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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转包协议书篇一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店铺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梦泽大道211-3的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的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整体转让完毕后____日内将原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及物业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给乙方指定人员,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年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1.乙方在2008年 月 日(阳历)之前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所提供的数据经抽查考核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1.合同结束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
2.甲方提供具体要求工作要求。
二.项目报酬
1.甲方以整个项目为单位,活动之前给予200元的活动经费。
2.乙方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的要求,则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
三.合作要求
1.甲方给予部分资料及活动经费。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个班人员的招聘,每个班级不少于35人。
3.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四.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五.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都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 (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00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00]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00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00-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00-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00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00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01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01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02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三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亩。其位置与四至范围见本协议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甲方原与签订的承包协议规定的剩余期限(原承包协议的承包期限为30年)。
第四条乙方同意按协议规定每年的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元,共计承包金元人民币。
第五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需于年月日前以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付承包金元。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
第八条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十条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协议。
第十一条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协议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六条承包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甲方违反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按乙方交纳所有承包金的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如还有不尽事项,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效力与本协议相当。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四
转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后,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承包地,共计3.00亩长期转包给乙方(共计21块田)。
2、乙方同意该土地每亩3.6万元的转包费,共计拾万零陆仟捌佰元整,乙方同意接受。
3、该土地四至边界:东:周成友承包地交界;西:过水沟和周成友桑树地边界;南:小路边界;北:周成友开荒地边界。
4、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议后,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转包费。总金额合计拾万零陆仟捌佰元整。
5、该土地转包后,一切管理权和处理权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必须遵守当地管理,有义务搞好当地建设。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可签字后,不准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果甲、乙任何一方反悔,将赔偿另一方违约金:总金额基础上加翻两倍。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认可签字:
乙方:认可签字: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五
甲方将于年月日从全体农户承包而来的废弃地垧(此地四至及平面图附后)自愿转包给乙方,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转包价款分三期支付:一期合同签定之日起支付______万元;二期围墙建设完毕支付______万元;三期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结束支付剩余______万元,转包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签定本协议后甲方对该地不再具有经营管理权利及其他任何民事权利,同时乙方取得该地的经营管理权利及其它任何民事权利;甲方必须保证该地没有设定他项权利,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责任。
3、乙方在开发利用土地时,甲方不得干涉并且甲方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同时若影响乙方或干预乙方行使管理权利,甲方应负责进行协调解决。
4、乙方具有该地块开发利用的.权利,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发利用该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转包总价款,同时承担违约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5、乙方对该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具有所有权。
6、甲方必须负责乙方进出此地所需道路的使用权。
7、此地四周村上已经留出给各户村民4米长的.耕地使用道路。
8、乙方具有另行转包的权利。
9、如一方违约将承担总承包价款20%违约责任。
10、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阿拉嘎村民委员会备案一份,签字后既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1、甲方与乙方在20xx年12月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20xx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2、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协议之日20xx年月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元由内方在20xx年月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该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协议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5、本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八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附件。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协议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协议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协议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协议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协议,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协议。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发包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解决方式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一)勘察设计协议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协议。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协议借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协议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2、本协议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1、本协议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协议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协议关系。
4、本协议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废止。
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本协议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九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协议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协议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协议”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协议。
11.“工程建设协议”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议。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协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协议文件和本协议文件。
第四条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建设监理协议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协议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协议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本协议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协议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协议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协议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协议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协议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协议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协议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协议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协议终止后,应按照协议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协议期限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协议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协议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协议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协议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协议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协议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协议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协议。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协议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协议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协议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协议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协议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协议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协议,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协议,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协议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协议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协议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协议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协议。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协议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协议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协议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协议,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协议,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
依照《____________合同法》、《____________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六、工程造价: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七、工程款由甲方从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统一领取,乙方不得私自从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开具发票。
八、乙方因工程施工所发的生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
十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和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措施,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十二、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责令乙方停顿,并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因工程质量等原因,导致甲方被工程建设单位(包括总承包方或工程监理)通报时,则甲方按工程造价的0、5%扣罚乙方。第二次被通告时,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扣罚乙方。第三次被通报时,本合同应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的退出施工现场,对剩余的工程量进行核定,并由甲方负责施工及结算工程总价款。
十三、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甲方只作为总包单位提取乙方费用,施工中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月计划、月报表、签证、质检资料、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等,如有延误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确保工期。
十五、乙方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将抗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十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存在不安全规范施工等情形,甲方工程师有权当场责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应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七、乙方未按竣工日期确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则乙方应按甲方和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实际损失费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实际损失费。
十八、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九、乙方因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因发生伤亡事故造成损失。
二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于xx年x月x日从全体农户承包而来的废弃地垧(此地四至及平面图附后)自愿转包给乙方,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束支付剩余万元,转包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2、签定本协议后甲方对该地不再具有经营管理权利及其他任何民事权利,同时乙方取得该地的经营管理权利及其它任何民事权利;甲方必须保证该地没有设定他项权利,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责任。
3、乙方在开发利用土地时,甲方不得干涉并且甲方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同时若影响乙方或干预乙方行使管理权利,甲方应负责进行协调解决。
4、乙方具有该地块开发利用的权利,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发利用该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转包总价款,同时承担违约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5、乙方对该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具有所有权。
6、甲方必须负责乙方进出此地所需道路的使用权。
7、此地四周村上已经留出给各户村民4米长的耕地使用道路。
8、乙方具有另行转包的权利。
9、如一方违约将承担总承包价款20%违约责任。
10、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阿拉嘎村民委员会备案一份,签字后既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协议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协议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协议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协议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协议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拓展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充分发挥双方在工程监理市场中的作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工程合作监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以利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以甲方名义商签工程监理合同。
二、甲方负责开具发票并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个人所得税除外)。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给甲方。
三、监理费的分配:业主付款必须付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取整个工程项目监理费的23%作为管理费(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支付进度收取)。
四、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选聘使用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负责支付所聘人员工资费用。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人员相关证书抵押。
五、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重大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汇报,甲方应为乙方进行正常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地方法规及监理合同规定,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如乙方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按照甲方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做好监理工作,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应给予乙方的'监理费用,如果因乙方工作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合作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次合作监理协议。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导致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负责对所发生的工作业务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按照甲方资料要求归档),建立资料挡案,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完成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监理竣工验收报告、业务手册。
八、本协议自起正式生效,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九、在本协议期间,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变更及双方公司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则自行解除,但甲乙双方必须处理好本协议书规定的经济利益等问题。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满及财务手续结清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双方若有重大争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十二、本工程如有延期增加监理费,另行计算延期部分的监理费。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四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后,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承包地,共计________亩长期转包给乙方(共计________块田)。
2、乙方同意该土地每亩________万元的转包费,共计拾万零陆仟捌佰元整,乙方同意接受。
3、该土地四至边界:东:________承包地交界;西:过水沟和________桑树地边界;南:________小路边界;北:________开荒地边界。
4、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议后,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转包费。总金额合计拾万零陆仟捌佰元整。
5、该土地转包后,一切管理权和处理权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必须遵守当地管理,有义务搞好当地建设。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可签字后,不准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果甲、乙任何一方反悔,将赔偿另一方违约金:总金额基础上加翻两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揽工程转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根据《劳动法》、《建筑法》、《协议法》及公平、公正原则,签订本施工协议:
一、甲方承揽舞钢市杨庄乡观平苑建设配套工程。
二、甲方承揽工程内容、造价、工程施工期:观平苑修建,包括:索道、凉亭、道路、部分桥涵、护坡、绿化施工。具体内容按建设方设计图纸,工程总造价壹仟万元,施工期三年,转包给乙方伍佰万元,详细内容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签协议后再按图纸《河南省20xx年施工定额》预算确定。
三、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义务约定事宜服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正签协议,甲方不得增减。
四、甲方与建设单位正签协议的期限为年月日前,月日前甲方再与乙方正签转包协议。
五、甲方将此工程转包给乙方,由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的8%向甲方支付转让费,费用结算于建设方向乙方结算工程款时支付。
六、此协议签订后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转让预约定金,如到期甲方未按约定将该工程转让给乙方,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定金,并按20%加赔。
七、协议生效办法: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日起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社会效益和双方的经济效益。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程进行合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总造价万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最后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协议内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交给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独立完成。
1、由乙方负责组织、安排施工以及处理与此工程相关的全部事宜。
2、由乙方负责购进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材料及辅助材料。3、由乙方负责组织上述工程项目施工所需全部资金。并且在工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如工程资料费,材料费等),与甲方无关。
4、乙方要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现场签证及完善增加工程的一切确认手续。若所更改内容和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得到建设方认可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负责与工程业主方进行协调,保证工程顺利地进行。6、如工程业主拖欠应付工程款等款项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的,由乙方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造成的后果与甲方无关。
7、乙方就该项目全额风险独立经营,自行承担亏损的风险和享有经营收益。
8、工程竣工后,若业主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仍保留乙方项目经理人身份,此协议继续生效,直至该项目完全终止。
9、工程要根据安全生产条例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在当地办理。
10、如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整改后仍未能通过业主验收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10%_向甲方赔偿名誉损失。
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取得工程款后,应将全部工程款用于本工程,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挪用工程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工程收回重新组织施工(由甲方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已做工程造价),或者由甲方扣除下期工程款(相当于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乙方违约的违约金。
13、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期完工,工程业主拨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除甲方特别授权外,乙方不得以借款或其它形式向工程业主支取工程款。
三、
乙方向甲方上缴管理费、质保金按下列方式支付: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元管理费,该款项在工程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中由甲方直接扣取。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及中途退出,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对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刻甲方公章、项目章和财务章等与工程相关的印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书,并处以协议造价10%的赔偿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盖章)(签约日期:
乙方代表人:
盖章)。
签约日期:甲方代表人:
监理转包协议书篇十七
丙方: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1、甲方与乙方在20________年12月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20________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2、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协议之日20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元由内方在20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该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协议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5、本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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