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17:24:20 页码:13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八篇)
2023-01-13 17:24:20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场疫情,让2020年的春节按下了暂停键,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在这场疫情中,我们看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应该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1.让同学们对新冠病毒有更深入的了解,消除紧张之心,学会防护措施;

2.通过对逆行人的了解,同学们产生共情,思考逆行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3.激发学生的感恩之心和爱国之情,思考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1

教师导入

2020年伊始,庚子岁首,年关将至,万事万物都沉浸在新春的喜悦与祥和之中,却无人发觉,一场灾难正悄然生长。

一月二十三日,武汉市全面封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月二日,武汉市火神山医院设计方案完成到交付使用,用时总计10日;1月底至2月末,全国千万医护人员乘飞机高铁赴鄂,参与抗疫工作……疫情爆发之后,工地上建设者在烈日下的汗水、医护人员脸上口罩的勒痕和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同心同德,取代了烟花爆竹,成为了庚子新春,成为每个人心田上的风景。

这些人,在国家有难时站出来,他们行为世范,他们就是国家的脊梁。

2

讲2003年的非典(sars)

2003年的非典,资料上这样介绍:sars事件是指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语:sars),于2002年在中国广东发生,并扩散至东南亚乃至全球,直至2003年中期疫情才被逐渐消灭的一次全球性传染病疫潮。如今,不少老师、家长仍有关于“非典”时期的特殊记忆,和孩子们讲讲经历,时刻保持警醒,学会保护好自己。

3

讲防控疫情中“逆行者”的故事

这次的新冠肺炎病毒传染性较强,传染速度也很快,更可怕的是潜伏期长,即使在潜伏期也会传染,所以近距离接触患者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但是许多白衣战士、白衣天使纷纷书写请战书奔赴疫区;许多社区、镇乡、村干部忍受寒冷,顶着风雨、冒着感染的风险在祖国大地守卡,守护一方平安;许多企业家纷纷捐款,有的甚至把外国的口罩厂买下来,为祖国人民送来口罩;海外侨胞、留学生、中国旅客在异国他乡购买医用防护物资想方设法寄回祖国,寄到湖北;居家隔离的你我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十元、百元、千元捐款购置医疗物资。这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的宝贵精神需要孩子们不断地传承与发扬。

4

讲疫情防控的做法

(1)“自我隔离”,有疫情高发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区后居家或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2)“居家不外出”,各地学生尽量居家,不聚餐,不走亲访友,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3)“异常及时报告”,学生每天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报告;

(4)外出全程戴好医用口罩;

(5)“勤洗手、勤消毒、多通风”,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众触摸的物品、设施,保持空气清新;

(6)与人交往相隔三米以上,防止飞沫;

(7)食品要卫生,要熟透;

(8)发现有人有可疑症状要及时报告;

(9)爱护野生动物,不吃野味,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接触野生动物或其他动物。

5

讲怎么样才是“健康第一”的理念

我们常说“要把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这个理念很多人还停留在锻炼身体的层面。一方面,当然锻炼身体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每个人从小要养成锻炼的好习惯,也要学会并且热爱一两项运动,使之陪伴我们终生。

强健的体魄是预防各种疾病最好的抗体,这次新冠肺炎再次证明身体素质好,不容易感染或即使感染也好得快,有许多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并没有感染,这是为什么?这就是身体抵抗力的问题,所以要养成锻炼的好习惯。

第二个方面,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吃野生动物,要敬畏大自然,敬畏每一个生命!

第三个方面,要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按时作息,熬夜对身体的损伤最大,要保证睡眠时间,不睡懒觉。

6

讲生命的意义(教师小结)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错过了一次,便不会再有第二次。疫情当前,我们务必学会保护自己。

病毒冷酷无情,人间有大爱。个体的力量虽无法与之抗衡。但大家依然充满了信心,我们坚信一定能战胜病毒。疫情之下,用爱抗衡!因为每个人都有着一颗爱人亦爱己之心。

因为爱人,所以我们时刻关注疫情,关心着疫区的情况,每个人都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来帮助有需要的人。因为爱己,所以我们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用科学的方法来抗击病毒,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爱是一股绳,将我们紧紧凝聚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让我们不断地克服困难,最终走出危机。这是生命最可贵之处,亦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演练的通知》(辽教电〔20xx〕29号),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分准备,依据《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组长:园长、书记、副园长

职责: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对防控工作进行决策、指挥,全面实施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成员:中层干部保教班长厨房负责人

时间:20xx年3月17日

地点:幼儿园

幼儿园中层以上领导部分教师、保育员保安

1、各部门事先做好演练计划,参加演练人员熟悉相关环节

2、各班级、各部门进行幼儿入园前消毒环节、开窗通风。

3、厨房消毒擦拭,确保安全卫生。

(一)入园环节

大门前测体温:保健医王春欣测体温,富苗苗记录、赵秀艳喷消毒液,保安隋福开维护秩序,各班级教师负责接体温正常的幼儿回到班级。

(二)班级环节

一名教师带领幼儿进入班级,另一名教师再次晨检测体温并记录,小朋友之间保持1.5米的距离坐好,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对幼儿教学时。教师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对发热幼儿及时进行应急处理。课堂上保持教室门打开,教室走廊侧内窗户敞开。错时开展活动。以分组教学或区域活动为主。保证上下午适当的户外活动时间,增强幼儿体质,要提醒幼儿,活动时不要聚集,活动结束后各班要错峰有序返回教室。

(三)就餐环节

1、实行幼儿“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每名幼儿保持1.5米距离。

2、教职员工使用各自餐盒独自进餐,保持1.5米距离,回避近距离面对面就餐。

(四)离园环节

各班级错时分组离园,与家长在门前交接幼儿。

(五)隔离环节

如发现有幼儿体温超过37.3度,马上隔离并上报上级防疫部门和所属的崔东办事处,并立即将疑似病人送到指定的医院。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三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x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xxx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四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五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2+2”应急处置机制

1. 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2020〕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 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 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 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 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 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 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 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 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 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 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 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 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 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六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 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 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 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 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 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七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海伦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直面出击,认真贯彻落实_,严格落实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重要部署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宁可严一点,不可松一毫”的理念,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落实四个“百分之百”,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院干警不辱使命,鏖战三十八天,圆满收官而凯旋,向全市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体系

接到市委下发到海伦市雷炎街道配合封闭老旧小区的防疫工作任务后,超前做好预案,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亮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视频形式,紧急召开疫情应对专题党组会议和院务会议,做出紧急部署,迅速建立“疫情防控”海法工作群,及时成立雷炎街道弃管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海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深刻领会_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及时地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上来。运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结合工作特点和疫情进展,对疫情防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第一重要政治任务。自接到市委入户查排、卡点值守工作任务后,全院干警纷纷“请战”立即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努力为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这场特殊战疫,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召开党组专题视频会议3次,院务办公视频会议4次,各条战线会议12次。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明确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第一时间绘制《海伦法院到雷炎街道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联络表》,启用每日通报制度,由一把手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带队和干警值班制度,积极配合市委把防控关口向网格下沉,站在了疫情防控排查的最前端。对在外地过节及从外地返回的干警每日监测体温等指标,做到实时监测数据,准确把握干警健康状况;部分干警取消休假回到自己的岗位,充实一线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同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成立综合协调、疫情防控、交通联防、应急保障等工作组,24小时在岗在位。院领导全面负责、靠前指挥,紧盯责任、卡口、引导、保障四大重点,每天调度工作,一线督促指导,确保责任压实到各方面、压紧到各时段。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制定各项工作方案3个,各项制度规定6项。

三是全面部署落实网上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在各大网站上发出《诉讼服务温馨提示》,暂停窗口接待、现场立案诉讼服务,电话沟通调整开庭排期、化解疫情防治期间的纠纷。推出网络办公、网络立案、跨域立案、网络开庭、远程办案、线上受理、网络查控、网络信访、网络办理的各项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在媒体上发布诉讼提示和通知5份。

二、认清严峻形势,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在院机关党总支部发出《关于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通知》后,140名党员、积极分子、进步青年干警自愿报名组建了党员先锋队,成立了35个一线防控小组,1个后勤保障组,深入雷炎街道办事处30个小区卡点,对41栋居民楼35个出口进行防控值守,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采用电话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到户,精确到人,对社区居民的进出情况、健康状况、与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等进行登记、排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实地排查住户1600多户,参加夜巡88人次,出动大小车辆49台,确保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在卡点值守工作中,全院派出140名干警在35个卡口进行小区居民进出登记、车辆往来记录、测量体温记录、上报小区外地人员情况。在道桥集资楼、食品三小区、振动时效家属楼、幸福公寓、新公寓小区、民政集资一号楼、水产家属楼、五中集资楼、老干部家属楼、二中集资楼、二中厢房家属楼、邮电家属楼、林场公司家属楼、收费所、保险小区、医药小区等地执勤,累计登记居民出入7031人次,车辆120余台。在防控工作的同时,还奉献爱心,护送孕妇入院生产、送卡喉儿童就医、规劝赌气男孩回家、伸援手救助孕妇、帮助小区居民购药、买菜、给老人送饭、为老人维修电视、为老人交水电费、修水管、收垃圾、扫雪等一件件令居民感动的好人好事,受到小区居民的高度赞扬和大力支持,各小区卡点收到居民送来的食品、物品和防护用品,真正体现了“众志成城,万众一心”防控疫情。还积极主动号召党员干部开展爱心捐款活动,许多非党员干警也积极参与,争献爱心。干警为疫情防控捐款30300元。

三、两手抓、两不误,统筹推进防控和审判工作

在防疫特殊时期,海伦法院对审判业务工作没有丝豪放松,积极釆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立案、开庭等诉讼相关活动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对疫情期间特殊情况下的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关工作及时作出调整,积极借助信息化平台,引导当事人灵活运用网络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线上诉讼服务。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诉讼提示、通知及通告,公布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热线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12368热线,为来电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诉讼指导、查询案件信息、办理信访等事项,建议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完成立案登记手续,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不跑腿。对部分案件延期开庭的,提前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之间的关系,确保实现“双胜利”。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在网上立案15件,跨域立案1件,网上远程开庭调解结案21件,接到当事人来电300余次,网上信访1件,通过网络查询财产信息执行案件300余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个;进行网络拍卖执行案件2件。

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防“疫”正能量

疫情刚开始,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亮第一时间以微信视频形式召开政治部、审管办主管部门宣传工作会议,做出重要部署。要求宣传部门加大疫情防控知识、防控做法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疫情防控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打好宣传引导主动仗,广泛凝聚“抗疫”的共识合力。各宣传部门以敏锐的政治自觉,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做勇敢的最美的“逆行者”,主动请缨奔赴一线报道,或分散在家办公撰稿,用实际行动践行“脚力、脑力、眼力、笔力”,用笔和镜头不停歇地记录着法院干警防控疫情的措施成效、特色做法、典型事迹,在战“疫”一线上一个个动人的瞬间和故事,采写出有深度有温度的报道,创作出一个个强信心、暖人心、聚人心的感人作品,不仅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报道疫情信息,传播科学防控知识,更书写了法院干警在抗击疫情战斗中所体现出的社会责任以及人间暖心大爱。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政治部和审管办密切协作,积极通过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美篇等各种媒介,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警和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定信心,努力营造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舆论氛围。为打好宣传这场硬仗,政治部、审管办全体采编人员卯足干劲,马力全开,全线出击,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双休假日,不分工作好坏,用全部身心战斗在抗疫宣传战地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院累计在网上发布《海法防“疫”线上最帅的后勤兵》《铿锵玫瑰逆寒绽放“战疫”彰显巾帼风采》《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最“靓”的仔》《海伦法院勠力同心战疫情,法徽闪耀护都城》等专题宣传报道600余篇。向各大媒体推送90余篇,中国法治网37篇,中国食品报9篇,绥化日报6篇,微信公众号发稿241篇,微博发稿404篇,法院网发稿200余篇。被省市法院采用53篇,5篇被澎湃头条转载,被各大媒体发表和转载58篇。同时,制作美篇50余个,抖音作品70余个。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网上立案、开庭的新闻被中国法治网刊发,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五、送法上门助力,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海伦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海伦市“一都五城”向更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海伦市人民法院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八个方面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准确把握法院审判职能与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为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在疫情期间,党组书记、院长马亮带着省法院出台的《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辖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渡过疫情难关。

马亮先后走访了黑龙江省龙海食品有限公司、海伦市向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将省法院的《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并从诉讼程序、民商事合同、公司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五个方面50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详细进行了讲解,对企业提出的受疫情影响在复工复产中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现场予以解答,助力复工复产、正常经营,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向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向秋表示:“感谢海伦法院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企业送法上门,来到我们企业,面对面的交流,现在我们心里有底了,增强了战胜疫情的信心,我们企业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好的前提下,切实有序开展好复工复产工作,逐步恢复生产经营秩序。”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海伦法院快速反应,立足审判职能定位,主动担当作为,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维护企业用工稳定,为营造诚信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受到辖区企业的一致好评。

防疫工作,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回顾这三十八天的日日夜夜,干警们付出了许多许多,有艰辛、有心酸,更多的是有太多的感慨和体会,它既锻炼了我们的意志,又给我们增添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虽然防疫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但尚还未结束,众志成城打硬仗,越是艰难越向前,海伦法院将继续采取更多有力的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向上的姿态,投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来迎接新的挑战。

2022新冠奥密克戎班会心得体会精选八

(一)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要提醒人员,必要时佩戴口罩。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可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四)预防性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外地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每天上班前应当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

(六)健康教育。对复工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卫生防护海报,播放宣传视频,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一)通风换气。

1.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二)空调运行。

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

2.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三)垃圾收集处理。

1.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护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放点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无超时超量堆放。

2.清洁消毒。垃圾转运车和垃圾筒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四)自动扶梯、厢式电梯。

1.建议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应当佩戴口罩。

2.厢式电梯的地面、侧壁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消毒2次。

3.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五)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的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六)会议室、办公室、多功能厅。

1.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2.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七)餐厅餐饮场所(区域)、食堂和茶水间。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1次。

(八)卫生间。

1.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

2.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