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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优秀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2 15:46:26 页码:12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优秀9篇)
2023-11-22 15:46:26    小编:ZTFB

在忙碌的生活中,总结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成长和不足。注意结构和层次,使总结更具条理性和逻辑性。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第一,通过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努力付出是成功的关键;第二,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活动能够锻炼自己的能力和拓宽自己的视野;第三,与他人的沟通和交流是增进理解和促进发展的重要途径。希望这些心得体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希望大家也能将自己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与他人分享。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财政问题是每个政党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起着重要的经济基础作用。针对这一议题,党章中的相关条款起到了规范和指导的作用。通过对党章中的财政条款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财政管理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文将从制定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人民群众福祉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党章中强调制定财政政策的重要性,即实行财政规划,保证国家财政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在我党章的充分引导下,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制定财政政策的重要性。财政政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和支撑作用。通过加强党章的宣传和培训,我们党员干部对财政政策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财政政策,为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其次,党章中要求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法和合规运用。财政监督是维护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党章的明确要求和制度建设,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财政监督工作的细化和规范,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确保财政资金的合法和合规运用,有效防止财政风险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三,党章要求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切实提升政府运作的能力和效率。财政管理效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核心要素。通过对党章的研究和实践,我们认识到财政管理效率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通过采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财政管理的系统和流程,提高政府运作效率,提升财政管理的水平,有效解决了一系列管理难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第四,党章强调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是财政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福祉的重要途径。通过党章的引导和指导,我们更加明确了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性,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果。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领域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党章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福祉,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财政管理的根本目标是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通过党章的要求和指导,我们更加明确了保障人民群众福祉的重要性,注重加强民生领域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民生工程和社保制度建设,我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推动了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和信心。

综上所述,通过对党章中的财政条款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财政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合理制定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人民群众福祉等各方面的关键。财政问题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只有通过党章的引导和规范,才能够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负责人:

地址:

乙方: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根据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szdw20xx-g-008号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此次确定的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事宜签订本合同。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或单位。

1.4“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1.5“被保险人”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的具体采购单位。

1.6“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7“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8“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9“出单公司”是指乙方为本次采购提供车辆保险承保出单、理赔以及相关保险服务的苏州市地区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2.2投保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本合同书;

3.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8)。

3.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9)。

3.4中标通知书;

3.5投保人的投保材料;

3.6投保单、保险单及批改申请书、批单;

3.7保险人应提供承保及赔案处理情况月报表;

3.8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并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保险条件。

4.1投保车辆。

4.1.1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包括客车、货车、特种车辆、摩托车等),具体投保车辆以最终出具的保单为准。

4.1.2投保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质。

4.2保险条款。

乙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复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暂行办法(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合同条款附件四、六、七):

4.3投保险种与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4.3.1投保险种原则上为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元/座/人)、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五个险种,特种车辆及采购单位有特别需要的的另行协商处理。

4.3.2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根据投保车辆具体情况而定。

4.4保险费率。

4.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苏州地区机动车辆保险标准费率发生政策性变化,未生效保险单经投保人提出书面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

4.5保费优惠率。

4.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对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新车除外)保险商业险保险费的固定优惠率为70%,即实收保险费=标准保险费×固定优惠率;乙方承诺对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新车保险商业险保险费的固定优惠率为95%,即实收保险费=标准保险费×固定优惠率,并及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4.5.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苏州保险市场机动车辆保险优惠比例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按新的优惠比例计收保费。

4.5.3固定优惠率同样适用于进口车辆。

4.6保险期限。

4.6.1保险期限由具体保险采购单位选择确定,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期限最长为壹年;

(2)起保时间与车辆初次登记月份一致。

5.组织实施。

5.1甲、乙双方、具体采购单位等合同当事人应该为该合同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5.2甲方通过新闻媒体或文件通告等形式将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及相关情况传达给各职能部门,并督促落实。

5.3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承诺。

6.操作流程。

6.1投保。

(1)中标的保险公司持证人员根据投保资料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单》,并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且保费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2)对新购置车辆,中标的保险公司应按投保人要求提供上门服务,并在投保人递交投保资料之日起(包括传真形式,但以传真形式递交投保资料之后应补交正本)且保费到账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事宜并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各投保人。

6.2保费结算。

由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和乙方按规定方式结算保费。

6.3.理赔。

乙方应保证政府采购车辆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必需程序完成机动车辆的理赔实务,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上门服务方式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切实遵守其在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

7.相关服务。

7.1乙方应严格按照基本服务要求中的“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履行职责,江苏东吴保险经纪公司全程监督并定期进行抽查。

7.2乙方每季度向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承保清单,由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按区域建立健全客户档案资料库,供甲方参阅。

7.3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各区域投保情况,定期走访参保单位,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汇报甲方,根据甲方指令,通知乙方,责令进行改正并提高服务质量。

8.违约责任。

8.1若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违约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违约二次,全市通报,即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和相关媒体上进行通报,扣除履约保证金7000元并补缴履约保证金10000元,;违约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将自动失去本年度后续的中标保险公司资格,此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苏州市政府公务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

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失信行为并经政府采购部门认定,将按照苏财购字〔20xx〕3号《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1.1收到保险具体采购单位或各被保险人对乙方的投诉,经查情况属实;

8.2乙方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保险具体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不以任何形式向保险具体采购单位经办人提供回扣和变相回扣,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8.3甲方会在本保险年度内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履约情况,检查发现乙方有违反《保险合同条款》和本投标文件中已承诺内容的违约行为的,则除投保单位有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法》等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将自动失去本年度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资格,此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取消乙方下次参与苏州市政府公务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

8.4保险具体采购单位对应当实行定点保险的机动车辆,向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8.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乙方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9.不可抗力。

9.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9.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9.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0.履约保证金。

10.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并经双方无异议后,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凭收款收据取回(不计息)。

可款账户名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行:发展银行支行。

炕款帐号:

11.保密条款。

11.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12.合同的解释。

12.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12.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12.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3.争议的解决。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合同的终止。

14.1本合同的终止以合同期内所有签发的机动车保险单的保险责任结束为限。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4.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4.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4.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4.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4.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4.3.1乙方向保险具体采购单位机动车辆保险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4.4国家保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重新修订合同相关条款。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法律适用。

15.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6.权利的保留。

16.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6.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6.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7.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7.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7.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通知。

18.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9.合同修改。

19.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9.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转让。

20.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1.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1.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3本合同期满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投保人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在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继续有效。

21.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恪尽职责,践行初心。其中,党章是我们遵守的基本法规。今天,我想分享的是我在党章财政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财政大权。

财政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职能部门,它的任务是为国家提供资金保障。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深刻认识到财政在国家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以及财政大权的重要性。财政大权在手,能支配这个国家的全部资源,为全民福利,国家安全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同时,党员干部在财政管理中要强化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确保财政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三段:保障财政安全。

财政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财政管理中,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当下的财政状况,更应该长远谋划,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践行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同样适用于国家财政管理。我们要提高警惕,严防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安全。

第四段:坚持改革创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变局,财政管理也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管理的需要,我们应该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推进公共财政的市场化改革,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第五段:合理利用财政资源。

财政资源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在财政管理中必须合理利用这些财政资源,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比如,加强对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好的服务。同时,我们还要鼓励、支持科技和创新,培养创业创新的人才,激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财政支持。

总之,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党章财政管理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党员干部应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党章财政管理意识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深度参与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大法,财政是党和政府重要的治理领域。财政管理与党章的实践密切相关,为中国共产党创造了有力保障。在长期的财政管理实践中,我认为充分贯彻党章中有关财政方面的精神和要求,准确把握党章关于财政管理的规定和精神,对于发挥财政管理的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段:财政和党章的紧密关系。

党章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宗旨、基本纲领、组织制度等内容。这些规定中涉及了许多与财政管理密切相关的要求,如:保证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合理使用和节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监督等。党章还规定,必须树立全面统筹、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稳步推进财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从而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和民生福祉。

第三段:如何落实党章的要求。

党章的精神可以通过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实践中落实党章有关财政管理的要求,从而实现财政管理的自觉性和有效性。首先,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财政控制机制。其次,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的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第三,改革财税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加强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督,推进政府财政公开和监督机制,做到用得好、用得尽、用得安心。

贯彻落实党章中有关财政管理的精神和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面,也是财政管理的重要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党章财政精神对于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财政工作贯彻了党章的要求,才能保税体系的健康发展,从而推动经济和文化的全面发展。

第五段:结语。

最后,落实党章财政精神是财政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应紧密贯彻党章有关财政管理的规定和精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用好、用稳、用长公共财政资金,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福祉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财政报告是国家财政状况和财政政策的全面表述,是政治、经济和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交代工作的一种方式。每年的财政报告都备受期待,近期,2021年度财政报告正式发布。通过学习和阅读财政报告,我深刻认识到了我国财政状况和政策方向,也对一些经济问题有了更加准确和深入的理解,下面就我的心得体会进行分享。

第二段:财政收支状况。

在财政收支状况方面,2020年全国财政总收入为21.76万亿元,财政总支出为26.63万亿元。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主要原因还是疫情影响,也反应了我们国家经济的一些结构性问题;财政支出增速比较快,反映了国家新基建、扶贫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投入。这种支出方式能够有效地带动经济发展、改变民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过,我认为,我们需要更加注重收支平衡,精细化地利用财政资源,加强财政监督,推动财政改革创新。

第三段:扶贫攻坚成效。

在扶贫尤其是脱贫攻坚方面,报告让人欣喜的是,我国已经实现了整体脱贫,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55.75万人,贫困村退出了万个。这是多年来的积极努力和艰苦奋斗的结果。并且,为了确保巩固脱贫成果,财政部门也继续投入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措施。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财政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共投入622.4亿元。这充分体现出了国家对扶贫攻坚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不过,虽然脱贫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我们仍需持续保持扶贫力度,注重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和特殊贫困群体,进一步加强扶贫数据监测等工作。

第四段:社会保障政策体系。

财政报告提到的第三方面,是社会保障政策体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成为了广大民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劳模津贴、退役军人医疗优抚金、孤儿保障金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不断优化,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厚爱。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2020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实现收支平衡,这充分说明了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未来,我们应进一步优化地区差异化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提升社保体系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2021年度财政报告不仅说明了我国财政状况和政策方向,也向社会展示了政府对于发展经济、维护民生的决心和信心。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也深受鼓舞,同时也感到我们每个人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提高经济意识、理财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和推进。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一定会不断提高,实现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随着中国共产党的不断发展壮大,党章报告也成为各级党组织必备的一项工作。党章报告是总结过去一年党的工作经验和成果的重要文件,也是制定未来工作方向和目标的指南。在党的十九大过后,我有幸参与了党章报告的撰写过程,并聆听了党章报告的汇报。通过这次参与和聆听,我深深感受到了党章报告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党章报告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和信心。

首先,党章报告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在党章报告中,我们看到了党中央的决策和指导。党章报告中确立的各项重点任务,体现了党中央思想的高度统一和指导思想的正确性。无论是推动经济发展,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章报告都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这展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能力和智慧,也让我们对党的领导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信心。

其次,党章报告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挑战和党的建设的任务。党章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和党的建设的现状。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情况,党章报告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意义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党章报告要求我们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这提醒我们,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勇于面对问题和困难,并积极主动地解决和应对。

第三,党章报告鼓舞了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斗志和信心。党章报告中提到了一系列党的发展成就和民生改善措施。这些成就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制度的优势,也证明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党章报告对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努力和奉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这激励了我们继续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另外,党章报告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思考。党章报告中提到了很多新的理论和新的发展思路。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是党章报告的核心基础。这一思想的提出,立足于新的历史阶段和新的时代背景,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进取的路径。党章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任务和目标,要求我们抓住机遇,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最后,党章报告的发布也提醒我们,党的事业永远在路上。虽然中国共产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们不能懈怠和满足于过去的成绩。党章报告中提到的任务和目标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要从中汲取力量,不断学习和进步,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党章报告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的事业取得成绩的重要表现。通过这次党章报告的参与和聆听,我对党的领导力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党的建设任务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斗志和信心也得到了更充分的鼓舞。同时,党章报告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思考,让我们认识到党的事业永远在路上。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近日,本市政府发布了一份新的财政报告,对政府在过去一年中的财政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总结。这份报告意义重大,有助于市民了解政府的财政运作情况,确保政府的财政资金使用得到合理的监督和管理。经过仔细阅读和思考,我在这里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

从财政报告中可以看出,政府在过去一年中的财政情况总体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财政收入依然保持着较高的水平,而支出方面也做到了良好的控制。其中,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而政府的主要支出项目则是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这种稳健的财政运作模式,有利于政府整体经济环境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段:政府的财政债务及解决措施。

虽然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比较平稳,但财政债务却是个需要重视的问题。在过去几年中,政府的财政债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对政府的长期发展会带来极大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解决措施,如加强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财政收支平衡等。我认为,政府应继续保持足够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探索适合本市的财政债务解决方案,才能实现财政债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段:政府的公共服务投入情况。

财政报告中强调了政府持续增加公共服务投入的情况。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投入更多的财力和物力来承担公共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区域协作、社会投入等多种方式,政府为人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这种做法不仅能够在经济上刺激市场活力,还能够带来多方面的社会效益。

第四段:政府的财政运作透明度。

财政运作透明度是政府经济运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政府的财政信息,具体到每个支出项目的细节,使人民知道自己的税收资金究竟被用到了什么地方。在这份报告中,政府在公开信息方面做到了不错的水平,通过对公共帐目的披露,确保了财政集中在满足人民基本需求的方向上。

第五段:政府的未来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这份财政报告很好地概括了政府过去一年的财政状况,并在未来发展方向上指出了一些方向。政府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政服务等方面的发展,通过多种途径激发社会创新和创造力,进一步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总体来说,这份财政报告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政府财政运作信息公开的文件。它向我们展示了政府长期的财政规划方向,并且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我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市民、企业和政府将共同携手,推动城市的发展,营造更加繁荣和谐的社会。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负责人:

地址:

乙方: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根据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szdw20xx-g-008号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此次确定的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事宜签订本合同。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或单位。

1.4“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1.5“被保险人”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的具体采购单位。

1.6“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7“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8“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9“出单公司”是指乙方为本次采购提供车辆保险承保出单、理赔以及相关保险服务的苏州市地区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2.2投保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本合同书;

3.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8)。

3.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9)。

3.4中标通知书;

3.5投保人的投保材料;

3.6投保单、保险单及批改申请书、批单;

3.7保险人应提供承保及赔案处理情况月报表;

3.8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并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保险条件。

4.1投保车辆。

4.1.1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包括客车、货车、特种车辆、摩托车等),具体投保车辆以最终出具的保单为准。

4.1.2投保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质。

4.2保险条款。

乙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复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暂行办法(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合同条款附件四、六、七):

4.3投保险种与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4.3.1投保险种原则上为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元/座/人)、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五个险种,特种车辆及采购单位有特别需要的的另行协商处理。

4.3.2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根据投保车辆具体情况而定。

4.4保险费率。

4.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苏州地区机动车辆保险标准费率发生政策性变化,未生效保险单经投保人提出书面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

4.5保费优惠率。

4.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对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新车除外)保险商业险保险费的固定优惠率为70%,即实收保险费=标准保险费×固定优惠率;乙方承诺对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新车保险商业险保险费的固定优惠率为95%,即实收保险费=标准保险费×固定优惠率,并及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4.5.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苏州保险市场机动车辆保险优惠比例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按新的优惠比例计收保费。

4.5.3固定优惠率同样适用于进口车辆。

4.6保险期限。

4.6.1保险期限由具体保险采购单位选择确定,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期限最长为壹年;

(2)起保时间与车辆初次登记月份一致。

5.组织实施。

5.1甲、乙双方、具体采购单位等合同当事人应该为该合同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5.2甲方通过新闻媒体或文件通告等形式将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及相关情况传达给各职能部门,并督促落实。

5.3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承诺。

6.操作流程。

6.1投保。

(1)中标的保险公司持证人员根据投保资料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单》,并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且保费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2)对新购置车辆,中标的保险公司应按投保人要求提供上门服务,并在投保人递交投保资料之日起(包括传真形式,但以传真形式递交投保资料之后应补交正本)且保费到账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事宜并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各投保人。

6.2保费结算。

由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和乙方按规定方式结算保费。

6.3.理赔。

乙方应保证政府采购车辆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必需程序完成机动车辆的理赔实务,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上门服务方式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切实遵守其在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

7.相关服务。

7.1乙方应严格按照基本服务要求中的“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履行职责,江苏东吴保险经纪公司全程监督并定期进行抽查。

7.2乙方每季度向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承保清单,由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按区域建立健全客户档案资料库,供甲方参阅。

7.3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各区域投保情况,定期走访参保单位,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汇报甲方,根据甲方指令,通知乙方,责令进行改正并提高服务质量。

8.违约责任。

8.1若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违约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违约二次,全市通报,即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和相关媒体上进行通报,扣除履约保证金7000元并补缴履约保证金10000元,;违约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将自动失去本年度后续的中标保险公司资格,此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苏州市政府公务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

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失信行为并经政府采购部门认定,将按照苏财购字〔20xx〕3号《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1.1收到保险具体采购单位或各被保险人对乙方的投诉,经查情况属实;

8.2乙方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保险具体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不以任何形式向保险具体采购单位经办人提供回扣和变相回扣,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8.3甲方会在本保险年度内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履约情况,检查发现乙方有违反《保险合同条款》和本投标文件中已承诺内容的违约行为的,则除投保单位有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法》等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将自动失去本年度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资格,此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取消乙方下次参与苏州市政府公务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

8.4保险具体采购单位对应当实行定点保险的机动车辆,向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8.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乙方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9.不可抗力。

9.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9.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9.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0.履约保证金。

10.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并经双方无异议后,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凭收款收据取回(不计息)。

可款账户名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行:发展银行支行。

炕款帐号:

11.保密条款。

11.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12.合同的解释。

12.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12.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12.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3.争议的解决。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合同的终止。

14.1本合同的终止以合同期内所有签发的机动车保险单的保险责任结束为限。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4.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4.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4.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4.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4.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4.3.1乙方向保险具体采购单位机动车辆保险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4.4国家保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重新修订合同相关条款。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法律适用。

15.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6.权利的保留。

16.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6.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6.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7.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7.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7.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通知。

18.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9.合同修改。

19.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9.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转让。

20.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1.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1.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3本合同期满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投保人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在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继续有效。

21.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财政党章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作为一名入党学员,我认为读党章报告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文件,是中国共产党治理的法规和宪法,是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信仰,也是我们党员日常行为的行动准则和标杆。在这篇文章中,我想谈谈我读党章报告的目的和对我的启迪。

第二段:党章的意义。

党章是指导中国共产党道路、理论、制度、成绩和任务的法规,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和组织管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胜利的应有之物。党章涵盖了共产党人的信仰和理念,党员对党以及人民的忠诚和义务,党组织建设,党的纪律和许多其他方面。每个入党学员都应认真阅读党章报告,了解党章的意义,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践行党的理念和制度。

在我读党章报告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启示。党章的核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五大理论体系”。这些理论体系都是关乎党和人民的历史使命和重大任务,也是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奋斗的指引。此外,党章还明确了党员的基本要求,必须是具备优秀品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和国家法律,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的力量以及人民授权的代表。

读党章报告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我们入党学员来说,它可以帮助我们尽早明确自己的光荣责任,确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通过认真阅读和理解党章,我们可以明确自己的党性和人生追求,了解党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内部治理,认识到党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坚定对党和国家的责任和奉献精神。

第五段:结论。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理论力量,是实现全国现代化、强国富民的强大支持。阅读党章报告是每位入党学员必须深入理解和践行的一项基本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地学习党章的内容,了解和掌握党组织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点。我们也应该在行动中践行党章,信仰和信条,认真学习和研究各项政策,始终保持对党的敬仰、对人民的热爱,为和平的中国功勋而奉献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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