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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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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大全9篇)
2023-11-12 09:43:42    小编:ZTFB

文学是一种通过文字和语言来表达思想、感情和意义的艺术形式。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用简练的语言准确地概括所总结的内容。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典型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一

男方:王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市x区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

女方:孙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市x区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

男女双方于20**年自行相识,20**年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取名王xx。

现因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的意思表示。

男、女双方均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

1、抚养权的行使。

婚生女儿王xx抚养权由女方行使。

2、抚养费的支付。

男方支付女儿抚养费3600元/月,直至女儿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或年满18周岁止。

孩子接受高等教育(含大学、研究生、博士)所需费用及其将来可能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3、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

男方须每月15日之前将抚养费支付至女方下列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如女方银行账号发生变更,女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男方,如因银行账号变更导致的汇款延迟,男方不承担相应的延迟责任。

4、探视权的具体行使。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每半个月可自女方处将孩子接走共同生活两日,具体的时间起算点为接走日的上午八点开始至次日晚八点前终止。

除非不可抗力,双方必须遵守有关探视及协助探视的上述约定。

男方必须按照双方事先商定的日期和时间将孩子送还给女方,与探视有关的费用由男方自行承担。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共有债务的承担。

1、股票的分割。

双方共同拥有的x有限公司(股票名称xxxx,股票代码hxx)的股票共计6000万股(其中700万股系朋友林某委托男方购买,且归林某所有。

已经抛售的`800万股归男方所有,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女方不再提出要求分割。

),女方分得现存4500万股中的万股,其余2500万股归男方所有。

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女方分得的份额过户到女方名下。

2、房产的处置。

位于x市x区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房屋产权证号: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双方作如下约定:

(1)男方同意对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房屋进行出售,女方同意在得到xx万元房款的情况下,放弃其他权利。

房屋的具体出售方式及款项的支付见本条(4)。

(2)女方有权居住在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房屋内直至该房售出为止,男方及男方家属在女方居住期间(包括房屋出售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女方正常生活之情形,如因此对女方居住带来不便,男方须每日支付600元作为补偿。

(3)如因男方的原因导致该房屋未能出售,则双方对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房屋的所有权约定如下:女方享有40%的产权,男方享有60%的产权。

(4)关于房屋出售的详细约定。

如果买方无需银行贷款,男方须自该房款到男方银行账户之日起10日内,将xx万元打入女方的银行账户。

如逾期支付,除应继续支付外,男方另须按照应支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如果买方需要银行贷款,则在男方支付完该房屋银行贷款的前提下,买方所支付的首付款打入男方银行账户之日起10日内,优先支付女方的xx万元。

如逾期支付,除应继续支付外,男方另须按照应支付部分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如首付款不足以支付女方应得的xx万元,尚欠女方的款项自为买方提供贷款的银行将相应款项打入到男方银行账户之日起10日内,由男方打入女方的银行账户。

如逾期支付,除应继续支付外,男方另须按照应支付部分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车辆所有权的归属。

双方共有的车牌号为xxx000的x轿车一部,登记在男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

现双方约定:离婚后,该部轿车归男方所有。

4、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处理。

双方各自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即各自工资卡、公积金)在谁名下归谁所有。

5、公司股权的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女方名义投资的公司股份,包括:

xxx金属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为60%)。

xxxxx实业有限公司(香港)(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为49%)。

归女方所有。

6、其他物品的处理。

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生活用品、个人证件、首饰、手表及其他依附于个人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家具、家电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xx元,用于购买x汽车,因该车辆双方协商归男方所有,男方同意自行承担该债务。

2、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债权及债务。

若有债务,在谁名下则由谁来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全部列明。

除上述房屋、公司股权、股票、车辆、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双方均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财产分割部分、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发生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合同文本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八、特别声明条款。

本协议的签署确系双方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使协议无效或撤销之情形。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二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3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见,法律及法规均不要求公民办理离婚时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公证,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拓展阅读:。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四、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三

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笔者办理的案件中,因银行存款引起争议的主要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明,往往写的比较模糊,比如:“存款在谁名下归谁所有”,如果家庭财产数额较小,倒无大碍,关键问题在于如果数额较大,而一方又有隐匿的故意时,即使将来诉诸于法庭请求分割也比较困难,笔者建议在进行该条约定时,最好明确存款的具体数额、在谁名下、存在那个银行、币种、如何分配、如何支付、支付期限。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约定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少分的数额。

房产的约定。

如果是已经完全产权的房屋,在离婚协议书中需约定房产证号、具体位置、在谁名下、离婚后房屋的具体归属、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未按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责任等等。如果尚有按揭,拟将房产变更为非主贷人名下,须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最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更名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离婚后,房产管理局一般认可法院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单方持相关证件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四

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你将离婚破裂的原因写清楚。如果离婚的原因是由于他的过错引起的,如果你要求你将他的过错描述在离婚协议中,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你这样做,往往会引起他的反感。出于他的不情愿,你们可能会因此而发生争吵。其实,如果是协议离婚,你们对此问题再进行争议已没有很大的意义,在夫妻感情破裂原因中,直接以“感情不和、性格不和”等模糊词语进行阐述就可以了,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争口气”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2)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

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你们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如果你希望他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你的这种要求往往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第二、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第三、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第四、不损害他人权益。

抚养费的给付一般以按月给付为原则,如果子女归你直接抚养,

在他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和他协商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若对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最终采用的是按月支付的方式,如果你对他的支付信用产生怀疑,可以考虑以他的个人财产设立担保,以保证他抚养费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你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份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子女探视的约定:

双方婚生女小华(19xx年4月3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六上午十点到女方处接小华,在次日周日下午六点前将小华送回。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上面案例中的约定,也可能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如,以上案例中男方想带孩子出国旅游,但女方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男方一气之下利用探视机会将小华带走,女方即使报警,公安机关也不好处理,居委会不能起到关键作用。如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在协议中再约定男方将子女带出女方所在地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一方违反了,自然可以通过相关救济途径解决,甚至追究男方的违约责任。

一般而言,在你们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4)户口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对于分割房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你也应该重视。实践中,离婚后如果房子归你,而他的户口仍在你的房子里,会对你再售房产生不利的影响。即使你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他应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但如果拒不迁出,你也往往难找到相关部门处理,法院也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你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实践中,如果他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3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5)如果要分割的房产涉及银行贷款抵押如何操作。

如果你在离婚中遇到分割有抵押的房屋就要注意了,一般你们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后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如果你们原来的房屋抵押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主贷人月工资收入较低,且不足每月还贷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

因此,你们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并采取另行提供担保等补救措施,或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即使你们不涉及银行贷款,如果你们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除非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办理。

为确保你们双方履行离婚协议,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不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根据离婚协议变更房屋产权免契税。比如,原来房产证有你们双方的名字,现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你所有,你们双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不应该再缴纳契税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xx〕391号19xx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6)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在你和他共同生活期间,你对你们的共同财产在意吗?

你们的共同财产一般存在你的名下吗?

如果你平时不注意家里面的经济钱财情况,而整日忙于事业,可能你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

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和日后的隐匿,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他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你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如果你们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这样虽然简洁,但尚有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他还有你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你又知道他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你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们还是建议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7)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你们可能还会涉及股票的分割。

假如分割他名下的股票,你们在协议中只是写上他名下股票的总市值恐怕过于简单,如果他不履行给付义务,而你起诉到法院后,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

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如果代炒人不承认代炒关系或户头借用关系,或对代炒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法院将很难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你们若存在这样的情况,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为炒股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8)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如果你们一方或双方在某公司拥有股份,离婚财产分割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书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你们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第二种、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9)离婚协议中,涉及他给你钱款如何进行操作。

如果你们的离婚协议中,涉及他给你金钱,最好具体明确给付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期限之外,另行约定他不按以上规定履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比如,他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给你支付人民币10万元。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如果他想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同时对你也有补偿作用。

很多人认为公证对离婚协议书有约束的作用,认为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了,但实际上目前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方可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即使协议书经过公证处公证,也是不能生效的。公证协议的好处,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因此,如果你或他认为你们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公证的作用希望你能真正了解。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五

离婚是指夫妻两者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两者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两者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两者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两者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 ×××××××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两者的婚生子女×××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两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两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两者,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儿子陈××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xxx元,在每月xx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 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两者日后重新商量。

八、陈×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商量,达成一 致后可按商量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两者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两者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六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是×××,现住址为×××××××××××××××。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是×××,现住址为×××××××××××××××。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女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女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男方/女方应保证男方/女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

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

×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如有债务的需写明)。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女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下面从几个具体方面来探讨如何签订离婚协议:。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3)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391号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3%的契税。

(4)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我们认为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简单写省事儿又省力,节约墨水;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们还是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如果代炒人不承认代炒关系或户头借用关系,或对代炒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法院将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8)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9)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10)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七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3、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4、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八

林江(男)与桃丽(女)1998年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4年6月12日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在从2004年3月开始协议离婚始到2004年12月产生诉讼争议时止,共签订过三份离婚协议:

第一份离婚协议,签订时刻:2004年5月12日,协议内容: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别存在抚养争议;

四、对于股票和现金:男方林江名下的股票归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给付女方桃丽十万元人民币补偿款;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和现金归各自所有。

第二份离婚协议,签订时刻:2004年6月12日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达成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别存在抚养争议;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补充协议。

双方已于2004年6月12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现男方思考女方收入较少,但自愿另行给付女方人民币十万元,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现女方向法院起诉称:原、被告于2004年6月12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原、被告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一份,依照该补充协议,男方应向女方一次性给付十万元人民币,并在三十日内付清,但现时刻早已超过几个月有余,男方仍别支付,故起诉要求男方支付。

男方则辩称:原、被告双方就离婚咨询题已在2004年6月12日达成离婚协议,且办理完毕了离婚。但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女方以短信等方式,向男方朋友和家人散布侮辱、诽谤男方的言语。为此,在女方这种卑劣手段的威逼下,男方别得已承诺女方付款十万的条件,所以,付款并别是男方的本意,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及离婚后补充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理应遵守。现离婚协议与离婚补充协议并别矛盾。现被告辩称该协议是在原告威逼迫使事情下签订,并未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法院别予采信。故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0万元人民币。

律师评析: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能够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刻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往常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3月12日植树节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绿色、氧气、健康、时尚;

二、活动主办单位:xx;

活动协办单位:xx;

三、活动时刻:2005年3月12日(星期六)8:40——14:00;

四、集合地方:xx。

植树地方:xx;

楼盘参观地方:xx;

五、交通工具:大吧车接送、自驾车;

六、种植树种、数量:公孙树,40棵;

七、活动流程:

1/09:00:xx步行街集合;

2/09:15:发誓;

3/09:30:动身;

4/09:30――10:30:xx(参观过程中领取干粮和矿泉水);

510:30:到达植树地方;

6/10:30-13:30:植树活动开始,内容如下:

a、植树造林;

b、互动游戏;

c、媒体现场采访活动主持人、会员和阳光100俱乐部负责人;

d、业主代表说话;5、14:00:活动完毕,会员自由合影,乘车返回xx酒店;

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去离婚篇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办理房产过户要多几分),男女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离婚后生效。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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