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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笔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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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笔记(6篇)
2022-12-18 03:18:5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加强学习,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不断地用知识充实自己,使个人的工作能力水平大大提高。只要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政策、新文件出台,都及时组织人员学习,确保工作不失误。在工作中,从不言苦,尽职尽责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把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每季度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每一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亲自抓,具体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尤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做到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三是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四是强化对各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析、预测、从思想上、工作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采取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四是设立意见箱,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各类办公用品,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五是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化解了各类不安定因素。

二、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消除隐患。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分段解决”的口号,对原有的一些工作制度作了修改,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事件追究制,一票否决权制等一系列制度,使市场管理人员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因为管理措施得力,人民群众对卷烟专卖工作满意度大大提高,消费投诉明显下降,近几年来市局(公司)在卷烟市场管理工作上没有出现执行政策上的偏差而引起不稳定事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

三、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企业稳定。

只有强化为职工服务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才能化解纠纷消除隐患,才能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企业实际的治安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思路。建立以意见箱收集问题,办公室处理问题,市局领导班子具体过问问题,基层及时化解问题的网络体系,限度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在今年公司竞聘上岗过程中,及时与职工沟通联系,多次深入基层、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各种困难,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做好开导工作,积极宣传《信访条例》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四、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针对一个时期家属院内自行车盗窃案件频发状况,组织综治小组成员详细研究对策,采取许多有效措施。一是要求保安人员做好看家护院工作,加强对院内、周边及办公楼的巡逻和保卫,要求职工上下班关好门窗,自行车一律停放进车棚,夜间12点准时锁大门。二是在单位办公楼、卷烟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和防护栏、防盗门。三是配备了灭火器,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使职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正是采取了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了治安事件的发生,职工能够安心工作,群众有了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维护,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存在忧患意识,相信在单位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参与下,我们一定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开展进献一份力量。

主题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村”建设,根据何湾镇党委、政府对综治工作的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立足本村实际,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创安活动为抓手,以混乱地区整治为重点,以动员全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平安建设为基础,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为关键,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综治工作将围绕一条主线,努力提升两项能力,继续遏制三个上升趋势,努力实现四“新”工作目标,即:围绕贯彻学习xx大精神这条主线;努力提升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两项能力;继续遏制到县去市赴省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外来人口和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上升的趋势;实现维护稳定能力要有“新”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有“新”突破,农村治安状况要有“新”改变,队伍综合素质有“新”提高。具体目标为:

1、继续保持本村政治稳定和治安平稳,不发生群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2、积极做好本村稳定工作,无集访和越级上访;

3、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平安文明家庭达90%;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转化工作,加大社会闲散青少年、精神病人的管控,无上述人员犯罪;

5、进一步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6、深入推进群防群治,积极做好防范工作,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上年有所降低;

7、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

三、工作措施

201x年度,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村”建设,达到示范村标准,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一是建立重点上访人员长效管理工作,对于习惯性上访人员,除了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外,更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对特别困难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时感觉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忘记他们,从而让他们在思想上得到安慰,从生活上得到一定实惠;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不定期地组织他们中的关键人员开展座谈,交流思想,掌握动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周一排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及时做好解决本村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力求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镇。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四是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两劳”回归人员教育转化和社会闲散青年、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时刻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他们不再重新犯罪,全力维护全村的社会政治稳定。

(二)以治安防范为抓手,不断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程,努力筑起一道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建立和完善义务治安巡逻队、民事调解委员会、帮教等各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协助片区民警做好本瞎区的治安工作,加大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力度,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对刑释解教人员坚持每季见面谈话不少于一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二是抓好物防建设工程,村两委要经常逐家逐户上门,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活动,宣传动员村民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加大物防、技防工作力度,确保本村零盗窃零火灾事故。

(三)以治安整治为重点,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治久安。

在“平安村”的建设活动中,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平安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工作深入人心,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强化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以“平安村”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本村创建水平。

一是坚持“四抓四面对”的思路,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四抓”,即:一抓组织网络。以村党支部为丫头,协调本村其他组织,以平安建设工作为中心,统一思想,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积极为平安建设工作出谋划策;二抓标准建设。制定平安村建设和平安文明家庭评比标准,规范建设内容;三抓建设重点。以改善瞎区卫生环境和加强宣传教育为抓手,努力提高村民的身心健康水平和文明向上的意识;四抓教育宣传。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加大综治创安宣传力度,巩固瞎区教育阵地。“四面对”,即:(1)面对党员,紧紧依靠党员开展建设活动,通过每月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和参与本村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带动广大村民的广泛参与;(2)面对各类群体。结合本村计划生育和青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为中青年群体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面对特殊群体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树立健康的人生观。(3)面对青少年。利用寒暑假,广泛开展爱国教育,培养他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才能的一代新人。(4)面对两劳人员。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定期走访,教育他们珍惜生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落实综治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村党支部、村委会一把手村民组签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工作制度,把平安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村民组每个责任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以巩固“平安文明家庭”示范村为目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普遍提高群众法律知识,增强村民法律意识,从而确保全村发案稳中有降,达到村民安居乐业之目的。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村综治工作领导组,负责村综治(创安)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明确村主要负责人为综治(创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创安)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主题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须知》

根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务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四、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百客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搞好安全防火防汛工作严禁使用明火.

3禁止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4禁止在旅馆内卖淫嫖娼

5禁止在旅馆内赌博吸毒

6禁止身份不明或犯罪分子入住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搞好安全防火防汛工作严禁使用明火.3禁止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4禁止在旅馆内卖淫嫖娼

5禁止在旅馆内赌博吸毒

6禁止身份不明或犯罪分子入住

主题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平安是福,和谐是金。建设“平安”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建立立体防控、管理常态化、扁平指挥、快速高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建设,按县综治办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谋划20xx年我局综治计划,结合我局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新时期社会综治工作的“三大任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整合社会综治资源与力量,健全结构完备、机制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立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以群众路线为基础,以党政支持为保障,以打、防、管、控为手段,立足于当前新形势下的社会综治目标与任务,必须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交付的各项综治安全任务要求统一部署,切实把综治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做到综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同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安全防范教育、禁毒警示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文明道德教育等,深入推进平安和谐“三级联创”,切实履行综治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继续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全年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黄、赌、毒问题,无安全事故,无闹事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化解农资纠纷、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落实兑现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加快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形成具有农业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新体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全县农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大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完善各项报送制度,认真开展涉农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不稳定问题,做到“无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三)推动平安创建活动,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明确工作责任,充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做好农村沼气池安全工作以及石漠化项目工程安全。

(四)履行好部门职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本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充分履行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两大职能,围绕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在农资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下功夫,做到“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履行部门职能,努力维护健康诚信的地方经济发展秩序,努力打造一个放心满意的农资和农产品消费环境,为本县的安定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加强综治宣传。推进法律“七进”宣传。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月、综治和平安宣传月及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法制道德观念,使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职工和群众不传谣、不信谣、不受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不法行为,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大力宣传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农业综治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聘请有关人员讲授综合治理、防盗、防火、防毒、防抢、防骗等方面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维护稳定的强大力量和牢固基础。要正确把握敏感问题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舆论引导机制。

(六)抓好青少年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局妇女协会、老协、工会的积极作用,把关心帮助青少年思想成长、心灵成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结合“5.4”、寒暑假、国庆节等,积极组织单位、农村青少年参加有益活动,宣传先进模范事迹、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宣传禁毒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远离毒品、远离违法犯罪。

(七)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结合自身业务,利用科技宣传月、科技进村下乡等形式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将警示教育与农业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意识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严格管理。继续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局长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各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将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研究工作,明确责任,健全内部机构,做到组织、制度、保障三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农业局综治理各项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格实行“一把手”和“一岗双责”制,确保工作落实和成效。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有章可循,依规办理。在此基础上,细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将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站股室、各乡镇农技人员头上。并与全局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安全水平。

(三)加大检查力度,致力于消除隐患。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各负其责,检查水、电、门窗安全使用情况,做好值班记录。重点检查各住宿小区、出租人员、消防安全、仓库、档案室等地方及办公大厅。每次检查由办公室牵头,分管领导带队,各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局内要设立综治、平安创建、禁毒等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工作及资料印发等工作所需,为工作的积极开展提供保障。

主题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年上半年,我委围绕“**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能力,逐步建立了有效的综治工作管理机制,现对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到位,有部署、有检查

建立了委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黄舸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担任,副组长由王辉副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担任,各委属单位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黄泽春担任,联络员为范喜敏。实行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健全了综治工作组织网络,及时制订了本年度具体实施计划;根据计划安排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综治平安工作纳入委工作目标考核。实现了综治、平安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及时制订和完善了公共设施管理、财务安全管理、消防、治安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台帐、专人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平安质态,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二、宣传到位,有意识、有氛围

我委全面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党的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法制教育和内部规章制度教育,不断提高大家的为人民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栏向干部职工宣传“平安”知识,通过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提纲等营造舆论氛围。利用每周的全委例会学习时间,开展专题讲座,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传授治安防范常识,形成人人参与、支持综治活动的氛围。

三、防范到位,有制度、有措施

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值班守护制度、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涉外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等项制度,并建立相应台帐,落实管理措施。在财会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设有防盗门窗等安保装置。另外我委还注重节假日安全管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都能及时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做到禁毒工作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教育干部克服存在的“无毒可铲、无毒可禁”的麻痹大意思想。

四、资金到位,有保障、有安排

对于综治工作,我委相当重视,**年安排320万用于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治安管理、综合考评评估、群众安全感调查、综治培训、社会风险评估、日常办公、天网巡防、民情互动、数字网络、移动办公、服务网站、数据信息功能提示等13大模块。

五、帮扶到位,有调查,有落实

按照市委的部署,我委今年继续开展“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活动的帮扶联系点为龙塘镇新民村委会。年初我委制定了《关于开展“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工作实施方案》;分管领导戴明光3

月份带队到新民村委会调查了解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即时与村行沟通,第一时间了解村委辖区内的信息,针对联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事件,及时与联系点进行联合办公,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化解社会突出矛盾。今年上半年,新民村委会辖区内未出现重大的突发事件与群体性上访事件。我委拟于近期再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帮助新民村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委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不安定因素,无群体性集访事件,单位内部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为建设“平安”做出了贡献。

主题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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