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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 照明实训目的(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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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 照明实训目的(八篇)
2023-01-10 23:45:0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60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本合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电力电缆埋地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50173-92)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施工。

1.6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

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 吧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1.7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

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3.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施工条件

4.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4.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程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

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的约定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

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

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8.1工程款的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

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8.2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年月日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时间:时间:

开户行:

账号: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品说明及要求

1、本合同货品为照明灯具。其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见下表。 序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2、合计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产品依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为准。全套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货物进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甲方对灯具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如发现送至施工现场货物中夹杂其它品牌的灯具及其元器件或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灯体安装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及安装配件需齐全、灯体外观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质保期不得因自然环境以及灯体温度变化出现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现象。

4、电器箱内的整流器应与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设置有固定安装装置导线与灯体连接长度为0.4米并有软套管保护导线。

5、所购灯具在承诺与质保期范围内发生由于灯具质量问题造成更换电器元件、光源及灯具的安装配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负责更换安装。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及费用负担: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货品生产完毕并送到交货地点。乙方如有困难应事先通知甲方。 手续交接货物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应提供正规单据并加盖公章。单据应明确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明细及收获时间货品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四、 乙方提供服务

1. 乙方就灯具安装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2. 乙方所提供的灯具质保期为贰年电器光源部分质保期为壹年。

五、 结算、付款方式 预付款签订合同甲方订货后应预付给乙方当期总货款的 。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金额为准。结算方式按批结算。 付款方式货到检查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优质合格符合质量及标准要求的产品。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货品进行验收。对质量因检测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履行按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乙方迟延交货每超过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迟延交货超过三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额返还。

5、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 协商与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经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 合同说明 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资交货完毕、验收合格、结清全部货款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废除本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 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峻如果是有代理人签订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合同供应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将受本合同约束并执行合同条款至合同结束。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范围及承包方式

1.1 乙方应按【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报价、【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1.1.1 改善地下车场整体照明效果,在不增加原有功耗的基础上,以高效节电的led地库专用日光灯,代替上面的三基色日光灯,提高光效;

1.1.2对部分车位灯和连道灯布局进行调整;

1.1.3 本工程产生垃圾的清理,场地回复原状。

1.1.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申报本项目及其他项目相关节能奖励资金。

1.2 上述各项不应被视为巨细无遗,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乙方务求达到熟悉工作范围,并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因此调整工作范围的,甲方无需增加支付费用。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总价。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价款

2.1.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具体构成详见“【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本价款为固定包干价款,结算时不作调整。

2.1.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费、材料费、人工费、通讯费、资料费、修改费、运输费、装卸费、存储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电力费、管理费、法律规定乙方应付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义务必须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该固定总价中,乙方不得再就前述范围内任何一项的支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该固定总价已考虑所有风险因素,其不因任何工资、保险、政府政策性收费、汇率等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等变动而调整。

2.2 付款方式

2.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改造工程,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三】:工程验收单”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办理完毕全部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100%。

2.2.2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如无质量异议及扣除因其未履行保修义务而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如有)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地向乙方支付剩余质量保修金。

2.2.3 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相应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假发票记载金额的55%款项,并且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三条 工期

3.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事项并向甲方交付且通过甲方验收,前述工期有变化的,以甲方通知为准。

3.2上述工期(包括各重要节点工期)已考虑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为不变期限。工期如有变更,以双方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期限。

第四条 施工地点、质量要求

4.1 施工地点: 。

4.2 验收方式

4.2.1 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关于本合同约定1.1条相关工程内容进行验收,如甲方经质量验收发现乙方交付的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或达不到甲方所追求的效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4.2.2 本工程全部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

4.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为合格,合格的标准是本工程通过甲方的验收。

4.4 乙方保证所提供工程材料质量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与封样(如有)完全一致。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 本工程任何部分工程质量在甲方第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乙方应认真整改,整改两次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造价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引致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除上述约定外,乙方仍需整改有关工程直至验收合格。乙方返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

4.6本工程竣工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其中至少应当包括竣工图6份,电子版竣工图1份、操作说明,产品本身的产地证明、合格证书、使用说明、技术指标等详细技术资料),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与乙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有义务明确工程内容,并为乙方施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5.1.2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交付的本工程改造效果进行验收。

5.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无需支付合同价款并无需对乙方给予任何赔偿,同时乙方还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1.4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监理审定。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一致,若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与甲方要求效果不一致的,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5.2.2乙方应遵守安全施工等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本工程维修改造等全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保卫,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2.3乙方必须按示范工程的标准进行维修服务,保证质量、工期和现场卫生。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采取警示牌、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2.4乙方应在实施改造工作前事先通知甲方,并到甲方项目报到后方可开展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实施改造工作时应着其单位统一规定之工服,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国家及行业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应对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自费采取包括购买保险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

5.2.5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和调动。乙方负责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的人员承担本工程服务工作,并对其选派的人员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5.2.6在乙方施工场地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或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7 在施工过程中或本工程竣工后,如因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就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向乙方追偿。

5.2.8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交付给甲方。本工程改造工作完成并投入正常使用后,如甲方发现本工程改造内容或效果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72小时内给予免费补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时间修复完成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2.9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本合同项下工作;严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2.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时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事故及人身、财产安全不负有任何责任。

5.2.11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及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工程保护、环境保护负责,应始终自费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本工程发生任何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若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1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及原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损坏、污染,均由乙方自费加以修复和清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2.13工程竣工验收后当日内乙方负责将现场清理完毕(包括余土、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拆除)。

5.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应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须按甲方的规定处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乙方工作区域。

5.2.15乙方应爱护本项目建筑物及园区内各种设施(包括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古树名木等),如因乙方人员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16乙方委派的施工人员属于乙方员工,乙方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不得因此影响本项目的施工工作。

5.2.17施工中未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3双方驻场代表

5.3.1 甲方代表: 。代表甲方行使施工现场管理的权利。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甲方的指令、通知和会议纪要,工程施工中有关的信件、通知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如没有甲方代表签字确认,视为无效。

5.3.2 乙方代表: 。负责工程现场相关工作,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乙方代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代表,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向甲方交付,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的逾期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2 如本工程完成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且经乙方调换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在按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检查本合同项下工作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以确认现有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如发现设施设备是由于乙方施工引致的损坏或不正常运行等情况,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完成损坏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本工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除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成品保护义务,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如乙方逾期修复的,执行第6.1款约定。如乙方未履行成品保护义务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并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6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或合同虽未解除,但甲方指令乙方撤场,乙方都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到货货物的保护和移交给后续施工单位的工作,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并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图纸、资料、数据、程序移交给甲方或后续施工单位,并进行技术交底,以满足后续施工需要。乙方承诺放弃对本工程的留置权,绝对不发生以占用、留置工程,滞留施工场地的方法拖延撤场、干扰甲方的继续施工建设。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导致甲方遭受任何工期或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与第三人签署合约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均应负责赔偿。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撤场的,应承担相当于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第6.1款约定。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7乙方使用的所有工料的名称、品牌、产地、型号、技术指标等需和报价单(详见【附件一】)一致,必须保证为原厂正品,否则需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双倍进行赔偿。

6.8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6.9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质量保修期

7.1本合同项下维修工程质保期为三年。自甲方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按工程质量保证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严格履行保修责任。

7.2如乙方未在质量保修期内到场维修或维修质量不合格或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未及时响应甲的维修要求的,甲有权因此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维修费两倍金额的费用。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费用的或因乙方未履行维保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上述损失。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行为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修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对本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重要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积极提醒甲方并在与甲方的配合下修改相关内容。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为不可抗力的情况,该情况为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事宜。

9.3 若在发生不可抗力前,一方已出现逾期履行合同情形的,该方不得引用不可抗力条款免责。

第十条 通知及送达

10.1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抬头部分的地址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任何一方改变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应在改变后的72小时内通知对方。如未接到对方的改变通知,则发往上述地址的通知在下款规定的时间后即应视为已送达。

10.2 如以专人手递交方式送达,以收件人接收通知时为送达时间,如通过传真方式送达,则以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若以邮寄方式(含特快专递)送达,并且邮资已付,则在邮寄后的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时间。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保密: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信息、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的使用上述技术信息、资料。

11.2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3 附件: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 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 (共8页)

【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 (共5页)

【附件三】:工程验收单 (共2页)

【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 (共6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四

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品说明及要求

1、本合同货品为照明灯具。其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见下表。 序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2、合计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产品依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为准。全套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货物进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甲方对灯具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如发现送至施工现场货物中夹杂其它品牌的灯具及其元器件或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灯体安装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及安装配件需齐全、灯体外观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质保期不得因自然环境以及灯体温度变化出现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现象。

4、电器箱内的整流器应与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设置有固定安装装置导线与灯体连接长度为0.4米并有软套管保护导线。

5、所购灯具在承诺与质保期范围内发生由于灯具质量问题造成更换电器元件、光源及灯具的安装配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负责更换安装。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及费用负担: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货品生产完毕并送到交货地点。乙方如有困难应事先通知甲方。 手续交接货物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应提供正规单据并加盖公章。单据应明确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明细及收获时间货品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四、 乙方提供服务

1. 乙方就灯具安装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2. 乙方所提供的灯具质保期为贰年电器光源部分质保期为壹年。

五、 结算、付款方式 预付款签订合同甲方订货后应预付给乙方当期总货款的 。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金额为准。结算方式按批结算。 付款方式货到检查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优质合格符合质量及标准要求的产品。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货品进行验收。对质量因检测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履行按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乙方迟延交货每超过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迟延交货超过三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额返还。

5、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 协商与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经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 合同说明 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资交货完毕、验收合格、结清全部货款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废除本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 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签订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合同供应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将受本合同约束并执行合同条款至合同结束。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五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每次具体的货物采购定单)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质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有效发票;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24月,自甲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质保期满,在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甲方应返回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七条、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暂定总合同价人民币(¥元)(含税),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做为合同定金,即元。b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即元。

c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过项目方验收合格后,日之内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即元

d质保金为,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个月内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保修方式

1.自货品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2年。

2.保修期内,甲方如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馈的信息后,由乙方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换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内发生的非人为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以内未处理,甲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六

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品说明及要求

1、本合同货品为照明灯具。其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见下表。 序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2、合计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产品依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为准。全套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货物进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甲方对灯具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如发现送至施工现场货物中夹杂其它品牌的灯具及其元器件或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灯体安装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及安装配件需齐全、灯体外观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质保期不得因自然环境以及灯体温度变化出现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现象。

4、电器箱内的整流器应与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设置有固定安装装置导线与灯体连接长度为0.4米并有软套管保护导线。

5、所购灯具在承诺与质保期范围内发生由于灯具质量问题造成更换电器元件、光源及灯具的安装配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负责更换安装。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及费用负担: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货品生产完毕并送到交货地点。乙方如有困难应事先通知甲方。 手续交接货物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应提供正规单据并加盖公章。单据应明确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明细及收获时间货品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四、 乙方提供服务

1. 乙方就灯具安装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2. 乙方所提供的灯具质保期为贰年电器光源部分质保期为壹年。

五、 结算、付款方式 预付款签订合同甲方订货后应预付给乙方当期总货款的 。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金额为准。结算方式按批结算。 付款方式货到检查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优质合格符合质量及标准要求的产品。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货品进行验收。对质量因检测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履行按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乙方迟延交货每超过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迟延交货超过三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额返还。

5、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 协商与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经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 合同说明 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资交货完毕、验收合格、结清全部货款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废除本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 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峻如果是有代理人签订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合同供应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将受本合同约束并执行合同条款至合同结束。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位于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范围及承包方式

1.1、乙方应按【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报价、【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1.1.1、改善地下车场整体照明效果,在不增加原有功耗的基础上,以高效节电的地库专用日光灯,代替上面的三基色日光灯,提高光效;

1.1.2、对部分车位灯和连道灯布局进行调整;

1.1.3、本工程产生垃圾的清理,场地回复原状。

1.1.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申报本项目及其他项目相关节能奖励资金。

1.2、上述各项不应被视为巨细无遗,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乙方务求达到熟悉工作范围,并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因此调整工作范围的,甲方无需增加支付费用。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总价。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合同价款

2.1.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具体构成详见“【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

本价款为固定包干价款,结算时不作调整。

2.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费、材料费、人工费、通讯费、资料费、修改费、运输费、装卸费、存储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电力费、管理费、法律规定乙方应付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义务必须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该固定总价中,乙方不得再就前述范围内任何一项的支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该固定总价已考虑所有风险因素,其不因任何工资、保险、政府政策性收费、汇率等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等变动而调整。

2.2、付款方式

2.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改造工程,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三】:工程验收单”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办理完毕全部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100%。

2.2.2、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如无质量异议及扣除因其未履行保修义务而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如有)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地向乙方支付剩余质量保修金。

2.2.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若乙方不提供相应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假发票记载金额的55%款项,并且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三条 工期

3.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事项并向甲方交付且通过甲方验收,前述工期有变化的,以甲方通知为准。

3.2、上述工期(包括各重要节点工期)已考虑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为不变期限。

工期如有变更,以双方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期限。

第四条 施工地点、质量要求

4.1、施工地点。

4.2、验收方式。

4.2.1、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关于本合同约定1.1条相关工程内容进行验收,如甲方经质量验收发现乙方交付的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或达不到甲方所追求的效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4.2.2、本工程全部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

4.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210-20_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为合格,合格的标准是本工程通过甲方的验收。

4.4、乙方保证所提供工程材料质量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与封样(如有)完全一致。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本工程任何部分工程质量在甲方第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乙方应认真整改,整改两次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造价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引致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仍需整改有关工程直至验收合格。

乙方返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

4.6、本工程竣工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其中至少应当包括竣工图6份,电子版竣工图1份、操作说明,产品本身的产地证明、合格证书、使用说明、技术指标等详细技术资料),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与乙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有义务明确工程内容,并为乙方施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5.1.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交付的本工程改造效果进行验收。

5.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

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无需支付合同价款并无需对乙方给予任何赔偿,同时乙方还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1.4、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监理审定。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一致,若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与甲方要求效果不一致的,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5.2.2、乙方应遵守安全施工等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本工程维修改造等全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保卫,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2.3、乙方必须按示范工程的标准进行维修服务,保证质量、工期和现场卫生。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采取警示牌、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2.4、乙方应在实施改造工作前事先通知甲方,并到甲方项目报到后方可开展工作。

乙方工作人员在实施改造工作时应着其单位统一规定之工服,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国家及行业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

乙方应对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自费采取包括购买保险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

5.2.5、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和调动。

乙方负责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的人员承担本工程服务工作,并对其选派的人员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5.2.6、在乙方施工场地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或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7、在施工过程中或本工程竣工后,如因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就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向乙方追偿。

5.2.8、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交付给甲方。

本工程改造工作完成并投入正常使用后,如甲方发现本工程改造内容或效果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72小时内给予免费补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时间修复完成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2.9、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本合同项下工作;严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2.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在施工时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事故及人身、财产安全不负有任何责任。

5.2.11、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对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及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工程保护、环境保护负责,应始终自费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本工程发生任何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若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1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及原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损坏、污染,均由乙方自费加以修复和清洁。

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2.13、工程竣工验收后当日内乙方负责将现场清理完毕(包括余土、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拆除)。

5.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应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须按甲方的规定处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乙方工作区域。

5.2.15、乙方应爱护本项目建筑物及园区内各种设施(包括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古树名木等),如因乙方人员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16、乙方委派的施工人员属于乙方员工,乙方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不得因此影响本项目的施工工作。

5.2.17、施工中未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3、双方驻场代表

5.3.1、甲方代表:。

代表甲方行使施工现场管理的权利。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甲方的指令、通知和会议纪要,工程施工中有关的信件、通知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

如没有甲方代表签字确认,视为无效。

5.3.2、乙方代表:。

负责工程现场相关工作,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乙方代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代表,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如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向甲方交付,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元的逾期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2、如本工程完成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且经乙方调换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在按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检查本合同项下工作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以确认现有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如发现设施设备是由于乙方施工引致的损坏或不正常运行等情况,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完成损坏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本工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除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成品保护义务,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如乙方逾期修复的,执行第6.1款约定。

如乙方未履行成品保护义务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并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6、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或合同虽未解除,但甲方指令乙方撤场,乙方都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到货货物的保护和移交给后续施工单位的工作,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并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图纸、资料、数据、程序移交给甲方或后续施工单位,并进行技术交底,以满足后续施工需要。

乙方承诺放弃对本工程的留置权,绝对不发生以占用、留置工程,滞留施工场地的方法拖延撤场、干扰甲方的继续施工建设。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导致甲方遭受任何工期或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与第三人签署合约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均应负责赔偿。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撤场的,应承担相当于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第6.1款约定。

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7、乙方使用的所有工料的名称、品牌、产地、型号、技术指标等需和报价单(详见【附件一】)一致,必须保证为原厂正品,否则需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双倍进行赔偿。

6.8、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6.9、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质量保修期

7.1、本合同项下维修工程质保期为三年。

自甲方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乙方按工程质量保证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严格履行保修责任。

7.2、如乙方未在质量保修期内到场维修或维修质量不合格或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乙方未及时响应甲的维修要求的,甲有权因此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维修费两倍金额的费用。

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费用的或因乙方未履行维保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上述损失。

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行为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修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对本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重要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积极提醒甲方并在与甲方的配合下修改相关内容。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为不可抗力的情况,该情况为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事宜。

9.3、若在发生不可抗力前,一方已出现逾期履行合同情形的,该方不得引用不可抗力条款免责。

第十条 通知及送达

10.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

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抬头部分的地址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

任何一方改变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应在改变后的72小时内通知对方。

如未接到对方的改变通知,则发往上述地址的通知在下款规定的时间后即应视为已送达。

10.2、如以专人手递交方式送达,以收件人接收通知时为送达时间,如通过传真方式送达,则以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若以邮寄方式(含特快专递)送达,并且邮资已付,则在邮寄后的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时间。

第十一条 其他

11.1、保密: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信息、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的使用上述技术信息、资料。

11.2、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3、附件: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共8页)

【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共5页)

【附件三】:工程验收单(共2页)

【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共6页)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签于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照明教学实训大纲心得体会精选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翠枫豪园一二期楼层共1150多个灯泡,一直以来都是是用的25w白炽灯泡来照明,基本是每月都要一箱(100个)灯泡来更换,消耗实在是太大了,不但浪费了很多的人力和财力,而且它还有很多有很多缺点:

1:发光效率低;

2:发热温度高,热蒸发快;

3:寿命较短;

4:红外线成份高;

5:易受震动影响;

6:耗能大,不利于节能和环保。

led灯优点:节能、环保、寿命长、坚固抗摔,低电压就能启动。生产厂家分别提供了3w和5w的led灯泡各20个给我们试验,从发光效率、温度、震动等效果都很好。

建议分批次地把楼层所有的白炽灯泡更换为3w的led灯泡,购买3w的led灯泡每个单价为28元∕个。

妥否,请公司领导批示!

特此请示!

工程部:

二0xx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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