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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 干部管理技能与综合素质提升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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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 干部管理技能与综合素质提升心得体会(9篇)
2023-01-05 02:27:36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关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重要场合作出过一系列重要论述。正式提出一体推进“三不”的明确要求,是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早日迎来海晏河清!”把“三不”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推进,贯彻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展了我们党反腐败理念思路和成效经验,揭示了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生动体现。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科学总结。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管党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一贯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很多工作都体现着“三不”一体理念。比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就是强化“不敢”;开展以案促改,扎牢制度笼子,完善监管措施,就是强化“不能”;印发案例通报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推进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就是促进“不想”。比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就是强化“不敢”;织密群众监督网、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就是强化“不能”;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严明公私界线,就是促进“不想”。再比如,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精准发现问题、持续高悬利剑,就是强化“不敢”;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改革、完善制度,就是强化“不能”;通过整改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就是促进“不想”。正是运用一体推进“三不”思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才使我们党实现从里到外的深度重塑,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

(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一体推进“三不”,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内在统一性:一方面,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整合反腐败资源和力量,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扩大监督覆盖面,增强监督有效性,有利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另一方面,一体推进“三不”,不断提升腐败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印证监督制约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成果,坚定全党全社会健全监督体系的共识和信心。一体推进“三不”,切实抓出成效,才能维护保障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现实需要。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仍然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情况看,腐败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有惩罚力度不够、制度不完善、监督乏力的原因,也有私欲作祟、侥幸心理等因素,还有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历史文化的影响。腐败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治理措施的多样性,仅靠一种方式不可能完全奏效。惩治可以形成强烈震慑,但不能内化为心灵深处的自我约束;制度和监督可以减少腐败机会,但不能让人自觉向善;教育可以使人向善,但不能用来惩恶。它们功效不同、不能相互替代,但又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只有一体推进“三不”,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才能增强反腐败工作主动性、系统性、实效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一体推进“三不”,凝结着对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是适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必须整体把握、贯通理解,并在实践中坚持巩固、完善发展。

(一)“三不”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互融合、环环相扣,体现了内因和外因、自律和他律辩证关系。不敢腐是前提,指的是纪律、法治、威慑,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只有严厉惩治,一旦腐败就会付出惨重代价,才能让意欲腐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指的是制度、监督、约束,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只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才能让胆敢腐败者无机可乘,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指的是认知、觉悟、文化,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只有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三不”任何一方面滞后,都会影响反腐败整体进程和综合效果,必须同向发力,实现效应叠加。

(二)一体推进“三不”的时机已经成熟。党的十八大后,面对管党治党宽松软、腐败存量很大的情况,我们党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治标为治本赢得了时间。同时,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定修订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治本力度逐步加大。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党全国人民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空前饱满,对腐败症结成因和对策措施的研究日益深入,对深化标本兼治的共识高度凝聚,一体推进“三不”基础更加坚实、条件已经具备。

(三)“三不”必须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三不”,是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结合融合上下功夫,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中央要求和自身实际的结合,在结合中创造性落实;在唯物辩证上下功夫,坚持用联系的、历史的、全面的、发展的眼光分析和处理问题,力求客观公正、精准有效;在贯通协同上下功夫,把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执法处置贯通起来,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起来,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贯通起来,统筹联动、形成合力。

新形势下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腐败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对腐败分子的放任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力度,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惩扶贫民生领域腐败、涉黑腐败及“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以天罗地网切断腐败分子外逃后路。

(二)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反腐败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规范正确行使。坚持权责法定,科学配置党政机关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职责,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修订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基层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督促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公平为民办事。

(三)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古人讲,“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列宁指出,“政治上有教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理想信念宗旨、坚定“四个自信”,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因素,培育党员、干部的政治气节和政治风骨。

(四)强化一体推进“三不”的协同性。做到“三不一体”,必须深刻把握其内在逻辑,加强顶层设计,相互照应衔接,把“三不”贯通而不是割裂地、具体而不是抽象地抓实抓好。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落实“两个责任”。这是一体推进“三不”的组织保证。要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始终挺在反腐败斗争前沿;各级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好党委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指导、推进反腐败工作平台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二是促进三者贯通,做到统筹协调。这是一体推进“三不”的基本途径。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中查找问题线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用理想信念和党的政策教育转化审查对象,使其真心认错悔错改错。在推进“不能腐”时,注重吸收“不敢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研究案件暴露的体制机制漏洞、腐败分子对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建议,提升法规制度和监督措施的针对性;研究人的心理活动和思想认识规律,使制度更深入人心、更务实管用。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等反面教材;通过相关制度固化教育内容、方式和成果,增强全党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抓住主要矛盾,因时因地制宜。这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策略。要强化目标引领,通过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推动建设廉洁政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推进“三不”实践中存在的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问题,抓住共性、突出个性,哪方面薄弱就在哪方面下功夫,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注重统分结合,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分级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

四是强化纪法思维,用好“四种形态”。这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载体。要理顺纪法关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违纪就要坚决执纪,不能以法代纪,或者等到违法才去执纪;同时做到纪法双施双守,严格依照监察法履行职责,涉嫌职务犯罪的还要衔接司法。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运用等因素,精准运用每一种形态,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相互转化工作,充分体现严管厚爱。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五是加强国际合作,深化交流互鉴。这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条件。要善于知古鉴今,深入学习中国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深刻总结反腐败历史经验,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主动放眼世界,促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境)外有益做法。讲好中国故事,加强对外宣介,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反腐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是增强基层政权执政能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好转的重要保证,是预防犯罪、惩治腐败的有效措施。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如何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已成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内不合理的成分,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非常重要。对照上级的要求,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享有不起诉权,若审查起诉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一)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败执法功能、效果的最大化。“四位一体”的反腐败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三是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自身执法监督机制。为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从调动部门负责人积极性入手,不断规范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

(一)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在奖励制度方面:1实行积极奖励制度。对工作表现优良、取得单项或综合成绩的,注重予以奖励;在年度总结表彰、公务员评优,向上推荐先进立功等过程中,对表现优秀的青年干警予以倾斜;注重选拔和培养青年干警群体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2推行中层助理制度。在各部门设置中层助理职位,对工作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干警大胆提拔任用;新提拔的中层助理设置考核期,期间进行定期考察;对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能力提高较快、综合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层助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予以提拔重用。3建立破格提拔制度。本着“不看资历,注重素能”的原则,针对在部门工作业务中表现突出,争先进位中贡献较大者,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干警,在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大胆破格提拔使用。4引入竞争机制。对检察干警的使用提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细化竞争机制,量化具体标准,形成敬业履职、全面提升和创新创优的良好导向。

在惩罚机制方面:对在检察工作中表现较差的干警,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讨,向院党组和纪检部门认真反省;第二次则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留岗查看;第三次则进行调离检察岗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检察干警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向院党组汇报。出台《执法办案风险源点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争先创优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创先争优的大背景下,检察工作要适应时代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针对当前考评中的不合理因素,认真的调研分析。

建立业务科室考评和综合科室考评分开机制。检察业务是检察工作的重心,一切要以检察工作为重。在业务科室考评上要认真结合省院、市院关于业务考评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合理的考评细则。激励业务科室认真开展检察工作、创新开展检察工作,实现检察业务工作的跨越和进步。在综合科室考评方面,要注重引导,建立达标机制。综合科室是服务保障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相对不如业务科室重要。对综合科室设立相应的标准,综合科室到年终达标即可。把综合科室彻底解放出来,竭力发挥其综合保障职能,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最终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一、深刻领会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时代内涵

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是省委、州委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全局出发,贯彻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和文山实际做出的重大决定。开展这次专题教育,是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是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是促进文山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去年3月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10月,又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三严三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是向各级领导干部发出的作风建设新的动员令,显示我党在作风建设上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恒心。

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己、实干兴邦,确保作风建设“不歇脚”、“不断线”,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过去一年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中得到了党性锻炼,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带动了社会风气整体好转。但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形成风气不在一朝一夕,改变风气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斗争,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变种又会冒出来,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

因此,告诫全党,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抓作风要成为我们永恒的课题,防止不良作风反弹,思想行动上要设置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警戒线。才能预防及时、防范有力、早踩刹车,既防患于未然,也能从灵魂深处夯实根基,也才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解决问题,才能克服浮躁思想和短期行为,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才能办多数人受益的事、办群众最急需的事、办长远起作用的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儿,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努力为全州改革事业和人大工作推向前进做出新贡献。

二、深刻认识“三严三实”是共产党人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道

在20xx年3月9日全国两会上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一重要论述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热烈反响。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新内涵,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做官明确了新的标准。习对“三严三实”的要求言简意赅,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我们改进作风,是一剂醒脑洗心的“良方”。

“三严”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我们共产党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涤荡锻造纯洁灵魂,做到身强身正。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觉,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做到“三严”,才能坚守政治信仰,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才能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的演进认识,理解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才能努力提升自身修养,做到执政为民、勇于担当。要加强政治修养,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党章的忠实执行者和自觉维护者。

“三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风建设的更高更实要求。谋事要实,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所谋所思所为之事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好大喜功,不虚荣浮夸、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要诚字当头、实字为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公道正派。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始终保持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守住做事、做人的底线,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树立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亲民为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严三实”是为政之要。“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严字当头,从实处干起,最能体现共产党人的“认真”二字。做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举为民务实清廉之旗,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营造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也才能更好地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要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党的优良作风的主动落实者和积极倡导者。要把密切联系群众摆在突出位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做到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做锐意创新的大胆探索者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具体落实者。要多深入基层单位,多深入调查研究。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基层、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三、深刻认识“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和从政准则

20xx年10月,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其内容涵盖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道德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等各个方面。对党忠诚,就是要政治鲜明、立场坚定;个人干净,就是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敢于担当,就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做人的底线,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为官的职业素质。

忠诚,即对党忠诚,就是政治上过硬,这是一名党员干部的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对党忠诚,是每一名党员入党的誓词。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在任何情况下,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遇到什么大风大浪,都要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对党忠诚,就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忠诚。

干净,即个人干净,就是作风上过硬,这是一名党员干部的最基本的做人底线。个人干净核心要义就是要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初、慎微、慎交友,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依纪依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入了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意味着多尽义务,就要听组织,讲纪律,就要以严的标准要求自身。说过,作风建设永远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一定会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这样才不敢去触碰道德的底线和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自重、自警、自醒、自励,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担当,即敢于担当,就是责任上过硬,这是一名党员干部的最基本的职业素质。敢于担当是从政准则,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核心要义就是要敢想、敢做、敢当,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敢于担当,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有敢于担当所需要的能力和水平,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做到处大事不糊涂、处小事不疏忽、处慢事不拖拉、处急事不忙乱。勇于责任担当,是一种气概,也是一种勇气;勇于责任担当,才能发出好声音,树立好形象,传递正能量;勇于责任担当,才能不为困难所阻,不为风险所惧,不为杂音所扰。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要勇于把责任担当贯彻在具体工作中,格尽职守,依法监督,多做顺民意、保民生工作,关注百姓的衣食住行、子女入学、看病就医、就业生活。工作中要坚决杜绝等、靠、拖的思想,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应主动出击,迎难而上。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xx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学习了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后,使我受到了很深刻的教育。

杨善洲同志的事迹告诉我们,做人要有顽强的意志,有只争朝夕的精神,从点滴做起,不好高骛远,立足岗位,脚踏实地,端正心态,勤勉敬业。要养成勤学习、多读书、善探究、爱思索的好习惯,通过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要有创新意识,在工作岗位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自觉向实践学习,在实践中更新思维、开阔眼界,在实践中磨炼意志、学会忍耐,成长为知识丰富、技能精湛、视野开阔、爱岗敬业的有用之才。

做过9年石匠、工农干部出身的杨善洲,当了保山地委书记之后,依然保持着淳朴的农民本色。他脸色黝黑,双手老茧,和农民一起锄田、栽秧,走家串户体察农民的困苦,给受冤屈的人主持公道,自掏腰包给困难户力所能及的帮助,下乡不给农民添负担,从来都自掏饭钱。

“每次下乡,他都把锄头带在身边。”给杨善洲担任秘书11年,祝正光印象最深的就是杨善洲时常和农民群众一起下地干活。“那时他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基层,每天天不亮,我们就出了地委大门,天黑之后才回来。地委开会都在晚上。”祝正光说,“书记一直认为,与农民群众一起劳动是了解基层、了解农民疾苦很重要的方式,和农民在一起了解到的情况最真实。”

在担任大亮山林场义务承包人的20年间,杨善洲接受的唯一报酬是:每月70元的伙食补助,1996年,随着物价上涨,林场将补助标准提高到了100元。20xx年底,保山市委、市政府为杨善洲颁发特别贡献奖,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杨善洲将其中的10万元捐给了保山一中,6万元捐给了林场和附近的村子搞建设。“我只是在尽一名党员的职责,只要活着,我就有义务和责任帮群众办实事。”杨善洲说,“实在干不动了,只好把林场交还给国家,但这不是说我就退休了,如果有我力所能及的事,我还是要接着帮老百姓办,共产党员的身份永不退休”。

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白了,教育是一种心灵的影响活动,需要具有崇高的品质和高尚的人格。既然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该立志从教。走上三尺讲台的那一天起,就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的交给党的教育事业。作为传道授业的教师,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

有这样一位老人——杨善洲,从事革命工作近40年,曾担任保山地委领导近20年的地厅级干部,几十年如一日,两袖清风,清正廉洁,忘我工作,一心为民,为了兑现自己当初“为当地群众做一点实事不要任何报酬”的承诺,退休后,主动放弃进省城安享晚年的机会,义无反顾扎根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艰苦创业,一干就是22年,建成面积8万亩,价值1亿多元的林场,且将林场无偿上缴给国家。

盛年时期,他废寝忘食,忘我工作;年已高时仍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退休后把植树造林作为为党为人民服务的又一新起点。出于对他几十年卓著成绩的褒奖和关心,省委曾让他到昆明居住,并到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但他婉言谢绝,把“我要回家乡施甸种树,为家乡百姓造一片绿”一句话说得铿锵有力。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永葆锲而不舍的精神,活到老学到老、拼搏到老、奉献到老,把毕生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

通过学习,更加明确了作为教师,不仅要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来说具有示范性。因此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更应该注意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作风到生活作风,从言行到举止,从心灵到外表,都做净化社会风气的表率。“命令只能指挥人,榜样却能引领人。”教师本身就是一块丰富的教育资源,教师应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师德赢得学生的尊重和信赖,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质去教育,影响学生。 “恪守信念,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忘我工作??始终如一地坚守着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始终如一地践行了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这是杨善洲老书记最本质的精神所在,学习老书记就要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学习杨善洲同志,就要学习他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不计名利得失,不计荣辱进退。

作为一名教师,我要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刻苦学习,不断创新,教书育人,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乡村公路是乡镇人民对外联系、发展经济、交流文化的纽带。近几年,我县乡村公路建设发展较快,全县交通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对于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问题,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妥善解决,长期需要上级投入。没有投入,公路质量就逐年下降,致使很多乡村公路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为解决这一问题,xx乡、xx乡结合产业发展,探索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机制,改变了过去乡村公路建设难、管理难、养护难的状况。

xx乡地处渝鄂边境,原有12个行政村,1968户,6996人,地域面积75平方千米。境内公路,1981年建成,当时作为省道,路况较好,国家每年拨付专款,统一组织道路的养护。1990年后国家不再统一组织维护,乡政府缺少资金,公路养护便无法落实。经年累月,致使该段公路路面大坑套小坑、大槽套小槽,过往运煤、运货车辆都带着锄头、被子、方便面,司机开一段车,又下来用锄头填几个坑,陷车、断轴、破胎或堵车就卷着被子在车里睡觉,37公里路车辆正常行驶就需11个小时,如遇堵车,常要三五天才能疏通。

xx乡位于县城东部渝鄂交界处,原有7个行政村,1870户,6700人,地域面积48平方千米,素有 煤炭之乡 之称,以前只有唯一一条通往县城的公路,全乡的煤炭都是通过这条路颠簸45公里,运至县城码头,再借助长江水道辗转到其它地方。为降低运输成本,1979年,乡里决定打通zz至长江边一渡口的出境干道,乡里召集民工修建了3公里后,由于技术方面原因而搁浅。1985年,乡里再次召集村民民工建勤修路,在原有基础上延伸了8公里后不了了知。1990年,乡里又一次牵头修路,将原来的测设方案完全否定,重新进行了勘测,修至11公里左右,因为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再次搁浅。1999年,在有关部门的帮扶下,xx乡第四次实施长红公路的修建,历经两年,终于实现了初通,但路基不牢、路况极差、无人管护, 下雨一身泥,天晴一身灰 便是对它的真实写照。并且乡政府还欠下160多万元的债,摊下一大堆遗留问题。

xx乡和xx乡境内都蕴藏着丰富的煤矿资源, 近几年,两乡以煤炭为主导的产业得到迅猛发展,交通运输量大幅度增长。去年,xx乡原煤产量达到12万吨、烤烟4500担,xx乡原煤产量达到25万吨。随着两乡产业的快速发展,本就瘫痪的公路,已成为制约两乡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打破这一瓶颈,乡党委、政府一般人在对辖区已形成规模的煤炭企业经营现状进行深入调查、论证后认为,从产业发展角度,两乡道路最大的收益户是煤炭企业,解决道路管养问题,可以探索企业参与的路子,改善企业只用不管的道路建管现状。于是,两乡提出了由政府统筹,煤炭企业出资的办法,着手开始乡村公路建管各项工作。并从统一思想认识、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进行长效管护四个层面探索出乡村公路建、管、养的长效机制。

第一层:统一思想认识。让企业自愿拿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针对这一困难,两乡分别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乡镇干部全部参加的思想工作小组。从煤炭产业发展、煤炭企业发展的角度,从为群众办好事的角度,进行宣传发动,与企业负责人交心谈心,耐心的同企业老板计算道路整修后运输成本降低、产量提高、企业效益的增加值,对比分析整修公路投入与实际产生的效益比,让企业认识到整修公路是企业发展的需要。xx乡采取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一人一矿,分片发动,据介绍,为做通某煤炭企业的思想工作,负责该矿的乡领导曾连续三天在煤矿吃、在煤矿住。zz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则实行白天工作,晚上登门的办法,开展这项工作。

动员企业的同时,乡镇干部还走村入户,以院坝会等形式,进行公路整修宣传,结合乡里煤炭、蔬菜、烤烟、药材、农产品运不出去,生活、生产物资运不进来,过往司机和行人谈 路 色变的道路状况,给群众分析公路整修后带来的好处,让群众知道修路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需要,更是惠及自己的大事,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道路的整修。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乡煤炭企业后悔自己没有及早重视运输道路建设,影响了效益,思想很快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认识上来。群众也对乡上的这些行动拍手称快,表示一定积极支持。

第二层:精心制定方案。在煤炭企业同意自愿出资后,两乡庚即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出资企业负责人为副组长,乡镇干部、村社干部为成员的公路整修领导小组,制定公路整修具体方案。一是决定公路整修统筹协调工作和资金的管理由乡政府负责;二是制定整修公路的规模、工期、工程质量、青苗损失、安全措施、奖惩办法等,如xx乡要求整修的公路背水沟要畅通、铺三米宽的碎石、路面不准有大于10厘米的坑;三是落实各煤炭企业出资比例,xx乡由境内的四家煤炭企业承担道路整修资金。zz乡由两企业负责公路的整改资金及zz乡政府在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债务偿还。

制定方案的过程中两乡还重点抓住三个环节:一是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广泛听取出资企业的建议,尽可能的尊重企业的意愿,xx乡曾四次向企业印发意见征集书、两次组织企业讨论规划,xx乡曾三次召集企业负责人对规划进行讨论;二是强化村社干部大局意识和为公路整修的服务意识,使村 两委 主动配合公路整修;三是广泛听取群众对公路整修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村社 一事一议 ,完善公路整修过程中有关群众损失补偿的办法。

第三层: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公路整修的顺利进行,xx乡和xx乡成立了统筹协调组、财务管理组、材料采购组、质量安全巡查组、矛盾纠纷调解组和公路整修组,实行统筹协调、分组作战。统筹协调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企业负责人和村社负责人为成员,重点负责公路整修过程中各组之间的工作协调、与邻近乡镇在整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协调工作。财务管理组由乡长任组长,企业代表为成员,负责公路整修的经费管理。材料采购组由一名副乡长为组长,企业代表为成员,负责炸药、石子、水泥等材料的采买。质量安全巡查组由乡政府与企业代表组成,全天进行安全和施工质量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队现场整改。矛盾纠纷调解组由乡和村社干部组成,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沿路植被、农民庄稼被损等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公路整修组由乡政府、企业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具体整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两乡还强化 三公开 ,一是公开经费的开支,设立公示栏,随时公布开支情况,每月由出资企业负责人集体对开支情况进行审核。二是公开材料采买,各项材料的价格由政府、企业负责人按照 质中求廉 的要求共同决定。三是公开质量巡查情况,做到每天一公布,每半月一评比。

通过 四层法 ,xx乡投资110万元,完成37公里的公路整修,原来车辆正常行驶需11个小时,现在只要2个小时;xx乡投资310万元,完成全长18公里的公路整改,政府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债务全部偿还,运煤里程比原来减少27公里,每吨煤炭运费降低6元,过去一天跑一趟,现在每天可跑两趟。公路建设大大改善了投资环境,扩大了两乡对外经济技术和物资交流,加快了优势资源开发,在去年基础上,今年xx乡原煤产量增加5万吨、烤烟产值增加177万元,xx乡原煤产量增加5万吨。长效管护机制的建立为两乡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了基础条件保障。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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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

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

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

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

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

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逐步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的法律知识。总结自身近期的学习,有几点体会: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对学

生及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本次普法学习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同时,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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