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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统筹管理心得体会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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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统筹管理心得体会实用(4篇)
2023-01-01 14:35:52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行政统筹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讨论

会议听取了市自来水公司起草《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的汇报,指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关系到中高层住户的正常用水安全,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此,加强中高层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会议要求尽快起草关于中心城区中高层二次供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组织房管、规划、建设、城管、卫生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二次供水污染问题。高铁同志负责牵头,自来水公司负责起草防治实施方案。下一步将要起草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关于加强自来水公司管理事宜的研究

xx市城管局是中心城区自来水行业主管部门,是市自来水公司的行政管理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局里要进一步加强对自来水公司企业的行政管理,同时局里要结合企业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给自来水企业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市自来水公司必须建立生产计划、经营效益、安全状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会议要求自来水公司要做好水厂安全生产和管理,确保群众用水安全、喝上放心水。要切实加强水质检测监测,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定期公布水质,落实水质报告制度,充分保障老百姓知情权。

三、关于听取市园林局关于实施今冬明春绿化提升改造方案的汇报

会议同意市园林局实施中心城区x年今冬明春13条路段和重要节点绿化提升补植方案,同意实施凤凰大道景观轴绿化建设改造第一套方案。

会议要求园林局要按照精细优美的要求,重点将凤凰大道绿化建设改造成城市景观轴,将高速东出口绿化提升改造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景观;尽快完善今冬明春绿化项目建设方案,上报局里,统一报市城建项目推进办。

四、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及审批流程的研究

会上听取了局公用事业科和行政服务科关于局行政审批事项及草拟的行政审批会签表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尽快建立行政审批会签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会签表并严格付诸实施;除12项行政审批事项外,涉及其他审批或核准内容要立即梳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该项工作由游何保同志牵头,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配合。

会议明确要求,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工作,局系统12项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局窗口负责人要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着力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加大批后管理执法力度。

五、关于茶圣路二标段和瑞昌路接管事宜的讨论

会议原则上同意接管茶圣路二标段和瑞昌路,并要求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原则上要求茶圣路二标段项目部做好行道树树池整改等工作。具体移交事宜由高铁同志负责,局属有关单位和局公用科做好有关工作。

六、关于加强办公室工作效益的研究

办公室是承担公文处理、沟通内外、上传下达、后勤保障服务等日常工作,具有综合枢纽的作用。要大力加强办公室建设,着力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益,确保领导决策落实到位。会议同意从局系统内外选聘3至4名能吃苦耐劳、有一定文字处理功底和各方面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办公室。

七、关于办公楼租赁事宜的研究

会议同意租用凤凰东大道501号原海上天大酒店作为局属环卫处下属的管理用房,由朱笋同志负责租赁事宜。要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按合同要求支付转让费和租金。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公设备,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八、关于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的讨论

会上对办公室草拟《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局收发文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日常上下班制度》,规范局机关日常上下班、请销假、节假日值班、机关环境卫生、考勤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收发文管理制度》,规范收文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发文管理,规范发文格式和程序,严禁局属单位越级行文。

为切实改进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文办事效率和机关效能,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尤为紧迫和重要。加快制订完善重大事项会签制度、紧急事务的责任分担及处置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制度等,并要求在春节前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九、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研究

会上听取了局渣土办x年以来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建议的汇报。

会议指出,我市中心城区存在建筑垃圾管理机制不顺、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规范建筑渣土运输作业市场,加强市场准入的灵活性,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适当增加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同时加强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管理,非专业运输车辆不准进入市场作业,对违规运输企业和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未经局班子集体研究,任何人不得擅作主张。

会议要求参照兄弟地市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尽快研究制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行渣土管理与执法相分离,建立责任机制,有关渣土管理与执法的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务必采取各种新举措、新方式,建立一整套全覆盖、严格有效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即改变目前建筑垃圾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该项工作由朱笋同志负责,陈富长同志配合完成。

关于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问题,要尽快形成意见报市政府和城建重点项目推进办。

十、关于几个重要事项的安排部署

(一)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事项,由游何保同志负责,符惠庆同志配合。

(二)关于拟组建局工程建设科,规范工程管理,由高铁同志负责。

(三)关于如何规范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研究其他需要行政审批或核准的相关事项,并完善审批责任程序,由游何保同志负责。

(四)关于如何搭建大督查、大城管格局,整合部门资源,加强数字化城管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对接,并争取市委政研室的支持,由江水录负责。

(五)关于如何加强办公室综合协调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由朱笋同志负责。

(六)关于制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由陈小枝同志负责。在保障局机关日常办公费和必要的周转资金的前提下,将城市管理经费和行政收费重点下放给局属单位。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经费、收费如何使用,如何建立高效、透明、集体决策的财务制度。

(七)关于如何加强危房修缮、私房改建监管工作,要与市规划局、房管局协调对接好,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共同制订出台一个联审制度;同时局里要尽快制订私房改建监管制度和责任分担制度,将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到人,并探索组建综合执法大队。该项工作由罗来水负责。

(八)关于建立局属部门、单位单独负责机制,强化其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充分发挥好局机关总协调的作用,由朱笋同志负责。

(九)关于如何建立全局系统放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全局上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由吴建平同志负责调研。

上述9个问题调研提纲和调研成果原则上在春节前完成。

xx市城市管理局

x年11月29日

有关行政统筹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二

回顾20xx年的工作简单而又平凡。分管的部门、主抓的工作,以大集团管理运作来要求,应该说存在很多问题。坦诚地讲,主观上希望把工作做好,尽职尽责,但客观效果并不尽人意。

上年底和20xx年初,经过很长时间的酝酿,对工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薪酬体系进行了修正,组织对员工薪酬进行了普调,4月份完成了该项工作。尽管这次薪酬调整也对部分技术、管理骨干进行了特别加薪,但仍属于普调性质和针对不合理部分的微调,其促进作用很有限。由于薪酬结构上的不合理和激励机制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人才外流情况回升,人才缺口大。由于方方面面的问题,人才难进、人才难留问题没有突破。尽管在招聘渠道、院校合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年初,总裁在春节上班后的第一次高层会议上提出,要迅速掀起一个生产高潮。为此,由企管部和办公室牵头,在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群众性增产节约活动。活动开展至六月底,经考核确有部分项目成效显著,但该项活动声势不大,面不广,力度不够,基层领导重视不够,作用有限。

办公室的工作多集中于行政事务,对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文明办公等工作的推进缺乏整体计划。尽管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其号召力、鼓动性、推动作用平平。服务等工作有很多还不到位。

按计划后勤服务公司应该在20xx年4月正式运作。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如期实现,其间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我没有推托,但关注的程度不够。尽管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环境卫生、门卫人员的管理,总裁都多次指出要加强、要改进。

在负责××公司工作期间,没有达到总裁提出的不亏争取持平的目标要求。两年的时间亏损逐年减少,组织完成了ⅱ型、ⅴ型两个型号的模具设计制作,改进了部分产品质量,开发了101型新品,完成了公司的搬迁,应该说做了不少工作,产品市场也逐步走向良性循环。但客观上不允许我外出深入了解市场,推动销售,因此,对市场运作的指导缺乏,如果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公司的工作,或者给我更长一些时间,结果肯定会比现在所面临的形势好得多。

5月10日总裁在高层会议提出了跟进宏观调控、实施集团改革的思路以后,我基本上把工作的重心移到了组织机构调整上,花了很多精力,做了多个预案。自我到公司以来,这是第三次直接参与组织设计,特别是20xx年的大调整和这一次。在这项工作中我的基本态度是尊重历史、客观现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希望每次调整对集团的发展有所推动,不要因为工作的失误而影响集团发展。我十分感谢总裁在这方面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集团高层领导分工及工作情况,客观上要求我充当总裁耳目,当好不管部部长。因此,除明确分工我主管的工作以外,有很多属集团应该协调和处理的日常事务,我自认为都能主动承担,能给予积极协调与沟通。对子公司各部门反映情况的处理和回复是及时的,负责任的。向总裁反映情况和提供建议也是客观公正和积极诚恳的,对总裁交办的工作是认真的,对各位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是理解支持的。

在日常工作中,我比较注意自己的表率作用,不搞特殊化。对下属注意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布置工作思路方法明确,从不含糊,从不主动代替下属,都把他们推到前台锻炼。同时,我从来不会当甩手掌柜,凡是我管辖的工作,我都能够亲自处理和完成。

有关行政统筹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三

答辩人(被上诉人):x市**区**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x市**区**街道**小区10栋。电话:0731-*45800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20xx年9月出生,住x市**区新港**村。

因被答辩人不服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20x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x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x市人民政府103号令)。《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x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x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答辩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作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以答辩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20xx年6月8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胡春才律师

20xx年12月10日

有关行政统筹管理心得体会实用四

尊敬的领导:

我从xx年入职到现在,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承蒙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厚爱,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三年的工作对我本人的帮助非常大,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公司同事支持和肯定下我荣获09年度先进员工奖。在这三年里,我对工作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全力以赴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

这两年的工作,我有了很多进步,心态方面或者是技能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方面。但是我没有找到我在这里的合适定位和一份关于工作的成就感。

时间方面,可能由于时间做的不够长或者说时间统筹方面会稍稍差点,再加上,现在的工作量越来越大,繁琐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不仅仅周末很忙。开班的频率,让我觉得周一到周五的工作也非常紧张。

本来说自己咬牙坚持,但是我一直在坚持,但是还是没有办法继续,私人空间少了,成就感逐渐下降,所以面对这次辞职,我思考了许久,所以很遗憾在今年4月份的工作结束后,我将离开公司。巨大的生活压力迫使我做出这个决定,对我个人而言是相当困难的,但是我现在的职务﹙司机兼文员﹚已不能适合工作的需要了。我的离去相信对公司、特别是一些正在进行的项目会带来一定的损失。我会在剩下的工作时间里尽力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并在离职前交接好手头的工作以尽量减少或避免这些损失。

以上所述,因个人原因,现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愿公司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辞职人:出国留学网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文员辞职报告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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