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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 2020养老驿站工作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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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 2020养老驿站工作总结(七篇)
2022-12-23 18:38:4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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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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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提升工作,我县成立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卫计、药监、老龄等单位分管同志为成员,并在各自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按照省民政厅等部门要求,我县民政局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7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2017年行动十大目标,以及县、乡镇、敬老院及有关部门职责。4月24日,我县召开了由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主任、敬老院和社会办养老机构院长参加的专项提升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全面开展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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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加大投入,改善薄弱环节。在去年投入651万元的基础上,又投入752万元对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制定了设施配套“十个一”标准,即每个房间配备一台电视机、每院有一台空气源热水器、每院一套监控设备、每个房间安装一个烟感报警器,每个房间配备一个灭火器、每院有一套安全用电线路、每个房间规范配备一套桌椅床柜子等室内设备、每院要有一个卫生室(点),每院形成一套实用工作制度并上墙、院民每年按季节更换一次衣服。今年一是对敬老院食堂进行改建、改造提升。改建了敬老院食堂5所;对需要提升的46所敬老院食堂进行改造,目前招标工作已经结束,近期全面实施,确保11月底前全部通过食品药监部门验收。二是改建了一所拥有100张床位的县级特困人员护理中心,专门用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集中护理。三是加强敬老院安全出口建设,每个敬老院均安装了应急灯。四是完善医疗服务。敬老院均设立了医务室或医务点,由乡镇卫生院派专职医生轮流坐诊,实现小病不出院。

(二)规范人员配备,加强考核监管。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配备及提高工作人员待遇的通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明确敬老院工作人员设置、职数及条件。对院长的条件进行硬性规定,年龄最高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中以文化程度。对县乡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等或年龄超过65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一律辞聘。通过规范,我县现有工作人员平均年龄由过去的63.9岁降低到58.13岁,8名年龄超过65周岁的院长得到更换,45名年龄超过65周岁的其他工作人员予以辞退。二是提高工作人员报酬。各乡镇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月考评,制定了绩效考评办法,实行工作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将工作人员报酬分成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院长和炊事员基本报酬每人每月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绩效报酬按人均每月400元下拨到乡镇,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报酬。三是解决工作人员后顾之忧。从今年开始,每年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交新农合个人承担的部分和代交500元的新农保资金。四是加强敬老院经费保障。按照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五是加强敬老院监督与考核。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每年分上、下半年分别对敬老院进行考核。创新考核方式,由五保老人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价。特别是用“丢豆子”形式考核全体服务人员,非常符合老年人的特点。老人喜欢谁,就在谁照片下的碗里丢下一颗豆子。建立了末位淘汰制,对不受欢迎的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敬老院和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细化管理措施,实行“四个常态化”,即每日安全巡查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常态化、院民每日两个鸡蛋和一个荤菜常态化、“五好”院民评比和工作人员考核常态化。一是为各养老机构统一印制《全县福利机构安全每日巡查记录薄》,要求各院从有无违规使用电器、有无使用易燃物品、有无卧床吸烟、房间有无凶器和危险品、有无院民外出未归、院民外出有无履行手续、院内电线有无漏电等7个方面,每天巡查3次,并做好记录备查。二是统一印制《全县福利机构每日值班记录薄》。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并如实记录每天院内发生事情,连同安全巡查记录一起作为考核院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规章制度。整理好各项规章,汇编成册,每所养老机构一本。四是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每季度分片选择一所敬老院,召开一次敬老院工作人员观摩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乡镇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院长培训会议,加强经常化教育管理。五是创新管理方式。纪王场乡敬老院在院内设立院民矛盾纠纷调解室,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旧城镇开展五好院民、优秀居室等评比,并把所辖3个院中的院民组织起来,组建文艺队,自编自演一些娱乐节目,坚持每月组织老人开展两次以上的文化活动,开展三次以上政策、科普知识讲座。旧城镇敬老院还在院内成立党支部,先后有多名五保老人申请入党,愿意为大家奉献自己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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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年中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省民政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养老机构没有达到消防备案或许可的标准,许可率较低,目前只有4所敬老院获得许可。二是敬老院管理存在不平衡现象。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角色转变不到位,服务水平低。三是敬老院入住不平衡。大部分敬老院入住率达90%以上,有的甚至出现人等床位的现象。受部分五保对象亲情难舍,故土难离因素影响,有的入住率只是60%左右。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省民政厅等8家单位下发的《关于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下发的“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本次会议精神,强化敬老院管理质量提升。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制约消防许可的土地、规划等前置条件,坚决完成省厅提出的年底许可达到60%以上,明年上半年全部取得设立许可。二是积极研究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的具体办法,确保特困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较大的提升。三是强化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好省民政厅提出的“五个重点问题”, 强力抓好督查检查,以有力地举措确保敬老院安全运行,保障五保老人安享晚年。

有关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二

自20xx年9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我们不断的摸索,不断的完善我们的工作与机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本着让老人生活安心、舒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的服务思想认真地对社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现就今年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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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我们完成了20xx年制定的工作目。在美兰区社保局管辖内的220名孤寡老人做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逐一核实家庭实际情况,并签订了50位孤寡老人作为服务对象(在50位服务对象中女性26人,男性24人,最大年龄86岁,最小57岁),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在服务对象之中,有瘫痪、残疾人,也有患慢性病长期服药的。自从启动上门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定期上门为服务对象讲解老年人保健知识、与老人谈心、以排解他们的心理孤寂、给他们买菜做饭、陪医送药。他们住院期间我们送去营养品和问候,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服务员还在家里为生病的孤寡老人熬汤、包饺子,他们感受到我们的服务是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周到。他们给我们的服务最好的报答就是含泪的目光冲着服务员远去的背影挥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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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孤寡老人生活孤僻的特点我们服务员充分发挥了工作时间灵活与自己的耐心不畏困难的特点,尽量选择他们在家的时间上门服务,没有因此漏掉一次约定的服务次数与缩短服务时间。

2)、在工作开展一年多里依然有部分老人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和目的,认为只是走“过场”。我们耐心地给孤寡老人讲解政府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让他们了解政府的这项惠民工作与我们公寓的专业化队伍与机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真心付出终于赢得孤寡老人与他们周边邻居的充分信任与赞赏。

3)、一年多的服务工作我们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与困难,特别是与瘫痪卧床与痴呆的沟通时候经常都吃闭门羹或不愿意给我们服务签字确认。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对遇到的困难一个一个克服,让这些孤寡独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充分享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事实证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让越来越多的孤寡、高龄、空巢老人真切地体会到“爱老、助老、促和谐”的深刻内涵。这对我们未来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了让老人安心、舒心;让党与政府放心、省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进行服务品质的提升,努力为更多的老人创造良好的居家养老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更加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层次,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20xx年各项服务统计数据如下:

20xx年我们总共为老人服务1932次,政府购买服务时间4464小时,我们为老人服务时间4546小时,超出82小时,20xx年传承20xx年零投诉。

20xx年工作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去做:

1、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层次增加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的老人群体要求。

2、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与规范化操作,有机结合公寓养老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公寓养老为支撑一个新的养老服务体系。

有关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三

今年以来,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以改革、稳定、发展为大局,认真抓好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抓重点、攻难点,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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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5月底,全市共为6063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17148万元,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其中市直有离退休人员27658人,发放8233万元。当期没有出现新的拖欠。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保发放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工作责任制,始终将确保发放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紧抓不放,使保发放始终得到高度重视。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资金调度办法,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贴,强化了资金的预算管理,有效缓解了各县(市、区)的资金压力,为资金筹措到位打下了基础。

三是坚持并完善养老金发放监控制度,实行养老金发放情况按月内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按照要求统计发放情况并认真核实数据,及时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确保发放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是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今年6月份,我市围绕规范统筹项目、巩固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支付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督促,并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重点督办,力求消除工作死角,实现了全市当期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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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领导,强化征缴力量。处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征缴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征缴工作得到组织保证。同时单位抽调专车,积极下企业、跑银行催缴养老保险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全处自上而下层层联动,形成了大家都来关心基金征缴的可喜局面。通过努力,大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对养老保险工作也非常重视,想方设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2、加大清欠力度。今年年初我们就对对清欠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制订一些了具体措施,如签订还款协议、对欠费大户进行通报、商讨资产抵押等,并且进行了落实,有重点、有目的对欠费大户企业进行了专门走访,与法人代表进行面对面磋商,督促其缴纳养老保险费。通过努力,上半年全市已清欠2965万元。

3、抓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为积极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我们把全年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征缴科室,落实到人头,逐月考核评比。此举不仅使征缴科室职责更明晰,同时也增加了征缴科室人员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主动性,还形成了科室之间的比、学、赶、超新局面

4、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于欠费1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逐月将其清欠情况向四大班子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主管局(委)进行通报,便于各级领导决策,及时和各部门沟通并加强配合,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清欠合力。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已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收缴。

6、做好收入申报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保险处于3月开始开展了市直参保企业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以此切入点,全面检查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情况,对违规企业实施重点稽核。

由于措施得力,征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市的确保完成基金数为28500万元,全市上半年实征养老保险费1348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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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扩面工作的重点是新开办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和各种性质的临时用工,职工构成情况复杂,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缺乏参保的自愿性,针对这种这种状况,市保险处采取有效措施,一手抓扩面,一手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全面促进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意识。为使参保单位和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有更深的了解,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树立参保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观念,增强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2、创新工作机制,对参保单位实行上门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扩面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积极实行上门服务,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3、积极做好因破产、经济性裁员等企业分流职工的养老保险续接工作。对于失业人员、出再就业中心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落实了"告知"制度,下发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千方百计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增强职工参保的自觉性,保持职工参保的连续性。上半年,全市续保人数达1643(其中市直410人)。

4、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办事。1-6月,我们共向31家企业下达了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书,对于拒不参保企业,配合劳动监察支队坚决予以行政处罚,确实有效地利用和发挥现有法规的效能。

截止5月底,全市新扩参保职工4573人,完成目标任务(8600人)的53。2%。其中市直新扩1672人,完成目标任务(3550人)的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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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条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逐步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不断规范管理,拓宽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豫劳社险金函[20xx]16号文件精神,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成立了检查评估领导小组,通过实地检查、座谈、查看工作方案、制度及相关台帐等方式,于20xx年6月6日至6月14日对所属6个县(市、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条件。我市于20xx年底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对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条件、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许昌县、襄城县根据本县实际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许昌县、魏都区、禹州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了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同时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全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共有63街道(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252人。其中,魏都区6个街道劳动保障所有5个建立了宽敞的服务大厅,另外1个街道服务大厅正在筹建之中。全市已成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平台的63个街道(乡镇)、43个社区全部配备了计算机,实现了微机管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拷盘的方式与街道(乡镇)、社区和企业退管组织实现了资源共享。

2、管理服务内容不断拓宽。首先,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卡)。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企业退管组织按照劳社险中心函[20xx]37号文件规定的数据项目,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卡),并登录了微机。截至5月底,共填写许昌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登记表53350份。第二,发放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为了便于街道(乡镇)、社区开展服务,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劳社险中心函[20xx]3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统一印制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分发到各县(市、区)。截至5月底,已向退休人员发放联系卡6020张,受到了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第三,定期开展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各县(市、区)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尽相同的认证方式,如禹州市采取指纹鉴定系统开展认证,许昌县采取了数码认证,长葛市采取了电子扫描认证,其他县(市、区)采取了照相制卡等认证方式。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积极协助其他地区社保机构进行认证,能够做到主动上门认证,共备案协助认证记录360人次。

3、因地制宜地开展其他服务活动。由于经济条件不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也相应差别,全市各级社保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其他服务活动,努力拓展服务内容。通过设立政策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许昌县下发了专门文件接收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建立了标准的档案室,微机排列,专人负责,目前已接收档案2591份,并为退休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魏都区和许昌县建立了高龄和特困人员服务台帐,成立了退休人员互助组织,如夕阳红协会、781协会等。襄城县按行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并进行政治学习。

到5月底,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到53350人,社会化管理率9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4%;纳入社区管理37369人,社区管理率6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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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已于6月2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施行意见,7月1日起,市级统筹工作将正式启动。实行市级统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各方面利益调整。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测算、调研等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市级统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完善县(市、区)养老保险基础数据库。针对县(市、区)基础管理工作较为薄弱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规范业务管理,另一方面重点开展县(市、区)基础数据库的健全完善工作,确保有关业务和数据能快速、准确移交。

二是制订了相关草案。依据市级统筹“五统一”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订了有关市级统筹的配套文件草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管理规定、关于许昌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经费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计算机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

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7月份全市可以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及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金和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的统一,由于省编办文件尚未下发及财政专户设立等因素制约,暂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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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工作。为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实现全市数据共享,今年以来,我处抽调专门计算机人员长期到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对照80项数据指标,加快数据整理,已经取得阶段性的进展,数据质量逐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数据基本整理完毕,为全市数据整合和市级统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展了县级规范管理达标活动,省中心对39个县(市、区)进行了认真检查验收,其中我市的许昌县通过验收,成为全省首批xx个达标单位之一。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到今年底,魏都区和禹州市要达到验收标准,其余县市也要在明年年底前达标,我市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得到提高。

3、严把退休审核关。在计算审核退休待遇时,我们认真审核档案,对有关退休条件、退休待遇的基本数据、基本情况逐一核实。尤其是对年龄、特殊工种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按政策办事,把好退休关,减少基金流失。同时还实行了职工退休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4、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为切实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今年5月份,省中心和我们分别对各县(市、区)进行了财务和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基金的征缴、支出、结算、管理等环节及内部监控制约机制,及时发现了问题并得到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5月底,全市基金累计结余14725万元(不含调剂金2592万元),其中市直基金累计结余4574万元,没有新的挤占挪用。

5、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得到加强。我市的统计工作也有了明显进步,为领导决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财务、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统计分析质量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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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我们定期组织全体职工重点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大家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用我们的工作实绩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学习业务。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大家学习养老保险政策,把有关知识、制度学懂、学透、学精,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学习相关知识。学习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大家思路,不断自我创新和完善。

2、大力开展行风评议和“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我们按照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窗口服务标准,不断拓宽了窗口服务内容,简化办事程序,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机制,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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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今年的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令人可喜的,但同时还应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还非常严峻,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的参保率较低,这部分人员应该作为我们扩面重点。同时7月1日后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提高,也会对我们工作造成一定影响。2、县(市、区)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市级统筹后,亟需规范;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尚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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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确保养老金确保发放工作。今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持续增长,实行市级统筹后,保发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确保发放仍然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研究和预测预警,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保发放机制。对收支缺口,首先要通过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办法解决。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定期通报、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对保发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

(二)做好扩面征缴和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一是要以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群体重点,努力扩大覆盖面,确保今年新增参保职工8600人。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下大力气抓好稽核、清欠工作,确保养老保险费征缴额达28500万元。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一些效益好、人员多但拒不参保或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在局里统一安排下,坚决纳入行政法律程序,强制其参保缴费。

(三)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根据xx届三中全会决定,今年国家要全面启动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改变以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状况,消除债务隐患。当前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老中新人分开的原则,逐步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20xx年按2%起步,20xx年做实到5%。二是中央对中西部省份给予补助,5%以内每个点中央补0.75%,剩余0.25%由地方负担;6%到8%部分,全部由地方负担。三是做实账户的基金统一集中到省里,全部购买国债。我们要坚持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进行测算论证,做好准备工作。

(四)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一个扩展”。

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二是提高中央企业(行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比例。到今年底,全市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其中实行社区管理的达到65%。因此,下半年要注重质量提高和工作规范,要将提高社区管理的比例作为重头戏。

一个扩展,就是要扩展工作内容,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做好有关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资格认证协查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强化勤政廉政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案件,积极推进行风建设。

有关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四

过去一年,我中心就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紧紧把握养老中心发展机遇,推进落实各项养老工作任务。

一、中心规划

1、树立发展目标:把握需求,提供服务,注重实效,使老人过上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落实政策,开拓创新,办出特色,创建省级示范养老机构。

2、明确服务思路:中心以老年人家庭为基本服务单位,依托家庭(家属)和社区,有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资源,组建高素质专业服务队伍,与社区紧密合作提供服务,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果。

3、理顺服务关系:

与老人:以老人需求和家庭支持为基础,老人和家庭充分参与;

与社区: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与社区紧密合作开展有效服务;

与政府:用好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实实在在解决社会养老问题。

规范服务流程:中心建立了规范的服务流程,建立关系——需求评估——服务设计——服务实施——效果评估——后续跟进。

4、打造专业团队:中心建立专业的工作队伍开展服务,目前全体工作人员20名,其中行政3人,社工3人,康复师2人,养老护理员10人,财务1人,厨师1人。

二、主要工作

1、中心建设,夯实基础

设施方面,在建筑面积有500㎡的营盘街社区的房屋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了电风扇、电视机,配备了桌椅、饮水机、报架、书橱、培训室,铺设了地板,增加了户外健身设备,各种防火防电设施一应俱全,能同时容纳几十人共同活动;制度方面,健全了管理制度、服务指南、家政服务员工作职责、专职义工岗位职责、老年活动室制度、医疗保健室制度、志愿者服务探望制度等,初步建立健全了居家养老网络系统。

2、考擦学习,厚积薄发

过去四个月,中心工作人员中心为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造特色养老工作,在前期分别走访了长沙市各区的居家养老中心,通过各种方法学习了外省市和国外开展居家养老的各种服务方式,尤其是香港、上海等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养老服务特色,根据本区和本中心的资源优势,努力计划并逐步打造自己独特的养老服务特色。中心管理人员到长沙民政学院社工系、康复系考察学习,并邀请为员工开展培训。

3、员工培训,建设队伍

新康养老服务中心与长沙市阳光新青年职业技术学校于20xx年10月30日起,按教学大纲实施,实行全日制养老护理员培训,组织了46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120个课时统一专业居家养老护理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95%通过考核,统一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为给所服务的老人们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工作做好充分的人员储备工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摸底调查,分类建档

中心与开福区九个街道签定了合作协议,与各社区达成了友好合作关系,对开福区符合标准的244位老人进行了统一上门摸底,分类建档。其中76位老人因拆迁、死亡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服务,另14位老人因不在家等原因待继续跟进,对其余156位老人签署了服务协议,并对老人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实际困难等作了全面了解,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整理汇总,登记分类归档。低保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将作为我们重点服务对象;在摸底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负责,详细对第一个老人讲解了居家养老服务性质以及中心的基本情况,绝大部分老人对我人们的服务表示期待。在摸底服务过程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社区、老人亲属、邻居等多方面资源,了解老人平时生活习性,为以后的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签署协议,服务提供

中心于12月份开始正式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对开福区内九个街道共服务106位符合无偿服务标准的孤寡、三无老人,服务时间共计1654.5小时。

中心对老人主要提供的服务为:精神慰藉、康复保健、个人照顾、送餐服务、家居清洁、家电维修、康乐活动等。有部分老人因健康问题严重,如长年卧病在床,服务很有挑战;老人聋哑,不方便沟通;老人精神不正常,工作人员被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但是我们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社区、街道的配合下,努力克服困难,为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提供让老人满意的服务,真正做到我们中心一直为之努力的服务宗旨“让老人有尊严有保障地生活”。

有关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五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养老金还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间的次月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三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一点五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于养老金领取期内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保险人按附表一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 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九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或养老金领取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本人持养老金申请领取书与身份证件,交回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后,由保险人签发养老金领取证。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 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被保险人。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保险费交付期内,被保险人生存,但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按附表二的规定给付生存退保金。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

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七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有关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六

半年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管理任务,紧扣重点,突破难点,强化管理,提升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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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单位及人数:全区参保的企业单位54家,机关事业单位28家,参保的企业及灵活就业在职人数达5532人,实际缴费人数52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1%),企业退休人数达1565人;参保事业在职人数79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9%,事业退休数达248人。

2、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6月份全区已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3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5%。

3、基金征缴:截止6月底全区共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征缴98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50。2%,完成事业养老基金征缴13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61%。累计征缴基金(含企业和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111万元。

4、养老金发放:全区1-6月份共发放企业养老金1098万元,共发放事业养老金115万元,累计发放xx13万元,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率100%。

5、同级财政补助。上半年共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3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50%。

6、上解资金:上解省级调剂金18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322%。

7、基金结余:截止6月底全区共累计结余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655万元,累计结余事业养老保险基金737万元,两项合计共累计结余6392万元。

8、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今年1-6月份共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障人数32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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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加大。扩面征缴是社保工作重点难点,为抓好这项工作,我局实行全员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将扩面征缴指标进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同时加大对乡镇街道考核调度力度,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及社区劳保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性,落实奖励机制,构建了区、乡(街)社区三级社保扩面工作体系。上半年先后在晶珠广场、太平小区广场、鸿运数码广场、西园市场、立新机电市场及29个社区开展社保政策知识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为形成推进扩面征缴的强大合力,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道深入全区用人单位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拒不办理社保的用人单位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有力地推进了扩面征缴工作。我局还与区地税局加大衔接协调,上半年将20xx年地税代征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手续全部办结。贯彻落实好湘政办发[20xx]18号文件,妥善处理了小集体工、家属工、五七工等职工参保事宜。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规范运行。坚持不转向、不停步、不后退三不原则,稳妥推进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面实现电脑化管理,电脑结算收缴和拨付单,全区区直差额、自收自支编制工作人员、乡镇七站八所及卫生系统各医院、环卫系统、街道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及社区工作人员事业养老保险手续均走上规范化运行轨道,基金征缴增幅明显,欠缴情况逐步消除。

3、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能否按时定额发放,关系社会稳定和广大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上半年共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xx13万元,其中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15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098万元,发放实现了企业养老金系统内发放要求,财务业务关联,并有效克服停电等客观原因引起的不便,加大与银行工作衔接,采取网上银行的方式方便快捷的将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耐心做好离退休人员接待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因退休存折遗失,名字个别字错误等情况的核实、补办手续;三是做好生存状况调查工作,防止冒领养老金行为发生,在全区3个乡镇3个街道全面启动了企业离退休人员人脸建模工作;四是认真做好离退休养老金调待工作,4月份全面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第八次调待工作。

4、深入基层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上半年,我局与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一道,深入到全区各征地项目村组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先后深入联合街道杨柳村、红湘街道联合村等,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手续325人,其中办理参加养老保险324人,办理参加养老生活保障1人。

5、基础工作和经办服务能力大大提升。上半年我局接受了市审计组对社保基金的专项审计,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同时加大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业务政策培训,做到一岗双责,一事两岗两审。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并受到省人社厅的通报表彰。积极向省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材料,省厅已正式批复我区为全省第四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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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在全区营造声势,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加大对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城镇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继续与地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形成征缴合力,将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定为扩面征缴重点目标群体,全面落实好湘政办发[20xx]18号文件,解决小集体工、家属工、五七工等职工参保问题。

2、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做好长湖区立新村、联合街道杨柳村、红湘街道联合村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按照衡人社发[20xx]19号文件规定妥善处理好20xx年7月24日前征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3、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

4、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有关养老驿站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七

一、20xx年主要工作

1、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共133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干部212人,合同制工人974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99人,离退休人员45人。参保工资总额1748.88万元,全年应收养老保险金424.0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332.27万元,实际拨付万元。截止十二月底完成万元,收缴率为。拨付离退休职工养老金233.29万元,拨付率为100%,滚动结存万元。

2、规范缴费流程,严肃缴费纪律

在基金收缴过程中,我们根据单位经费来源的不同类型,运用不同的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一是根据各单位参保对象的人数和工资状况制定了基金收缴拨付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塞政发(20xx)09号文件下发各有关单位,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取得财政部门配合,把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直接拨入养老金专户;个人缴纳部分,由我办专人在收费大厅负责征收,交入养老金专户。三是进一步规范了缴费流程,严肃了缴费纪律。安装了陕西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社保机构管理系统软件,实行了窗口统一缴费,做到财务会记记账、收费员及个人三联票据规范统一。方便了缴费对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3、加强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作

在基金财务管理上,我办一是严格执行《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保证基金足额及时入帐,绝不发生挪用挤占现象,同时所收养老金全部存入在财政部门设立的机关事业养老金专户,实行财政监督管理,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从而保证了财务制定的严格执行和基金安全有效运作。

4、认真做好台帐及《手册》的填写工作

《养老保险手册》是养老保险对象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原始凭证,也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依据。为了使参保人员对其缴纳基金有证可查,享受待遇有据可依,在力求做到清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对所有参保人员20xx年基金台帐和《手册》进行了填写、整理、归档,并对新增和未注册人员进行了登记注册。及时准确地报送了各项报表。在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计工作评比中获得二等奖。

5、加强学习,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20xx年,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全面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活动坚持把党员学习放在首位,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培训、组织辅导等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精神,学习廉政法规及中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了党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单位职工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包扶谭家营管委会西庙沟村,共投资3.25万元帮助贫困户发展主导产业,建果园、购买果树专用肥等农用物资。在开展县城环境卫生整顿中,共投资1.5万元粉刷居民住宅楼墙体和围墙面710平米,清运建筑垃圾和卫生垃圾3.5吨,粉刷树木30多棵。

二、存在问题

1、全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仍在试点运行之中,尚未达到省级统筹,给实际工作带来操作难的问题。

2、库存基金由财政统一管理,存在着基金开户银行随意性问题。

3、财政配套基金存在不足额到位的问题。

三、20xx年工作要点

1、积极探索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新路径。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

3、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扶贫包扶村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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