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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整顿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治思想教育整顿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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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整顿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治思想教育整顿心得体会(5篇)
2023-01-07 18:23:34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法治整顿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法,似巍然的青山般庄严,从古至今,法治一直存在着。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根本保证。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是21世纪的希望。对我们而言,对全中国而言,加强依法治国,无疑是最重要的。

提到依法治国,就不得不提到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更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才有了国家的繁荣富强。初中生应该从日常生活做起,公交车上为他人让个座,马路上遇到红灯就停下,买东西时自觉排队……我们做能的事都很小,也都很重要。做好这些小事,体现的不仅是我们的素质,也是我们对法律的尊重。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依法治国”也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法律是要靠每一个公民去遵守,才有了意义。我们不一定要背下法律法规,不需要知道宪法的每一条内容,但我们一要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明知做了事触犯法律,那就不要去做。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需要我们违反法律呢?家庭不允许,学校不允许,社会更不允许!

我们的所作所为不一定要惊天动地,但我们要做我们该做的。知法,懂法,守法!看到身边的人欲违法要及时劝阻,这些都是我们能为这个社会做的,也是我们必须要做的。我们要时刻把法律铭记于心,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阻止身边人的不良行为。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国弱。”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法制的国度,就要让法律在心中常驻。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有关法治整顿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今年来我社区根据上级有关普法教育的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社区在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法律进社区,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为主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社活动,我社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有关上级部门和社区党支部、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克服了基层普法工作的难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特别是党员、宣传骨

干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为有效开展普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现将今年来我社区法制宣传工作做个简单的总结。

今年来我社区多次召开普法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普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了普法规划宣传教育重点,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法制宣讲队。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分析研究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立足社区、面向居民,广泛开展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和其他社区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律学习,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要以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使居民在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理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

我们积极加大力度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生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妇女权益保障和依法维权等与居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两委干部,法制宣讲队及时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余份,使外来居住人员和居民受到深刻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法制观念得到改善。

我们两委干部,法制宣讲队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对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贫困弱势群体发放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妇女心理咨询,法律帮助热线等服务电话的作用,努力扩大法律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资料。把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利用黑板报,每月宣传教育重点,配有专人每期讲解街道司法所下发的“已案说法”宣传资料,涉及到与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民法问题,如非公有住宅承租人的居住权,代位继承权,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问题,近期更是加大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宣讲而来相关重点的内容及其责任等问题,使居民们受益匪浅,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

回顾过去,我们虽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今后的任务依然艰巨,居民的法制意识观念仍有待加强,我们又信心,有决心继续努力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我社区法制健全,社会稳定,使我社区成为文明和谐的社区

有关法治整顿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有关法治整顿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法治县”创建启动动员大会启动“法治县”创建工作,是全面深入依法治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创建法治县是县委、县政府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我就“法治县”创建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创建法治县既是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平安基本内涵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创建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县围绕建设平安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了项目推动战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我们应该清醒看到,我县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在一些领域、一些部门还存在不依法行政、滥用权力等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促进全县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创建工作,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纷争复杂化的现象。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各种矛盾的高发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不少,各种涉法涉诉案件仍然较多,信访稳定形势还比较严峻,少数群众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极少数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司法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只有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创建工作,是提升文明县城形象的必然要求。法治是现代文明县城的核心价值理念。近年来,我县通过完善县城规划,加大设施建设,改进县城管理,县城功能有所完善、形象有所提升。但是必须看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违章乱建、垃圾乱倒、占道经营、交通混乱等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在我县还显得尤为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培育、法治环境营造、法治意识培养,才能依法加强管理,才能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我县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普法教育,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

创建法治县要把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心理、法治习惯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支撑。

一要抓重点对象学法,带动全社会法律意识整体提升。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落实,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上狠下工夫;要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新任村官”、“大学生村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在农村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要继续深化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政法干警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本领,当好法治县建设的主力军。

二要抓重点法律普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创建法治县,必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展开,围绕重点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来推进。要着眼“四大战略”的工作目标,抓好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财政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招商引资和优化发展环境,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源配置、依法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权益维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安全管理、社会管理和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要抓宣传形式创新,推动法律思想和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在继续开展好法律 “六进”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寓教于乐,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各级党政机关要广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新闻媒体和文艺宣传队要积极承担公益宣传和艺术感染的社会责任,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打牢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

三、狠抓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创建法治县,涵盖方方面面,涉及各个阶层,只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才能不断提升全县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要紧紧抓住全县深入开展基础管理工作的契机,坚持把加强基层民主、基层管理和平安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创建活动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群众自治。要深入开展村镇、社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依法治理。要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不断健全调解网络,打牢社会平安基础。

二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是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从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等重点任务入手,解决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塑造一个法治、高效、廉洁的现代政府。要强化司法建议力度,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要配套建立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责任追究、考核评议、投诉处理和执法公示等制度,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方式,强化行政责任追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进一步推进法律规章完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各方面的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是法治城市建设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一些执法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要依据专业法规,对各自管理的对象、程序、行为,甚至对执法人员的形象、用语做出具体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建制、化法为规,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的依法治理章程。

四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司法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加强宗旨教育和推行执法办案公开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公开承诺、联合接访、清理积案等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增强司法权威性和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激发创建工作内在活力

创建法治县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和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是创建工作的主导者,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专门班子全力推进、相关部门合理攻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进创建工作顺利扎实开展。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的推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职能和联系面广的政治优势,通过组织视察等活动,随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发动和组织服务对象参与到创建工作当中,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强化舆论导向,加大社会面宣传,增加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吸引力。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律维权”等法律惠民工程,积极通过法律渠道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让群众看到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法治县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

同志们,创建法治县事关全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不断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法治整顿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深刻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切实在学懂、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努力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

依法治疆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具体到新疆来说,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对于推进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体战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疆是基础和前提,起引领和保障作用,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新疆情况复杂特殊,必须实施依法治疆基本方略。

新疆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高举宪法旗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有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新疆信教群众比例高,宗教对社会生活影响大,特别是一些地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重。只有切实强化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新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差距大,教育、就业等问题突出。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才能维护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新疆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干部工作方法需要改进。必须依靠法治强化秩序观念、现代观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人。

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但法治不是只有一种模式,我国法治不同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的法治不是“三权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司法中立”的路子。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含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切实把握好以下重大问题。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证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使各族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央明确提出,当前新疆各族人民同“三股势力”的矛盾上升为突出问题,要切实把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统筹谋划部署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依法治疆也不例外,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进行。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也需要通过科学立法来引领、严格执法来落实、公正司法来保障、全民守法作基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2010年,自治区党委针对“7·5”事件后新疆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着眼科学治疆,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明确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着力推进维稳常态化,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新形势下,要深刻认识“三股势力”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根源,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是国际公认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严重犯罪;反暴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治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各族群众的共同利益。深刻认识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石,讲法治就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违法必究,犯罪必惩。深刻认识秩序是社会和谐、文明的体现,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前提,引导各族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保持社会在有序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新疆治理水平。

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法治自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循宪法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

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多措并举宣传教育群众、团结争取群众,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贯彻体现到法治建设之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疆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规范各族群众的思想认知和行为模式,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坚持思想问题用思想方法解决,文化问题用文化方式解决,习俗问题用尊重态度对待,宗教问题按宗教规律做好工作,暴恐问题用法治和严打方式解决,最大限度地将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着眼于新疆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

依法打击“三股势力”,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同“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复杂、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是维护新疆稳定的主要任务,也是新疆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要适应当前斗争的新特点新形势,完善有关立法,针对“去极端化”、互联网管理、打击暴恐音视频等问题,制定完善相应法规规章,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打击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暴恐、宗教极端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依法开展“三非”整治,严禁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严禁利用宗教干预世俗化的生活方式,既尊重信仰宗教自由,也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良好法治环境是宝贵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的重要竞争力。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地区间竞争越来越由过去的税收、土地等优惠转向软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作用和意义日益凸显。要围绕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制定和健全促进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法规规章,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严格执法,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反对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建设法治社会,努力形成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能”,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能”。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制定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等方面的乡规民约、规章制度。重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建设功能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增强司法公信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完善有关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新疆绝不允许有法外之人。把法治教育培训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让各族干部群众在每一项具体的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学习法律、感受法治,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各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越法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实际行动释放以上带下的正能量。

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

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统一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

按照“三统一”“四善于”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疆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好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又切实改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新疆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自治区党委要依据宪法法律治疆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支持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贯彻党委决策部署,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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