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积累经验,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将学习或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分享给他人,促进互相学习和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经典文学作品和阅读心得,希望能开拓大家的视野。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一
3月1日起,一些既不运营,也不主动注销的“僵尸”企业将有简易退出方式。记者23日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3月起广东将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大大简化。
据了解,商事制度改革之后,企业登记注册容易,但注销程序由于牵涉部门多、程序依然比较复杂。导致一些“僵尸”企业的形成,对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造成困难。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是当前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企业,应当确保其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企业还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45日。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减少了办事环节、公告成本、提交材料和核准时限,增加了公示系统公告,信息推送、异议等程序。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二
(一)企业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以来,很多企业只知道年检取消,并不知道还需要主动申报年报内容。在实际的工作中,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主动参与年报的积极性并不高。多次打电话告知后,仍有大部分业户未及时年报。造成这样一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一些经营者不重视年报,认为年报与否无关紧要,即使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对自身影响不大,所以积极性不高;即使有些企业已经年报了,但是因为担心年报填报的公示信息影响自身其它事项,或是为了完成任务,存在胡乱填报,虚报信息的现象,导致了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高。(二)微小企业年报率低。因不同于原来的纸质版年检,新年报制度要求从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这要求经营者要有一定的电脑操作基础。但一些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其规模普遍较小,很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经营者文化程度低,系统报送不会操作,特别是一些年龄大的经营业户,硬件条件和自身条件限制等多种原因,导致很多不会积极参加年报。经常存在这样的现象: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后,很多经营者反映不会电脑操作。
(三)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在乡镇一级利用率低。虽然网上年报方便了大家查阅企业相关信息,但实际情况是在农村地区很多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地处偏远,条件落后,加之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并不能熟练操作电脑。他们在同其他企业进行交易时无法查看对方的网上年报,也不知道对方企业是否合法经营,这就使他们的交易增加了风险。(四)配套信用约束制度建设滞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未报送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设定的信用惩戒力度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制度的正确实施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信用惩戒部门联动响应机制不完善,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限制或禁入规定的操作性不强。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分散在各个部门,部门之间未能形成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尚未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二、对策建议(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市场主体知晓率。在现有工作的基础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媒介大力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让经营者更深入了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操作方法。二是通过日常抽查进企业等方式主动上门宣传,促使经营者转变观念,引起重视,顺利推进年报工作。三是通过召集企业负责人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知识培训会的方式,积极宣传年检改年报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改革动态,正确填报并公示信用信息。(二)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加快建立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是全社会的共享,不能单是某个部门或者各执法部门、金融机构的事情,只有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才能变部门监管为全社会的监管,社会评价体系才能建立,对企业的引导、警示作用才能够发挥作用。应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协作的综合平台。将政府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对违法企业的处罚信息、金融部门对企业的信贷情况信息、税收征管部门对企业纳税情况信息、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投诉情况信息统一反映在信用信息平台上,推进各单位、各部门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关联和功能整合,从而逐步形成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全社会共同监督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三)扎实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严格依照抽查工作流程,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详细检查,提高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质量。同时,注重抽查结果运用。抽查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据抽查结果分类采取监管措施,充分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三
企业公示是指企业在履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公开公示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这种公示机制的实施对企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企业公示的观察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企业公示不仅对于企业自身的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非常重要,也为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信用参考和监督机制。企业公示提供了透明、公正、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也需要更加完善和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
首先,企业公示对于自身的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公示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经营状况等,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企业公示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公开相关信息,使企业不能隐瞒真实情况,违规操作。这种公示机制的存在,促使企业不敢违法违规经营,强化了企业的诚信经营理念。同时,企业公示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机会,及时了解同行业的动态,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企业公示对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信用参考和监督机制。投资者在决策投资时,可以通过查看企业的公示信息来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公示信息还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监督企业合法经营的机制,避免企业失信行为的发生。通过公示信息,社会可以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等,从而对企业进行监督,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诚信度。
再次,企业公示提供了透明、公正、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公示信息的发布需要遵循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保证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公示信息的共享平台使得信息可以及时传播,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提高了信息的效益和利用率。透明、公正、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形成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资源的分配效率,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企业公示只有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目前,我国企业公示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不真实、信息公示不及时等。因此,有必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提高对企业公示的要求和制度建设。同时,需要加强对企业公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于虚假信息公示和违规操作的企业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营造一个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
综上所述,企业公示是企业自身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的重要促进以及投资者和社会各界信用参考和监督机制的关键。同时,企业公示提供了透明、公正、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市场环境的形成和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公示的作用,我们还需要完善和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提高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企业公示才能成为推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机制。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四
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同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个体工商户,工商总局已于底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工作,并将明确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制度具体实施时间,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时间为准[2]。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取代年检;企业只需要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由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同时,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月1日以来,和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后在全国实施。截至6月30日,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部结束。全国应当公示20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392.37万户,累计公示20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219.03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7.55%;全国应当公示20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741.62万户,累计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482.49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5.12%。
从总体情况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新旧制度过渡衔接平稳,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大多数企业存续状况良好,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都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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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五
为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的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告知书、承诺书、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二、及时公布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在校内外通过公示栏、发放告知书、健全网络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告知书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四、对代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有区教育局、区物价局、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鼓楼第二中心小学。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六
1、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经济收支明细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租赁情况;村公共基建和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以及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关财务报表;理财清帐报告;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镇政府或上级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必须做到“四化”:即地点公众化、设备橱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专项化。公布的资料必须符合事实,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公布。
(二)村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1、每月15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村委会要在公开日前按上述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公布。村委会的有关人员要在每月提前把有关的公开资料报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后要督促财会站长及时进行公布。
2、村委会在公开栏侧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立意见箱,接受村民投诉和收集村民意见。意见箱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管理,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把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
村委会公开制度第四篇_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党务、村务及处理情况实行公开。
二、在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通过广播、召开党员(村民)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对于经济项目承包;优抚费、救灾款物;或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等要随时公开。
四、党务村务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讨论通过,经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群众公开;村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提供;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党务村务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接受上级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村委会公开制度第五篇_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七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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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八
男汉族x人1963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现任四川省现代服务科技研究院院长西南交通大学cad工程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先后主持、主研科研项目150余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他主持创建我国第一个汽车零部件及注塑机产业价值链协同平台突破了多项关键技术填补了空白受到科技部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主持创建的四川省现代服务科技研究院20xx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应用示范企业。20xx年他主持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价值链协同平台”和“四川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两项成果参加“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广受好评。
“”规划将“现代服务业领域”设置为国家科技的独立领域,制定专项规划进行实施。他倡导并推进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为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提出“支持制造业产业链协作asp发展模式”和“面向同质企业集聚区域的共性技术资源服务asp发展模式”,列入《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成为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方向。
是深圳市yy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从事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该员工一直以来为人正直,积极上进,在过去一年中工作,脚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一种不平凡的爱岗敬业和拼搏进取的先进事迹。
一、作为一名青年科技工作者,该同事热爱自已的事业,热爱自已的工作,他把岗位作为发展和奉献的舞台,把yy当自己的家,视领导和同事为兄弟姐妹,虚心好学,踏实钻研,热心助人,敢于吃苦,任劳任怨,从他身上看到诚信廉洁、勤奋创新、务实求精,把个人追求融入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之中的yy精神理念。
二、科技研发是一个很幸苦的工作,该同事工作积极主动,以其智慧,加上科技人员特有的意志,信念,恒心,潜心和细心,成为单位里思想、技术、业绩进步最快的员工。在他的眼中,没有加班、节日的概念,只要有需要,他总能满怀热情的投入工作。正是因为其扎实的工作作风,执着的敬业精神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日复一日,勤勤恳恳的忘我工作,出色的完成了领导布置的一项又一项工作。
三、在过去一年中,他负责和参与的科研开发项目都取得较好的成果,其中一个项目即将开展生产化工作,进入终试阶段。另有一个项目已经过高温,低温,防沙,防尘,防潮,雨淋,振动,冲击,电磁兼容等一系列严酷试验,性能全部合格,获得了国家实验室的认可和用户试用的一致好评。
同事以其“踏踏实实工作,勤勤恳恳做人”的理念,认真的履行着一名yy人的职责。他真心诚意的对人,全心全意的对待工作,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自已的职责和使命。他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他的事迹和成果,值得yy人骄傲和自豪。我们坚信只要拥有像这样的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经过奋斗和努力,yy能实现目标,也一定能达到科学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巅峰。
深圳市yy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在这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我们喜气洋洋、欢聚一堂,向局领导汇报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向全局干部职工展示一年来所取得的成果。作为建设局的一名职工,我感到由衷的兴奋,尤其是今天能代表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在这里发言,我更感到无比的荣幸和激动。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先进个人,向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风雨同舟、相互支持、并肩奋斗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不论我们处于什么样的工作岗位,都能够恪尽职守,无私忘我,勤勤恳恳的工作。有的忍受着烈日的炙烤和风雨的侵袭,奋战在施工现场上;有的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工作在夜深人静时,有的尽职尽责、细致入微地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大家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会退缩,而是以城建人特有的坚韧、意志去克服困难、战胜困难。我们放弃了很多和家人团聚的节假日;我们克服了酷暑的煎熬,我们忍受了蚊虫的叮咬;需要攻坚,我们自觉行动,需要奉献,我们积极响应。正是通过这些艰苦的磨难和努力,我们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当然,我们今天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组织各级领导的培养和帮助,离不开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是你们为我们的成长创造了空间和条件,为我们的工作创造了和谐的氛围和环境。我们的每一点滴进步,领导和同志们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鼓励,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荣誉!
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前进;感谢局各部门和全体同事在日常工作、学习中的相互支持、协作和配合。良好的团队风貌,团结向上的拼搏精神和充满活力的工作热情。使我们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有创新和拓展,使我局的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使全局的全体职工得到了巨大的收获,使我们的才能得到了充分锻炼和展示。
今天的获奖仅仅是我们出征的战鼓,前进的号角。“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我们将把过去的成绩作为新的工作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完善,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
踏实工作爱岗敬业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以此来回报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鼓励和期盼。
作为建设局的一名职工,“局兴我荣”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昨天我们为之努力了,那么明天我们将更加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同心协力、继往开来、安与奉献、勇于创造、用辛勤的汗水和聪明智慧把沾化县的明天建设的更加繁荣昌盛!
在此,也借这个机会,祝愿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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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九
近年来,全省各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湖北”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建设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大企业严格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2年就提出建设“信用湖北”的目标,2004年制订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始终将企业信用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先后制发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等文件,着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经营理念,积极推动企业信用建设。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工商部门围绕建设“信用湖北”,面向广大企业,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树立诚信典型,在促进企业信用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从2000年开始,省政府每两年从省工商局认定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遴选出一批特别优秀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截至目前,省政府共命名表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81户次。2001年至今,全省先后有171户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群体也从单一的国有、集体企业,扩大到涵盖公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混合所有制企业。
为了更好地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冲疫情对我省经济平稳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提振企业信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增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我局在借鉴浙江、江苏等地经验的基础上,经与省表彰奖励办公室联系,明确“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涉及企业征信方面的社会共治、部门联合惩戒等事项,不属于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等活动。为了便于统筹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征信工作,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我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凡在全市范围内自愿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要求必须是本地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合同及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申报企业必须按时完成2018、2019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同意将本企业相关申报信息对外公示;从企业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之日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18-2019年度无违法失信记录或违法经营记录。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后,5月19日-6月10日由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初审,6月11日-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内部审查,同时致函当地发改、公安、法院、人社、人民银行等部门征求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公示市级企业名单。7月1日-7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对申报省级拟公示名单,经筛选淘汰后择优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企业申报、部门征信、社会公示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倡导、规范、公示、监督的职责,截止7月15日,共公示企业2批次共219家,顺利完成2019年度的公示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疫情期间,通过上门宣传、短信提醒、政务网发布公示活动通知等方式广而告之,使广大符合条件企业提高申报知晓率,同时,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指导和帮助,指导企业了解系统操作指引,准确填报相关项目。
二、把好申报审查关。一是严格数据管理。认真审核企业填写的“已经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年度”“连续公示年数”“连续公示年度”这三项数据,力求准确全面。二是严格流程操作。进行审核通过、否决、退回等操作时,认真填写操作记录,对计算分值达到750分以上企业才可进入“公示”环节。
三、
把好征信关。参照江门市局征信范围,对拟公示企业2019年度信用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征信,对3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规定不予公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企业信用建设是一个长期、艰苦和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违约、拖欠款项、逃废债务、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失信行为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房地产、电信、旅游、物业管理、美容健身、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领域的信用缺失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省企业信用建设的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深刻认识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全面推进我省企业信用建设。
2008年以来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影响程度之深史无前例。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信贷体系和金融问题,但究其实质,根本原因是信用危机。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信用建设是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信用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工作。
针对目前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归集、联网不够等问题,要加大《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实施力度,加快资源整合,尽快搭建共享互动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工商、税务、金融、质监、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等工作,做到齐抓共管。各地、各部门要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多种手段,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将企业合同订立、履行中有重大违法违约情况以及抽逃资金、拖欠税款、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况,以适当形式依法向社会披露,以便相关主体防范信用风险。把企业信用建设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强化督办、检查和考核,推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在信用激励方面,要创新思路、拓展内容,细化规则、完善标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加大对诚信企业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力度,善于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在信贷额度、担保抵押、招投标等方面,对守信企业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大力营造“守合同重信用”的社会氛围。在失信惩戒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推进建立信用监管联动机制,有效打击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等商业欺诈行为。尤其对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发布虚假信息,以联合办厂、联营代销、包销产品等诱饵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当事人钱物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曝光企业失信情况,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氛围。
要积极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经验,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培育企业信用市场,通过鼓励使用企业信用产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认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报告等措施,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带头使用企业信用产品,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资质认定、周期性检验检测、评优评级等方面,根据企业信用产品实施行政行为。把企业良好信用记录,作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等活动的必备资格。同时,鼓励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在业务往来和对外投资中通过信用报告查询掌握对方的信用状况,根据对方的信用状况确定合作伙伴。
广大企业要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榜样,诚信兴商、守信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建设支点”和五个湖北建设,努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为建设“信用湖北”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合同信用对于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是促进守信激励机制形成,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于引导企业诚信守约,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提升湖北企业的信用形象,提高湖北经济的竞争力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二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这项活动也使参与创建的企业受益匪浅,有利于企业提高商誉和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要认真。
总结。
和推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工作经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活动的组织实施方式,完善认定方法和管理制度,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增强活动实效。
(一)完善认定规则,不断促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的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做到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程序严格、动态管理,促进“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认定工作要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强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认定标准要向社会公开,加强对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不收认定费用、逐级考核申报的方法,逐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严格程序、严格考核,确保认定过程公正透明。对被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失信退出机制。要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及企业信用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出现的失信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严重违法失信的,要撤销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称号,以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二)完善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的公信力。要对企业的合同信用评价,对企业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和机制、合同签约履约的状况、信用分类监管的记录,以及交易对象的评价、消费者的评价等,进行多方位的考核。政府要推动建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更加充分地发挥企业信用促进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强化同业监督、行业自律,逐步增加行业评价和市场评价的分量,逐步引入市场调查机构的评价。要更加广泛地征求客户、用户和消费者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增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价的社会性,减少行政色彩,切实提高“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工商部门是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负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评价和组织实施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评价方式,推动“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深入开展。
(三)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更多的企业加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行列。企业是合同信用的主体,是“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的主体和最大的受益者。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创建活动发挥更大社会效益的前提。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和诚信典型企业的推介力度,要通过表彰活动、优惠措施和向社会提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息查询等多种途径,形成对守信企业褒扬激励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培育更多的依法诚信经营企业典型,带动更多的企业信守合同、讲求诚信,提升湖北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要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使湖北成为中部,乃至全国交易风险最低、合同信用最高的地区。
同志们,企业信用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湖北“十二五”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企业信用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合同信用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予以认定和公示的一项社会性活动。我省工商部门自1984年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这项活动首先是在市、州、直管市、林区展开。从1991年起,省工商局开始认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先后认定十届;从2000年起,省政府每两年表彰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曾认定过4批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二十多年来,全省已累计认定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87万户次,其中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545户次、省政府表彰581户次、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71户次。全省工商部门不断改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认定标准从过去的6项增加到现在的14项;认定方式从过去工商部门一家认定到现在20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部分特别优秀的企业报省政府命名表彰;公示方式从过去的报刊公示到现在的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多方位公示;管理方式也从过去的“一锤定音”改为动态监管。全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审查标准越来越高,社会认可面越来越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金字招牌,“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
今年以来,省工商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全省第十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全省共有3414户企业申报参与认定。按照逐级审查推荐的程序,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初审淘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1403户,淘汰率为41%。2011户企业经各地初审后,向省工商局推荐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数量比上届增长26%。根据各地工商局推荐申报情况,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组织专班,对申报企业进行了复审。通过复审的企业名单,分别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相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共收到反馈意见275条,涉及申报企业270户。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经研究审定,淘汰了138户不符合标准的申报企业,淘汰率为6.8%。最终认定1873户企业为全省第十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加强对信用企业的激励,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从全省第十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优选了企业信用优秀、规模较大、社会贡献突出、连续三届被认定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的130户企业,推荐以省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省政府经审核,淘汰了1户企业,命名表彰了129户企业为“2008~2009年度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以说,今天受到表彰的企业都是经过层层筛选、斩获殊荣的信用企业的优秀代表,可喜可贺!
多年的实践证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在提高企业合同信用水平,促进“信用湖北”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了企业信用取向。多年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引导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信用自律,有效强化了企业的诚信取向,使得企业信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合同信用水平越来越高。特别是2004年以来,近四届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累计达到6245户,平均每届以12.2%的速度递增,今年被认定为2008~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户数更是创了历史新高。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优惠措施和激励政策,如工商部门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建设施工行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行加分,金融机构加大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授信额度等等,增加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含金量。企业更加珍视“守合同重信用”招牌,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自己的交易伙伴。二是带动了合同示范文本的普及。合同示范文本是工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发布的标准合同,具有合法性、公平性和完整性,能有效减少和避免当事人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因合同条款不规范导致的合同纠纷,以及合同欺诈等问题的发生。我们要求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的主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制定所在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将使用已发布的本行业合同示范文本,作为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必要条件。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率,而且通过一大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示范,带动了示范文本的制定和推行。2006年以来,省工商局单独制定或参与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有21种。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编发各省市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31种,其中我省制定发布的示范文本7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2006年以来,全省共推行合同示范文本263万份,其中2008年、2009年以每年翻一番的数量激增,2009年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达到145.3万份。三是企业合同履约率有了大幅提高。全省工商部门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为载体,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内部信用制约与管理体系。企业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合同的拟订、审核、履行、救济、归档等行为,提高了签约率、履约率。根据省工商局今年开展的企业合同信用调查统计,有97%的企业由企业主管领导抓企业合同工作,57%的企业设有独立的合同管理机构,86%的企业有比较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2008~2009年,被调查企业的合同履约率达到90%以上,比2006年提高近30%。履约率的提升对于降低企业合同风险和交易成本,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树立湖北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进而优化投资和经营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经过多年的努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虽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企业合同信用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我省企业的合同信用意识从整体上看仍显淡薄,部分企业合同行为不规范,合同欺诈等合同违法现象仍然存在;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企业运用合同管理策略和优良信用开拓市场、争取竞争优势的能力不强,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力的企业还不多。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加以改进和解决。
下一步,全省工商系统将坚持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为核心,以促进企业信用自律为基础,以优化企业信用监管为重点,不断巩固和扩大“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成果,努力推进全省企业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营造“守合同重信用”的社会氛围。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目的是要推动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合同履约率,培育诚信守约的商业道德。既有利于推动企业完善信用管理机制,防范合同风险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又有利于营造稳定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和社会秩序,是一项惠及企业、利在社会的实事、好事。工商部门作为履行合同监管职能的重要部门,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面向广大企业进一步加大合同诚信宣传,倡导“守合同重信用”的经营理念,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充分运用工商职能,在市场主体准入、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动产抵押登记融资等方面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同时对合同欺诈等违法失信行为加强监管、查处和曝光,促进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市场导向和社会氛围形成。
(二)进一步突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的重点。深化“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必须紧紧围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这个中心,着力在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工商监管等方面下工夫。一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对企业所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做到事前备案审查,引导企业规避风险。二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企业合同履约备案制度,监督企业诚信守约,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三是建立健全工商部门合同管理指导和纠纷调解机制,积极为企业解决合同签约履约难题、化解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合法权益服务,提高企业合同信用水平。四是加大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力度,以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和实施“合同文本工程”为载体,不断扩大合同示范文本的覆盖面和使用面,从源头上防范合同违法和失信行为产生。2011年,全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力争突破200万份。
(三)进一步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和管理机制。不断改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报、推荐、考核、评价、审查、公示程序和操作办法,建立健全认定和管理体系,吸纳更多的职能部门、主管单位、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认定和管理。研究制定《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细化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质量,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社会公信力。加强对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完善动态管理和失信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及企业信用数据库,对出现的轻微失信问题,予以警示并督促整改;对失信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已不符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的,撤销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通过严格规范认定和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含金量”,努力把“守合同重信用”打造成为我省企业的著名诚信品牌。
(四)进一步加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的组织工作。切实把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作为工商部门履行合同监管和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作为树立诚信企业典型,弘扬信用文化,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推介形式,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重视发挥信用促进会等行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积极开展信用自律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信用自律能力。加强合同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工商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合同监督、指导和信用创建活动的策划能力,适应新形势下企业信用建设的发展需要,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不断焕发新的活力。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让我们共同期待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守合同重信用”的行列,为建设“信用湖北”,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月2日,湖北省第十四届(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申报阶段将持续到4月下旬。该活动每二年举办一届,已是湖北省工商部门服务企业、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一个“金字招牌”。
本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评价的方式进行,主要对申报企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和公示。湖北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含央企、外省在鄂企业、境外和国外在鄂企业及各法人分支机构),均可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自愿申报企业依据公示条件和标准,填写《湖北省第十四届(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并登录湖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网址:)在网上填报。申请表纸质件和其它材料需一并交(寄)申报企业住所地县(市、区)级以上工商部门。
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运用“湖北省‘守重’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对申报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归集、分析和评价,并提交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的进入征信阶段,“不合格”的终止认定程序,并将确定结果反馈各地。
湖北省工商系统自1984年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从1991年起,省工商局开始认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先后认定十三届,企业数达18544户次(截至第十三届);从2000年起,省政府每两年公示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8届(截至第十三届),共公示749户次(截至第十三届);期间国家工商总局曾认定过4批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北省共有817户(次)(截至第十三届)企业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公示。
三十多年来,全省工商部门不断改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认定审查标准越来越高,社会认可面越来越广,“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金字招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合同行为,为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湖北省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郭妍捷、程喆、陶善勇)。
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汇报。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十
第一条公示的原则:
第二条公示的内容:。
1.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上级部门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
3.本镇辖区发展规划;。
4.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5.征地拆迁;。
6.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8.社会劳动就业、保障情况;。
9.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0重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公开的事项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1.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公示;。
2.通过嘉峰镇阳光农廉网等形式公开;。
3.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发放便民册等形式公示;。
4.其他公示形式。
第四条全镇各站所根据政务事项变动情况,应及时更改公示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示。
第五条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群众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认真答复、处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第六条凡应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不规范的,或者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而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由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十一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具有什么意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党的xx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体系。8月23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家工商总局为贯彻落实《条例》,8月27日公布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部规章,也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条例》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条例》的实施,对于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制定《条例》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条例》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对于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非常重要。
《条例》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企业信用联动惩戒制度等,从法律上规范和固定了“宽进严管”的事后监管制度,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对改革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对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靠信用手段来实现。制定《条例》,通过行政法规构建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体系,明确企业信息公示范围,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能够有效扩大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条例》的制定,为全社会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条例》对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工商部门转变职能的基本遵循。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只有按照这样的规律,才能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条例》就是这样的制度体现。
《条例》对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将带动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既是对全国工商系统履职能力的重大考验,也为我们优质高效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工商部门必须在进一步提高登记注册和监管执法水平上下功夫,转变监管理念,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统一执法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公示信息准确。
《条例》共25条,虽然字不多,大概2900字左右,内容非常丰富。《条例》主要规定了什么是企业信息,谁公示企业信息,通过什么方式公示企业信息,不公示企业信息负有什么法律责任,如何保证企业主体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公示系统如何建设,政府部门、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部门、公示主体如何监督,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等等。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的时间、方式、内容、程序等具体要求,以及企业不按规定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约束措施等等。《条例》放松了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主要规定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公示信息抽查制度、部门联动响应机制、信用修复机制等。
《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制定本条例。在信息化社会,信息是一种资源,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从保护公平竞争来说,信息的资源应该是共享的。从维护交易安全上来说,交易者之间信息的掌握应该是对等的。无论是共享的信息,还是对等的信息,都必须要有社会监督。那么,企业信息是什么?《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1、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必要性。《条例》第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必要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以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为基础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宽进”后的“严管”,“严管”就是通过信息公示使企业在更广范围内受到监督。
2、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部门。《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条例》明确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规定了工商部门、其他行政部门、企业作为不同的信息公示主体,所承担的不同的信息公示义务。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条例》第六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1)注册登记、备案信息;(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4)行政处罚信息;(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2、其他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条例》第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1)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行政许可信息反映了企业从事某项经营活动所具备的资质、资格。通过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能够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具备的资质、资格,有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3、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此外,纳入公示范围的企业信息均应公示,但企业信息公示不得侵犯国家秘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条例》第三条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保密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构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条例》明确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改年度检验为年度报告是变企业对行政机关负责为向社会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开展事后抽查。
由于《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9年10月1日开始,企业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对企业年度报告审查,企业自行公示年度报告后,即可查询。截至2019年2月28日,除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存续企业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2、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由于信息公示的主体不同,可能会产生同一项信息的公示内容不同的情形。一是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二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抽查的方式,《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关于抽查结果,《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抽查结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关于企业配合检查的义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强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条例》为企业信用修复提供了机制保障。第一,企业可以对自行公示的信息纠错。《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第二,对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以申请移出。《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第三,对于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满足条件的可以移出。《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政府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部门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信息是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信息,为使社会能够充分了解企业信用状况,《条例》规定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公示。对此,《条例》作了两方面的规定。一方面由工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另一方面由企业自行公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建成本地区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本地区实施改革的前提条件”。《条例》明确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技术规范”,我省作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的试点单位,在省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集全省工商系统之力,圆满完成了3月1日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过渡系统)的建设任务,有力保障了我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随着《条例》的出台,全系统业务部门和信息化部门的同志们上下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按照总局的统一标准规范,确保10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时,新的系统如期上线对社会开放服务,为改革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国务院颁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条例》赋予了工商部门光荣的任务和神圣的使命。从信息化工作角度看,也给工商信息化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可以说意义非凡。
首先,明确了信息化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信息化在这次改革中被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一是改革的支撑和保障。改革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服务能力。二是改革的前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设在改革方案中是作为改革的前提条件出现的,公示系统建设和公示制度的制定决定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能不能成功。“宽进严管”的各项措施都是以信息的公开透明、传递快速、真实可信为前提的。三是改革的内容。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其次,提出了信息化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的目标和任务。改革方案,特别是修订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新制订的《条例》等,都对信息化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也就是上文中作为改革内容的“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立法中明确提出信息化的目标任务要求,在工商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目前还是很少见的。尤其是在立法中明确“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更是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不仅如此,更是明确了实现目标和任务的主体就是工商部门。《条例》第五条明确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第七条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第二十四条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技术规范”,等等。
第三,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功能需求。《条例》用大量篇幅和章节,详尽地提出了公示系统建设的基本功能需求框架。包括公示的主体、方式、内容、时限,企业年报的时限、方式、内容,公示信息的更正,虚假信息的处理,公示信息的抽查及结果公布,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公示及管理,警示限制要求等等。
第四,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其他要求。为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客观和权威,公示条例还规定了包括法律责任、救济途径在内的其他要求。改革方案提出了公示系统的建设原则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差异屏蔽”,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为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设施、资金保障。
第五,实现了工商业务和信息化真正的融合。本次改革,信息化和业务目标同步提出,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了无缝衔接,高度融合,相得益彰。也为其他工商业务的信息化树立了典范。
总的来说,现代信息技术越来越从支持改革的辅助支撑手段变为改革的直接手段、具体举措和丰富内容,越来越从后台走到了前台,甚至去驱动和引领工商业务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这两年启动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再具体到我们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信息化覆盖了工商管理从准入到退出,从监管到服务全过程,涉及工商业务的各个方面。
过去信息化在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信息化将担负越来越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可以看到,网络和信息化技术不仅是代表新的生产力,不仅是经济领域创新驱动的强大动力,在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中,在工商部门履行自身职能服务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19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建成本地区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本地区实施改革的前提条件。《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是充分发挥工商登记注册社会功能作用在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要求,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实施改革,落实“宽进严管”的重要保障,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成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运用互联网、电子营业执照等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实现政府部门通过系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系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各类即时公示信息;社会公众通过系统查看公示信息,发现问题后可以到工商部门要求更正或进行举报的功能。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业自身的作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意义也主要体现在工商服务和监管、社会监督和共治、部门协作和同管三个方面。
第一,公示系统是工商履职尽责、开展各项业务处理的工作平台。工商部门要将企业登记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动产抵押信息向全社会公开;要对企业年报、资质资格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并执法查处;要将异常名录放到业务系统中锁定、提示、警示、限制。从工商登记改革制度方案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义成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宽进严管”思路的重要工作平台。有了这个平台,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及时,我们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宽进”的同时在“严管”上下功夫。
第二,公示系统是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提高效能的市场监管平台。在公示系统上,政府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可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发挥信用约束作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平台。
第三,公示系统是社会监督、全民共治的市场环境营造平台。在公示系统上,企业披露资质资格,申报年度报告。社会公众可以对虚假信息、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企业也可以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公示系统查询验证对方的身份,了解对方的实力。信息服务机构可以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仅可以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而且可以加强企业自我管理,强化企业责任,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格局。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是“政之所为”,更是“民之所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有利于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全社会信用约束长效机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社会公众,主要涉及的用户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企业(个体、农专)、其他部门行政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功能包括工商部门信息公示与纠错、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管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企业的主要功能有年度报告申报以及即时信息公示与纠错;其他部门的主要功能是部门信息公示与纠错;社会公众的主要功能是方便快捷地查询公示信息。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仅是一个公示平台,而且是一个工作平台。除了信息公示功能外,还具有企业年报申报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管以及部门协同监管等功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对企业各类工商业务信息的公示,对企业的公示信息包括登记信息、备案、动产抵押行政处罚、股权出质、异常经营目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等信息。
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抽查检查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信息公示公告发布。
除工商登记、备案等信息外,还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独以公告形式发布下列信息,具体包括: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信息(包括列入、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
抽查检查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抽查结果公示、抽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公示)。
3)工商部门信息更正。
工商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
(2)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1)本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3)案件公示录入审查。
4)行政处罚的撤销与变更公示。
企业即时信息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年度报告报送: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修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修改。本企业可以对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多次修改,企业通过勾选更正项目的方式,修改对应的相关数据块内容。历次修改记录随年度报告信息一同公示,公示其修改前后的信息。
2)其他部门信息更正。
其他行政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修改。
(5)抽查管理。
1)抽查名单生成。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对企业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名单由省局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从业务系统确定。
2)结果公示和抽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对企业的检查结果,以“抽查结果”的形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示,并记录在企业的公示信息中。
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6)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提供对各类经营异常主体的处理和公示,包括列入、移出、修改、提示。
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示。
2)移出异常名录公示。
3)修改经营异常名录公示。
4)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提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移出经营名录以及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和恢复为正常记载的流程参考企业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流程。
(7)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设置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记载有严重违法情形的企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供社会公众查阅。
1)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公示。
2)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公示信息查询。
为社会公众与企业用户提供对各类企业的按名称或注册号等关键字信息进行查询的功能,包括精确查询、模糊查询等;并提供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查询功能。
(9)部门协同。
提供接口供其他政府部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录入、交换、维护等功能。
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进行年报申报和即时信息公示。
(1)身份注册认证。
首次进行申报的企业,需进行身份认证注册。登陆系统后,点击页面的“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在注册页面,输入“企业的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企业身份注册认证。身份验证通过后,设置登录密码。
(2)登录填报。
在“企业用户登录窗口”,输入“企业注册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3)填录年度报告、即时公示信息表。
登录后,企业年报,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即时公示信息,点击“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系统进入相应信息填写界面,企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击“预览打印”,查看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即可完成年报申报或即时信息公示。
(4)年度报告书下载。
点击“年度报告书下载”,即可下载企业所报年度报告书。
注:具体操作说明,请查看页面上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操作手册”。
社会公众: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查询条件,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企业名称,即可列出该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历年年度报告。
企业用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可查看本企业历年报送的年度报告、修改记录。
工商部门:可查看辖区内监管企业的年度报告信息,可统计辖区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情况。
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汇集了全省446万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分支机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每天的点击量达10多万人次,赢得了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誉。10月1日正式亮相的公示系统,将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章,按照统一标准和新的技术架构建成的一个完全满足改革要求的新的网上公示系统。
企业公示文稿范文范本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200字)。
企业公示是指企业在特定的公共媒体上公布其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的一种透明度措施。企业公示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竞争、加强经营者的自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通过关注企业公示信息,积累了一些体会和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企业公示的认识和见解。
第二段:理解企业公示(200字)。
企业公示是一种公开透明的方式,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布企业的法定信息,使投资者、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方能够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这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可以根据企业公示的信息评估企业的可行性和风险。同时,企业公示也对企业内部起着很大的作用。通过公开企业信息,能够促使企业强化自身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同时也能够激发内部员工的责任感和进取心。
第三段: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竞争(250字)。
企业公示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市场竞争具有重要作用。投资者可以通过企业公示信息来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如果一个企业故意隐瞒财务状况或提供虚假信息,那么投资者将会受到损失。因此,对于违反公示规定的企业,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同时,企业公示信息的公开也可以促使企业互相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市场的良性竞争。
第四段:企业自律和社会认同(300字)。
企业公示也对企业内部的自律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透明的公示制度能够迫使企业严格遵守规范,规范经营行为。只有当企业内部自律得到加强,企业的长期发展才能有保障。同时,良好的企业公示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认同度。企业对外公示的合规性信息能够展示其诚信和责任感,赢得社会的支持和信任,从而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第五段:个人总结(250字)。
通过关注企业公示信息,我深刻认识到企业公示对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投资者,我会根据企业公示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降低风险,在市场中寻找有竞争力的企业。作为企业,我会重视企业公示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我相信,只有通过公开透明的企业公示,才能够加强市场的监管和约束,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因此,我们应该共同关注企业公示信息,共同推动企业公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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