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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 公安内务管理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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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 公安内务管理心得(9篇)
2023-01-08 06:45:1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今年以来,我所民警共自破和协破各类刑事案件7起,立查治安案件12起,处理调解纠纷4起。共打击各类违法人员98名,其中抓获上网逃犯1名,治安拘留82人,治安罚款22人。今年以来,我所围绕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今年以来,我所始终把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大力加强了信息网络建设。控制的重点目标是重点人员。在做好日常控制工作的同时,结合敏感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存在不稳定苗头的企业单位,提早介入,做好前期预防、疏导工作,给企业党委当好参谋助手。

在工作中,我所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一是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二是夯实防范根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我所根据所辖企业的实际,不断深化“巡勤警务”工作机制,合理划分责任区,配置有效警力,细化、量化目标考核标准,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防范网络的效能,使警区工作走上规范。三是强化治安行政管理,规范管理办法。重点深化了

“暂住人口管理”。

近年来,我所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体制的暂住人口管理新机制,形成了暂住人口管理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所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以身作则,大力实施“树形象工程”。一是自觉接受企业监督,主动定期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听取建议;主动深入社区了解民情,征求意见;规范治安案件查处和民间纠纷调处程序,做到依法文明办案。二是强化服务职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在执法工作中,针对个别同志中有时还存在冷、硬、横、推、拉的现象,在执法程序化、执法规范化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所还制定了民警去向指示牌、警示牌和举报箱及学习专栏,教育全体民警处处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我所严格按照分局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带出了一支作风硬、素质强的公安队伍。日常工作中,我所全体民警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放弃了全部的节假日,坚守岗位线。在严以律己的同时,我所狠抓干警队伍建设。针对队伍当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跟上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和开展专题教育整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干警队伍的

思想教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迄今为止,干警队伍未发生任何问题。

总之,我所在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全所民警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分局交付的各项工作,为辖区的稳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要继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竭力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巩固好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形势,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了加强xx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确保社区居民安居乐业,有效地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定以下计划:

社区警务室要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平安文明社区建设活动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依靠发动社区两委班子和广大居民群众提高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积极开展综治各项工作,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广泛发动居民力量参与综治工作,夯实社区安全稳定工作基础。

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用综治宣传图,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群众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并分发防火公约,增强“四防”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民主自治。

社区要建立、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使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社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防止邪教活动,切实维护社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对社区内帮教对象正常走访,了解思想动态,掌握一手情况,使他们走上正道,服务社会。

积极组织社区治保力量,建立健全用人制度,严格要求按照“以人为本、以物为基,防管结合”的要求全面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强化巡逻防范工作,大力推广物防技巧措施,力保社区平安。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县公安局:

学校是一个公共场所,是社会上一个弱势群体;老师除教书育人外,肩负起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经常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展开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还要经常做“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管理工作。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全体教师“一岗双责”,学校安全、人人有责。校园实行“首遇负责制”,对不安定因素谁第一发现,谁就是直接责任人、就主管、就负责,使得学校安全有了一个基本的保障。

但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福建南平事件之后,广西合浦、广东雷州等近期发生学生及教师伤害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迫在眉睫,整个社会的关心和舆论也聚焦到学校,牵扯到家家户户的学校校园安全,已经不再单单是学校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此,学校特别请示:

1、公安民警、交警、巡警、特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

2、学校门口设立专门警务室,或依托学校门卫室设置治安岗亭,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

砀山县第五中学

x年xx月xx日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迎测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社区及警务室全体成员、市场各物管办公室全体成员。

1、制定社区警务室具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责任到人。

2、组织社区各辖区单位负责人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3、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在上级政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警务室时,警务室必须派专人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4、建立问题整改机制。上级部门和自身发现问题,要立即书面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快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发现问题,应急分队及时处理。

6、建立辖区联动机制。辖区范围内各成员单位相互联动,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形成整体一盘棋。

7、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各责任区内进行排查,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到的情况,居民、商户反馈的问题等要及时处理,要进行处理后的反馈。

8、建立对外协调机制。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周边社区的关系,共同处理好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相关工作。

9、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各责任人、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由于工作不认真、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建立资料保管机制。各项工作的推进要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包括方案、实施细则、责任分解表、工作督办文书、问题整改通知、信息反馈表等,都要形成完整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档案资料。

1、做好责任区内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发动工作。

2、搞好责任区内街巷、居民区的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3、负责督导责任区内单位、门店的宣传发动和“门前三包”到位。

4、各责任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迎检顺利通过。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改革相适应的先进的警务运行机制,并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整合警力资源、推行目标管理,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延伸,使派出所真正成为集合防范、管理、打击和服务的综合战斗实体,推进公安工作的整体发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社区警务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建立健全派出所管理机制和社会服务机制为核心,立足社区,依靠社区,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建立科学的警务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整体水平。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现警力下沉,配齐配强责任区民警。

(二)创新警务机制,启动新的警务模式和勤务方式。

(三)夯实基础工作,转变、延伸、拓展社区警务工作职能,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把减少犯罪、服务群众作为社区民警职能定位和努力方向。

(一)警务室建设

1、按每个社区必须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建设警务室,并做到社区警务室有明显的统一标识牌。

2、警务室内设置有民警警民联系牌(去向牌),警务公开栏(其内有社区平面示意图,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图),法律法规宣传栏及办公桌椅、资料柜(有条件的应配电话、电脑),各项职责制度上墙。

3、警务室配置有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表、服务群众连心卡、社区民警工作日志本、征求意见书、警民联系箱及其他工作台帐。

(二)警力配置

派出所应根据社区规划、人口数量及治安情况,实行一区一警、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配置模式。社区民警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或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报请分局审批。

(三)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人口管理。对社区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调查、登记和经常性管理教育,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准确及时,并能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预防违法犯罪活动。

2、治安管理。督促社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 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

3、安全防范。建立社区群防群治组织,组织社区内的单位和群众开展经常性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社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构筑和完善社区防范体系。

4、收集情报信息。建立覆盖全社区的治安情报信息网络,掌握社区敌社情动态,及时处置并上报涉及政治、治安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

5、控管帮教违法人员。认真落实对违法青少年及两劳回归、缓刑、保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人员的“四定”(定帮教对象,定帮教人员,定帮教组织,定帮教措施)制度,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同时做好监控管理工作。

6、服务群众。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办证、警务咨询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做好治安纠纷调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警务工作(安全保卫、值班备勤等)。

(四)社区民警工作标准

1、建一套台帐:即社区工作日誌、重点人员管理、社区工作会务等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台帐及档案内容齐全、规范。

2、有一支队伍:即拥有一支较稳定的能够配合公安机关联防、联打的群防群治队伍(包括社区安保队、安防队、治安巡逻队及治安信息员和国保联络员队伍)。

3、创一个特色:即结合辖区治安实际,开展“无盗、无毒、无抢、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事故”等各种特色创建以及社区警务模式的创新。

4、履一项承诺:即在社区日常警务工作中能够自觉推行并认真履行一项便民服务承诺。

(五)社区民警工作制度

1、社区警务工作和社区民警管理由各派出所副所长负责。

2、全面实行社区民警负责制。即社区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社区警务日常工作负全责。社区民警务必要处理协调好与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并通过合法程序进入社区领导班子,以促进社区警务的全面发展。

3、实行社区民警着装挂牌下社区,每周社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其中保证有二个半天在警务室接待群众。

4、落实一项服务承诺、利民措施,并对群众交办事宜实行回告制。

5、一周一次率安防队员在易发案地段巡逻巡查。

6、一月一次对重点单位、出租屋及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检查。

社区警务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其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加强社区警务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宣传,使社区警务建设深入人心、警心,举全所之力,拧全警之心。通过不断探索和不懈努力,力保社区警务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是公安院校的特色之一,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行为规范,保证公安院校良好的学习、训练、生活秩序,培养学生优良的综合素质,使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在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如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警务化管理呢?这一问题已成为公安院校的热门话题之一。本文拟就此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加强警务化管理的必要性

在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加强警务化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需要,也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

1、它是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知识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学生的素质、观念和行为方式不断在发生变化,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加之,公安院校的扩招、升格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工作更加艰巨。如:由于公安院校的扩招,教室、宿舍、餐厅、图书馆的建设远远赶不上学生数量的增长,造成了学生学习、住宿、就餐条件的紧张。有的院校取消了每个区队一个固定教室的规定。学生平时自习分布在各教室、宿舍和图书馆,这样就给警务化管理增加了难度。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呢?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创新发展,才能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始终充满活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可以说,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2、它是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需要。胡锦涛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公安机关担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特别是在当前,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逐渐上升,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公安机关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培养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公安事业的未来。公安院校是人民警察成长的摇篮和培训的重要基地,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是当前公安院校面临的最为紧迫的任务。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必须要无限忠于党和人民、业务娴熟、技能过硬;不怕艰苦、勇于献身;严守法纪、依法执勤;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而这些良好素质的培养和提高都离不开公安院校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3、它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处在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由单一办学模式向多样化办学模式的转变。公安教育发生了新的变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高。要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就必须要加强警务化管理。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所公安院校墙上有无脚印、球印等污损现象,地上有无杂物、痰迹,桌、椅有无刻画现象,用水用电和就餐有无浪费现象,公共财物有无损坏现象,学生有无警容不整,是否精神饱满和两人成行及三人成列等不仅反映了一所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水平,也反映了一所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水平。公安院校要加强正规化建设,就必须要加强警务化管理。

二、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富有特色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培养目标,保证公安院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当前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与形势的发展还很不适应,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目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工作往往是过多强调了它的管理职能,强调了培养学生的服从意识,把学生看作被动的管理对象,忽视了学生在警务化管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忽视了对学生深层次思想和个性发展的分析、把握和引导,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存在着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限制多、约束多、主动教育少,超前教育更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而就管理本身来说,也仍然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学管干部终日忙于日常繁忙的事务性工作,往往把工作标准定位于学生“不出事、不惹事,不添麻烦”上,长期在低层次上循环。实践证明,仅靠管、卡、压是管理不好学生的。一味地要求学生被动地接受管理,满足于学生不出事,不惹事,不添麻烦,不仅管理不好学生,而且必然影响到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2、管理相对滞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新旧价值观念激烈冲撞,市场经济的求利原则给学生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评判带来了消极影响,学生的思想日趋多元化。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特点、新挑战,如,出现了“五多”现象,即独生子女增多,沉迷于“上网”的学生增多,心理失衡、脆弱的学生增多,谈恋爱的学生增多,盲目攀比,花钱大手大脚的学生增多。而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相对滞后,学生管理工作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制度建设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形势发展变化了,而有些规章制度却没有创新发展,既使有所变化,也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其次,执行规章制度不坚决,要求不严格。有的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满足于“过的去”,不求“过的硬”,有时甚至有失公正,使现有的规章制度很难发挥其作用,甚至形同虚设。如有的学生违反纪律后应当受到处理,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受到处理,这不仅会使这些学生产生侥幸心理,而且还会使更多的学生淡薄纪律观念。再次,抓日常养成不够。由于日常养成工作繁杂琐碎,不容易看到成绩,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特别是日常管理中的思想工作要让学生口服心服绝非易事。因此,部分学管干部不愿或不会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领导强调了,上级来检查或发生问题了,狠抓一阵子。领导强调不强调,上级检查不检查,大不一样。不能持之一恒地抓好日常养成,工作时紧时松,图于形式,浮在表面。

3、学管队伍管理有待于规范化。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工作中,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是关键。目前,学管队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长期以来,在学管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各公安院校管理体制不统一,有的学生处主管,系部协管;有的系部主管,学生处协管。二是缺乏一套长效机制,或多或少存在着“入口”不严,“出口”不畅,职责不清,“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管干部的积极性,也影响到了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工作。三是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公安院校的学管干部往往过多地忙于事务性工作,从早上起床忙到熄灯就寝,缺少深层次的理论学习和研究,对学生管理教育的基础规律和警务化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少研究,工作中缺乏理论指导,抓不住重点,想到什么,干什么,看到什么,干什么,缺乏计划性和创新精神。

三、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对策

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更新观念,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一支专业、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学管队伍。

1、更新观念。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新形势下,要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有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创新发展,始终充满活力,首先必须要更新观念。

第一、要确立“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要确立“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就要正确处理好两个矛盾。一是要正确处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二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在警务化管理工作中,要解决这一矛盾,关键在于提高学生的自觉性,让学生积极参与管理,改变学生在管理中的从属、被动地位。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今天,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也是建立在学生高度自觉的基础之上的。学管干部应当把尊重、了解、信任、依靠、引导、沟通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学生的条令、条例教育,使学生真正认识到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学生民主参与警务化管理的范围,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内在心理约束意识,引导他们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培养、自我提高和自我服务,使他们广泛地融入到管理中去,变被动服从为自觉遵守,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变学管干部“一个积极性”为学管干部和学生“两个积极性”,构建学管干部和学生之间新型的民主、宽松、和谐的师生关系。另外,还要积极开展美育、人文素质等教育,提高学生艺术欣赏能力,扩大知识面,增强警务化管理的实效性。二是要正确处理警务化管理共性与学生个性张扬的矛盾。要在坚持共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张扬的环境和条件。在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要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增强发展后劲,让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张扬,特长得到充分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厚基础、宽口径、有创造能力的公安大学生。在警务化管理中,不仅要对学生健康的兴趣和爱好给予必要的引导,还要对有潜在优势和特长的学生给予必要的支持,让他们既要吃好“大灶”,还要吃好“小灶”。

第二,要树立警务化管理必须与教学相结合的观念。警务化管理是通过各种行为规范,培养学生优良的综合素质;教学是教会学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者是学生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缺一不可。教学为警务化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警务化管理又为教学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警务化管理要与教学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任课老师要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学管干部也要主动加强与任课老师的联系。公安院校要制定学管干部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警务化管理工作与教学工作的结合,使警务化管理工作渗透到教学工作中去,落到实处,教学工作又延伸到课外,营造公安院校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警务化管理。

第三、要倡导服务也是管理的观念。这种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既包括学习、训练、生活,也包括思想、心理、就业等方面。要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时刻把学生的冷暖挂在心上,真正做到以爱心温暖学生,以关心帮助学生,以公心凝聚学生。爱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基础。学管干部要深怀爱学生之心,牢固树立热爱学生就是热爱公安事业的观念,深入教室、宿舍、餐厅、训练场、图书馆,和学生“零距离”接触,深入了解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排忧解难,用爱心架起师生信任的桥梁,变学生“和学管干部没有什么好说的”为“和学管干部无话不说”。当前,要特别加强对特困生、“问题”学生、心理脆弱学生的关心。

第四、要树立管理本身也是教育的观念。在管理中,要以教育为主。教育要以提高学生政治素质为重点,用先进的理论、健康向上的知识充实学生的头脑,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学生,使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要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超前性,形式多样,联系学生思想实际,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积极引导,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开设心理咨询室,开辟“心理在线”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缓解学生心理压力,提高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健全的人格。对于培养人民警察的公安院校来说,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尤其重要。

第五、要树立“大管理”的观念。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树立“大管理”的观念,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管理对象上,不仅要加强对人的行为管理,还要加强对人的思想、心理等方面的管理;在管理的时空范围上,不能只局限于校内和上课时,而要延伸到校外和课外,实行24小时、全方位管理;在管理手段上,不仅要强化学生的服从意识,采取严格的行政手段,还要运用思想教育、激励、法律等多种手段;在管理的力量上,不仅要充分发挥学管干部队伍的作用,还有发挥院校各部门、全院教职工的作用,同时还要善于借助社会和家庭的管理力量,齐抓共管。

2、加强警务化管理。要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加强警务化管理,最根本的是抓好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贯彻执行,抓好日常养成。

第一、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作为条令、条例的补充,同样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制度建设是重点。公安院校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教育法、公安机关条令、条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吸收、借鉴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外警察院校学生管理、军队院校军事化管理的经验,以培养合格的公安专门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制定和完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到主要依靠制度管理的转变。规章制度应当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严谨性、实用性、明确性、简练性的特点,突出公安特色,坚持严与宽相结合,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相结合,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培养学生严整的警容、严明的纪律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打折扣,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发生。要抓好督促、检查、评比、考核,树立先进典型,严格兑现奖惩,对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体现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只有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学生,受到了奖励,违规违纪行为受到了坚决制止和处罚,遵守纪律的行为才会越来越多。当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严而有度,严中有爱。

第三、要抓好日常养成。常言说,不积跬步无以千里,不积小溪无以成江河。日常养成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要从细微处入手,从新生入学抓起,从最基本的行为规则抓起,从出好每一次操、整理好每一次内务、上好每一堂课、养成每一个文明习惯做起,贵在持之以恒,努力达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的要求,做到一日生活制度化,检查评比规范化,举止行为文明化,使学生养成自觉服从指挥和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的习惯,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塑造公安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此外,要将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机制作为警务化管理的有效栽体,增强警务化管理的科技含量,把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理念引入警务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警务化管理水平。

3、加强学管干部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和保证”。要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必须加强学管干部队伍建设。只有建设一支专业、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学管队伍,才能使警务化管理充满生机和活力。在新形势下,学管干部队伍在公安院校学生的警务化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第一,要理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体制。体制是管理的关键,没有健全的体制,管理工作就难以完成。笔者个人认为,公安院校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学生处统管,系部协管的警务化管理体制,更有利于警务化管理。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有利于警务化管理统一领导、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内耗,防止各自为政。当然,这种管理体制也有其弱点,一是学生处管理面过大,特别是有分校的公安院校可能管理更加困难;二是会使学管工作和教学工作联系更少。以上问题,只要更新观念,建立、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配强配齐学生处人员是可以避免的。

第二,要建立学管干部队伍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要严把“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加强教育培训,实行目标管理,对学管干部的职责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引入竞争机制,对学管干部的工作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彻底打破“大锅饭”的局面,体现“从优待警”的政策,充分激发学管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促进队伍管理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改变学管干部队伍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形成“聚精会神干工作,一心一意创一流”的良好局面。要规范学生管理干部的一日工作,使学管干部对每日工作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从“忙”中走出来,减少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

第三,要建立学习型、研究型的学管干部队伍。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及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与发展,学习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新时期的学管干部应该是博学识广的复合性通才。一位教育家曾尖锐地指出;“学生可以原谅教师的严厉、刻板,甚至吹毛求疵,但不能原谅老师的不学无术。”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得有一桶水。学管老师要强化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规律,增强警务化管理的预见性、系统性,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前,随着公安教育的发展,有的公安院校由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本科学生较专科学生的思想更为活跃,思考的问题更多、更复杂。这对学管干部学历层次、知识面、知识量、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管干部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科学知识,还要学习管理知识;不仅要学习管理方法,还要学习管理艺术,实现由单纯的经验管理型学管干部向教学管理型、服务管理型、科学管理型学管干部转变,使自己成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专家。

第四,要发挥学管干部的表率作用。俗话说:“正人先正己。”“己不正,难以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学管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搞好警务化管理的必要条件。学管干部要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既要言教,更应身教,身教重于言教,不仅要用真理去说服教育学生,用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去管理学生,更重要的还是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去启发、引导、教育、管理、吸引、感召和影响学生。学管干部人格力量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不容忽视的非权利影响力。在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同时,学管干部自己也在和学生一起进步、成长,在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自己。

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不仅是院校领导、学管干部的事,也是全校教职工的事。光靠学管干部孤军作战,肯定是无法加强警务化管理的。全校教职工都要在本职岗位上认真执行警务化管理规定,共同努力,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搞好警务化管理,还必须要努力改善学生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使学生的学习有场所、有书籍、有设备;娱乐有去处、有器材、有时间;艺术追求有品位、讲健康,上档次;饮食有营养,有味道、讲卫生。

加强和改进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没有现成的模式。我们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警务化管理工作的规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总结经验,继承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到在应付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所突破,探索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方法,实现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跨越。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为全面贯彻市公安局党委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和10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交警、治安联勤执法现场会精神,按照“整合警力资源、提升警务效能、完善警务机制”思路,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推行集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交警特巡警、交警派出所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新模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依据《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安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方案》为契机,有效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创新改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机制,达到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街面发案,提高路面见警率、违法查处率、交通管控率,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达到一警多用、一警多能的整体实效。

为确保我局推行“交治合一”警务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安福县公安局“交治合一”警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杜浪同志任组长,伍有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管雪云、彭至胜、管华同志任副组长,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政工室、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办公室、交警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管雪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远胜、刘戈云、孙喜先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等日常事宜。

该模式主要分为:城区区域的交警、特巡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模式和农村区域的交警、派出所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模式。原则为一是保持各警种原有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不变;二是县公安局对特巡警、交警和派出所执勤执法进行交叉授权,即民警上路既可以管交通,也可以管治安,实现一警多能。城区参照“路长制”做法,实行网格化日常巡逻和定点定岗执勤;授权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明确交警配合派出所做好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

(一)授权特巡警大队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特巡警大队开展以城区道路为主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交警大队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和查纠。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执勤和设卡盘查中,对发现的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二、三轮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及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劝导或处罚;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进行拍照上网处罚。

2.开展交通秩序分流和疏导。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执勤中,尤其是在重大安保、重要活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发现路面出现拥堵立即进行交通分流和疏堵保畅工作。

3.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中,遇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对现场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对事故基本事实和成因无疑义,适用自行协商方式或引导当事人到交警一站式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其他一般性交通事故协助交警做好事故前期处置工作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二)授权派出所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派出所开展以农村道路为主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交警大队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轻微交通违法查处。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的同时,对辖区内除国、省道以外的县、乡(镇)级道路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和超员超载等进行劝导或固定证据移送辖区中队处理;对违法停车实施现场拍照贴单处罚。

2.开展重点时段疏堵保畅。在重大安保、恶劣天气、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期间,派出所可以立足辖区实际,主动应对辖区道路交通变化情况,对交通拥堵路段开展疏导,确保畅通。

3.开展交通事故处置处理。主动对辖区发生以下交通事故进行处置处理:对现场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对事故基本事实和成因无疑义,适用自行协商方式或引导当事人到交警一站式快速理赔中心处理;人员受伤交通事故,在通知交警到达前,做好先期处置,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和相关善后工作。

4.开展交通安全其他工作。熟悉辖区内车辆和驾驶人基本情况,做好日常排查、教育和管理。在日常进村入户走访和辖区法制宣传活动中,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授权交警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交警大队协助配合做好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建立“周边需要、灵活调度、及时支援”的警务联动机制。

1.在城区,要及时、合力、妥善处置抗拒执法、暴力“袭警”等各类抗法袭警案件,依法有效搜集固定证据,切实保障执法权威。执勤中遇轻微治安案情和纠纷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并协助控制好现场秩序。

2.在农村,配合属地派出所做好不安定和治安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开展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配合辖区派出所查处违法活动、打击犯罪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

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民警思想认识,克服畏难和抵触情绪,打消民警对执勤主体问题的顾虑,消除“不敢管”的错误认识。交警、治安、特巡警大队及派出所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及时将“交治合一”警务改革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5日开始)

1.培训学习。由法制大队牵头,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和特巡警大队配合举办。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

培训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5日,分三批次

培训地点:县局八楼会议室

培训授课:法制大队

培训课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

培训对象:交警大队民警及辅警、特巡警大队民警及辅警、派出所民警及辅警、治安大队民警及辅警。

2.规范执法。交警、治安、特巡警和派出所民警要按照规范执法要求,确保自身安全,佩带单警装备7大件参与执勤执法。同时,特巡警、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由交警大队统一授予简易交通违法行为权限,并使用统一印制并加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印章的法律文书,按照《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定》,将查处简易交通违法录入至交通管理联合应用平台,并将现场执法情况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上传采集站,严防出现交通执法乱象;交通民警遇轻微治安案件可以当场果断处置,遇重大治安案件及时移交治安大队处置。

3.履职尽责。要突出各警种工作特点,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联合管控,通过交、治、特巡警和派出所同步部署执勤警力和执勤岗位,发挥重点区域的联合效应,共同维护城区、国省道和乡镇圩镇交通秩序、停车引导、乱点治理和可疑人员车辆盘查核录等工作,确保重点区域良好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

4.提升宣传。政工室及相关警种要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通过“交治合一”改革,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整合和弥补一线警力不足现状,提高群众对该项改革措施的认知度。

5.落实奖惩。特巡警大队、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工作,对适用简易程序交通违行为进行处罚,交警大队以处罚金额50%返还给特巡警大队和派出所。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现象,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反馈,并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6.督导检查。所有参与人员都要尽职尽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提升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参与部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月31日)

20xx年1月31日前为总结提升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前阶段“交治合一”开展情况、成效及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的总结、分析、归纳、改进、提升,并部署下阶段的推进计划

(一)统一思想认识。“交治合一”警务改革模式是顺应公安改革的需要,也是做强基层公安战斗实体服务群众的需要。各参与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全体民警、辅警要有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认识,转变理念,打消顾虑,齐心协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工作对接。警务改革中涉及到运行机制、经费、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汇报、沟通、协调等对接工作。相互理解和支持,为该项警务改革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所有参与单位民警、辅警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基础业务知识,重点学习简易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前期处置和一般治安案件处置的业务,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确保及时适应警务改革的工作要求。

(四)严肃工作纪律。警务改革过程中,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个人诉求必须服从总体要求,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及时进行交接、不主动学习业务,因主观原因影响工作推进的,县局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开展社会宣传。及时将该项警务改革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并向辖区群众做好宣传工作,防止群众因不了解而造成警务改革开展工作中的不配合。

(六)认真总结完善。在运行工作中,各参与单位要做好各阶段的分析和总结,工作中遇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汇总后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对于警务内务心得体会如何写九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20xx年,在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所民警的密切配合下,我坚持立足本职,认真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总体工作目标,以“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进程,带领全所民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有效维护了辖区治安和政治稳定。现就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我时刻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各项工作。今年,我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始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坚定了为民服务理念,在工作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切实打牢了“人民公安为人安”的思想基础。

20xx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社会治安秩序大整顿活动,自查自纠,提高民警的执法公信力,与每位民警签定纪律作风目标责任状,规定约束其行为,切实加强民警政治思想教育,继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活动,果断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问题在我所发生,在此基础上,抓好执法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内部监督,果断执行“五条禁令”和“六条警规”,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我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断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有效预防派出所内部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20xx年派出所实现零违纪,为确保派出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警政治,业务水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派出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并狠抓落实。通过培训学习,从根本上提高了民警综合素质,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更好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服务人民。一年来,我能全面把握民警思想动态,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失,力所能及关心民警的的工作生活,对民警或家属生病时及时探望,从而暖和了警心,凝聚了警心。通过狠抓队伍教育治理,派出所民警综合素质及廉洁和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从而促进了派出所各项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以人口管理为基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派出所继续做好人口综合信息治理工作,保证了人口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并切实发挥人口信息效益作用。今年,我所继续加大重点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屋、出入境人员的管控力度,列管重点人口6人,五种监管对象5人,外来人口登记办证34人,出租房屋建档治理20个,审批出境人员9名,为人口信息治理正规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强化治安治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大巡逻机制

今年,派出所以亚运安全保卫工作为中心,不断强化治安治理,加强安全防范。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强化治安治理,每月对其进行一次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今年召集辖区特行、公共娱乐场所,网吧负责人召开治安会议四次,通过以会代培,提高业主法律意识,使其合法经营。

同时对网吧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从而有效发挥阵地作用。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开展了多次统一清查行动,全所民警恪尽职守,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圆满完成了清查任务,达到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此外对辖区3所学校,一方面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对其周边环境加强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王茅镇政府的31126工程,特别是大棚蔬菜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了大棚蔬菜安全,促进人民群众致富。通过加强治安治理,今年,辖区未发生严重治安事故,未发生严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治安秩序良好,人民满意率上升。

进入冬季以来,派出所实行2小时不间断治安巡逻,白天将警力投放在行政村居民群众中,提高见警率,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晚间,将警力投放到路面上车辆巡逻,反复进行巡查,震慑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好评。

3、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氛围。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牢固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以提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诉讼意识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的执法理念,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氛围。今年继续推行办公自动化,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

20xx年派出所查结治安案件5起,侦破刑事案件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5员,行政拘留2人;调解矛盾纠纷16起,抓获xx警方上网逃犯1名。一年来,派出所无群众投诉、复议撤销及其他执法过错案件,在提高执法质量的同时,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20xx年,本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的自学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在队伍建设的治理和要求上还缺乏一定力度,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提高和完善,同时,派出所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增加学习自学性、主动性,工作求真务实,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和改进不足,使我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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