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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 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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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 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版(6篇)
2022-12-28 22:00:54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一

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康效生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党组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9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3、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迎接各级环保督察等环保业务工作等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4、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及时研究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措施,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关于“有限环境容量支撑产业发展上缺乏保优压劣的具体办法”的问题

1.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通过治理腾出环境容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做好“十四五”环保治理项目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20xx年度环保治理项目减排效益发挥情况,按照减排认定办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严从细准备减排材料,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同时,为20xx年新上项目储备排放指标。

2、制定保优压劣的办法,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在我局起草制定排放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青州市工业项目初审论证办法》,规定所有新扩改的工业项目都必须经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后再由各部门办理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文件重复,市政府不再单独印发关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办法,而是将保优压劣的措施落实在工业项目初审会审过程中。今年以来,市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组织了三次工业项目集中论证会审,在会审论证会上,我局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政策从发,对提交讨论的项目及时提出了有保有压的建议,对充分利用环保指标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政策引导作用。

(二)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环评手续办理质效差”的问题

1.加强与发改局、工信局、招商局以及各镇街的联系,主动对接,及时了解招商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

2.加强已受理项目办理过程的跟踪服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对提交工业项目初审会审研究同意并已受理的项目,安排专人与企业对接,对于环评文件需要修改的,及时打电话催办、帮办;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保证排放达标。对于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xx年本)》豁免条件的项目,及时告知企业负责人相关环保政策,并针对企业负责人担心各级环保现场检查时因说不清楚没有环保手续的原因导致未批先建处罚的疑虑,在该类情况上级环保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出具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拟定相关书面材料,以信函的形式予以告知确认,同时复印一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让企业存档备查,并告知企业应该承担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得到了项目企业的充分认可。

3.引进评估机构,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技术审核,提高环评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环评评估机构,对企业报送的环评文件初稿一律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由评价机构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打分考核。通过评估机构的专家审核,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环评造假,提升环评质量。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引进,现已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

1.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党组书记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动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防止责任递减现象。各党组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抓落实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建立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把党建工作与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密切结合。把如何打造“环保铁军”、如何让群众满意作为党建的目标,突出环保特点特色,确保抓出成效。二是党组书记切实把党建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促各党组成员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党组成员要在每月的党委会上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健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带头做笔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提高业务水平与提高党建活动效能计划起来,实现双促进、双提高。

3.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健全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根据“环保垂管”改革要求,推进环境监察查、处分离改革,把执法裁定权收归局综合科。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大力倡导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抓好与部门镇街的配合联动,提高工作效能。特别是针对信访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以处访、结访为契机,搞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融洽干部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1、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3、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4、以巡察改成果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xx;邮寄地址:xxx号;电子邮箱:xxxx@。

关于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等 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 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河南历史厚重、山川壮美、人杰辈出、物产丰富、文化灿烂、源远流长;河南是中华民族的孕育地,是炎黄子孙的根源地,这些都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有助于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 感受地域特色文化;有助于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激发学生对党、国家、人民的热爱之情,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有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会动手动脑、生存生活、做人做事,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注重因地制宜,突出河南特色,打造具有中原风格、国家标准、国际视野的研学旅行“五个一”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层次分明、各有特色、示范引领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一批河南特色、主题鲜明、影响深远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培养一批志在研学、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研发一套基层可推、一线可学、外地可鉴的精品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建立一套责任清晰、科学规范、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措施到位、运行操作规范有序、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学校和学生积极参与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自然性、生活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 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切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五)协同性原则。研学旅行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要统筹协作,分工负责,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享。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学校整体方案,做到有课时、有师资;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灵活有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在正常上课时间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七到八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每学年安排一至两次研学旅行。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托河南丰富厚重的自然和文化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结合区情、校情、生情,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对基地(营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各基地要充分挖掘特色资源,有针对性开发基地研学旅行特色课程,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

      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为支撑,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主题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体验相对丰富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各地可结合本地特色资源,打造主题式研学线路,如:围绕“老家河南”主题,结合河南的根亲文化、黄帝文化、姓氏文化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红色河南”主题,挖掘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等“河南三大精神”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厚重河南”主题, 结合我省五千年中原文明、八大历史文化名城等丰富的历史文化、世界遗产、非遗传承、博物馆藏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生态河南”主题,利用我省丰富的绿水青山、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生态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出彩河南”主题, 利用河南改革开放 40 年成果、科技创新、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研学旅行课程是体现研学旅行教育性的核心,精心设计研学旅行课程是提高研学旅行质量的根本保证。要以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导,联合基地和研学机构,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综合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开发具有河南特色的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编写适合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专题读本,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县情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地方课程体系。

      研学旅行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旅行专业人员,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后期保障和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学校教师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开展研学旅行,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 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 加大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门票按规定实行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规定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其它场馆门票价格在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参加研学活动的费用予以免除。银保监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 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完善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公路标志标识设施, 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运行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为学生研学旅行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和便利。银保监部门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共青团组织要将少先队、共青团活动与研学旅行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大学生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志愿者活动。

      建立河南省研学旅行专家库,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探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有效模式,研究和解决研学旅行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结合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对研学旅行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保障研学旅行健康、有序发展。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 将研学旅行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各地要注重研学旅行活动的内涵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研学旅行文化交流,巩固研学旅行成果。中小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时,要以启发、引导为主,给学生提供充裕的时间和空间。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 ppt、视频、调查报告、漫画、图表、诗画等方式进行汇报展示。学校可以通过举办研学旅行的研究报告会、征文、摄影、绘画比赛等后续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各级教育部门要注重探索总结,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深入开展。

      依托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学旅行课程、资源等相关工作的建设与交流工作,为研学旅行活动交流、展示等提供服务。依托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汇聚研学活动生成的信息,分析评价学生研学旅行开展情况和成效,实现研学旅行分层级、分区域、全过程的信息化有效管理。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由省教育厅牵头,发改、公安、 财政、交通、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银保监、共青团和铁路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成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地要相应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指导督办。

     (二)强化督导,规范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旅行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收到实效。

     (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地要定期总结本地研学旅行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在稳步推进工作的同时, 充分挖掘和提炼一批先进典型,以建设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区和实验校为抓手,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宣传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育人效果,及时宣传好典型、好主题、好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研学旅行工作的家校合力,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推动我省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关于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三

实施“三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是我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突破口和工作重点。通过“三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实施“三项制度”,是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政府关于省级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xx]16号)、《云南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xx]11号)、《普洱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普政发[20xx]64号)和《××县政府关于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景政发[20xx]23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镇试行服务承诺制等“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镇领导班子“一把手”承担起实施“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负责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工作。把贯彻“三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成立“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我镇按五个方法和步骤来实施“三项制度”:

一认真制定方案,抓紧启动工作。在科学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具体方案和细则,把“三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实施方案或细则包括:实施“三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群众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工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

二积极开展培训,实行全员学习。认真组织镇内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学习和掌握“三项制度”的内容、精髓和规定,增强贯彻实施“三项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制定“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工作。要让行政机关公务员人人熟知“三项制度”,人人遵守“三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三项制度”。

三把握工作侧重点,稳步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服务承诺制解决的是政府诚信问题,首问责任制解决的是办事责任问题,限时办结制解决的是工作效率问题。正确认识“三项制度”的本质要求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侧重点,克服薄弱环节,加强实施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服务承诺制为抓手,逐步深入,推动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四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在行政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我镇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比如:领导班子“一把手”承担起实施“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选准重点,以重点突破促落实;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等。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三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把“三项制度”实施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使之成为长效机制长期实行。

五扩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三项制度”是一个机关与社会互动的过程。结合实施工作的进程,加大对“三项制度”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充分运用条幅、宣传栏等设施,把实施“三项制度”的方案以及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告,并建设立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晓“三项制度”,通晓机关职能,通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强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实施“三项制度”的监督。

实施“三项制度”,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让我们以学习贯彻党的大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推动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东镇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关于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四

营商环境是关键竞争力,事关城市未来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省委改革工作要求和市委“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求的有力实践。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对外开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执政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衡量尺码,是扩大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和关键所在。

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取法其上、高标定位,敢与最强者比拼、敢与最快者赛跑,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做法。以系统思维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收费最低的政务服务环境;以市场化思维打造资源跟着项目走的要素环境保障;以有解思维打造让企业家放心投资、舒心经营的市场监管环境;以法治思维打造最具安全感的社会法治环境;以生态思维打造一切活力充分流动、竞相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要找准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最盼、最烦的事情,看看营商环

境中还有哪些痛点、难点和堵点,从思想、作风、能力、制度等层面挖出病根,点到穴位、改到关键处,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真正让一流的营商环境成为某某区最大竞争优势。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特别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系,牢固树立让外商发财,求本地发展,让眼前利益,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让经济利益,求社会效益的观念,放胆放手求发展。

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必须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开放意识和融资功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落实政策。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信誉是招商之本,承诺贵在落实。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必须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保持承诺政策的连续性。

四要完善机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法行为的公正与规范,仅靠部门自觉行

动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必须从体制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机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关于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五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既是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又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刑事司法部门,具有打击和服务的双重属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当前,如何发扬“公安当先”精神,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是公安机关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现结合江西瑞昌实际,就法治环境下县级公安机关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近年来,瑞昌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把招商引资作为头等大事、一号工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全市营商环境总体持续向好。目前,瑞昌市企业总数达1.01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6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29家。2018年4月,瑞昌市商事制度改革受国务院通报表彰,2019年5月,荣获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

瑞昌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公安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推进,要求全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做“减法”,又做“加法”,即在大幅压减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流程、材料等工作中做“减法”,在大力提升群众的办事效率和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等工作中做“加法”,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出力。

(一)突出以打开路,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快速侦办涉企案件,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第一时间迅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维护辖区企业权益。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紧盯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金融电信诈骗、虚开骗税、“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严打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犯罪,持续打造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今年今年出力、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我局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2起,抓获各类在逃人员67人,全市“一感一度”指标大幅提高。

(二)突出简政放权,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服务,推行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延时错时服务。深入各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区开展常态化巡控,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维护企业安全和周边地区良好治安秩序。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政府形象、人人都是服务窗口、人人都是联系纽带、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理念,出台服务经济发展“十不准”纪律规定,落实“一个门”“一张网”“最多跑一次”“节假日不关门”等服务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业主的高度评价。在全市遴选规模以上企业推广“一企一警”警企联防机制,建立治安联防点;在企业大门或保安室设立警企联防点,制作“一企一警”警企联防特色外观标识,并统一登记编码。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警企联防点29个。加紧研发警企app,为企业提供服务咨询、维权投诉、黑恶线索举报、办证审批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板块,为辖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指尖服务”。

(三)突出规范执法,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警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推崇“教科书式”执法,强化秉公执法的定力,抵御金钱利益的诱惑,抗拒人情权势的干扰,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把素质提升、源头管控、过程监督、质量把关“四个过程”贯穿整个公安执法过程之中,制定出台《瑞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强化执法制度刚性约束,严明执法责任,持续提升公安执法质量、执法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采用多种方式强化受立案巡查工作,今年累计巡查警情6000余起,发现不规范执法问题26个,全部予以整改。

尽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少数民辅警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不能充分认识到“没有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没有高质量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优质营商环境做保障”,认为公安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关联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在安排部署、系统推进上还有差距。有的民警群众观念淡薄,服务企业时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没有搞清“我是谁、为了谁”,没有把为人民服务当成首责,以管人者自居。还有的在深入企业问需问计方面,仍然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收集的意见建议趋于表面化、程式化,没有真实反映出企业生产经营中真正关心的难点、痛点和焦点问题。

(二)执法效果有争议。有的企业在开工建设之前,存在缺少相关文件资料的情况,加之对周边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导致多次发生纠纷、扰乱单位秩序等警情,当群众一旦以合法诉求阻工,公安机关就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难以用法律途径有效解决问题。少数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公安预警通报置若罔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给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三)能力素质需提升。少数民辅警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加强学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力不从心、打击不力,难以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还有的民辅警面对涉企案件,按惯性执法、凭老经验办案、选择性执法,大案破不了,小案不想破。

(四)改革创新待加强。在“互联网+”时代,县级公安机关仍然存在专注规定动作,缺少自选动作,对各类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度、利用度还不够高,网上预约受理、网上审批流转、网上业务咨询还未全面铺开,“大数据+警务”的发展运用较发达地区仍有很大差距,按部就班推进落实,改革创新后劲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增进警企联系,为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畅通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警企包联机制。要建立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坚持实行领导挂点联系、靠前服务,推行“一企一警”制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位,定人员、定措施、定任务、定奖惩,全面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将民警走访企业数量质量、企业对项目联系民警的知晓率、熟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走访联系制度。要将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包保民警定期主动深入中小企业开展走访,了解企业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招商落地、项目建设、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进一步健全治安风险评估和调处预警机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超前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三是要构建警企联动平台。通过定期开展“警营开放日”、“警企共建”等主题活动,让企业法人和员工走进警营,了解公安工作,支持公安工作,积极构建警企联动、警民互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在企业项目集中、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设立警务室,及时掌控治安动态,指导企业搞好治安防范。

(二)坚持打防并举,为经济发展打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零容忍”打击,严打侵害企业犯罪。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治安特点,经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深入重点企业周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滋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的各类不法活动,及时解决影响和困扰投资发展的治安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二是“零风险”保护,整治企业治安秩序。针对不同时期、带有区域性涉企犯罪的动向、规律、特点等,定期通过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和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企业进行预警提示,提出诚恳建议,并建议各企业加强对产、供、销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有效防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案件发生。同时,针对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规避风险能力较弱,在发展过程中容易陷于法律误区的情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深入企业开办法律讲座,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努力做到预防在先、规范在前,提高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三是“零缝隙”巡防,全力压降违法犯罪。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及时梳理案件高发区域、时段等要素的轨迹和规律,及时调整巡逻方式、巡逻路线和巡逻时间,科学实施执勤值班制度,推行错时巡逻工作制,逐步建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全方位、全天候防控网络。同时,坚持科学布警,强化巡逻警力的整合,尽可能地将警力摆在案件高发的路段、时段、部位和防范薄弱的地方,实现防范工作效能最大化。

(三)拓展服务渠道,为经济发展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开展“便捷”服务。推出即时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网络服务、阳光服务等“行政审批七项承诺”,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中涉及出入境、户籍、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审查等行政项目,实行“警务直通车”服务,做到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全面清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日程”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推行“人性”服务。要将细节服务体现在管理、打击、服务、监督等具体工作程序中,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如在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微博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开通警企互动微信群,主动接受企业的网上咨询及个性化需求,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专题会办,对中小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运输车辆路经的辖区,加大交通疏导力度,对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警告教育放行,不滞留车辆。三是倡导“阳光”服务。通过设置警务公开栏,开通公开电话,定期发放警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益,把各种问题在“阳光”下解决。

(四)严树队伍形象,为经济发展营造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一是领导带头,当好服务表率。工作中,领导干部既要自觉当好主动学习、想事干事、勤政廉洁的表率,还要当好心系大局、服务发展、亲商爱民的表率,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调动和鼓舞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切实担当起服务发展大局的重任。二是加强教育,树牢服务理念。要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引导民警查问题、找不足,总结成绩、提升思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自觉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执法形象”的正确认识。要在教育手段上加大创新力度,在教育内容上更加细化,在教育目标上再进一步,在教育效果上寻求突破,让每一名民警都能牢固树立心系大局、服务发展从我做起的大局意识。三是严格管理,树立服务形象。要以队伍正规化管理为抓手,从严从紧抓好队伍,真正打造一支管理强、素质优、形象佳的公安队伍,切实担当起服务发展大局“护航者”角色。同时,积极发现、树立和宣传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的好人好事,引导和激励全体民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业中顽强拼搏、无私奉献。

关于优化研学路线心得体会简短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目前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修订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和地方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牵头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提高政策精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银保监会要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要指导各地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各地区要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银保监会、税务总局要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银保监会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要在2018年底前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发展改革委要监测评价城市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商务部要督促各地区2018年底前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组织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2019年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要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征管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区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七)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财政部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抓紧建立并启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抓紧制定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海关总署要牵头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2018年底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1/3,到2021年压减1/2。商务部要尽快完成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调整,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产品。

(八)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抓紧制定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操作文件,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2018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九)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底前公布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2019年出台指导地方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文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时,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2019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地方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有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时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要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抓紧梳理形成中央设定的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组织各地区梳理地方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础上,2018年底前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十一)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2018年底前,国务院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国务院审改办要在2019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国务院审改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

(十二)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务院办公厅要督促各地区抓紧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快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2019年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要组织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2018年底前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地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科学合理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增加认证机构数量,引导和督促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十四)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在2019年3月底前,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要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金融类协会规范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要在2018年底前部署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十五)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地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肃追究责任。财政部要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抓紧制定出台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局要采取措施提高专利、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确保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实施工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完成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将清理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要配合高法院继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2019年6月底前再审理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国务院办公厅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9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二十)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一些地区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分别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指导各地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财政部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二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并层层明确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二十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同时,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在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二十四)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十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各地区要在2018年底前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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