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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者座谈会心得体会实用 座谈交流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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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者座谈会心得体会实用 座谈交流心得体会(2篇)
2023-01-05 20:09:00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北京学者座谈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主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辞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有关北京学者座谈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潭柘寺始建于西晋愍帝建兴四年(320xx年),是佛教传入北京地区后修建最早的一座寺庙。始创时规模不大,名叫嘉福寺。当时佛教还未能被民间所接受,因而发展缓慢。以后又出现了北魏和北周两次“灭佛”,故而嘉福寺自建成之后,一直未有发展,后来逐渐破败。

唐代武则天万岁通天年间(696-697年),佛教华严宗高僧华严和尚来潭柘寺开山建寺,持《华严经》以为净业,潭柘寺就成为了幽州地区第一座确定了宗派的寺院,潭柘寺得到兴盛。

唐代会昌年间,唐武宗李炎崇信道教,在道士赵归真和权臣李德裕的怂恿下,唐武宗下令在全国排毁佛教。潭柘寺也因此而荒废。

五代后唐时期,著名的禅宗高僧从实禅师来到了潭柘寺,铲除荒夷,整修寺院,“师与其徒千人讲法,潭柘宗风大振”,才使潭柘寺走出了“武宗灭佛”的阴影,重又繁盛了起来。当时的潭柘寺也从此由华严宗改为禅宗。

辽代时期由于幽州地区律宗大盛,而禅宗则发展缓慢,潭柘寺的香火衰微。

金代,禅宗在中都(今北京)地区有了很大的发展,潭柘寺先后出现了数位禅宗大师,大大提高了寺院的声誉。金熙宗完颜亶于皇统元年(1141年)到潭柘寺进香礼佛,并拨款对潭柘寺进行了整修和扩建,这是第一位到潭柘寺进香的皇帝,使后代皇帝争相效仿,这对于进一步提高潭柘寺的地位,繁盛寺院香火,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金熙宗将当时的寺名龙泉寺改为“大万寿寺”,拨款对潭柘寺进行了大规模的整修和扩建,开创了皇帝为潭柘寺赐名和由朝廷出资整修潭柘寺的先河。

金大定年间,皇太子完颜允恭代表其父金世宗完颜雍到潭柘寺进香礼佛,当时的住持僧重玉禅师为此特写下了《从显宗幸潭柘》一诗,记述了当时的盛况,后于明昌五年(1194年)镌刻成碑,立于寺中,现此碑犹存,镶嵌在金刚延寿塔后边地阶的崖壁上。在金代,潭柘寺禅学昌盛,其代表人物是临济宗大师广慧通理禅师开性。开性终老于寺中,圆寂后被佛门尊为“广慧通理”禅师。

元代元世祖忽必烈的女儿,妙严公主为了替其父赎罪,而到潭柘寺出家。后终老于寺中,她每日里在观音殿内跪拜诵经,“礼忏观音”,年深日久,竟把殿内的一块铺地方砖磨出了两个深深的脚窝。现今妙严公主“拜砖”依然供奉在潭柘寺的观音殿内,是潭柘极为珍贵的一件历史文物。后妙严大师终老于寺中,其墓塔在寺前的下塔院。元代末期的元顺帝孛儿只斤·妥欢贴睦尔崇信佛教,特别是对当时名贯京城的潭柘

寺极为青眯,元顺帝曾请潭柘寺住持雪涧禅师享用御宴,并且由皇妹亲自下厨,礼遇之高前所未有。

明初重臣姚广孝法号道衍,被明太祖朱元璋挑选高僧,从侍燕王朱棣,建文帝削藩时,朱棣按照姚广孝的谋划,起兵“靖难”,从而夺取了皇位,即为明成祖。朱棣继皇帝位后,封姚广孝为僧录司左善世,庆寿寺钦命住持,后又加封为太子少师,赐名“广孝”,仍参与军政大事。功成名就之后,姚广孝辞官不做,而到京西的潭柘寺隐居修行,每日里与自己的老友,潭柘寺住持无初德始禅师探讨佛理。期间,明成祖朱棣曾到潭柘寺看望过他。据说当年修建北京城时,设计师就是姚广孝,他从潭柘寺的建筑和布局中获得了不少灵感,北京城的许多地方都是依照潭柘寺的样子修建的,太和殿就是仿照潭柘寺的大雄宝殿而建的,同为重檐庑殿顶,井口天花绘金龙和玺,所不同的是更高大了一些而已。后来姚广孝奉旨主持编纂《永乐大典》才离开了潭柘寺,但其在潭柘寺隐居修行时的住所少师静室,至今犹存遗址。

明代从太祖朱元璋起,历代皇帝及后妃大多信佛,由朝廷拨款,或由太监捐资对潭柘寺进行了多次整修和扩建,使潭柘寺确立了今天的格局。

明代的潭柘寺成为当时对外交流的一个窗口,许多外国人久慕潭柘寺的盛名,而纷纷到此来学习佛法,有的甚至终老于此,其中最著名的有日本的无初德始、东印度的底哇答思、西印度的连公大和尚等人。

万历二十三年,达观大师奉神宗皇帝朱翊钧之命,任潭柘寺的钦命住持。在此期间,由万历皇帝的母亲慈圣宣文明肃皇太后出资,在达观大师的主持下,对潭柘寺进行了大规模的整修。达观大师与朝廷密切,经常奉诏进宫为皇室讲经说法,从而进一步加深了潭柘寺与朝廷的联系。

在明代,潭柘寺曾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整修和扩建。宣德年间,“孝诚皇后首赐内币之储,肇造殿宇”,对潭柘寺进行了整修和扩建。从正统三年二月到第二年九月,潭柘寺又大兴土木,在皇室的资助下,扩建寺院,广造佛像。在此期间,英宗皇帝“诏考戒坛”,奉英宗皇帝之命,在寺内修建了戒坛,英宗皇帝赐名为“广善戒坛”,越靖王朱瞻墉还在寺内建造了一座高大的金刚延寿塔,正统四年,明英宗“颁大藏经五千卷”给潭柘寺。

弘治十年(1497年),司礼监太监戴义出资作为工食费,并奏请明孝宗拨款,对潭柘寺再次进行了整修和扩建。正德二年(1520xx年)三月到次年九月,潭柘寺又进行了历时一年半的整修,“殿庑堂室焕然一新,又增僧舍五十余楹”,再一次扩大了寺院的规模。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由孝定皇太后出资,整修潭柘寺,增添殿宇,并建造了方丈院等房舍80余间。

明代的200多年期间内,皇帝几次对寺院赐名,因而寺名几次更改。明宣宗赐名“龙泉寺”,天顺元年,明英宗“敕改仍名嘉福寺”,但民间仍称其为潭柘寺。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康熙皇帝降旨,命阜成门内广济寺的住持僧,著名的律宗大师,与自己相交多年的震寰和尚为潭柘寺的钦命住持。当年秋天,康熙皇帝驾临潭柘寺进香礼佛,并且留住了数日,赏赐给潭柘寺御书金刚经10卷、药师经10卷、沉香山1座、寿山石观音1尊、寿山石罗汉18尊。

康熙三十一年,康熙皇帝亲拨库银1万两,整修潭柘寺。在震寰和尚的亲自主持下,从康熙三十一年秋到三十三年夏,历时近两年,整修了殿堂共计300余间,使这座古刹又换新颜。

康熙三十六年,康熙皇帝二游潭柘寺,亲赐寺名为“敕建岫云禅寺”,并亲笔题写了寺额,从此潭柘寺就成为了北京地区最大的一座皇家寺院。

康熙三十七年,康熙皇帝为牌楼亲题匾额,并赐给潭柘寺桂花12桶和龙须竹8杠。

康熙三十八年,康熙皇帝命著名的律宗高僧止安律师为潭柘寺的钦命住持,并赐给潭柘寺镀金剑光吻带四条,安装在大雄宝殿的殿顶上。

清雍正年间一向深居简出的雍正皇帝也专程到潭柘寺进香礼佛。

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皇帝第一次游幸潭柘寺,“赐供银二百金、匾额九、楹联二、诗二、章幅子一轴、法琅五供一堂”。在潭柘寺到处都留下了乾隆皇帝的墨宝。乾隆九年,乾隆皇帝把御笔心经和自己手书的诗篇赐给了潭柘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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