类,扩大了尾气控制范围。截止到10月30日,共对20.5万辆机动车进行了尾气年检,尾气合格率达到85.1%,尾气合格证发放17.5万个,检车量与去年相比增加三倍。其中检测新车39335辆,合格38823辆,合格率达到98.7%。检测摩托车14550台,合格车辆10999台,合格率达到75.6%。检测农用车9651台,合格8126台,合格率84.2%。检测进京车辆429台,合格370台,合格率86.3%。并委托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四县环境监测站对区域内的机动车尾气实施年检。

尾气办派驻人员在安检线内占有重要位置,实施一票否决,稳固了环保部门在机动车尾气管理工作中的位置:凡沈阳市内的在用车辆,在机动车年度检测之前必须进行尾气检测,经检测合格车辆发给《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允许进行安检;不合格车辆必须进行治理,按照自愿的原则,车主可自行选择具备尾气治理能力的专业维修厂点进行治理,经复检合格后办理《尾气合格证》。

(二)公交车尾气专项检测

公交车尾气污染排放治理是我市机动车尾气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经过近两年的治理,公交车尾气排放状况已有明显好转,为进一步控制公交车尾气排放,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从2月10日起,公交车尾气控制工程正式启动。我中心专门成立了公交车尾气监测组,利用早、晚及周六、日时间,对全市公交车实施全程监控。截止到10月30日,已对全市3420台公交车进行了尾气检测。经检测公交车尾气合格率达到95%,其中1481台达到欧洲1号标准,接近50%,解决市民投诉公交车冒黑烟现象36件。

经检测合格车辆发给省环保局统一印制的《尾气合格证》,对超标车辆会同客运集团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改造车型、安装尾气净化器、发动机的更新、大修等方法进行治理,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另外,为增强公交系统的竞争意识,对达到欧洲1号标准的公交车发放《欧ⅰ标识》,凡持有《欧ⅰ标识》的车辆,将在有效期内免检。并且经过几个周期的公交车尾气检查,中心监测组通过尾气排放对全市公交线路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欧洲i号标准的执行

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尾气管理,在我市逐步加严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我中心联合市交通局投资近百万元购置两套简易工况检测设备,于3月26日起在我市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欧i标准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将针对进京车辆开展专项检测。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北京市近期加大机动车尾气整治力度,出台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并严格控制外市进京车辆。为方便我市群众办理进京手续,我市开设两条进京车辆专用简易工况检测线即铁西区卫工检测线和于洪区柳条湖检测线,进行进京车辆尾气检测并核发《进京证》(有效期三个月)。对经检测达标车辆,当日即可办结;超标车辆则必须进行治理,经复检合格后可办理《进京证》。同时,这两条检车线也担负起对全市用车大户和汽车销售企业的抽检任务。

(四)对用车大户的抽检工作

为便于掌握用车大户机动车的排放污染状况,从2004年1月起,共抽检了啤酒厂、电信集团等85家用车单位,截止到10月30日,检测机动车共计6954台,其中有1244台机动车排气超标。对超标车辆责令其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后仍然超标的车辆依据《辽宁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对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普查

进一步了解我市机动车生产企业新生产车辆情况,推进欧洲i号尾气排放标准在我市实施。我中心于2004年4月对沈阳市华晨金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机动车生产企业进行了普查。在普查过程中,我们进入新车生产车间了解了车辆生产线运行情况,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详细介绍,对我市新车生产企业运作情况已全面掌握。据调查,我市机动车生产企业年生产车辆约13.5万辆。经过对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抽查检测及现场执法,严格地从流通的环节上把住超标机动车的入口关。

(六)对主要公交车、出租车线路的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创模”宣传工作,使我市今年“创模”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实现全民齐动员。2004年5月我中心全体同志开展了为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粘贴“创模”宣传画,发放坐垫套活动。为作好此项工作,我中心全体同志放弃了休息时间,有些同志更取消了节日期间的旅游安排。截止到5月20日,共走访了企业公司200余家,完成了在200台公交车身喷绘“创模”车体广告;在2000台公交车、5000台出租车张贴“创模”标语;5000台出租车换上印有“创模”标语座套的任务。

(七)机动车尾气档案的管理工作

从2002年末至今,我中心的所有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在4月底之前均已装订成册。为提高管理档次,我中心于2002年11月开始研发沈阳市机动车尾气管理数据库,在沈阳市养路费征稽处的大力配合下,2003年末完成全部车辆基本数据输入工作,该数据库内含我市机动车基本资料18万条,包括车辆出厂日期、车辆型号、年检情况、尾气排放状况等,并支持网络连接功能,具有内容齐全、查找方便、操作简单、易于推广等特点,使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管理、统计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

今年10月起,我中心对于洪、新车两条检车线安装微机进行机动车尾气终端数据归档,逐步将我中心现有数据库在各检车线上使用,形成计算机网络化运用,实现远端监控机动车尾气的管理模式。

(八)机动车尾气管理队伍逐渐成熟

经过两年多的锤炼,我中心同志们无论是在敬业爱岗方面,还是在个人的文化素质方面都有着较大的提高。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的出台后,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常常得起早贪黑,有时甚至天不亮就到达机动车停放地进行检测。检测线的工作环境历来是尾气办最艰苦的岗位,冬天没有暖气,夏天没有空调,有的甚至要在外边风吹雨淋,但是同志们没有怨言,用实际行动出色地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一年下来,有的同志成为检车线里的标兵,有的得到了群众的表扬,这些荣誉没有让同志们沾沾自喜,大家仍然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目前,党员7名,占总人数的57%;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名,占总人数的36%。至此,一支训练有素、执法严明的汽车尾气管理队伍逐渐走向成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动车尾气管理工作在法律上支持不够。从今年5月1日起,在新的《道路交通法的》出台后,环保部门很难实施对路面行驶的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查。目前我市环保部门在机动车尾气路检方面只能在道路上发现冒黑烟车辆进行跟踪检查,使我市机动车尾气管理难度逐渐增大。面对新法规提出的新要求,如何使机动车尾气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需要工作思路的进一步转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新招法,不断丰富抽查检测手段。

(二)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从今年11月份起,我省推广乙醇汽油工作全面实施。使我市汽油油品质量得到一定的提高。但是,我市目前执行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由于制订时间比较早,设定限值宽松,已经不适应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的需要。

2023年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六

摩托车是代步工具,既然是代步工具,那么就要让他尽可能的节省油耗,行驶安全,以及少维修,那么这些与驾驶技巧密切相关。

一、启动

启动其实是很讲究的,启动是不要加太大的油门,甚至不需要加油门,但是应车而定,有的车需要加那么一点点小油门才能启动。

有很多人启动后会在空档情况或是带挡捏离合的情况下轰几下油门,其实这是错误的做法,如果车启动后是正常状态,那么轰几下油门不但没有好处,还会增加油耗,加快发动机的磨损。如果车在启动后有怠速不稳定的情况,不如让车原地怠速几分钟,而不是轰油门。

二、行驶

行驶过程中不同的行驶习惯对油耗也有不同情况的影响,在行驶过程中要让油耗降低,则行驶时尽量匀速行驶,避免油门一下大一下小,这样会增加油耗。为什么在市区驾驶的油耗会高于郊区? 就是因为市区内车流量人流量大,而车速高低不同导致的油耗增加。而匀速驾驶也有一个驾驶范围,而不是匀速都能省油, 摩托车 比较省油的速度区间在50到70码之间,低于或高于对油耗都不是很理想。

三、档位

档位的高低不但对车速有影响,同时对油耗也有影响,档位越高越省油,一般的摩托车都是5个档位,5挡是速度最快的,也是最省油的,在路况好的情况下尽量用高档行驶,但是不要在高档吃力的上坡路段用高档给慢慢的扯上去,这样对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如过遇到前方有上坡路段,在安全的情况下加速冲坡比换抵挡上坡省油。如果行驶十公里路程,全程用1档和全程用5档的油耗差别是非常大的。

四、减速

减速对油耗的影响也是不可忽略的,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不必要的减速尽量的避免,在遇到路口或者是红绿灯时这种必须减速的情况下要在远处开始空档,滑行到需要减速的地方,而不要加油门到减速区才采取刹车,下破的时候可以采用滑行,这样也可以省油,长下坡路段甚至可以熄火下坡,但是这样不是太安全,谨慎使用。

五、安全刹车

刹车其实是很危险的,但是又是安全的,有些刹车能制止事故的发生,但有些却会带来事故摩托车因为是两轮,所以刹车非常容易造成侧翻,那么要怎么避免呢!摩托车的安全刹车首先是在紧急刹车的情况下要保持车身的平稳,千万不能倾斜,再有就是千万不能突然捏死前刹,这样翻车的概率很高。

2023年摩托车检测站申请书模板汇总七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的摩托车一辆(牌号__,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金额为_x元(人民币小写¥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年5月7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年5月7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车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该车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__年5月7日签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