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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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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5篇)
2023-01-11 03:15:5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

以上内容需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一年来,养老院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好老人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五保工作健康发展,使全院五保老人的衣、食、住、医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正常化。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在加大软硬件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人性化管理。

一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以制管院,在广泛征求供养对象基础上,制定了院长责任制、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值班制度、吹事员岗位职责、养老院老人管理规定、食堂管理制、财务、卫生、医疗等一系列制度,促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二是强化院务管理,为确保院内规范有序运作,实行民主管理,挑选有行动能力的老人,成立了财务小组、伙食管理小组、卫生小组、院务管理小组等,负责养老院日常事务管理和参与重大事项决定,同时负有监督院长及管理人员工作职能,并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服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能力放在首位,针对院内供养老人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展开讨论,商量对策,在学习探讨中提高服务能力。

为改善五保老人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我镇养老院始终把服务工作放在首位。

一是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每年为院民购买夏、冬两季全套衣物两套,又由县民政局统一购买更换了新床及床上用品。

二是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美化,栽花种草,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院内环境得到进一步整洁和美化。

三是竭力服务老人生活起居,千方百计满足老人的愿望,全力做好老人服务工作。根据老人特点,在食谱方面做到晕素搭配,对患有疾病的老人,专门安排人送饭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危老人,不厌其烦,精心伺候。每逢节日,都为老人准备丰盛的菜饭。四是注重老人健康工作,每年均组织1至2次健康体检,由县民政局统一为他们购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病打针吃药只需记帐,如遇住院还派专人照料。

建立五保老人个人资料档案和健康档案,做好五保老人跟踪服务。通过建立、键全和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落实,大家都基本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具体供养服务工作,值班管理人员每天早、晚按时到供养老人房内巡查老人情况。对行动不便、重病人送医送药到床前,对危险病人及时反映及时送医院医治,使病人尽快得以恢复。膳食管理方面,安排好每星期菜谱,搞好厨房卫生,妥善保管食物,防止病从口入。护理卫生管理方面,保持老人房内清洁,定期为老人床被单。对残疾老人端饭菜,定期给他们理发。安全管理方面,长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规范用电用火,制定了外出请消假制度,院内安装了监控探头。每个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分工、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程序明确、运转灵活、工作高效,对存在问题彻底解决。

2022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__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__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__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押金不计利息 □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5.2.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

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

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

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6.3乙方的义务

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

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

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7.1丙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

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2丙方的义务

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0.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专用条款

丙方为付款义务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3.1.4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7.2.4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全部费用。

8.5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经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丙方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7.2.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的,自应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内代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5丙方保证系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丙方为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期限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联系中断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

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为合同履行联系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8.5丙方保证担任本合同履行过程的联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新的联系人担任丙方。

2022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100%截止xx年6月30日,尖草坪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8032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当期共发放养老金2201万元,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离休干部月人均1901元,建国前老工人106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467元,退职人员月人均300元。 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3479万元到6月30日止,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321户,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479万元,完成市下达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目标任务5768万元的60%,超额完成了任务的10%。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1%。多征收了100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当期节余1300余万元,滚存结余9500万元。

3、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3416人尖草坪区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24657人,其中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3416人。占到在职参保人数的95%,完成市下达任务的28320人的82.7%。其中私营企业、个体人员参保人数达到4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00人的35%。

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务率95%根据太原市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我区成立了退休人员管理科(退管科),由专人抽调了思想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职工,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作了社会化管理的版面,明确了工作制度并配备了一定的办公设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深入到11个街办、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及部分社区进行了调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收到了一定效果。目前辖区内的离退休人员有30000余人,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95%。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5%,其中社会管理服务率75%。

5、养老保险实地核稽核人数6626人今年由于太原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较晚,直到5月底才明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养老保险的稽核、新增退休人员的计发都集中在6月份,已稽核参保单位153户,稽核人数18260人,其中实地稽核85户,稽核人数66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8.5%。

6、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根据市中心的安排,一方面对今年新增统筹的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进行了领取资格认证。其中近200人到市社保中心进行了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和指纹微机建档。其它退休人员委托企业利用办理医疗保险等工作契机,和社区、职工举报等多种形式进行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另一方面根据省、市的安排对异地的退休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今年下半年在此基础上配合市社保中心并社险中心退字[]23号文件,关于离退休(含遗属)人员指纹采集认证工作安排,开展领取资格认证的全面展开。

7、完善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及上报率今年,我们按照省、市关于“金保工程”的安排,一方面完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另一方面对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信息的不断更新。同时边学习、边请教、边操作,实现了计算机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种报表及数据信息的上报率达100%,并通过企业劳资人员及网上公布了在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公布率100%。

二、主要措施

㈠早打算,早安排,在市社保中心未下达任务之前,我们就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心要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实现新的突破,确定了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xx年的养老保险奋斗目标。

㈡采取了责任制考核及基本工资与征收清欠挂钩的办法,硬指标量化,软指标细化,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上有压力。㈢利用各种机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是征订《社会保险杂志》,做到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并赠阅领导;

二是利用劳动保险信息宣传社保工作中的人和事,共编印劳动保险信息12期;

三是利用职工提前退休和公布个人帐户进行宣传.

三、内部管理

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政府的窗口单位,公司领导极其重视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制作了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的版面,公开了办事程序,设置了便民服务台,并配置座椅,免费提供有关政策宣传资料以及表格,纸笔等用品,设置了意见箱,公示了投诉电话,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每隔一段时间要擦玻璃、彻底清扫办公场所卫生。经常保持窗明几净,地板清洁。

㈡党风廉政建设.我们根据市、区的安排,认真贯彻标本兼志、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质量,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勤俭办事的原则,能省则省,能压则压,业务招待费较去年同期大大减少。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一贯坚持三人审批,共同把关,关口前移,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㈢行风双评。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狠抓基础工作不放松,对321户参保单位、8032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人员、24657名在职职工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完善和更新。并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搞好xx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我公司微机操作员在原有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基础上,新建了一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数据库,将各企业报回的《太原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资格认证基本信息表》全部录入微机,方便,快捷的计算机管理,提高了各社区保障员查询资料的效率和准确度。既提高了工作质量,又树立了经办机构的形象。

㈣学习培训。根据郭雪梅主任年初工作安排“常规工作要有新内涵,重点工作要有新突破,各项工作要有新进展,以实际行动来体现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展示全省养老保险经办队伍的风采” 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实行了阳光作业,基本上做到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挤出经费订阅了党报、党刊、业务、杂志、报纸等10余种。同时积极参加党校培训和市社保中心组织的财务确定制度、养老保险稽核等业务培训。3月9日我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南宫参加了省城劳动保障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报告会,听取了李通顺厅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题报告和xx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省信访办副主任、被誉为“百姓书记”的梁雨润同志的专题报告,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素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2022养老院老人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

曾几何时,我们得到父母的疼爱,爷爷奶奶的溺爱,享受着家的温暖,然而,敬老院的老人们是孤独的、寂寞的。他们渴望家人的关心,渴望家的温暖。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才是爱的最高境界。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一向是团员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资料。为增强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潜力,我系团委决定开展走进敬老院综合实践活动,让我们一齐走进敬老院,让爱心洒满人间。

二、:

爱在夕阳红

三、:

1、透过此次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期望更多的热心人关注老人、敬老爱老,让他们时刻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充分发挥我系在传播礼貌、弘扬新风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尊老敬老的新风,团结带领广大学生用心参与到敬老助老志愿活动中去;

3、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职责心;

4、加强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四、:

具体时间再通知

五、:

沈阳三和养老院

六、:

1、海报宣传我系拜访敬老院活动(宣传部)。

2、在校园网、人人网发新闻。

七、: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

1、:

1、拟定活动策划书以及“敬爱老人”倡议书;

2、联系敬老院主要负责人,待其许可,协商本次活动的各项具体安排及相关细节;

3、取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并开出本次活动的许可证明;

2、:

1、宣传部制作去敬老院的宣传海报宣传;

2、动员我系自愿者全部参加,圆满完成既定活动;

3、准备活动设备(如相机、系旗等)。

3、:

1、通知的时间在同大楼下集合一同前往;

2、到达敬老院后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部分学生帮忙老人打扫卫生。另外组织部分学生跟老人谈心、讲新闻,使活动形式丰富多彩。透过为老年人带给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推动敬老爱老、老少共融的良好社会风尚的构成。

3、拍照合影留念,与老人告别,回到。

4、后期推广普及宣传部收集活动资料,写新闻稿;做活动总结,对活动中所体现的不足和缺点,加以讨论,做好总结工作,为以后类似的活动带给经验和做好铺垫。

八、:

1、准时集中出发,路上注意安全;

2、志愿者要有足够的耐心、注意自身形象;

九、:

本次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动手实践潜力,培养了学生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高尚情操,也使学生养成了勤俭节约、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

林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十一、

外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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