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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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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精选18篇)
2023-11-20 08:18:1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写心得体会需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和流畅,避免啰嗦和拖沓。虽然每个人的心得体会都不尽相同,但可以通过范文来获得写作的技巧和思路。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社会组织是指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由个人或集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法人实体。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公益慈善、科学研究等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工作一直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切感受到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并取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社会组织登记是对社会组织合法地进行公开、透明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只有通过登记,社会组织才能够获得法人资格,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同时,登记工作也有助于社会组织在实施活动过程中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组织的信用度。通过参与登记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社会组织登记的重要性,以及在我工作中的责任和使命感。

第二段:了解社会组织登记的要求。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让社会组织合法合规地开展活动,因此对于登记的要求非常严格。在工作中,我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逐渐了解了社会组织登记的具体要求。具体而言,社会组织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如组织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财务状况报告等,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成立时间、业务范围等。了解了这些要求之后,我在工作中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指导社会组织,帮助他们顺利完成登记。

第三段: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复杂繁琐,一个个申请材料需要经过多次审核、审批才能最终完成登记。因此,在工作中,我积极探索并总结了一套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以提高登记工作的效率。首先,我建立了一套详细的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帮助社会组织准备齐全材料,避免因缺少材料而耽误时间。其次,我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加快了材料审核和审批的速度。通过这些努力,我成功地缩短了登记工作的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四段: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组织登记意识。

虽然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也发现很多社会组织对登记意识的重视程度不高。为了提高登记意识,我积极开展了宣传工作。首先,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宣讲会,向社会组织解释登记的意义和好处。其次,我利用各种渠道,如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等,向社会组织推送有关登记的政策和政策解读。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我逐渐提高了社会组织的登记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登记工作。

第五段:持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是一个复杂且变化快速的领域,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素质。在工作中,我积极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变化,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同时,我也积极与同行交流,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通过这些努力,我不仅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同时也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了解要求、规范流程、加强宣传和持续学习都是提高登记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希望未来能够在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中继续努力,为社会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处罚的,应当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及办案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第二十九条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社会组织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停止活动的期间届满,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整改报告。

第三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责令社会组织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社会组织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执行。

第三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收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社会组织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公告作废。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第三十四条办案人员送达法律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三十五条送达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三十六条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三十七条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登记管理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近日,我在一次民族组织工作会议上听取了负责人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受启发和鼓舞。此次会议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听取报告的过程中,我思考并体会到了许多问题,对此我愿意从五个方面进行探讨和总结。

首先,作为民族组织工作的参与者,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在报告中,负责人不断强调理论指导的重要性,这让我深感到了理论学习的迫切性。只有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才能更好地领导和服务广大民族群众。在报告中,负责人还提到了一些纲领性文件和理论重要讲话,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方向和方法。因此,我决定要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素养。

其次,在民族组织工作中,注重方法和手段的选择也显得十分重要。在报告中,负责人讲到了要运用抓党建带群众的方法和手段,这也是我们一直倡导和推崇的。通过这种方法,党组织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动员和凝聚广大民族群众的力量,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这种方法和手段的学习和实践,不断完善和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

第三,要善于借鉴和吸收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在报告中,负责人用一些具体案例展示了不同地区之间在民族组织工作中的差异。这让我认识到,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本地区或者本组织的独特性,而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去借鉴和吸收其他地区的好经验,从而更好地促进自身工作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空洞的口号。

第四,要注重调研和调查,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在报告中,负责人多次提到了调研和调查的重要性。只有真正了解和掌握基层民族群众的需求和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提出对策。因此,我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基层民族组织的实地调研和深入交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深化群众工作。民族组织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民族群众,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待遇。在报告中,负责人强调了加强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只有真正深入了解和走近广大民族群众,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因此,我们要降低姿态,虚心倾听民族群众的心声,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为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提供切实的支持。

总之,此次民族组织工作报告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和思考,我认识到了民族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目标。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开拓和创新,必将为民族工作的蓬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有关期间的规定,除注明工作日外,按自然日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作为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一员,我深刻体会到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我们要了解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的法律法规,熟悉登记流程和要求,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我们需要对待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分析和分类,完善登记所需的各类证件和备案资料,确保一切材料的齐全。最后,我们还需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和指导。

社会组织登记申请人通常对于登记流程和要求不太了解,因此,我们作为工作人员,需要耐心地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指导。我们要仔细解答他们的疑问,帮助他们评估自己的资质是否符合登记要求,同时提供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解读。在指导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重引导申请人合理规划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避免出现过于模糊或太过宏伟的目标,以免影响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优化登记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在我国各地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繁琐的手续、冗长的审批时间等问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优化登记流程的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我们加强团队协作,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避免流程中的重复和交叉。另一方面,我们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电子化登记系统,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社会组织登记只是一个起点,后续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样重要。我们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登记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首先,我们要及时了解社会组织的变动情况,比如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财务收支等,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其次,我们要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其开展的活动、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最后,对于违规违法行为,我们要依法处理,维护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和学习。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变化,因此,作为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学习新知识。首先,我们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政策的最新变化和更新,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处理突发状况。其次,我们要不断增加工作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比如沟通能力、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最后,我们要加强与同行的交流和学习,引入外部专家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和指导,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依法为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申请筹备成立、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章程核准、年度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工作由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民政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机构应当在上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工作。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在接收归档的文件材料时,必须认真核对清点,检查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按照一个社会组织一档的原则,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传真件应当复印并与原件为一件,请示与批复各为一件,一次上报的多份表格,每份表格可为一件。一个社会组织的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每份文件应当用档案袋等以有利于保管和利用的方式加以固定,并按排列顺序依次装入档案盒保存。

第七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分为社会团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基金会类三类。

第八条各类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按照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的顺序进行排列。

第九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社会组织名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要有专门的地点存放,要配备必要的保管装具,并设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档案管理机构要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四)社会组织因工作需要,持单位介绍信可以利用本组织的登记档案;

(七)对涉密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保密程序审批;

(八)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档案所记载的内容,为利用者出具社会组织登记证明。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计算机管理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分别保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五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工作所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管辖在本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社会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

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书面委托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违法案件进行调查。

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跨行政区域调查社会组织违法案件的,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协助调查。

第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发现所调查的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本年度党支部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第十x届x会精神为基本内容,以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彰显我校“爱心、责任、奉献”核心价值观为抓手,加强学校党员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师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提高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学习意识,落实党员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力求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内容科学,学习实效明显,进一步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水平。

2.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教师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廉洁从教”、“廉政文化进校园”等学习教育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制度、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党员带头遵守并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学校发展保持一致,做好稳定工作。

5.积极配合、协助学校行政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学校重大事务组织指导工作。在工作中增强全体干部、党员和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工作要点。

(一)以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为重点,切实加强党组织思想建设。

1.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紧紧围绕“贯彻精神,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主题,认真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两次集中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方法。

采用专题培训、知识答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把全校干部、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学校科学发展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学校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上来。

3.坚持学习与实践同步。

党支部组织安排全体党员和教职工每月两次学习,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引导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真学真用,提高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以理论学习促进本职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理论学习成效。

(二)加强师德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分工协作、集体决策的优良传统,增强班子的战斗力。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围绕“理想信念树旗帜,师德师风做榜样,教育教学成能手”的要求,以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加强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一流教师队伍。以彰显我校“爱心、责任、奉献”核心价值观为抓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二是开展以“规范从教行为、弘扬高尚师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三是以宣传身边教职工的优秀事迹为着力点,传播正能量;四是结合学生实际开展“爱心传递”活动。

(三)加强廉政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大力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树立教育系统良好的形象。

2.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落实党员发展机制,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3.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通过在全校组织丰富多彩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四)发挥协调功能,调动积极因素,促进学校发展。

1.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作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开展好教职工文体活动;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工会职能,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加强对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共青团、少先队要加强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新性开展好活动,要以节庆日、团队活动日和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与科学开展。

3.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发挥学校关工委的作用。积极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携手老同志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学校的各项工作。

(五)丰富校园文化,发挥德育功效,创建文明校园。

1.继续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积极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切实提高校园文化的内涵质量。发挥好宣传征地的作用,努力提高“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班级主题活动的质量,提升师生文明素养。

2.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坚持学校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学校安保工作,落实校园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师生的人生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教育,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和谐校园。

总之,20xx年学校党建要力争工作思路上有新拓展,工作内容上有新特色,只有强化政治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才能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的新水平。我们将带领全体党员和教职工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实现学校的更大发展而努力。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第二十条案件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建议等。

办案人员应当将案卷交登记管理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制工作负责人进行书面审核。审核后,由办案人员将案卷及审核意见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当事人口头提出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陈述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作出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以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应当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案件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处罚的,登记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决定对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登记管理机关的印章。

第二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本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

在当前社会中,民族组织的工作举足轻重,他们是保护各个民族权益的重要力量。为了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我参加了一次民族组织的工作报告会,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清工作重要性和挑战。

工作报告会中,报告人强调了民族组织的重要性,指出他们是促进各民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提到了面临的挑战,如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平衡发展、文化传承的困境等。这让我意识到,民族组织的工作既有重要性,也存在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只有正确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

第三段:掌握工作方法和技巧。

在报告会中,报告人介绍了一些民族组织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例如,要注重调研、了解基层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获取准确信息;要加强与各方沟通,充分听取不同民族的声音和需求;还要注重培养干部队伍,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这些方法和技巧对于做好民族组织工作非常重要,只有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族群众。

第四段:加强团队合作和协调。

报告会中,报告人还着重强调了团队合作和协调的重要性。民族组织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多个层级之间的合作,需要各级干部之间的协作。只有携手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切实加强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协同效应,共同为保护各民族的利益而努力。

第五段:践行服务宗旨,积极奉献社会。

作为民族组织的工作者,我们要不断践行服务宗旨,积极奉献社会。民族组织的工作不仅要为民族群众争取利益,还应该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通过这次报告会,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将更加努力地为实现国家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

通过参加民族组织的工作报告会,我对民族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了解到了工作中的挑战和方法。团队合作和协调对于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同时践行服务宗旨也是我们工作者应该坚守的原则。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保护各民族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二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依法为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申请筹备成立、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章程核准、年度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第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级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第五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机构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工作。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在接收归档的文件材料时,必须认真核对清点,检查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见本办法附件)。

第六条第六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按照一个社会组织一档的原则,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传真件应当复印并与原件为一件,请示与批复各为一件,一次上报的多份表格,每份表格可为一件。

一个社会组织的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每份文件应当用无酸纸套或档案袋等以有利于保管和利用的方式加以固定,并按排列顺序依次装入档案盒保存。

第七条第七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分为社会团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基金会类三类。

第八条第八条各类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按照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的顺序进行排列。

第九条第九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社会组织名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条第十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要有专门的地点存放,要配备必要的保管装具,并设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档案管理机构要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应当在社会组织注销之日起满10年后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四)社会组织因工作需要,持单位介绍信可以利用本组织的登记档案;

(七)对涉密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保密程序审批;

(八)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档案所记载的内容,为利用者出具社会组织登记证明。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计算机管理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分别保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工作所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社会团体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社会团体筹备成立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文件;筹备成立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成立的文件;章程草案;捐资文件;验资证明、住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成立的文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章程;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住所使用权证明;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备案表及其身份证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名册、会员名册;其他材料。

(三)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的文件;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设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其设在地民政部门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意见;申请登记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所提交的捐赠协议书、理事会纪要及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其他材料。

(四)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的文件;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登记申请表;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名称的文件;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修订后的章程及其章程修订说明;其他材料。

(五)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材料。

(六)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申请表;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其他材料。

(七)社会团体变更住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变更住所的文件;社会团体变更住所登记申请表;新住所证明(房产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他材料。

资证明;其他材料。

(九)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的文件;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申请表;其他材料。

(十)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的文件;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住所变更到登记地以外地区的,其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意见;其他材料。

(十一)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备案文件材料: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印章式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注销备案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及其身份证明;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材料;其他材料。

(十二)社会团体章程修订及其核准文件材料: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经核准的社会团体章程;章程修订说明;其他材料。

(十三)社会团体年检文件材料: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其他材料。

(十四)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的文件;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其他材料。

(十五)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的文件;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其他材料。

(十六)行政处罚文件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书;其他材料。

二、基金会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基金会设立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文件;基金会设立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基金会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原始基金捐赠文件及验资证明;住所使用权证明;理事、监事备案表及其身份证明,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其他材料。

(二)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文件;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登记表;设立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与基金会住所不在一地的,其设在地民政部门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意见;其他材料。

(三)基金会变更名称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变更名称的文件;基金会变更名称登记申请表;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名称的文件;修订后的章程;其他材料。

(四)基金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基金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拟由外国人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担任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的公证、认证材料;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材料。

(五)基金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基金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申请表;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其他材料。

(六)基金会变更类型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变更类型的文件;基金会变更类型登记申请表;验资证明;其他材料。

(七)基金会变更住所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变更住所的文件;基金会变更住所登记申请表;新住所证明(房产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他材料。

(八)基金会变更原始基金数额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变更原始基金数额的文件;基金会变更原始基金登记申请表;原始基金捐赠文件及验资证明;其他材料。

(九)基金会变更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变更公益活动业务范围的文件;基金会变更公益活动业务范围登记申请表;其他材料。

(十)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的文件;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住所变更到外地的,其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意见;其他材料。

(十一)基金会备案文件材料:基金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基金会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基金会印章式样;基金会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基金会理事、监事变动备案表及其身份证明;基金会办事机构备案表;基金会办事机构注销备案表;基金会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的注销资料复印件;重大事项备案材料;其他材料。

(十二)基金会章程修订及其核准文件材料:基金会章程;基金会章程核准表;章程修订说明;其他材料。

(十三)基金会年检文件材料: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材料。

(十四)基金会注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注销登记的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基金会法人注销申请表;基金会注销登记申请书;基金会清算报告书;基金会清算审计报告;其他材料。

(十五)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的文件;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其他材料。

(十六)行政处罚文件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书;其他材料。

三、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的文件;境外基金会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境外基金会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境外基金会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书;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其他材料。

(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名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名称的文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名称申请书;其他材料。

(三)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负责人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负责人的文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负责人申请书;离任负责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负责人的公证、认证材料;其他材料。

(四)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其他材料。

(五)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住所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住所的文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住所申请书;其他材料。

(六)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的文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申请书;境外基金会章程中有相应业务规定的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七)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备案文件材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备案表;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印章式样;境外基金会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副代表备案书;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工作人员备案书;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章程变动备案书;其他材料。

(八)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年检文件材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年度工作报告书;其他材料。

(九)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的文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清算报告;其他材料。

(十)行政处罚文件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书;其他材料。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住所使用权证明;验资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理事会负责人、执行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及其身份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及其核准表;其他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登记申请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登记申请表;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名称的文件;其他材料。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其他材料。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申请表;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其他材料。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住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住所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住所登记申请表;新住所证明(房产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他材料。

位变更开办资金登记申请表;验资证明;其他材料。

(七)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范围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范围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范围申请报告;其他材料。

(八)民办非企业单位备案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印章式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注销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变动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其他材料。

(九)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或合伙协议修订及其核准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或合伙协议核准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或合伙协议;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修订后的章程或合伙协议及其修订说明;其他材料。

(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文件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材料。

(十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文件;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其他材料。

(十二)行政处罚文件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书;其他材料。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三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应当立案:

(二)属于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范围;。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第七条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第八条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调查和收集证据。

办案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协助办案人员调查,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九条办案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证人证言;。

(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十条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办案人员也可以自行提出回避。是否回避,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一条办案人员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时,应当进行单独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如有错误、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办案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办案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第十二条办案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并要求其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三条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件、原物作为书证、物证。收集、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应当收集与原件、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和出处,并由出具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办案人员收集视听资料,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第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第十六条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办案人员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送达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办案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办案人员应当当场清点证据,加封登记管理机关先行登记保存封条,并开具证据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留存一份,归档一份。

登记保存证据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坏、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十七条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予没收的物品,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

(三)不需要继续登记保存的,解除登记保存,并根据情况及时对解除登记保存的证据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措施。

第十八条办案人员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有无证明效力对证据进行核实。

第十九条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证据目录,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四

第一段:导言(引出主题)。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涉及到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我参与并承担了一系列登记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确保制度执行(制度的重要性)。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的基础,我们始终坚持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部门规章等制度。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相关制度,提高了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在确认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时,我们坚持以上级规定为准,确保了登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制度是我们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我们保障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三段:加强沟通合作(沟通的重要性)。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是一个协同合作的过程,在与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中,我们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沟通的重要性。通过与各方共同协商,明确登记的要求和程序,加强双方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才能有效地推进工作。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产生积极的互动,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第四段:注重专业能力提升(知识与技能的提升)。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管理和组织知识。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了解社会组织管理的最新发展动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加强自身的公共关系和沟通技巧。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复杂情况,提供专业的登记服务。

第五段:强化监督管理(监督与服务并行)。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不仅是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我们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已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同时,我们也要为登记社会组织提供及时的咨询与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问,并帮助他们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组织的运行效率。

总结:

通过参与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我们认识到制度执行、沟通合作、专业能力提升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这些体会不仅是对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思考和展望。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五

近期,突然觉得社区社会组织的话题变得十分的火热。不仅是政府在讨论这个问题,甚至居民都开始关心北京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这与我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与居民的精神文明水准日益提高密切相关。

社区社会组织与一般的社会组织不同,它的地域性更强而且规模相对更小。本次的研讨会,听取了很多前辈和专家的发言,学习了很多。在这里,提出我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观点,以求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更好更快发展。

一、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经费逐年投入有一定差距。目前,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没有固定的经费投入,而且社区工作自筹经费十分有限,也抑制了社区为民服务的范围,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更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2、社区发展不平衡,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社区办公条件虽有改善,但社区活动用房严重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开展较大的活动往往受到限制。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社区服务项目较少,难以对居民群众形成吸引力。

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领导,逐步建立良好的社区社会组织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是一项繁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绝非一蹴而就。要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社会组织改制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整合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赋予社区社会组织一定的自主权、协管权、监督权,为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一是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人员素质,鼓励有特长的居民加入行列当中,改善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的结构。二是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的集中培训,适当地聘请一些专业人士讲课等。

4、理清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搞好社区与驻区单位的关系,实行资源共享,是双赢的项目。这样也能减轻社区的行政负担,为和谐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浅薄讲解,不足之处,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指正。如何做好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工作。

近期,突然觉得社区社会组织的话题变得十分的火热。不仅是政府在讨论这个问题,甚至居民都开始关心北京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这与我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与居民的精神文明水准日益提高密切相关。

社区社会组织与一般的社会组织不同,它的地域性更强而且规模相对更小。本次的研讨会,听取了很多前辈和专家的发言,学习了很多。在这里,提出我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观点,以求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更好更快发展。

一、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经费逐年投入有一定差距。目前,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没有固定的经费投入,而且社区工作自筹经费十分有限,也抑制了社区为民服务的范围,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更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2、社区发展不平衡,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社区办公条件虽有改善,但社区活动用房严重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开展较大的活动往往受到限制。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社区服务项目较少,难以对居民群众形成吸引力。

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领导,逐步建立良好的社区社会组织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是一项繁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绝非一蹴而就。要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社会组织改制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整合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赋予社区社会组织一定的自主权、协管权、监督权,为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一是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人员素质,鼓励有特长的居民加入行列当中,改善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的结构。二是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的集中培训,适当地聘请一些专业人士讲课等。

4、理清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搞好社区与驻区单位的关系,实行资源共享,是双赢的项目。这样也能减轻社区的行政负担,为和谐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浅薄讲解,不足之处,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指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鼓委办[20xx]45号《关于开展xx区社区分级考评和特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xx区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和深化社区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现根据怡山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年度工作计划。

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1)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成立以社区主任杨玉景为组长、福大校办主任何建设为副组长、辖区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怡山社区学习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机构;(2)成立以社区主任杨玉景为组长,福大老年大学李松华为副组长,洪山小学总辅导员李小苹、华南幼儿园园长余关琴、社区副主任王献萍、社区劳动站林清爱、福大学生干部(社区主任助理)、社区副主任陈晓云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制定各委员会成员职责,明确分工;(3)要建立健全学习型社区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运作。

二、落实学习阵地,建立社区兼职教育队伍。

要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利用福州大学师资力量雄厚、辖区单位科研人员众多、居民思想文化素质较高、学习氛围浓厚等优越的人文环境来推动社区开展学习型社区的建设步伐。(1)充分发挥辖区单位的资源优势,落实学习阵地。社区党支部要与辖区单位党支部签订了共建。

协议书。

由省物构所无偿提供单位工会楼三层近300平方给社区做为老人活动中心和社区学校同时还依托福大老年大学、军休所、中检所、地堪院等单位的活动场所作为学习教育活动阵地。(2)充分发挥社区力量配齐教学设备配强师资队伍。今年拟聘请5名兼职教师充实社区学校教师队伍(其中福建老年大学福州大学分校教师李松华、黄鸿生2名教师为民族舞蹈班、太极拳班授课老师;福州绿锋中老年健康培训中心巫瑞晓教师为老年健康知识培训授课教师;洪山小学总辅导员李小苹为暑期青少年教育授课教师;华南幼儿园园长余美琴为幼儿教育教师)。要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型社区”的读书、学习活动做到教学有计划、培训有教材、社区学习蔚然成风。

三、利用辖区教育资源,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1、要通过召开联席会,邀请福州大学、省物构所、省中检所、省地勘院、洪山小学、洪山干休所等辖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协调好辖区单位向社区居民无偿开放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向社区拨付一定资金支持社区建设等项事宜;要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制做固定标语牌、建设文化长廊,开展新春老人书法、图画展、社区运动会等活动,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增进了社区与单位的友谊。

2、要依托福建老年大学福州大学分校、社区学校等,定期开展老年知识、健康保健讲座,满足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愿望,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健康。

3、要开展好青少年教育活动,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良好结合。(1)与福大会计系学生党支部共建开展学习型社区活动,通过签订共建协议,社区聘福大会计系2名学生为社区主任助理,协助组织日常共建活动安排,做到学习有计划、工作有安排、活动有记录;要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组织福大学生参加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拟与今年6月份开展为社区文化活动站捐书活动;(2)积极开展暑期青少年教育活动,拟于今年7月举办暑期英语夏令营活动,与洪山小学落实学生假日社区服务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了“三结合”教育网络,切实加强家庭与学校、学校与社区的联系。

4、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区、弘扬婚育新风、提高居民素质”为宗旨,加强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群众需要有针对性的安排课程,做到有学习、有考试,今年拟依托社区内幼儿园开展0-3岁学前教育活动,同时还要通过发放计生宣传单、制作固定的人口文化宣传栏、进行入户随访、为已婚育龄妇女、下岗失业育妇免费妇检达等活动,使社区学校成为传播婚育新风、科学知识、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等公共服务的窗口。

5、要加强外来人口教育,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要利用社区学校对社区居民、外来人口进行普法教育,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在社区宣传栏定期进行科普法制宣传教育等,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流动人口的法律水平。

6、发挥社区劳动站职能作用,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种短期职业信息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手续,认真搞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辖区内单位的用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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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六

民族组织工作报告是指对民族组织所做工作的总结和汇报,它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也是对未来工作的规划。在工作报告中,民族组织领导者将详细介绍该组织在政策制定、宣传推广、资源调配、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也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计划进行展示和分析。在这样一个报告中,了解和分享民族组织的工作心得和体会,不仅有助于增进对于该组织的了解,也能够促进相关民族工作的发展。

第二段:认同和欣赏。

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我参加了某民族组织最近的工作报告会议,深受启发。在报告中,该组织的领导者详细介绍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并结合实际数据进行了分析和评估。他们以平和而坚定的口吻,充分认可了工作小组的努力和成就。他们还从自己的角度提建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方案。这种认同和欣赏的态度让我对民族组织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动力。

第三段: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报告中最吸引我的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民族组织领导者不仅勇于面对问题,而且以务实的态度提出对策。他们提出,一个强大的民族组织应该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要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工作队伍,要加强对于资源的整合和科学合理的调配。同时,他们还强调了组织内部的团结与合作,鼓励成员间的沟通和交流。这些解决方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示。

第四段:感悟并展望。

通过工作报告,我对民族组织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明白了民族组织是促进民族团结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而民族组织的工作报告则是推动该组织发展的重要杠杆,它不仅可以总结过去的成绩,还能够定位未来的发展方向,为组织规划和资源分配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参与民族组织的工作报告会议,了解并分享心得体会是一种重要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第五段:对自我的影响和展望。

通过参加民族组织的工作报告会议,我在很多方面都受益匪浅。首先,我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管理和领导方面的知识和技巧,特别是如何组织会议和撰写报告的技能。其次,我感受到了民族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这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同时,这次经历也激发了我对民族事务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我希望能够为民族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总结:通过参加民族组织的工作报告会议,我深入理解了工作报告的重要性和价值。工作报告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也是未来工作的规划,它对于组织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了解和分享民族组织的工作心得和体会,我们能更好地认识自己的组织,为将来的工作提供更好的参考和依据。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和提高,为民族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七

作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组织评估已获得了政府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社会组织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xx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xx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对民间组织的作用,因而在年底前有60家民间组织申领了工资基金手册,311家零申报。参加单位达到90%。

3、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预警网络信息员队伍。根据居委会改选后出现的人员变动,及时与街道社区综合党委联系,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预警网络联络员会议,调整充实信息员队伍,目前预警网络信息员有302人。在市社团局监察总队对我区街道预警网络工作进行的检查中,监察总队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区被评为20xx——20xx年度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4、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和执法工作。与综合党工委一起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综合党委书记会议,汇报民间组织党建情况,提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加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党建工作意见。对群众举报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上门进行查处,和婚姻登记管理科一起对婚介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整顿,确保民间组织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5、按照市社团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的合伙、个体的民办学校变更为法人,今后没有非法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种形式。共办理了12家民非单位。

6、解决有关群众来信。与司法局公证律师科一起处理了反映法律顾问协会的来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之窗收到某中学生所发的电子邮件,要求了解社团登记注册的有关事项。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既解决了区长热线来信,也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及时处理了举报复雅培训中心在凯瑞金城办的培训机构和诗月婚介所的场地迁移问题等。

二、积极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1、召开社区民间组织座谈会。在街道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分街道召开所在区域民间组织的座谈会。请街道有关领导介绍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情况,民间组织介绍自己的工作业务和活动情况。通过双方互动,增进了解,促进合作,许多民间组织主动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2、与区税务局有关部门就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的材料和免税有关内容互相沟通,商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今后办理无产证的,可凭规划局的批准立项文件也可办税务证。免税的项目,可根据中心的具体服务内容再确定。同时,对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提出了建立民间组织,解决人员的劳动关系等措施,受到街道社区领导的欢迎。

3、为民间组织中的特殊群体募集资金。根据区领导的要求,通过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在企业中为区癌症康复俱乐部募集捐款5万元。

4、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等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在区人大会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民间组织工作,得到区人大主任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他们认为虹口区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条理清晰、制度完备、服务热情、原则性强;管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特别是在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上进行的探索,为全市开展“枢纽式”管理作出了贡献。要求区社团局要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还参加了市政协到虹口调研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情况,参与虹口分课题的撰写。

5、组织和动员社区民间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虹口区好事服务技能培训中心等民间组织发动了100多位义工和社会志愿人员,开展了蓝天下的至爱——好事慈善工作站慈善义工送温暖活动,为社区内需要帮助的老人或残疾人打扫房间,还送上一定的慰问金,扩大了民间组织的影响,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社会声誉。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有关事务。为更好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基层提供服务,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安排,将部分政府事务放到社区承担,今年来,我们在曲阳、广中两个街道进行试点,建立了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使一部分政府职能交由民间组织承担。

7、帮助社区解决劳动用工和人员管理上的困难。街道在“三中心”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招聘了一部分社会人员,但在合同签订和人员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为规范用工,同时也解决这些人员的加缴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问题,在各街道推广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使街道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在人员上得到了保证,受到街道领导的好评。

三、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加强信息宣传。

2、及时完成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根据市社团局的布置和要求,至8月16日,虹口全区的民间组织已顺利完成上海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的网上填报工作,达到应填报数的100%。

3、做好长期未开展活动和两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调查。根据市社团局有关通知精神,针对本区绝少部分民间组织在登记注册后长期不开展活动,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又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上报市社团局。

4、与外省市展开学习交流。为了推动虹口区社区群众活动备案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西安市民政局一行七人来虹口区视察了解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他们到四川居委会现场观看了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的读报活动,倾听了读书老人的体会,然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观看了活动团队的演出,在文化活动中心的会议室听取了虹口区社团局、四川北路街道群众活动团队、凉城街道老年人协会汇报的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备案工作的具体做法等。西安市民政局的同志也对虹口区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和一些做法进行了座谈提问,感到来上海不虚此行,学到了许多他们本来就想学习的东西,也学到了本来没有想到,但上海却已经在做的经验与做法。

5、组织召开了虹口区民间组织发展论坛。为提高民间组织的管理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区社团局经过半年多的准备,在各民间组织的积极支持下,组织召开了民间组织发展论坛。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姚凯,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卢汉龙、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治学博士翟桂萍等专家学者及市社会服务局、区民政局、社团局的领导及各街道综合党委书记、民间组织负责人等2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虹口区社团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区民间组织的情况,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上海社科院和南京空军政治学院等专家学者就民间组织的社会地位、发展前景、组织力量等方面作了阐述,市社团局姚凯副局长就本市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作用、存在问题和发展鼓励政策等作了重要讲话。

通过论坛,提高了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增强了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工作的信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向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意义和作用,促进了民间组织发展。

四、开展培训,推动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1、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民间组织举办者的法制意识。按照民间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对新成立的民间组织法人进行谈话的基础上,还举办了二期法制培训。邀请有关部门的法制干部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民间组织的规章、规定。

2、与区人事局共同举办了民间组织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民间组织知识产权,使区域内民间组织法人或负责人了解、掌握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提高法人或负责人实践和运用知识产权的实际水平。

3、根据市社团局的要求,对部分民间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民间组织简述、民间组织政策法规、民间组织工作实务、民间组织法律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和岗位知识培训,为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开展评估打下基础。

20xx年工作,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和市社团局的直接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不足之处,如下去走访民间组织不够,在规范化建设上虽然有要求,但具体怎样开展评估还有等待思想,等等。这些,我们都将在20xx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五、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阐明了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20xx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结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民政局的总体工作框架内,按照传统工作要创新,新的工作要抓突破口,抓精品,创特色的要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抓住机遇,积极探索,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根据党的xx大会议精神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要求,结合上海及本区的实际,我们要以民为本,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上努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在加强调查研究,听取街道和社区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发展服务性、公益性、慈善性、志愿性等社区民间组织方面的调查报告,提出有关意见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拟制订《关于推进本区民间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见》,提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

(二)、充分发挥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作用,组织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

日益活跃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正逐渐成为社区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街道通过整合资源,将无序、自发的团队组成有序、有组织的不同类型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发挥他们在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群众自娱自乐和政府组织相结合的活动机制,(既增强了社区成员的凝聚力,又提供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演出比赛舞台;既引导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不断创作出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又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递给社区群众,使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继续保持我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拟在20xx年上半年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完善管理领导机制,保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发展民间组织是个双刃剑,既能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影响社会稳定。我区民间组织目前已达400多家,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量广面大,牵涉到区机关30多个部门。为加强管理,拟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局领导牵头,召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协、劳动及公安、安全、工商、税务、质量等部门及各街道的有关领导参加,定期(每季一次)召开会议,共同商讨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问题,沟通有关情况,保证民间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四)、建立各有侧重的分类指导机制。

民间组织的类型较多,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要根据民间组织有共性也有个性的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各有侧重、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通过民间组织促进会,加强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促进规范化发展。明年将在各街道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中心,使本区域范围内的民间组织按块开展活动。同时,积极推进民间组织与社区建设的结合,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民间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要在建立民政行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构建起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协商沟通,进一步理清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职能界限,对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梳理,加大政府职能职能转移力度,对交由民间组织承接的事项实行“费随事转”。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将购买民间组织服务公共服务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对购买服务项目实行双向评估,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民间组织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做到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中有跟踪调查,合作后有绩效评估。20xx年可组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签约仪式,逐步实现“购买服务契约化,合作方式多元化,依法管理与自律诚信规范化”的目标。

(六)、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随着民间组织队伍的增多,民间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不断完善,在社会保险、劳动工资、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民间组织都有了更多的规定和明确的政策,这对于从事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来说,将是一个扶持和鼓励的措施,也将吸引更多的人员来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特别对承担政府具体事务,公益性、服务性、慈善性的民间组织,更要有一批高素质的社会人士来发展,为此,在民间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上,我们要争取有所创新,提高民间组织的专职人员职业化水平,包括社会团体的秘书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和文书档案管理、项目管理、劳动工资干部等人员的队伍建设,使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的人员既能符合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又能树立长期在民间组织中工作的思想。

(七)、巩固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四级服务管理网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工作重点向街道延伸,发挥街道对预警网络信息员的管理作用,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二是根据20xx年信息员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有关信息报送的方法和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员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登记审查,深化年度检查,加强行政检查。对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加强调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八)、继续深入开展自律诚信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

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委托社会评估机构对民间组织在价值观、管理技能、组织结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领导艺术、动员资源、公共关系等方面开展评估。区社团局根据评估等级对民间组织实施分类管理,通过社会公布、宣传推介、优先推荐高星级民间组织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对星级民间组织予以重点扶持。被评估单位要将等级牌匾悬挂于服务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等显要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xx年年,党委组织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校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较好地完成年初。

工作计划。

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建立健全制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根据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出台。

2、认真搞好学院处、科级干部调配工作。认真制定干部调配方案,完成以下有关干部工作:一是在年初完成配备31位附属医院中层科室主任,并协助做好附属医院中层科室79位副职人员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认真做好附属医院领导成员6人的试用期满考察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学院9位处级干部、9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以及13位处级干部、13科级干部的平级调整安排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做好院长助理的考察、上报和任用工作;三是认真搞好临床医学系与附属医院的整合、莆田学院管理学院的组建及其干部配备工作;四是认真搞好学院11位处级干部、3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党代会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的复核工作。

2、加强干部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积极选派处级、科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参加培训。今年共选派4名处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的学习培训。

3、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干部谈话、诫勉、收入申报等制度。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增强监督合力。

二、以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决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坚持按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办事,进一步规范培养、教育、考察、共青团推优、组织部门审查、支部接收和党委审批等各个工作环节,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一学年来,共发展党员392人,预备党员转正121人。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制度。制定了、,对发展大学生党员和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并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2、健全党校制度并积极开展党校的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制定了20xx最新党委组织部工作总结文章。一年内共举办了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训人数达802人。通过党校的集中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党员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入党积极分子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协助做好各基层党组织的调整设置工作。按照新党章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个别党总支、党支部进行了重新调整设置,并积极协助指导有关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二是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按照省教育工委精神,指导各党支部有效地开展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一学年来,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申报的“立项活动”项目中,较有代表性、主题鲜明的,列入校级管理、资助的项目有13个;其中有6个党总支开展的“立项活动”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参加“xx年-xx年学年度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活动。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积极培植基层党组织示范点,中文系、环境与生命科学系党总支被列为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并进行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做好特困党员年终慰问工作。通过党员慰问活动,为困难党员送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5、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并积极做好xx年年莆田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为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与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使我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做好xx年年莆田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多方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提供意见材料。

xx年,市社团局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组要求,以建设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为主线,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继续实行并改进市区两级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和筹备登记环节,开展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试点工作。对全市226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调查,完成专题。

调研报告。

会同发改委起草了《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进一步脱钩试点的指导意见》。市登记服务窗口完善现场审批职能实现90%以上的审批事项立等可取完成行政审批251个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咨询服务8000余人次。积极稳妥推动“一业多会”。上半年市区两级共审批成立社会组织228个其中市级58个区县170个直接登记82家。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总数达到4897个其中市属社会组织1597个区县社会组织3300个。

二、多部门合作机制取得新成效。

及时召开市人大代表议案、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见面会,答复议案、提案15项。市政协连续两次召开双周座谈会,专题研究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工作。会同市委研究室形成《我市社会组织现状、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分别与市商务委、市司法局签署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走出去、法律对接服务战略合作备忘录;会同市合作交流办、中小企业局和工商联出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积极协调税务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审核通过15个社会团体和44个基金会退税资质。实行上门服务,搞好业务培训,会同市工商联,依法推进商会类组织的批量注册登记。会同市发改委治理乱收费会同市审批办和滨海新区新成立的审批局,服务滨海新区登管分开改革,及时搞好业务对接。

三、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创制工作。制定或修订日常管理制度10个,包括:《天津市社会团体重大活动与事项事先备案报告制度规定》、《社会团体换届指引》、《社会团体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指引》、《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建设社会团体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社会团体信用信息共享、使用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市基金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是改进年检工作。社团年检强化会费收支情况审计,督导清理规范落实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通过业务主管单位会商明确年检时限,提高了年检效率;基金会年检首次实现与民政部年检平台对接。上半年,市属社会组织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1448家(社会团体88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12家,基金会55家),已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1324家。此外,对73家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了行政告诫书,同时还对19个基金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全市各区县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2764家,已完成年检的2312家,对13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告诫。

三是规范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召开区县社会组织工作会议。评选出市级社会组织示范区6个、示范街镇20个,示范社区村60个;其中滨海新区、和平区还荣获全国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示范区称号。全面更换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率达到100%。6月底,经过各区县努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总数已发展到15514个,在美丽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西青区与北京恩派合作,加快培育专业化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做法值得借鉴。襄军书记曾说,在互比互看中,社区社会组织的身影在各区县总是自然地展现出来。会同各区县民政局加强街(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截止6月底全市已成立130个,占总数的54%。

四是推动社会组织评估。统筹安排好市属和区县20xx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调整区县评估等级审核委员会。结合年检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评估工作的意义和流程,对各区县评估工作的安排和开展进行实地指导。

四、培育扶持发展又有新举措。

一是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定《关于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评审办法》以及绩效评估办法。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8个,资金385万元,三年累计争取资金1075万元。

二是中心和孵化园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协助局社工处进行了20xx年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接待考生4000多人次;争取市人社局支持,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热情为社会组织搞好对接服务、政策咨询和业务代理;首次与全国性基金会---瀛公益基金会合作,对我市20xx年7月以来新成立市级社会组织5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滨海新区、西青区、东丽区、泰达中心、市妇联相继建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园都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1至6月份依法处罚11家社会组织并查处“夕阳红骑游俱乐部”、“中国艾滋病联盟案件”和“中国报关报检协会”网站等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维护了合法社会组织的利益。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对社会组织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加强了票据管理和专项审计。组织开展涉外社会组织调研工作。

六、社会组织党建科学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全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党委,各区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等80余家单位签定20xx年度《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二是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转发《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结合市属和区县社会组织特点,分别提出指导意见。宣传了一大批区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

三是做好直接登记后的党建对接工作。规范业务与党务程序对照流程图,将党建内容列为登记要件,把同步组建落到实处。建立专项台账,督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档案。

四是开展第二次“七一”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载体共计180个;在天津社会组织网系列推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

五是拓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领域。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文化中心召开现场会,推动广场公园文化团队党组织建设。各区县积极探索在开放式广场公园、社区文化团队等建立党组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可喜进展。中组部副部长陈向群来津调研时,对天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跃上新台阶。

承担民政部和市委重点课题各1个。各处室都确定了自身调研课题。召开京津冀经济类、环保类社会组织座谈会,为京津冀协调发展献计出力。年初,开通天津社会组织官方微博,完善了运行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到6月底总阅读量超过80余万次。天津社会组织网站创建社会组织供需互动平台。建立天津社会组织短信平台,大幅度提高了发送信息的效率,降底了简单劳动的人力成本。

八、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得到新凝聚。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完善十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孝丽局长“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求,到民政部请教,请行家授课,了解上情,看自身差距;到区县和社会组织走访,听真话取真经,了解下情,看服务缺位。以老带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改选团支部,调动和发挥青年团员积极性,组织开展了“青春月·正能量”能力建设年实践学习活动。社团局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已蔚然成风。机关党总支被局党组评为先进党组织,14名党员被局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总支评为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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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八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结案:

(一)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的;。

(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作出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决定的。

第四十条结案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案件材料整理归档:

(一)案卷应当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

(二)各类文书和证据材料齐全完整,不得损毁伪造;。

(三)案卷材料书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

第四十一条卷内材料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材料按照办案时间顺序排列的原则排列。

立案审批表等审批表和内部批件可以放入副卷。

卷内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

第四十二条案卷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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