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模板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12:14:27 页码:13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模板9篇)
2023-11-12 12:14:27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及时调整方向。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如果大家有任何关于总结写作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提问,我会尽力给予帮助和指导。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一

上诉人(原审被告):xx,男,1979年7月20日生,汉,某县某镇某村人,某县某煤矿职工,住某村,电话:xxxxxxxx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1982:女,年4月10日生,汉,某县某乡某村人,某县某煤矿职工,住某煤矿,电话:xxxxxxxxxxx。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某县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某号的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某县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2、请求重新审核和判决上诉人家庭的财产及债务的归属;。

3、请求重新分配被上诉人应承担的对子女的教育费和抚养费用。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起诉上诉人离婚一案业经某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原判认定事实不清。

理由有三:

1、根据一审判决,被上诉人只返还上诉人彩礼钱1000元和首饰款6000元。

事实上上诉人在和被上诉人结婚前还给了被上诉人旅游费1000元、照相费1000元、手机费1000元、棉花费200元。

其中,上诉人所给被上诉人的旅游费、照相费、手机费被上诉人并没有实际消费,作为她的私人财产保留。

按照本地方订婚习惯,上诉人还支付给了被上诉人的父母和亲属见面礼钱1500元、订婚礼2000多元的单方财产。

按照物归原主的基本原则,也应一并返还给上诉人。

2、根据一审判决,被上诉人的陪嫁物除现金10000元外,其余物品可与被上诉人应分割的共同财产一并折抵为被上诉人应出的部分子女抚养费。

这里所谓的被上诉人的陪嫁物仅有电视柜一个、写字台一个、双人被一块、驼毛被两块;共同财产也仅为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

有谁能相信一对在煤矿上班的双职工夫妻,又开药店、又开饭店,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会没有一点存款或积蓄呢?仅夫妻的工资收入一项完全可以过上比较宽裕的家庭生活。

但是,由于被上诉人一直掌管家庭财物,且不到二年时间给上诉人抛下约80000多元的欠帐,这可能吗?所以,上诉人认为法院并没有审核清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家庭共同财产,认定事实不清。

3、值得特别提出的遗漏问题是:一审法院没有审核和过问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共同的债务问题。

2004年4月,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接管上诉人父母的.药店时,药店的库存药品总价值约60000元左右,2005年3月,当上诉人父母收回药店时,药店的库存药品总价值仅为6000元左右,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亏损高达50000多元,钱去了那里?为开饭店,被上诉人以家庭没有钱为由,迫上诉人借款投资20000余元,购买饭店食品又外欠10000余元,上诉人认为:药店和饭店的大部分收入由被上诉人独占。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在独自管理家庭共同财产时,采取隐藏、转移手段,严重侵占了上诉人的大量合法财产。

被上诉人想通过离婚独吞可观的家庭共同财产,这才是她主动提出离婚的实质所在。

一审法院对此事实没有认定。

二、原判适用法律不当。

理由有二: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于被上诉人在准备离婚前,曾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因此,上诉人主动要求承担抚养子女的主要责任,但被上诉人也有依法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

根据本地区的消费实际和教育抚养费用不断增长的社会发展趋势,一审法院仅判决被上诉人一次性承担3000元的子女抚养费太少,这不符合抚养的实际和法律精神,上诉人根本不能接受。

2、《婚姻法》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判决同被上诉人强迫离婚是不符合《婚姻法》精神的。

因为上诉人既没有赌博、吸毒、同居和重婚行为,也没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分居也未达二年,根据什么判决离婚呢?相反,上诉人在答辩状上明确表态“不同意和原告离婚”,原因是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

上诉人在被起诉初,提出要孩子,不仅怕被上诉人虐待子女,更重要的是想感动被上诉人看在孩子的牵挂上放弃离婚。

尽管上诉人为维持婚姻采取了系列让步和牺牲,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夫妻离婚。

因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适应法律不当的过错。

综上所述,原判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不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开庭审理。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人:xx。

20xx年x月x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二

原告:xxx,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xx4年x月xx日,汉族。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xx年xx月xx日,汉族。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xx年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

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

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

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

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xx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xxx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zx。

xx年xx月x日。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三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_________________男方女方。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_________________男方女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_________________男方女方。

银行存款**元,归女方**元,男方**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四

协议时间:20××年××月××日。

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

协议内容:协议人×××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男××××年××月××日出生)的抚养权继续归。

三、给付方式:每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的责任。

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

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

协议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五

原告:xxx,男,汉族,生于11月25日,重庆市万州区人,住万州区。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974年4月11日,汉族,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杨xx和被告王xx的婚生子女。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杨xx和被告在深圳市xxx民政局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女儿王xx由杨xx抚养,被告王xx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为止。协议签订后,被告却没有支付过女儿的抚养费,截止原告起诉前,被告欠原告抚养费共二万肆千元。

原告今年已经十一周岁了,已经上六年级。明年就需要上初中。生活和学习的各项费用都大幅增加,再加上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被告每月支付的一千月已经远远不够原告生活和学习。为了能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故特请被告增加抚养费为每月4500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最高可以是抚养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按照被告的工资收入情况,被告完全有能力支付。为了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将来,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zx。

xxxx年xx月xx。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抚养费起诉状如何写的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疑虑有所帮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份起诉状既有要求被告方如实支付抚养费的内容,又有要求被告增加抚养费的内容。因此,请您结合您的具体实际情况修改内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及时联系,我们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六

赵芳斋于12月14日去世,其母亲赵魏氏,198月5日出生、父亲赵铜山199月5日出生,配偶苗桂花1933年8月6日出生,以上人员均已故,其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现共有法定受益人5人,分别是:长子赵大洪1954年3月26日出生,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工作(已退休)、次子赵三线1973年10月6日生,郾城外贸总公司工作、长女赵真真1957年11月1日出生,舞阳电影公司工作,二女赵艳艳1963年2月12日出生,郾城国税局工作、三女赵艳萍1965年4月1日出生,舞阳县农机公司下岗职工。经上述所有受益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次子赵三线作为抚恤金的领取人,身份证号为:41112319731006953x,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漯河市辽河路支行(银行全称),银行卡号为:6227002560340018013。各法定受益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受益人签字(押印)后协议立即生效。抚恤金领取后的分配、归属等所有事宜,均与各级国税机关无任何关系。

立约人(受益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1月6日。

抚恤金事宜联系人姓名:赵三线。

电话: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七

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抚养费如何约定和处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你们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如果你希望他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你的这种要求往往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损害他人权益。

抚养费的给付一般以按月给付为原则,如果子女归你直接抚养,在他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和他协商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若对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最终采用的是按月支付的方式,如果你对他的支付信用产生怀疑,可以考虑以他的个人财产设立担保,以保证他抚养费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八

夫妻如果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就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约定,否则的话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离婚。那么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抚养费该如何约定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根据上文的.介绍,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父母的经济收入确定的。所以说,各个家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都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咨询一下的专业律师,尽早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女方背叛男方求离婚协议书篇九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对子女抚养问题。子女抚养的归属,抚养费的确定,包括抚养的费用、支付的具体时间、地点、特别约定等(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拥有及其分割情况(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用物品、各种存款和有价债券等等的数量等等)。

四、夫妻双方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情况。

五、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视权和对孩子教育权利义务的行使,以及另一方协助的约定。

七、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