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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 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想(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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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 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想(7篇)
2023-01-13 06:23:2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好,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去坐游船游览武汉的夜景。

在上船之前呢,我还是为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武汉市的情况。

武汉市是湖北省的省会,是华中地区最大的城市,也是全国的特大城市之一,来到我们武汉,您一定会听到武汉三镇的说法,的确,武汉市被长江和汉水分为武昌、汉口、汉阳三镇,所以人们就习惯于这样说了。武汉也称为“江城”。唐代大诗人李白在诗中写道:“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从此“江城”成为武汉的代称。还有一句话说“一勺舀起两江水,一杯清茶三镇香”,由于得两江之便,又地处华中腹地,所以自古以来武汉就得了九省通衢的美誉。武汉的历史可以追朔到3500多年前的商代,世界第三大河流长江横贯市区60多公里。早年的武汉只有江南的武昌和江北的汉阳两个市镇,直到明代成化年间最后一次改道才产生了第三座市镇——汉口。算起来不过500多年历史。因得长江、汉水航运之便利,明代,汉口与河南朱仙镇、江西景德镇、广东佛山镇并成为中国四大名镇。清初,汉口仍为全国商业重镇,与北之京师,南之佛山、东之苏州并称为天下四聚。19世纪中叶时,汉口成为帝国主义列强争相掠夺的目标,1861年,汉口被迫成为通商口岸。之后,英、德、俄、法、日本相继在汉口建立租界,近代汉口繁华一时。

好了,现在我们已经到达了今天我们上船的地方武汉港,它是交通部和武汉市七五重点建设项目,1992年初开始运营,是我国内陆及长江上最大的客运港。从江面上看,武汉港的整个建筑其实就是一艘巨轮的形态,寓意武汉市正在努力向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方向迈进。

此刻,我们的船已经从粤汉码头出发了。我相信大家已经被两岸的夜景深深吸引了,这两岸便是江滩,我右手边的就是闻名的汉口江滩。大家可以看到江滩上灯火辉煌,有很浪漫的感觉吧。其实啊几年前江滩没有这么漂亮还是黑漆漆的一片,武汉市政府在短短几年内以“绿色空间、水景岸线、文化乐园“为主题把江滩打造成主题公园,对游人开放。从此武汉人有多了一个心旷神怡的好去处。汉口江滩是靠长江的一部分,而靠城市的一部分就叫做武汉外滩了。武汉外滩与上海外滩形成的时间差不多,周围有很多姿态各异的西式建筑,又给武汉城市规划增添一大亮点。

大家看武汉港左侧的这座钟楼,它就是江汉关大楼,位于当年的江汉路英租界,整个建筑除了大门上的“江汉关”三个字以外,其它的设备物件全是当年由国外运来的,江汉关大楼顶部的大钟直径达4米,按时奏乐,声传三镇。整个大楼采用希腊古典欧洲文艺复兴时的建筑艺术风格,是武汉近代租界的标志性建筑。

从江汉关往下,沿长江边上有一百多幢西洋式建筑,这就是当年帝国主义列强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汉口强开的租界,依次为英、俄、法、德、日五国租界地。

我们游船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在长江和汉水的交汇之处,浑黄的长江水和碧绿的汉江水构成了一个大大的人字,把武汉分为三镇。长江和汉水的交汇处便是南岸嘴,我们现在看到的南岸嘴是长堤和碧水相依,绿草与华灯相映,成为江城游人的好去处,南岸嘴的地理位置与被称为德国角的莫塞河莱茵河交汇处极为相似,但规模更大,气势更恢弘,所以武汉市政府决定对南岸嘴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并在全球范围内展开设计方案招标工作。

看过南岸嘴以后,再请大家和我一起来看看龙王庙景点,由于龙王庙地段河面非常狭窄,水急浪高,素以险要著称,故在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在此修建了一座龙王庙,祈求龙王爷保佑平安,现在虽然看不见这座庙了,但龙王庙这个名字却一直被沿用下来。同时,龙王庙这一段一直是武汉防洪的心腹之患,曾经发生过多次不同类型的险情。在1998年武汉军民战胜了特大洪水以后,中央领导指示要抓紧对龙王庙险段的整治工作,整治工程历时半年多,于1999年夏天完工,把这里建成了集防洪、游览、休闲一体的多功能景区。

出了汉江口以后逆流而上,我们最先看到的是汉阳的晴川阁,它建于明代嘉靖年间,其名取自唐朝诗人崔颢的名句“晴川历历汉阳树”中的“晴川”二字,由于晴川阁的位置独特,造型美观,以及诸多文人墨客的赞咏,使得它赢得了重要的历史地位,故有“楚国晴川第一楼”的称号,在晴川阁附近有禹稷行宫,原为禹王庙,相传为大禹治水成功之所。

我想大家可能早已注意到晴川阁后面龟山顶上那座高大的电视塔了,那就是曾有“亚洲桅杆”之称的武汉龟山广播电视塔,它海拔标高311.4米,是我国第一座具有综合旅游功能的电视塔。

好,现在请大家把目光移向前方,我们看到正前方这座雄伟壮观的大桥就是我国的“万里长江第一桥”,大桥于1955年国庆动工兴建,1957年10月15日建成通车,全长1670米,高80米,是一座公路铁路两用桥,著名的京广铁路线就从桥上通过。1956年毛先生在武汉畅游长江时,看到正在长江中崛起的大桥,一时兴起,留下了“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的名句。通车后,举国欢庆,大桥成为新中国的一大骄傲。当年出生的武汉人取“桥”字为名的比比皆是,而以“大桥牌”为商标的产品更是数不胜数。各位朋友,现在请往这边看,在大桥武昌桥头处的蛇山上,屹立着一幢雄伟的楼阁,在灯光的掩映下显得格外的光彩夺目,那便是江南三大名楼之一的黄鹤楼,武汉之所以又被称为“白云黄鹤的故乡”也是与此楼有着很大的关联。这座以高大雄伟著称的黄鹤楼和今天的高楼大厦相比起来也许要显得逊色许多,但在古时候,它却是文人墨客登高远眺、赋诗谴兴的必到之处。

接下来大家也注意到长江的这一边也有一片江滩就是武昌江滩了,与靓丽、大气的汉口江滩相比,武昌江滩装饰平实,设施简朴。换句话说汉口江滩重在休闲,武昌江滩重在观景。好了我们的船前方就是长江二桥了,它以高超的技术和优美的造型成为武汉市的新景观和标志性建筑。武汉长江二桥的建成,结束了“三镇交通一线牵”的历史,它与武汉长江大桥相呼应,组成了28公里的内环线,环报抱三镇45平方公里的繁华区域.

随着游船缓缓下行,我们又可以看见我们上船的地方----武汉港了,武汉不愧是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的城市。我想今晚的游程一定会让您和我一样想起过去的武汉,看到真实的武汉和祝愿未来蒸蒸日上的武汉。好了,各位游客朋友,我们的游船又回到了武汉港,那么咱们今天的夜游长江活动到此也就结束了。希望我的讲解能给大家留下一点印象,不详尽的地方也请大家多多海涵。

有关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我的家乡在 武汉,我生在 武汉,长在 武汉,与武汉有 着未解之缘。

武汉市全国 中部最大的工业化城市,空运 水路和陆路交通都很发达,享有 “九省通衢”的美称。长江 汉水在 武汉交汇,把武汉分成汉口汉阳和武昌“三镇”,两江上架起了 十几座桥梁,把三镇连为一体,市内交通非常地方便,因此又有 “江城 侨城”的美名。

武汉的工厂很多,总共有 几千家工厂。大的有 武钢 武船 武重 武锅,这些工厂在 全国都很有 名。武汉有 几十所大专院校,最出名的有 武大 华工 华师华农和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的科学技术也很发达,东湖光谷的科技水平文明与世界。武汉的商业贸易很繁荣,江汉路步行商业街和汉正街商物交易市场等都是国内的名牌市场。

经过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武汉更加美丽了 ,我生长在 这样美丽的城市里,内心感到无比荣幸和骄傲。武汉市美丽的,她一年四季都很美丽。

春天 武汉这个花园城市的花草树木都长得分外茂密。天天早上就有 许多 中老年人在 江滩,公园里晨练 跑步 挥剑。

夏天 是一个炎热的季节,习惯了 “大火炉”的武汉人喜爱坐在 大树的阴凉下扇扇子,这样,也很舒适,而且还可以“亲近大自然”呢!

秋天 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喜庆丰收的场面取走了 所谓“秋天凄凉”的旧思维。天天早上和晚上都有 许多人在 广场上跳舞唱歌,这些群众性的活动,是武汉呈现出了 时代青春的活力。

冬天 大雪覆盖了 整个武汉,万幢高楼披上白色的大衣,像雪 中的秦岭 天上,壮观极了 。

鲜花是园丁培育出来的,美丽的武汉是全体劳动人民经过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建设起来的。武汉的今天是美丽的,武汉的明天会更美丽。

我在 武汉愉快地生活,茁壮地成长!

有关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诚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约定事项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街区栋单元室商网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类型,结构为,房屋用途,装修情况。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设定抵押,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结算,乙方应于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住宅类房屋

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非住宅类房屋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甲方负责对上述出租房屋及设施和附属物进行经常检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责任,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甲方未及时维修使乙方或第三人财产遭受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房屋自用、抵押上述出租房屋,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甲方进行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和支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

乙方如需提前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与他人互换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转租或分租上述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和受转租方按原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的约定承担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须将承租的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使用,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方保证上述出租房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出租条件。租赁期限内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的上述房屋仅作使用。

甲方保证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交付房屋的,除退还逾期交付房屋期间的租金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除补交欠租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附加条款

七、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提供办理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条款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关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所有权][使用权].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有关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1、甲方将位于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2、房屋配套设施: ;以上设施完好能保证日常生活需求。乙方清楚并同意该房屋配套设施现状承租。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时间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乙方首次需一次性支付个 个月租金,后期需在租金到期日前 天一次性付清后面 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

第五条:其他费用

1、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按照武汉市水、电、天燃气公司、小区物业公司的计价标准计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房屋电表读数为 ,水表的读数为 ,天然气的读数为 。

2、乙方应在每次支付房屋租金时一并向甲方支付前期的水、电、天然气费用、物业管理费用。

3、该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有线电视开通费及使用费、有线电话开通费及使用费、网络开通费和使用费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属于政府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及使用

1、乙方必须正当使用和妥善保管维护该房屋的相关设施,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如是因乙方使用不当、保管不当或因装修、装饰行为导致的,则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和责任;如该现象非由乙方造成的,则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房屋装修及配套设施的位置。

3、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扩建、加建、改建、装修、拆毁原有设施的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复原状,乙方拒不办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除此之外,乙方扔承担该房屋及时设施恢复原状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等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影响房屋安

全的大功率电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担维修、恢复原装所需的一切费用。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需注重生活卫生,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卫生间、墙壁、地面、电器、家具)的卫生状况。,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清洁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笔费用)。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或违禁物品。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 租赁期间,乙方需注意水、电、天然气的使用安全问题,并对房屋的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如果因用水、用电、使用天然气和火灾等造成的甲方、乙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赌博、吸毒、诈骗、传销、卖淫嫖娼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4、租赁期间,房屋仅供乙方生活居住使用,乙方在房屋内从事生产经营性等商业活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5、租赁期间,房屋内有关乙方的财产或人身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否则造成的任何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6、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其他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预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当逾期金额的1%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至应付款付清之日止;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向甲方付清收回房屋前全部拖欠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等额于余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缴纳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欠费总额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应付款付清之日止。

4、租赁期内,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结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等额于一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归还房屋后,退还乙方相应的保证金。

第九条:关于房屋的归还

1、租赁期满,乙方应该将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后完好返还给甲方;该房屋所在屋内的所有的固定装修、装饰、配套设施、家具、电器等归甲方所有,其他属于乙方的物品或装置由乙方自行搬离房屋。

2、如房屋完好、所在屋内配套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无堵漏,且已进行全面清洁,同

时结清相关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则甲方向乙方无息退换保证金(如乙方欠交费用的,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应交的费用,余款向乙方无息退还)。

3、除非双方续签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否则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未按时向甲方交接该房屋的,乙方的保证金不予

退还。同时甲方可采取有效手段收回该房屋,如因此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从租赁期满到甲方真正收回该房屋之日,为乙方对该房屋的擅自占用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擅自占用期的租金(按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后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乘以擅自占用期限计算)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等额于擅自占用期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提请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即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有关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武汉有武昌、汉阳、汉口三镇,其发展的历史、规模、速度各有不同的特色。

武昌之名始于东汉末三国初,孙权为了与刘备夺荆州,于公元220xx年把都城从建业(今南京)迁至鄂县,并更名"武昌",取“以武治国而昌”之意,武昌之名是与今鄂州市互换的。从考古发掘来看,武昌在新石器时代的水果湖放鹰台和南湖老人桥、洪山区花山乡的许家墩和棋子墩等处,就是古人栖居之地。

旧时的武昌手工业发达,以造船、冶金、铸造钱币为主,武昌的陶瓷名叫影青瓷。另外,,在武昌最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黄鹤楼的屡次兴废,从三国时代至今已历十余次,每次重建都呈现出不同的风貌,反映出各个不同时代的建筑风格和特点。

汉阳一名的来历与汉水密切相关,古语“水北为阳,山南为阳”,古时汉阳在汉水之北,龟山之南,又因得日照多的地方也称阳,故名汉阳。

公元620xx年,即隋朝大业二年,改汉津县为汉阳县,汉阳名称自此开始。唐代将县治移至汉阳市区后,才迅速发展起来。

汉阳,特别是鹦鹉洲一带,历来是长江中游商船集散的地方。唐宋元明各朝代,商业手工业很是繁华。同时,汉阳还是游览胜地,位于汉阳的归元寺是武汉市佛教丛林保护得最好的一处,为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昌和汉阳筑城起始于同一时期,约有1820xx年历史。

历史上,汉口,汉阳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同步发展的。直至明代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汉水改道(汉水在历史上改道不下8次)从龟山北麓入江以后,汉口才独立发展,仅有500多年的历史。汉阳、汉口很早就筑有城墙,分别被当作过县治之所在。

汉口后来迅速成为一座新兴商埠,名声和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武昌和汉阳,,明末清初,汉口已与河南朱仙镇、广东佛山镇、江西景德镇并列为全国四大名镇,海外誉为“东方芝加哥”。汉口的港口贸易运输业颇为发达,成为我国内河最大的港口,有“十里帆樯依市立,万家灯火彻夜明”(吴琪诗)状其景,“居民填溢商贾辐楼,为楚中第一繁盛处”。颇能反映其繁盛。清乾隆年间,汉口更盛于世,仅“盐务一事,亦足甲于天下”。

清朝末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920xx年在汉口修筑张公堤。这条堤对逐年降低后湖一带的水位,使荒湖野洲形成陆地,对起初狭小的汉口扩建面积提供了方便条件,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1920xx年初,武汉国民政府将武昌与汉口(辖汉阳县)两市合并作为首都,并定名为武汉。今天由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组合而成的“武汉市”,其历史只有74年。

有关武汉工运百年历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20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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