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 退伍老兵返岗集训(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7:14:04 页码:11
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 退伍老兵返岗集训(八篇)
2023-01-11 17:14:0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一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年度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我县20-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推进。刚才,×同志传达了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两项活动年”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同志就如何开展好我县退役军人“两项活动年”工作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了细化的安排部署,请大家下来后务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成立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就是要加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书记×月×日在省委常委会上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各镇乡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增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服务型队伍。

(一)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全面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基础,其目的是为解决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各镇乡人民政府务必加快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工作落细落实。同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必须紧密结合开展“四个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倒排工期,定期调度,确保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二)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两项活动。

“两项活动年”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各镇乡要认真研读“两项活动年”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两项活动”《责任分解表》明确的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落实。要将“两项活动年”作为统筹推动退役军人系列工作落地的重要抓手,结合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同时,各镇乡要分别按照“26个1”和“21个1”的标准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这里要特别要提醒的是,被确定为“两项活动年”现场观摩会的镇乡(龙泉镇、何坝镇、花坪镇、进化镇),必须按规范要求落实好观摩会准备工作。

(三)全力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

各镇乡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做好全县×户困难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和帮扶援助工作,重点聚焦脱贫攻坚“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对全县困难退役军人实行动态服务,坚决做到“六个到位”(产业扶持到位、消费帮扶到位、技能培训到位、健康帮扶到位、关心关爱到位、帮扶责任到位)。各镇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主动抓,分管领导要牵头落实具体抓,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全面构建常态化沟通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网络,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到人。

(四)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部门间要通力协作,积极落实好本系统本部门防范化解涉军群体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好牵总协调作用,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针对敏感信访诉求,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加强个案研判,充分发挥好主观能动性,灵活多样开展个案帮扶,综合利用各方资源创造机会、创造条件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三是要畅通信访渠道,确保每一个来访退役军人都得到认真及时的接待。对极少数打着“退役军人”旗号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按程序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

各镇乡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要跟进安排;政法、公安、信访部门要深入排查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各类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人社部门要将退役军人纳入全县就业培训范围,让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发力,创造解决更多就业岗位和机会;医保部门要扎实开展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测算工作;县退役军人局要加强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镇乡各部门一是要坚持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解决问题,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守底线。二是要加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年终综合考核比例,强化考核考评结果运用。三是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虽然我县有×余名退役军人,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具体诉求很多,但我相信,只要大家怀着真实而深厚的感情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啃不了的硬骨头。我有信心,我也坚信大家有信心把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做扎实,让县委县政府放心、让×万×人民放心,让全体退役军人安心。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二

xxxx年x月xx日,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三年来,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开新图强,浓墨重彩地谱写了新时代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新篇章。

这三年,全市退役军人系统聚势而强建体系,建成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工作运行体系、健全政策制度体系,迅速搭建退役军人工作的“四梁八柱”。

这三年,全市退役军人系统谋势而动优服务,不断赋能退役军人职责,打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为退役军人带来更有温度、更有厚度、更有广度的服务。

这三年,全市退役军人系统顺势而为助引领,抓主题活动实践、抓红色标杆树立,让尊崇氛围更加浓厚,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归属感、幸福感、尊崇感。

这三年,全市退役军人系统造势而合抓联动,双拥成效更加明显。连续三届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七届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双拥”成为xx最闪亮的名片之一。

这三年,全市退役军人系统蓄势而发维权益,聚焦广大退役军人急、忧、难、盼,着力解决好他们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好退役军人引路人、娘家人、贴心人⋯⋯

可以说,过去的三年,是夯基垒台、建章立制的三年,是励精图治、砥砺前行的三年,是狠抓落实、初见成效的三年。

立柱架梁在蹄疾步稳中筑牢“尊崇之基”

纲举目张,有的放矢。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起,便制定“一年夯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的发展规划,确立总体工作思路,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步入发展快车道。

建成组织管理体系。市、县(市、区)均建立起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局均按时完成挂牌组建,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在全省率先出台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标准,规范化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xx个、乡镇站xxx个、村级站xxxx个,成功创建“国家示范型服务中心(站)”xxx个,构建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建立工作运行体系。市县各级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纳入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出台《xx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xx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联络员制度。

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各项政策制度。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xx实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三年来,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交出了“满意答卷”。固本培元在优化服务中走好“尊崇之道”

“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初心亦是坚守。作为驻军大市、兵员大市、优抚大市、退役军人安置大市,三年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务实拼搏,乘势而上,加码退役军人服务质量,倾心尽力为退役军人服好务。

加快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足额发

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完成了伤残人员新证换发,开展重点抚优对象走访慰问。

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给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氛围。开办“导师开讲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微课堂,出台《关于建立xx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指导意见》,为困难退役军人及时提供帮扶和救助。成功申报xx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搭建促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平台x个,组织就业招聘,开展各类培训。

出台“x+x”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xxxx个。推进“x+n”共建共享退役军人服务超市试点,打造退役军人服务超市xx个等,大到大病救助、就业培训,小到信息登记、政策咨询等,每一项服务都精准到位,实现了为退役军人服务全覆盖、零距离。

赓续奋楫在褒扬纪念中塑造“尊崇之魂”

“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xxxx年x月xx日,备受关注的xx市烈士纪念馆全新维护提升后正式亮相。新的烈士纪念馆开放后,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

这是我市退役军人尊崇工作的一个剪影。三年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不断加强褒扬纪念工作,

在全市范围营造了浓厚的尊崇氛围。

革命烈士永留人心。为了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我市加快实施《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推动“两弹一星”英烈纪念园、x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修整工程。对xxx个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保护性修整,完成xx座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和整修。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构建起xx闪亮的精神坐标。

崇尚英雄、缅怀先烈、激励后人,是xx人民的优良传统。每年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开展瞻仰烈士、缅怀先烈、敬献鲜花等活动。据统计,近xx余万人通过“云祭扫”祭奠英烈,全市烈士纪念场所接待党政机关、军队等团体xxxx余个、群众xx万余人次。

守正创新在思政引领中点燃“尊崇之炬”

有声有色抓引领,尊崇氛围更加浓厚。三年来,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退役军人作用得到更大发挥。

推动xxxx名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其中“兵支书”xxx名,%。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xxx支,引导退役军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作用,x万余名退役军人在疫情防控、抗洪抢险中争当先锋。成立红色宣讲队伍xx支,广泛开展“五进”宣讲。

积极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百年祭英烈”等活动,举办英烈事迹宣讲xxx余场次,制作展播的《烽火岁月》《筑梦田野》等红色微党课得到一致好评,创作一批英烈主题文艺作品,推动英烈事迹和英烈精神进教材、进校园,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表扬双拥工作先进单位xx个、先进个人xxx名,评选“最美退役军人”“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就业创业之星”等xx名。推动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常态化,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精业笃行在权益维护中播撒“尊崇之种”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维护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保障,关系到改革强军战略能否落实落细。三年来,着力解决好他们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直是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

成立由xx个市级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以“清网精神”决战决胜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全市受理量、初审量居全省地级市首位,万人社保接续任务,打赢了社保接续的“攻坚战”。

打造权益保障“安全阀”,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开展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式。成立全省首个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老兵律师”法律服务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xxx个,“老兵”调解室xx个,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xxxx年x月,央视专题报道宣传“xx老兵律师法律志愿服务团”典型做法;xxxx年xx月,全省退役军人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会在xx召开。

一项项工作、一次次活动、一个个创举都饱含着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崇,尊崇军人的“种子”在xx大地尽情播撒。

匠心深耕在鱼水情深中绽放“尊崇之花”

军爱民,民爱军,军民鱼水一家亲。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发挥地方服务保障能力,大力支持国防设施建设,推动双拥工作由点到面纵深发展,打造出军地重视合力强、宣传教育氛围浓、拥军优属思路新、拥政爱民力度大、优抚政策落实全、军民共建成效实的“xx双拥升级版”。

聚焦“前线、前沿、前哨”,积极服务备战打仗,为部队减压减负。确保安置质量,持续推进考试考核“阳光安置”,鲜明安置导向,突出安置重点,圆满完成各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任务,安置质量全省领先。

落实军地“双清单”事项xx余项,走访慰问驻绵部队、边海防官兵家属、优抚对象等x万余人次,推动解决部队训练场建设、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等问题,常态化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活动。

加强军供保障,推行“硬性保障、柔性服务”,高标准推进保障阵地建设,加速提升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军供应急保障能力,高质量完成各类大中型军供保障任务。

鱼水情深,双拥花开。xxxx年xx月xx日,北京再次传来佳音。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xx再次上榜,连续三届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xxxx年xx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专职干部培训班在xx举行。

加码赋能在队伍建设中坚定“尊崇之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全市退役军人系统的共识。三年来,全市退役军人系统人员不断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达到预期目的,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效进行,全系统干部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政治意识,强化了宗旨观念,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坚持把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深度融合、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在党建引领中铸塑“尊崇之魂”。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四转一提升”“五型机关建设”“三学三比三找”活动,成立青年党员理论学习小组,设立“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业务练兵微课堂”,开展“政策法规大比武”知识竞赛,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

从严从实抓队伍,竭尽全力促提升,构筑了尊崇最大“同心圆”,凝聚了双拥最强合力,收获了一份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x县军休所被表彰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被退役军人事务部通报表扬为宣传先进单位,全市系统x人获全国表彰,x人获评“全国模范退役军人”,x人入选“xxxx年度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x人获评“全国最美大学生”⋯⋯

“励精图治的三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三年。”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盛军说,面对新征程、新使命,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退役军人服好务,助退役军人出好彩,以创新实干追求“一流业绩”,让尊崇之光照亮退役之路。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本着“自愿报名、自选专业、统一推荐、双向选择、政府付费、认可学历”的原则,组织好我市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

为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市城镇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办公室,与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合署办公。

市民政局负责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市财政局根据省民安字〔20-〕100号文件精神负责退役士兵培训费的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与考核发证工作,确保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顺利进行。退役士兵培训办公室负责制定市区退役士兵培训规划,进行教训培训动员和宣传,组织报名,确定教育培训专业,协调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事宜。

市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委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进行: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主要委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开展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时间1至3个月。

教育和培训内容应结合市场需要,确定教育培训专业供退役士兵自由选择。

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省职业技能合格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退役士兵专业教育和培训对象为本年度应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专业教育和培训者。报名时间为退伍的当年12月份至次年3月份。培训时间安排在4—12月份,结束后,教育培训学校和市安置办可按市场化用人法则帮助联系推荐就业岗位。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费用按培训中心规定标准收取,退役士兵培训结业和鉴定合格后,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到当地退伍安置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只能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市安置办统一组织培训,特殊情况由退役士兵自行选择当地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必须是劳动部门承认的培训中心),培训结业后,凭《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到当地退伍安置部门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非当年已领取自谋职业补助金的退役士兵,未就业者,自愿报名参加专业教育培训的,经市安置办批准也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费用自理。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四

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从部队退役后,我被分配到了xx企业,在企业的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断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而奋斗,虽然到现在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我仍然不会忘记我争取入党的信念,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

本人叫,性别男,汉族,1988年5月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现在是武警黑龙江省总队第三支队七中队的战士。

我是沐浴着党的阳光,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在成长的历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的努力下,祖国所谱写出的一曲曲壮丽的诗篇。我的父母都是老实淳朴农民,他们谦虚严谨朴实的做人原则从小就深深地感染了我。并且经常听村里的老人说起打鬼子、解放中国的光荣事迹,还教我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歌曲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根。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

1971年9月我进入本村小学开始读小学,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懂得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因此,我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进步,将来要向团组织靠拢。在老师的帮助下,和同学们一起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有益的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小学。

在1976年9月,升入公社农中学就读,开始了我的中学时代。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下,我决心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和自己曾付出的努力,我更加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学习上,一丝不苟。这个时候我已经按照一个共青团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初中二年级的上学期,我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入团宣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那里我加强了对党的认识。我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党的好孩子,并且时刻督促着我自己一定要戒骄戒躁,要继续努力,将来向党组织靠拢。从此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加倍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以后继续完成祖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准备,并为了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0xx年12月我应征入伍,十八岁的我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奋发向上的我;是一个永远不知疲倦、事事争先的我;是一个对事物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我;是一个对未来有着各种各样的憧憬和希望的我。也正是在这两年的军旅生涯中,我开始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让我渐渐的对马列主义、##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并逐渐确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这期间,我表现突出,曾经当过副班长,积极参与中队党支部的各类活动,受到首长的好评。通过尽几年去事件后这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人民的团结。也更加了坚定的我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从部队退役后,我被分配到了xx企业,在企业的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断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而奋斗,虽然到现在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我仍然不会忘记我争取入党的信念,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

我很高兴,我会继续在xx企业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为企业,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致

敬礼

自传人: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第三条 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五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

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第七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移交接收

第十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件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人事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移交等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移交接收过程中,退役军人发生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其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其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第十八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第十九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退役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第二十三条 退役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退役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时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护理和生活困难。

第二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对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第二十六条 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后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

第二十七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认定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第三十二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第三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向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本法所称残疾退役军人,是指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役的军人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第三十七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三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九条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稳边固边等重点工作。

第四十条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优惠服务。

第四十二条 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第四十三条 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 优待和抚恤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五条 国家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四十六条 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十七条 军人退役时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四十八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四十九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收治或者集中供养服现役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孤老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二条 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

第七章 褒 扬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集中举行迎接仪式。迎接仪式由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五十六条 机关、军队有关部门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等徽章。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国防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方式,弘扬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参战退役军人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或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

第五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死亡的,可以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

第八章 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情况,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状况,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管理。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解读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

(二)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文件的;

(三)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四)挪用、截留、私分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优待抚恤对象、标准、数额或者给予退役军人相关待遇的;

(六)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十九条 其他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第七十二条 退役军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适用本法。

第七十五条 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原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 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六

同志们:

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我们召开座谈会,共同庆祝建军93周年。首先,我代表机关党组向大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刚才同志们作了发言,大家壮志从军,为党和人民洒血汗,如今百战归来,在机关里为集体事业写春秋。听了很受感动、很有启发。

我们的人民军队是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军队。可以说,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93年前,人民军队在南昌起义的枪声中诞生,此后在党的领导下,一路披荆斩棘,付出巨大牺牲,历尽考验而淬火成钢,特别是在最危险、最艰难的时刻,人民军队总是冲在最前面,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伟大的历史功勋。

退伍军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也是机关建设的生力军。目前,机关有xx名退役军人,约占机关干部职工总数的xx%。大家把韶华献给了人民军队,为军队、党和人民事业贡献了青春力量,为国防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转业到机关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奋战脱贫攻坚,保障后勤服务,尽展忠党爱国赤子之心。

希望大家不忘从军经历,永葆军人品格,一以贯之地自觉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做好表率,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出色工作、续写新篇章。

一是发扬绝对忠诚的优良传统,打牢思想根基。绝对忠于党和人民是人民军队立军之本和建军之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和人民来开展,没有绝对忠诚是绝对不行的。退役军人要继续把绝对忠诚切实贯彻落实到自己工作实践之中,展现本职岗位上的新气象新作为。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是绝对忠诚的思想基础。首先要在提升境界上下功夫,要发自内心地热爱学习、坚持学习,注重强化理论思维,真正做到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促工。其次要在拓展广度上下功夫,我们新的的立法监督工作综合性很强,知识结构单一是很难把工作干好干出色的,所以,需要我们广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既要当“专家”,更要做“杂家”,在工作中更好赢得主动、赢得优势,为组织当好参谋助手。最后要在增强效果上下功夫,学习之余能够静下心来勤总结、多思考,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加以转化运用,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绝对忠诚的首要和根本要求。“两个维护”是具体的、是要落实到工作中的,不能光说不练。任何时候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关键要把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在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是绝对忠诚最直接的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围绕中心,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有效行使新的工作职责,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真正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二是发扬胸怀大局的优良传统,开创工作新局。胸怀大局是军人告别小家、保卫大家的火热初心。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新的工作始终围绕中心,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大家要继续紧紧围绕大局,时时聚焦大局,善用勇、智、谋、能服务大局,干事创业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

要有责任担当之勇。“大事难事看担当”任何时候、做任何工作,都会有矛盾、有困难,但同时做难事必有所得。所以,大家要勇于躬身入局,敢于正视矛盾、直面问题,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经得住考验。只有始终敬业守责、尽心尽力,我们的民主法治事业才能一往无前。要有育新机开新局之智。创新是新的工作永葆活力的源泉。树牢创新思维,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努力破旧入新,于变局中开新局,把新的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要有统筹兼顾之谋。统筹兼顾是很重要的工作技能,做得好可以收到“提领而顿、百毛皆顺”的效果。统筹兼顾就是要认清大局,把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大局联系起来,把本部门本处室的工作与党和国家的事业、全省发展的事业联系起来,围绕服务大局找准切入点、抓好着力点,凸显新的工作亮点。要有组织实施之能。组织实施的关键在于要抓好落实,在内容、方法、措施和效果上都要具体深入,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特别是坚决克服“走马观花”式调研、“甩手掌柜”式安排,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是发扬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彰显先进本色。军人历来与牺牲奉献如影随行。乐于奉献是每个党员、每个军人的必备品质,也是最基本的标准。虽然在新的机关工作不像在部队里那样艰苦奋斗,但大家还是要始终坚持讲奉献,以奉献来成就事业。

乐于奉献说到底就是要正确看待和处理两对关系。处理好苦与乐的关系。往大了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的使命;往小了说,把本职工作干好就是我们的责任。践行使命和责任的过程肯定有苦也有累,但摆正心态,敢挑重担、甘入苦海,沉下心来干工作,多一分努力、少一分功利,多一分实在、少一分精致,把付出当作个人成长进步难得的机遇,苦也就变成了甜滋味。处理好得与失的关系。大家在工作上都投入了精力、付出了努力,但工作中某些方面的失、干部成长进步过程中提拔得快一些或者慢一些,都是有可能的。个人的一事之失,一时之失,不是真正的失,而是更大的得。这些失换来的是我们机关工作的不退推进。所以,有所失的时候,不要心生怨气、消极泄气、徒增烦恼。组织上非常关心退役军人的工作生活、成长进步,会尽力做好大家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

四是发扬严守规矩的优良传统,兜牢自律底线。人不以规矩则废。规矩、纪律、底线都是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准则。军人最守纪律讲规矩,来到地方仍然要时刻绷紧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行为防线。

要有坚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廓清思想迷雾,澄清模糊认识,把好第一个关口、守好第一道防线,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头脑中立起来,真正成为从政之绳、工作之纲、人生之镜。要有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经常躬身自省,对标道德高线、不触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时刻保持清醒警觉,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有斗争决心。坚决与不忠诚、不老实和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行作斗争,坚决抵御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远离各种低级趣味和不良嗜好。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把握住自己、经得住考验,在小事小节面前防微杜渐。坚持按规矩办事,反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杜绝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才能自觉做思想上的清醒人、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在人、生活上的干净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倍加关心、倍加爱护。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要用心用情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退役军人,营造关心关爱、尊重尊敬退役军人的机关氛围,用心考虑他们的困难和诉求,尽力解决现实问题,把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激励他们永葆军人本色,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为机关建设和新时代新的工作再立新功。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七

(一)机构改革顺利推进。自1月22日正式挂牌以来,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开展工作。加快确定“三定方案”,明晰工作职责边界,将划转的职责第一时间承接到位,并加以整合优化,实现无缝对接。统筹谋划新时代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机构运行基础已经构建。

(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圆满完成。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五有”要求,全区共建立服务机构390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保障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真正实现厚待退伍的、温暖在伍的、激励即将入伍的。

(一)积极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全力推动军人退役“一件事”,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间,手续全流程办理时间压缩91.2%以上。

(二)精心打造转业安置“暖心工程”。围绕“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的目标,优质高效做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工作。全区12名转业军官、13名转业士官已全部安置到位,安置率、选岗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稳妥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成立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截止12月底,完成人员受理工作,社保接续工作有序推进。

(一)榜样引领弘扬社会正能量。举行上虞区首届“荣光永耀·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表彰了10名“十大优秀退役军人”、20名“最美退役军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我区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姚阳潮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省十大优秀退役军人”荣誉称号,是绍兴市唯一一位。姚阳潮、骆左强两位同志被评为全省“最美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六进”宣讲活动达60余场次,让沉默的大多数走向舞台中央,让“最美退役军人”成为时代标杆。

(二)褒扬尊崇工作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寻找最光荣的您”,完善信息采集,做到悬挂光荣牌应挂尽挂;精心组织好“清明节”、“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专项活动。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对全区6处7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35座散葬烈士墓进行全面普查和信息采集。历时三个多月,让牺牲在朝鲜的烈士魂归故里,帮助73岁的烈士之子圆了67年的寻亲梦。烈士家属专门写来感谢信、送上锦旗等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活动被《中国退役军人》官方公众号、《浙江日报》头版、《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报道,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

(三)优抚解困工作扎实有效。对军人军属实行重大节日、重大疾病、重大变故、家庭困难“四必访”。对各类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帮助216人次达成就业意向。为新中国成立前入伍的老兵颁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34枚,常态化组织开展欢迎退役返乡、送立功喜报、走访慰问等工作,做到感情上亲近、内心上认同、行动上关爱。

(四)合力扩面加大拥军力度。充分发挥双拥办职责,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全力配合完成绍兴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设立关爱基金。发挥双拥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作用,组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系列化拥军活动,协调9家金融机构、3家保险公司、10家医疗机构、中国移动等单位,办理军人专属金融卡,积极推动社会化拥军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

有关退役军人回岗集训心得体会简短八

尊敬的党组织:

本人叫,性别男,汉族,x年5月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现在是武警黑龙江省总队第三支队七中队的战士。

我是沐浴着党的阳光,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在成长的历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的努力下,祖国所谱写出的一曲曲壮丽的诗篇。我的父母都是老实淳朴农民,他们谦虚严谨朴实的做人原则从小就深深地感染了我。并且经常听村里的老人说起打鬼子、解放中国的光荣事迹,还教我唱《没有*就没有新中国》,这歌曲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根。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

x年9月我进入本村小学开始读小学,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懂得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因此,我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进步,将来要向团组织靠拢。在老师的帮助下,和同学们一起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有益的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小学。

在x年9月,升入公社农中学就读,开始了我的中学时代。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下,我决心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和自己曾付出的努力,我更加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学习上,一丝不苟。这个时候我已经按照一个共青团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初中二年级的上学期,我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入团宣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那里我加强了对党的认识。我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党的好孩子,并且时刻督促着我自己一定要戒骄戒躁,要继续努力,将来向党组织靠拢。从此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加倍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以后继续完成祖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准备,并为了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x年12月我应征入伍,十八岁的我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奋发向上的我;是一个永远不知疲倦、事事争先的我;是一个对事物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我;是一个对未来有着各种各样的憧憬和希望的我。也正是在这两年的军旅生涯中,我开始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让我渐渐的对马列主义、##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并逐渐确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这期间,我表现突出,曾经当过副班长,积极参与中队党支部的各类活动,受到*的好评。通过尽几年去事件后这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人民的团结。也更加了坚定的我一定要加入中国*的决心。

从部队退役后,我被分配到了xx企业,在企业的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断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而奋斗,虽然到现在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我仍然不会忘记我争取入党的信念,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

我很高兴,我会继续在xx企业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为企业,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x年xx月xx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