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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 产品下架通知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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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 产品下架通知函(6篇)
2023-01-11 14:27:21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一

鉴于公司和买方就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本协议各术语的定义如下:

“验收手册”

验收手册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与买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系统部件”

系统部件是指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并按规定资料标准生产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货商所生产的部件。但经双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进设备也应视为系统部件。

“规定资料”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附属项目”

附属项目是指c表中规定的附属及服务项目,c表附属本协议且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生效日期”

本协议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权公司开始用买方资金进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笔付款之日。上述授权书可为买方正式委托的官员所发之电报或信函,或是双方正式签署的本协议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为本协议规定的开始工作之日。

“可容许的迟延”

本协议中使用的“可容许的迟延”一术语是指由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延迟)中明文规定的迟延原因。

“专有软件”

与有软件是指程序,储存在磁带、磁盘中的信息文件或可从计算机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为公司所专有的一切程序或资料。

“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是指买方按照验收手册对买方设施上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公司愿意向买方出售,买方愿意向公司购买设备及其附属项目。

设备及其附属项目须符合本协议和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____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公司应于____(日期)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3份。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的日程载于附表b。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表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设备及附属项目购买费加上预付的运往买方的“一切险”运输保险金,总价为:____。

第4条支付

本协议所规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额均为____(某国)法定货币,买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项都必须使用____法定货币,公司书面另行通知买方的除外。

买方同意向公司支付买价,总金额为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种发票后,买方必须即刻付给公司业已到期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各种税收费用在内,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买方或买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迟,不能按议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公司业已到期的款项,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费的权利,延付费月率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为19.56%),买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此种费用。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权停止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有权根据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的规定声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产生的后果为可谅解的。买方同意对公司因停工和重新开工所引起的额外费用作合理补偿。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据本合同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确认本协议已被撤销。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公司至少应在供货前二十八(28)天将初步验收的日期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公司,且至少应在七(7)天前书面通知买方验收的确切日期。买方须在上述设备验收日期之后连续____周内,每周为五(5)个工作日,共计____个工作日,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

如发现设备有缺陷,应由公司可在每周买方不进行检测的两天中或在检测期间进行校正,但不得妨碍买方进行上述检测。校正之后,应允许买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对校正部分进行另行检测,以证实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时没有影响以前成功检测的结果。

顺利完成这些检测后,买方须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公司在买方同意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买方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后,公司须将设备拆卸、包装,以便运往买方工厂。

从公司工厂至买方工厂的装运应由____进行或安排,不得无故延误,____应负责所有设备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陆运输费用。

买方应当连续____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以确保设备仍能完成出厂验收时所作的各项试验。

公司必须在上述验收后尽快,或在验收期间,在不妨碍买方检验条件下,校正买方向公司监督员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后,应同意给予买方额外时间以重复尚未通过的检测,以及进行其他一些必要检测以证明上述缺陷业已消除且不影响先前已成功的试验。

上述检测完成后,买方须立即在现场验收证上签字以证明验收完毕,验收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公司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协议生效后____周内进行,该期限可按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规定延长。若买方用该设备进行培训,则认定现场验收已经进行,应立即签署现场验收证,此证从买方首次使用设备进行培训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厂验收试验或现场验收试验期间,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编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误或价格增加的情况下,应尽可难采用最新的图纸、数据及与该系统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若因此导致误期或使价格增加,则只能按买方原来书面要求采用原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本项前文所述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在按本协议第9条(更改)更改订单后,即成为认可资料。

第6条所有权和损失的风险

公司保留对设备及其附件的所有权,直到总买价全部付清为止。尽管如此,该设备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损失风险从设备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厂交货时已转让给买方(根据《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80年版)。

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义务没有或延迟履行,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天灾、公敌行为、战争、民变、叛乱、暴动、禁运、火灾、爆炸、地震、雷击、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灾难、政府或其他合法当局的法律、法规、命令或规定、运输延误或故障、因买方或罢工或其他劳动争议造成的延误、因物资、材料、附件或设备短缺或供货延误、或其他任何公司无法实际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没有或延误履行协议,公司可以决定延长其执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时间,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续期。但公司应尽一切努力减小可谅解延迟所造成的影响。

除上述规定之外,下列原因也应视为可谅解延迟的原因:

公司没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约定资料,但这种延误必须是公司实际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责任或过失引起的。

公司须及时将预计的或实际推迟交货或现场验收的信息以及有关细节和估计的延误的期限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导致或引起的可谅解的延迟达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内,双方未能就变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达成协议,包括调整总买价,公司可就此书面通知买方撤销本协议,这种撤销应视为是执行本协议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

第8条税收

除第3条所提及的总买价外,买方须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经纪人佣金以及销售、消费、营业、使用、货物等税或类似的由____地任何税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或今后制订的法律,不论其是现在或今后生效的,对公司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税收。

第9条更改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得对本协议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条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须按此条规定制作更改订单。

更改订单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买方和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公司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10条备件

公司在十(10)年期内(从现场验收日起)得向买方提供公司设计或制造的备件。在此xx年期间,买方订购的备件得以收到订单时公司的现行销售价或公司的工厂交货价供货,那种价格合理即使用那种。上述期限到期及在处置用以制造公司设计备件的专门机床之前,公司必须书面通知买方以使买方有机会发出定单。

第11条侵犯专利

除协议第14条(责任范围)所罗列的间接损害或意外损害责任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保护买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协议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国专利(非其他专利或权利)的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购买的设备中,其附件、设备或零件没有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有关专利保护由本条第2款另行具体规定。

对于没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但安装在本设备上的附件、设备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种附件、设备及零件的制造商保护公司免责的方式、范围和限度保护买方免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从制造商处所得的保护应转让给买方。公司必须尽可能地为买方从公司的卖方和供方处争取最优惠的保护补偿。

公司对买方任何实际或被指控的侵权概不负责,除非:

(i)买方被诉侵权或收到指控侵权的索赔书,且在收到此种索赔书后十(10)天之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公司。

(ii)买方必须协助公司且与公司通力合作,以便减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权的物品)专利权使用费、索赔费、损害赔偿金及有关费用,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买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种索赔或诉讼中作为辩驳材料的所有资料、文件、记录及其他文据副本,对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专利权使用费,买方概不承担或支付。

(iii)公司有权进行任何有关索赔之诉或指控的谈判或辩护,且可以本公司名义或以买方名义参与谈判和进行辩护。

第12条免责保护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无论如何,买方和公司均应使各自的雇员保持稳定。各方仅对自己的雇员实行工人恤养和职工责任保险。

买方保证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免于因公司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公司为设备提供服务而使买方、或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所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故意渎职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证免去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因买方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买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故意渎职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协议时,各方须对因自己的过失,不论是主动行为、鲁莽、疏忽或缺乏技术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负责。

第13条担保

按本条款规定,公司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两(2)年之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的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的担保必须限于本条款以下的规定。

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而言,公司须尽一切应尽的可能从其制造者处取得最大程度的担保,并将同样的担保转让给买方。

上述担保不适用于因买方人员修理、更动、不当使用或因买方没按公司提供的维修手册和使用说明书使用或维修设备而引起的设备故障。

买方须将有瑕疵的设备部件退回公司工厂。修理件或调换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厂交货价交付买方,如所退设备部件属本协议的担保范畴,则可免费。

担保除外规定:公司应提供由该13条以上所规定的担保,第12条(保护)规定的保护和第11条(侵犯专利)规定的专利保护,而:(1)不再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导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赔偿,(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协议而出现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担保,不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关可售性或适用性的默示担保。

第14条责任范围

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任何种类或性的间接或意外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设备或其他任何财产的短缺或使用而导致或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不论其为何种性质或种类,也不论是何原因。

第15条使用专有软件的特许

提供给买方的专有软件的一切权利仍属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准许买方按设计功能使用专有软件,但该特许不属买方独有、且不可转让。特许权费应计入总买价。

未经公司预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专有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资料。

买方必须能够随时说明复制软件是为了有效发挥专有软件的设计功能。

凡买方违反本条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有权撤销此种特许。如果撤销特许,买方须在撤销后十五(15)天内将所有专有软件拷贝交还公司。

第16条出版物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复制按本协议规定或为促成本协议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买方也不得使用或公开任何为其所有的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复制本,也不得将其内容泄露给任何其他个人、商号或公司,除非:

(i)为使买方能操作和维护本设备;或

(ii)给设备的其他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但此种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必须与买方一样按本条款的限制性规定保存和使用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和资料;并必须签署一书面协议以取得公司赞同。

双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权均属公司所有,买方不得传播、公开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给买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册和任何形式的资料,本协议明文规定的除外。

双方还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并不是准许或特许制造或让他人制造本设备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统或元件,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7条合同的保密

双方当事人、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和所有条款和条件为机密,无论何时,不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将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团体公开,法律作有规定的除外。

第18条买方人员

公司允许一定数量的买方代表在设备制造、试验和验收期间到公司的工厂见习,以熟悉设备的构造与性能,确认设备是否符合检验手册规定的运行标准而不另外收费。但买方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得由买方负担。

第19条检查会

在设备制造期间,必要时,将与买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厂举行进度检查会。会上由公司报告进度与按计划完成的情况。

此种会议的记录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会议后尽快分发给每位与会者及其他双方一致认同的人士。

从协议生效后一个月起到提交设备作出厂验收为止,公司必须每月向买方递送进度报告,以提供设备近况信息。

第20条转让

本协议呆协议双方当事人、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且对双方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当事人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其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如公司的权益必须转让给继承其全部财产的其他公司时应当例外,且公司还可转让其协议所规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权,也可以转让收取买方按本协议规定为支付任何此种款项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21条履行权不得放弃

不论何方在何时未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解释为放弃这些规定,也不得影响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后执行任何和全部此种规定的权利。

第22条因无力偿付而终止协议和协议的撤销

在之后的任何时候,如对方当事人呈交了自愿破产申请书,或被提起破产之诉,且在此后根据此种起诉被判破产,或法院根据任何改组法规的规定对对方当事人及其资产实行保留管辖至少六十(60天),或对方当事人被判无力偿还,或因对方无力偿还,指定了人员接收对方的资产,且在其后的六十(60天)内未作清偿,或对方资产被剥夺至少六十(60天),或对方为清偿债务而将全部财产转让。

除本条第1款之规定之外,在协议期限内,买方还有权随时书面通知公司取消设备购买。收到此种通知后,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尽快中止设备的生产,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0)天后,完全停止该设备的生产工作,并通知各转包人停止工作,保护一切为公司占有而买方应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财产,并采取其他合理行为,以减少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协议撤销费用。

如按本条第2款规定撤销协议,公司有权获得按公认的会计惯例合理计算的因本协议的履行和撤销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成本费用的补偿,外加为实际成本10%的利润。买方以前根据本协议所付款项必须从补偿费中扣减。

收到本条第3款规定的付款数额连同任何包装费后,公司必须在公司的工厂以工厂交货价(根据《国际贸易解释通则》1980年版)将未完工的设备、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纳入本条第3款规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给买方,同时将其产权转移给买方。

只要买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设备、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条第4款所规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种情况,买方付费应当减少,减少金额等同公司保留财产的价值。如应买方要求,公司必须替买方卖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规定的财产,此种出售或其他处置的实得额应由公司付给买方或另记入买方贷方。

应买方书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种要求时买方已经决定行使其本协议所规定的撤销协议的权利,公司必须通知买方其应承担的撤销费用的责任。

第23条仲裁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必须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与一名买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讨论解决。讨论期间,公司必须继续努力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如在提交委员会后十五(15)天内未获解决,则按国际商会的仲裁调解规则,由该规则指定的一名仲裁员最终裁决。此种仲裁将在____地举行,仲裁必须使用英语。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员有权裁定由协议双方或一方承担所有仲裁费用并确定其金额。

如违反或指控违反本协议的时间超过一(1)年,则不得将争议按协议规定提交仲裁,双方也不得对对方提起任何诉讼。

第24条通知

买方对公司送发的有磁本协议的通知或函电,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发,则一律视为未按规定送发:

(地址略)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给买方送发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视为未按规定送发:

(地址略)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请求、要求、审核、批准、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须作成书面形式,如派专人递送,得视为其在递送当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邮寄,得视为寄出后的第10天应被收件人收悉,如用电传,一经答复则视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25条其它

本协议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本协议及上述附录中的标题仅为了查阅方便,并非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不得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为执行本协议必要职责而需要往返于____地与____地的公司职员,应由买方提供二等舱机票公司不负担此项费用。

当事人双方相互保证:

(i)自己是按本协议所注明的管辖区的法规正式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ii)本协议的签署及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履行均属其法人权限范围之内,且全都经过股东决策的正式授权,不触犯任何法律,除已经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同意和批准,或需在这些部门,机构登记或备案。

(iii)代表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的人保证其完全有权代表当事人缔结本协议。

第26条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准。

协议双方对协议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签署以下各项规定,特此为证。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项目消杀服务。为明确双方的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二、消杀服务承包范围:

(项目名称)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地下车库、架空层、地下污水道、垃圾站、污水井、电梯、安全通道等)、甲方办公场所及其他物业服务用房的卫生pco虫控工作。

三、消杀服务内容: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提供的消杀服务包括:

1、控制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的密度。

2、协助甲方制定落实预防老鼠、蚊蝇、蟑螂孳生的相关措施,不断提高甲方对“四害”防治的专业水平。

四、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人工、材料、工具、设备、器械、税金、安全的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免费提供消杀用水用电,必要时提供适当地点供乙方放置工具等物品使用。

2、 派员监督乙方的消杀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需求与建议应予全力支持。

3、 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消杀服务费用。

4、 如遇特殊消杀工作需求时(如发生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全力配合。

5、 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对乙方消杀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6、 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乙方作业中不安全、不规范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纠正。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消杀服务标准,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为承包的项目提供专业消杀服务,并确保每次消杀作业时现场有 名消杀员(“四害”高发季节特别是现场消杀员不能满足消杀需求时,乙方应根据需要增派人员)。

2、 乙方应与派驻该项目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员工工资、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并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

3、 对派驻该项目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并有义务参与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演习。合同期间乙方员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该项目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受护公共设施和住户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违法乱纪或违反该项目物业管理制度的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因乙方员工过错造成甲方、该项目公共设施及住户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乙方每月28日前须向甲方提交下月消杀作业计划,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工作总结及改进措施,并接受甲方对消杀作业计划的合理化建议。已制定的月度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须及时通知甲方。

6、 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该项目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消杀服务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7、 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材料及消杀技术,并能满足消杀服务需要。

8、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监控人员的监督和指导,接受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对其服务质量的检查并配合相关整改工作。

9、 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消杀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特殊消杀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火灾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0、 乙方应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关于除“四害”的管理规定,如遇有关部门检查,乙方须配合做好消杀工作。如因乙方消杀服务质量不达标而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因此受到的罚款),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乙方消杀频次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消杀频次不得低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与前台公示的标准保持一致):蚊蝇消杀:4-11月每月至少4次,12-3月每月至少2次; 老鼠消杀:每月至少2次; 蟑螂消杀:每月至少2次;乙方应根据“四害”的生活特性和发生季节,在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消杀频度,以达到较好的消杀效果。

2、 乙方使用烟雾机消杀频次要求:4-11月每月至少1次,12-3月每两月至少1次。

3、 乙方每月必须严格按照月度消杀计划进行消杀;对因现场住户要求及其他原因而致使计划未能完成的,应安排人员、时间及时补杀。

4、 蚊蝇消杀、蟑螂烟雾消杀等对住户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消杀作业应安排在非节假日住户上班时间进行,以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休息为宜;周六、周日可安排投放鼠药和杀灭蚊幼的球形芽孢等没有噪音和烟雾影响的消杀活动。

5、 蚊蝇消杀、蟑螂烟雾消杀时,应避开行人、人员聚集区和人流高峰期。提前知会住户关好门窗,避免将药品喷到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施、休闲桌椅、扶手、栏杆等人体常接触的部位。未经住户同意,禁止将药品喷到住户私人物品和私家区域,禁止将药品喷向行人。因乙方原因造成对住户私人物品的损害、对行人的意外伤害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鼠药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使用慢性鼠药,投药时应注意投在鼠道、鼠洞和小区内偏僻的位置,并设置明显标识;使用鼠夹时应在每天晚间投放,并于次日7:30之前将鼠夹全部收回,并在放置鼠夹之前通知住户,提醒住户管理好孩子和宠物,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7、 每次消杀,至少应提前半天知会甲方消杀负责人(烟雾消杀至少应提前三天);每次消杀时,应在醒目处张贴明显标识,提醒住户注意,在药力失效后,及时去掉标识。

8、 每次消杀后,应及时将所挪动的井盖、标识等复位;发现井盖垫圈松动、脱落的,及时知会甲方。

9、 在气候反常/气温变化较大导致蚊虫活动明显增加时,在甲方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时调整消杀工作重点和消杀频次。

10、 乙方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消杀药品,以确保现场的消杀质量。

11、 乙方使用的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储运和保管,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存放。对化学危险品要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或人为原因等造成自燃、爆炸、污染和人身伤害。

12、 乙方存放化学危险品的库房要有明显标志,远离火源,配备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及专门工具,定期检查,适时通风,严防自燃自爆。

13、 乙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人员应熟悉化学危险品性能、特点及安全防护办法,具备储存、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相关知识。

14、 对于乙方消杀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品废液、废渣、变质料和使用完的容器应由专业消杀员统一收集在一起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15、 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名称、数量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要建立存放档案,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16、 对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的要妥善处理,以符合环保要求。

17、 乙方派驻员工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外来人员施工作业手续,提交员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等。工作时间内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岗,非工作时间不得在该项目内逗留。

18、 乙方员工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场所进行室内绿化养护时,不得翻阅、查看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外传。

19、 乙方员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0、 乙方员工严禁向甲方客户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承包资格。

21、 有噪音的大型消杀作业应安排在非节假日住户上班时间进行,以不影响住户正常生活、休息为宜;修剪、消杀时应避开行人、人员聚集区和人流高峰期。

八、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1、 项目消杀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

2、 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费用(扣除员工奖励基金后)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户行:___;银行帐号:____;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如甲方退出

项目的物业管理,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均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承包费用的违约金。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 若乙方所承包之消杀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达标,或因pco虫控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个月总承包费的50%,第二次发生除扣违约金外,甲方将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2) 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它形式的馈赠。乙方如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除扣除乙方一个月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

3、 如发生以下情况,可在提前一个月书面知会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 乙方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及罚款均无效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抗力、第三方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造成的,不在此列)。

2) 经确认因乙方消杀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客户在一个自然月内连续投诉达三次以上(含网络投诉),且经整改仍无明显改观。

3) 在甲方公司、集团或委托其它社会调查机构进行的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中(甲方保证该调查的公正、客观),消杀服务满意度低于。

4) 甲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消杀服务费用。

4、 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消杀药品、工具,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收取乙方违约金。

十、其它事项:

1、 合同期内,若因服务范围变化需增加或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协商议定。

2、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 页,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杀服务质量评审细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消杀服务合同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确保甲方场所内的害虫控制和管理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以及省、市消杀标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杀虫灭鼠等消杀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服务项目

1、控制老鼠、苍蝇、蟑螂、蚊子的密度,并且提供白蚁、蚂蚁、小飞虫等有害生物的处理。

2、免费提供害虫防范知识,卫生基础设施和防鼠防蝇设施改进的指导。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甲方全部经营活动范围(包括经营场所、周边及相应的草地、绿化带、下水道、污水处理池、垃圾收集点等)。

三、服务标准

1、服务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或双方另行商定的其它消杀服务应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_全爱为发(1997)第5号》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行业自治组织另有其它规定的,则自动适用。

2、尽最大的勤勉、满意和忠诚义务提供服务,减少因虫害而导致的顾客投诉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适用药物

乙方使用防治有害生物的药物必需符合爱卫办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安全和效果。

五、甲方责任和权利

1、垃圾、污水、粪便等卫生基础设施和防鼠防蝇结构性设施符合有关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

2、委派指定人员协助乙方开展消杀工作,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进入处理地点进行防治处理的,甲方应当负责协调并保证乙方能进入处理地点及时进行害虫防治处理。

3、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对“四害”消杀服务进行验收。

4、乙方工作不到位或不合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或改进意见,在不违反专业害虫防治操作手册及不超出双方约定服务内容的情况下,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异议与改进。

5、对结构性设施如木板内墙、假天花等地方,甲方须提供检查出入口,使乙方能进行检查及处理,避免隐蔽地点形成害虫孽生地。

6、对进入场所的商品进行必要检查,防治害虫从供应渠道引进。

六、乙方责任和权利

(一)实施:

1、乙方须指派有消杀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约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消杀和检查,自备器械和规定的药物,并事先通知甲方管理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时,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和监督。

2、每月至少四次对服务范围进行处理和检查,并根据消杀效果及甲方需求增加处理和检查的次数。

3、每次服务后须出具“四害”消杀服务报告,确认所使用的药物、地点和方法。

4、在乙方检查及发现结构性缺口引至老鼠或其它害虫持续内进,经书面报告后甲方未能立即堵塞或改善情况下造成的财物、设施损坏或引起顾客投诉,双方需协商解决。

5、有关乙方提供服务使用的消杀用药必须符合爱卫办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安全和效果。

6、乙方负责为确保完成本合同而需要的设备、工具及充足的药、物料、并负责保证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7、对甲方提出的异议及改进意见应及时采纳,对甲方向乙方通报发现的鼠类和卫生害虫的活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防治。

(二)安全:

1、乙方禁止使用不符合爱卫办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甲方确认药物清单外的其它药物。

2、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按实际情况需要在已确认药物中增加或更改药物资料,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3、使用消杀药物时应严格遵守药物技术安全使用说明,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作人员,顾客和其它中毒或伤害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人员管理:

1、乙方人员持证上岗,穿着制服,并持甲方同意作业证明。

2、乙方人员不得在酗酒、吸毒等状态下进入甲方工作场所。乙方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关系。

(四)赔偿:

1、如证实因乙方害虫防治过程中处理不当而对甲方设施造成损坏或对商品造成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药物应具安全性,如因使用药物不当而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经双方评估确认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若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因过错对甲方、甲方雇员、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须按每人每次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向有关当事人赔偿因此蒙受的损失。

4、若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服务场所发生盗窃商品或盗窃甲方及甲方财务行为,盗窃人员应该对该商品向甲方进行赔偿,同时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次,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五)紧急服务

在收到甲方的紧急需求后,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跟进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服务费支付

1、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

2、服务费涵盖害虫控制工程服务中的所有的服务内容,包含所需的药物和施药设备。

3、结算方式: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害虫检查处理报告,每月与甲方核算上月服务费,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

4、双方核算后,乙方出具服务费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后3天内支付应付款额。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续签一年。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是,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若因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一切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对于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订立日期:

订立日期:

最新消杀服务合同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双方一致认为,必须做好鼠虫害防治及日常的巩固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服务项目:

服务具体项目:灭鼠 灭蚊 灭蝇 灭蟑等。 服务范围:南京金陵新城饭店制定区域。

二、 合同期限:从 年5月1日至 年4月30日。

三、 服务费用:全年服务费用陆仟元整,¥:6000元_。

四、 全年服务次数:12次。

五、 结算方式:每年向乙方付款分四次结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款第 一季度服务费用(5月-7月份),以此类推,每三个月的第一月月初付款给乙方。

六、 消杀效果:老鼠、蟑螂等在实行防治服务2个月以后达到中国国家 卫生标准,达到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七、 甲方责任:

1、 在服务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 鼠杀虫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 负责乙方提供的防鼠、防蝇设施的维修保养。 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八、 乙方责任:

1、 按《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服务期内服 务的项目控制在国家或省标准范围内。

2、 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3、 乙方必须对甲方所有的防治区域内进行消杀,对防治区域内所有的

下水道、管道井、天花板、门窗、空调口等进行彻底的防鼠灭虫。乙方所有工作要接受甲方的指示和监督,乙方认为消杀工作上有必要时或消杀工作实施后甲方认为没有效果时,乙方要重新进行消杀。

4、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 治的巩固工作。

5、 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 出有效的防护措施。

6、 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的药物,消杀工作中使用对环境和人畜无害的药剂,消杀工作所需要的药剂、器具及人员,由乙方负担,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经国家权威机构鉴定证实由本公司承担责任。

7、 乙方在合同期间除定期访问以外,因发生紧急事项甲方要求服务时, 在24小时以内访问处理要求的事项。

九、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为遵守上述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最新消杀服务合同范本篇4

委托方全称(甲方):

服务方全称(乙方):

资质证号(乙方):

服务项目: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蝇、灭蚁等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双方一致认为,必须做好鼠虫防治及日常的巩固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甲方厂区外围、车间、宿舍外围及车间、宿舍、各原物料、成品仓库及外围以及附属建筑设施及外围鼠害防治;

二、承包期限:

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每年(月)

承包服务费(大写):

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四、结算方式:

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六、乙方责任:

1、按《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9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3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8、在双方配合下在一个月内完全控制仓库里的鼠害,杜绝鼠害咬坏产品,在第二个月如再有咬坏产品的`现象,可在当月服务费内扣除老鼠所咬坏产品的实际费用(按出厂价计算),如不足,应从下月服务费中扣除。

9、乙方技术服务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否则,甲方可终止合同。

10、服务应及时到位,保证服务质量。

七、其它:

本合同书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采用的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同一编号)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外,上报协会、辖属区(县级市)爱卫办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名: 签名:

最新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三

1、员工上班前工作

1、返岗员工须在入口处(消防通道小木屋)按要求登记当日员工信息并测量体温、签到;(附表一)

2、员工上班前需在家自行进行测温(体温检测超37.2°c的人员,必须休假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禁止带病上班);

3、员工需随身携带手绢,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

4、员工上班及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园区入口处(消防通道小木屋)接受工作人员测温量体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0°c的人员,在记录表内进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2°c的人员安排休假,含外部业者和所有入园人员);

5、各部门工作人员需提前到岗并实施开园工前监督检

查工作;

6、为了加强室内通风,室内温度会有所降低,请全体员工适当加衣保暖;

1、通勤员工,全部由消防通道(小木屋)门岗进入、离开园区;

2、交通工具全部有序停放至消防通道(小木屋),统一到入口处签到、测量体温、登记信息;

1、员工餐厅提供午餐时间进行调控,延长供餐时间;

2、员工餐厅供餐时,公共区域使用物品和个人自助添盛类食品全部取消,由员工餐厅专人提供(含餐盘发放、打粥、菜、调味区等);

3、员工餐厅供餐时,原循环使用筷子取消(全部使用一次性方便筷子);

4、员工用餐时,打完餐需按顺序就坐用餐,按顺序依次就做用餐,就餐人员面朝东就坐2人一张桌子;

5、员工餐厅供餐区、用餐区域,实施定期消毒;

6、员工就餐过程中,拉开距离行走、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唠嗑。

1、公司为员工在上班期间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时间段全员必须佩戴口罩(每人每天1,含休假日加班),因口罩货源短缺,希望员工尽量考虑自行准备医用口罩;

2、公司内人事考勤指纹机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3、实施考勤签到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4、室内吸烟点全部关闭,吸烟人员全部集中到室外吸烟室处吸烟(吸烟人员需保持1.5米距离);

5、公司各卫生间加大药皂投放,满足员工使用(禁止往外携带);

6、公司休息区、仓库、卫生间内,禁止二人以上聚堆唠嗑(员工各自独立在本工作区域休息,杜绝随意走动、交流);

7、禁止员工将食品携带到公司内,禁止在公共休息区用食和聚堆;

8、公司员工休息区内,员工饮水自行准备饮水用具,取消公共饮水用具;

9、公司内公共区域、会议室、餐厅、车辆全部实施消毒处理(1次/4小时);

10、公司内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1次/4小时),每天回收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员工需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

11、公司购入的非生产性消耗品及存放的快件物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

12、由外部进入公司的物资,外包装需要在室外全部进行消毒后入库,并标识已消毒;

13、公司内电梯操作及使用人员、需全部戴手套进行电梯开关操作(电梯开关使用酒精擦拭定期进行消毒,1次/2小时);

14、公司内禁止用酒精喷洒进行消毒,如有需用酒精消毒地方,应用抹布粘酒精后进行擦拭;

15、公司全体员工,下班后禁止将工作服穿到园区外;

16、公司员工下班回家后,应尽量减少外出,不允许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7、外来业者必须佩戴口罩,需由工作人员进行手部酒精喷洒消毒、体温检测等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

五、防控跟踪管理措施

1、依据【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外地返许人员自到达许昌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和公司报备,接受监督;

2、全体员工上班过程中,如个人感觉有发烧症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时报到人事进行登记跟踪管理(需由

专人陪同到医院就诊);

3、全体员工需严格按国家及许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如部门发现发烧症状的员工,需立即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

4、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疫情防控应急措施,保障合理购入应急物资、消杀用品、防护物品等,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杜绝疫情发生;

5、公司随时对国家、省市、许昌市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最新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四

成套设备技术引进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协议由按 国《 法》组建,总部设在 国 地的 公司(以下称公司)为甲方与 公司(以下称为买方)为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缔结,一式两份。

鉴于公司和买方就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各术语的定义如下:

“验收手册”:验收手册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与买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系统部件”:系统部件是指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并按规定资料标准生产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货商所生产的部件。但经双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进设备也应视为系统部件。

“规定资料”: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附属项目”:附属项目是指c表中规定的附属及服务项目,c表附属本协议且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生效日期”:本协议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权公司开始用买方资金进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笔付款之日。上述授权书可为买方正式委托的官员所发之电报或信函,或是双方正式签署的本协议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为本协议规定的开始工作之日。

“可容许的迟延”:本协议中使用的“可容许的迟延”一术语是指由本协议第七条(可谅解延迟)中明文规定的迟延原因。

“专有软件”:与有软件是指程序,储存在磁带、磁盘中的信息文件或可从计算机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为公司所专有的一切程序或资料。

“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是指买方按照验收手册对买方设施上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二条 销售主体事项

公司愿意向买方出售,买方愿意向公司购买设备及其附属项目。

设备及其附属项目须符合本协议和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 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公司应于 (日期)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3份。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的日程载于附表b。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表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价格

设备及附属项目购买费加上预付的运往买方的“一切险”运输保险金,总价为: 。

第四条 支付

本协议所规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额均为 (某国)法定货币,买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项都必须使用 法定货币,公司书面另行通知买方的除外。

收到公司的各种发票后,买方必须即刻付给公司业已到期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各种税收费用在内,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买方或买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迟,不能按议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公司业已到期的款项,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费的权利,延付费月率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为19.56%),买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此种费用。如迟付款达六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停止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七条(可谅解的延迟)的规定声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产生的后果为可谅解的。买方同意对公司因停工和重新开工所引起的额外费用作合理补偿。如延迟付款达一百二十天或以上,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交货与验收

公司至少应在供货前二十八天将初步验收的日期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公司,且至少应在七天前书面通知买方验收的确切日期。买方须在上述设备验收日期之后连续 周内,每周为五个工作日,共计 个工作日,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

如发现设备有缺陷,应由公司可在每周买方不进行检测的两天中或在检测期间进行校正,但不得妨碍买方进行上述检测。校正之后,应允许买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对校正部分进行另行检测,以证实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时没有影响以前成功检测的结果。

顺利完成这些检测后,买方须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公司在买方同意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买方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后,视为公司交付,公司须将设备拆卸、包装,以便运往买方工厂。

从公司工厂至买方工厂的装运应由 进行或安排,不得无故延误, 应负责所有设备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陆运输费用。

买方应当连续 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以确保设备仍能完成出厂验收时所作的各项试验。

公司必须在上述验收后尽快,或在验收期间,在不妨碍买方检验条件下,校正买方向公司监督员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后,应同意给予买方额外时间以重复尚未通过的检测,以及进行其他一些必要检测以证明上述缺陷业已消除且不影响先前已成功的试验。

上述检测完成后,买方须立即在现场验收证上签字以证明验收完毕,验收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公司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协议生效后 周内进行,该期限可按本协议第七条(可谅解的延迟)规定延长。若买方用该设备进行培训,则认定现场验收已经进行,应立即签署现场验收证,此证从买方首次使用设备进行培训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厂验收试验或现场验收试验期间,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编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误或价格增加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最新的图纸、数据及与该系统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若因此导致误期或使价格增加,则只能按买方原来书面要求采用原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本项前文所述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双方更改订单后,即成为认可资料。

第六条 所有权和损失的风险

公司保留对设备及其附件的所有权,直到总买价全部付清为止。尽管如此,该设备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损失风险从设备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厂交货时已转让给买方。

第七条 可谅解的延迟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义务没有或延迟履行,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天灾、公敌行为、战争、民变、叛乱、暴动、禁运、火灾、爆炸、地震、雷击、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灾难、政府或其他合法当局的法律、法规、命令或规定、运输延误或故障、因买方或罢工或其他劳动争议造成的延误、因物资、材料、附件或设备短缺或供货延误、或其他任何公司无法实际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没有或延误履行协议,公司可以决定延长其执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时间,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续期。但公司应尽一切努力减小可谅解延迟所造成的影响。

除上述规定之外,下列原因也应视为可谅解延迟的原因:公司没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约定资料,但这种延误必须是公司实际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责任或过失引起的。

公司须及时将预计的或实际推迟交货或现场验收的信息以及有关细节和估计的延误的期限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导致或引起的可谅解的延迟达一百二十天,在其后的三十天以内,双方未能就变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达成协议,包括调整总买价,公司可就此书面通知买方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税收

除第三条所提及的总买价外,买方须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经纪人佣金以及销售、消费、营业、使用、货物等税费,或由 地任何税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或今后制订的法律,不论其是现在或今后生效的,对公司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税收。

第九条 更改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得对本协议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条第三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须按此条规定制作更改订单。

更改订单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买方和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公司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十条 备件

公司在十年期内(从现场验收日起)得向买方提供公司设计或制造的备件。在此十年期间,买方订购的备件得以收到订单时公司的现行销售价或公司的工厂交货价供货,哪种价格合理即使用哪种。上述期限到期及在处置用以制造公司设计备件的专门机床之前,公司必须书面通知买方以使买方有机会发出定单。

第十一条 侵犯专利

除协议第十四条(责任范围)所罗列的间接损害或意外损害责任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保护买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协议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国专利(非其他专利或权利)的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购买的设备中,其附件、设备或零件没有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有关专利保护由本条第二款另行具体规定。

对于没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但安装在本设备上的附件、设备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种附件、设备及零件的制造商保护公司免责的方式、范围和限度保护买方免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从制造商处所得的保护应转让给买方。公司必须尽可能地为买方从公司的卖方和供方处争取最优惠的保护补偿。

公司对买方任何实际或被指控的侵权概不负责,除非:

(1)买方被诉侵权或收到指控侵权的索赔书,且在收到此种索赔书后十天之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公司。

(2)买方必须协助公司且与公司通力合作,以便减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权的物品)专利权使用费、索赔费、损害赔偿金及有关费用,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买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种索赔或诉讼中作为辩驳材料的所有资料、文件、记录及其他文据副本,对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专利权使用费,买方概不承担或支付。

(3)公司有权进行任何有关索赔之诉或指控的谈判或辩护,且可以本公司名义或以买方名义参与谈判和进行辩护。

第十二条 免责保护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无论如何,买方和公司均应使各自的雇员保持稳定。各方仅对自己的雇员实行工人恤养和职工责任保险。

买方保证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免于因公司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公司为设备提供服务而使买方、或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所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故意渎职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证免去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因买方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买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故意渎职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协议时,各方须对因自己的过失,不论是主动行为、鲁莽、疏忽或缺乏技术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负责。

第十三条 担保

按本条款规定,公司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两年之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的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一年之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的担保必须限于本条款以下的规定。

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而言,公司须尽一切应尽的可能从其制造者处取得最大程度的担保,并将同样的担保转让给买方。

上述担保不适用于因买方人员修理、更动、不当使用或因买方没按公司提供的维修手册和使用说明书使用或维修设备而引起的设备故障。

买方须将有瑕疵的设备部件退回公司工厂。修理件或调换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厂交货价交付买方,如所退设备部件属本协议的担保范畴,则可免费。

担保除外规定:公司应提供由该十三条以上所规定的担保,第十二条(保护)规定的保护和第十一条(侵犯专利)规定的专利保护,而:

(1)不再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导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赔偿,

(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协议而出现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担保,不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关可售性或适用性的默示担保。

第十四条 责任范围

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任何种类或性的间接或意外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设备或其他任何财产的短缺或使用而导致或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不论其为何种性质或种类,也不论是何原因。

第十五条 使用专有软件的特许

提供给买方的专有软件的一切权利仍属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准许买方按设计功能使用专有软件,但该特许不属买方独有、且不可转让。特许权费应计入总买价。

未经公司预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专有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资料。

买方必须能够随时说明复制软件是为了有效发挥专有软件的设计功能。

凡买方违反本条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有权撤销此种特许。如果撤销特许,买方须在撤销后十五天内将所有专有软件拷贝交还公司。

第十六条 出版物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复制按本协议规定或为促成本协议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买方也不得使用或公开任何为其所有的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复制本,也不得将其内容泄露给任何其他个人、商号或公司,除非:

(1)为使买方能操作和维护本设备;或

(2)给设备的其他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但此种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必须与买方一样按本条款的限制性规定保存和使用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和资料;并必须签署一书面协议以取得公司赞同。

双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权均属公司所有,买方不得传播、公开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给买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册和任何形式的资料,本协议明文规定的除外。

双方还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并不是准许或特许制造或让他人制造本设备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统或元件,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的保密

双方当事人、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和所有条款和条件为机密,无论何时,不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将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团体公开,法律作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买方人员

公司允许一定数量的买方代表在设备制造、试验和验收期间到公司的工厂见习,以熟悉设备的构造与性能,确认设备是否符合检验手册规定的运行标准而不另外收费。但买方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得由买方负担。

第十九条 检查会

在设备制造期间,必要时,将与买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厂举行进度检查会。会上由公司报告进度与按计划完成的情况。

此种会议的记录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会议后尽快分发给每位与会者及其他双方一致认同的人士。

从协议生效后一个月起到提交设备作出厂验收为止,公司必须每月向买方递送进度报告,以提供设备近况信息。

第二十条 转让

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当事人、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且对双方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当事人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其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如公司的权益必须转让给继承其全部财产的其他公司时应当例外,且公司还可转让其协议所规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权,也可以转让收取买方按本协议规定为支付任何此种款项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履行权不得放弃

不论何方在何时未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解释为放弃这些规定,也不得影响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后执行任何和全部此种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因无力偿付而终止协议和协议的撤销

在之后的任何时候,如对方当事人呈交了自愿破产申请书,或被提起破产之诉,且在此后根据此种起诉被判破产,或法院根据任何改组法规的规定对对方当事人及其资产实行保留管辖至少六十天,或对方当事人被判无力偿还,或因对方无力偿还,指定了人员接收对方的资产,且在其后的六十天内未作清偿,或对方为清偿债务而将全部财产转让。

除本条第1款之规定之外,在协议期限内,买方还有权随时书面通知公司取消设备购买。收到此种通知后,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尽快中止设备的生产,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天后,完全停止该设备的生产工作,并通知各转包人停止工作,保护一切为公司占有而买方应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财产,并采取其他合理行为,以减少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协议解除费用。

如按本条第2款规定解除协议,公司有权获得按公认的会计惯例合理计算的因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成本费用的补偿,外加为实际成本10%的利润。买方以前根据本协议所付款项必须从补偿费中扣减。

收到本条第3款规定的付款数额连同任何包装费后,公司必须在公司的工厂以工厂交货价(根据《国际贸易解释通则》1980年版)将未完工的设备、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纳入本条第3款规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给买方,同时将其产权转移给买方。

只要买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设备、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条第4款所规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种情况,买方付费应当减少,减少金额等同公司保留财产的价值。如应买方要求,公司必须替买方卖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规定的财产,此种出售或其他处置的实得额应由公司付给买方或另记入买方贷方。

应买方书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种要求时买方已经决定行使其本协议所规定的撤销协议的权利,公司必须通知买方其应承担的撤销费用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仲裁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必须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与一名买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讨论解决。讨论期间,公司必须继续努力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如在提交委员会后十五天内未获解决,则按国际商会的仲裁调解规则,由该规则指定的一名仲裁员最终裁决。此种仲裁将在 地举行,仲裁必须使用英语。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员有权裁定由协议双方或一方承担所有仲裁费用并确定其金额。

如违反或指控违反本协议的时间超过一年,则不得将争议按协议规定提交仲裁,双方也不得对对方提起任何诉讼。

第二十四条 通知

买方对公司送发的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函电,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发,则一律视为未按规定送发: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给买方送发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视为未按规定送发: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请求、要求、审核、批准、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须作成书面形式,如派专人递送,得视为其在递送当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邮寄,得视为寄出后的第十天应被收件人收悉,如用电传,一经答复则视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二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本协议及上述附录中的标题仅为了查阅方便,并非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不得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为执行本协议必要职责而需要往返于 地与 地的公司职员,应由买方提供二等舱机票公司不负担此项费用。

当事人双方相互保证:

(1)自己是按本协议所注明的管辖区的法规正式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本协议的签署及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履行均属其法人权限范围之内,且全都经过股东决策的正式授权,不触犯任何法律,除已经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同意和批准,或需在这些部门,机构登记或备案。

(3)代表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的人保证其完全有权代表当事人缔结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以 国《 法》为准。

协议双方对协议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签署以下各项规定,特此为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最新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五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输入,加强草河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草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了四项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草河街道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草河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将文件下发到各村。1月22日上午,草河街道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议,街道主要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各村书记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村、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各村成立防疫领导小组,启动联防联控制度,对武汉返回草河的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做好疫情监测、管控等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立即行动,6个村也第一时间组织村干部、小组长、中心户长、卫生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召开疫情防控部署工作会议。1月26日下午,草河街道又召开会议,传达凤城市防控工作精神,要求大家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武汉返回草河的人员进行严密监测,动态报告

草河街道利用工作群、党建群,各村两委利用村里的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等转发防控知识、《致草河父老乡亲一封信》、《致凤城市人民的倡议书》及各项公告等,做好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各村对从武汉返乡的人员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做好体温监测,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各村对从武汉返乡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实行包保责任到人。草河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草河防控工作群,每天对从武汉返草河人员进行监测报告。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截止到目前,草河街道共有从武汉返回草河的人员18人,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其中有6人还处在医学观察期,目前状况良好。

街道办事处组织各部门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从1月27日开始,街道办事处取消机关干部春节休息时间,安排机关干部到凤城东站进行值班;各包村领导和包村组长到所包扶的村检查和督导各村的疫情防范情况。各部门通力合作,统筹协调各村落实防控措施。从1月26日开始,草河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取消了各村小卖店、超市等公共场所打麻将活动;食安办加强对草河农贸市场和旅游景点的督导,取消农村大集、关闭滑雪场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

最新取消部分产品通知范文汇总六

1、员工上班前工作

1、返岗员工须在入口处(消防通道小木屋)按要求登记当日员工信息并测量体温、签到;(附表一)

2、员工上班前需在家自行进行测温(体温检测超37.2°c的人员,必须休假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禁止带病上班);

3、员工需随身携带手绢,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

4、员工上班及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园区入口处(消防通道小木屋)接受工作人员测温量体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0°c的人员,在记录表内进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2°c的人员安排休假,含外部业者和所有入园人员);

5、各部门工作人员需提前到岗并实施开园工前监督检

查工作;

6、为了加强室内通风,室内温度会有所降低,请全体员工适当加衣保暖;

1、通勤员工,全部由消防通道(小木屋)门岗进入、离开园区;

2、交通工具全部有序停放至消防通道(小木屋),统一到入口处签到、测量体温、登记信息;

1、员工餐厅提供午餐时间进行调控,延长供餐时间;

2、员工餐厅供餐时,公共区域使用物品和个人自助添盛类食品全部取消,由员工餐厅专人提供(含餐盘发放、打粥、菜、调味区等);

3、员工餐厅供餐时,原循环使用筷子取消(全部使用一次性方便筷子);

4、员工用餐时,打完餐需按顺序就坐用餐,按顺序依次就做用餐,就餐人员面朝东就坐2人一张桌子;

5、员工餐厅供餐区、用餐区域,实施定期消毒;

6、员工就餐过程中,拉开距离行走、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唠嗑。

1、公司为员工在上班期间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时间段全员必须佩戴口罩(每人每天1,含休假日加班),因口罩货源短缺,希望员工尽量考虑自行准备医用口罩;

2、公司内人事考勤指纹机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3、实施考勤签到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4、室内吸烟点全部关闭,吸烟人员全部集中到室外吸烟室处吸烟(吸烟人员需保持1.5米距离);

5、公司各卫生间加大药皂投放,满足员工使用(禁止往外携带);

6、公司休息区、仓库、卫生间内,禁止二人以上聚堆唠嗑(员工各自独立在本工作区域休息,杜绝随意走动、交流);

7、禁止员工将食品携带到公司内,禁止在公共休息区用食和聚堆;

8、公司员工休息区内,员工饮水自行准备饮水用具,取消公共饮水用具;

9、公司内公共区域、会议室、餐厅、车辆全部实施消毒处理(1次/4小时);

10、公司内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1次/4小时),每天回收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员工需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

11、公司购入的非生产性消耗品及存放的快件物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

12、由外部进入公司的物资,外包装需要在室外全部进行消毒后入库,并标识已消毒;

13、公司内电梯操作及使用人员、需全部戴手套进行电梯开关操作(电梯开关使用酒精擦拭定期进行消毒,1次/2小时);

14、公司内禁止用酒精喷洒进行消毒,如有需用酒精消毒地方,应用抹布粘酒精后进行擦拭;

15、公司全体员工,下班后禁止将工作服穿到园区外;

16、公司员工下班回家后,应尽量减少外出,不允许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7、外来业者必须佩戴口罩,需由工作人员进行手部酒精喷洒消毒、体温检测等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

五、防控跟踪管理措施

1、依据【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外地返许人员自到达许昌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和公司报备,接受监督;

2、全体员工上班过程中,如个人感觉有发烧症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时报到人事进行登记跟踪管理(需由

专人陪同到医院就诊);

3、全体员工需严格按国家及许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如部门发现发烧症状的员工,需立即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

4、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疫情防控应急措施,保障合理购入应急物资、消杀用品、防护物品等,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杜绝疫情发生;

5、公司随时对国家、省市、许昌市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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