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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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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心得(八篇)
2023-01-06 18:32:1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一是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今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作为国家第一个宪法日,为突出学习和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推进法制文化建设。

三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今年是xx普法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关键的一年,为了能全面贯彻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保证明年的普法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和提高人民的法制意识。我镇严格规划要求,逐项贯彻落实。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2月4日开展学习宪法大热潮,并向《宪法》宣誓,组织中心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普法骨干培训学法等制度,重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探索领导干部学法新方式。

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发挥学习法制教育主阵地、发挥中小学道德讲堂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开展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今年适时举办全镇中小学生禁毒知识、宪法法律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

四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明确职责,开展了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实地为农民工提供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做好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学习《宪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许可法》;在公务员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在青少年学生中重点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发》等有关内容;在农民中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

(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一是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根据镇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村、镇直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方案;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

二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开展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农村村民、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四)注重宣传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镇、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法制宣传栏的作用,开展禁毒知识文艺演出,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二是丰富了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公民的参与性。

三是做好了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8”妇女节、“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五)加强普法宣传的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职能作用,深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大学生自愿者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送法下乡村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201x年全镇“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实施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普法的宣传氛围不够浓,宣传形式单一;二是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受人员和经费影响,普法工作很难得到实质性保障。

三、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持经常性。继续通过电视、广播专栏专刊、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普法专题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多途径宣传,真正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字、网络上有文,使广大普法对象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加强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好的典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有效宣传普法作用。

二是加大普及力度,扩大覆盖面。经常组织普法志愿者广泛深入到乡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集中巡回现场讲法,以案说法,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掀起全镇学法、用法高潮,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

三是加大措施,破解难点。外出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既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下一步,我们将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劳动、工会、派出所等部门联系,认真抓好外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落实普法宣讲员、岗前培训、上法制课、为农民工维权等形式宣传法律,确保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不走过场。

四是加大学用结合力度,推进法治化起建设。要在抓好学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将学法用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依法治区工作。

五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落实责任主体。建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成员单位到包联单位检查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工作平衡发展。将“六五”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适时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督办整改,有力地推动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向纵深发展。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镇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促进我镇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党委部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法治、平安、生态、和谐的新形象。

开展法制创建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坚持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

1、推进党委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部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障和促进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民生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3、坚持公正司法。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我镇实际,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体系,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章可循。

5、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6、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乡干部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面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8、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9、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21年6-8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工作,完成“法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等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有关制度,公布考核细则,进行全面发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1年9月-2020年12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创建工作各项任务,镇每年制定一个年度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人大政协审议或视察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21年,逐级进行总结、验收和表彰。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创建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综合、检查等工作。各村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2、健全机制,推动创建。要把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4、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抓好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

5、强化督查,夯实基础。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研究探索科学的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6、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各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人、财、物的支持,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活动;提供必要的创建活动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重要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镇领导组办公室。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一、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认真落实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四是认真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 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律服务工作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各项事务,提供扎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面。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全市在新的起点,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争经过三年实干苦干,誓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刚才,新功同志解读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四个重点涉创单位作了表态发言,思路很清晰,措施很具体,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鄂州各项事业当中,以创建促发展、增活力、强管理、提形象、惠民生,使城市变得“净起来、亮起来、绿起来、美起来、文明起来”,促进了文明创建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出了历史性步伐。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有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东沟镇茅圻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市实验小学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会上,我市第七次蝉联湖北省文明城市,3个乡镇、12个村(社区)、75个单位、8所学校、2个家庭分获省级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特别是2017年我们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文明城市创建迈上了新的台阶。总结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我们坚持“五城”同创,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通过以上城市创建活动,极大提升了鄂州城市品质。投资437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建成了凤凰大桥等一批重大交通工程,完成了桔园、滨江公园、吴都中央生态廊道一期、小鹰山游园、西山公园等重大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极大提升了鄂州城市品位,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市民获得感显著增强。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集中整治553个老旧小区,拆除违建亭棚722个,新装社区路灯1100盏,清除卫生死角,去除“牛皮癣”,疏通下水道,市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在交通主干道实施护栏工程,实行斑马线车让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改造旱厕3752所,推进21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大力开展“霹雳行动”,创新和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在去年第三方测评问卷调查中,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支持率达到97.07%。

(三)市民素质显著提高。从基本素养、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四德”建设,制定《鄂州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印《鄂州市民文明手册》,推出“鄂州文明20条”,建设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和志愿服务站点,一方面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另一方面通过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去年中央文明办测评组问卷调查期间,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热情接待,体现出市民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城市荣誉感、良好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可以说,创建让广大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越加强烈,对这座城市更加热爱,市民的文明素质得到充分展示。

(四)干群拼搏精神充分展示。在去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期间,机关干部深入社区,走村入户搞宣传,撸起袖子大扫除,广大市民主动请缨、争做志愿者,冒酷暑、做劝导,无私奉献、热情参与。全市上下干群同心,通力协作,迎难而上,奏响了一曲气势恢宏的创建大合唱。充分展示了鄂州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同行同向的团结精神,奋发图强、奋勇争先的进取精神,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拼搏精神。

我们既要看到鄂州文明城市创建所取得的成绩,但更要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创新工作重点。总结前期创建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市基本功能和基础设施存在短板。专业性的文化设施建设滞后,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场馆还不达标。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商业街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还需加紧建设或提档升级。二是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改进。常态管理不精细。体制机制不顺畅,部门职能权限交叉,管辖界限不清晰。与城市建设发展和文明建设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不健全,现有的规章不能严格执行。三是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尚需提升。一方面,部分市民生活习惯和文明意识亟待培养,教育引导群众的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志愿服务、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活动缺少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居住创业,引导他们树立全新的文明生活理念还需一个过程。四是常态长效的创建机制尚未形成。年度创建工作用力不均,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存在着验收年抓得紧,前两年抓得松的现象。加分指标不多,一些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争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并不仅仅是为了赢得一块牌子,鄂州当前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宏伟目标需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要有历史责任感,要有时代担当,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虽然2017年我们没有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但不能灰心,不能气馁。从去年创建成功的30个地级文明城市来看,基本上都是经过了久久为功、多轮创建才成功夺牌。城市文明非一朝一夕之功,是一个不断改进提高的过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过去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认识到目前所处的方位和优势,特别是2017年,全市上下团结拼搏,克难攻坚,我市文明城市测评成绩在全国排名36位,排在襄阳、十堰之前。可以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更接近于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晓东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18年工作安排中多次提及鄂州:一是“加快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二是“支持鄂州建设中部电商基地”;三是“推动武鄂黄黄等相邻城市联动发展”;四是“统筹重大基础设施与生产力布局,加快建设重点临空临港经济区,推动产城融合”;五是“支持环梁子湖区域建设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会议期间,晓东省长参加鄂州代表团审议时,对鄂州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鄂州干事创业有劲头,转型升级有势头,改革探索有看头,生态环保带了头。对鄂州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一个统领、四个更大突破”,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统领,在武鄂同城上有更大突破,在转型发展上有更大突破,在绿色发展上有更大突破,在乡村振兴上有更大突破。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上,晓东省长提出,要坚决答好新时代政治卷、新时代发展卷、新时代改革卷、新时代民生卷、新时代作风卷“五张卷”。晓东省长对鄂州提出的“一个统领、四个更大突破”和对全省提出答好“五张卷”的要求,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也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遵循。从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势看,省内包括鄂州有6个城市获得文明城市提名,比上一届增加了2个。全国其他省份也将新推荐一批先进城市参与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竞争。我市要在新一轮创建周期中成功夺牌,不仅要继续巩固扩大省内领先优势,还要瞄准全国前列目标,在全国排名争先进位。刚才,新功同志对今后三年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作了安排,年度目标很明确,各项任务很具体。这里,我再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在对标精准创建上下功夫。坚持对标找差距,特别是针对失分项,要认真分析原因,逐个制定措施。一要对标建设标准,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对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分年度实施科技馆、群艺馆、美术馆、青少年宫建设。对标道路设施标准,规划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对标无障碍设施标准,在居住区、公共建筑、城市主次干道及公厕配套设置无障碍设施。对标消防设施标准,建设补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设施。对标照明设施标准,补装和维护背街小巷和居民楼道照明设施,实现主干道和街巷道路装灯率达100%。对标交通设施标准,配置完善行人过街、人车分离和停车场等交通设施。二要对标环境标准,建设宜居美丽城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升空气优良天数。加强水环境保护,消除建成区内河港、湖泊黑臭水体和白色垃圾。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抓好国省干道、河道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环境集中治理。主城区重点整治江碧路、吴楚大道等路段重载车抛洒等问题。高标准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进一步提高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要对标管理标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谋划实施交通秩序、“牛皮癣”、洗车点、楼顶广告、出租车营运、废旧物资回收、狗患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综合推进社区改革、乡镇环境等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尽早研究出台油烟治理、居改商、“门前四包”等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城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智慧城市建设投入,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四要对标民生需求,加快推进社区改革。坚持以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为最大着力点,将文明城市创建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增进群众福祉。推动社区管理综合改革,激发社区工作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引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在提升文明素质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短短的24个字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工程、灵魂工程。一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记下来只是第一步,关键是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渗透到人们日常生产生活,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制度保障等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坚定信念、外化为自觉行动。二要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市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升城乡文明程度。贯彻实施《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广普及“鄂州文明行为20条”,给市民行为立规矩、定标准、设“红线”,用法律的强制力深化道德建设。三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精心组织评选鄂州市道德模范、美德少年、鄂州楷模等先进典型,培育挖掘推出国家级、省级道德模范,通过道德模范巡讲巡演、座谈交流、事迹报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用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人格力量激发市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四要推进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完善制度,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公开发布失信“黑名单”,让失信者无地遁形。五要提升文化软实力。深入挖掘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精心保护承载城市文化的古楼街、十字街等历史街区,观音阁、摩崖石刻等历史遗迹,西山等历史景点,留住鄂州特有文化特色。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群众语言,创作有温度、有力度、有高度的文艺作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扶持实体书店和图书漂流亭的发展,开设贴近群众的读书场所,建设“书香城市”。

(三)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五大创建活动”是一项改造社会、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的系统工程,要协调推进,形成文明创建的整体效应。一要推动行业窗口展示城市文明。着力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十星级窗口、文明餐桌示范店、服务明星等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二要推动城乡一体共建城市文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设美丽田园、道德乡村。注重挖掘茅圻、万秀、熊易等村湾乡风文明建设经验,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道德引领作用,推动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要推动优良家风支撑城市文明。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家风和家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四要推动校园育人播种城市文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好学生的引路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形成良好育人氛围。

(四)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上下功夫。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切实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动员市民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一要抓机关带干部促社会。坚持党旗领航,机关单位带头,党员干部示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卫生保洁、社区共建,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群众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二要抓窗口带职工促行业。贯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宗旨,在车站、政务服务大厅、旅游景区、餐馆旅店、公交车、出租车等窗口,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教育,推进文明行业、十星窗口建设管理,使行业单位成为展示文明鄂州城的窗口、成为教育引导文明鄂州人的阵地。三要抓学校带学生促家庭。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等方面,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逐条落实,抓出成效。要以“小手牵大手”这种独特形式和有效载体,深入开展“文明一起走”等活动,让校园处处绽放文明花,让家长个个争做文明标兵。四要抓社区带居民促街镇。推动文明社区、文明楼栋、文明村塆、文明居民等创建,增加居民责任感、归属感、荣誉感,厚植群众基础。多搭建市民学校、家长学校、道德讲堂等居民便于参与的教育平台,多开展“我们的节日”、百家宴等居民乐于参与的创建活动,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家园情怀,推动创建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是搞搞突击就能创建成功的。各级各部门要克服厌战情绪,增强必胜信心,总结经验,扬长补短,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压实责任,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创建。要适应新时代精神文明创建的新形势,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早谋划、快启动、再出发。会上印发了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九大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的施工图、任务书。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迅速把奋斗目标年度化、清单化,把战略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把创建责任明细化、具体化,每个月干什么、每个季度干什么、每一年干什么,都要有明确细致的安排。党政主要领导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创建任务、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应对举措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当“甩手掌柜”和“二传手”,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自觉担当推动创建深入开展。

(二)强化合力,以更优的制度支撑创建。创建文明城市决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市上下共同承担的职责。为更好推动创建工作,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创建指挥部调整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2018—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每月研究调度一次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整体联动,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合力推进创建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坚决杜绝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各单位要及时把创建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出来、固化下来,形成常态化模式,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迈进。

(三)广泛宣传,以更浓的氛围推动创建。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通过多种途径把广大市民发动起来,形成全民参与、城乡联动、全域同创局面。要适应“微时代”特点,运用互联网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新介质新应用,使创建活动互动起来、活跃起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要全市齐动员、全民齐动手,将各方力量调动好、各类资源整合好、各种关系协调好、各方面作用发挥好,让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四)加强督办,以更实的作风狠抓创建。创建文明城市来不得半点虚假,实打实的工作就要硬对硬地干。口号喊得响亮,不如把事办得漂亮。决不能搞花拳绣腿、光说不练,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决不能有差不多、过得去的态度,决不能满足于不掉队、不摆尾。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决不搞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照各单位任务逐项督查,对评估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创文办要及时下发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要强化工作考评,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文明单位考核、干部实绩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各区、开发区、街办和重点行业单位,要每季度组织第三方进行文明指数测评,以测促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化。

同志们,伟大时代呼唤崇高精神,伟大事业需要文明滋养。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倍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和群众信任,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不迟疑,不懈怠,再鼓劲,再出发,不断开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局面,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鄂州的历史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乡村法治化解纠纷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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