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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复盘情况心得体会和感想 反思复盘案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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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复盘情况心得体会和感想 反思复盘案例(五篇)
2023-01-01 22:58:08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案件复盘情况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根据支行统一安排,4月22日,我们全县约200人到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其中有3名服刑人员讲述了自已是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进行权权、权钱交易,最终得到应有成罚。大家一致为几位涉案人员没有珍惜自己的前程而感到婉惜,同时也对他们的犯罪事实而深感痛恨。他们本该在自己的岗位为单位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但是却没有把握住自己,从而自毁了前程。现就这次的警示教育谈几点体会。

这次的警示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农村商业银行制度是完善的、有效的,操作性也很强,但是,有效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说到底,案件防范最主要的是控制员工的道德风险,员工如果无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会使制度的严肃性丧失殆尽,作案就会变得畅通无阻,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多一点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就不可能让犯罪分子得手。在日常经营中,片面追求以规模和数量扩张为特殊的业务发展,而疏于管理,其结果必然导致业务管理混乱和风险监控不力,最终使潜伏着的风险隐患暴露,引发出大案要案。

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村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

作为农商行的一名员工,我深知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决抵制拜金享乐思潮,靠科学辩是非,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金钱的诱惑,不把工作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服务意识,以科学的态度精益求精,以辛勤的劳动收获成功,坚决抵制那种愚昧无知,消极思想,争作知识性员工,用自己的智慧去做去想。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教育,使我深有感触。使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一)、要珍惜工作、珍惜生活,常怀感恩的心。服役人员的经历深深触动了我,放松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是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我们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尤其是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一刻也不能放松个人世界观的改造,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有做人、做事的准则,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一切向前看,不能一切向钱看。要常思自已的幸福就是家人的幸福,单位发展了才有个人发展的空间。

(二)、重视学习,学习可提高人的心智,可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可增加知识积累。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农商行员工,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更使我认识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的重要性。只有经常加强自我学习,开展自勉、自诫、自省活动,努力提高思想道德休养,强化职业道德学习,只有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学会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才能为我县农村商业银行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自己积极有为的作用。

(三)、作为一名农商行工作人员,经常与金钱打交道,必须经得起考验,必须珍惜自已的权力,必须珍惜今天拥有的美好事业和幸福生活,做到遵纪守法,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严格自控。否则,就会丢掉工作,失去亲情。

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会以政治道德修养规范思想、以法律约束行为、以制度制约工作,从而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对于案件复盘情况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社会治安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从x年x初至x月底结束,在全镇开展预防“民转刑”案件的专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严控“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源头抓起,有效预防矛盾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为本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矛盾纠纷“抓源头、精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积极主动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等方面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遏制矛盾纠纷激化产生“民转刑”案件,严厉打击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犯罪行为,实现无因工作不力或排查不到位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成立预防“民转刑”案件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下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x兼任,电话:x.联络员:x,电话x

四、时间安排。

本次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从x月初至x月底结束,为期x个月,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部署,做好“民转刑”案件预防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全面摸底排查。各村(社区)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摸排,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开展法制教育,对于当地当时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就地加以解决。及时上报

第三阶段,x月x日到x月x日,集中调处化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确保x%以上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这一阶段得到彻底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两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开展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认真研究安排,组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常态工作。

精准排查就是按照滚动式、无缝式、全覆盖的要求,组建精准排查工作队进单位、入户、到屋、见人,全面排查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列出一批矛盾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掌握一批重点群体、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重点事(案)件,不忽视每一个环节,不漏掉每一个问题,不放过每一个隐患,不存留每一个盲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精细化解就是要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一事一册、一人一册,逐一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明确化解时限,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调处化解。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一时不能解决的,扎实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及时上报协调处理,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的重要作用。

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法院等基层力量、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

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与“一站式”服务窗口调节矛盾纠纷工作实现衔接。通过基层综治中心推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对矛盾纠纷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刮泥、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在专项活动期间,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排查化解本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严责,针对相关重点人员建立专班,落实责任、实行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定的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益后评报告。

把排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因排查工作不到位,或排查排查出的纠纷未能彻底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恶性案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重点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心理干预疏导。

根据中央的通报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命案占纠纷命案的x%以上,已经成为诱发“民转刑”命案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和妇联的优势,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和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要探索在基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率。另一方面,要以“沟通心灵、调解纠纷、促成和解”为宗旨,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对于案件复盘情况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我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xxx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观看了我市x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xxxxx》,通过认真学习,对照自身实际,查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往往是会上给同志们念一念,同志们听一听,自己缺乏钻研,也没有对同志们严以要求。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有时对高标准、严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敏感,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或心存侥幸。三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运用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轻廉政”现象,布置工作时侧重于业务方面,党建方面的工作相对薄弱。

(二)岗位风险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彻底。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法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要以开会、讲话、签责任状、述职等形式落实,指导监督、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够。二是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不够严格。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用党的纪律自我约束方面还不够深入,有时存在身不由己或碍于情面参与其中的现象。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的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精神,比如,在“xx曲艺之乡”、“xx楹联文化之乡”创建工作中,习惯于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进行,缺乏创新精神;在全县文艺工作中,重于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从而忽略了对大面积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普及。

(一)理想信念动摇。受多元社会文化思潮、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有时存在着思想信念逐渐弱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的现象。

(二)宗旨意识不牢。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不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权力对谁负责、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高。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时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在从严治党上有瞻前顾后现象。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为核心,坚持经常性开展中心组学习,参加好支部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和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职务上“嫌慢”、环境上“嫌苦”、工作上“嫌累”、待遇上“嫌少”的思想。

(二)当好勤廉表率。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主业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并逐级向一线延伸。

以上是我个人的发言,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帮助。

对于案件复盘情况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郭清宏,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04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14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03年至2014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3079.6067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83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 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1.68亿元,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11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13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

一是无视法纪,理想信念彻底滑坡。身为领导干部、一站之长、政协委员,郭清宏长期以来不重视政纪法纪学习,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极度扭曲,贪欲膨胀。崇尚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缺乏自律又逃避监督,疯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面有人不会出事,瞒报单位经营收入,藐视法纪销毁财务凭证,长期大量贪污公款,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导致其在行动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乐,郭清宏利用贪污的巨额公款,先后在多地购买住宅、写字楼、车位等,购置各种昂贵珠宝玉石,其中仅购买单颗宝石便花费超百万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挥霍权力,完全不受监督约束。作为珠宝检测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长式”作风严重,把珠宝检测站完全当作自己的私人档口进行经营,完全游离于上级的监管之外,毫无接受监督约束意识。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对该站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该站在省内各地下设的20多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具有高度的、自由的决定权,包括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合作经营方选择、站点人员招聘、设备仪器采购、检测业务登记审核、检测款收入存放使用、财务会计账册编造等“一条龙”运作都自己做主说了算。

此外,测试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冯超(另案处理)是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常务副站长)的丈夫,对珠宝检测站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有所偏颇和袒护的态度,测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难以过问和不敢监督,测试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介入珠宝检测站的内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郭清宏利用单位管理与监督上的漏洞肆意挥霍手中的权力,欺骗上级主管单位,瞒报经营的检测收入,截留站点的收入资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单位经营运作以包代管。珠宝检测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测试中心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采用测试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但测试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对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办事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多个办事处长期游离于测试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存在管理运作缺失制度约束,只求完成定额上缴经营收入,缺乏财务收支的监管等漏洞。各办事处的检测业务未经登记审核,检测费经营收入也不开发票。

该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选择的合作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编造虚假的合作经营,订立对付上级的虚假合作协议,骗取截留公款。同时,珠宝检测站的人员管理严重不规范,全站实有员工近200名,但在测试中心人事部门备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办事处雇了10多名员工,只有2名与测试中心本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都是以虚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请任用。

办事处员工只对郭清宏等人负责,言听计从,对外口径一致,形成了“内部堡垒”、“攻守同盟”。综上所述,珠宝检测站其实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业”,各办事处其实就成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档口”。郭清宏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积重难返,铸成大错。

四是监督缺位,上级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多年来,珠宝检测站的直接上级(测试中心)的财务部门仅对该站定额上缴的经营收入进行核算,对该站在检测业务中收取的现金或没有上缴的资金没有监控或控制不全,在财务账目设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缴的经营收入来自哪个办事处,各办事处的经营效益如何也不进行考核和过问,没能有效发挥财务全覆盖及统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检测费不开发票、测试中心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的实际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办事处收取的经营检测费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时,测试中心长期以来对地质实验测试工作,尤其是珠宝检测业务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不足,自认为地质实验测试机构是“清水衙门”,存在“检测是一门技术活,是服务性工作,利润低、赚钱少、总量小”的观念,长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紧。

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只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未能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警觉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识,测试中心职工群众中对珠宝检测站员工的收入早有议论,对该站的市场经营收入和员工的实际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断,测试中心获悉后虽也曾对有关情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但大多采取应付的做法,加之珠宝检测站员工上下口径一致,没有发现实质性证据,平时调查也只是点到即止。

郭清宏私存、贪污巨额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发生在基层单位的一桩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严惩腐败相结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是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教育更有针对性、更有警示震慑性,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适应从严管理与监督的工作约束。

明确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案发单位和全局系统要从这次地质局系列腐败案件中认真反思,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案发的原因有哪些;针对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论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增强教育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做好立规矩、建制度、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加快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设备仪器采购、合同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经营、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制定、健全、优化一套合法合规、以人为本、上下认同、行之有效、针对性强、可操性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好头,以自身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彻底解决以往不拿制度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和让其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相互尊重,维护、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监督当成班子成员间、领导干部之间一种防止犯错的“援手”,时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强化职工群众监督,完善事务公开制度,把本单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干部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再次,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纪委要强化双重管理,加强对同级及下级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严格管理之中,要让大家认识到平时的严格律己和监督是在保护干部,不要出现一旦犯错悔之已晚的情况。此外,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审计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问题、避免重大错误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对本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对于案件复盘情况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意见书(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书面意见用)

· 发布时间:20__-09-28

意见书

提交意见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你院×年××月××日立案受理了()……号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人因……(写明理由),无法出庭参加×年××月××日调解。

书面意见:

……

(以上写明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处置等意见)

此致

×人民法院

提交意见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制定,供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用。

2.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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