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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控系统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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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控系统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05 11:48:53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4.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以免日后影响判断,贻误警情,对随意报警人员将按照运输公司不执行相关制度项予以考核。

(二)gps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以及本公司的时速设置为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小时,路段有限速规定的,不能超过规定时速。

2.车辆故障和事故报警:要求发生上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时限和扩大损失与影响。

(三)报警的处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监控时接到报警信号后,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并将做好记录。

1.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消除隐患;

2.异常报警及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及时救助;

3.事故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并了解现场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四、违章行为及处罚

(一)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二)违章处罚:

1.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对以上违章行为进行阶梯式处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对一个月出现五次以上违章行为或情节严重的从业人员予以开除。

2.监控人员发现象gps监控平台车辆数据不能正常回放,应与重庆金坤实业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联系(023-62947666),并查找原因及时汇报给总经理,三天内无数据回放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20元罚款。

五、gps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监控员负责gps日常监控,安全科长负责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抽查。

2、自gps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监控员应于每月底将gps反映出的数据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时根据gps上产生的即时数据制作分析报告。

4、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及监控管理。

5、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有关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具体技术要求是:布线规范 布点合理 图像清晰 操控简便 本地实时储存录像资料 回放录像 方便录像资料提取备份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设备清单应当与《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2)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3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 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 日内调试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

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97%后( )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设备质保期为两年 , 免费维护期为壹年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 、设备保质期内 超出维护期乙方收取适当的人工费用及交通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 %。

(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监控系统设备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监控系统设备。(详情见备清单)

2. 合同总价款:¥元 整);(此价款不含税金,甲方如需乙方出具发票,需另行按照国家税收规定向乙方补交税款)。

3. 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30%,即 元(大写: 整 )。

(2) 系统设备进场前七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50%,即 元(大写: 元整)。

(3)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20%, 元(大写:元整)。

(4) 以上付款方式:现金,现金支票,转账。

4. 甲方义务:

(1) 乙方送货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需及时验收货,以便工程正常开展。

(2) 乙方设备调试安装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对系统设备进行验收;若安装调试完毕后,本系统工程运行 十 日内,甲方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该系统工程中所有硬件部分(不包括软件系统)验收合格。

(3) 如甲方场地变更,要求数量改变,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出示变更图纸(cad电子版平面图)。

5. 乙方义务:

(1) 乙方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第3条第1款付款义务后,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进场施工布线。

(2) 乙方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第3条第2款付款义务后,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设备进场安装调试。

(3) 乙方提供的监控系统工程中,硬件质及软件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因乙方提供硬件及软件设备非人为损坏而引起硬件及软件被破坏,乙方提供免费维护。

(4) 在合同附件的设备清单外,如甲方要求扩充该系统功能,供、需双方可就扩充部分价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由乙方收取扩充部分的费用后,按甲方要求对该系统功能进行扩充。

6. 其他事项:

(1) 甲方不得对硬软件加以仿制;对硬软件权利的标志不得除去、遮盖或涂抹等。

(2) 如果甲方不能够按照合同第3条约定支付任一期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停止该系统的使用。

(3) 产品的免费维护期为一年,免费维护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后起算(含试营业期)。系统出现故障时,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应及时快捷地解决各项问题。

7. 违约责任:

双方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培训及售后服务: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远程维护技术,通常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远程解决。在远程维护无法排除故障时,乙方提供1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

2)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对所提供的软件提供一年的保修。保修期自营业首日日期算起,保修期内免收各种费用。

3) 若非软件本身质量原因(如因甲方误操作、外部病毒入侵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坏则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4) 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超过免费保修期,若软件出现故障,乙方只收取成本费。

9.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0.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 1 份(附件编号:)如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一(工程价格汇总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件表一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方案。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步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整个工期为____天。(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跟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从当时算起。

2:乙方对其销售的产品提供三年质保(摄像头,监控主机),对工程所涉及的线路及附加设备保修期限为自交工之日起2个月。(硬件保修三年,人为损坏无质保)对保修范围内的硬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施工完毕,如需移位、改动或添加将另核算费用。甲方在保修期间同其他公司、人员进行维修或人为损坏及电压不稳、雷电、水、潮、尘、等外界因素设备将不予保修,上门收取上门费。 3:如施工期间所需监控硬件(设备、线、电脑等)中有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所有设备将不予保修。施工安装完毕后,乙方只负责对其设备保修,如出现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事件、犯罪行为的本单位只能有限性协助公安部门备案,甲方出现的一切各个方面损失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风险及各方面的赔偿。

4: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保修通知后,须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部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产品保证监控区域的正常使用。

5: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内的设备,设施。

六、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若5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大写( )(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滞纳金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照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九、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第一条 签约双方

甲方: (用电方)

乙方: (供电方)

丙方: (付款方)

签订地点:

第二条 签约内容

1、经三方友好协商,乙方将其所属的 __地点 的电表(指定位置)为甲方提供交流220v电源取电接入,作为 __项目 的前端监控设备的用电电源,并由甲方在乙方的用电设备线路上加装电表以计量用电量,甲方委托丙方向乙方支付用电电费。

2、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三条 双方约定条款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设备安装及铺设管道线缆时,应考虑整体环境协调,避免和尽力减少对环境现状的损坏。

2、甲方设备的外部尺寸、重量应保证符合安装的建设安全要求。

3、甲方在安装设备、敷设管道线缆和设备检修、维修时,应遵循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动、变更或拆除甲方用电电源和监控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民事、刑事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负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在其需要时通知丙方结算完相关费用后终止本协议,乙方对此无异议,并不要求甲乙双方承担终止协议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实际用电量的电价 元/度与丙方结算(每 半年 / 年 一结,结算方式为 现金/转账 结算),如供电局电价有调整,协议电费随变动趋势做出相应的调整,乙方需向丙方提供相关收费凭证。

2、甲乙双方确定安装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如下安装条件:为乙方提供一切可提供的便利,配合现场施工需要协调的工作。

3、乙方确保供电电源正常供给甲方设备使用,因供电系统故障,造成供电中断,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尽快修复、恢复供电。

4、在每一结算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缴纳设备用电费用。丙方逾期不缴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按欠费额每日3‰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中断供电,乙方有依法追讨权。

5、乙方应给予甲方在对设备及管道线路进行定期维护时提供方便,并确定相关负责联系人,相关联系人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

6、甲方用电过程中,因甲方取、用电所引起用电安全事故、民事、刑事责任纠纷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受甲方委托对本协议产生的用电费用支付给乙方。

2、丙方不负责用电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

3、丙方现金支付电费后,应督促乙方提供支付凭证并提交甲方审核。丙方转账支付电费,应提供电子转账凭证给甲方。

四 签订日期

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截止__年__月__日。协议到期后如三方对此协议无异议,经三方协商可续签订本协议。

五 违约及仲裁

三方应自觉遵守此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不成,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 违约及仲裁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丙方:(单位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开户名:

甲方账号:

有关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简介签定地点:x市x区电教甲方:x市x实验中学乙方:x同方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教仪站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x市x实验中学乙方:x同方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市x实验中学电子监控工程工程地点:x市x实验中学校园内工程范围:详见x市x实验中学监控系统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肆佰玖拾伍元整(¥281495.00 元)。

注:工程总款中,中标工程总款为264845.00元,后续附加四画面分割器16650.00元 ,为甲、乙方及江北区电教教仪站认可,为必须附加项,见工程价格汇总表第9项。

本工程在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工程项目建设期限合同签定后5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30 天。(20__年7月26日开工,20__年8月26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三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江北区电教站与学校一道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28149.50),使用一年后(即20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84448.50)(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使用二年后(即20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168897.00)(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约定事项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条件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落款甲方:x市x实验中学 乙方:x同方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关监控观摩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方平等、互利、公平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施工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 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进场至 年 月 日止,完成安装调试。

2. 在履约过程中,因甲方单方面变更原有设计方案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因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三条 工程造价

1. 本工程造价以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计算,签订单店施工合同,软件、硬件以乙方报价单(见附件一)的报价为计算标准。

2. 工程应当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书面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第四条 监控设备价格

本合同附件所列各监控设备价格应当保持稳定,但是市场价格上、下浮动超过 %(含),甲、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调整价格,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

1. 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作为施工进场费。

2. 货到款。乙方将监控设备、设施运抵甲方指点地点,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45%。

3. 尾款。竣工调试完毕,经甲方确认(以确认单为准)支付乙方工程款的20%。

4. 质保金。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

第六条 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 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 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甲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可以对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实施。

5. 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工程竣工 日内组织对工程的验收,超过 日未安排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 对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七条 供货和安装

1. 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当与提供的样品一致,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3. 甲方于签订合同后,如需变更有关材料之规格、数量、交货期、施工期,应当在乙方未出发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反之造成之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设备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如有材料供货变更,双方另行议定金额及工程日期,仍由甲方签字后才发货,增加之金额于甲方签字当日一并支付。

5. 验收中发现的和报价清单设备参数不符,乙方负责更换,双方应当协调合理。设备更换之运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不得以该项工程之全部或一部分未完善之理由,拒绝或延迟支付尾款。

6. 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未经验收即提前自行安装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再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 双方在交货当日由甲方验收人员会同乙方进行初步检验,设备凭合同器材清单验收(因为批次不同外观略有差异,为可接受验收。)

第八条 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或者改进意见,甲方应当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经双方就改进方案、施工费用等增、减费用达成一致,并将新增费用一次性付清后,乙方进行施工。

甲、乙方已经认可,且已施工完毕的工程,但甲方提出变更的,甲方应当照价付款。

减项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10%,超出部分按照半价减项。

第九条 新开门店设备、实施

监控设备安装应当在主体工程装修完毕交付验收前调试完毕。

第十条 质保金

质保金为工程造价的5%,质保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一十一条 售后维修

1. 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市区2小时内派人维修,外县3小时内派人维修,跨省、市 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返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但乙方应当提供代用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每月对甲方已安装监控设备的部门或者门店进行至少一次的巡检,并出具有甲方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的确认表单。

3. 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并签订补充合同。

4. 质保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质保期内不属于质保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5. 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 人员 人,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当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第一十二条关于商业秘密

双方对于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因本合同所知悉或持有的他方营业秘密及未公开的资料,均应负保密的义务,除依国家法令或依有权机关的要求而对相关主管机关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泄露予第三人,亦不得转作其他目的使用,本合同因故终止或消灭后亦同。任何一方泄露的,对方均有权追偿损失。

第一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造价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3.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造价的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工程造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应当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5.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一十四条 免责

因地震、海啸、雷击或者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预知的情形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当违约责任。

第一十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规定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 除事先经他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将其因本合同所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一部转让给第三人,亦不得委任第三人代为履行。

4. 依本合同所生之各项权利,其全部或一部的行使或不行使,不影响其他权利的行使,其不行使亦不得视为抛弃。

第一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十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执行。或者甲、乙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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