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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监督员感悟心得体会总结 监督员培训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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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监督员感悟心得体会总结 监督员培训心得体会(4篇)
2023-01-11 12:31:0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营商监督员感悟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审批局党组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担当不足、不敢负责方面。少数状况下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义。有时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寻找对策。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够。

二、标准不高、能力不强方面。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头绪多忙于事务工作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光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光学习也比较少。

三、效率低下、工作不实方面。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带给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与领导的要求有相当差距。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有关营商监督员感悟心得体会总结二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尤为重要和紧迫。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回顾前些年,在上届政府初期,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较大的挑战。我们保持定力,没有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而是注重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合理运用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同时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很多精力放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上,从“简政放权”入手,进而推动“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形成了“放”“管”“服”三管齐下、互为支撑的改革局面,多年积累下来,收到了超出预期的重大成效。

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长期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得到明显改观。各类行政审批大幅压缩,中央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压减90%,非行政许可审批退出历史舞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成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方式。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许多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一站式”和“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原来耗时费力,现在不到5个工作日就能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以前用时一两年甚至几年,曾有人称之为审批的“万里长征”,如今不超过120个工作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改善营商环境、“筑巢引凤”,已经成为地区之间竞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

“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与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共同促进经济发展。显著标志就是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2012年我国各类市场主体不到6000万户,到去年底数量翻了1倍多、达到1.2亿户。今年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出现短暂下降,一些已有市场主体也出现停业的情况,但很多企业坚持不裁员、少裁员,与员工一起共渡难关,充分表现出应对困难的韧性。从4月起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又开始恢复增长,前8个月日均净增企业1.2万户,已经与去年基本持平。市场主体有进有出是正常现象,但能保持上亿户规模的存量并且有一定活跃度,稳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就有了坚实基础。

就业稳是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标志。有就业就有收入,就能创造财富、改善民生、扩大消费。新增市场主体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提供了量大面广的就业岗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以来,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增加了1亿人以上。对于我们这样一个14亿人口大国,实现比较充分就业,是十分不容易的。今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900万人以上,仍然要靠上亿市场主体,特别是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保住上亿市场主体,就能实现这一目标。

新增市场主体催生强大发展新动能。我们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新增市场主体中,许多是之前想不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他们由小到大、由点及面发展壮大,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现在的大型电商平台和互联网企业,大多是近些年爆发式发展起来的。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去年全国“三新”经济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很多传统产业也利用新业态新模式进行改造升级,焕发出新的生机。这是我们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希望所在。

在今年抗疫过程中,“放管服”改革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以网络购物、快递配送等为代表的新业态,为社区群众送去了生活必需品。远程办公、线上教育等新模式,为许多人居家工作和学习提供了支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疫情精准管控、高效处置创造了条件。“无接触”、“不见面”等政务服务,有效维护了生产生活基本运行秩序、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挑战。这次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与以往经济金融危机明显不同,首当其冲的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而对就业稳定、低收入群众基本民生带来很大影响。在这样严峻形势下,我们必须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怎么稳就业、保民生?前提还是要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只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我们就能站稳脚跟、留得青山、赢得未来。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到“六保”特别是“前三保”,保住就业、保住民生、保住市场主体,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保住基本民生。有了这个基础,就能向更高目标去努力。

综合多年来的经验,要想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必须并重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二者互补互促、相得益彰,既助企纾困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货币政策是要花钱的,需要把握好度。“放管服”改革基本上不需要花钱或者花很少的钱,但能起到事半功倍、一举多得的效果。今年以来已经实施了一系列财税、金融、社保等惠企利民政策,政策本身的力度是很大的,如果不用“放管服”改革办法创新实施方式,很难在短时间内落地见效。一旦错过时间窗口,就会有相当数量的市场主体撑不住、一些群众生活有可能陷入困境,到那时即使政策再加码,也会事倍功半。所以,我们要在二者结合上下更大功夫,最大限度消除堵点、缩短时滞,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这是今年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特征。

在财政政策方面,我们创新直达机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这也是简政放权。今年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同时实施了规模超过2.5万亿元的减税降费政策,其中又以降费为主。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主要靠市县基层落实,减税降费特别是减免社保费主要也是地方政府承担。为此,我们改变了过去的做法,对新增2万亿元财政资金,通过改革建立了“一竿子插到底”的直达机制,及时把基层政府因减税降费产生的财力缺口相当程度地补上。往年财政资金层层分解下达平均用时超过120天,今年新增资金预算指标7天就下达到基层。如果不采取直达机制,由于基层财政大幅减收,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很难第一时间落地,即使名义上减了,也可能从其他方面多收费、增加企业负担。不仅如此,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等1.77万亿元直接用于民生的资金,也参照直达机制监控管理。为用好管好直达资金,我们建立了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的监控系统,动态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实相符。基层同志反映,今年的资金下达速度空前,为地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了支撑。市场主体也表示,今年对减税降费感受最深,特别是社保费降得多,有力支持了企业稳定岗位和生存发展。直达机制作为一个应急性举措、阶段性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积累一些经验,好的可行的做法将来也可以研究作为制度性安排。

在金融政策方面,要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一些银行推出线上信贷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很多市场主体不见面就能申请到贷款。企业反映这种模式快捷便利,综合融资成本也有所下降,但还是希望贷款额度大一些、期限长一些、受惠面广一些。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把更多精力放在发展普惠金融上,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切实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至明年3月底,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操作程序,真正做到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各级政府部门也要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在就业政策方面,要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今年就业压力异常突出,稳就业是“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在保市场主体的基础上,要最大限度挖掘就业潜力。我国各类灵活就业有2亿人左右,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但部分行业还有不少限制,一些政策规定与灵活就业方式不匹配、不衔接。稳定和扩大就业,要转变观念,顺应就业结构变化的大趋势,加快调整相关准入标准、职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使之能够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要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通过改革释放就业潜力,覆盖面大、成本低、效果好,能使经济增长带动更多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的目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疫情防控压力仍然很大,需要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继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快速处置和精准管控能力,促进客运、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业加快恢复。中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要动态调整优化外防输入管控措施,为中外人员往来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提升国际货物运输保障能力。要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防止将一些临时性审批长期化。总之,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并行推进,给“放管服”改革带来新挑战新课题,要在探索中积累经验。

这些年“放管服”改革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营商环境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仍有不小潜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职能持续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和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一是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现在市场主体反映比较突出的还是各种限制多、门槛高、审批繁,束缚了创业创新手脚。要对现有各层级的审批、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类重复审批要大幅精简。在一些领域,针对一个事项往往存在多个审批甚至是重复审批。不仅行业部门要批,综合部门也要批;不仅有行政许可,还有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管理措施;有的审批标准还相互打架,让企业无所适从。这些多头重复审批,即使取消其中的部分,仍可以通过其他许可把控风险。而且从经验来看,多头审批也不利于落实部门责任,谁都能审批,结果是谁都不负责。要对多部门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消。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只要权力不负责任。还要全面清理规范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

不必要的审批要下决心取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必要干预。比如,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市场主体购置大型专用设备、选择经营网点位置等,这些本应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却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另一类是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比如,现在仍有近300类产品要办理生产许可,130多类产品要办理强制性认证,哪怕只是对产品外观或不重要参数作调整都要重新办理许可或认证。这样的审批看似为了严格管理,但实际效果有限,反而使有关部门疏于监管。要从放管结合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

审批方式要改革创新。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的可行性,一般来说政府工作人员很难也没必要在技术细节上把关,结果可能把审批时间拖得很长。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这不仅能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也有利于落实企业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强化诚信意识。

二是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简政不可减责,放权不是放任。政府部门放权越多,监管责任越重、要求越高。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及时跟进监管,真正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

要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只有监管公平公正,市场主体才能公平竞争。要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要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行业制定更高水平自律标准,推动产品竞争力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既能进得来、也能退得出。

要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不能仅仅依靠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必须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把好每一道关口。目前有些领域之所以质量安全问题频发,主要是由于监管缺位、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使其不敢蓄意甚至恶意违法。

要继续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兴产业很多是我们想象不到、规划不出来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国新兴产业得以发展壮大的有益经验。当前,新兴产业跨界经营、线上线下融合等特点更加明显,传统监管办法很难适应其发展需要。要改革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与企业一起研究解决办法。有的领域要多一些柔性监管,有的领域要发挥智慧监管优势,对一些看不准、可能存在风险的,可以划定可控范围,探索试点经验再推广。

三是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审批和监管也要体现服务理念。要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这不仅能打破时间和地域限制,也可以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目前,我国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已超过90%,要进一步拓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可以采取电子认证、“快递 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要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年底前地方和部门平台要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在推进政务信息化过程中,必须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

要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和“跨省通办”。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对多个相关联的事项,要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对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要加大整合力度,力争做到“一号响应”。我国有2.8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其中很多人都是在外务工,风风雨雨、很不容易。人员异地工作生活、企业跨区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和企业办事多地来回跑,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成本。要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加快政务数据共享,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今年要有所突破,明年年底前要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这也有利于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当然,数据共享要保障数据安全、保护隐私,防止滥用或泄露。

要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虽然近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由降转升,但前8个月累计仍是负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疫情直接影响量大面广、吸纳就业多的一般服务行业,对低收入群众就业和收入冲击相对较大。要将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覆盖所有困难群众,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借助大数据筛选等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保障。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困难的群众,可以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绝不能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需要强调的是,“放管服”改革是在开放环境中推进的。营商环境竞争力就是国际竞争力,近年来我们在硬环境建设上取得巨大成就,但软环境还有很大提升潜力。营商环境好了,就会吸引企业来投资,聚集人才和技术。我们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我们要在打造更优开放环境上下功夫,更大力度和更高水平吸引外资、发展外贸,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构筑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要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针对一些外资大项目落地难的问题,要在用地审批、人员跨境流动等方面给予便利。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充分听取外国商会、外资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外资企业关切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要为拓展贸易提供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继续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放开口岸服务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收费标准。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近些年,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跨境电商进出口、市场采购贸易年均增速保持在两位数以上,要继续推进试点建设,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要通过打造更优开放环境,使中国开放的决心让外商放心、开放的政策让外商受惠。

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过去40多年,我们通过改革开放,把中国打造成创业投资的热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今天我们面对新的困难挑战,仍然要靠改革开放破难题、促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动部门和地方的“奶酪”,今年实施的直达机制改革也是这样,但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必须坚决推进改革。国务院部门要带头,从全局利益出发,勇于打破部门利益,切实避免“跑部要钱”、“跑部要权”、“跑部要数”等不必要现象;各地区要强化责任担当,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切实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取得更多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改革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

要提高改革的协同性。随着越来越多的审批监管事项下放到地方,基层政府存在接不住、管不好的现象。主要是因为权力和责任下放了,而相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没有同步下沉。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合理分配国家、区域、省市县之间的监管力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提升基层承接能力。部门之间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信息标准化,明确责任和流程,切实打通“信息孤岛”,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成效。

要支持地方探索创新。我们国家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改革应该改什么、怎么改,他们最有发言权。要鼓励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先行先试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少地方反映,地方自主推进改革要“一事一议”争取部门授权,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要通过综合授权等方式,支持地方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放管服”改革要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增加人民群众和基层负担。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对锐意改革的地区和单位要表扬激励,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尽快复制推广。

要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放管服”改革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政府部门要主动与立法及司法机构沟通协调,及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授权工作。要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有关营商监督员感悟心得体会总结三

 2018年以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深入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积极开展全面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广泛进行动员部署

专项活动方案下发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负责人会等形式,就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实施细节做出详细安排。

(二)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院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专项活动的内容和重点,结合西丰实际,研究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活动涉及到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详细列明每个阶段需要做的工作,每个阶段的要求与起止时间。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对我院专项活动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建立了通畅的信息报送渠道,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我院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以便上级院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四)全面覆盖,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

我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体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对高检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服务非公经济18条,服务科技创新15条意见;省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服务40条意见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中应知应会的相关文件进行精读,认真领会上级精神。

(五)立足办案,依法履职

一是突出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领域的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突出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金融领域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建立健全相关案件办理机制,选派业务骨干依法及时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三是突出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

四是突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和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问题。

通过排查,共发现三方面十五项问题,具体为:

(一)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时候少,通过办案化解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矛盾能力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应对新类型、新领域经济犯罪案件还没有较为成熟有效的方式方法,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尚未形成长态机制。

(二)办理涉企案件还存有司法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办案时语气过硬,着装不规范,法律文书填写不全,接待企业人员来访工作形式单一,涉企案件诉讼权利解释不到位,听取企业律师意见不充分,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司法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服务企业、服务大局

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化、信息化形式接受企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主动学习经济犯罪领域新法条、新规定自觉性有待提升,受司法改革影响办理涉企案件积极性不高。

下一段时间,我们将针对上述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19日

xxx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以全面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省市县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在行动、平安锦州.法律保障在行动、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三大重点行动为切入点,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全县“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督促各类各层面的企业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掀起“法治企业”创建工作高潮。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

(二)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对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机关秩序和非法集资等案(事)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和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三)调动全县律师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律师进企业”“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引导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顾问单位、结对子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为企业管理、经营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为维护企业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益的法律帮助。

(四)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支持。积极为银行在动产、不动产抵押,融资信贷等业务活动中当好参谋,提供法律意见,制定规避风险措施,审查修改相关合同。严格落实公证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对急需办理的公证,特事特办,即时办理;制定出台《xx公证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公证服务文明用语二十条》、《公证服务忌用语二十条》,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服务质量,为全县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项目等公证法律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公证咨询、受理、审查工作快速办理,全天候、休息日办证。

    (五)扩展法律援助覆盖面,让百姓在发展中获得幸福感。以《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落实四项惠民措施,树立“法律服务品牌”。一是继续完善10分钟法律服务圈,开辟无障碍通道,将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前移,更加方便群众。二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力争办案数量有新增长,质量有新提高,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三是拓展延伸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小微、困难企业以及员工、弱势群体等推行上门受理服务,开通律师通道。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妇联、总工会、残联、共青团、民政、老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延伸扩展法律援助的宣传覆盖面。

(六)规范执法执业,确保权力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督,严禁“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坚持以人为本,对工作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庸,懒,散,软”等不正之风、违纪违法行为,将坚决查处。

(七)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及查找问题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各司法所及下属事业单位要抓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不足,找出阻碍全县经济发展、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列出明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10日)。各xx及下属事业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围绕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制定利民便民服务措施,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增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30日)。总结上报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活动成果。

有关营商监督员感悟心得体会总结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出租人(市场举办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场内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商位租赁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市场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商位所属市场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场名称登记证号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商位总数为______个,市场开业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置布局见附件市场设置布局平面图。

第二条商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商位位于市场_______区______号,形式为(摊位商铺商务房),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商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满。

第四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租金为每(月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时间及方式为:

1、一次性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商位的转租

承租人转租商位,应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第三人对商位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商位的装修、维修及陈列规范

1、承租人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双方应对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条件和租赁期满后对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作出约定。

2、租赁期内,商位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位的陈列规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商位的调整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市场划行归市进行调整而对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积等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商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_____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承租人已对商位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应予以合理补偿。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出租人对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积等进行调整,须事先与承租人达成一致。未达成一致的,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广告宣传

出租人应对市场进行适当的广告宣传,提高市场的知名度。每年的广告费用投入应不低于市场年租金收入的______%。

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应符合以下使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财产保险

市场设施的财产保险由出租人办理,保险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经营商品的财产保险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人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一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商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________元。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出租人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内予以补足。

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统计市场交易情况,并定期向当地统计、工商部门报送;

(5)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2、出租人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第十三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租赁期届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商位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4)有权了解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2、承租人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出租人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

(5)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市场的关闭

市场因故关闭的,出租人应当提前六十日通知承租人,双方应于______日内结清有关财务手续。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商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商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商位的,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承租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的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商位交付后____个月内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_____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处以罚款三次以上,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商位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5)因过错造成商位严重毁损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双方不愿协商、调解的,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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