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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申请书通用 人防认可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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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申请书通用 人防认可书(6篇)
2023-01-09 21:31:3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人防申请书通用一

7.1.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施工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补充设计方案和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7.1.2 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1.3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7.1.4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交底资料进行施工。人防设备安装的工作吊环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1.5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7.1.6 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7.1.7 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完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甲方未及时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工程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7.2 乙方义务

7.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安装资质证书。

7.2.2 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7.2.3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配件预埋图,并配合甲方进行配件预埋。

7.2.4 乙方应委派        为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7.2.5 乙方负责通知甲方及有关单位验收,并负责办理本工程通过有管辖权的人防部门的验收手续。

7.2.6 在人防门工作吊环安装时,乙方负责及时配合甲方施工,如因乙方配合不及时或不当导致不及时施工或预埋不到位,责任由乙方承担。

7.2.7 乙方应提供产品附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并须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7.2.8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7.2.9 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7.2.10 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无效。

2023年人防申请书通用二

x年,##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人防办、县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人民防空法》和x中央、国务院、x《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突破睢宁”战略方针,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把握城市发展机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人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被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市人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城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人防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 x建设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人防应急准备,结合我县人防指挥体系建设的实际,一是根据《徐州市战时人民防空指挥所编成》制定了《睢宁县战时人民防空指挥所编成》,并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个组的组长,明确了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基本保证战时24小时人员全部到位。二是制定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睢宁县应急行动预案》。三是出台了以县政府和县人武部名义下发的《关于x年人防专业队整组与训练工作意见》,人防专业队整组全部到位,调整充实了由x人组成的x个人防专业队,并安排训练人数x人。四是完成对警报器的检修和维护工作,新添警报器x台,由城区向郊区延伸至个别乡镇,成为全省x个警报覆盖率100%的县之一。5月19日结合“5.12”汶川地震,开展了防空警报试鸣,x台电声警报器和x台流动警报器工作正常,一次试鸣成功。五是完成了一个二级重要经济目标和七个三级目标应急防护预案制定,并进行了防护演练。

投资x万作为x年县委、县政府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之一的x,桩基基础工程已经完成,土建、水电工程也于9月25日在徐州市招标办开标,从而确保隐蔽工程部分年底前完成。

二、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 人防工程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一是结合《睢宁县县城整体规划修编》要求,启动《睢宁县城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并将人防规划融入县城整体规划之中。二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管理的通告》,县政府出台了《睢宁县加强人防工程管理通告》,对人防工程结建、审批、检查、验收做了明确规定,我办并与县建设局联合行文,对人防工程的防护等级、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等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使人防工程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三是认真开展全县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对全县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保证人防工程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四是人防工程面积有重大突破。x年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面积x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近x万平方米,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人防工程任务。五是提前介入,工作做在前面。对于高层建筑,我们要求必须依法建设人防工程。x原来不打算建人防工程,经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算帐对比最终愉快接受了我们建议,仅此一家就增加人防工程面积x平方米。六是提升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帮助开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所有建人防工程的开发企业,需要跑市里设计院和工程处的项目我们全部承担下来,一包到底,全程服务。七是严格标准,从严执法。在主动服务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移交执法队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

三、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 经费筹集有较大突破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依法开展人防工作,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一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意见》,为新时期人防工作大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人防法制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做到“三懂”,即懂执法程序,懂执法依据,懂执法艺术。今年有4人参加省人防办执法学习,2人参加国家人防办在江西举办的人防工程执法培训班,六月份全体人员赴徐州进行执法培训。四是修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我县人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到规范有序、公正透明。易地建设费、人防经费等四项经费的收缴有较大提高。五是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你执法、我评议”活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并在人防网上进行调查投票,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四、人防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人防意识进一步提高

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手段、多渠道地开展人防宣传,增强全民人防法制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推进人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一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人防知识宣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和人防意识,积极向各级领导宣传人防法规政策,及时汇报人防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力地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二是拓宽对市民的宣传面,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与《大众科技报》、《徐州日报》联办《睢宁人防之声》专栏,定期刊发防空防灾知识和人防信息。以5.19试鸣结合汶川地震,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防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专题片,系统地宣传民防知识。三是在天元广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材料10万份,宣传卡3000张,防震防灾手册4000本,“两防”知识展板60块。四是全面加强对机关、社区及在校学生的人防知识教育,今年我们重点到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等机关进行宣传,并为全县的机关干部军训提供4000只宣传纸杯。五是与县教育局协作对城区中小学生开展了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学生更换《民防知识》10000余本。通过宣传提高了民众应对空袭和自然灾害的认识及自救能力。

五、强化管理转变作风 努力创建“准军事化”机关

“突破睢宁”,干部作风转变是关键。我们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入手,狠抓作风转变,按照市委、县委“突破睢宁”战略要求,一是强化作风转变,制定了拉练工作法十条禁令,通过睢宁人防网和睢宁电视台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二是按照“准军事化”机关建设要求,努力造就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队伍。三是加强廉政教育,从网上下载有关人防工作方面出现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对照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从本县接连出现的桩桩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严于律己。四是在指挥中心建设过程中,实行阳光工程,全程接受检察院和审计局的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一切在阳光下操作。五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四次捐款缴纳特殊党费,位列机关前列。五是积极融入三夏工作,帮助李集镇抢收抢种,扶持李集镇无劳力户收割经费3万元。

今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x建设已经全面开工,工程约需费用x万元左右,费用缺口较大。二是人防建设还没有完全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人防工程规划进展缓慢。三是相关部门支持不够,人防部门协调不力,人防工作密切配合上存在很大的不足。四是是人防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缺乏指挥通信及工程专业人员。五是人防工作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x年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

x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x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任务和目标,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切实实做到,突破睢宁,人防先行。

一、加快x建设

x是人民防空、防灾、救灾行动的“神经中枢”,要作为应急准备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x工程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提前竣工并投入使用。x建成后,要及时和省市联网,完善指挥功能。

二、加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建设工作

x年,我办将在圆满完成省、市人防办下达的组织指挥和专业队规范化整组任务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警报器管理制度,抓好警报器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警报器性能良好常年备用,既能用于战时防空,又能用于平时防灾,并将警报器延伸至周边重点乡镇,使人防建设逐步步入向民防建设转变的良性发展道路。

三、开拓思路强化管理 提高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力度

加强人防工程建设,首先要加强人防工程城市整体规划工作,结合县整体规划的修编,及时调整并完成睢宁县人防工程整体规划。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多途径、多手段、多形式地体现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功能,使人防工程最大化的服务与社会,服务与民众。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服务理念,认真履行人防手续限时办结制。按照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强化执法检查,要一手抓数量、质量的提升,一手抓维护管理的落实。努力做到防空地下室“应建尽建、应收尽收、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确保人防工程竣工面积达x万平方米,在建x万平方米,结建手续x万平方米。

四、搞好行政执法 加快经费征收力度

进一步强化人防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力度,严格追究行政越权、不作为等行为,坚持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力争完成年1000万任务,并严格执行人防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收支两条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五、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 搞好培训及演练。

按照省人防办、省军区文件要求,继续认真做好整组扩建工作,完成x支人防专业队的整组任务,做好人防专业队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标准和要求进行严格训练和考核。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各专业队开展技能培训,在全县开展一次人防专业队伍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能力。

六、搞好重要目标防护,启动疏散地域建设。

完成x个二级目标和x个三级目标领导组建。对二、三类重要经济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严格检查,精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制定疏散方案,结合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组织居民疏散演练,结合构造“精美宜居”的绿色睢宁,选择合适地点搞一到两处(50亩以上)防空林建设,并挂牌。

七、加大宣传力度,使人防宣传工作延伸到乡镇。

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内容,明确宣传重点,从内容形式上突出民防内容,宣传应急救援和自救自护知识。注重因人施教,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人员,根据其职责、任务的不同,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主动向相关领导汇报,积极做好有关部门的宣传工作,争取他们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对城区学生重点加强民防知识教育,并将人防工作延伸到全县重点乡镇。

八、搞好人防“准军事化”建设 努力将人防建成文明机关、文明窗口

全面贯彻落实徐州市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对照人防标准全面整改,努力提高“准军事化”建设水平。按照拉练工作法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窗口。

九、以x的建设为重点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成立基建办公室,确保x工程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提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过程中全程接受县纪委、检察院、审计局的监督和指导,并以此为契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实现“阳光工程”、“阳光办公”。努力争当“突破睢宁”的排头兵。

2023年人防申请书通用三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沅江市人民防空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重视和加强在校中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搞好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战备观念为目的,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知识运用能力为突破口,坚持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实现人民防空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我校初中部开设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课,对初中二年级学生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完成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目标。

三、实施措施

(一)明确要求,规范管理,努力做到“六个”落实

对在校学生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是《人民防空法》赋予我们的任务和责任,也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帮助学生增长国防知识、教给学生正确应对各种灾害发生时的自救自护逃生技能,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我们对学生负责、对民族负责、对国家负责的具体体现。各班要充分认识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行动起来,认真部署,加强常规管理,努力使我校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做到“六落实”。

1、组织领导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和教研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真正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按有关要求将人民防空知识课教学纳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中,督促教师搞好备、教、学、演(练)、考等各项工作环节。

2、授课教师落实。选派科学、劳技、体育等学科教师担任人民防空知识课的教学,也可聘请部队和地方专业人员为兼职教师。为保证人民防空知识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学校安排陈超、姜菁、王冬梅老师作为兼职教师。

3、学生教材落实。征订文字浅显易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知识性、可读性、科普性、实践性,可以开阔学生视野,拓宽知识面,锻炼应变能力,提高身心素质,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的人民防空知识教材,逐步做到初二学生人手一册。

4、教学课时落实。人民防空知识课排入课程表中,全学年不少于5课时;每期由学校统一采取多种形式在第18周进行人民防空知识考核。

5、教育内容落实。可结合科学、劳技、体育、实践活动课,采取分散与集中结合、大课与小课相结合、理论与演练结合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好授课、演练、参观、实践等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室、电化教学设备和实验室,发挥人民防空知识教学光盘的直观性作用,以保证人民防空知识课程内容的全部落实。

6、检查总结落实。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要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检查、期末有考评。制定和完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考核评估的内容,定期召开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总结表彰会。

(二)注重“六个”结合,以确保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落在实处

要使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既丰富多彩,又具有实效,需要大力推广和鼓励教师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乐于接受知识,培养能力。

1、课内教学与室外演练相结合

课内学习人民防空知识,室外进行防护技能演练,根据知识要点,教师示范,学生反复练习,理论联系实际,力争达到学与练的高度统一。

2、教师讲述与学生动手相结合

在人民防空知识教学课堂上,教师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器具,给学生展示、演示和示范。课下发动学生自己动手制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防毒眼镜器材,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3、大课与小课相结合

小课是以教学班为单位上课的常规教学,在特殊情况下,通过国防形势报告、人民防空知识讲座、观看光碟等形式,以整个年级为单位上大课,保证人民防空知识教传授到位。

4、校内教学与校外教育相结合

在实施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过程中,要积极与市、区人防办联系,组织学生参观人防工事,了解人防工事的结构、设备及功能,使学生在提高兴趣的基础上加深对人民防空知识的理解。

5、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

把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渗透到晨会、班会、春游活动中去,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穿插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6、常规教学与现代化教学手段相结合

采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在人民防空知识教学过程中,把挂图、光碟、电脑、录像机、投影仪等配合使用,并鼓励教师设计制作课件,充分挖掘电教功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在努力深化课堂教学的同时,将教学与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自己想办法,查资料,作社会调查,尝试学生自己做课题研究,撰写小论文,设计小制作,挖掘学生自我教学的方法。通过教育提高学生“平战结合”的思想认识,增强“平时防灾”的能力。

2023年人防申请书通用四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人防工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工程,净面积平方米,租用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期、用途及续租

2.1甲、乙双方同意该人防工程的租用期限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乙方承诺租用该人防工程用途:.要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3若乙方拟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后续租该人防工程,则应在本合同有效期满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乙方在使用该人防工程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未在前述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或就续租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2.4若甲方拟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收回该人防工程,则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应在合同期满之日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办法

3.1乙方每月应缴租金人民币元正;全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正向甲方缴纳,。不含水、电、物管费用等。

3.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水、电费,则水、电费相应调整。如乙方在已提供用水、电之外确因经营需要单独供水供电,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另行装表计费,水、电表及安装费由乙方自理。

3.3本人防工程的租用实行预缴制按季收费,乙方须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至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缴清下季度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3.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字当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乙方在未入场经营前或经营过程中违约,定金不退。甲方不如期将人防工程交付乙方使用,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定金不计利息。乙方入场后,定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不得抵作租金或其它费用。

3.5合同终止时,乙方按时交还使用人防工程,且无其它违约责任,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履约保证金于____日后全额退还乙方。如乙方对甲方设施有损坏或欠缴相关费用时,甲方在扣除应付设施赔偿金和相关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乙方的权利

4.1.1.1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人防工程内依法自主经营;

4.1.1.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监督合同的顺利执行;

4.1.2乙方的义务

4.1.2.1自觉遵守工商、税务、质检、物价、消防、卫生防疫、治安等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缴费,合法经营;

4.1.2.2乙方不得损坏租赁人防工程结构和表层,未经同意不得在建筑物外悬挂张贴广告、标志、物品和招牌等。

4.1.2.3乙方如需对租用人防工程作二次装修;增添设施、照明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1.2.4为确保人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停业检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提出非议,不得设置障碍。如检修时间超过3天,甲方按照超出天数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的租金。

4.1.2.5乙方在租赁人防工程期间个人、企业财产和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降租或减租。

4.1.2.6合同期内,租赁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由此造成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1.2.7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人防工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赔偿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人防工程,并追究责任。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甲方的权利

4.2.1.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4.2.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终止、解除合同;

4.2.2甲方的义务

4.2.2.1甲方应保证出租人防资产的质量安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5.1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租手续。

5.2若乙方私自转租该人防工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人防资产,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一季度应付租金总额。

5.3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人防工程,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且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三日内完善相关手续,缴清所欠费用后无条件离场。

5.3.1严重违反人防、消防、治安、税务、工商、物价、质检、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的;

5.3.2拖欠租金或水、电等其他费用达到15天的;

5.3.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使用权的或改变用途的。

5.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5.4.1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将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

5.4.2提供的人防工程与合同约定条件不符,不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反合同5.4约定,除应全额赔偿乙方所受损失外,并按所受损失的10%支付乙方违约金。

6.2合同期内,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向甲方足额缴纳租金等费用。逾期不缴,每天按应缴费总额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缴费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后同,乙方除承担前述逾期付款的滞纳金外,还应承担一季度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6.3依照本合同规定,乙方在使用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应按期退还使用人防工程,并完善相关手续。乙方若延期交还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15天后仍不交还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措施要求乙方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件

7.1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临时停业或双方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2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拆迁,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3合同期内,如遇城市环境建设,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如遇相关部门要求关门停业,可给予关门停业期间减、免租金的政策性补偿。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8.2双方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企业性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人防申请书通用五

甲方(场地提供方):密云县民防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场地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是法人的按①填写,乙方是个人的按②填写)

①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人姓名: ,法人驻址: ,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

②个人基本情况:性别: ,年龄: ,身份: ,住址: ,约定的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人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密云县

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

工程编号: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地面管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工程其他附属物:

(见附件2)

2、工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工程简况和主要设备设施状况》(附件3)。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使用期满,交还该工程时的验收依据。

二、工程使用期限及用途

1、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工程仅作为 使用。

3、使用期届满,乙方如要求继续使用,则必须在使用期满两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取得有关行政部门许可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

三、工程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1、人防工程内部相关设施设备应列清单,经双方确认后备存。合同到期或终止时,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 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归乙方所有的,乙方拆除后应恢复原状。

2、人防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

3、使用期间的所有物业管理费和保险费用。

4、因乙方使用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等)。 四、工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工程具备条件如下:

甲方保证工程本身结构完好、安全可靠。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如未提出,视为交付合格。

3、乙方应于工程使用期满时,将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本合同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交还甲方工程应当保持附件2及附件3所列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及设施设备,甲方有权处臵。

五、工程使用与修缮

1、乙方在使用期内,应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责任。 2、甲方如需对工程设施设备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3、当乙方发现工程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4、乙方应合理使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支付经济赔偿。

5、乙方使用工程期间不得进行影响周边单位、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活动。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变更或提前解除。一方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对方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同意。如对方15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或变相地出租、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该工程。

七、与人防工程有关的特别约定

1、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使用工程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不履行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教育培训。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上岗前,未经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乙方应至少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培训,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乙方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以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服从民防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民防县民防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设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健全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管理记录,负责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工作,履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如果发生火灾、水灾、治安等事故,一切民事、刑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符合工商、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颁发相关证照。乙方应遵守经营行业的有关规定,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5、《人防工程使用证》每年进行年度审查,乙方必须按通知时间到密云县民防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办理使用证相关手续。

6、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求乙方经营使用工程必须配备的:上下水、洗漱间、卫生间;用电设施设备;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臵;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简易)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汛、防雨水倒灌等设施设备的购臵、安装和维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持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7、乙方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造人防工程或者拆除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设备。确需装修改造的,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报送甲方并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8、乙方应每日检查工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告甲方。并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责任,保证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战备及平时使用状态。重大隐患未排除前,乙方应停止使用。该隐患排除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继续使用。当需维修时,乙方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予以技术指导和监督。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要求后,乙方应按要求实施维修。

9、乙方不得占用人防工程设施设备专用房间(风机房、消毒间、滤毒室等)。

10、保证工程通道畅通,确保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有人时不得上锁,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

11、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应质量合格并符合用电规范,配电线路不得擅自进行改装。

12、工程内严禁生产、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电器用品。

13、乙方使用工程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需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

14、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使用用途。如需改变工程使用用途或使用人,须经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乙方和申请使用人防工程法定代表人共同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即重新申办《人防工程使用证》,并重新与甲方签订使用合同书。

八、补充条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行使下述权利: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达到整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对情况严重并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工程。

十、免责条款

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调整;因民防部门对使用场地用途予以限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战争、破坏性地震等突发事件;市政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修、改造、回填或人防工程结构出现重大隐患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如遇拆迁,本使用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拆迁补偿款及经济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按法人驻址或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发出通知等材料,视为乙方收到该材料。

3、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验证后可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合同使用。

4、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住址等如果发生变更,须及时告知甲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须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人防申请书通用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程造价以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化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定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 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 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化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 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 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时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 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 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 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就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 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 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 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乙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责任、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 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份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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