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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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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7篇)
2023-01-06 13:44:2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一

痛定思痛,剖析这些领导干部如何从一个个党的优秀领导人蜕变成一个个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不法分子,究其原因无非是这些因素在作怪:一是律己不严、虚荣浮华。总以为犯点小错误、收点小礼品没什么大不了的,孰不知这些正是思想腐化堕落的开端,正是走向犯罪深渊的第一步。正如古语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二是治家不严、交友不慎。每个人都绝非生活在真空里,都有自己的妻儿、亲戚朋友,若出于自己的亲情友情为这些亲戚朋友大开不义之门、为他们广开财路,孰不知这不是在帮他们而是在拉着亲戚朋友和自己一齐走上了不归路。三是无视监督、漠视国法。影片中的那么多领导干部如今都走上了不归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视党和人民的监督,无视党规法纪的监管,忘记自己手中的权力只可是是人民赋予给你的,最终的结局仅有一个那就是以一己之利挑战法律必然会落得一个身死名灭的下场。

眼睁睁的看着影片中的杯具人物一个个黯然离场后,反思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异常是工作在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领导干部,如何从中吸取教训又如何在各种诱惑面前把好自己的关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纪检监察这个岗位平台同这些贪污不法分子作斗争本人在那里谈谈我个人的一些体会:

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道德修养,坚定梦想信念,始终牢记人民公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把“职位”作为为人民创造政绩的舞台,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不懈做好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永不忘本,永不忘民,这样方向明确了,道路走正确了,我们的干部就会在党的伟大事业大道上一路走好不迷路,一帆风顺不触礁,一生平安不惹祸。

领导干部始终要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要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不仅仅是个人行为,而反应的是整个执政党的形象,坚持做到慎独、慎微、慎情,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慎独,即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己规范和约束;慎微,即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慎情,即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属,正确处理好公与么、情与法、得与失之间的关系,在应对亲情、友情面前要讲究原则,绝不能出于亲情友情而违背原则,为他们谋取利益,做党纪国法的维护者、正义的捍卫者。在应对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时候,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以事业为重,把个人的得与失、名与利置之度外,做一个纯洁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纪委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作为一名工作在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领导干部,如何利用自己的工作平台、如何行使好人民赋予给我们的职责、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党内违纪人员的这一神圣使命,是当前摆在我们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面前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本人刚到纪委,浅薄认识有三:

一是加强学习,创新工作。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借鉴外地一些先进做法,开拓创新,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和反腐斗争的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练就与不法分子顽强斗争的过硬本领。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发扬纪检监察干部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加强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艰巨任务,站在维护党纪的最前沿,我们的职责要求我们必须要做严格遵守纪律的表率。影片中的一名女纪检监察干部不仅仅没有当好廉内助,没有从严要求自已,反而将在纪检委工作充当保护伞,这些发生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本是监管别人的人知法犯法案件,影响坏,发人深省。所以说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要严格、严格、再严格,要有更高的觉悟、更优良的作风、更严明的纪律,才能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不愧为党的“忠诚卫士”;三是敢于较真碰硬,坚持原则。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的政治性斗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站与贪财腐败份子斗争的最前沿,对违纪违法案件,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顶住“说情风”,冲破“关系网”,对违纪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任何时候、任何情景下都不能置党性于不顾,不拿原则作交易,绝不做“老好人”、“和稀泥”,要始终坚持纪检

监察干部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爱憎分明、敢于碰硬的良好形象,勇当党的肌体的维护者、党的纪律的捍卫者。

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二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宜居宜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不断好转,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按照“居场排查整治、条线整治验收、邀请上级执法”的工作原则,夯实属地居场责任,强化排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实现全街道“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重点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排污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主要特征是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无相关合法合规手续;

(二)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含登记),污染物非法排放、无组织排放;

(三)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超标排放;

(四)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脏乱差,厂区扬尘、地面积尘严重,有害气味严重,功能分区不合理,物料、成品、废弃物等存放杂乱无章,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五)有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

(七)在居民集中区生产经营,污染较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被群众举报,反映强烈;

(八)其他被认定为“散乱污”的企业。

重点在仓库、厂中厂、待拆迁厂房和其他易产生“散乱污”企业地方开展排查整治。

整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印刷、表面涂装、家具、汽修、废品回收加工等领域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涉及使用切削液、涂料、油漆、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化工原料的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一)排查建档(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以村居为网格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先停后治。各居场于2月10日前将排查清单上报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二)实施整治(2021年2月11日至3月10日)。对照整治清单,开展集中整治,3月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3月10日前,各居场完成排查整治验收工作,并将整治验收情况上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三)集中检查(2021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对居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每个居场逐村逐厂全覆盖检查。

(一)街道初验。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将于3月11日起,组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清瞒报漏报、整治不到位企业情况进行通报。

(二)邀请县相关单位联动执法。邀请县工信、生态环境、发改、市监、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居场开展全覆盖检查,查清背景、原因。

(三)严肃问责。对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进工作不力或监管责任未落实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居场严肃问责处理,定期通报排查整治情况,曝光典型问题,并上报街道主要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居场是“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主体,确保排查不遗漏,整治要彻底,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需经居场书记签字确认。

(二)统筹协调推进。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将汇总居场上报的清单,尤其是对居场无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集中会办,有必要将向上级执法部门汇报,邀请县相关单位协办,确保应治尽治。

(三)强化社会监督。街道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处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举报投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的社会监督氛围。

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三

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主动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教育活动,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认真回顾自己在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切实感觉到与党员的要求还有必须差距,为此,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及时查找了自己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剖析,找出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1、理论学习不够。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广泛,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对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自觉地、有意识地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融汇贯通,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指导工作。

2、原则意识不强。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方面存在差距,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较少,自我批评的标准不高,讲现象多,挖根源少,讲客观原因多,剖析主观原因少。在持续和发挥先进性方面,对时时处处持续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

3、工作作风有待改善。工作有时比较散漫、松懈、不够严谨。在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

4、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工作节奏有时不能与其他部门协调一致,有冷热病。

1、工作职责弱化。有时过高地估计自己,过大地估计成绩,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上产生了自满情绪和歇气情绪。

2、创新意识淡化。工作有时不够深入,创新意识淡化,进取精神不强,缺乏钻研精神,忽视了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创造性。

3、理论学习不够。受“理论无用论”的思想影响较大,学习自觉性不强,平时学习缺乏系统性,不够深入,只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学习。

1、坚定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注重党性锻炼。做一个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人,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用理论指导实践。

3、开拓创新,永葆工作活力。我必须将本职岗位作为实践党员先进性最直接的舞台,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冲破传统观念和小生产习惯势力的束缚,不因循守旧,永葆工作的蓬勃生机,不安于现状,大胆工作。

4、廉洁自律,持续良好形象。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勇往直前,永葆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透过查找不足,我体会到无论作什么工作,都要端正态度,要加强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来开拓眼界,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对工作要有一种服务意识,事情无论大小都要尽心尽力,在工作中要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己的潜力和工作质量,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四

根据xx关于xx通知要求和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我深入学习了通报精神,广泛征求了意见,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深入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症结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在牢记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方面。持之以恒深入细致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带头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意识、坚定自信、自觉践行维护”,矢志不渝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扎实开展牢记使命教育,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洗礼,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但通过对照检查,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主动性、系统性有所欠缺。对理论学习缺乏系统规划,形势逼着学、任务压着学的时候多,往往以重点内容学习代替全部内容学习,存在“浏览式”“标题式”“概要式”学习;

有时存在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联系紧密的学习的多、学习的深,关联不紧的一带而过、浅尝辄止;

当工作与学习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往往以工作为先,一定程度上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二是学习的深度不够。有时为学而学,对一些新理论、新战略、新要求,满足于表面概念的学习,缺乏深层次的思考研究,在把学习内化为行动、转化为成果,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方面还有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学用结合有差距。把学习成果直接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还比较少。比如,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虽然经常学习思考,研究部署,但违规吃喝等隐性变异风仍时有发生。这说明自己在把学习成果充分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二)在对党忠诚老实做到表里如一方面。坚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时刻用党章、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了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毫不隐瞒,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管理和约束;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对照检查,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自我要求上没有做到始终如一。日常小事和生活细节上有时坚持的还不够好,自我约束上还不够严格,对一些朋友、同学的饭局,碍于情面有时还是难以推辞。比如,在在公务接待方面,有时为了留下好印象,有超标安排工作人员陪餐、被动陪餐和舌尖上浪费现象。

二是在监督上缺少方法。工作中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抓政治监督,在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方面研究的力度不够,从具体业务切入、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辨析问题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在同级监督上缺乏力度。在监督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方面,有顾虑、患得患失,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细节把握不准,存在畏难情绪,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多、较真少,对一些违反纪律规矩的现象抓早抓小的意识和力度不够。比如,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有时不到位,“一房多卖”“延期交房”等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四是在日常监督上缺少突破。在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方面思考研究少,对党员干部没有真正做到既听其言又观其行、既看当面又察私下,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缺少创新突破,抓“落实”的时候多,抓“落细”的时候少。比如,我县查处的对党不忠诚、两面方面的典型案件就较少。

(三)在坚持党性原则严肃政治生活方面。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模范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时时做到心中有党、事事做到挺纪在前;

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自觉防止各种庸俗文化的侵蚀。但通过对照检查,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平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案件查办上,在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工作上没有经常过问、督促指导,个别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镇纪委与党委、政府融为一体,人和事都与乡镇党委、政府分不开。由于缺乏独立性,纪检工作的开展,与中心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村干部的配合协助。乡镇纪检干部要查处违规违纪的乡镇、村干部,往往碍于人情和关系网,放不开手脚大胆查办案件。

二是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还有差距。.领导认识缺位,党务工作者素质有待提升。没有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业务轻党建。不少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务虚,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并未真正有效开展。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既缺乏民主,也缺乏集中。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往往把自己当作领导干部,普通党员身份意识不够强;

且平时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少,和同志们交流少,“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的不够规范严格到位。

三是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够严格。具体表现在平时听取基层的意见或建议不够,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细节小杰问题监管不严、批评力度不够,有时碍于面子手下留情。

(四)在公正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方面。能够做到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条例要求,始终做到清白为官、干净做事,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但对照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严以律己标准上还不够严。具体表现在公务出差、外出招商等虽然向市委请示报告,但电话汇报、口头汇报的多,没有严格履行书面报告和请销假制度;

此外,有时对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外出,没有严格按照请销假程序报备。二是发挥廉洁示范带头作用还不明显。自己虽然能较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对“四风”隐身变形、花样翻新和身边的基层“微腐败”现象等问题,仅仅做到洁身自好、坚决杜绝,但往往是见怪不怪,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抵触不够,批评不够,反击不够。

(五)在树牢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方面。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法治意识,严格维护制度权威、宪法和党纪国法权威,决不违规逾线,坚持遵纪守法,严守底线、不碰红线。但对照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还不够到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虽然对违法违纪现象毫不纵容,但对常态化的预防措施缺乏跟踪问效,警示警醒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二是对党规党纪制度建设分析研判不够。具体表现在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研判不够,教育、监督、惩处等一系列的制度化管理体系不明晰、不系统,对分管部门建立健全科学的纪律约束机制认真研究不多、投入精力重视不够。

1、理论学习不够深进。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少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入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少系统性、常常性的深进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态度和观点分析题目,不具有用伟人的理论熟悉题目、解决题目的能力。

2、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我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侧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斟酌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斟酌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缺少坚定的主义理想信念。

3、宗旨观念不够强化。对党的群众线路熟悉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熟悉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建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分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少真工夫。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果断反对“四风”,自觉改正本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题目。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工作方法,把学习作为提升素养和进步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本身理论修养,进步对党的党章、党规、党纪、党性熟悉,从思想上改变自己,从行动上改变自己,做一位优秀的我党员,做一位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

2、进一步建立群众观点。坚持把群众工作理念贯串工作全进程,用群众工作统揽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渠道的作用,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串于全部工作中,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态度上说话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展开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做到思路上向惠民富民聚集,工作上向为民利民凝聚,作风上向亲民爱民转变,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开工作局面。

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的要求,对文山会海、办事效力低下、侵害群众利益和超规格接待、人情消费等具体题目,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辟进取,曾强本身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牢固建立大局意识,想细想全,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有的放矢”在全面改变本身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还要时刻记住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真正做到群众题目无小事,群众利益最大事,切实让群众感遭到政府的暖和和党的关怀,真心实意的做人们的好公仆。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往,善于求智于民、问计于民、取德于民,深进基层、深进一线、深进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用情、专心、用力往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题目,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4.对党忠诚老实,严守从政底线

一是必须作为立身之本终身秉持。忠诚是我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衡量人品的基本标准之一。作为组工干部,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只有对党忠诚,才能牢记使命,履行职责,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聚精会神干事创业,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二是守住廉洁底线。在名利面前放得下。只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官,确保心要干净、口要干净、手要干净,独善其身,甘于平凡,耐得住寂寞,顶得住压力,才能拒得走诱惑,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好干部的浩然正气。

三是守住担当底线。把担当作为履职标准,在关键时刻靠得住。敢于担当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境界,是对事业的负责,是对岗位的敬重。敢于担当是组工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作为组工干部,在新常态下,要有“大处着眼”的方位感,要有“小处着手”的实干劲儿,在严谨周密中体现责任担当,在苦干实干中体现责任担当,在精益求精中体现责任担当,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走在前列,积极地履职尽责、推进工作。

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五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宜居宜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不断好转,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按照“居场排查整治、条线整治验收、邀请上级执法”的工作原则,夯实属地居场责任,强化排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实现全街道“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重点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排污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主要特征是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无相关合法合规手续;

(二)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含登记),污染物非法排放、无组织排放;

(三)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超标排放;

(四)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脏乱差,厂区扬尘、地面积尘严重,有害气味严重,功能分区不合理,物料、成品、废弃物等存放杂乱无章,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五)有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

(七)在居民集中区生产经营,污染较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被群众举报,反映强烈;

(八)其他被认定为“散乱污”的企业。

重点在仓库、厂中厂、待拆迁厂房和其他易产生“散乱污”企业地方开展排查整治。

整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印刷、表面涂装、家具、汽修、废品回收加工等领域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涉及使用切削液、涂料、油漆、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化工原料的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一)排查建档(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以村居为网格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先停后治。各居场于2月10日前将排查清单上报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二)实施整治(2021年2月11日至3月10日)。对照整治清单,开展集中整治,3月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3月10日前,各居场完成排查整治验收工作,并将整治验收情况上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三)集中检查(2021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对居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每个居场逐村逐厂全覆盖检查。

(一)街道初验。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将于3月11日起,组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清瞒报漏报、整治不到位企业情况进行通报。

(二)邀请县相关单位联动执法。邀请县工信、生态环境、发改、市监、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居场开展全覆盖检查,查清背景、原因。

(三)严肃问责。对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进工作不力或监管责任未落实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居场严肃问责处理,定期通报排查整治情况,曝光典型问题,并上报街道主要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居场是“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主体,确保排查不遗漏,整治要彻底,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需经居场书记签字确认。

(二)统筹协调推进。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将汇总居场上报的清单,尤其是对居场无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集中会办,有必要将向上级执法部门汇报,邀请县相关单位协办,确保应治尽治。

(三)强化社会监督。街道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处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举报投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的社会监督氛围。

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六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省人大办公厅《关于省、市、县(区)人大会三级联动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通知》,为了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由省人大会副主任刘群英任组长,省人大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陈乙熙任副组长,省人大会委员魏刚、温佳禄、兰万安、全国人大代表滕秀兰,省人大代表傅天龙、郭上裕、邱景河和省人大内司工委、省检察院领导为成员组成调研组,与市、县人大联合开展调研活动。7月至8月间,先后赴福州、漳州、龙岩、xx市以及部分县、区开展调研,听取有关市、县(区)两级检察院专项工作汇报,实地察看办案工作区,看望基层检察官,并与法院、监察、公安、审计等单位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座谈。厦门、泉州、莆田、宁德、南平等五个设区市也开展了联动调研,调研组对联动调研的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做法

20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领导、人大及其会监督下,紧紧围绕福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办案力度不断加大。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01件2135人,其中贿赂案件1141件1249人,贪污案件338件722人,挪用公款案111件139人,私分国有资产案11件24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5.18亿余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52亿余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在突出办案重点的基础上,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分量重、影响大、效果好的大案要案。全省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1328件,占立案总数的82.9%,大案率为历史同期最高。立案查办厅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7人,查办的要案人数同比升幅居全国前列。突出查办了省烟草公司纪检组原组长孙某某挪用公款案;中共xx市委原、xx市委书记骆某某受贿案;中共xx市委原、秘书长陈某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 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顺应基层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新期待,依法惩处发生在食品、医药、教育、拆迁补偿、社会保障、惠农补贴等涉农惠民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漳州、xx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乡镇xx县区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增病人和诊疗项目等方式贪污、私分“新农合”补偿金的案件;龙岩、xx市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农户、虚报种植面积等手段贪污国家粮食补贴的案件;xx市检察院围绕城镇化建设,注意总结“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侦查方法,指导基层院选准侦查策略和方向。各地查办的案件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 着力查办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配合,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在项目审批、招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为服务福建生态省建设,省检察院于20xx年在全省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贿赂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在环保、林业、矿产、渔业和国土资源保护等领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9件。xx市检察院查办的包括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某某在内的环保系统贪污贿赂窝串案16件16人,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

(二)办案能力得到增强。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新情况新特点,全省检察机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侦查方式,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健全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推动侦查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水平。进一步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在地市级检察院普遍成立了侦查指挥中心,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力量和技术装备的统一调配、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有效整合了资源,增强了办案工作合力。

——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共享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林检、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在线索移送,证据收集、审查等方面协调配合、着力形成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内部合力。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房屋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快捷高效的侦查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提高侦查效率。比如,xx市检察院依托公安机关户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户籍信息查询专线,还与工商局、银行建立了企业注册、存款信息快速查询绿色通道,为办案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 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办案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在依法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为政府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廉政资质审核。

(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将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反贪办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有效保障了反贪污侦查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强化规范执法。抓住反贪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20xx年省检察院下发了《福建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推进提升检察亲和力、执法公信力建设具体意见》,对立案管辖、强制措施使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环节检务公开、处理涉案财产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活动,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切实加强人权保障。

——强化执法监管。省检察院出台《福建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对案件的线索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等各环节施行严格管理,加强了内部分工和制约。从20xx年1月起,还要求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随案移送“全面、全部、全程”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同时,各级检察院普遍设立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实行流程监控、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开具法律文书,强化了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 强化监督制约。首先,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会的决定和要求,积极配合人大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贪污贿赂工作等;其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对所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最后,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完善侦查、审查逮捕、起诉等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保障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办案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些腐败现象滋生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仍然多发。检察机关所承担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反贪污贿赂工作在一些具体案件中仍存在办案手段单一,过于依赖言词证据,执法行为不公开、不透明,不够规范等问题。同时,由于反贪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显,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办案力度不够平衡。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之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检察院查案工作力度起伏波动较大,查办大案要案比例偏低,查办商业贿赂、食品医药、教育就业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有待加大。一些基层院不敢办案、不善办案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理念、工作重点、查办力度等方面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发展需要,反贪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二)办案机制不够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资源整合、侦查预防一体化等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检察、公安、金融、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够顺畅和规范。一些地方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深入,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的性质、任务了解不多,使得检察机关案源渠道不畅通,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的面较窄,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还不够到位。

(三)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少数干警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不高、采集证据不规范合法,讯问环节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有出现。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管理不够严格到位,在办案中仍存在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一些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不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的机制有待完善。

(四)办案科技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贪污腐败案件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涉案人反侦查能力较强,而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研判、证据收集等环节科技装备应用水平不高。队伍专业化程度总体偏低,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较缺乏,队伍不够稳定,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应该提高初查能力和案件突破能力。

三、我们的建议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进一步打好反腐败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

(一)查办案件的力度须进一步加大。要始终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要加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反腐败工作,要加大教育、医疗、政法和环保部门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严肃查办。

(二)协作配合的机制须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会同人民法院做好法律适用等工作,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落实办案安全机制,与公安、医疗等部门在犯罪嫌疑人入所指模采集和体检等安全环节要强化沟通配合。健全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畅通移交案件渠道。要明确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协助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定义务,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确保反贪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惩防体系建设水平须进一步提高。要加强对案件高发领域犯罪防控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要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制定预防对策、完善监督机制。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队伍建设须进一步加强。由于反贪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检察机关人少案多矛盾突显,有关方面应积极支持和帮助检察机关解决编制紧张、装备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实际困难,更好地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各级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责,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用足编制,优化反贪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努力提升执法规范性、专业性,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关于不能贪污心得体会实用七

反贪污贿赂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能,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以来,中央坚决惩治腐败,以空前的高压态势“打虎扑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呼声十分强烈,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开展,根据县人大会的工作安排,我们于4月中下旬对县检察院20xx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县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分别走访了县法院、县财政局、国土局和东王集乡,并召开了上述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20xx年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整体推动全面发展,创新创优勇争一流”工作思路,依法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努力提升办案效率和效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维护了国家机关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安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打击有力,查办案件业绩突出。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立足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查处卫生、农机、小产权房交易等相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净化了行政执法环境;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专项工作等涉企职务犯罪,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依法维护和规范了我县经济秩序;加大查办惠农政策补贴、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涉农惠民经济犯罪,依法保障了国家“三农”政策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机制健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县检察院注重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能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强职务犯罪举报工作,加强对线索的管理和研判,有效防止有案不查和选择性办案。建立健全了以反贪部门为主体,院内多部门协作配合的侦查一体化机制,突破了多起重大案件及窝串案。强化内部制约,规范办案行为,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等规章制度,全方位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与此同时,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注意结合案件查处开展预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积极发出检察建议。

(三)注重效果,加强惩防能力建设。县检察院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反贪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对干警进行定向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进行讲座等方式,提高反贪干警的办案实战能力和水平,坚持走精品化办案之路;不断提升侦查能力和水平,着重提高干警主动收集发现线索能力,精细化初查能力、科学化审讯能力、运用现代科技信息突破案件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县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贪污贿赂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情况和特点:

(一)贪污贿赂犯罪的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一是犯罪的形式多样化,出现了用购物卡等支付凭证行贿,以交易形式受贿,特定关系人受贿,以“委托理财”为名受贿等新型贿赂犯罪;二是犯罪的手段隐蔽化,体现为采用“化整为零”、“钱物互换”、“长期投资”等手段行贿受贿,给案件的查处定性带来困难。困扰制约反贪工作开展的案件线索发现难、查证难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二)重点领域反贪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大。特别对商业贿赂、城镇拆迁、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重点领域的查处力度仍需进一步深化。

(三)办案条件和人员素质有待改善、提升。县检察院反贪部门存在人员偏少、侦查手段单一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检察人员独立调查取证、突破案件能力还较弱,反贪专家型、高层次人才还不够多。

(四)反贪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对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性质、任务了解不多。导致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不高,获取案件线索较少。

三、几点建议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反贪工作关系到政治生态和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为了更好地开展反贪开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性、基础性的战略举措,锻造坚强领导核心,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和政治保证。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反腐推向深入,公权私权必得厘清,权力边界必得明确,官员必然敬畏权力,遵从政治伦理规则。这时,全社会也终将跳出“官本位”的束缚,寻找到各自的价值实现、放飞梦想的新路径,整个民族必出现价值观和文化品质的大提升,智慧与创造力涌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定能实现。

(二)进一步加大查案力度。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继续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工作放在中心位置。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严惩贪污腐败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重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从源头上遏制受贿犯罪的发生,不断净化社会风气。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觉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努力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宣传工作力度。要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正是反腐败工作的成套制度设计。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是不想腐的防线,制度规章是不能腐的防线,而法律制裁则是不敢腐的防线。只有这三道防线筑得更牢,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性和反贪工作成果的社会宣传,把宣传法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责的全过程,注重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多样性、适时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反贪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尽快建立完善职务犯罪危险源点防控机制,全面提高反贪污贿赂社会预防水平。要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结合执法办案,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进一步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四)进一步优化反贪环境和干警素质。各级领导要带头支持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排除查办案件的干扰,为依法办案提供坚强后盾。有关部门和行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查案取证工作,完善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协作机制,共同形成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合力。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科技强检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利用科技手段发现犯罪和固定证据的能力。要大力提高反贪干警履职能力和本领,牢固确立宪法和法律至上、人权保护、程序正义等执法理念,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锻造一支能打硬仗的反贪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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