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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发展历史心得体会及感悟 保险发展的历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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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发展历史心得体会及感悟 保险发展的历程(4篇)
2023-01-01 12:16:5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中国保险发展历史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您以博大的胸怀和钢铁般的意志,

创立了千秋伟业;

您以甘甜的乳汁和大海般的深情,

哺育了中华儿女;

忆往昔:

我们唱着“义勇军进行曲”,

伴着国际歌的旋律,

砸烂了日本法西斯,

****了蒋家王朝。

看今朝:

我们唱着“东方红”,

豪情满怀走进新时代,

自力更生,改革开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啊!

您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您是中国人民的救星,

中国人民在您鲜红的旗帜下,

昂首阔步,勇往直前;

华夏儿女在您驾驭的航船上,

披波斩浪,扬帆远航。

描写中国保险发展历史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梦想,一个人怎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便没有奋斗的目标;没有梦想,生活平淡如水,不知因何而求,也不知求知为何,一切都是虚伪的。

著名的武术演员李连杰,不断追求梦想。他从小习武,刻苦锻炼,就是为了将中华民族的武术发扬光大。因此,他不断努力,最终在影艺界站住了脚跟。现在,他创立了慈善基金会,当人民在水深火热之中时,不断献出爱心,为人民服务。

还记得,阿里巴巴互联网的创始人马云,曾对于梦想从不放弃。他曾经想考重点小学,失败了;重点中学,又失败了;大学考了三年才入了学;大学毕业后想进哈佛,又没有录取……工作了,他总是遭到别人的冷嘲热讽,但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通过一次次的失败与努力,他最终成功了。

但是,这都是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孩子的一次次经历,那么山区里贫困的孩子们呢?没有钱,即使再努力也是徒劳,对于心中的梦想仍是遥不可及。幸运的被发现了,也许还有实现梦想的机会;通过慈善机构帮助的,又重新有了对知识的渴望;但其他人则手足无措,只能安安静静的度过终生。

今年暑假,有幸参加了妈妈单位组织的慈善活动,作为义工,在四川江油的海金小学里,亲眼目睹了贫困生的处境。只见他们的房屋都让人产生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不禁让人感觉到“危机四伏”。房子里空空荡荡,首先映入我眼帘的就是一张床,抬头一看,更让人胆战心惊,屋子里的横梁已有些断裂,不得不让我感觉到这些孩子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迈步进入学校,看见阳光明媚,整所学校干净整齐。只见同学们上课时认真听讲,并且虚心好学,回答问题时总是积极举手,对待老师也是彬彬有礼,但是我发现从他们的眼睛里都流露出了同样的一个梦想——我们要奋发努力,将来作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下课时玩耍得开心又和谐,展现给我的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让我不由得感到十分高兴。由此看来,对于这些学生,我们要多多奉献出自己的爱心,所谓“奉献,让世界充满爱”是多么重要啊!奉献爱心,圆了他们的读书之梦,是一种善举啊!

通过这次的四川之行,让我深受启发。我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一名志愿者,随时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为了这个梦想我将不断坚持努力!

当主持人王小丫讲述舟曲孩子的梦想时,极度哽咽,也感动了电视机前的学生们。韩璇是舟曲县城关一小二年级学生。灾难来临时,她的爸爸从离家200米的地方飞奔回来,但看到的已是一片泥沙。整整3天,爸爸在泥土堆里拼命地挖啊找啊,直到看见了那枚红色的发卡。泥土堆里的韩璇,长发上满是泥浆,爸爸为心爱的女儿最后一次洗净了头发,亲手为她扎起了小辫。爸爸说,小韩璇的梦想是当一名老师,他们家有一块小黑板,小韩璇经常在上面写写画画,还让爸爸妈妈坐在小板凳上,听她讲课。虽然小韩璇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但梦想绝不会消逝,即使是房屋倒塌,生命不再,梦想一定还在!

梦想是人类奋进的动力,梦想是实现一切目标的前提。每个国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中国梦”是中华儿女的梦想,那么,如何实现这个“中国梦”?答案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国梦”使我们进一步认清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中国梦”里也有你我的梦!作为年轻基层干部来讲,只有心系群众、勤廉服务,把“个人梦”融入到“中国梦”梦中去,才能让“中国梦”成为现实。

描写中国保险发展历史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外事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外国企业驻京办事处)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办事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境外公司合法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雇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雇员系指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派往乙方工作的中国公民。

第二条补偿费系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因撤回或退回中国雇员而与中国雇员解除聘用关系,需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金。经济补偿金系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因与中国雇员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中国雇员的违约补偿费用。

第三条中国雇员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中国雇员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四条聘用费系指乙方聘用中国雇员而支付甲方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中国雇员的工资;

(二)支付甲方的管理费,其中包括:

1、支付中国雇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2、甲方为中国雇员提供商业保险和福利的费用;

3、甲方对中国雇员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五条特别说明

(一)由乙方直接支付中国雇员工资的,聘用费中不包括中国雇员的工资。

(二)甲方不承担乙方未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的中国雇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双方约定无商业保险或福利的中国雇员,聘用费中不包括提供商业保险或福利的费用。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四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要求推荐人选,为乙方决定聘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聘用的人员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代表证》或《雇员证》及其相关手续。

(二)教育中国雇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中国雇员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聘用费中支付双方约定由甲方支付工资的中国雇员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提供了相应费用后,依法缴纳中国雇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应的商业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中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按照甲方有关外企雇员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与被乙方聘用、但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中国雇员及其原单位签署借调协议。

(七)协助乙方派遣出国(境)的中国雇员办理出国(境)手续和签证。

(八)协助乙方聘用的非北京户籍的中国雇员办理《暂住证》。

(九)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雇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十)每年为中国雇员提供一次常规体检。

(十一)出具中国雇员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十三)帮助中国雇员解决涉及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为中国雇员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甲方具体按照与中国雇员签订的《聘用中国雇员劳动合同》附件一的约定为中国雇员提供服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确难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中国雇员和解除本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中国雇员(中国雇员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中国雇员受聘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聘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中国雇员被撤回当月的聘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中国雇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中国雇员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雇员。

(二)为中国雇员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依法为中国雇员提供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以及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否则,承担产生的相应责任。

(四)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中国雇员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五)为中国雇员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六)对受聘满一年且无严重过失的中国雇员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中国雇员,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七)保证中国雇员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受聘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国雇员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中国雇员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八)中国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中国雇员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80%的疾病救济费。

女雇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中国雇员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雇员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九)不得解聘或终止聘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中国雇员。不得解聘或终止聘用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复员转业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建设征地农转工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中国雇员。

(十)不得解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国雇员。

(十一)中国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聘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雇员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十二)督促中国雇员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十三)督促中国雇员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部门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中国雇员遵纪守法。

(十四)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五)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六)中国雇员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形式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七)向保险公司投保中国雇员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中国雇员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中国雇员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第一款所列第(四)、(五)、(六)、(七)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中国雇员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七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甲方推荐的中国雇员进行选择,或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应聘人员,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决定聘用的中国雇员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聘用期限确定:

1、聘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聘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聘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聘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聘用费(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聘中国雇员自动转为正式聘用雇员,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三)在聘用期内,有解聘中国雇员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力,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中国雇员(中国雇员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中国雇员受聘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聘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中国雇员被退回甲方当月的聘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中国雇员被解聘的经济补偿金。

(四)如中国雇员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须符合中国法律,对中国雇员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聘,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或中国雇员,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五)可与中国雇员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中国雇员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六)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6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八条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雇员、聘用费、聘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

第九条乙方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月聘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聘用费(乙方直接支付中国雇员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以上费用每逾期1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聘用费后,于次月6日支付由甲方支付工资的中国雇员工资。

第十条中国雇员的聘用费,可用人民币或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支付(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月15日公布的汇率折算)。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聘用费用中涉及社会保险的费用,应随着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甲方与中国雇员因本合同中有关雇员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力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第十七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文本和___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外事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外国企业驻京办事处)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办事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境外公司合法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雇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雇员系指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派往乙方工作的中国公民。

第二条补偿费系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因撤回或退回中国雇员而与中国雇员解除聘用关系,需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金。经济补偿金系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因与中国雇员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中国雇员的违约补偿费用。

第三条中国雇员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中国雇员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四条聘用费系指乙方聘用中国雇员而支付甲方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中国雇员的工资;

(二)支付甲方的管理费,其中包括:

1、支付中国雇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2、甲方为中国雇员提供商业保险和福利的费用;

3、甲方对中国雇员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五条特别说明

(一)由乙方直接支付中国雇员工资的,聘用费中不包括中国雇员的工资。

(二)甲方不承担乙方未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的中国雇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双方约定无商业保险或福利的中国雇员,聘用费中不包括提供商业保险或福利的费用。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四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要求推荐人选,为乙方决定聘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聘用的人员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代表证》或《雇员证》及其相关手续。

(二)教育中国雇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中国雇员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聘用费中支付双方约定由甲方支付工资的中国雇员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提供了相应费用后,依法缴纳中国雇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应的商业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中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按照甲方有关外企雇员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与被乙方聘用、但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中国雇员及其原单位签署借调协议。

(七)协助乙方派遣出国(境)的中国雇员办理出国(境)手续和签证。

(八)协助乙方聘用的非北京户籍的中国雇员办理《暂住证》。

(九)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雇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十)每年为中国雇员提供一次常规体检。

(十一)出具中国雇员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十三)帮助中国雇员解决涉及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为中国雇员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甲方具体按照与中国雇员签订的《聘用中国雇员劳动合同》附件一的约定为中国雇员提供服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确难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中国雇员和解除本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中国雇员(中国雇员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中国雇员受聘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聘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中国雇员被撤回当月的聘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中国雇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中国雇员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雇员。

(二)为中国雇员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依法为中国雇员提供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以及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否则,承担产生的相应责任。

(四)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中国雇员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五)为中国雇员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六)对受聘满一年且无严重过失的中国雇员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中国雇员,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七)保证中国雇员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受聘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国雇员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中国雇员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八)中国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中国雇员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80%的疾病救济费。

女雇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中国雇员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雇员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九)不得解聘或终止聘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中国雇员。不得解聘或终止聘用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复员转业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建设征地农转工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中国雇员。

(十)不得解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国雇员。

(十一)中国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聘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雇员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十二)督促中国雇员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十三)督促中国雇员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部门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中国雇员遵纪守法。

(十四)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五)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六)中国雇员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形式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七)向保险公司投保中国雇员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中国雇员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中国雇员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第一款所列第(四)、(五)、(六)、(七)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中国雇员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七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甲方推荐的中国雇员进行选择,或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应聘人员,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决定聘用的中国雇员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聘用期限确定:

1、聘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聘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聘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聘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聘用费(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聘中国雇员自动转为正式聘用雇员,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三)在聘用期内,有解聘中国雇员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力,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中国雇员(中国雇员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中国雇员受聘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聘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中国雇员被退回甲方当月的聘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中国雇员被解聘的经济补偿金。

(四)如中国雇员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须符合中国法律,对中国雇员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聘,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或中国雇员,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五)可与中国雇员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中国雇员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六)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6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八条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雇员、聘用费、聘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

第九条乙方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月聘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聘用费(乙方直接支付中国雇员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以上费用每逾期1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聘用费后,于次月6日支付由甲方支付工资的中国雇员工资。

第十条中国雇员的聘用费,可用人民币或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支付(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月15日公布的汇率折算)。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聘用费用中涉及社会保险的费用,应随着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甲方与中国雇员因本合同中有关雇员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力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第十七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文本和___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描写中国保险发展历史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六一中队的徐烨,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我爱你,中国》。

中国不仅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还是一个风光秀丽的国度。巍峨峻拔的黄山,处处是千奇百怪的石头,如鬼斧神工一般。风光秀丽的镜泊湖宛如一颗夺目的明珠,镶嵌在祖国的大地上。位于昆明的天池,是我国第六大的淡水湖,曾还被世人誉为云贵上的一颗明珠。

我们祖国不仅秀丽的风光,还有灿烂的文化。施耐庵的《水浒传》,吴承恩的《西游记》,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和曹雪芹的《红楼梦》至今都是赫赫有名的四大名著。中国的书法形象生动,各具特色。楷书端庄,狂草奔放,行书流畅……王羲之,柳公权,颜真卿的作品更是透射着一种诱人的典雅之美。中国的书法真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啊!

中国的历史,更是渊远流长,如: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帮助人们治水。司马迁的《史记》曾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孙武的《孙子兵法》更是我们中国古典文化遗产的瑰宝啊!

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都有着满腔热血,我们应该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也要给祖国出一份力!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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