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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 银行解封申请书范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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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 银行解封申请书范本(6篇)
2023-01-10 04:22:4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推荐)一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房间的现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根据_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_________________

提交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有关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推荐)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_____支行:

兹有_____同志,证件名称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系我单位_____ (合同制/临时/返聘)职工,在我单位工作_____年,合同期至

20 ____年_____月,在_____ (部门)任_____职务,其税后月均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含工资、补贴、奖金和分红),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单位声明:

(一)上述证明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此份职业及收入证明复印无效。

人事(劳资)部门公章:

20 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有关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推荐)三

大三暑期我进入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进行了为期8周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在单位部门领导和其他同事的帮助下,我大致了解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作以及业务的往来情况,也使自己的实践水平有了进一歩的提升。

通过实习,一是为了锻炼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自己以后的就业增加“资本”,二是为了了解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的运作情况,更为了解银行业的发展前景,为以后从事该行业做好准备。通过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的实习,自己在能力上得到了一个提升,也培养了团队合作、与人沟通、吃苦耐劳、终身学习等素质,更对银行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

信贷

自主实习

20xx年7月18日——20xx年9月xx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xx月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全系统共有30个省级分行、300多个二级分行和1800多个营业机构,服务网络遍布除西藏自治区外的中国大陆地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属国务院直管的国家政策性银行,泸西县支行为其分支机构,现有在岗职工##名,贷款余额##万元,存款##万元,主要从事金融政策性业务及支持国家的“三农”产业的发展。

我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的实习主要是在信贷部门实习,信贷部是屮国农业发展银行比较重要的部门之一。

1、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2、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3、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4、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5、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6、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7、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8、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9、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10、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11、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12、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13、发行金融债券;

14、资金交易业务;

15、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16、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17、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进入银行的信贷部门实习,使我懂得了银行的信贷制度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集体审定、协调运作,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是:受理、调査、审査、审议(若需)、审批、发放、监管、收回。客户在农发行融资,应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政策性或准政策性融资的客户,还应开立收购资金存款账户;进行商业性融资的客户,还应开立信贷资金存款账户,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应通过专用账户办理。贷款发放前,应根据审批意见与客户落实信用条件,信用条件未落实的,不得进行贷款发放;资金支付时,应审核有关凭证,确保信贷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的,应停止后续资金支付。银行在做放贷业务的过程中,非常注重客户资信的调査,像个人信用记录是否良好,还款来源是否真实可靠等因素是很被银行看重的。信贷业务要建立客户的一级、二级档案,要扫描客户资料,还要客户多处亲笔签字。看似简单,实则非常繁琐。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人家各持一部电话在和自己负责的客户洽谈或者是解答客户的种种疑问,各自都声音很大,又似乎各自不被他人所干扰,很有一番股票市场的热腾氛围。

1、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这7点要牢记,缺一不可。

总的来说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实习使我学到了挺多的东西,比如银行的开户、各种票据的清算方式和流转程序、以及真假票据的确认等,我也学到应该怎样去融入一个整体以及如何与人沟通。

实习已经告一段落,感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给我的此次实习机会。此次实习让我感受到学习不止是“学”,“习”和“悟”也是必要的环节。通过这几周的实习,使我对银行的工作有了更好的认识和了解,真正的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对树立信心起到很大的作用;对银行的日常工作也有一个初歩的了解,了解了银行的业务范围,及其相关的运作模式。虽然时间短暂,但是意义深远,我体会到了付出与回报的快乐。在工作当中,在积极做好自己的工作的同时,也学会了如何开动自己的脑袋进行思考,如何自己主动地去解决一些问题。在遇到思考后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我懂得了如何寻找自己的伙伴一起商量后再去解决。我还认识到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要时时刻刻保持好的态度和心态,要有抗打击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做好每一天的计划,不能每天浑浑噩噩。这次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引导的作用,无论是对我的职业生涯还是人生都十分有意义。

有关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推荐)四

编号:__________

重要提示

请抵押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抵押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设定抵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抵押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抵押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3.2(2)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第13.2(3)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第13.2(3)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抵押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1.3.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下列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

(1)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

(2)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查封、扣押的,抵押权人收到查封、扣押机关的通知之日;

(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之日;

(5)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行使抵押权时。

1.3.2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抵押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第2.1条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抵押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3.3主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主合同下的部分债权的,最高额抵押权是否转让以及如何转让,以抵押权人届时向抵押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1.4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抵押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担保责任

2.1 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3 根据第13.2(1)条约定提供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根据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第13.2(2)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抵押人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对于第13.2(3)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抵押人对发生在第13.2(3)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2.4 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投保,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5.5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5.6抵押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2 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抵押期间如因抵押物给他人(包括抵押权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抵押人应依法承担赔偿及其他责任。

6.3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4 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5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

(2)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4)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

(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抵押人(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

(7)抵押人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

(8)抵押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9)抵押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0)抵押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6.6 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7 在债务人足额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如成为抵押人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抵押人将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6.9 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应按照本协议第7.4条的约定处置。

抵押物系房产的,抵押人知悉抵押物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重新设置抵押,在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尚未办妥前,抵押人应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如采用补偿款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以拆迁补偿款提供保证金或存单质押并签署相关合同。

6.10 如抵押人按第三条约定提交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仅系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文件,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明或证明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文件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不得对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设置任何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已具备的情况下拒绝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不按抵押权人要求签署并提交相关抵押登记文件等)。

6.11抵押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抵押权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6.12抵押人保证,抵押人及抵押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抵押权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抵押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抵押权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7.1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一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抵押权人垫付的款项或相应利息;

(2)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7.2 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清偿债务人已到期的债务;

(2)债务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已到期债务后的余额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该等款项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抵押权人占有,该等款项本息为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得到全部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动用,债务到期时,抵押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前述保证金质押担保范围与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相同。

7.3 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担保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权不分先后顺序地分别或同时向包括抵押人在内的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主张部分或全部担保权利;抵押权人放弃或变更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放弃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权利顺位的,抵押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7.4 抵押人同意,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抵押权人有权自行选择下列方法处理,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经抵押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3)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4)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经抵押权人同意,由抵押人处分赔偿金。

▲▲第八条 保证条款

8.1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或第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以本合同第13.3条约定为准,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 受保证担保或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与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一致,即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三条约定的主债权。抵押人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期,下同)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债务履行分别计算,为自每期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4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

第九条 通知

9.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抵押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抵押权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抵押权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9.2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抵押权人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抵押权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抵押权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抵押权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1)公告,以抵押权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抵押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传真号码、抵押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9.3 抵押人同意,除非抵押权人收到抵押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抵押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抵押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的,以抵押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抵押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9.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第十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0.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抵押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抵押权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抵押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需向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抵押人另行同意或授权抵押权人进行披露的。

10.2抵押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抵押权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抵押人的信用信息。

10.3在本合同第10.1条和第10.2条规定的情形外,抵押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抵押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抵押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0.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签字;(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三条 担保的主合同

13.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13.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适用以下第 项约定:

(1)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3)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13.3 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本合同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抵押人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的,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 。

14.2 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4.3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4.4 抵押人应自可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之日起 天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抵押人接收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6.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0.3条。

16.2双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 份,抵押登记部门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法定(户籍)地址:__________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抵押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抵押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 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抵押物有共有人的情况):__________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抵押人以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抵押物清单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

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

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名称单位数量权利证书编号存放地点保险单号码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有关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推荐)五

毕业实习是大学课业里最后的一门课程,也是正式步入社会前对四年大学学习的一次检验。本次实习的单位是普宁市邮政储汇局,为期一个多月,我先后到邮政储汇营业处和邮政储汇局综合部两个不同的部门,亲身体验了柜台营业员、事后监督员、实时监控员的工作实况。将本次实习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进行概述,进而针对储蓄业务实行实名制方面的思考。

转眼离工行实习结束好几个月了,曾写过一篇文章总结。今天贴出来,也算是个回忆吧~

中国工商银行简介

成立于1984年,承接原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银行职能。根据本次工商银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数据,工行总资产目前约为7万亿人民币,38万员工,18000余个分支机构。是国内最大的银行。

实习前阶段的情况

实习的前半阶段,所在的部门是储汇营业处。通过营业员指导和讲授相关业务知识及业务操作技能,同时在营业员的教导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操作,逐渐熟悉邮政储蓄系统,基本上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的储蓄业务。尤其在点钞、捆钞技能的掌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商业银行业务的特点基层视角

因为我们国家金融体制的特殊性,造成了我国的商业银行兼具部分(或许是很大一部分)中央银行和财政部职能(政府职能),这导致了我国银行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三个基本要求商业银行的本质是企业。随着我国逐步推进的金融改革,很多问题得到了解决或者是缓解。

但是,从总行层面来说,商业银行能具备某些非企业的属性(仍旧要肩负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责任),但是,在基层,银行就具备有更多的企业属性了。通过我这两个月在中国工商银行xm分行的实习,我认为,商业银行的企业属性越来越明显了(至少是在工银xm),体现在:

某些企业属性 相关的细节

对利润的追求 工银xm有细化的利润指标(可测量)从而带来了一定的业绩压力;

控制成本 将要实行的机关裁员计划(虽然人员分流后仍留在工行的大系统内);

风险管理 敢于拒绝政府部门的某些项目;申请贷款手续复杂;

建立新的激励措施 将工资与相关部门和个人表现挂钩

改善管理流程 组织扁平化,收编裁撤网点 同时,我还发现,工商银行的it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和产品开发体系在国内银行处于非常领先的地位。我去年创业计划大赛做的项目是在线个人金融服务,所以,对于个人理财业务和网上银行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同时,我是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客户,通过对比,我发现工行静悄悄地发展了很多国内领先的业务。

例如,工行在几年前就完成了数据大集中,在北京和上海各有一个数据中心(互相备份),分行的任何一笔贷款都能在总行的系统上查到这是提高风险管理的必要步骤。据说建设银行也完成了数据集中,但是,过去分行和总行的系统要完全衔接起来需要时间,所以目前建设银行的it系统还是有不少问题,在处理交易的时候容易出错(我在办一笔业务的时候经历过),而中国银行的系统仍旧在整合。

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也让我印象深刻,同时,工行产品开发也有很好的表现,珠联璧合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虽然我对它的风险性是否适合个人客户有所保留)和利添利帐户(一个现金管理工具)的开发让我见识到了工行的产品开发水平。

但是,工行当然还有某些不足,例如服务态度,激励制度和管理等等,前不久我阅读了两本描写关香港商业银行服务水平的书,确实,工行(和国内的其它银行)和香港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完全做到香港的水准是不现实的,毕竟香港的竞争太过激烈(弹丸之地有数百家银行),同时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才有现在的水平。总之,工行确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这需要时间和过程,现阶段不能苛求太多。

工行作为国内最大的银行,有数量巨大的网点和巨大的结算网落,所以,客户必须找工行来做业务,不然会面临比较高的交易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下,工行的服务态度相对就会有所欠缺,有一种生意可做可不做的心态,这也形成了工行的一种隐形的企业文化至少我是有这样的感觉。同时,工行目前的激励措施也没有让员工有足够的动力尽可能的多做生意。

20xx年1月1日外资银行将可以在中国全面开展业务,前一阶段媒体也有很多相关报道,认为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后,中资银行将被外资银行打得满地找牙云云。通过在工银xm这段的实习,我不认为这一情况会发生。

网点优势、文化上的差别(以中国为首的东亚国家和西方世界的理财观念是完全不同的)都是外资银行难以跨过的差距,同时,还有政策的隐形保护等等都决定了外资银行在中国的道路将是艰难的。

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以工行为首的国内银行,每天都在进步。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认为,在中国从事金融业务(包括银行业务)需要以下的能力和技能:

·专业知识;

·收集信息的能力;

·具备独立分析能力;

·视野广阔,多角度思考问题;

·解决问题的心态(不要讨论是否和区分责任!);

·沟通能力和销售能力;

·对文化的理解;

·客户资源

其实以上很多能力在其它行业也都需要,但是,我将在下面结合我在工行所碰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简短说明。

有关邮政银行解封申请书(推荐)六

时光荏苒,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回顾即将过去的,我在邮政储蓄银行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经过自己不断努力,迎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工作第一”的原则,认真执行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用户满意为宗旨,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努力为储户提供规范化和优质的服务,取得好的成绩。

(一)我在不耻下问中收获了成长。我作为邮政储蓄银行的老员工,有着牛犊不畏虎的精神,和对未来职业的茫然与憧憬。为胜任本职工作,我不耻下问,不断向单位同事虚心请教学习,努力让自己迅速融入角色,尽早成为轮台县邮政储蓄银行的优秀员工。一年来,在单位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单位同事的关心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学习和刻苦钻研,已经熟练撑握了各项业务技能、办理程序。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自己不断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事学习,使我终于成长为一名轻车熟路、应对自如的熟手,真正成长为一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邮政储蓄银行职员。

(二)我在辛劳付出中得到了回报。我是进入银行至今获得了领导、同事们的认可和信任,这是我莫大的荣誉。我常常以此为动力,不断鞭策自己。要在工作中肯于吃苦,甘当老黄牛,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当前,面对银行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是摆在我们银行业面前一道难题。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我毅然弃“小”家而顾“大”家,将小孩交由自己父母带养,全身投入到工作当中,利用自己是本地人的人际社会优势,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夜间深入乡镇村民家中,主动向客户营销我行产品,耐心解释分析邮政储蓄银行为他们服务中带来的利弊以及他们所关心的利益问题,赢得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虽然无暇顾家,也搭进了休息时间,但通过自己的艰辛付出却得到了回报。

(三)我在竭诚服务中赢得了笑容。优质的银行源于优质的服务。文明规范服务是社会发展对服务行业提出的要求,也是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我心中始终奉行“心想客户,心系客户,想客户所想”的服务理念,认真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做到行为规范、语言规范、操作规范,努力为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

服务无止境,只有不断超越自己、挑战自己才能给客户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业务发展。我始终把邮储银行当成自己的家,把客户当成自己亲人,凭着自己满腔的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把一颗真诚的心传递给客户,赢得客户的信赖与笑容。在我看来,客户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和快乐。

(四)我从敬业守道中感受了快乐。我坚信只有与自己的职业紧密结合,立足本职,脚踏实地,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目标。我热爱这份工作,总是以务实求真、一丝不

苟的态度处理每一笔业务;总是以自然豁达、亲切真诚的心境接待每一位客户;总是以全身投入,尽心而为的工作作风完成交办的每一项任务。在工作中,我常常不断提醒自己要善待别人,在遇到不讲理的客户时,总是试着去包容和理解他人,在得到客户的理解和尊重时,我总是满脸的幸福和快乐。

二、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银行员工个人工作总结回顾这一年,我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学习不够到位,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在工作较累的时候,有过松弛思想,这是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的表现,针对以上问题,我今后将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和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在即将到来的一年里,我将坚持不懈,努力做得更好。紧紧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以账户为基础,抓大不放小”的目标,采取“确保稳住大客户,努力争取小客户,积极拓展新客户”策略,为邮政储蓄银行做出新的贡献,我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服务”。

(一)做好诚信服务吸引客户。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树立邮政储蓄银行诚信品牌形象。首先,从我做起,做到诚信服务,诚信待客,诚信纳储。通过诚信服务来提高我行的信誉和声誉,以吸纳更多的储蓄户,尤其要争取个体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成为我行的重要客户。

(二)做好精细服务留住客户。用心服务,客户至上,注重细节,追求完美,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我要通过细致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储户理财,想储户所想,急储户所急,让储户真正感受到我们服务的无微不至,让客户自觉留在我行,并且争取新的储户转入我行。

(三)做好真诚服务打动客户。我要紧紧抓住轮台县大开发、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和我行所处的地缘优势,针对特殊群体、特定人群制定点对点的服务策略,用真心、用真情、用真意去服务客户、感化客户。让客户真切地感到我们的服务是实实在在的、是设身处地为他着想的,让客户真正被我们的服务所打动而留在我行。

(四)做好创新服务招纳客户。我深知,惟有服务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要做到心系银行发展,更要做到心系客户利益。要在服务过程中不断总结创新、不断探索求变,通过各种不同方式和手段,不断推陈出新,来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客户理财需求。要自觉将自己的创新服务理念融为邮政储蓄银行的一种企业文化和品牌,通过创新服务和品牌化影响,更多地招纳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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