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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 铁路公安民警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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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 铁路公安民警心得体会(七篇)
2022-12-26 15:46:5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一

1、掌握车站运输组织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车站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方法;

3、掌握货运单据的保管、交接及传递方法;

4、会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

5、掌握车站接发列车的作业程序和用语;

6、具备信号员、助理值班员、车号员(长)等工作的较为熟练的技能;

7、具备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等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初步技能;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阳泉站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境内,本站中心里程位于石太线自石家庄北站起107km300m处,隶属北京铁路局管辖。车站属区域性编组站。是我的工作单位,也是我实习的地方。车站的技术作业范围包括:担负上、下行列车(空车除外)改编、上、下行列车无调中转、本站始发列车编组任务;车站的运输任务以晋煤外运为主,担负阳泉矿务局所属一、二、三、四、新景矿煤炭外运任务及阳泉市区和平定、盂县、昔阳等地方物资的到发任务,是石太线上重要的枢纽。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调车区长实习

我首先实习的岗位是调车区长,调车区长的主要工作是掌握列车预确报和现在车、作业车情况,根据阶段计划编制下达调车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及时向车站调度员提供相关资料。调车区长的工作不仅复杂,而且还很需要耐心和细致的,要考虑到很多作业限制,还要遵守很多的规章制度。如简子沟作业场,到达矿车列一般在50—57辆之间,而利用西牵出线作业,则最多只能牵出27辆。其他的作业限制还有很多,因其为横列式车站,为合理下达调车计划,用最少的钩数、最短的时间完成调车任务,多采用解体照顾编组,解编结合的方法。

调车作业计划的内容、编制、下达和有关标记符号的规定调车作业计划是保证实现阶段计划的调车作业具体行动计划,由调车区长负责编制。

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阶段计划和现在车分布状况、到达列车编组确报、驼峰(牵出线)利用情况及调车场线路固定用途和存车情况、各装卸点作业进度及调车机工作动态等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调车作业计划必须按照规定的栏目逐项填写,不得简化。主要内容包括:计划和实际起止时分、作业场别、班次、调别、调车领导人姓名、调车指挥人姓名、股道、摘挂车数、编解车次、作业限制(备注)等。利用微机打印调车作业计划亦应符合的内容及要求。但实际作业中,往往利用口头传达一些短计划(不超过三钩),内容只包括股道、车数和一些注意事项。不过事后要在新计划中一一补全。

凡有关票据(货票、列车编组顺序表)中有特殊运输要求的,以及根据现场作业需对调车作业有所要求的,都应在调车作业通知单备注栏中使用特定的符号或文字注明。

调车作业从某线全部牵出,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空线”字样,驼峰解体时溜放车组或摘挂车10辆及其以上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摘挂车的尾部车号。空线给车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空线”字样。

看上去很麻烦,也很容易出错。不过在我们车间更换了电脑和配套的计划编制软件后,挂车车号和提钩车号都能够自动显示了,已经比原来方便了不少。而且上述大多的不便之处从设备层面来说并非无法解决。我想,随着设备的进步,区长的活会越来越轻松。也许某一天,区长能被电脑完全取代吧?或者只是监控着电脑自动输出的计划,作个拾遗补缺的监督者吧?

车号员实习:

接下来是实习车号员,车号室里有两类工作人员:一是内勤,一是外勤。内勤打印编组顺序表,核对货物运单将其暂时库存。外勤主要是记录到达车车号,核对出发车车号。其工作程序是:等站调通知→接票→接车→核对票据→整理简报给站调→送票。但是实际上很多时候大家互相之间并没有分得太细,常常是谁方便谁就干一下。唯独送票这个环节,因为需要往东头走很远的路:来回一趟大概有将近两公里,而一个班总要开6、7趟车。所以有时候就把几趟车的票攒到一起一块送。虽然与规定有所不符,但是考虑到实际的作业情况,也算是情理之中,这也让我觉得规章和现场作业间似乎有脱节的地方。

货运单据的传递、保管和交接办法

(一)、由货运车间货票传递员负责货票的传递工作。

(二)、各工种间移交货票,均凭登记签认交接。下列岗位(人员)处设置

一场(阳泉):车号长西车号西外勤东外勤二场(简子沟):车号长西车号东外勤货运:货场内勤货票传递员

格式使用北京路局下发的“货管-13”标准格式。

(三)、装车的货票

制票作业完成后,货票传递员随时送交简子沟场或阳泉场车号长处签收,确保开车前一个半小时将货票送到。如遇紧点列车,有关人员要加强联系,保证列车正点出发。遇现车与票据不符时,由车号员通知内勤货运员,由货运员负责修改票据。

凡简子沟开车的上行货票,由内勤分开后交货票传递员送至简子沟,如有关情况不能明确掌握时向调度询问。

(四)、到达卸车货票

车号员应在接车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卸车信息报告站调。货调根据班计划、阶段计划与站调联系,利用现车信息系统查询卸车、安排作业,通知货运内勤及时取回货票,货票传递员取回货票后,交内勤货运员保管并登记卸车清单。卸车完了送交日勤到达通知处理。交付后的货票分整车、零担、集装箱装订成册保管。

(五)、关于扣留、倒装、整修车辆作业及货票传递的作业办法

1、商检扣留的倒装、整修车,应立即通知站调甩车,并及时做出普通记录。

2、列检扣留的倒装、整修车,列检值班员及时通知车站调度员并填发“车统-23”。站调应及时通知商检“车统-23”有关内容,商检做出普通记录并要求列检值班员签认。

3、凡商检所做的普通记录,应及时送交该场的车号长签收。车号长负责撤出该车的货票,并将普通记录附于货票内。

4、商检或列检要求倒装、整修的车辆,不管本班甩车与否,均应在本班做出普通记录并送交车号长签收。

5、站调接到商检或列检要求车辆倒装、整修的通知后,除按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做出普通记录证明外,还应建立登记制度,将日期、车次、车种、车号、发站、到站、品名、扣车人姓名登记清楚后转交货调签认。

6、倒装、整修的车辆,站调与货调联系倒装、整修地点,安排计划送达,由货调通知货运值班员负责处理,本班送到的车辆原则上本班内处理完毕。倒装完了,货运编制普通记录附于货票内。

7、阳泉、简子沟场产生的整修、倒装货票及记录每日6:00(18:00)前由货票传递员从阳泉、简子沟取回交内勤货运员,取票时必须确认记录是否齐全完整,内勤负责登记并向货调汇报车种、车号、发站、到站、品名、收货人及记录等情况,货调认真做好登记。

总的来说,车号员的工作要求我认为有三条:眼明、手快、心细。接车时,车列不会因为车号员抄车而有丝毫的减速,要求车号员必须做到眼明手快,否则漏抄一辆车就会影响后续作业,而为了补漏,只能自己跑到现场重抄。费时费力不说,还会受到责罚。而核对现车、编组、货票的工作则格外要求心细,上述这些单据无一例外都是一长串单调且相似的编码、数字等,逐一看下来便已是令人头晕眼花,还要与人核对,稍一分心错上一行便是谬以千里。最严重的后果便是货票分离,作为车号员来说,这既是的差池。实习期间,若非师傅把关严,早已出了洋相了。不过,随着设备进步,铁路系统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我认为人工核对票据及送票很快就会成为历史。而人工抄车恐怕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rfid芯片技术有望解决该问题,但受限于成本、可靠性以及既有车辆庞大的数量等因素,恐怕十年之内不可能有实际的应用)。

四、实习总结与体会

社会实践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做到要想学会做事,首先学会做人。

(一)、要全身心融入铁路这个大家庭

我很荣幸能够加入到铁路人的队伍中,能成为其中的一员感到深深的自豪!作为一名铁路工人,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要以平静的心态看待铁路的改革,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工作,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从思想上认识到铁路改革机遇大于挑战;从行动上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内工作。

(二)、要有紧迫感和大局意识

主动去适应改革,努力工作,要把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做好这些工作是迎接改革必备的首要条件。必须增强竞争紧迫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发展的今天,必须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在改革和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在工作之余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增强责任心、给自己补充能量,以适应竞争环境。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做到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另外,加强学习党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以及铁路改革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路局各项改革措施的必要性。认识到铁路改革的深刻内涵,全方位充实自己,完善自我,使自己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总以为课本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可以避免我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我因在阳泉站工作而感到骄傲,更因我能成为铁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而感到深深的自豪。也许铁路光荣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她辉煌的未来,我愿奉献出我毕生的心血与汗水,与大家共同谱写出中国铁路新的篇章。

最新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乙方在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及 某某站台资源良好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铁路运输;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 ,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 ]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 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5.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铁路发站名称]站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5.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5.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

5.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6.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无条件处理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7.2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7.3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7.4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7.5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8.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9.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5.2条,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9.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9.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

9.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0.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0.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0.4 合同的修改:

10.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0.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0.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0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0.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三

  实习内容:

  1、熟悉分散自律调度集中(ctc)系统的功能。

  2、系统了解和掌握铁路运输指挥中枢的工作组织。

  3、正确地编制和执行运输工作日常计划,科学地组织车流,搞好均衡运输,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效率。

  4、经济合理地使用运输设备,组织与运输有关各部门紧密配合,协同动作。

  5、实现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运输方案。

  6、掌握ctc/tdcs技术作业设备的操作程序和作业计划的编制方法,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

  实习目的:

  1、了解调度指挥在铁路运输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2、了解ctc/tdcs设备的功能、结构、主要设备及其运用规则与方法等基本情况。

  3、了解信号、联锁和闭塞设备在行车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

  4、了解和体会行调、助调、车站值班员等之间的协调配合方法。

  5、了解列车和调车在区段和车站内的运行过程。

  6、掌握铁路运输调度生产的整个作业过程。

  7、掌握铁路调度指挥各个生产环节技术作业内容和方法;

  8、全面了解和初步掌握行调、助调、站调、车站值班员和信号员等工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9、掌握正常与非正常情况下列车接发与调车作业的办理程序与方法。

  10、掌握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的编制过程和方法。

  11、掌握正常作业和非正常作业下的调度命令的下达和接收。

  12、掌握各项作业过程中控制台的操作方法。

最新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四

本阶段我在信号工区学习,是来铁路局学习的第三个阶段,就是去现场学习,向现场的老师傅学习,学习现场工作的程序。在这3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现场知识,使得我对以前所学过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使我受益匪浅。

在实践经验积累上,我跟师傅在现场学习的工作流程,并亲身感受了信号工的工作过程,使我开始积累了作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应该具有的基本能力,细心体味着作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应该具有的职业素质,同时积极配合好我的师傅的工作,做到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的同时多问多学现场知识,对不知道和不明白的地方坚决做到深知熟解,并能举一反三,正常行车情况下能熟练的在脑中模拟工作要领。

在现场的感触很多,首先,要全身心加入铁路这个大家庭。要以平静的心态看待铁路的改革,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工作,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在工作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内之事。一要充满信心。认识到铁路改革机遇大于挑战,环境的改变、“身份转换”政策的实施,会创造新的、良好的竞争氛围。

二要有紧迫意识。培养自己的大局意识,主动去适应改革。努力工作,要把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做好这些工作是迎接改革必备的首要条件。必须增强竞争紧迫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发展的今天,必须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必须改变了已往觉得进了铁路就算捧起了“铁饭碗”的观念,“瓷饭碗”的竞争紧迫感明显增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在改革和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在工作之余要加强学习,给自己补充能量,以适应竞争环境。学习党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以及铁路改革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路局各项改革措施的必要性。认识到铁路改革的深刻内涵,全方位充实自己,完善自我,使自己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在紧张严肃的环境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杜绝利己主义,心浮气躁。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戒骄戒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示自己,想自己少一点,想工作多一点,永远把机务段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力求果断、细致,遇到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做到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

第四,要勇于开拓创新,永葆工作中的生机和活力。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勇于大胆实践,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充分听取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认真反思,逐条改进。以更饱满的生活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旺盛的斗志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以良好的心态迎接来自任何方面的挑战,从而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和跨越。

古人云:“不待扬鞭自奋蹄”。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必将以饱满的热情和主动的态度做好我的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然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复合型人才。

本阶段我在信号工区学习,是来铁路局学习的第三个阶段,就是去现场学习,向现场的老师傅学习,学习现场工作的程序。在这3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现场知识,使得我对以前所学过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使我受益匪浅。

在实践经验积累上,我跟师傅在现场学习的工作流程,并亲身感受了信号工的工作过程,使我开始积累了作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应该具有的基本能力,细心体味着作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应该具有的职业素质,同时积极配合好我的师傅的工作,做到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的同时多问多学现场知识,对不知道和不明白的地方坚决做到深知熟解,并能举一反三,正常行车情况下能熟练的在脑中模拟工作要领。

在现场的感触很多,首先,要全身心加入铁路这个大家庭。要以平静的心态看待铁路的改革,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工作,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在工作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内之事。一要充满信心。认识到铁路改革机遇大于挑战,环境的改变、“身份转换”政策的实施,会创造新的、良好的竞争氛围。

二要有紧迫意识。培养自己的大局意识,主动去适应改革。努力工作,要把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做好这些工作是迎接改革必备的首要条件。必须增强竞争紧迫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发展的今天,必须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必须改变了已往觉得进了铁路就算捧起了“铁饭碗”的观念,“瓷饭碗”的竞争紧迫感明显增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在改革和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在工作之余要加强学习,给自己补充能量,以适应竞争环境。学习党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以及铁路改革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路局各项改革措施的必要性。认识到铁路改革的深刻内涵,全方位充实自己,完善自我,使自己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在紧张严肃的环境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杜绝利己主义,心浮气躁。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戒骄戒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示自己,想自己少一点,想工作多一点,永远把机务段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力求果断、细致,遇到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做到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

第四,要勇于开拓创新,永葆工作中的生机和活力。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勇于大胆实践,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充分听取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认真反思,逐条改进。以更饱满的生活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旺盛的斗志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以良好的心态迎接来自任何方面的挑战,从而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和跨越。

古人云:“不待扬鞭自奋蹄”。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必将以饱满的热情和主动的态度做好我的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然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复合型人才。

最新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最新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六

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步入初中学习后,由于表现突出,我又很早的成为了一名共青团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我虽然在学校没有担任职务,但在班级却担任有职务,虽然学习和工作已经很累,但我还是尽可能的帮助同学,尽量的参加或组织同学们参加义务劳动,在老师的教育下,同时通过自己看书,我对共产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更希望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到上高中,我对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学习中知道党是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是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代表各族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了解到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集中反映和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并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及在党员的行动上,要求广大党员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在上高一的时候,由老师推荐,同学投票选举,我有机会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但由于年龄问题,而没有实现我的愿望,虽然错失了一个好的机会,但我想只要我想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心还在,我还是有很多机会的,而现在我只不过是把机会让给了其他同学。现在我已经达到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我也热切希望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铁路工作以来,通过学习党章,我认识到: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就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原则。也充分认识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明确了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深刻认识到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显著标志。

同时,作风建设也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它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享有八项权力。通过学习更加了解我们中国共产党,也更加热爱我们的党,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也更大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20xx年x月x日

最新铁路公安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精选七

安全是铁路工作的生命线,在各项工作中居于首位。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年为抓手,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安全基础,坚决杜绝发生严重的铁路安全事故,为铁路管理体制改革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按照路局、路局党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我结合自身工作,对照自查内容,认真展开自查,努力提高安全思想认识,并以此为契机,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个人自查报告如下:

1、对有关市场开发业务知识能够认真进行学习,对其它文件不细看,特别是文件大,字数多时,往往看着看着就不耐烦了,造成文件精神没有细致地领会、吃透,导致对文件掌握不细致。

2、掌握第一手资料不够全面,工作中缺少创新。能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并且能够严肃处理,但在考核落实上不严格,甚至有的不考核,导致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满足现状,存在遇事随大流,不能严格进行管理。

3、在日常管理工作或安全工作中,我对别人的工作经验借鉴较少,只重点针对作业安全及人身作业安全进行盯控,对作业标准中的一些细节性问题仍掌握的不够全面,主观思想中认为人无完人,对身边及现场作业过程中的一些细节性问题仅仅是一笔带过,简单批评教育就算是现场整改,简单的认为作业安全及人身安全上不出现问题就可以了。

4、安全规章不熟。平常自己学习安全规章比较少,对现场作业中的安全不能真正理解,使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车站改革发展的大局,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稳定。

2、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今后的工作,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加强自己在本部门工作中的兵头将尾工作,克服好人主义,要认识到对他们不严格就是对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现场安全作业方法,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通过深入反思,我深刻的认识到这样的工作标准已不满足于当前的工作需求,只有从更深层的标准入手才能够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把工作真正干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认真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严把作业关键,以实际行动为路局的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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