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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效应心得体会实用 群体效应议论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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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效应心得体会实用 群体效应议论文(三篇)
2023-01-09 16:18:4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群体效应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对目标任务的认识

通过开展“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广大干部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牢记发展是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解决少数干部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对群众感情冷漠,对群众疾苦关心不够,对群众感情不深,不想深入实际、不愿深入基层、不会深入群众的问题,始终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做到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矛盾能在一线化解,无群体上访,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二、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性

群众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成功的一大法宝。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继续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对于完成我们党面临的艰巨任务,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工作措施是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深入”、“四联户”活动

通过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开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验民情,认真查找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等方面的差距,切实解决好作风漂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各项决策和行动更加体现群众意愿,更加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

实行领导蹲点联户。领导干部蹲点,要驻村直接联系群众,每次走访2至3个村民小组。实行部门挂钩联户。实行单位 “挂村包组联户”,同时要整合扶贫挂钩、干部挂钩联系自然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等工作力量,形成做好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合力。实行干部结对联户。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30天,结对不少于3户;其他干部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60天,结对不少于1户。实行建卡经常联户。建立《民情联系卡》,注明干部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及承诺事项,送达所联系群众,方便经常联系。建立《民情登记卡》,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反映的事项、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情况以及基层组织和群众评价。

四、党员干部要按“四个一”的要求做好“四群”工作

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主动深入群众,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每名领导干部每年要提出1至2条有价值的工作建议,帮助所联系的基层单位和群众解决1至2个实际困难。建立民情台账,分类梳理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民情分析,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归口落实原则,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直接联系农户制度。具体要求是:每名党员干部挂钩1个村民小组,联系1户农户,建立一本民情台帐,记好一本民情日记。

关于群体效应心得体会实用二

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学校精心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达到了突出活动主题、深化学习效果的目的。近日,按照学校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精辟论述,深刻感受到这好比一把标尺,是衡量基层工作做的好不好的重要标准。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同时还要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学习贯彻这种精神,关键是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个人修养,严明工作纪律,脚踏实地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真正做到教书育人,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作出突出的成绩。

作为一名班主任老师,我认为“严以修身”尤为重要。在学校,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被孩子们看在眼里,而他们正处在成长期,对于各种行为处事的方式都会极力地学习和模仿。因此,我们在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自身修养,为学生树立榜样。重点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衣冠,做表率。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塑造良好的师德修养,做好学生的榜样,树立正确的引导形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守住校园这片洁净的乐土,不让社会上一些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拜金主义思想所迷惑。

(二)讲务实,守信用。从某种意义上讲,班主任务实的工作作风,对整个班级的学风的形成具有直接的影响。在开展工作时我们要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学生的实际情况,踏踏实实,一丝不苟地把班主任的工作做好,并注重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要说到做到,表里如一,始终如一。

(三)多宽容,求稳定。作为班主任,要以博大的胸怀,对犯错的学生多一些宽容和谅解,对同事的某些建议和贬斥多虚心接受和反思,进而赢得同事的支持和学生的尊重。

(四)敢决断、常自省。班级是一个集体,矛盾纠纷是少不了的,作为班主任,在处理矛盾纠纷的时候切忌优柔寡断,要敢于作出决定,采取有力的措施,使其在蔓延或萌发状态中得以根除。班主任工作繁琐,面对的学生个体差异大,不一定每一次的决断都是正确的,所以要经常自我剖析、自我评价,在自省中不断提高。

此外,我们在对待学生的时候,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以学生需要为本,对待学生人人平等。对教学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谋划好自己的工作,做到有效备课,设计好教学环节,不脱离学生这个群体。在自主创新的同时也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承担教书育人这个重担,勇于面对现实,善于解决问题,不做面子工程。

关于群体效应心得体会实用三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升级,各种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不断凸显,由此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积极预防、有效应对各类群体性事件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应尽职责,而其中,公安机关更是责无旁贷。从公安机关的职能角度出发,提出措施有: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防暴警察队伍建设;强化公安民警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预防;处置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074-02

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下,受某些社会事由刺激而突然爆发的,由谋求共同利益的人群参与的,自发或有组织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或与公共安全发生矛盾的行为。群体性事件虽然从本质上来说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但其发生往往与不合法乃至极端暴力的手段、可能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或势力利用等相伴随,事发突然、发展迅速、影响广泛、处理难度大,若应对失措或处置不及时,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作为管理国家治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法部门和一线执法机关,有必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树立新思维,探索新举措,将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长期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恪尽职守,履行职责,针对群体性事件的规律特点,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效果性好的举措,成功预防和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一是加大信息搜集和处理力度。公安机关因其职业特殊性具有点多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天然优势。因此,多年来,广大公安干警特别是基层民警通过深入农村、厂矿、社区摸排办案、查访谈心、提供服务之便,了解掌握了大量丰富及时的社情民意、苗头线索。这些信息通过公安情报部门的加工提炼,成为本部门和上级机关决策应对的重要信息来源。同时,公安机关所特有的网监部门对网络舆情的监控,也为及早发现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建立了事件预警机制。对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准确预警是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公安机关从“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出发,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由各级情报信息部门组成的专业化预警队伍,履行重要职能。

三是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应对预案。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特点,制定出了各具地方特色的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保证做到事发案启。同时,为加大公安干警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检验预案的操作性,各级公安机关还会定期组织预案实战演练和演习,以做到各部门协调配合,各警种执行有力。

四是强化专业性应对警力。针对群体性事件人数众多、规模较大、易引发暴力冲突的特点,近几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专门应对警力――防暴警察的编制设置和培训力度,通过高水平、高专业性的警种警力设置和人员、经费、装备的政策倾斜,有效弥补了以往普通警察装备不足、专业性不高的不足,使群体性事件的可控性显著增强,有效处置率大大提高。

五是出警迅速,处置得当。实践证明,通过良好信息网络和预警机制的构建,在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总是能够先于其他部门到达现场,进而控制事态发展。先期到达的民警采取隔离、劝散无关群众,向涉事群众了解情况并进行先期劝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事件进展等措施,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防止事态发展、有效稳定现场秩序,一些规模较小矛盾较少的初期群体性事件甚至在公安干警的先期劝导下就能得到有效化解。在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中,公安民警也以最大的耐心和克制维护着现场的秩序,甚至有时要承受一些谩骂和身体上的攻击,引导涉事群众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表达利益诉求,为事件的妥善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兴风作浪、别有用心的个别之徒,公安机关在查明真相、掌握证据的前提下,也会果断出手;对于在事件中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公安机关也会根据性质和情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注意避免再次激化矛盾,做到法理相称。

应当看到,虽然近年来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因为种种原因,确实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透明。许多时候,如果能够及时透明的公开信息,让当事人和群众了解事件真相,那么很多群体性事件便可能不会发生。由于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准确甚至遮遮掩掩、语焉不详,使得谣言四起、小道消息盛行,导致了群众被误导、群情激奋甚至逐渐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严重后果。不仅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受到了损害,还使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矛盾问题变得复杂难解,大大增加了工作的数量和难度。

二是滥用警力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冲突本是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但因为相关部门的错误判断和命令,本应维护秩序、调解纠纷的公安机关失去了公正立场,滥用警力,强行介入纠纷,偏颇得维护一方,导致矛盾极具激化,乃至酿成了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尽管对预案进行过演练,但部分公安机关仍存在警种、部门间协作性不强、配合度不够的问题。由于处置群体性事件需要大量警力,除了专业的防暴警察外,大部分民警都是由治安、交通等多部门抽调而来,彼此间的熟悉度和默契度明显不够,往往对现场的突发事件难以做到及时统一的应对,严重影响了处置效果。此外,部分民警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和方法掌握不足,面对汹涌的人群和激愤的群众,往往会手足无措、畏首畏尾,只能等待上级的命令行事,容易贻误现场处置的最佳时机。

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从源头上尽可能的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避免谣言四起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公开真实信息,使群众能快速及时准确得了解事情真相,谣言和小道消息才无立足之地,疑虑和误解、矛盾才无处可生。及时公开信息不仅有利于解决群体性事件,而且对于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增加群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有着积极的作用。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公安机关即应迅速搜集掌握各类信息情报,并在辨别整理后第一时间向群众发布,以真实有效的信息消除谣言产生的土壤,掌握事件处置的主动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功能和舆论效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增强事件的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外发布权威声音和消息进展。群体性事件处置完毕后,公安机关也应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通告,将权威、全面、客观的信息,详细介绍给公众。客观、公开、透明地使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经过及处理结果为群众知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是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应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强化横向交流,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纵向联系,争取基层社会组织的协助,将信息收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的领域和行业中去,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警种多、人数多的优势,切实提高民警收集情报信息的能力,加大信息的搜集数量和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处理能力和情报分析机制,提高情报部门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情报分析的准确度和实效性。要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警种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要建立情报信息工作责任制,对信息的上报、监控、分析、处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对漏报、瞒报重大信息情报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防暴警察队伍建设。纵观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到,防暴警察作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专门力量,已经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进一步加强防暴队伍建设,对于妥善处理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加大对防暴警察队伍的人员选用、经费保障、武器配备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并着重训练其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使之能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招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

四是要强化公安民警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针对部分公安民警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应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增加有针对性的演练等措施加以解决。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分析、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正确行使警察职权的指导以及处置动作的具体运用等内容。培训应立足实践,着眼实战,重点解决公安民警在应对群体性事件时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暴露出的不足。如:应着重培训干警对涉事群众的心理了解及劝导艺术,面对群情激奋的群众时如何保持冷静克制和镇定,对武器警械的操作使用及驱散人群、抓捕嫌犯等警务动作。同时,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培训也应当列为公安民警的基本培训内容,作为入警、晋衔、晋升培训及轮训的必修课程。此外,各级公安机关还应该根据本地区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设计出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套路和演习方案,通过贴近实战的模拟演练来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各项处置能力和素质。

[1]王智军.警察的政治属性[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周保刚.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方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3]陈晋胜.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

[4]毛寿龙.政治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5]李忠信.群体性事件研究论文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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