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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守正创新心得体会如何写 税务守正创新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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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守正创新心得体会如何写 税务守正创新的心得体会(4篇)
2023-01-02 02:05:23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税务守正创新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xx年—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xx年—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推荐税务守正创新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某某地方税务局: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xx】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以上自查情况,请审核。

推荐税务守正创新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今年以来,全县国税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作风建设年”为载体,以“三服务”活动为抓手。尽心尽力促收入,凝心聚力强管理,真心实意优服务,扎扎实实抓作风,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开创了国税工作的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是国税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强化职能,挖潜增收,全系统共组织完成国税收入36200万元,同比增收4827万元,增长15.4%,再创历史新高,收入工作呈现增长快、入库均、后劲足的特点。收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突显了国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增强,为公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征管基础日益夯实。

大力推行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我局坚持从强化税源管理入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工作得到加强。以ctais系统为依托,开展户籍清理。查明我局在册纳税人6555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46户,小规模纳税人200户,个体工商户5980户。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对174名管理员实行主管、分管、税收管理员三级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加强了管理员巡查考核和日志考核。建立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高效、监控严密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加强第一范文网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把好认定审批关,新办认定115户次,全县456户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网上认证。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做到“大户精管、小户细管”;加强所得税汇算清缴,为368户纳税人确立所得税征收方式,实现了户籍和日常管理的专业化。强化信息支撑。强化“信息管税”的理念,推进系统内外网建设,所有纳税人全部纳入了微机管理,税收资料实行了一户式储存,深入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个体“双定”户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工作。97.07%的企业纳入系统,2759户次纳税人成功划缴了税款,征管数据质量在全市连续保持“零差错”。

三是科技管税快速推进。

今年来,我们按照信息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硬件建设,拓展计算机的应用,大力实施科技兴税战略,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硬件建设明显加强。我们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使全局电脑达到320多台,人均占有计算机从0.54台上升到0.95台,基本满足了科技管税对设备的需求。信息资源顺利整合。通过开展金税工程建设,上线统一税收征管软件,实行了省级数据集中,实现了相关系统的信息共享,全县6000多户纳税人征管资料顺利加入了省局数据库,确保了系统之间基础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基本实现了实际数据与ctais系统数据一致,拓宽了ctais征管软件的应用领域;成功开通政务网、机要网。现在,无论是政府来文,还是系统内发文,全部通过公文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各项工作可以轻松做到文件网上发,政策网上查,报表网上传,动态网上找。进一步提高了办税效率。

四是依法治税快速推进。

将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考核系统,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究面逐年下降。强化税权监督,确保了重大税权审批的规范、合法、完备。二是加强税务稽查。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大型超市、房地产企业、家具企业的专项检查。全年查补入库税款378.6 万元,其中所得税90万元,切实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促进了税收秩序不断好转。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创建,认真履行国税职责,全力打造“平安国税”。四是强化税法宣传。利用税收宣传月,开展了“一评、二谈、三问、四进”的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建立健全税收宣传网络,大力推介国税经验和工作动态。全年编发简报40多期,被市以上媒体采用30余篇,其中中国税务报4篇。

五是服务经济扎实有效。

全县国税部门高扬“三个服务”工作主旋律,大力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化、人性化、标准化建设。在文明制、承诺制服务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了“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扎实开展政务“阳光行动”,受理申报、许可等办税事项8.9万次,;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增值税转型、征收率降低、利息税暂免、支持外贸、农贸、利废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等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国税部门落实出口退税6554元、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945万元、利息税暂免1040万元等,为培植经济税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我局也被县政府评为“三服务”先进单位,在全县70多个参与“三评议”考核单位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一名。

六是行政管理高效有序。

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加强政务服务。认真搞好公文、档案、保密、信访和政务督办等工作,公文处理反馈及时、政务运转高效。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做到五定,即办公耗材定数、公话费用定额、公车用油定量、公务接待定标、办公空调定温。目前全局的办公用品、物资全部实行统一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了新的《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坚持政府采购,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公务开支与个人开支比达到30:70。强化后勤管理。妥善处理闲置固定资产,通过拍卖公司,妥善处置闲置资产。积极参加“四城同创”,进一步加强机关环境美化工作,为广大干部营造了绿色、清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氛围,进一步树立了服务型和效能型的国税机关形象。

七是干部素质快步提升。

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市局和县委部署,继续扎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由于组织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考核到位,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加强干部能力建设。认真准备机构改革。及时上报机构改革方案,推举8名副科级干部担任领导职务,5人走上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得到加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举办各类培训22期,培训1220人次。深化思想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了“三服务”系列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监察子系统,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开展了以学规章、查作风、摆问题、做模范为主要内容的“学查摆做”活动,全面推进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与此同时,行政管理和谐高效,综合治理再获市级优胜单位;税收调研蓬勃发展,工作经验全省交流;工、青、妇工作有声有色,被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职工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义务献血连续三年获评优秀。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税源结构不尽合理,商业税收在收入总量比重过大。二是纳税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办税软环境还需优化。三是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征管数据综合利用水平不够高。四是部分干部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国税思路不够清,思想不够解放。部分干部作风漂浮,工作拖拉,纪律松散,会风不正。上述这些情况和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明年工作规划

“”时期,公安国税事业要围绕一个中心、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实现六大跨越来开展。 围绕一个中心: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为落脚点。

实现六大跨越:一是实现税收收入大跨越。“”末公安国税收入总量要突破4亿元,xx期间力争总量达到20亿元,增幅和宏观税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4个国税分局收入突破5千万元。

二是实现依法治税大跨越。对外,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力度,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税法的遵从度;对内,规范税收业务操作,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强化责任追究,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考核,确保2个基层征收单位都被省局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三是实现征管服务大跨越。要大幅度提高一体化管理水平、专业化管理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及纳税服务满意度;创新一系列征管服务制度,推出一系列特色服务新举措,解决一系列征管服务重大难题,探索实践一系列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征管服务经验,各项征管服务主体指标领先全省平均水平。力争纳税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推荐税务守正创新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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