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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企业利益心得体会及感悟 企业利益高于一切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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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企业利益心得体会及感悟 企业利益高于一切心得体会(三篇)
2022-12-21 05:10:2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损害企业利益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损害企业利益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今社会的大环境,从中汲取能量,获得丰厚的回报。换言之,我们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以优质的产品、诚信的精神实实在在、诚心诚意的服务于客户、服务于市场、服务于社会,得到社会的认可,打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天地。

同力建设未来是公司宗旨的另一个方面,在这里,“同力”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公司上下同心协力;二是指我们公司本身也是同力

集团的一分子;但这两者又是统一的,无论从员工个人角度,还是从公司整体角度,只有我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结成一个坚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战斗集体,我们才有可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困难,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未来。

公司经营理念:优质产品奉献社会,丰碩业绩回报股东。

是:从经营角度讲,创造优质的产品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基础,用优质的产品去占领市场、赢得客户,取得丰的经营业绩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用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来理解,一个企业首先是出资者的企业,也就是股东的企业。股东出资建设企业的最终目得是为了取得经营成果,赚取经营利润,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以最大限度的赢得利润,用丰硕的业绩来回报股东。股东赚取利润和经营者通过诚实劳动、取得合法收入是不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股东必须通过经营者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其投资的最终目的,经营者也必须用辛勤的劳动来取得丰厚的收入,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目的是相同的,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运行机制,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一律执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职数各岗、级人数由公司决定。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定员标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可以修订各部门定员指标。(附件1:公司定岗定员编制表)

第四条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合同制。

第六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被公司聘用担任主任工程师及中层管理职务的员工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长期合同和二年期合同两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其他员工签订二年期劳动(聘用)合同。

第九条第一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按照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制度执行;二年期聘用合同的适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除公司统一规定的条件外,可以约定其它享受和不享受的待遇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节人事调配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借调、抽调各部门人员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被调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各部门内部人员调配原则上按原从事工种调整。跨工种、岗级调配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布人员调配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员工申请调出公司的,应首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15日内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四条下列人员不予调出:

1、涉及经济问题,拖欠公款尚未结案者;

2、所经手的业务、所保管、使用的公司财物交接不清的;

3、公司选派进行培训或到高等院校深造研修或出国培训,尚未完成服务年限者。

第四节员工行为准则

公司提倡员工遵守以下准则: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同公司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公司文化。

3、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完成工作任务。

4、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文化素质。

5、举止文明,关心同事,尊老爱幼。

6、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五节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没有到岗的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下班的为早退,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没有到岗或提前30分钟下班、又没有请假手续或出差证明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内容无关的事。

第二十八条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到其他岗位的为窜岗;未经带班人员或部门领导允许离岗15分钟以内为擅自离岗,15分钟至30分钟为脱岗,3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

第二十九条禁止员工私自顶班、替班、买班、卖班。

第三十条严禁酒后上班。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岗位、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三十二条员工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处罚:

1、迟到、早退、窜岗、擅自离岗、脱岗每人次扣发岗位工作的10,月累计3次以上者扣发岗位工作的50;

2、旷工者每次扣发岗位工作的30,月累计旷工两次扣发岗位工作的50。

3、私自顶班、替班,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每次均扣发岗位工资的20,被顶替者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买班卖班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30,出卖方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

4、睡岗者每次扣发岗位工工资的30,月累计两次睡岗者,作调岗处理。

5、酒后上班者,一经发现即勒令离岗,并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否决当月岗位工资。

6、在岗位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视情节扣发岗位工资的10-50。

第六节工资福利及劳动时间

第三十三条公司严格遵循效益优先、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支付员工工资报酬。

第三十四条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各部门在每月10日前将所属员工上月工资造册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在每月15日以前发放上月工资,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五条公司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月工资收入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法参加各种社会保障,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各种社会保障金的个人应纳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从员工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质量部、销售部工作人员及信阳分公司的行政人员采取定时工作制;各车间和信阳分公司生产系统人员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第七节劳动保护

第三十八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发给员工的用语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防止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并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工作服装、鞋、帽、手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防护用具。工作服装、鞋、帽、手套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发放;特殊工种的防护用具由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制订配发标准并采购和配发。

第四十条公司工作服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销售部业务员每年发放一套外,公司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套;后勤部室人员每年发放劳保鞋一双,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双;后勤部室人员每月发放手套一双,其他人员每月发放两双。

第四十一条公司公司发放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属公司财产,员工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穿戴或佩带劳动防护用品。若发生损坏、丢失,应通过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所需费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常用劳动防护用品,以备临时或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

第八节员工休假与考勤

第四十三条除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正常出勤的,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即刻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十四条各类假期规定

1、事假一次事假不超过七天,全年事假不超过两次;

2、病假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休息,须凭公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病假的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3、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有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4、产假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5、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丧假,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丧假。

6、探亲假父母和配偶在省外有固定住所且长期居住连续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20天(含路途时间),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员工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第十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权限属总经理,各专业工程师的请假审批权限属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一般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属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须制订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工作日考勤,准确反映职员的出勤、各类休假、加班、调休及缺勤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

第九节外来劳务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外来劳务的主管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未经批准,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务协议。

第四十八条公司使用外来劳务,必须与法人实体、经济或行政主体签订劳务协议,不得针对任何个人。

第四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外来劳务,由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须注明事由、具体劳务项目、人数、期限以及对劳务人员的技术或能力方面的具体要求,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劳务手续后,交由使用部门管理。

第五十条外来劳务人员在为公司提供劳务期间,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部门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外来劳务人员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总经理办公室依据劳务协议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赔偿责任,使用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一条违法外来务工的管理规定,私自安排劳务的,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所在部门或责任人承担,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三章员工奖励和处分办法

第一条公司的奖励分为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和集体奖励。集体奖励由公司党支部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晋一年一级工资、晋岗、授予称号。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量质量,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工艺、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创造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效益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对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防止或抢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对检举揭发不法行为,见义勇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立足本职,敬业奉献,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者;

9、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除以上奖励外,公司设立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批准后实施。给予通报表扬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其他奖励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处分分为:警告、扣发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降级、降岗降级、留用待岗。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或不遵守公共秩序的;

2、工作不负责任或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500元以内的(含5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内;

6、隐瞒安全、设备等事故不报,或没有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原始资料,给事故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7、劳动纪律松懈,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一天以内(含一天)的;

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1)无故不上班;

(2)私自涂改考勤记录;

(3)酒后上班;

(4)私自委托他人代班;雇人上班,或自行搞小倒班;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看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书刊、干私活;

(6)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病假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扣发岗位工资的处分:

1、旷工一天以上的;

2、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指挥的;

3、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或不遵守公共秩序,寻衅闹事情节严重的;

4、越级反映个人困难和要求,不听解释、劝阻的;

5、因主观原因,当月没有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6、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含20xx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7、接收礼品、礼金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8、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9、其他应给予扣发岗位工作或绩效工资处分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1、旷工3天以上的;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及社会秩序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含100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6、恶意攻击、诽谤,或作伪证中伤他人,直接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

7、歪曲事实,损害企业形象的;

8、其他应给予降级处分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留用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1、员工在当月内有以下行为二次以上的(含二次);

(1)生产、工作时间饮酒、干私活、睡觉;

(2)吵架、闹事、斗殴、逞凶,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3)迟到、早退、脱岗、窜岗、擅离职守;

(4)有意违反工艺纪律、操作规程,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停产一小时以上;

(5)因本人责任造成损坏设备、工具、浪废原材料、能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6)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

(7)个人私事纠缠领导,不听劝阻。

2、旷工达7天以上(含7天)的;

3、使用殴打或伤害他人的;

4、受到机关拘留10天以上的;

5、涂改、盗用单位文件、印章或模仿领导签字,侵吞公司财物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的;

6、行贿、索要礼品、敲诈顾客或腐化堕落、造成极坏影响的;

7、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内的(含20xx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8、接收礼品、礼金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9、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10、在处分期内再次违纪的

11、其他应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的。

第十条给予员工警告处分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所在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实施;给予员工其他处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十一条员工的奖惩材料应由所在部门负责整理,总经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除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外,可同时按照本办法执行,相同类别的奖惩以董事会的奖惩决定为准。

第四章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推进公司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根据公司劳动保护及文化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车间、部室,信阳分公司。

第三条工作服的分类:春秋装、夏装、冬装,并予以编号;20xx年底发放的第一套春秋装及20xx年4月初发放的第二套春秋装统一编为“05-1号”。

第四条员工着装原则:按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

第五条岗位员工着装: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着工作服,并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着装要求与岗位员工相同,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社会活动时可以着便装。

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着装不作统一要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着装;在建设工地、生产区一般情况下要着工作服。

第八条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九条着装的换季按公司要求的时间统一进行,不得反季节着装。

第十条着工作服的具体要求:着全套工作服,佩戴本人的员工胸卡,衣扣、袖扣要扣系整齐;在室外作业时要戴安全帽或工作帽。

第十一条公司销售部部长、业务员的着装要得体、大方、正规,在参加业务活动时要求着成套西服,穿皮鞋,系领带。

第十二条男性员工蓄发不得过耳,不得留长胡须;女性员工戴安全帽或工作帽时,头发不得露出帽外;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佩戴饰物。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10。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5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员工投诉及申诉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员工对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违法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人或他人利益造成侵害的一种举报及合法权利的诉求;申诉是指认为本人或他人受到不公正对待,公司或部门对其做出的处分、处罚违反政策、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下进行的申辩和合法权利的诉求。

第三条投诉和申诉是公司赋予员工的权利之一,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或剥夺员工的投诉申诉权利,更不得利用职权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打击报复。

第四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得借此大吵大闹,或携私报复,诬陷、诽谤、诋毁他人。

第五条员工投诉及申诉的受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员工的投诉或申诉后,在7个工作日内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解释。

第六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查证、备案。总经理办公室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负有保密责任。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在调查处理投诉申诉事件时,可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所涉及的部门或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八条员工投诉或申诉的事件经查证属实,必须予以纠正,相关的责任人应当面向投诉或申诉人道歉,投诉或申诉人所受的损失应予补偿。

第九条员工的投诉或申诉经调查与实事不符,只要不涉嫌有意报复、诬陷、诽谤、诋毁等情况,对投诉或申诉人不予追究。

第十条对员工投诉或申诉的时间进行调查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准绳,客观公正,明判是非。

第十一条员工对投诉或申诉事件调查结论不服的,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投诉或申诉,也可向社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有关损害企业利益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已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据工作需要受聘甲方工作。鉴于乙方已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岗位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职位,乙方从事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安排,如乙方认为难以适应调整,可申请解除本合同;

3、乙方享有培训教育,参加工会、获得物质鼓励等权利;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5、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评,以及对考核或考评结果的处理;

6、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1、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休息日。

3、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甲方可安排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应向乙方协商并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享受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薪酬构成。按乙方的要求,公司不为乙方提供社保、医保或其他保险。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成绩及公司业绩综合评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3、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时间为每月第15个工作日。

第五条本协议期满的即可终止。合同期满,双方都同意续签的,可协商订立下一期合同。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或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4、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劳务)关系之条件出现的;

5、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等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八条乙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如不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则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计一个月劳务费;如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正常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补偿金。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并附书面说明。

第十条乙方声明:

乙方原单位已为乙方依法办理全部社会保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发生其他损害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从乙方原有社会保险中承担,甲方不用支付。乙方同意医疗期内及期满甲方不计发、支付劳务费。

第十一条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2、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若乙方泄密,甲方将按乙方泄密对本方所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要求乙方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内容包括:血糖检测、高血压检测、肾功能检查、肝功能检查等。

2、双方签订《薪酬考核同合》等其他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单张正反两面)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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