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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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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汇总12篇)
2023-11-10 22:35:02    小编:ZTFB

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反思过去的经历,总结经验教训。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用词准确,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达。以下是一些来自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给人们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在这场疫情中,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的重任。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疫情给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在这场疫情中,我不断学习和总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从中汲取力量和经验。在此,我想分享一下疫情下的检察工作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社会秩序。

疫情期间,我们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的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做好对疫情影响下的社会治安工作。一方面,对涉疫犯罪立案审查查找,对其从业、居住场所或人员接触情况进行排查;另一方面,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反应,推动相关部门给予社会及涉事人员及时关注和保障,全力稳定社会和谐、恢复秩序。

第三段:落实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犯罪。

在疫情下,我们依托网上立案、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特点,从严查处疫情相关犯罪,保障社会安全。我们着力打击非法集资、销售假冒假劣医疗用品、制售假劣口罩、漏税逃税等犯罪,严防因涉疫犯罪行为引发社会抵触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我们更注重对被审查对象的心理沟通和心理疏导,以调处、教育为主,尽力消除不良情绪和社会心理。

第四段:强化风险防控,推动依法支援企业复工。

疫情期间,我们深入了解和研究企业复工情况,及时掌握情况,帮助有困难或情况特殊的企业解决问题。我们加强与企业的对接联系,通过多方面出台的企业帮扶政策,使企业逐渐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同时,我们加强对企业疫情风险的防控措施,并切实保障企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在患难与人民群众心贴心的矛盾环境中,坚定不移地坚守岗位,在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中不断坚定信心,在灾难面前人性本色得以彰显。疫情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而我们的工作也仍将继续进行下去。我们将秉承使命担当,保持工匠精神,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自从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各个国家都处于紧张的抗疫防控状态中,而中国作为第一批受到疫情影响的国家,迅速采取了改变区域性疫情为全球性疫情的举措,全员动员、全面战斗,几个月内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在这场抗击疫情的战争中,检察机关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履行职能中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优化工作方式和方法,逐渐适应了疫情下的新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就疫情下检察工作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和阐述。

第二段:相应举措。

在这次疫情中,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创新工作举措,实现了工作不中断、不减量、不打折扣。在加强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和部署,积极跟进战时指挥部领导要求,加强合作配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检察机关推行司法便民措施,全面推进移动办公、电子文件、在线办案等新型司法服务方式,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

第三段:重点工作。

在疫情下,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干警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工作合规合法;二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专门程序规范,建立疫情防控案件台账,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案件检查、督办、监督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此外,在重点群体关爱方面,检察机关加强了青少年、女童、老年人、残障人士、无家可归人员、外来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和服务。

第四段:问题和思考。

在疫情中,检察机关的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引起重视和思考。一个是在地方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部分检察机关未能及时反映疫情防控相关情况,涉疫重大案件及时介入的难度较大。另外,在线审判程序、重大案件的中心化审查、质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第五段:总结。

总之,在这场疫情防控中,检察机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吸取和借鉴,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改进方向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在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定不移履行职能,以开展好法律监督为主线,以优化司法服务为手段,推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认为,疫情防控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更应该倍加努力,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从中领悟到一些体会和经验,下面我就进一步阐述我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加强宣传教育,凝聚众志成城。

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宣传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第一步。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对大众进行科学、生动、易懂的防控知识传播,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意识,用行动凝聚全社会抗疫力量。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宣传外界带来的感人故事,鼓舞民众继续支持并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段:强化监督执法,严惩违法犯罪。

疫情期间,检察工作者承担着更大的责任,除了宣传教育之外,我们还要积极执法,增加执法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在这场疫情防控战役中,我们不仅要执法刑事案件,还要积极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早日战胜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段:积极维护正常诉讼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虽然防控需要紧张推进,但是我们仍然要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积极维护正常诉讼秩序,保障依法实现审判监督职能,保障公正司法的原则。检察机关要协调稳定各方面工作,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尽可能与诉讼参与人签订电子协议,避免集中诉讼、集中办公等大规模活动带来诉讼秩序的阻碍。

第四段: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防控意识。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也是疫情防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培养强烈的防控意识。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要积极学习防控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迅速扩大防疫联防联控覆盖面。同时,加强心理辅导,避免身心疲惫,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切勿过度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

第五段: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疫情防控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除了自身的工作任务外,还应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工作,高效协同,形成大合力,共同抗击疫情,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及时了解社会上关于疫情的动态,协调各个部门,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促进优质兼收,让我们的防疫工作更加全面,更加有力。

总结而言,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的主要经验,就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执法监督,维护正常诉讼秩序,队伍建设和协同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学习新知识,在工作之余,切勿疏于保养自己,提醒自己及时休息,确保一份强健的状态。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役。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其二是公诉部门是一个实务性很强的部门,实习生在这个部门能够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对实习生而言,无疑具有强大的诱惑力。因此,我们各取所需,继而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

  (二)具体工作。

  公诉一处下设四科,分别是:综合科、一科、二科、三科。我被分配到三科,日常工作中主要接触的是侵犯人身权利类的案件。其实各科室(除综合科外)的具体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只不过是案件的类型各异。

  接下来我将通过展示一个案件处理的先后顺序来剖析具体工作的运作流程。

  1、告知权利。当接到一个案件时,作为承办人,首先要看案件的来源,随后才开始其他具体工作。市级检察院的案件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市级公安局移送过来的,另一类是县级检察院报送上来的。对于来源不同的案件,工作流程也会有所不同。市级公安局移送过来的案件,承办人须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权利,告知对象有两类:一是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二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告知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而县级检察院报送上来的案件就没有告知权利这一程序,因为此程序已由县级检察院完成。

  2、提审犯罪嫌疑人。承办人收到案件,对案情进行初步了解后,就会选择一个时间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此程序是办案过程中必须履行的,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将有助于案情的深入了解,进而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提审犯罪嫌疑人即是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交谈,我们获取的是有关案情的“第一手”资料。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所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可尽信,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犯罪嫌疑人毕竟是亲历案件全过程的当事人,只有他对整个案件最清楚,因此他的供述对处理案件来说,无疑是弥足珍贵的。

  3、阅读案卷,撰写审查报告。当告知权利、提审犯罪嫌疑人等前期工作做完以后,承办人就要开始审查起诉阶段的主体工作:阅读案卷,撰写审查报告。看似简简单单的十个字,却是公诉工作的灵魂。为什么有此一说呢?这是由它的地位、作用决定的。阅读案卷,撰写审查报告在整个公诉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前期的准备是为了更好的阅读案卷,撰写审查报告伏笔,可以说有了一份好的审查报告,后期的工作将能轻松自如的展开。既然审查报告如此重要,我们需要怎样做才能将它写好呢?我想首先是要认真的阅读案卷,因为案卷中有案情及定罪量刑的证据,通过阅读案卷,我们可以了解案情,审查相关证据,进行取舍,进而分析案情及相关证据,并最终认定犯罪事实。

  4、提起公诉。承办人撰写完审查报告后,认为犯罪事实存在的,就开始着手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书写起诉书,而起诉书中的主要内容则来自前面提及的审查报告。另外,除了起诉书,为提起公诉需要,承办人还需准备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等,而所有的这些,在审查报告中都能够找到。由此,再一次印证了审查报告的灵魂地位。一般来说,承办人将起诉书送达人民法院之后,就预示着承办案件已告一段落,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

  5、出庭支持公诉。承办人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后,即开始准备出庭事宜,整理相关材料、梳理证据、书写公诉意见书等。开庭当天,承办人来到法院,端坐在公诉人的席位上,行使着法律赋予公诉人的权力。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围绕着案情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

  6、归档。除了做好与公诉直接相关的工作外,公诉人在最终完成一个案件后,还需要做一件事:归档。就是把与案件相关的材料按一定的顺序排列好,并编号,然后输入电脑以存档。归档工作看似简单,但却能体现工作人员做事有始有终的工作品质。

  7、其他。公诉人除了日常工作外,还有可能遇到临时的其他工作。例如:被害人或者被告人家属前来咨询时的接待工作,案情复杂、证据不足时的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被害人一方不服判决提请抗诉时的审查工作等。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在参与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深深的体会到相关理论知识的重要性;因为理论知识扎实与否,直接影响到对案件的分析、判断及最终的定性。鉴于此,我觉得,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一方面要勤勤恳恳,务求知识点的全面性;另一方面时不时的跳出理论的圈子,试着以己之所学去解决实务问题。

  (二)教师方面。

  学生在校期间,理论知识除了来源于自行从书本上获得之外,更多的是来源于教师的教导,所以在学生获取理论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认为,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模式是不可取的,教师们应立足理论、联系实践进行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三)学校方面。

  为国家、社会培养实务型人才是各学校的光荣使命。为了实现这一使命,学校通过合理配置课程,提供优秀的师资来帮助学生们学习储能,不过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认为学校可以通过搭建各类桥梁,加强学校内部理论界与学校外部实务界的沟通与交流;如此,学校一批批输送出去的将是能够快速用于建设国家、社会的实务型人才。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七

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各行各业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检察工作也不例外。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当务之急是保障司法公正,为疫情防控提供更大的保障和支持。下面就我在这场疫情中检察工作的心得体会作如下总结。

一、迅速适应相关工作需求。

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应成为依法治国、安全司法的重要保障。在面对疫情的突如其来时,检察机关需要迅速适应相关工作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首要的任务是保持高度警惕性,尽我们所能协调联络各区域,及时反馈处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情况及需要。

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防疫阵线的沟通协作,在对接工作时要积极主动,及时妥善应对各种危机,慎重处理各种事件,坚定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尽管我们在工作中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但是只要保持开放和灵活的思维能力,就一定能够逐步习惯并克服这种困难。

二、采用信息化手段支持疫情防控。

在这次疫情中,信息化手段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我们可以依靠信息化手段进行传统的审查和调查,并且将省级检察机关与其他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和其他草根社区进行集体联动。

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协助疫情防控,例如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始终如一的法律服务,促进工作的高效实施。假如有一些难度较大的工作需要我们集体进行解决时,集体讨论、信息共享和在线协同工作,将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三、严格履行公职。

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个检察机关都要严格履行公职,保障公众各种权益,如公共卫生安全、言论自由、财产安全、人身权利保障等等。我们在执行公职时,应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律利益,建立健康的社会关系。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疫情产生的各种新型犯罪行为的打击和相应预防措施的推进。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集中精力适应当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专业技术的要求和对案件尽职调查和处理的要求。

四、坚定法制信仰。

新冠疫情的出现,让人类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未来,如果我们希望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问题,法律良治是必不可少的。作为检察工作者,我们要时刻坚定法制信仰,量力而为,做出恰当的平衡,遵守国家法律,促进司法公正,以提供法律保障,改变司法的执法和裁量偏见,通过合理化的法治环境,实现法治社会的良好发展。

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疫情防控是一次全面、全民参与的任务,检察机关面临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为了更好地应对下一次可能出现的大型灾难,我们需要认真汲取经验教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我们要认识到,虽然此次灾难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困难,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前瞻性地思考和行动,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以及其他创新型策略,在充分借鉴防范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实现新形势下公正执法的有效性。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八

  本次实习,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工作经验的积累了。在检察院老师们的精心教导下,经过近两个月的认真学习,我熟悉了一道又一道的工作流程;进而通过反复运作,达到了基本熟练的地步。在与公诉工作朝夕相处近两个月后,我对公诉工作产生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离开实习岗位后,我久久沉浸在先前的工作场景中。

  (二)知识层面上。

  俗语有云:路遥知马力!不深入实践岗位进行实际运用,就不会知道自己的知识储备够不够、准不准。经过此次实习,让我坚信理论知识足量储备的重要性,这里提及的知识,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还包括其他领域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校学习时,除了熟练掌握专业课程外,还需广泛涉猎相关的知识,以充实自己的知识面。

  (三)为人处事上。

  实习中,除了工作与学习外,还有一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与人相处,这就涉及到为人处事了。两个月来,除了接触教导我们的老师外,时不时还要接触到其他人,诸如律师、领导等。如何与他们进行交流,可以说是另一门学问。我把为人处事概括为:真诚、谦逊。我始终觉得,待人以诚是为人处事的根本,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真诚,那产生于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将是虚假;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谦逊做为一种传统美德,在为人处事上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九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享有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提起公诉的权力。实习期间,我所在的公诉处,主要依法行使检察院的起诉权。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大部分案件而言,从立案、侦查到审判、执行,其间有一道无法逾越的程序,那就是提起公诉,可见起诉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地位。起诉权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神圣权力,一方面不容任何行政机关、组织、个人加以干涉,另一方面要求检察院依法行使,不得滥用。如何保障起诉权得以依法行使呢?我想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权力责任化。什么是权力责任化?简单的表述就是:将权力与责任挂钩,使之形成对应关系。如此,权力者在行使权力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到起诉权的行使上就是:起诉权不仅是法律赋予检察院打击犯罪的权力,更是检察院承担的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利益的责任。

  (二)诉讼模式。

  得益于我实习的部门性质,我有幸亲临庭审现场,感受整个审判过程。纵观各法治国家的诉讼模式,主要分为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目前我们国家的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采取的是职权主义,甚者可以说是超职权主义。这样的诉讼模式,我不是很认同,因为我始终觉得法院作为审判者,首先要做到中立,如此,公平与正义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三)工作态度。

  前面已经提及,公诉在整个诉讼程序中是举足轻重的一环,正因为如此,它要求工作者应有谨慎、负责的工作态度。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始终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

  (四)宣传法制。

  实习期间,我接触过不少的案件,通过对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深入了解,我发现其中的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对法律常识缺乏基本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一直觉得,事前预防犯罪比事后打击犯罪更重要,我相信为预防支出的费用不会比惩罚犯罪耗费的司法成本高,更重要的是,通过预防,我们可以拯救无数处于边缘的灵魂。而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宣传法制。我相信,当全民的法治意识健全之时,也就是违法犯罪案件殆尽之日。所以,我们需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拓宽法制宣传途径。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十

自2020年开始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各个国家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而中国在全力以赴地阻止疫情蔓延的同时,也进行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措施。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工作者,我有幸参与了疫情的防控工作,并在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心得体会,分享在这里。

第二段:疫情形势以及检察机关的作用。

面对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国政府以及各项防控部门的反应非常迅速,同时各级检察机关也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检察官,我们不仅仅是进行案件的调查和审查,更要在防控疫情的过程中扮演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角色,监督和处置疫情中的非法行为。

在防控疫情的过程中,我们检察工作者主要从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1)加强刑事案件审查,深挖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对藏獒团伙等疫情期间出现的新型犯罪,及时介入调查,迅速进行收网抓捕。

2)严防校园性侵和校园欺凌事件,建立健全学校防控制度,督促机关加强对涉学案件的审查和监督。

3)加强健康假条和旅游产品欺诈等非法行为的处理,及时介入,破解依法证明难的难题,在疫情防控中夺取胜利。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不少问题,需要借鉴之前的经验,及时部署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案。首先,我们发现旅游业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在规范旅游市场的好政策的同时,必须严厉打击旅游业的不合法和违法行为。另外,在疫情期间,必须坚定维护法治,才能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进步。

第五段:总结和结论。

在整个疫情防控工作中,检察机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和社稷的稳定,为全球的疫情防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这背后的秘诀,在于我们检察官团队的专业技能和努力,以及不放弃的勇气和决心。未来,我们仍将继续在防控疫情的道路上前行,并为这场战役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一

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肆虐全球,疫情防控成为了全球各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挑战。在这个困难的时期里,作为司法系统的检察机构,我们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承担起了一项重要的任务——疫情防控的检察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这里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二、认真履行职责。

在新冠疫情期间,检察机关的职责不仅仅是依法严格执法,更多的是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去。在这个时期,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积极参与到防疫工作中去,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也要尽力发挥好应有的社会作用。

三、发挥检察职能。

在困难的时期里,检察机关的职能尤为重要。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我们要发挥好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平正义。对于那些故意破坏防疫工作、欺诈骗保或者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我们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依法严肃查处,力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四、优化工作模式。

在接受疫情防控工作的时候,我们应该积极探索适宜的工作模式,以确保工作的高效和顺畅。作为检察人员,我们往往会遇到许多特殊情况,如如何开展线上办案、如何解决资料共享问题等。在应对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要始终把工作效率和质量放在首位,不断优化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确保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五、总结与反思。

结合实际和实践经验,我们需要不断总结和反思,以寻求更加优秀、有效的解决方案。大家需要学会从实践中汲取泉源,并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不断地优化和调整工作,确保我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好疫情防控的检察工作,做好司法的服务保障工作。

总的来说,疫情防控工作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以保护人民安全和健康为宗旨,积极发挥我们的检察职能和作用,为全国的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每个人都要努力将自己的贡献最大化,真正做好服务工作,共同应对这场全球性危机。

疫情下检察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二

  20xx年4月25日,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们一行八人来到杭州市检察院,由于之前学院与检察院已有接洽,所以我们凭着学院的介绍信顺利的进入了检察院,并受到检察院政治处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政治处的徐老师召集我们召开了一个短暂的会议,随后我们八人即被分配到各个实务部门,正式开始实习工作。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历经坎坷和曲折,其前身为杭州市人民检察署,始建于1950年6月,由曾担任过国务委员、时任杭州市公安局长的王芳同志兼任检察长。1955年5月,中共杭州市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决定:撤销杭州市人民检察署,成立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由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万进东兼任检察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萧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县(市)人民检察院,代管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1953年底,杭州市人民检察署设一科(司法、一般监督)、二科(财经监督)。时至今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为十一处三室一局一部,即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刑事技术检察处、行政装备处、警务处、组织教育处、干部人事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反贪局、政治部。

  (二)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的性质鲜明,目标明确。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进入检察院、法院实习是必要的,因此学院将本次专业实习纳入教学内容,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我们每一个参加实习的同学都有着共同的目标:

  1、熟悉实习单位的工作运作,

  2、检验自己法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3、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4、初定自己将来的发展、奋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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