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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懂法心得体会学生实用 学法懂法用法感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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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懂法心得体会学生实用 学法懂法用法感悟(4篇)
2022-12-25 03:56:41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知法懂法懂法心得体会学生实用一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现在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法治国描绘出宏伟蓝图。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推荐知法懂法懂法心得体会学生实用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推荐知法懂法懂法心得体会学生实用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推荐知法懂法懂法心得体会学生实用四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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