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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 纪检部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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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 纪检部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9篇)
2022-12-21 12:51:3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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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体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总书记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总书记指出,对那些不抓全面从严治党、严重失职的党委主要领导,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惩戒的要惩戒。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委,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责任”既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党章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委领导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政治责任。当前,一些单位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方面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把主体责任看偏了,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委的事,没有主抓主管;有的认为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事,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认为是纪检监察、巡视部门的事,没有担起本部门和自己应负的责任。各级党委一定要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中国梦、强军梦能否顺利实现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必须主动作为、勇于开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部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了专门阐述细化。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把“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主要措施。这些都凸显了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地位。全面从严治党,成败系于责任、成效连于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覆盖全域、勇于任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从当前情况看,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的抓问题处理多,抓教育管理少;有的抓具体事情多,抓建章立制少;有的抓眼前工作多,抓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少。各级党委要树牢主体责任的全域观、全时观、全员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管住管好全体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确保人员、时间、内容、领域的全覆盖。

第四,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必须经受考验、勇于负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不追责问责,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担当作为和铁面无私的问责。各级党委要用好“问责”这个“紧箍咒”和“安全锁”,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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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些单位党委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力、正风肃纪责任落空、压力传导中间梗阻、履责尽责力量发散等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螺丝没拧紧、责任链条不完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紧紧抓住责任体系建设这个基础性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体系。实践中,部队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好七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领导责任,即统一领导本单位、本领域、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选人用人责任,即严格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三是正风反腐责任,即聚焦“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军委十项规定及有关措施细则的落实。四是规范权力责任,即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五是支持保障责任,即研究部署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领导和支持纪委依规依纪行使监督权。六是党内监督责任,即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的四个方面监督职责,突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加强督促检查。七是示范表率责任,即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要严格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强化主体责任的支撑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区分责任界面。区分党委集体、党委书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次,明确各自应负的责任、应抓的工作、应落实的要求、应达到的标准,建立起责任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落实清楚、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党委领导班子要负起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和人员的经常性监督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聚焦党委主体责任的七个方面内容,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的六种失职失责情形,前移关口开列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清单,定期检查督导、对账销账。综合运用班子考核、检查讲评、巡视巡察、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时机,加强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优罚劣、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考核讲评和督促检查具体化、常态化。当好纪委后盾、严肃追责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对纪委工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尤其要注重问责倒逼。对执纪执法不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十九大后发生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理的多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要实行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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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严过了,而是严得还不够”,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这既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行动号令,也是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级党委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忧思关切,按照“六个从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不断向纵深发展。

抓思想从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突出学好用好习近平强军思想。从严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以严的理念和举措确保党的科学理论入脑入心。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以党章为准绳,以党纪为标尺,经常反躬自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抓管党从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部队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依靠制度管党治党,从交党费、过组织生活、汇报思想等具体工作抓起严起,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抓执纪从严。狠抓“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落实,以严格纪律确保部队令行禁止,确保部队维护核心、听党指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账领账、举一反三,高标准抓好整改,对发生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该执行纪律的坚决执行纪律,不搞下不为例。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对执纪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承办人责任。

抓治吏从严。治党首在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要严抓干部选任,坚决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有为有位。严抓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把从严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要积极搭建平台,旗帜鲜明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同时对混日子、守摊子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要严抓军以上机关,要求基层做到的机关要首先做到,真正在思想、作风、教育、组织、制度上全面严起来。

抓作风从严。严纠“四风”不止步,着力查隐形纠变异,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痼疾。聚力纠治“和平积弊”不放松,强化整风精神,根治“和平病”,清除“二八现象”。突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持续转职能、转作风、转工作方式,严守纪律、树好形象。持续查纠“微腐败”不懈怠,确保清查治理不断深化,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抓反腐从严。坚持惩治这一手决不松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高压严治态势。刚性落实规定要求,对问题线索指向明确的人和事,只要涉嫌触犯党纪国法,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什么事,都一查到底。对十八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注重案后治理,通过查办案件发现教育预防、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改进完善、治理纠正,更好地发挥治本功能。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二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乡镇纪委查处案件,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和数量大幅提高。一些违法违纪的农村党员干部得到了严肃处理,办案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乡镇纪委办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少数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依然突出,少数地方腐败和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呈上升趋势。有的乡镇纪委办案不多,质量不高,甚至有的乡镇多年没办案,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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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有案不愿办的现象。第一,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党政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对查处违纪案件认识不到位,认为查处案件不仅影响经济发展,也影响自身发展,不重视和支持查处案件。第二,团队成员认识不到位。查处的案件涉及的人员往往是基层党员干部,平时多与乡镇班子成员打交道,长期建立工作关系,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办案和实施过程中,班子成员大多倾向于从宽从轻,往往无法按照纪律和规定严格处理,影响案件质量。第三,纪检干部自身认识不到位。一方面,一些纪检干部必须得罪人,甚至得罪一群人的思想顾虑,导致不敢抓违法违纪,不愿意管。不重视群众反映的情况,导致案件来源少、无案件来源、难办案、无案件被动的局面;另一方面,我一直认为是铁营,流水兵,过几年可能要换个岗位,查不查案子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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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本身力度不到位。纪检干部精力过于分散。由于乡镇在编人员少,工作事务繁杂,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不仅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还要分管其他如信访、政法,甚至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这必然牵扯纪委书记的大部分精力,往往不能集中精力查办案件。有的乡镇尽管配备专职纪检干部,但往往是名义上的专职干部,其在配合纪委书记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同时,还要从事统计、办公室、等方面的事务,对查办案件不热心,甚至想回避。

3、自身素质跟不上,存在有案不会办的现象。客观上,随着违纪违规的形式和手段的不断变化,一些腐败分子为了实现其目的,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断变换作案形式和手法,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给办案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再加上少数乡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时间跨度大,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有的还担任村和站所主要负责人,这些都为案件查办增加了新的难度。主观上,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平时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尤其是部分乡镇新任纪检干部,上岗前没有系统的业务培训,上岗后,自身学习业务也不自觉、不主动,不注重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法违纪出现的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也影响了乡镇案件的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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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办案主动性。坚决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任务,关系到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作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要经常过问案件查办工作,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解决困难、创造条件。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是不称职”的思想,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2、加强队伍建设,为办案提供保证。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备缺乏科学性等问题,纪检部门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强配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使用,一方面,要把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老同志逐步交流出去,安排好;同时要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把对业务能力强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对办案出色的同志要予以提拔任用。

3、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办案责任。一是建立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查办案件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乡镇纪委不能评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单位的领导应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形成责任体系和网络。二是坚持分片督查制度。由上级纪委与各乡镇建立查办案件分片负责制,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局长要分片包口,深入基层,具体指导帮助。三是建立案件通报例会制度。上级纪委对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逐月通报,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对不办案或办案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

4、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针对乡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在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上下功夫。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二是搞好分类指导。对无案件的单位,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单位,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上岗的同志,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对业务素质一般的同志,帮助其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对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则帮助其提高查处大要案的能力。三是建立乡镇办案会商制度。凡是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都要由上级纪委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帮助选择查办案件的方向和突破口,然后集中力量,强化突破。上级纪委办案时,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委的同志参加,在办案过程中增加感性认识,不断提高查案工作水平。五是把好“两级协审”关,提高基层办案质量。

5、注重排查案源,提高案件质量。首先,要解决“无案可查”的问题。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有关检举、投诉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主动出击,对村组、镇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同时,要深入实际,深入一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善于从中发现案源。其次,要解决“如何查”的问题。要正确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严重违法违纪而又拒不悔改的,必须从重处理;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讲清问题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分;对一般性错误的,要采取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对既不是党员、又不是行政监察对象的村组干部的违法问题,查清后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督促落实。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三

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心和基础,抓好党支部建设对于更好地履行党政职能、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良好形象至关重要。近些年来,特别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党支部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进步,但党支部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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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党支部建设有“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内制度的力度不够,注重形式比较多,讲求实效比较少,存在着制度挂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的问题。在党支部建设方面追求的是“形式新颖”,不太注重实际内容,各种载体不断翻新,而能够坚持下去的却很少,更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开花结果”上。

第二、党组织生活有“重表象、轻质量”的倾向。支部组织生活重表象,在开处务会时顺便说说党建方面的事,用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尤其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够理想,讲成绩多,提问题少,缺少批评,抱着“多种花,少种刺,留着人情好办事”的态度。自我批评是轻描淡写,泛泛而论,点的问题谁都能对上,批评与不批评没有什么两样。对支部存在的问题不敢认真开展批评,达不到解决自身问题的目的。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找几篇报刊、杂志上的文章读一读,党员有没有听进去,听进去多少,效果如何就不管了,把教育活动单纯当成了任务。

第三、党支部工作有“重传统、轻创新”的倾向。党支部活动都是会议式、教育式。书记讲,党员听;领导部署,党员记。主要负责人缺乏创意,怕动脑筋,怕花时间,党员则感到枯燥乏味。

第四、党支部活动有“重党内、轻党外”的倾向。开展党的活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凝聚人心,集聚人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党支部一般都把活动空间封闭在支部党员中,缺少与党外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党的建设应该深入到群众中去,联系群众,贴近群众。党支部却没有意识到:把非党员吸引到党支部活动中来,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是我们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方法。

第五、党支部建设有“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只顾抓“实”的,不想务“虚”的,只埋头抓经济工作,抓业务管理,把业务工作当成硬指标去完成;而对支部建设思考得少,把党建工作看成是可完成可不完成的事,致使党支部建设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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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其基础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十分突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十六大也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党支部建设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支部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差距甚远。基于此,要加强和改进机关党支部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围绕中心,提高党支部服务大局的能力

各部门的职能不同,任务不一,但党组织紧紧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党支部只有围绕中心任务开展活动,才能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使党支部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同时,也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业务“两张皮”的现象。要

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寻求机关党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做到党支部工作和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两手抓、双肩挑”,在布置、检查、考核业务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真正体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出发点。

2、抓住关键,切实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

加强党的建设,基础在党支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支部班子是关键中的关键,其能力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党支部职责和任务的完成。因此,要高度重视党支部班子建设。第一,要推选好党支部书记。要将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拥护、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党员干部推选为党支部书记。第二,要加大对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培养。要通过系统集训,经验交流,领导传帮带等多种办法,着力解决“知”与“行”存在的薄弱问题,不断提高其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第三,要支持党支部书记大胆开展工作。领导要大力支持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努力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工作环境和氛围,使他们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3、突出重点,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过好组织生活,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点,是确保党员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的根本措施,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因为机关地位、工作特殊而放松。一是要确保组织生活按要求及时开展。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组织生活时间上不被挤占,内容上不丢项目,落实上不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对组织生活及时安排,保证组织生活及时进行。二是要努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质量。要下决心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小组生活会的质量,解决好党内批评难的问题,在党员队伍中形成讲党性、讲原则的良好氛围,保证正常健康的党内关系。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制度。要定期对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针对组织生活上的薄弱环节,一个时期突出抓好一两个重点,逐步解决过组织生活不严肃、坚持不经常,重表象,轻质量等问题,完善组织生活制度。

4、完善制度,增强党支部的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建设。党支部职责任务的完成离不开制度建设作保证,但任何完好的制度,又是靠人去执行的。因此,加强党支部建设,既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又要特别注重提高党支部的执行力。首先,要建立健全简捷高效、目标明晰的党支部工作制度。这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根本性建设,同时,也是提高党支部执行力的保障。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和总结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新途径和新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要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交纳制度、党内监督约束制度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制度规定进行全面的、认真的清理,对其中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坚持,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对个别已不适应的制度,要抓紧进行补充和修改完善,确保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科学的激励是提高执行力的源泉。有了科学的激励,组织的执行力就象是永不停息的发动机。要建立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科学的考评激励制度。实行“一岗双责”、“按岗付酬”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评议、测评工作,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增强其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化其工作动力,促使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心和工作大局做好党建工作。

5、强化创新,改进党支部活动

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党支部建设存在的机制不活、运转不灵的问题,进一步树立通过创新谋求发展的理念。首先,要创新“经常建”机制。针对一个时期党支部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顿建设是必要的,但更主要的是要把“集中抓”与“经常建”

结合起来,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党支部的经常性建设上来,通过制定组织生活计划、落实组织生活负责人、定期汇报分析党组织建设形势和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党支部建设“长流水、不断线”。其次,要创新活动方式。除组织一些常规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外,还应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法,突破活动的单一性、封闭性,增强活动的多样化、开放性。例如,上党课,可以采取全体党员轮流上党课的活动方式,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变书记讲党员听,为大家讲大家听。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之间可以组织联谊活动,开展一些融唱歌、跳舞、游戏、知识问答于一体的支部活动,既增进支部党员间往来,又激发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还可以组织党员参加基层的义务劳动、文化宣传等活动,既能加强基层工作,又能锻炼党员的组织管理能力。总之,通过不同的活动方法,起到对党员教育的综合效果。再次,要创新活动内容。要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素质,心理需要及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更新内涵,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发挥活动的作用。例如:组织党员外出到革命圣地学习参观,学习先进典型等,应该是一种较好的活动形式,然而党支部把其变成了纯粹的旅游,失去了教育的意义。但是,如果在形式不变的情况下,在活动内容上创新做文章,其教育效果则会截然不同。例如同样参观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可以组织党员进行场景体验(参与一些模拟劳动),开展观后感演讲赛等。这样,比纯旅游式活动效果会更好。此外,党内活动要改变仅限于党员参与的陈旧做法,要有计划地扩大党内活动的覆盖面,吸纳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让一些非党员群众在党内活动中接受教育,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6、加强监督,树立良好的作风形象。

党支部作风建设好坏,直接影响着执政党的形象。加强和改进党支部作风建设,首要问题就是要解决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坚持调查研究,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树立良好的作风形象。其次,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党总支和纪检的职能关系,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落实信访、接待日、行风评比、支部书记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要从实际特点出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此外,要研究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办法,提高党支部自主活动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四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xx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对张北县进行了巡视,12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张北县委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进行认真地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组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接到省委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了和省委赵克志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书记郝富国与其他县委常委,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和深刻剖析,明确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县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要求各专项整改的牵头领导在整改问题上,务必做到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整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任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各专项小组组长分别由县委常委担任,分任务、分问题组织展开整改,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整改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和《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分别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4个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问题及相应整改任务,并且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了《整改方案》,并以县委张北字〔20xx〕31号文件下发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执行。

(四)严格整改要求。针对巡视组整改反馈意见,县委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坚决做到早改、快改、彻底改,对暂时整改确有困难的个别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保障工作持续推进。相关单位或人员整改完成后,要自觉开展回头看,深入自查,主动弥补,坚决不留死角、不落问题。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格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整改落实具体成效

按照全县的总体安排部署,整改领导小组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倒排整改时限,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都得到回应,查找的问题都得到整改。

(一)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强”问题,县委成立了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建立完善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制度,组织召开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县委、县政府班子与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不够及时严格”问题,20xx年1月7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县纪委对全县在办案件进行集中调度督查,对涉及党员干部行政、刑事处罚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给予13名违纪党员党纪处理。

3、关于“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出台《鼓励项目投资优惠办法》”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废止了20xx年11月7日印发的《张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并正式发文公布;20xx年以来,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以奖励的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涉及一宗。我们对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继续执行了该项目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及已兑现的部分。(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直接抵顶开发单位垫资修路工程款”问题,通过摸底排查,20xx年以来,违反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直接抵顶开发单位垫资修路工程款的土地涉及两宗。在20xx年国家审计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过程中,我县组织国土、审计、财政、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对这两宗土地出让金相互抵顶情况进行了清理结算,并于20xx年9月整改到位,我县对“三年大变样”期间存在的类似问题也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反*协调机制落实不好,审计部门长期以来未向纪检机关移送审计出的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组织全县审计队伍学习了《审计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全县审计工作人员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联系和协同配合的意识;开展审计移送案件线索专题培训、强化审计人员对审计移送原则等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对有违法违纪线索的单位依法移送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处理。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存在公务用车违规”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车辆无控办手续”问题,县公车办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张北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张管字〔20xx〕1号),严格执行登记使用制度;(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车辆是个人账户”问题,全部对个人账户车辆,登记单位固定资产,以后严格履行公务用车购买、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清理超标超编公车不到位”问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公车改革的相关要求,已对超标超编公车进行了市场评估,20xx年12月31日已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正在进行公开拍卖。

2、关于“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购买电脑、相机、手机等物品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目前已将所提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购买工艺品、昂贵画作等”问题,鉴于这些问题均系过去招商活动中形成,无法追回,我县将严格按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这类行为发生。(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高额报销汽油费”问题,我们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并就有关情况和当事人进行了核实,系通过油费报账变通处理了交通违章罚款、司机部分电话费及争跑项目产生的部分接待餐费,共计约17000元左右,现已全数追回,并上缴财政。

3、关于“清理‘吃空饷’工作完成不彻底,尚有部分‘吃空饷’金额未缴清”问题,经核实,全县“吃空饷”人员共涉及金额1051111元,已上缴财政850835元,欠缴20xx76元。目前,张北县“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主体单位下达了催缴通知,要求各单位抓紧追缴,完成巡视组下达的整改任务,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由县纪委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主管领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其列入20xx年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工作程序》等制度规定情况和各单位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集体议事不充分、决策不能反映群众意愿、导致矛盾纠纷等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令其整改。

2、关于“组织生活不够好”问题,县委常委会于20xx年12月3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在20xx年1月份全部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县委常委均带头参加了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3、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职务职级并行、空岗交流、重新核定职数、乡镇非领导配备、提前或到龄退休等方式消化超配干部。20xx年12月底前制定了剩余超配干部消化方案,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消化任务。对存在的“低职高配干部”和“党政分设”问题,结合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和今后的干部调整工作,逐步整改消化。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和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在今后的干部选用过程中,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5、关于“未经公开招聘程序违规进人”问题,县政府责成人社部门牵头,成立了人事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对20xx年进入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入时间、进入方式以及目前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经认真摸排,我县20xx年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共87人(其中,调动10人、未到岗1人,实际录用76人)。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结合相关文件规定,对未按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录用的76人全部实行实名制另册管理,并已全部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限制提拔使用,逐步消化。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干部档案不规范问题和省委组织部专项督办的干部身份存疑问题,20xx年1月底前已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一名干部档案调查结果已由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查;同时,扎实开展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参照《市委管理干部档案审核处理办法》,对核查出的存疑档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综合研判,重新认定;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审批程序,规范档案管理使用工作;科学配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档案日常管理,推进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保证档案资料信息的真实完整。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懒政怠政”问题,县纪委加大曝光处理问责力度,对巡视期间及20xx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名临时工解聘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2、关于“乡镇、民政等部门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城镇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领取低保补助、低保户重复参保领取补助”问题,已全部停发农村五保对象的城镇低保金,彻底纠正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从20xx年开始,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及缴纳相关社保待遇的费用由县财政列支,彻底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同时,责成财政部门将之前违规使用的城镇低保资金232.9928万元列入20xx年财政预算,归还至城镇低保资金专户,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对象生活困难,减轻违规使用资金对其他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

3、关于“存在滥发奖金补贴,有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补助、补贴”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补贴”问题,经核实,其中一位为援藏干部,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冀组通字〔20xx〕16号文件规定发放的,不属于滥发问题;另一位挂职干部,已按照要求整改,补助资金全部收回。(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音乐节抽调人员补助”问题,20xx年,我县举办第五届草原音乐节,为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共抽调17个乡镇、21个县直部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因为音乐节在周末举办,所有干部全天不休息,每天都是在夜间12点散场后才能回家,吃饭均在现场,不能空岗,所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政府办统一请示资金拨付到所涉乡镇及部门,用于执勤人员的饭费补助。(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补助”问题,属于办公室20xx年为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设立的。按照整改要求,我们抽调办公室财会人员,成立资金回收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收回资金。(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奖励”问题,根据张北字〔20xx〕5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表彰了13个乡镇、6个养殖场、3户奶牛养殖状元。按照整改要求,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事宜进行整改的通知》(张政办〔20xx〕105号),要求各乡镇自查,奖金已如数入乡镇财政账户,并且用作乡镇公用经费开支的不予追究;如以奖励补贴等形式发给干部职工的责成各乡镇按照要求如数追回,入乡镇财政账户,并按政策规定用于乡镇公用经费开支。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方面

20xx年9月巡视工作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2件,结案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省委巡视组移交28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张北县纪委共初核28件,其中立案10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1件,了结13件,另有4件查结报告市纪委正在审核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领导小组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的安排,分专题、按步骤、分节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政策执行上,全面规范程序流程。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对我县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凡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文件全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发文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出让土地,确保不再出现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二)在财经工作上,严格严肃财经行为。县政府已责成县财政部门起草印发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规范财经纪律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张财字〔20xx〕13号)和《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规范奖金、补助、补贴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张财字〔20xx〕14号)文件,责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印发了《张北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我县将集中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违反财经纪律的专项清查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彻底解决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三)在人事工作上,切实强化人事管理。我县将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认真执行省、市有关招聘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招聘报批备案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把进人关口,对不经上级备案、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对违规招聘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干部管理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监管机制,依照权限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今后的干部选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对被考察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扎实开展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科学配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档案日常管理,推进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保证档案资料信息的真实完整。

(五)在执纪办案上,健全完善制度管理。进一步严格纪律审查程序,从线索处置、初核了解、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和涉法案件移送五个方面健全制度;强化反*协调工作,调整充实反*协调小组,修订完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落实包案责任制,对重点、难点案件进行定期调度研究,快查快结,严查严办。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五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全会都把“监督”单列一块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可见其重要性。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26239名党员,9350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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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18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934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65件,仅占比7%,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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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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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六

在“兴学风、正会风、治玩风、促落实、提效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对照检查,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进一步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我们身上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事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不计得失,甘于奉献,才能真正实现一名白衣天使的人生价值。在具体工作中,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医院和患者的利益,坚决杜绝“生、冷、硬”的现象,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出发。

(二)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我首先要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充实精神世界,修养道德情操。其次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新知识、学习新方法,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办事效率、工作效率,为患者服务,为医院创收。

(三)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我们的卫生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在医改的路上,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复杂、艰巨,这需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通过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去加以解决。因此,我要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小生产习惯势力的束缚,不因循守旧,不安于现状,而是要大胆地投身到改革的生动实践中去,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我要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由此入手,牢固地树立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之中。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努力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人。要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勇气,一股锐气,不屈不找,勇往直前;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在工作作风上,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患者意见,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急,忙患者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

总之,面对新的要求、新的任务,自己要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为医院的发展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多做实事。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七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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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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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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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八

201x年以来,区妇联党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配合上级巡察组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但从未巡先改等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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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政治站不高,缺乏学习研究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不到位,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培训和规定学时学习,对新的理论知识学习停留在书面上,传递相关文件精神时方法单一、无聊,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而读,对系列重要精神缺乏更深层次的交流和思想交流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为应对上级配置的学习任务,简化会议,混合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党组和班级会议一事一议制度不明确,党组会议执行规则和尺度把握不严格。召开党组会议有时会安排议题较多,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不足,会议规则不规范,会议质量不高。

三是廉政谈话不频繁,不深入。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任意识不强,廉政约会、谈话注意等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常态化,无法全权复盖工作,有时代替谈话注意工作谈话,人情面子阻碍分管部门和部下存在的迟到早退、休假申请程序不完善规范、会议学习小差等纪律松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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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个着力”、六大纪律方面

一政治纪律方面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全面。在开展妇女干部提素及家庭教育、亲子教育工作时,只注重课程内容及活动效果,没有形成完善的课程和师资审核制度,科学理论知识学习不深不透。另外,妇联网站建设出现个别板块“僵尸化”现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传导力不够扎实。二是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淡薄,存在自由主义。对各项主题党日活动不重视,活动参与率与激情不高,甚至出现活动出发当天才临时各种理由缺席不参加,导致影响整体计划开展情况。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是大局意识不强。没能精准地领会和把握上级要求,对乡村振兴战略内容学得不深不透,在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群团大联动共筑同心圆”活动时习惯在固有的组织体系内开展工作,以自我为中心进行“自转”,没有联合其他群团组织共同参与,实现联动“公转”,活动效果存在温差和落差,活动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强,效果欠佳。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够严格。班子决策时个别议题因为工作原因临时才决定,讨论研究前没有广泛充分征求民意就进行决策,酝酿讨论的时间较短。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是廉政风险教育针对性不强。在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警示,选树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的作用欠佳。二是廉政风险建设的监督机制开展不够顺畅。由于点多面广,平常情况特别是基层组织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难以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影响了整体监督效果。部室之间相互合作、整体配合的监督协调意识还不强,尚待进一步实现监督人员、监督手段和监督结果等监督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三是廉政风险排查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有抵触倾向。个别党员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存在认识上误区,认为查找风险就是公开腐败点,担心大范围查找和公开风险点会给本单位、本部室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影响自身的政治前途及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等,因此,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等待观望的想法。

四群众纪律方面

一是群众性不够突出,一线基层联系工作欠紧密。对许多新上任的基层村居妇联主席只有单纯的工作交流,对其个人背景了解不深不透,偶然会影响基层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层妇女群众家庭教育活动相对较少,只按上级妇联要求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具有自身妇联特色的、面向基层群众的家庭教育项目不多,家庭全员参与率不高。

五工作纪律方面

一是工作缺乏攻坚克难闯劲。在开展妇女创新创业、家庭教育、关爱帮扶等妇女儿童工作时系统性、持续性不强,缺乏品牌吸引力。在打造品牌和服务遇到瓶颈时,总以强调人手不够、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为主,没有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业务素质能力水平上着手克服困难,干事创业责任感、使命紧迫感有待增强。二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够活跃。下属两单位目前面临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断层”现象,班子成员年龄偏大,空编人员又未能及时补充,致使干事激情减退,缺少自主创新的活力精神,导致下属单位工作方式相对守旧难以变通并跟不上时代步伐,甚至在沟通连接中出现个别效率低现象。

六生活纪律方面

一是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把握不到位。领导班子对党员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少,生活和工作关心不够,导致2017年12月曾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xxx同志因私事休假没及时交接工作的疏忽,造成区妇联缺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重要会议的不良现象。二是“八小时”以外警示教育工作监管不到位。xx地方习俗多,个别党员干部或其亲属仍有盲目参与买房装修“看风水”、节日期间祭拜、到寺庙烧香拜佛等传统活动的现象,没有真正厘清其中是否夹杂封建迷信行为,单位对这些问题也不够重视,缺乏正确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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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此次巡察工作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区妇联党组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察的积极导向作用。

一坚决履职尽责,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思想上要重视,责任上要明确,力度上要统一,将纪检监察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持续抓好“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进理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二抓实廉政教育,严守六大纪律。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教育防线,针对未巡先改提出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结合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引导作用,开展各类针对性较强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各部室整体协调作用,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传导廉政风险排查的主动性及必要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完善惩防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未巡先改及巡察整改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领域,开展分析研究,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谈话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监督力度,用好列席会议、专项检查等方式,坚决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理,把深化问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核心关键。

四支持巡察督导,坚持未巡先改。加强协调和推进上级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聚焦和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充分利用各项常规、专项、机动和“回头看”等监督方式,持续认真开展未巡先改、查后整改、自查自纠一系列整治工作,坚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关于纪检问题线索心得体会精选九

民主政治是实施权力监督的环境条件,而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通过有效的权力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政治文明国家,就要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腐败。而加强党内监督,防治权力腐败,就必须有一支好的执纪队伍和一套能“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的好机制。

毋庸置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查办了一系列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为维护党的纯洁、促进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但是,我们看到,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也凸显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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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对纪检监察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尤其在近年来,党的最高领导几乎每年都亲自出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纪检监察工作指明方向,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战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开创出新的局面。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

(一)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强。表现在人手新、业务生疏。纪检监察干部调整过频、过多,难以形成人员稳定、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队伍。据悉,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换岗人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半以上。许多乡镇纪检干部(基本无专职监察干部),几乎是一年一换,且基本上未作任何岗前培训,上任后不知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业务知识,更谈不上有什么办案业务技巧。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都是从头讲最基本、最平常的知识,无法逐年提高。这样长此以往,纪检监察人员不稳定,办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提不高,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不能及时有效查处违纪案件,不利于有效行使党内监督权。

(二)纪委对同级党委及所任命的干部监督难以到位、有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中央以下各级党委、纪委的常委(基层的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反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委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但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织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这些规定,对于纪检机关行使职权、履行监督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纪委监察机关各级人员的人事任免、职级待遇、工资福利都要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及领导,使纪委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件时面临困境,而引发出一些问题。

1、不敢报、查。在受理了举报同级党委班子尤其是党委、政府(科局)主要领导人违纪信访后,纪检部门领导会因考虑许多因素而不敢上报;对某些属纪委职权范围内查处的对象,因牵连到某主要领导人的,也不敢查处。

2、不能报、查。有些纪委领导人本身就与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决策某项违纪违规的工作时自己参与了;有了某种利益自己沾上了;自己的提拔任用全是仰仗某某领导人,等等。似这种“荣辱共享、利益共沾”的情况,如果遇上有人举报某某领导人或有下属违纪案件涉及到某某领导人,该纪委领导一定会“关照”,该类案件是不能上报、不能查处的。

3、无法报、查。由于应查处的案件与某领导人有某种微妙关系,领导往往出面关注,不予批准立案,该案的查处就无法进行下去了;有些涉及同级主要领导问题的举报,由于纪委主要领导人考虑与同级党委及领导人的关系,在“把关”时不予准许上报,作为其下属的纪委其他人员和监察干部即使想报告上级也无法或“不便”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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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必须从制度设置上建立一套科学的“权力配置”, 着重从体制、运行机制和主要领导干部配置等方面进行改革。

(一)改善纪检监察人员管理机制。对全国纪检监察人员实行“上统”“下派”。即将现行的纪检监察人员归属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和发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派。他们参加派驻单位党组工作,但无经济利益和人事调配选拔之牵连。

(二)各级纪委书记应参加同级党委会工作。纪委书记应担任同级党委常委(乡镇党委没有常委的应担任委员),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任免均由上级纪委监察机关行使。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监督,防止因自身的任用提拔及经济利益而对举报同级党委及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采取迟报、不报,造成监督缺失。

(三)纪检干部队伍实行专业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接受经常性的专业培训。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下派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纪检员、监察人员均应是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具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提拔干部、安置干部的过渡跳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纪委书记和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组长、不设纪检组的纪检员及各级监察部门领导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不能在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过长。即在某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不得少于三年长于五年。新选拔纪检干部不得直接在原单位任纪检组长、纪检员及监察部门主要领导,必须首先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一段时间或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和掌握了一定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而后派驻其他单位。这样,既可避免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土生土长”或在一地方一单位呆时间过长形成一定关系圈而工作起来抹不开情面,又可尽快提高新任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而避免工作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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