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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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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汇总15篇)
2023-11-21 12:10:51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制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写总结还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的连贯性,避免出现模糊和错误的表达。欢迎大家阅读以下总结案例,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参考。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一

资产移交人:(以下称“甲方”)资产接收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促使甲方注入乙方的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移交资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资产移交1.移交资产概况。

本次移交资产仅限于甲方涉及增城市海伦堡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资产评估价值共计:250万元,其中:

(1)保教设备,评估价值共计:453,423.00元;(2)其他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442,398.00元;(3)电脑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06,600.00元(4)空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29,960.00元(5)家电设备,评估价值共计:8,000.00元(6)洗涤设备,评估价值共计:80,000.00元(7)炊事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0,000.00元(8)其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39,700.00元(9)滑梯设备,评估价值共计:44,500.00元(10)汽车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85,419.00元(设备资产明细参见附件1)2.资产移交方式与步骤。

本次移交资产以实地清点方式移交。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进行:

(3)在满足前款条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设备移交人员就资产评估范围内各设备逐一进行现场勘验、试车测试、验证设备实际状况。

(5)现场勘验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记录资产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在现场查验合格设备交接后,汇总报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

(7)资产移交完成后,乙方财务人员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验收清单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财务账务处理。

(8)乙方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20xx年3月28日止作为资产移交期。

4.甲方承诺在资产移交期内完成该移交资产有关权属的变更(包括车辆过户、保单等)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该移交资产所列明的应付款和应收款,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6.自资产移交完成日起,乙方将完全有权接管该部分移交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条其他约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移交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移交该移交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移交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移交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当发生针对移交资产或乙方,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移交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承诺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移交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移交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资产验收明细清单。

移交方:接收方:

婚礼父亲交接主持词。

婚礼父亲交接时主持词。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二

资产移交人:(以下称“甲方”)资产接收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促使甲方注入乙方的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移交资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资产移交1.移交资产概况。

本次移交资产仅限于甲方涉及增城市海伦堡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资产评估价值共计:250万元,其中:

(1)保教设备,评估价值共计:453,423.00元;(2)其他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442,398.00元;(3)电脑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06,600.00元(4)空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29,960.00元(5)家电设备,评估价值共计:8,000.00元(6)洗涤设备,评估价值共计:80,000.00元(7)炊事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0,000.00元(8)其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39,700.00元(9)滑梯设备,评估价值共计:44,500.00元(10)汽车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85,419.00元(设备资产明细参见附件1)2.资产移交方式与步骤。

本次移交资产以实地清点方式移交。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进行:

(3)在满足前款条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设备移交人员就资产评估范围内各设备逐一进行现场勘验、试车测试、验证设备实际状况。

(5)现场勘验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记录资产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在现场查验合格设备交接后,汇总报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

(7)资产移交完成后,乙方财务人员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验收清单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财务账务处理。

(8)乙方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20xx年3月28日止作为资产移交期。

4.甲方承诺在资产移交期内完成该移交资产有关权属的变更(包括车辆过户、保单等)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该移交资产所列明的应付款和应收款,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6.自资产移交完成日起,乙方将完全有权接管该部分移交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条其他约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移交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移交该移交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移交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移交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当发生针对移交资产或乙方,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移交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承诺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移交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移交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资产验收明细清单。

移交方:接收方:

婚礼父亲交接主持词。

婚礼父亲交接时主持词。

新旧物业管理公司交接的纠纷及解决策略论文。

劳动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样本-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模板-仲裁协议书。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三

一、现有东南面包汽车,车牌号:蒙ar1100,上户单位为武川县卫生局,用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私人办事不得用此车,否则出事由合作医疗办公室全权负责。

三、该车发生任何事故,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负全部责任,与县卫生局无任何关系。

四、无驾驶证者不得驾车行驶。

五、卫生局限期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在二个月内办理该车辆过户手续(9月2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卫生局将收回车辆统一安排。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武川县卫生局法人:

乙方:武川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法人:

年七月二十三日。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四

重庆___________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7。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资额度(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五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法达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号、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字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x条: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聘请______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协议的约定。

第八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删除)。

第九条:原合伙人共两人(以下共同简称为甲方),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新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______%。

第十二条: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资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润分配、债务承担方式。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以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原合伙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乙方承认原合伙所有协议,与甲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业务,任职合伙的经理职务,薪金____________。其权限是: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事务由甲方负责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在 期内向甲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经营合伙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可以针对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如发生争议,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____________表决方式。

第x章 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聘请 作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间,应依照本协议,在全体合伙人决议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能,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

3、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任职合伙经理职务期间,如违返本协议的约定,给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照合伙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正、变更或补充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条: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伙人: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六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 (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第一条 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安装的位置,核对商品数量、规格,颜色,保证商品符合使用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产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方法,明示质保期。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 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颜色、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日,是产品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本次合同所有剩余款项。如不按此合同执行,逾期每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七

丙方:(接管方)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飞亚达大厦物业移交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保证大厦主体结构安全,满足设施设备使用功能,使物业接管验收工作顺利周全,经认真准备和商讨,甲、乙、丙三方就大厦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协议如下:

(一)原则。

1、保障业主利益原则;

2、安全平稳过渡原则;

3、保障按时交付使用原则;

4、友好协商、力求完美原则;

(二)要求。

1、确保物业使用安全、功能正常,方便用户;

2、设施设备交接万无一失;

3、资料交接齐全、条理清晰;

大厦接管验收工作自20xx年1月6日起,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为丙方护管员进驻大厦,维护大厦公共秩序,实行门禁制度;第二步为甲方及丙方接管验收小组完成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查验工作,第三部为物品清点(见附件《物品交接方法》)、交接及签署接管验收文件等,时间安排为:

1月6日至8日,丙方护管员进场熟悉情况。

1月8日下午6时,丙方护管员进驻大厦;

1月6日至1月10日,由验收接管小组对大厦质量与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1月10日至15日物品清点、移交、签收等。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建筑规范和设计要求等限时进行整改;

2、有权拒绝接收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及事项;

3、负责组织和通知各方人员参与并。

按《物业接管验收方案》制定的工作计划。

按时完成接管验收工作;

4、负责督促乙方按时完成整改项目;

5、负责协调解决接管验收中各方的意见分歧;

6、支持、配合丙方安管人员对违反大厦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相关规范对验收意见作出说明和解释;

2、有权针对须整改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3、负责指派专人全力配合接管验收小组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方案》按时完成交接工作;

4、负责及时完成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项目;

5、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协助丙方安管员对施工人员及各分包方进行管理、

约束;

6、负责安排接管验收期间各专业的技术培训工作。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拒绝接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

4、负责维护大厦公共秩序,防止物品丢失和损坏;

5、负责参与整改项目的监督、验收工作;

6、负责指派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全面接管大厦物业管理工作。

签定协议的各方应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方案》规定的验收标准开展工作;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不履行协议,并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有利于顺利完成接管收工作的原则,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签章):中建二局。

代表:

丙方(签章):深圳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约时间: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八

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7。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资额度(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九

资产移交人:(以下称“甲方”)资产接收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促使甲方注入乙方的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移交资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资产移交1.移交资产概况。

本次移交资产仅限于甲方涉及增城市海伦堡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资产评估价值共计:250万元,其中:

(1)保教设备,评估价值共计:453,423.00元;(2)其他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442,398.00元;(3)电脑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06,600.00元(4)空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29,960.00元(5)家电设备,评估价值共计:8,000.00元(6)洗涤设备,评估价值共计:80,000.00元(7)炊事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0,000.00元(8)其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39,700.00元(9)滑梯设备,评估价值共计:44,500.00元(10)汽车设备,评估价值共计:185,419.00元(设备资产明细参见附件1)2.资产移交方式与步骤。

本次移交资产以实地清点方式移交。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进行:

(3)在满足前款条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设备移交人员就资产评估范围内各设备逐一进行现场勘验、试车测试、验证设备实际状况。

(5)现场勘验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记录资产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在现场查验合格设备交接后,汇总报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

(7)资产移交完成后,乙方财务人员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验收清单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财务账务处理。

(8)乙方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20xx年3月28日止作为资产移交期。

4.甲方承诺在资产移交期内完成该移交资产有关权属的变更(包括车辆过户、保单等)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该移交资产所列明的应付款和应收款,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6.自资产移交完成日起,乙方将完全有权接管该部分移交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条其他约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移交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移交该移交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移交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移交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当发生针对移交资产或乙方,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移交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承诺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移交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移交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资产验收明细清单。

移交方:接收方:

婚礼父亲交接主持词。

婚礼父亲交接时主持词。

【精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三篇。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十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第一条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安装的位置,核对商品数量、规格,颜色,保证商品符合使用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产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方法,明示质保期。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颜色、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日,是产品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本次合同所有剩余款项。如不按此合同执行,逾期每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十一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十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第一条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安装的位置,核对商品数量、规格,颜色,保证商品符合使用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产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方法,明示质保期。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颜色、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日,是产品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本次合同所有剩余款项。如不按此合同执行,逾期每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便于开展工作,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房屋提供给 ,甲乙方办理如下移交手续:

一、该房间全部移交给乙方,房屋钥匙共计 只,当面清点移交。

二、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三、自房屋移交之日起,乙方须承担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四、房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使用期间,需加强对火灾的防范,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对于该房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七、乙方承诺在使用期间仅作为使用。

甲方移交人:(签字)

乙方移交人:(签字)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为便于开展工作,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房屋提供给,甲乙方办理如下移交手续:

一、该房间全部移交给乙方,房屋钥匙共计只,当面清点移交。

二、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三、自房屋移交之日起,乙方须承担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四、房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使用期间,需加强对火灾的防范,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对于该房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七、乙方承诺在使用期间仅作为使用。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移交人:(签字)。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移交人:(签字)。

时间:

合伙交接协议书简短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____年第____次和第____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为了加强我市小区楼房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____市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对我市小区物业实行规范化统一管理。为了给住宅楼房的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将位于____路____街的'____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乙方进行管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正式将建设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乙方进行全面管理。

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按着《物业管理手册》中指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和管理。

三、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业办公室指导下,组建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使物业工作依法进行。

四、物业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设施、设备产权不变,但归乙方无偿使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将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雇用人员工资、电费、维修费等)结清,没有结清的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有关物业管理资料:

1、住宅小区规划平面图。

2、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3、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4、公用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6、有关设施、设备安装竣工图及使用和维修技术资料。

七、关于大、中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用户专项维修资金按有关规定应由市物业办公室收取,由于该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已由甲方收缴,并存入专用账户,待今后发生大、中型维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甲方进行审核,经业主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出资,资金从维修基金中扣除,因资金不到位影响维修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费用,乙方管理费用依靠收取住户的服务费解决,物业服务收费由乙方收缴,服务标准与收费情况无关,收费标准由乙方确定,但不得超出有关规定。

九、乙方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十、乙方的服务应按指定性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见附页)。乙方如违约或不按承诺实现,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向乙方进行索赔,同时,业主无理拒交服务费,物业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十一、在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之前,甲方应向业主通知乙方进入管理及服务情况,经得业主的同意。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见附页)。

十三、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签字盖章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负法律责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期满后视情况可以续签。

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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