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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 税务的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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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 税务的心得体会(六篇)
2022-12-24 04:33:23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一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学习马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的思想,要用政治思想学习来推动征收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能力,使之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再次要实认真地开展好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纳税人征收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全体同事的配合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些成绩,但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愿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在工作上勇于奋进,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关于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二

(税务干部)女,岁,学历大专,申报征收岗位,职务科员。她是市国税局海化分局的一名普通税务女干部,自年参加税务工作以来,立足本职岗位,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四自”精神,不怕吃苦、顽强拼搏的精神,埋头苦干,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以自己辛勤的劳动创取得了一流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好评。

一、刻苦学习,练就本领。

在社会不断进步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妇女同志在各项税收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担负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作为一名刚走出校门的学生,虽然有丰富的业务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而实际税收工作更需要以娴熟的业务和操作水平、文明踏实的作风来与纳税人打交道,所以她就从小做起,白天跟着别人干,边工作,边就疑难问题不厌其烦地向他人请教,利用晚上和双休日则针对自己的不足认真学习有关业务书籍,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同时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求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经过半年的磨炼和学习,她实际操作水平和岗位技能得到较大提高,逐步地在工作中发挥了独挡一面的作用,受到了领导的表扬。

二、热情服务,无私奉献。

诗人纪伯伦说过“工作是眼能看见的爱”,陈瑞梅始终以这句话勉励自己,她在与纳税人打交道时除恪守职业道德外,还坚持将心比心这一朴素的原则,为他人尽可能多的提供一点方便、一点帮助,也使自己从中获得愉悦和充实。她分管电子报税工作时,她在服务上是心系纳税人,推行零空档服务措施,就是无论什么时间纳税人随叫随到,并且保证服务质量,在为纳税人服务过程中倾注了融融真情。

去年月号下午,已接近下班时间,区的中以溴化物公司的会计,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发现录入的电子数据不能正确保存,纳税申报无法完成。该会计就打电话咨询,她放下电话马上到了该公司,她根据所掌握的技术知识,对该公司的软件内容进行数据查询,找出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进行了技术处理,使该公司按时申报纳税。事后经理说,没想到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国税局的人员马上就到,这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值得我们学习,今后我们要一定守法经营,诚信纳税。

在商界流传一句至理名言视顾客为上帝,从中取得真“经”,在负责在推行电子电报税技术指导来说,她做到了尊重纳税人视纳税人的需要为第一需要,尽量满足纳税人的要求,让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如中业化工公司由于于会计年龄偏大,虽然经过电子报税的培训,但一时不能独立操作,对模块数据不能按要求录入,纳税申报不能独立完成。他就来分局询问陈瑞梅。为了让他正确掌握软件操作要领,正确申报纳税,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到中业公司为他单独“开小灶”,再次把培训的内容讲述一遍,手把手地教他怎么操作软件,如何正确保存数据,应注意软件使用中的要点和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业余培训,于会计不仅能熟练掌握电子报税的要领,并且能独立操作系统升级,他总是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三、廉洁自律,树立形象。

在收税过程中鉴照自己的言行,她懂得“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是党和人民对税务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税务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负责专用发票管理期间,她对待发票违章问题坚持一把尺子量长短,一个制度主标准,严格把好三关。有一次,一企业因发票违章,接到了分局的罚款通知书,这家单位的财务科长认为她是个女同志,一定好说话,满怀信心地找到她,认为不管怎样也会给个面子,她毫不含糊地说,如果这是我们个人之间的事,怎么都行,可是这是关系到国家税款的大事,必须按政策处理,罚款一定按规定办,无奈这位熟人只好认罚,如数交上了罚款。无论处理公事、私事、她总是一尘不染,执法如山,不徇私情,两袖清风。

关于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三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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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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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9至2019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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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关于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四

岗位职责

1、税务会计;

2、往来会计;

3、出纳;

4、其他领导交办事项。

任职资格

1、熟练办公软件、财务软件

2、至少从事过两年以上税务会计,有高新技术企业经验

3、至少从事过两年以上往来会计,有一定往来管理经验

4、工作细心,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他人工作沟通良好

关于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五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19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9至2019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9年—2019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9年—2019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19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9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9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19】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9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19】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19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19】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关于税务人马丽心得体会六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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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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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9至2019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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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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