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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核查报告范文如何写 风险核查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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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核查报告范文如何写 风险核查表(2篇)
2023-01-11 05:53:48    小编:ZTFB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风险核查报告范文如何写一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抵御风险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督网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建立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为主线;增强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创先争优意识;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紧密结合本办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为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成立市史志办公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邓翠萍

    副组长:高常立、蔡少玲

    成 员:莫祖扬、陈文军、孟淑芹、邱泽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办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邱泽新同志兼任。

    重点围绕工作职责和岗位实际,分宣传启动、查找风险、制定措施、总结完善考核四个步骤,按照各步骤要求,切实抓好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31日)

    召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廉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全办党员和干部职工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查找风险点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科室对本部门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进一步完善科室、各岗位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做到岗位明、职责清。重点查找四类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四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按照风险发生机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岗位自查。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全办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报所在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6月25日前完成)。

    2、科室自查。针对人、财、物管理和日常工作等重要岗位,各科室负责人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好《廉政风险排查表》,报分管领导审核(6月25日前完成)。

    3、单位自查。结合本办工作特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和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处置违法违纪人员、行政办公经费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由本办党组开展。

    4、领导评查。科室及个人排查的风险源自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各科室每个岗位廉政风险自查情况进行评查,然后统一提交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班子及班子成员风险源的自查由领导小组评审(6月30日前完成)。

    5、组织审查。由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提交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和《廉政风险排查表》统一审核后,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7月20日前完成)。

    6、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有关工作人员的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本科室所有查找的风险点的等级(高、中、低、),登记汇总后,报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月31日前完成)。

   (三)制定防范措施阶段(8月1日—31日)

    针对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根据不同风险等级,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方面,逐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监督重点突出、防范措施得力,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形成符合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针对自查风险制定防范措施。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针对科室风险,由科室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管理和业务操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2、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各科室要将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进行汇总,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其存入廉政风险档案库集中管理。

   (四)监督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10日)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系统。根据存在风险点的岗位和科室的最高级别风险,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上桌或上墙公示,时刻提醒存在风险点的岗位工作人员和科室负责人注意防范廉政风险,并接受群众监督(9月20日前完成)。

    2、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一是分级负责。根据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的不同等级,实行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行政权力,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行政权力,在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低的权力项目,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二是动态管理。要根据形势变化、行政权力项目的增减、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现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踪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快速反应处理系统。要适时、不定期或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综合评析,及时调整确定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

    3、开展廉政风险动态监督。要通过公开运行、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群众监督,由廉政风险防范领导小组不定期深入服务对象进行了解,定期对重点岗位和科室进行督查。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制止和纠错,以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形成全方位的廉政风险监控网络。

   (五)总结考核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1、自查与互查。由办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在各科室单位进行工作自查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行综合考核。

    2、建立考核档案库。每年要对定期自查、群众测评和动态考核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并按照科室和个人分别整理归档。

    3、严格考核追究。要把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不廉洁行为的要及时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科室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突出本科室业务工作特点,大胆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查找风险点、制定措施,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真正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2023年风险核查报告范文如何写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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