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 青年部申请书怎么写(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0:45:16 页码:8
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 青年部申请书怎么写(9篇)
2023-01-10 10:45:16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一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我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12个,居民50户74人,开会讨论4次,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街道办成立于20__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于20__年4月,现有干部职工50人。街道办位于__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区界限北至__村(__村与___火车桥之间有25户100多人,计划生育工作属街道办管理,但社区其它工作又不属于街道办管理);南至__桥、__大桥;东至__烟草公司后墙,;西至__及__沟;辖区总面积4.5平方公里,总户数6554,总人口23391人,其中农民594户2507人,居民4182户15307人,流动人口1778户5577人;辖区划分为12个小区,分别由12个牵头单位协助管理。街道办辖南关、北关两个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寺湾、道镇两个基层社区居委会,内设计生站、人武部、民政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工作机构,承载着辖区内的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管武装等多项职能。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南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北关居委现在租房办公,20__年10月份由政府划拔了办公场所,目前办公场所的维修工作全面展开。

2、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__社区、__社区),12个居民小区(__)。

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我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三、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各级领导和部门对社区工作重视不够,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

街道办事处虽然成立了数年,对全县城市建设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仍有部分领导和部门、单位对街道社区认识不到位;日常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门、单位对街道社区支持不够,甚至有极少数领导和部门根本没有社区这个概念,对街道社区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支持和参与。更有甚者,将社区当成其“二级单位”,直接对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一度出现“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的不良工作机制,把社区当作“筐”,什么事都往里装,许多业务不经过部门分解,直接压到社区。导致社区承担的行政事务过于繁重,更谈不上勤于服务居民。调查中发现,驻区的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上,只认单位不认社区,社会性工作突出部门、行业特征,根本不能体现社区特点。加之,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认识模糊。普遍认为社区就是开证明、管卫生,对社区活动缺乏了解,对社区工作参与意识不强,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诸如此类现象的存在,延缓了社区的健康有序发展。

2、社区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街道办事处办公条件简陋,不能适应新时期社区发展的需要,不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要。当前街道社区办公场所存在如下不足之处:一是办公场所相对不固定,不利于社区的长远发展;二是办公场所太小,30名计生干部没有办公室,只能聚集到一间大会议室办公,过于简陋的办公场所条件严重制约着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更谈不上规模的扩大和社区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办公条件简陋,虽然现有十几间办公用房,但只是在一个楼层大厅内用简易的木制框架和简易木板隔置而成,冬不保暖,夏不隔热,潮温阴暗,如遇停电,整个房间、楼道一片黑暗,没法工作。而且这种简易办公房还存在极不安全的火灾隐患。四是根本达不到当前省政府提出的要建设“四室三站一场”的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严重阻碍着街道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

3、体制不顺,权责不明

街道办的职能职责不清,功能定位不准,工作内容不明。一是目前社区居委会对自身性质不明,属性不清,定位模糊,职责不明,虽然社区居委做了大量的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的管理职权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予和法律的认可,使社区居委在开展工作时显得没有权威,缺乏力度。二是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职责不清,混乱管理,多数部门往往把社区看作“二级单位”,直接对社区安排工作,形成“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单位都可以指导社区工作”不良工作格局,而且,绝大数是只安排不投入,直接导致社区负担过重。如街道社区本无居民宅基地审批职能,但要承担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等,类似情况普遍存在。三是村居混住,外来杂居,社区管理“两张皮”。红旗队村虽地处街道社区,但红旗队村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属街道办管理,党建、精神文明等其他一切工作由城关镇负责。类似交叉管理的诸多问题还很多,严重制约着街道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经费不足,社区费随事转问题有待于解决

社区成立以来,在面向社区服务的同时,有关职能部门把大量的工作任务下到社区,实行了重心下移、职能下延,而部门工作任务进入社区后,却没有按“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来开展工作,没有把工作或活动所需经费转移到社区,给社区带来了很多困难和矛盾。如有的部门搞一些调查工作只发一张样表,要社区按户数复印分发;有的部门下达工作任务还需社区制作画版、台帐,要完成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还需街道社区投入大量的资金,街道社区的环境卫生要求街道办管理负责,但居民的卫生费用和其他所有收费是由城建部门收取,街道社区本身没有固定的财政来源,办公经费相当严重短缺。上述问题的存在,促使社区干部为了应付事务,设法开辟财路,但对真正应承担的社区建设等工作却无法投入精力、财力。

5、居民参与不足,共建意识不强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成这样一个组织,需要社区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才行。然而(!)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广大社区居民不理解、不支持社区工作,参与共建积极性、共建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社区干部的下区调查、人口摸底、计划生育排查置若罔闻,对于计外怀孕、超生现象,没有任何强制性措施,工作起来显得苍白无力,看到社区干部上门干脆闭门不理,甚至有谩骂现象,许多共建单位对参与社区共建、支持社区活动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街道社区行政级别低,对共建单位来说往往显得“人微言轻”,工作无法推进。

6、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方式有待改进。

社区制与过去的单位制、街居制有所不同,从管理理念上来说,它强调以居民为主,以人为本,关注社区居民的物质利益、精神文明、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方面日常事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社区干部对自身的定位较多地停留在“政府派出机构”的理念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以服务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因而在社区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在调查中同样可以看到对社区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造成的负面影响,此类情况集中表现在计划生育、系列创建活动等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内人口结构更趋复杂,流动性加大,管理难度增加,存在的矛盾日益尖锐;社区计生工作承载的工作量与计生队伍管理体制形成明显反差。目前,街道办计生站仍为副科建制,队伍人员太少,与乡镇计生工作相比,明显存在管理体制不顺,重视不够。计生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不能有效地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7、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欠缺

现在,我县街道社区人口已达到2万多人;对比外市、县城市(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洛川、子长、宝塔区、__、安塞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可以看出我县此项建设严重滞后。目前,街道办人大机构只设人大联络员一人(副科);每次人大召开会议时,辖区人民代表与城关镇人民代表一起组团;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系和履行代表职务等各项活动,仅靠联络员一人完成,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严重影响到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四、今后社区工作建议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社会管理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单位人”逐步向“社会人”的转变,使社区成为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群体的聚集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社区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为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中办发[20__]23号文件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街道社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区管理领导体系

社区工作重在组织领导,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成为一级管理的地位得到明确。随着权力的下放,街道办成为街道行政权力的中心,“以块为主、各块结合”的基本模式已形成,为了有效地克服各块分割,一是建议成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派出所、房管所、环卫处、工商所、医院、市容监察大队等单位参加的城区管理委员会。城区管委会定期召开例会,商量、协调、督查城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各种事项,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二是建立县级领导包小区工作制度,健全社区“三层”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即:决策层,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定期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决定街道社区重大事项;执行层,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社区居委一套班子组成人员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街道社区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层,由县级领导分别包街道社区十二个小区,参与街道社区建设,负责组织,管理、协调、监督街道社区发展等具体工作,通过建立县级领导包小区工作机制,使县委政府把社区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重视研究我县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和对策;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之中。

2、加强设施建设,构建工作平台

按照__省政府出台“推进民生八大工程,实施十个重点项目”宏观调控政策依据,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建议上级各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工作措施等方面给予街道办更大的支持。力争使街道社区尽快、尽早建成“四室三站一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3、理顺体制关系,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理对象,明确单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街道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中办发[20__]23号文件)提出的县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街道社区工作指导方针。针对目前我县街道社区工作中区域界限不明、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的问题。我们认为:一是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理顺体制关系,重点理顺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的关系,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城关镇红旗村的关系等,为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二是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辖对象。尤其是明确街道办与劳山乡臭河子村、城关镇金庄村交界处的区域划分以及管辖对象,街道办与城关镇红旗村交叉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县城区周边村队将逐渐划入城区,县上的城市规划已明确,按照规划可暂将城关镇红旗村、金庄村划入街道社区辖区,向南延伸至五里桥砖厂处,已文件形式明确街道办行政区划。三是明确和加强街道社区职能和职责,明确和强化政府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建议成立__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设在街道办,明确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将城区居民的管理、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纳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加强此项工作,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面向社区,增强为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以社区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划拨到社区。四是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法律保障。社区建设要持续健康地推进,必须要可靠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为此,我县可以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__]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权利义务、选举制度、办公用房、干部待遇等作一明文规定。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工作的决定,以此保障街道社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是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街道社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将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交给街道社区,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街道社区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

4、财政扶持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解决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的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街道、社区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渠道筹集街道社区工作所需的资金。首先,县级财政要基本保证街道社区工作的资金需要。其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执行“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将完成此项工作的经费划拨给街道社区。第三,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适应开展一些有偿(低偿)服务。民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偿(低偿)服务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此外,也鼓励街道和社区内的单位(特别是共建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赞助街道社区建设和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

5、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

街道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而服务就成为街道社区工作的主题,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加强和改进我县街道社区工作,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在街道社区工作首位。街道社区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要认真做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济和优扶对象的福利性服务,还要做好幼托服务、婚丧习俗改革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再就业服务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社区居委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6、发扬基层民主,提升自治水平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是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制度,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社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社区建设工作。借鉴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__陵、洛川、安塞等县街道办等工作体制,建议设立街道办人大工作联络组,科级建制,配备相应人员,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三是放权支持社区自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尊重社区居委会的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等自治权。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便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计生、综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县委、政府及其部门在确定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考核等时,要经批表彰单位所在社区的同意。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二

1、社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2、以人为本 服务居民

3、创展文明社区,建美好家园

4、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 老有所乐 老有所为 老有所学

5、打造平安大院 构建和谐社会

6、加强社区建设 创建美好家园

7、以诚相待、恩爱相伴、孝敬老人、教抚小孩、和睦相处、幸福永远

8、以邻为友、以让为先、互相帮助、祥和平安

9、把社区建设成“三土”即热土、净土、乐土,建成“三园”即家园、学园、花园

11、你我齐心携手,共创和谐城区

12、用我们的爱心和双手,共建温馨美好的家园。

13、青年服务社区,社区培育青年。

14、优化社区秩序、美化社区环境、完善社区服务,形成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

15、尽我们所能,服务居民所求。

16、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17、人人为社区,社区为人人。

18、社区是大家,帮助你我他。

19、热心公益,互助友爱

21、共建文明家园同享创建成果

22、提高参与意识,推进社区自治;

23、推进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24、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25、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26、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7、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

28、直接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29、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

31、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3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圆满成功!

33、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34、积极参加选举,行使当家作主权利!

35、民主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的第一步!

36、主持公正,依法选举!

37、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38、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促进社区改革、发展和稳定!

39、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建设管理有序、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

服务口号 | 品质口号 | 服务行业口号 | 优质服务口号

服务口号 | 品质口号 | 服务行业口号 | 优质服务口号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礼貌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经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资料。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资料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资料充分发表意见提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提议方案。讨论经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资料、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能够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提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经过,方能有效。未获经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提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

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

第十三条: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能够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景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礼貌人,争创礼貌户。

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供给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xx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忙。

第二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团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贴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第二十八条:团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十九条: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九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进取协助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理解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三条: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全村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村财务工作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财务工作理解市、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理解村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村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十七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团体讨论决定,对不贴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应及时纠正,理解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加强团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九条: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本村财务管理情景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四十一条:团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四十二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镇会计代理制,村级财务要理解镇会计代理站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见和提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资料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发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村“三委会”能够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度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xx年xx月xx日经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村民代表会议经过。

村民自治章程(七):

第一条:根据《宪法》和有关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村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党员和干部代表要带头执章,起模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其它村级组织分工负责,共同抓好本章程的落实。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4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妇女成员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言行上和上级党委、政府坚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有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精神,善于开辟致富门路,能带头并进取带领群众致富。(3)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愿意为村民服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4)能团结带领村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掌握农村政策法规,有较高的协调处理问题本事和公共服务本事。(5)自律意识强,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

(6)新进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第六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本人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且处理未满5年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

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拘留未满3年的;三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并经龙海市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四是受开除党籍处分、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除法律异常规定外),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五是担任村“两委”成员期间连续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或长期外出不在村里工作和生活的;六是道德品质差,不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生活作风不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贴合资格条件的不能列为候选人,属于以上“六不能”的人员,当选无效。

第七条: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未满4年的(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二是近3个年度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或两次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现任村干部;三是任期内被镇党委停职、免职处理的或被依法罢免的村“两委”成员;四是近3年内本村各项工作综合考评有两年度在本镇排行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五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发展党员的;六是任期内履行纪律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严重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的;七是离任审计中发现以权谋私、存在经济问题的;八是拖欠或拒交村团体承包款1年以上;九是存在“两违”现象拒不整改,侵占团体土地、团体资源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十是子女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处理未满3年的。

第八条:村换届选举期间要做到“八不准”:一是不准向选民赠送现金、购物卡、实物等进行拉票;二是不准进行与选举有关的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消费活动;三是不准以慰问、帮扶、优惠等名义变

相赠送财物或公开施以小恩小惠进行拉票;四是不准以交保证金、赞助费、过度承诺、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为村民缴交医保社保等好处进行拉票;五是不准以分发村组团体资产或承诺不切实际的事项进行拉票;六是不准在当选后向群众普遍发放各种财物或举办各种宴请、庆祝活动;七是不准以造谣声势、张贴字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诬陷候选人;八是不准以非法组织、宗族势力等形式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职务: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村委会工作,不履行自我的职责的;二是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职责追究的;不贴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多生的;三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决策不民主,严重损害村团体经济或村民利益的;四是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村民反映强烈的;五是侵吞村团体资金拒不退还或擅自外借村团体资金无法收回的。

第十条:村团体财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坚持村团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将村团体会计业务委托镇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统一管理会计资料。

第十一条: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团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制度行为的,应当提来源理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纠正。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财务原始凭证,镇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结算与入账。

第十二条:村团体财务收支情景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村民对公布的财务资料有异议的,能够直接向村委会提出意见,也能够经过村

务监督委员会要求村委会作出解答。对有违反财务制度的,村民有权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也能够向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并有权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每年村委会应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料可涉及农、林、水、教育、道路、环卫等方面,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办好村卫生所,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医疗保险。做好优抚、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关心支持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

第十五条:为确保本村兴办村民直理解益的团体生产生活等公共事业投入,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按《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筹资筹劳。程序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表决签字后构成筹资筹劳方案,报镇镇政府初审,再报上级政府负责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第十六条:宅基地和土地使用规定。1、全村所有土地均属团体所有,由团体统一规划使用。2、村民应按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凡未经批准私自建筑、搭盖者,一律按“两违”处理。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护村队,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调解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报告治安调解情景及信息,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

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邮电、电视、生产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

第二十条:外来流动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报告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处罚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换届选举期间,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统一收归镇民政办代管,并于选举后十日内做好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村章程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四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2、人人为社区,社区为人人。

3、清洁环境,人人有责。

4、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民主选举权利!

5、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6、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

7、树立社会新风,争做文明市民

8、共建文明家园,同享创建成果。

9、直接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10、打造平安大院,构建和谐社会。

11、加强社区建设,创建美好家园。

12、实行社区自治,选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

13、实行直接选举是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4、主持公正,依法选举!

15、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16、把社区建设成“三土”即热土、净土、乐土,建成“三园”即家园、学园、花园。

17、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建设管理有序、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

18、用我们的爱心和双手,共建温馨美好的家园。

19、青年服务社区,社区培育青年。

20、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

21、认真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2、社区文明,从我做起。

23、优化社区秩序、美化社区环境、完善社区服务,形成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

24、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25、创展文明社区,建美好家园。

26、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27、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28、热心公益,互助友爱。

29、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30、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31、弘扬志愿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33、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圆满成功!

35、居委会委员居民选,居委会委员为居民!

36、你我齐心携手,共创和谐城区。

37、社区是大家,帮助你我他。

38、尽我们所能,服务居民所求。

39、提高参与意识,推进社区自治。

40、民主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的`第一步!

41、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促进社区改革、发展和稳定!

42、你的家,我的家,连在一起是大家;你帮我,我帮你,宛如幸福大家庭

43、以邻为友、以让为先、互相帮助、祥和平安

44、积极参加选举,行使当家作主权利!

45、服务进社区,文明进万家

46、加强居民民主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

47、以诚相待、恩爱相伴、孝敬老人、教抚小孩、和睦相处、幸福永远

48、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49、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

50、推进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51、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52、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五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开得也很成功,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昨天上午,黄菊副作了重要讲话。黄菊副的讲话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xx大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的形势,明确了今年的主要任务,并就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要求。黄菊副的讲话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同志的讲话和《决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感到收获很大。一是提高了认识,落实了责任。黄菊同志讲话和《决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高度阐明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及各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依然严峻,任务艰巨。《决定》提出的指导思想和任务非常明确,措施具体,所定目标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三是交流了经验,坚定了信心。会议肯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问题,4省在大会上介绍了有关抓安全生产的做法,大会还印发了部分地区的交流材料,这些都为其他地方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坚定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信心。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在讨论中,大家还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比如, 尽快制定《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配套实施办法;尽快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强农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县乡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高权威性;部分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撤销以后,行业安全管理有弱化的趋势,在地方机构改革中,要搞好安全管理职能的衔接等等,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

刚才,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各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提出了贯彻落实黄菊同志讲话和《决定》的措施,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锦涛同志强调:"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高度重视, 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 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家宝同志也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黄菊同志昨天的讲话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也作了深刻阐述。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决定》,是国务院第一次专门就安全生产问题作出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学习贯彻过程中,要紧紧抓住以下三个要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力口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要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

识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上来,统一到对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实现经济建设和安全生产的同步发展。

(二)正确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把思想统一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上来。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事故总数下降,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并没有得到遏制,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安全欠账较多、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摆不到应有的位置; 安全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等,加上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这些因素,加大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稍有放松,就会造成安全事故。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要求,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行动上来。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又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高度重视,又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要从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和增加投入等方面,综合采取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决定》和黄菊同志的讲话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这些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努力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出台这个《决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 贯彻落实《决定》,首要的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把安全生产问题放在心上,切实了解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状况和动态,重大问题要靠前指挥,亲手抓。县乡两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企业负责人、业主,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二)结合实际细化和完善配套措施。《决定》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决定》提出的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等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逐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督促和指导各地区贯彻落实。对《决定》制定的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搞好安全培训等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强化安全监管为手段,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虽然不少地区已初步建立了“三级机构、 四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但总的来看,各地进展不平衡。截止目前,尚有33%的县和25%的地市没有安全监管机构。在已经建立的安全监管机构中,人员和经费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决定》对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二是加强超前防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不仅要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处追究事故责任,更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内部也要建立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制度,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三是要特别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小企业点多面广,数量众多,情况复杂,安全监管难度大,是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

(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外,还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决定》对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深入宣传教育,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增强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三、立足当前,扎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黄菊同志在讲话中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已经作了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五点。

(一)结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下达,进一步落实责任。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是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的一个重要措施。各地区要结合控制指标的建立,通过层层分解指标,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特别是要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加强进度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控制指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定期公布各地控制指标情况。

(二)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贯彻实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开展3年多了,取得了明显成效,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但从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来看, 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仍是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依然很繁重。今年,仍然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即将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资金投入、安全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结合落实1月15日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力度。

(三)落实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今年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国家和地方都要保证一定的资金投入。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既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投入计划,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安全设施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安全生产投入欠账的,从今年开始制定补欠计划。三是对《决定》提出的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以及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问题,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四)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建立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机制,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近期发生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和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特大事故表明,我们的生产安全应急体系在许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加快建立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此,国务院已经组织专门力量,着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决定》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建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的救援队伍。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研究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充分发挥各救援机构、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区域性救援基地,增强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这期间往往是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等的多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确保“两会”顺利召开。为此,一要做好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前不久,国务院组织18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各地区也组织力量层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从督查反映的情况看,问题还不少,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对这次和以往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通过建立整改责任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对以往屡次指出、但仍整改不到位的一些老问题,要弄清原因,明确责任,切实进行整改。二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严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梳理排队,凡是事故易发的单位和部位,都要制定应急预案,重点加强监控。春运已进入高峰,要把春运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精心组织安排好,确保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确保民工有序流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加强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三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慰问职工群众,掌握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这次会议就要结束了,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汇报。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决定》和这次会议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决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与地方人民政府一道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同志们,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形势和新任务。让我们在以为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决定》,努力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六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扬民主自治,促进本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面貌文明建设,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照国家法律和居委会的职责,自我管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三条 为做好本社区范围的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结合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居民公约等实施细则。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居民公约,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四条 社区居委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共9人组成,经社区居民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居委会成员依法应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选举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会议或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

全体居民必须服从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须有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提出罢免理由和要求,并经居民会议投票表决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缺额应依法补选。被提出罢免的社区居委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随意撤换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补贴由市财政支付。

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 、环境卫生、文体教育、民政老龄工作、残疾人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等委员会,分工负责、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居民小组,由各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推选出组长、副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事务。居民小组根据选举委员会分配的名额,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要履行代表职责,协助居民小组长和副组长工作。

第七条 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管理社区事务,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第八条 社区居委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维护本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义务;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四)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兴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

(六)协助人民政府或其他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

(七)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社区居民爱祖国、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移风易俗、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助残扶弱、团结互助;

(八)贯彻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遵守《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九)组织带领社区群众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依法行使社区管理权、社区协管权、社区监督权。

第九条 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居民表达自己意愿的组织。社区居民会议的主要职责是选举产生、罢免、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审议通过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社区重大事项和社区居委会自治章程。参与民主管理、体现民主自治。对社区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第十条 社区居民代表由本社区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

社区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驻社区单位的代表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单位的人数安排名额,由单位推荐。

社区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社区居民代表出现缺额或代表本人有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由居民小组或驻社区单位补选产生。

第十一条 社区居民代表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社区居民会议,投票选举和罢免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协调议事委员成员。对提交居民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表决。

2、监督权。对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对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社区居委会应予以说明、解答和处理。

3、调查权。经社区居民会议授权和委托,居民代表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应为代表进行调查工作提供条件,并自觉接受调查。

4、提出议题权。社区居民代表可单独或联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议题。对代表提出的议题,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和反馈,重大议题可提交社区居民会议审议。

第十二条 社区居民代表的义务:

1、联系社区居民,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意见,维护社区居民的正当权益。

2、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居民应尽的义务。

3、宣传、贯彻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团结广大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自觉维护社区居民会议的权威。

4、按时参加社区居民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议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会议。

5、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 社区协调议事委员会属议事机构,成员有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各级领导等方面人员组成,经社区居民会议聘请产生。

2、积极发挥协调和议事作用,帮助社区居委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宣传贯彻社区协调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的决定和决议。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加社区建设。

4、按时参加社区工作会议。

第十四条 社区居委会依法成立,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管理本社区事务。社区居委会作出的决定,全体社区成员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反,社区居委会有权依法或按规章制度处罚。

第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处理属社区自治范围的事项。社区居委会主动配合市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完成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受本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党支部应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动员全体党员,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

第十七条 社区居委会应加强对居民小组的领导,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居民小组应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认真完成社区居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十八条 社区居委会应积极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依法按照自治章程开展活动。各群团组织应当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社区居委会应当支持和组织各单位和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服务,多渠道发展本社区经济,保障各社区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各社区服务机构要服从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按时足额上交有关费用。

第三节 社区居委会与外部组织的关系

第二十条 社区居委会对驻本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互通情况、密切联系、遇事互相协调解决。社区居委会讨论本社区重大问题时,必要时可邀请驻社区单位派代表参加。驻社区单位也应遵守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

第二十一条 社区居委会应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具体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决定的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公布财务、政务、事务三方面的情况。公开办事程序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职责,持牌上岗,自觉接受居民监督。

3、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和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居民监督。

4、年度考评制度。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由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年度考评。对居民满意率低于60%,或三分之二以上居民代表不满意的社区居委会的成员,及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严重失职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居民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第六条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

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

第八条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九条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

(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三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第十二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

第十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五条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五条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

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五章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一条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第三十二条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三条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六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

第三十九条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四十条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一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四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八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队伍不动摇;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动摇),突出五个重点(即优质服务、居民自治、流动人口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打击“两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计划生育率达100%,杜绝大月份引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70%,统计准确率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录入准确率达100%,药具应用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享受生殖保健普查重点对象一年3次、非重点对象一年1次,参检率达100%,外出对象寄回孕检证实单达85%;当年怀孕、生育、节育对象随访按规定落实到位,怀孕对象登记及时率达100,对辖区政策内怀孕和生育对象按月访视率达100;流动人口办、持、验证率分别达100%,流动人口查询信息有效反馈率达100%;改制企业的育龄妇女归属清楚,接交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以上,其中当年征收率达70%以上);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知晓率、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奖扶资金足额发放率均达100%;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率达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社区党支部:

统一领导全办计划生育工作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坚持每两月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听取社区干部的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疑难问题。

2、计划生育协会:

努力发挥本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积极争取办事处领导解决协会工作中的困难,组织本级协会的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计划生育协会在群众中的知名度,按照上级协会的要求,指导、督办、检查辖区各单位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3、计划生育办公室:

直接对办事处党委负责,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负责对基层基础工作业务指导,安排“三查四术”优质服务活动,人口统计上报,检查督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责任指标的完成,联系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按照与办事处签订的合同及工作流程,负责重点对象一年三次,一般对象一年一次的“三查四术”技术服务,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填写相关内容,整理汇总,按时上报相关业务报表,搞好生殖健康咨询、避孕药具的发放与治理,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不准”:即不准住站分娩,不准出现医疗事故,不准进行大月份(孕16周以上)引产,不准擅自终止妊娠和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准超范围服务,不准乱收费。搞好服务中心自身建设与治理,争创“四优一满足”计生服务中心活动。

5、派出所:

在办理出生婴儿入户及育龄人群户籍迁入手续时,必须见相关证件:婴儿入户时必须持《出生婴儿证实单》和《生育服务证》;育龄人群入户时,必须持迁出地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实单》和迁入地所在居委会的《接受治理通知单》方可办理。积极为计生办提供育龄群众的户籍证实,对阻碍计划生育公务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包括流动人口的清理),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

6、工商部门:

在为外来人口办理或换发营业执照时,要核实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实》,并做好登记;同时协助计生部门依法治理和规范避孕药具零售市场。

(二)深入开展“生育婚育文化活动”、“关爱女孩”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对外进行宣传,各单位要以人口学校为载体,搞好文明婚育观念、政策法规、科普知识进村入户,入户率达100%,知识普及率达100%,增强群众生殖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有力地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落实和完善好奖扶制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

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计生办全年集中举办业务知识培训1次以上,居委会要坚持每月以会代训的例会制度,全年开展计生协会(信息员)活动不少于4次,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奖励机制。

(四)加强流动人口治理。

一是按照“属地化治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组、小区、集贸市场等地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五)坚持依法治理。严厉处

治理违法违纪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一是加强督查。

计生办对居委会的工作要加强督查,力求日清月结,并将检查的结果在例会上通报,未按时整改的,报办事处在全办进行通报;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对所辖单位和居民小组(小区)的计生工作进行检查,树立典型,督办后进,促使工作平衡发展。

二是严格考评。

加大经常性工作考评分值比重,对各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半年考评占20%、年终考评占60%的比例进行综合考核,确保经常性计生工作水平提高。认真贯彻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印发的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关于自治区青年申请书如何写九

为响应上级党委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创新年活动的号召,近期,本人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状况进行了调研,将情况报告如下:

**区位处市区中心地段,东至四川南路,南至重庆路,西至西藏路,北至北部湾西路。面积3平方公里,人口23000多人。驻有贵州省驻北海办事处、市广播电视局、广西区海事局、武警北海支队、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宝谊商厦、甲天下大酒店等50多个单位。

近几年来,在上级党委以及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区**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以及民政部"深化社区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社区工作机制,落实区委、区政府社区建设"83行动规划",以建设富裕、文化、生态、平安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大投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街道办事处坚持把社区环境建设作为构筑和谐社区的物质基础来抓,正视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创造条件解决社区办公和服务条件较差的问题。仅20xx年一年就投入资金19万元,建设了2个"星光计划"项目,整修了社区综合办公楼。所辖5个社区建起了3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特别是贵州南路社区办公用房已达到330平方米要求,并建成了目前唯一的北海市老年大学社区分校,搭建社区平台,逐步完善社区功能,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各社区治安调解工作委员会、环境卫生工作委员会、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居民家庭和睦,人民安居乐业,各项指标达到了北海市"83行动计划"标准的要求。

一是社区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欠缺。一方面,大部分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着现有财力、物力难于承载,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存在没有经费的问题。每年下拨给每个社区居委会的经费仅够维持社区居委会的水电费、电话费、日常办公用品的开支,而居委会又没有其它经济实体,没有资金投入服务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在社会职能由单位向社区的大转换中,原先承担职能、拥有相应物力、财力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在卸掉职能的同时又没有相应让出原先职能拥有的财力、物力,而原本无多少财力、物力的社区在接过转来的社会职能后,又往往得不到相应的财力、物力支持。在政府部门纷纷把职能任务延伸到社区的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又无法拒绝,这便导致社区党建在财力、物力上更加捉襟见肘。

二是社区建设机制尚未健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不够畅通。尽管各社区居委会组织明确了工作职责,制订完善了工作制度,但是类似社区协商议事会议等动员全体社区居民以及社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社区参与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事务和社区政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也不够,社区居委会依法、民主、科学的执政能力程度不高,居民的民主自治政治热情未能很好地激发和体现。

三是社区公益和产业服务网络尚未形成。社区事务社会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不够健全,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机制尚未成为建设社区的强大力量,未能在沟通社区资源、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社区文体活动好文化生活较为单调,市民整体思想素质有待提高。

四是社区建设干部文化、专业素质整体水平不高,队伍不够强大。随着形势的发展,一方面,社区工作范围扩大,内容增多,任务加重,社区居委会干部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党务工作者",而是行政、党务"一肩挑"的主要管理者,做好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已成为社区建设工作多样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加上离退休党员和企业下岗失业党员社会化管理后大批转入居住地社区,社区党员数量激增,给这些功能尚未发育健全的社区居委会带来较大的压力。当前,社区"满足于应付、流之于形式"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责、权、利"的平衡木出现了严重的倾斜,"责"重而"权"少,社区工作内容和任务的不断增加,确已突破了社区居委会现有职责难能承受的范围和底线,社区干部队伍难以适应形势和社区建设发展需要。

社区设施是开展社区服务最基本、最必备的物质条件。为确保社区建设工作的正常、高效运作,各级财政必须加大扶持的力度,尤其要从年初的预算上予以安排,保证社区党建的活动经费。另外,各社区也可以挖掘本社区内的社会资源,增加社区党建的发展基金。必须从人力、物力上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投入,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社区党建活动经费紧张、人力投入不足问题,配套好社区学校、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警务室、居民活动室等"五室、四站、两栏、一校、一场所",布设社区

一站式为民便民服务台,添置计算机、电视机、vcd机等,完善党务、居务公开栏,为社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要依靠居民自治实现社区建设,就要推进社区建设中保障居民的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扩大社区民主,培养社区自主发展能力。

一是要依法组织换届选举,培养居民参与意识,保障居民选举权。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标志就是社区居民们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领导者和领导机构。

二是要发展社区自治组织,充实社区建设力量,保障居民的参与权。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社区成员单位及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社区协商议事会、社区党建联络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组建包括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在内的社区各类组织机构。不断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并通过这些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的社区活动,在沟通社区资源、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

三是要健全社区议事规则,发展社区民主政治,保障居民的决策权。要以社区居民为主体,指导社区完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制度、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听证会制度等各种工作制度等民主决策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实行《社区居民公约》,将社区事务交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自我管理,特别是关系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广泛听取和尊重居民群众的意见。建立良好的社区参与机制,推动居民自治,充分发挥他们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在社区建设大政问题上,要坚持"协调、合作、共建"原则,广泛地吸收不同群体的代表和社区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实际召开社区协商议事会议,讨论社区的重大问题,协商社区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的社区事务,保障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事务的决策权,社区居民以及社区成员单位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以及政府各部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规范社区管理,提高社区民主程度。

四是要实行党务居务公开,增强社区政务透明,保障居民的监督权。各社区要设立党务居务公开栏,将支委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来信来访处理和办事程序、社区服务热线、计生、低保、救实救济、财务收支、干部年度评议以及社区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的处理情况等,通过制作上墙、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或召开会议形式定期不定期向党员居民群众公开。同时,建立党务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退休干部和党员群众作为监督员监督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增加党的工作、党内事务和社区政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依法、民主、科学的执政能力。

社区服务功能是否完善、服务质量的好坏是衡量社区建设的重要标尺。在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质量方面,建议:

一是建立共建机制。要形成建设社区的强大力量,仅靠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几个干部是远远不够的。**区和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各社区党支部与驻区社区成员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签订社区共建协议,开展"组织联创、行业联合、干群联结"的社区党建"互联网"工程,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的"共驻共建"机制。

二是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共驻共建"机制、搭建社区建设的大舞台,促进社会和社区资源的整合,较好发挥社区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优势,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共建社区力量。逐步实施"数字街道、数字社区"工程,开设街道信息网,及时发布招商、用工、卫生、文化等各类信息,满足群众的各种需求。

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要在各社区健全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救助站、社区科普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会保障工作站,社区居民教育学校、补充健身器械、台球桌等公益服务设施,归拢便民服务产业网点,开通居民应急服务电话热线。培育和发展组建社区义务巡逻队、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各类文体艺术团、"社区志愿者行动"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各种团体组织,并通过这些组织承接与居民相关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和公益事业,在基层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了社区公益和产业服务网络。积极发挥他们在社区管理中"反映诉求,调节矛盾、参与管理、规范行为、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化管理,提升社区事务社会化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社区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要指导各社区依托已经健全起来的服务组织以及文化广场、活动室等场所,开展社会保障、人民调解、帮困救助、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科普法律、卫生清洁、环境绿化、就业咨询等公益性社区服务以及医疗保健、家政等产业服务;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培训课堂等;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读书活动和参加社区卫生清洁等社会实践活动,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大力推广"无围墙敬老院"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对日益突出的老龄化问题。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逐步走向制度化、经常化,发挥"社区志愿者行动"组织的各个行动小组的作用,开展公益性社区服务。

要重视选配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中逐步推行直选。其次,通过岗前培训、专业培训和鼓励促进学历进修等抓好社区"两委"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别是要求我们的社区干部在做群众思想工作时具有说懂、说通、说服的能力,让群众了社区干部所做的工作,所做事情的目的,打消可能有的顾虑,认同和接受社区干部所采取的行动和提供的帮助。再次是实行社区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干部,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有效监督。不断完善自我,为更好更快地提高工作能力和适应新时期对社区工作提出的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则是社区建设的精神支撑和有效载体,先进的社区文化对社区发展起到无形的引领作用。要以文化为魂,树立以社区文化推动社区发展的观念,指导各社区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们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社区生活,提高市民整体思想文化素质,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区人文环境。

一是依托社区文化广场,在"三八"妇女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节庆假日时多举办联谊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文艺演出,孵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文化团队,吸引了社区爱好者的广泛参与,有效地发挥先进文化满足人们精神需求、陶冶情操、凝聚人心的良好功能,促使不同群体的社区居民在共同的文化活动中得到共鸣,社区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大大增强。

二是大力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专栏等手段,加大对社区的好人好事的正面宣传,开展,弘扬乐善好施、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居民在健康向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中建成立平等友爱、和睦共处、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发挥先进文化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粘合"作用,促进社会的团结与和谐。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