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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 药品监督管理培训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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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 药品监督管理培训心得(八篇)
2023-01-09 16:37:3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_____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我镇创建成为药品安全示范镇,特与涉药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亮照经营。经营者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完备的经营证照,药品零售企业应通过gsp认证,年终信用评定达到a或b级;医疗机构应通过“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达标验收。

二、人员到岗履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执业药师、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到岗履责,指导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三、进货渠道正规。慎重选择药品供应商,保证药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药品,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进货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照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市内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履行购进验收职责,严把药品质量验收关,做到票、账、货相符。

四、储存养护到位。药品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制作卡片上墙警示,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绝不再销售使用。

五、服务优质真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严格处方药管理,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顾客的批评或投诉。经营场所做到环境卫生、整洁。

小周镇人民政府涉药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举报投诉电话

20xx年月日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 药品采购员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在药库负责人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全院医疗所需药品及外用消毒液的采购。

2、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所有采购药品(除中药饮品、麻醉精神药品、外用消毒试剂外)做到100%集中采购、100%招标采购。

3、 根据医疗需要,按主管院长、药剂科分管主任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按时保质量完成采购任务,保证全院的药品供应。如有特殊情况和困难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报告领导。杜绝无审批购药。

4、 危重病人抢救用药应及时采购,尽一切努力满足抢救用药。

5、 及时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对紧缺或短缺的药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向药库负责人汇报。

6、 加强同其他医院的联系,保证抢救危重病人时互通有无,紧缺药品外调时必须经药库负责人同意,科主任批准后办理。

7、 严格执行入库手续,协助保管员核对实物,确认无误后由保管员签字,及时将发票交会计核算,由会计人员进行计算机处理入帐,发生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将处理情况上报主任。

8、 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按规定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9、 将保管员每礼拜所造计划分类打出进价、扣率及供货单位,报上级领导批示后方可采购。

10、 库存以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禁止泄露给厂家、药商及临床业务人员。

11、 药库采购药品要坚持以国家各级医药供应部门为进货主渠道,杜绝采购假劣药品,要择优(质量好、疗效好、价格合理)选购。严禁从个人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药品。凡新建立的进货渠道必须认真查验“证照”,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12、 所有新药必须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或进院长、主管院长批示后方可购入。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 销 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1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乙方严格按照计划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时间付款。具体药品品种以甲方药品采购计划为准。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每批药品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提供完整药品信息的随货同行。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有效期≥60天的药品 ,因滞销等原因,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作退换处理;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

二、交货地点:攀枝花市铁路医院西药库房。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按验收合格入库,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格票据(增值税发票应注明税率)的供货,作当期应付账款进行财务挂账,并按期进行支付;

二、甲方可暂扣不超过乙方供货当期剩余库存价值的货款,作为风险质量保证金;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当甲方对乙方当期应付账款余额较小时暂缓支付原则;

四、双方终止合同关系,不再续订合同的,需将乙方供货使用完或退乙方后,没有质量及其他方面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方可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1000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六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甲方:

乙方:

一、定义

1.“甲方”是指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乙方”是指《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内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大连市遴选中选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应附有下述文本:

3.1《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

3.2 药品配送授权书

3.3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 3.4 药品需求目录

4.“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

二、品种、规格及数量

具体品种、规格及数量在实际采购发生前各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格式详见附件一:《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采购批次订单合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从公布的《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采购药品。

2.负责与配送企业签订书面《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

3.为乙方供货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4.严格执行中标药品的价格。

5. 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

6.除非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否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药品。

7.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执行《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规格和价格向甲方供应药品。

2.对甲方的订单应当及时响应,保证甲方所需药品配送到位。及时对网上采购单进行接受确认、发货确认及到款确认。药品的配送应做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3.已确认的中标品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4.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5.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有效期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的药品均应为合理最长有效期内。

六、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 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提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 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七、 药品质量

7.1 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标准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7.2 医疗机构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7.3 在临床使用中疑有质量问题、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药品,可要求乙方送交药品检验部门(或上级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7.4 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药品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7.5 经法定机构确认为药品质量原因造成医疗机构损失的,其损失(包括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的处罚。

九、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一份、一份由甲方报大连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同志们:

这次全市食品安全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是总结“”,研究部署“”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目的是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市上“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抓落实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目标任务。刚才,陈红同志作了工作报告,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有力,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监管为统领,以确保安全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监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第一,监管体系日益健全。从20xx年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开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无论是食品综合监督,还是药品安全监管,都建立了比较科学完整的监管体系。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这一责任体系的确立,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各司其职,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第二,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五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科学监管、迎难而上、不辱使命,牵头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有效处置问题奶粉等突发事件,全力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第三,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药监部门结合职能,服务大局,“围绕发展抓监管,抓好监管促发展”,在gmp 基地建设、中药材深加工、医药品牌建设等方面,为推进安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第四,监管条件不断改善。药监系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期间发展变化最为明显,市县两级全部完成基础建设项目,行政执法装备不断改善,药品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技术保障更加有力。

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饮食用药安全。一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旬阳学生饮用奶中毒和黄冈中学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药监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食品安全“抓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去年“7.18”特大洪灾中,药监部门严管灾后食品药品市场,清理水毁食品药品,逐箱检查捐赠药品,确保了特殊时期食品药品不出问题。面对突发事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应迅速、应对沉着、处置高效,应急能力不断得到锻炼和提高。二是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一方面切实夯实食品安全责任,牵头开展联合检查,注重做好组织协调,狠抓督察督办工作,强化食品综合监督,扎实开展了地沟油、乳制品、“蛋奶工程”、清真食品等专项整治,对重大活动及节庆期间食品进行专项检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一方面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广告等五个方面齐头并进,集中整治疫苗、特殊药品、医用氧气、非药品冒充药品等突出问题,查获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有力打击了药械违法犯罪行为,药品市场不断得到净化和规范。三是强力推进药品“三统一”。药监部门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积极配合医改工作,在全市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改变药品中间环节多、药价虚高的现象,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实现药品同质同价,药品价格总体下降27.6%,大大减轻了群众医药费负担,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同时也理顺了药品供应渠道,有力保障了药品质量安全。四是着力促进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意见,从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深加工链条延伸、药品企业质量认证等方面,药监部门加强政策引导、行政监督和技术服务,促进了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扎实开展基本药物品种调查工作,我市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8个品种被确认为基本药物,为企业持续发展鼓添后劲。圆满完成了西洽会等安康现代中药贸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安康生物医药影响力,为我市中药产业品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服从大局,正确面对监管体制调整,积极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机改各项准备工作,稳妥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做到了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干劲不减,实现了平稳过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抢抓机遇、奋发有为的结果,也是常年工作在监管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尽职尽责、锐意进取的结果。事实证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是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队伍,有能力克服各种困难,有能力应对各种挑战。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对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总的来讲,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市委、市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在食品药品市场整治进程中,目前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深层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我市食品行业整体条件和管理水平比较低,无证无照问题依然突出;制售假劣药品的手段更加隐蔽,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药品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监管队伍整体不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意识比较淡薄,不合理用药现象仍然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以负责的态度、发展的眼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查找不足和漏洞,用更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破解难题,常抓不懈,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突出重点,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xx年是“”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于实现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统筹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强调两个方面:

(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切实转变观念,认真分析形势,采取得力措施,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首先,各级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底要逐级进行考核评价。刚才,我代表市政府和县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我想强调一句,责任书很重要,负责任更重要。同时,各职能部门要针对“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对食品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不力甚至违规违法的,要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禁止从业等措施。对于以前一些交叉环节食品安全由谁监管的问题,中央编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以中央编办发〔20xx〕3号、陕政办发〔20xx〕130号文件已经予以明确,希望大家认真研读政策,落实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空档。

二是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区政府和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我觉得要突出整治“六个重点”:第一,要整治重点环节。特别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四个重要环节,要分别拿出专项整治目标计划和检查内容,确保取得实效。第二,要整治重点区域。要加大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对“蛋奶工程”、“小饭桌”、小作坊、小摊贩、学校食堂、“农家乐”、农村家宴等食品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现代流通网“三网”建设。第三,要整治重点品种。突出抓好粮、肉、油、调味品、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婴儿食品、清真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督。要继续推进全国统一开展的乳制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务求实效,巩固成果。第四,要整治重点对象。对在“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辣椒制品等方面易出问题的企业,要加强监管,特别是对那些行业风险大、违法行为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第五,要关注重要时段。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黄金周等重要时段,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突出抓好传统食品,确保群众节日饮食安全。第六,要保障重大活动。要切实做好龙舟节、菜花节、茶文化节以及市上的重点活动、重大会议、重要接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是要严肃追究食品违法责任。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要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发现有关单位存在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罚,宁重勿轻;对触犯法律的人员,必须严格依法惩处。在查办食品违法案件中,要做到“五不放过”:原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的不放过;不法企业及其负责人未受到惩处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总之,我们对食品违法企业,不能一罚了之、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须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要逐级定期开展例行督察,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甚至存在假打、轻打、不打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四是要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制度体系、指挥体系、报告体系和联动平台,加强队伍培训、组织演习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危害和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和最小范围。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建设,继续抓好白河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要严把市场准入门槛,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淘汰安全隐患大和落后的食品企业。要完善产业规划、土地、财税等扶持政策,促进食品产业转变发展方式。要加强食品现代物流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要鼓励支持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重点围绕检测设备、生产工艺、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和宣传工作,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使食品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各自依法行政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二是重点部门、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与全面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与短期目标管理相结合;四是行业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关于药品监管工作。虽然我市药品市场日趋规范,但净化药品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但要常抓不懈,还要立足解决制度、机制问题,强化全程规范,希望大家继续抓好药品专项整治。

一是要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药品“三统一”是一项解决群众看病贵的好措施,我们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强化“三统一”监督保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配合医改,推进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认真做好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稳步扩大药品“三统一”覆盖面,加强对统一配送的全程监督,督促企业保障生产供应。同时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正确评估基本药物安全形势,制定科学监管方案,从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四个方面多管齐下,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在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中,还要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两网”建设,充分发挥“两网”在基本药物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

二是要继续抓好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药品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重点加强对药品注册环节资料真实性和文号合法性的审查,对药品生产环节要严把原料和产品的安全性,对药品流通环节要确保货源可靠和经营规范,在药品使用环节中要加大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倡导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重点做好疫苗、血液制品、医用氧气等救命药品的监管,对特殊药品、中药饮片、隐形眼镜、采供血器材等易出问题的药械,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打击以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仿冒药品、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不管这些问题发生在哪个地方,涉及到哪个部门和哪些企业,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打击。在专项行动中,尤其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整治违法药品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查处大案要案等方面,药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三是要积极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监管是基础,发展是目的,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着眼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医药经济调研,科学分析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发展现状和产业前景,努力探索我市医药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谋。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帮助指导,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加快发展。二是要提高服务效率。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为食品药品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创造宽松有序、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在市级审批权限内做到限时快办,即时即办,对涉及上级行政许可的,开展跟踪服务,力争尽快通过审批;对医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问题及时给予解答,把有关政策法规在第一时间宣传到企业。三是要引导行业发展。一边规范食品药品行业行为,一边帮扶他们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到监管与服务两不误、共促进。要在安康生物医药振兴工程上,发挥政策和技术优势,为标准化中药材基地建设、激素类原料药开发、中药饮片生产等项目搞好服务,努力构建安康中药药源生产、中药加工、新药研发、市场营销四大体系。要严格企业和产品准入,特别是对企业的规模、工艺、检测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健全退出机制,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四要重视项目建设。一方面要鼓励、支持现有的药品、器械生产、批发企业重组、兼并,使现有企业做强做大;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对接、项目对接和服务对接,及时掌握医药信息,吸引外来投资,为有意来安康开办医药企业的客商提供政策、信息、法律等全方位的服务。对重点企业,指定专门技术人员重点帮扶,全程跟踪,通过帮促、指导,使更多的好项目落户安康。

三、齐抓共管,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关系百姓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还是关系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要切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用“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抓得更紧”的思维,切实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县区政府的议事日程,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落实餐饮环节监管编制和人员,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尽快建立,依法开展监管工作。要以夯实责任为重点,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从政府到部门再到企业,层层把责任落实到位。要以督察督办为手段,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县区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线,了解情况,研究工作,对一些重要问题和关键工作,要召开政府会议专题研究,积极予以解决。

(二)相关部门要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及监察、财政、公安、工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民宗、水利、粮食、盐务、环保等多个部门,从这几年来的情况看,各相关部门都能以大局为重,及时沟通,相互支持,工作是积极、富有成效的。希望大家能持之以恒,找准定位,认真履职,共同筑起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铜墙铁壁,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各部门要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尽快将调整的工作职能落实到位,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政策的把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现科学监管,加强能力建设尤为重要。一是要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尤其是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要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政治素质和科学监管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懂法律、会监管、善服务的优秀执法队伍。二是要提高科学监管本领。要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步伐,推进电子监管等手段创新。三是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尽快做好机构改革内部各项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培养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盘活人力资源,凝聚智慧力量,做到“九牛爬坡,个个用力”。四是要建好建强领导班子。要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讲团结、干实事”的领导集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廉政意识。

同志们,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稳定。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同志们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勇挑重担,扎实工作,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于药品监督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日:

一、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诚信经营的原则,经协商达成药品购销合同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书有关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有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购销、电话购销等购销方式。甲方在规定药品范围内供应的药品,其质量应保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及有效期。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进口药品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复印件。生物制品提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签发合格证书》复印件,甲方因违反上述条款,引起质量纠纷,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在进行药品购销业务中,应确保药品质量,按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凭法定部门出具有关票据向责任方索取赔偿。质量问题解决前,受损方可暂扣责任方货款或(和)责任方可预支经费先行解决。

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四、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的款项若需要通过转账方式,甲方同意至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五、乙方收货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所供药品质量有问题,应尽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六、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因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如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乙方有权送到地市级以上药监部门检验,药品质量以法定检验报告为准。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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