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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 运输综合实训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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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 运输综合实训心得体会(8篇)
2023-01-13 12:17:50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一

一、全年完成产值

截止12月20日营业收入19441095元,比去年同期增产1926480元,增长10.9%;接送处上下班职工费用648800元;实现总产值20xx9895元。

其中客车队完成产值180245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停车场完成产值141652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3%。 公司各部门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形成“敢于拼搏,善于创新,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的企业文化,各项工作服从大局,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同时加快工作节奏,以效率换效益,提高工作标准,提前两个月圆满的完成总公司制定的计划目标。

二、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安全建设促进生产

南天门修建储水池,为解决天气炎热、旅游节假日车辆

安全行驶的正常温度,保证公司客运收入的稳步增加。另一方面旅游小长假和星期六、星期天游客较多的时候派人专门在南天门为来往的每辆客车轮胎进行泼水降温。

四月中旬、八月中旬、十二月中旬对37台客车进行三次二维,五月份、十一月车管所在山门广场对42台客车进行检测。客车队坚持长久形成的每天早晚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检查签字、早晨驾驶员签字,杜绝了带病和疲劳驾车的出现,定期邀请市安监局、交巡警支队上门召开安全会议,尤其是对驾驶员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教育,强化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由于以前油库距离住家户较近,产生各种矛盾,11月初经旅游公司经理会议研究并报总公司批准重新修建一个规范化油库,圆满的解决由于油库离住家户近引起的各种矛盾。

十一月初由于近四十几天没有下雨,天气干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在公司责任区内清理了长约20xx米,宽15米的防火道,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扩建停车场

为了满足越来越多的自驾游游客的停车需求,提高景区接待能力,公司报总公司批准并扩建了停车场。

(三)设立文明标兵示范岗

根据处党委、总公司工作指示精神,旅游公司在客车队驾驶员中通过全体驾驶员民主选举产生10名“文明标兵示范岗”(其中女性一名)。这10名“示范岗”成员在工作中表现积极,都能做到车内、外卫生整洁,礼貌待客,讲普通话,服务热情周到,给全体员工树立了标兵形象和服务规范,更好地树立景区新的客运形象,更好地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推进驾驶员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保证景区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年来,在总公司的领导下,旅游公司狠抓经营生产管理的同时,行风监督、作风建设上也取得显著地成绩,特别是拾金不昧现象巍然成风。在干部职工中树立了“为广大游客服务的意识”,在生活中培养诚实守信地道德风尚,在思想上树立了社会责任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展示总公司员工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全年10多位职工在捡到游客财物后,主动寻找失主并予以归还,赢得广大游客的赞誉,为景区赢得声誉。

(四)票房服装、设备的购置

统一服装、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公司为每位售票员订购两套工作服,统一服装、统一服务标准,有效地增加景区对外形象,有利于景区的统一管理。

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从3月份以来改善了职工的工作环境。(1)票务各点安装空调。以前票房在夏天都是使用电风扇,天热售票员的心情很容易烦躁,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情绪,空调的安装使她们情绪稳定,工作效率稳步提高。(2)驾驶员食堂、休息室改建,都安装上空调。

(3)修理厂休息室改建并安装空调。(4)停车场新建职工休息室30平方,同时也安装空调。

(五)购买环保客车

每年的假日旅游高峰运力不足,申请购买5台19座客车,以确保经济指标进一步增长,同时根据总公司20xx年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方案的要求对有相应驾驶证的人员进行考核工作。

(六)党建工作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 “两会”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突出党员的先进性作用,抓好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推动企业的科学发展。

2、有计划的发展新党员,特别是积极发展一线的职工为党员,使思想过硬、政治素质高、工作积极的同志及时迈入党的大门,不断补充新鲜血液,给公司各个部门带来生机。

三、存在问题

(一)车辆严重老化已到使用年限,应更新车辆。

(二)修理厂的技术力量不足,严重缺乏技术人才。

(三)修理厂在山上消耗能源,应该搬到山下。

(四)停车场面积太小,难以满足特别是旅游旺季的需求,需增加五圣广场停车位。

四、工作表现总结

今年,随着总公司的成立,黑车、黑导等现象得到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使公司的收入有了稳步的提升,为公司超额完成年初经济目标提供了保证,使公司上下信心十足,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得到很大的提高。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树立危机责任意识,持续开展形势教育。加强形势与任务的宣传教育,加大干部职工危机意识的灌输力度,统一思想、鼓舞斗志、凝聚力量,寻求机遇,开拓创新,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好本职工作的热情,充分发挥方方面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继续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促改革、谋发展、作贡献、建一流景区”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看待取得的成绩,认真反思过去工作中的不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主要内容。做好表率作用,引导和教育我们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形成合力、振奋精神,圆满完成今后的各项工作目标,仍然是我们的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实行经济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努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效益的增长点,努力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危机意识的同时,营造一种积极向上,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推动我们旅游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仍然是我们的主要职责。

六、总结

我们紧紧围绕经济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工作中心,加强班子的政治业务素质学习和中层干部及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增加企业班子团结,形成强有力的合力,通过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广大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在管理中我们着重突出绩效管理这一核心内容。

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即一切用指标衡量,用数据说话,对各单位工作绩效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强化规范意识,使公司上下工作热情得到有效调动,使公司上下工作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实施经济指标对各单位的量比分解,严格考核和奖惩兑现,我们仍抱定必胜信心,公司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将圆满完成。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二

20xx年第一季度,我站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春节旅客运输工作为重点,克服困难,务实重干,主副业经济指标较往年同期有了较大提高,确保了零事故发生,使车站各项工作有了较好开局。

(一)以抓好“春运”工作为重点,确保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每年的“春运”工作是我站客运工作的重点,我站始终坚持把春运工作当作全年工作的核心之战、关键之战,坚持提前客流预测、提前组织筹划、提前制定方案,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全天候、全时段在岗在位,倾全站之力做好“春运”工作。期间,我站强化城区各配载点服务监督功能,严格落实兑现经济目标责任制等措施,第一季度我站客运共发送班次1.5万个,完成客流量25万人次,占年计划的102%,同比增长1.1%;实现客运周转量1510万人公里,占年计划的101%同比增长1.5%;提取代理费48万元,占年计划的102%,同比增长1.2%。同时,我站整洁的环境卫生,良好的客运秩序,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受到广大旅客的好评。

(二)抓副业,多种经营稳定发展。我站服务公司按照

“提高效益、巩固实体、灵活经营、稳步发展”思路,结合车站现有场地、经营实体条件,通过规范合同操作,积极引进新客户等方法,保证租赁(承包)费目标任务的超额完成。第一季度共收缴租赁(承包)费9.1万元,占年计划的115%,同比增长11%。

(三)抓安全生产,以安全稳定促发展。我站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做好了1.5万个班次客车的例保例检工作,确保了进站客车病车不出站不上路。二是狠抓安全制度的落实。抓好了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等“三不进站”和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门检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的“五不出站”制度的落实和日常台帐登记工作;三是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印制安全知识题集,举办消防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全站职工达到了“三懂”(懂火灾危险、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车站辖区内第一季度安全零事故发生。

因受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车站工作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客运主业因受移民迁安后人口减少的影响,流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小,影响各项客运指标的完成和经济效益;二是客运市场缺乏规范管理,客车违规经营现象严重。客运企业与客运经营者之间、客车与客车之间、县域与过境客车之间矛盾尖锐突出;三是改建项目需地方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解决部分资金,缺口较大,自身无法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项目进展。

(一)强化经济目标管理,确保全年经济指标完成。客运主业在巩固保持第一经营态势的基础上,通过抓‘五一’黄金周、站内外经营秩序,提高城区各配载点配客监督功能,拓宽客运业务和延伸服务项目等增加经济、社会效益。多种经营通过强化经济责任制、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充分利用车站位置、场地、人流量大的信息、资源优势,发展新项目,实现收入新突破。

(二)抓好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明确给车站的“三关一监督”安全工作职责,搞好对进站旅客的“三品”和进站客车的安全检查,杜绝旅客携带“三品”和超员、超载客车出站。结合车站人流多成份复杂的特点,加强与公安和综治部门的联络,通过人防技防措施,对车站治安状况进行经常整治,建设平安车站。

(三)对车站进行改造升级,提升车站服务水平。在争取省市相关部门对车站改造项目后期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县政府给予地方政府配套部分资金补助,以确保前半年完成改建项目总工程量的100%,尽快改善车站整体形象,提升服务水平。

(四)建议政府部门对客运市场进行整治,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在抓好内部管理的同时,建议县交通、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对当前我县城区客运市场经营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净化客运市场,确保我县城区客运市场有一个良好的营运环境。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三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四

一、目 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派外受训之申请及报销作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等,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司机除外)

三、内容说明:

(一)、名词释意: 国内出差分为长(时)程出差及短时(程)外勤两种:

1、 长时(程)出差: 指出差地点跨越办公或工作处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机关、分公司处理耗时业务,无法于正常上下班时间内往返者。

2、 短时(程)外勤: 前往市区各机关洽公,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者属之。(工作性质属于常态外勤者不属本办法规范)

(二)、出差之申请:

1、 短时(程)外勤时,部主管须于事前向直属主管口头报备,始得外出。若需公车,则填写"车辆调派单"(附件一),权责主管核准后,转车管单位派车;其他人员一律事前填报"出差申请单"(附件二)或"外出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始得外出。

2、 长时(程)出差则任何人皆应于出差前填报"出差申请单"。

3、 如需预借旅费,应填写"预支款申请单"(附件三),述明预借款项用途明细,经核准后凭以向出纳预借旅费,但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之出差费用标准额。

4、 各级人员的长时(程)出差的申请,均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三)、出差旅费报销标准:

1、 长时(程)出差: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杂费三种。标准如附表(一)。行销部门之业务代表报销以另核之。

2、 短时(程)外勤:

a、 短时(程)外勤交通以大众客运为主,工作需要须搭乘计程车者, 经经理特准后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之外, 另可支领出差补助,其标准为:经理级(含副经理和经理助理)以上人员30元/天,其他人员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内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外, 其有耽误用餐时间者可报误餐费补贴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误用餐者,不得报支本项费用。

d、 由出差处所或由公司免费提供膳食者,不得报支误餐费。

(四)、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人员销差后,应于七天内检具"差旅费报支单"(附件四),依"差旅费报销标准表"之规定详填出差费用并检附原出差单及各有关单据凭证,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申请核准。

2、 出差人员未事先核准而以计程车为交通工具者,应于返回公司申报差旅费时,于请款单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众客运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务而搭乘计程车者,不予报销。

3、 公司员工因参加教育训练、讲习、研讨会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费于呈准时要附上"心得报告"。如主办单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请领住宿费及膳杂费。

(五)、交通费报销规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车、国营客运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应检附凭证报销。

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领交通费,司机则按实际加油费报支。

3、 多人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座同辆计程车出(返)差,交通费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

4、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情形,同高阶人员搭乘同级标准车船。

5、 由出差处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报支交通费。

(六)、住宿费报销规定:

1、 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夜数支给,并应检附与出差时、地一致之旅馆有效发票。

2、 出差处所免费提供住宿者,不得报支住宿费。

3、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同高阶人员住宿同级旅馆。

4、 因实际需要招待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凭证呈报核准后,列支费用科目,实数报销。

5、 经理以下人员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报销住宿费为标准办理住宿。

(七)、膳杂费报销规定:

膳杂费为行程中的膳食及杂支费用,应按日数报支,由出差起始时间至凌晨零点为止,为一天。

(八)、电话、电传、文件运费报销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电话费、电传费,托运文件、样品时发生的运费,应于报销时检附凭证,实数报支。

(九)、出差期间加班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如遇节假日继续工作,经主管核准后可计加班。

(十)、出差时间之延期规定:

1、 从业人员出差期间,由其主管视实际需要核定,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核准后为之。返回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滞者,应检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天灾事故证明,可报支延时日的膳、宿、杂费。

(十一)、罚则:

1、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名誉或本公司利益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地区之法律及习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后果,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2、 出差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虚报旅费之事,一经发现, 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本办法经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附表一: 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一: 车辆调派单 附件二: 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 预支款申请单 附件四: 差旅费报支单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五

订立合同双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六

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

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

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客运管理课内实训心得体会八

甲方(被委托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管理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宣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规范、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现就出租汽车委托管理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在委托与被委托管理期内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自愿将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皖号出租车委托甲方代管服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内,其经营权属性质、资质、名称不变,仍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只履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义务、责任。

第二条 本委托管理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代管营运车辆。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身颜色 ,《道路运输许可证》号 ,《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计缴委托管理服务费,每月 元,共 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足额缴清当年管理服务费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被委托管理服务内容

1、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规定的驾驶员安全、服务业务学习及培训,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从业资格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和开展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社会公益活动。

2、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3、协助处理乘客的服务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4、按相关要求为乙方驾驶员、营运车辆、计价器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从业资格注册提供服务。

5、代办乙方托管出租车辆所享受的国家各类政策性补贴申报、发放服务工作。

6、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索赔工作。

7、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更新手续。

8、为乙方车辆提供gps监控和解卡服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的管理权限

1、遇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委托管理的车辆,乙方应予服从,但甲方应积极向用车主管部门申请补偿并按照其补偿规定、标准给乙方相应补偿。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各类有偿教育、培训和活动费用。

3、督促乙方驾驶员规范服务、安全营运,接受甲方对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4、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享有的被服务权益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从业资格注册工作。

3、乙方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给予相应补偿。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乙双方委托管理服务约定,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接受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规定课时的从业资格继续再教育。

7、按时足额缴纳管理服务费给甲方;按规定缴纳各类有偿教育、培训及活动费用。

8、按主管部门标准、要求,及时、准确、真实的向甲方提供各类年审、换证、注册用证件、材料。

第七条 合同委托管理服务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与服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约支付管理费超过 天及以上的,或累计达到 元及以上的;

(二)累次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或撤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擅自罢运或参加非法集会,煽动制造群体事件的;

(六)利用营运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符合国家和省其他限制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规定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被行业管理部门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且采取了中止、减少、调整经营权措施的;(可删除)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一年以上的;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责任、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的,其所缴纳的服务费未服务(月份)剩余部分甲方不予退还。甲方违约的,退还未服务月份服务费,并按退还未服务月份服务费金额一倍赔偿乙方。

(二)乙方未按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甲方随即对乙方终止服务,对所欠委托管理服务费甲方按实进行追偿。甲方并按应收委托管理服务费金额每日的 10 %向已方收取滞纳金 。

(三)经证实因甲方自身原因,屡次不能履行对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管理服务责任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内容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可删除)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可向对方表明终止或续签意向。

第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自行办理原从业资格注册注销、变更手续,甲方予以积极协助。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含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当地运管机构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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