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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发展心得体会及感悟 养老机构发展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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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发展心得体会及感悟 养老机构发展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3篇)
2022-12-24 22:30:2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养老机构发展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户籍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保密信息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1.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而获取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的经营、管理、交易、技术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

1.1.1 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投资意向、经营计划、营销策略等。

1.1.2 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公文、合同、档案、资料,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员工名册等。

1.1.3 甲方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或潜在的客户名单、承包商名单、供应商名单等。

1.1.4 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图纸(含草图)、资料、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检测报告、操作手册等。

1.1.5 乙方在工作期间为执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1.1.6 甲方明确提出要求乙方履行保密义务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1.2 甲方的保密信息可以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所表现,如文件、甲方书刊、函件、图纸、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以及电子邮件等。

第二条 保密期限

2.1 保密期限为:乙方离职后,应保守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直至其为公众所知悉为止。

2.2 本协议所称离职,以甲乙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为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3.1 乙方保证已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程序、时间和要求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乙方保证没有私自扣留、带离、转移给他人或者销毁甲方保密信息。

3.2 乙方保证离职以后,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3.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管理制度不得知悉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在职或离职员工)泄露、公布、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3.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牟利。

3.5 乙方保证在离职后 个月的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3.5.1 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拥有利益。

3.5.2 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企业、机构单位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虽然不担任职务,但为上述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

3.5.3 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为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前一年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同时也包括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5.4 到甲方的供应商单位任职。

3.5.5 通过引诱、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

3.5.6 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3.5.7 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具有下列行为的,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

4.1 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擅自以抄录、复制、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4.2 将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4.3 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服务或牟利的。

4.4 未经甲方同意,以公布、出版、传授等方式泄露甲方所有或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5 为他人侵犯甲方保密信息提供信息或便利条件的。

4.6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利用甲方所有或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7 违反3.5条款约定义务。

4.8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或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款

乙方如能提供明确且具说明力的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下述情况之一的,将不受本协议保密义务的约束:

5.1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认为应予以保护的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

5.2 在乙方离职后,甲方主动对外公开的保密信息。

5.3 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甲方保密信息时,乙方应在披露之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第六条 法律适用

6.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6.2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相关内容以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条款独立

7.2 本协议各个条款之间效力独立,如本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条款被认定无效,则其余条款仍将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

9.1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有关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关于养老机构发展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 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 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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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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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 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 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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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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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关于养老机构发展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民生政策,部署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和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同时,向大家通报一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大问题的情况。

一、审时度势,加快全省奔小康进程

党的xx大、xx大确立了到20xx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全国的形势怎么样,全省的进程怎么样,时刻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我们最近考虑的重大民生政策也都由此而产生。下面,我分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是全国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情况。关于小康社会的评估标准,国家统计局曾先后制定过几个指标体系,尤其是20xx年对原来的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目前这一新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项具体指标,基本上可以对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综合衡量,是一个直观的指标体系。根据这一指标体系,20xx年全国小康社会的进程是74.6%,比20xx年的72.7%提高了1.92个百分点。分区域情况来看,东部省份总体进程是83.5%,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地已经达到90%以上,东北地区达到了77.6%,中部地区也达到了72.4%,而西部地区只有66.2%,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西部省份中,内蒙古、四川、重庆基本上是在70%至80%之间,高于西部平均水平。

二是陕西省小康社会进程差距在什么地方。经我们自己测算,陕西的小康社会进程为71.92%,国家公布的在69%左右,其差距主要是对社会保障人群数量的统计不一致。这几年,除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政策外,我省很多地方自费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由于在不断推进,因此存在统计数据滞后的问题,总体来说,处于69%到71%之间,高于西部平均水平,但是比东部、中部、东北等地区还是有差距的。那么差距在什么地方?在20xx年的6项指标中,经济发展程度是64.05%,比20xx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社会和谐程度是82.98%,提高0.73个百分点。生活质量实现程度74.32%,提高2.85个百分点。民主法制实现程度是89.95%,提高1.51个百分点。文化教育实现程度为66.51%,降低1.1个百分点。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为63.1%,提高3.35个百分点。从6项指标来看,我们主要是在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三个方面有差距,所包含的具体指标,其中人均gdp、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城镇人口比重、居民人均收入、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常用耕地面积指数、环境质量指数等方面差距比较大。那么,到20xx年我们在西部能不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呢?根据这几年的情况看,仍有几项指标有困难。一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指标体系要求大于50%。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全国是3.3∶1,我们是4.1∶1,而且还在逐年拉大,到20xx年指标体系要求小于2.8∶1,按通常做法是达不到的,必须采用超常措施来解决。三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求大于5%,我省20xx年的统计结果为2%多一些。四是平均受教育年限,目前是8.42年,能否如期实现大于10.5年的要求,对我们这个教育大省也是一个挑战。五是环境质量指数,指标要求达到100%,我们目前只有62%,任务十分艰巨。所以,按通常的情况来推测,仅仅采取常规的办法来推进,到20xx年这些指标都是难以实现的,必须下决心用超常措施加以解决。

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发展态势和在全国所处的位次,20xx年我们不但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且还应该在西部率先实现。目前,西部已有三个省明确提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分别是内蒙古、四川和广西,我省也应该创造条件提前实现这一目标。为此,我们组织一批同志专门进行了测算,如果到20xx年提前两年建成小康社会,我省小康社会进程将达97.87%,23项指标中有17项可以达到100%,有6个指标达不到标准,但还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全国都建成小康社会了,陕西没有建成,人民是不会答应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突出重点,扎实苦干,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在抓好其他工作的同时,要在以下方面下大功夫。一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发展总量,优化发展结构。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缩小城乡差距。三是要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和产业,提高城乡居民素质,当然还包括缩小贫富差距等。

我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要经常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进行比较和衡量,看看我们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还在哪些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薄弱的程度如何?要做到心中有数,认识清醒,奋力赶超。当然,刚才讲的是20xx年的数据,20xx年数据应该会好一些,因为我们去年的增长速度是13.6%,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也比较快,还加大了对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相信在这些方面会有一些较大改善,希望20xx年数据出来后,大家能够认真对照一下,查找工作不足,加大工作力度。

二、同心协力,破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难题

应该说,我省目前面临的发展难题确实不少,但最突出的就是我6月2日在省政府全体成员会议上强调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低、经济外向度水平低三大难题。到底低到什么程度,我给同志们介绍一下。

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20xx年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排第17位,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在第18位,从表面看两者大体相当。但我省居民收入水平二十几年间排名都在20名以后,20xx年还是22位,20xx年才到目前的18位,也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3%,差距还有3046元。农民收入则更不理想,从1980年到20xx年一直在29位至27位间徘徊,20xx年在全国排27位,去年和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是1715元,仅相当于66.7%,而且差距还在逐步拉大,大前年差1400元,前年是1500元,去年扩大到了1700元。更重要的是,省内城乡居民收入比例高达4.1∶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2%,年平均增加475元,按这样速度测算,到20xx年大体上可以达到10278元。能否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还需要付出很大努力。我省农民收入每年以13.8%的速度增长,年均增长347元,全国年均增长900元,我们到20xx年大体上是7647元,占全国的72.2%,到时候城乡差距仍然比较大,达不到小于2.8的要求,能不能年均增长14.8%或者15.8%,必须采用超常措施加以推进。最近,省委、省政府研究了一系列民生政策,首先从企业开始,用制度来保障职工收入的增加。20xx年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25223元,在全国排15位,但全国平均水平是28395元,我们只相当于90%,20xx年我省基本养老金水平位于全国第16位,达到1382元,是这几年提的比较高的,但还是不平衡,尤其是退休比较早的,工龄比较长的,参加养老保险比较晚的职工反而生活更加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这些人员的收入水平。在提高公务员收入水平方面,也会拿出一些措施。只有企业职工、公务员等收入提高,才能带动社会水平的提高,促进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二,城镇化水平低。去年全国平均城镇化率是46%,我省建设部门统计的是42%,公安厅按户籍统计提供的是38%左右。因为尽管有些人去城市居住了,但户籍问题没解决,随之带来了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发展步伐,户籍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推进城镇化对提高农民的收入也是一个超常措施。北京一些研究机构研究认为,如果城镇化程度增长50%,能够促进农民收入增长7%。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是,减少农民,发展三产。如果通过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发展第三产业,使三产就业比重上升到39%,估计可以促进第二产业劳动者工资上升5.3%,这已经在四川灾后重建中得到了验证。

第三,经济外向度低。今年我省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亿左右,增长速度比较快,但是仅占经济总量的1%,全省资金流动总量中外汇占的比例也不高,外资企业的增加值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也不高,这方面我们还是有差距。

这段时间,我们主要围绕解决“三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尤其是解决城乡居民收入低、城镇化水平低方面有一些政策会陆续下发执行。希望大家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这个事情,从战略上统一思想认识,从责任上统一行动,加大实施力度,已经出台的措施,必须精心操作,见诸于行动。比如,推进农民进城,我们喊了多少年,现在主要精神就体现在这个文件中,公安部门要尽快拿出城市居民和城市居住两个管理办法,过去农民进城要有两个条件,即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现在我们一再强调要放宽条件,在城市有连续的工作和暂时的住所就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政策。这一制度与我国的土地承包法是不违背的,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精心组织。对于退出享受农村政策的进城农民,要让他们享受城市政策,可以采取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补贴、宅基地变耕地或置换城市用地指标等方法推进。农民退出农村,一定要有补偿,否则怎么退出。当然,目前的一些措施还带有尝试性,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解决“三低”问题,也需要上下协同,群策群力,省上出台了这些政策,市、县还有什么举措,只要有能力都可以做。我省在医改方面创造了神木模式、子长模式,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出好的经验和做法,然后我们在全省铺开。

三、精心实施,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政策

乡镇机构改革是20xx年开始试点的,国家20xx年部署,要求用二到三年时间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但由于考虑到我省需要换届和进行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等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一直在试点,现在到了下决心推进的时候了。而且经过试点,根据我省实际和城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思路,现在的方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成熟,可能不需要二到三年的时间,用二到三个月的时间就能完成,关键看怎么组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有几个重点,大家一定要掌握好。

一是责任在市县,特别是在县委、县政府。乡镇机构改革怎样实施,怎样推进,很大的自主权给了市县。现在的乡和镇已经大不一样了,我们最大的镇有十万人左右,还用三四十个人去管理肯定不行,而最小的乡只有六百多人,目前的管理体制也已不适应了。因此,自主权还在县里,方案报到市里认可就行。

二是机构如何设置,由县委、县政府来确定。我们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二万人以上的镇要专门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等都放在这个办公室,还要设立宣传教育办公室,文化站、中小学要管,还要加强农民思想教育工作。除了社会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外,这次还专门设立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乡镇,每个镇都要有规划,要按规划建设,镇里的卫生、环卫、垃圾处理、文明村镇建设,包括乡村道路都由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来管。一万到二万人的乡镇,按三个机构设置,一万人以下按岗位来设置。

三是要大力推进撤乡并镇。我省现有1560多个乡镇,而东部、中部的一些省份大部分农村人口比我们多得多,乡镇的数字在600到900之间,少数1000左右,我们的乡镇规模太小,形成不了城镇中心,推进城镇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难度很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过去是管理农民,现在要服务农民,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原则上不保留乡,陕南山区乡按25%的比例撤并,平原地区按照30%撤并。撤一个乡镇省财政补助25万,大体上全省乡镇保留在1000个左右,这与推进农民进城政策是相吻合的。现在许多村已经成为留守村,都是老人和孩子,我们要创造条件让农民不回去。今天为什么请书记、县长来呢?就是要统一思想,从城镇化的角度,从富裕农民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当然我们没有强制性要求。通过撤并乡镇形成的重点镇,是下一步城镇建设要重点扶持的。改革完成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手续。

四是其他的政策会相应跟上。包括经济适用房,我们提出市以上主要建廉租房和公共廉租房,省上加大了财政补助的力度。县镇重点是推广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乡镇干部、公共服务设施的教师、医务人员解决住房,做到一户一套房。

五是本轮机构改革后要实行乡镇干部岗位津贴。机构改革什么时候完成,津贴什么时候实行,津贴标准省上确定,偏远和艰苦地方最高,按书记和镇长、副书记和副镇长、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分四档,由县委、县政府确定。乡镇机构改革只要我们准备充分,将会推进很快。

六是分流乡镇干部的去向。这次我们没有提出精简,编制以内的干部照常使用,如何调整是县里的权力,但是不能超编,不能额外进人。干部分流的第一个去向是,没有成立调查队的县,可以由这些干部成立调查队,每个县都要有;第二个去向是,带薪到村里去任职;第三是到公用设施为农民搞服务,特别是文化站之类的;第四是领办、创办为三农服务的实体,前提是服务三农。还可以采取其他途径进行分流,关键是把干部使用好。

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是以上几个核心内容,希望你们结合省上这次出台的两个文件,把精神领会好。与此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等文件,我们还要开会研究,将来会有一些具体措施,省级有关部门很快会将有关文件和配套措施下发。各县委、县政府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要有机构专门协调相关工作。

同志们,这几项工作都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民生政策,希望大家既要精心组织,加快推动,又要稳妥推进,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我省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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