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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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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委对党内法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并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集体学习,将各条党内法规制度等贯穿于日常大小工作当中,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法规底线,依法守规、依法办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研究阐释,推动辖区内各村(社区)、各(站、办、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参加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做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方面。一是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充分认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各项工作。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蔚然成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方面。街道党内班子成员认真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从严治党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标准执行。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在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动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纪要干部管理规定》《党政专用通讯网络安全与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办理和管理工作规定》《中央文物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反恐怖主义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贵任制规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意见的通知》,党员大会、三会一课等相续开展学习,并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标准,自觉遵守好党内相关法规。各分管领导将各自分管业务板块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做到烂熟于心、将党内法规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提高工作原则、工作质量,把各项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标准指引下执行完成。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研判核心要义,把握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各种平台学习。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会议学习党内法规,截止目前已学习66条法规,剩余部分将在下半年的目标任务抓好学习;机关支部学习26条,党员大会36条,接下来将通过工作“菜单式”增加学习方式,便利干部职工“出行学、坐起学、家里学、会议学”。三是抓好理论和实践结合。熟学各种政策法规,高标准、高质量融入日常工作,以政策法规作为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坚决禁止“越红线、闯红线”。同时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树新风、换正气,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在街道做好表率,已更勤政务实干劲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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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还剩余40条党内法规没学习完成。2019年12月底街道党工委班子组建以来,主要以学习领导讲话、业务知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主,对法规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到位,特别是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要求,学习内容欠账较大。二是部分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虽能按时参加集体组织学习,铭记于心和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深入。三是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监督指导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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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将剩余40条党内法规在下半年底之前学习完成。并研究部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通过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遵规守纪、能力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运用媒体学习。充分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方式方法,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二
根据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共***纪委**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重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及文风不正弄虚作假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202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单位实际情况,逐项对督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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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及教育培训情况情况
为切实抓好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县委巡察办在日常工作开展中高度重视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做到集中学习和学习强国app自学相结合,并且采取座谈交流、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学习,学习理论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贯彻执行情况
*****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牢牢把握县委巡察办政治定位,认真履行政治监督首责,在巡察工作开展中,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查紧管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严查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执行制度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松内紧、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法规等各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制度建设,完善了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现已经建立健全了《县委**组(专项)**工作流程》、《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县委**机构借调干部管理办法》、《*****各股室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保密制度》、《*****机关学习生活请假和安全保卫制度》等9项制度,并逐步在工作中得到了落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单位面貌焕然一新。
(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严格按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创建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能够坚定“热爱党、服从党” 的政治信仰,始终如一的拥护党的领导和落实各项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五)相关材料撰写情况
在材料撰写方面,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学习新知识,了解新事物,不断拓宽视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扎实理论功底,积累厚实知识;班子成员带头增强党性修养,坚持以德修身,提升自己境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改进文风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实际生活中“望闻问切”,在分析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概括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把群众的创造吸收到文件、讲话、文章中去,使大家的思想和文字体现出时代要求,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对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研讨交流、基层调研等材料亲笔撰写,严格杜绝撰写材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由秘书或工作人员代笔等现象,做到撰写材料主题明确、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剖析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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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集体组织学习活动虽然能按时参加,但是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二是缺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三是对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机制及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不能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巡察工作各项环节还需进一步更新,具体化、规范化;四是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重形式,轻内容,重会议培训,轻长期教育;五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能够坚持各项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能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在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揭露问题少,自我剖析不够深刻,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六是虽然对材料撰写严格要求,但还是存在平时不用心、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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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学习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专题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掌握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维护党内政治生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明确的各项制度,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制度建设,将巡察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和规范化,以推动巡察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整体有序运转,不断提升了巡察工作质量。
(四)严抓文风不正,杜绝弄虚作假。加强业务写作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写作水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提高文稿质量,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建立文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渡劫材料撰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找人带笔、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五)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身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落实、重实效的观念,按照制度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的执政行为,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坚持以廉洁勤政、务实为民的作风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三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
居住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企业本部。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七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 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7、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言论和行动。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完毕后,将截止乙方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之日的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补偿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理解无误。
第二十八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双方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与该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关变更、终止等涉及乙方劳动关系的一切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该受委托人也可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款项等。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紧急状态联系人或该联系人拒绝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四
为贯彻落实《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国家保密局、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富保[20xx]1号、《关于转发杭州市委保密办、杭州市保密局〈关于开展杭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富密办[20xx]3号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敏感信息范围的通知》(杭安监管办[20xx]126号)文件精神, 10月26日,局专门召开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会。会议邀请市机要管理局陈拥军局长就《新保密法》有关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新保密法》进行了讲解。
《新保密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新修订的保密法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针中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明确了保密工作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强了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标准,以便在定密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以便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是增加了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的规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过多过滥。
五是增加完善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决条件,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及时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是丰富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本人都应保守国家和本单位的秘密,做到不探密、不传密、不泄密。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五
近段时间以来,(单位)组织我们学习了《新保密法》。在此次学习中,我感慨颇深,强烈地意识到,在信息化长足发展的今天,如何在新时期做好保密工作俨然成为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在此,我结合自己的感想而言,谈一下自己学习《新保密法》中所获得的一些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保密法》开始出现了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机关、单位的法律责任、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的法律责任等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在老《保密法》中尚未得到反映和规定,而《新保密法》的出台,则填补了这些空白;并且,《新保密法》对于相关权限的修改,则充分体现出政策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可以说,《新保密法》是保密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基础。在这一大背景下,我深感自己的保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我学习《新保密法》之后,保密法制观念和政治责任感在我的心中得到了明显增强。我认识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犯罪率的不断攀升,自己不以《新保密法》来指导自己的保密工作,不去熟悉规章制度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那么就不可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好保密工作。
再者,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新保密法》告诉了我,自己保密工作一旦百密一疏,那么再多的成绩都等于“零”。最终,不但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自己也会葬送美好的人生前程。所以,掌握《新保密法》,对于规范、指导自己开展保密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我在总结自己不足的同时,也对自己在今后做好保密工作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思路和认识。在下一步的保密工作中,我将从自身点滴做起,着实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是纠正错误认识,提高保密意识。结合一些泄密教训来看,那些泄密责任者并不是不知道做好保密工作,而是源于保密意识淡薄而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例如单位内部人员都知道的事情就算不上秘密、将秘密告诉给关系较好的人员谈不上是泄密等等。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会去深刻领会《新保密法》的精神实质,随时比照《新保密法》的内容进行自我反思,查找自己对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认识,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
其次是保持职业操守,抵御外界诱惑。《新保密法》的出台,使保密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为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敲响了警钟。既然工作要保密,那么工作必定就会涉及到国家与集体的利益。在对待保密工作上,我会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在面对外界诱惑时,用职业操守来约束自己,切实做到“眼不红、嘴不谗、手不伸”。
再次是恪守工作职责,做好保密工作。信息化发展在为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保密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从事计算机管理,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以及电子公文管理等信息管理工作的我更是深感责任在肩,因为我很清楚,现在的信息传播速度很快,如果在工作中没有对工作设备加以认真管理,那么就很容易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结合我自己的工作,我认为自己要做好保密工作,那么就得加强对保密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坚决不让外界传输媒介接触工作设备;坚决不将信息内容透露给他人;定期做好工作设备的维护保养。
最后是加快知识更新,增强防范能力。信息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在无形中也保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当前,金融业信息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如果从事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能加快知识更新,不仅是会被工作所淘汰,更重要的是在面对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入侵时,便会显得束手无策。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不断以信息化发展趋势为指引,加快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吸收,在工作中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火墙。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六
职位: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七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个月。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录用条件详见甲方所规定的岗位“职位说明书”相关要求。)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六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职责详见甲方所规定的岗位“职位说明书”;
第七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太多的,可以写详见附件)。
第八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九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时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一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二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五、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薪酬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1)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岗位工资为_____元,效益工资部分随甲方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元/小时。
(或者:按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工资标准执行)
(2)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3)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第十六条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七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十八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档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交通补助、差旅补助、餐费补助、通讯补助、节日红包利是等,具体标准参照公司薪酬福利相关管理制度与标准。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三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工作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责任书/职位说明书;
(2)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3)劳动人事制度(含考勤制度、行政后勤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等);
(4)财务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制度;
(6)质量管理制度;
(7)营销管理制度
(8)甲方保密制度;
(9)其它。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损失达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三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7)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九条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四十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一、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月__日起至_____年月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二条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四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十二、离职及后合同义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四十七条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四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四、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
第五十一条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三条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七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1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实施5周年,落实“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经县委保密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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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起,为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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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当前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防范窃密泄密有关知识及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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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办保密知识讲座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深化学习宣传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通过举办保密知识讲座或组织集体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泄密的基本技能,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
(二)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1.张贴保密宣传标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分别悬挂张贴保密宣传标语1条以上。
2.设立保密宣传橱窗。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本单位宣传橱窗或板报,开设保密宣传专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
3.播放电视宣传短片。县广电新闻中心负责,县国家保密局配合,从9月21日至9月25日,每晚在《龙南新闻》后播放保密宣传片,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保密法制宣传。
4.开设网络宣传专栏。县信息中心负责,县国家保密局配合,在xx县人民政府网开辟保密宣传专栏,发布保密法律法规知识,交流保密心得。
5.发送保密宣传短信。县国家保密局运用短信平台,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送保密宣传短信。
6.开展保密知识展板活动。9月23日—25日,县国家保密局在龙翔广场开展以“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为主题的保密宣传教育展览活动,向干部群众进行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三)开展党政机关保密自查工作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保密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促进我县保密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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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县国家保密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2.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开展一些有特色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既要形式多样又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3.认真总结提高。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15年10月12日前书面报县国家保密局。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作为保密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标语
1.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2.保守国家秘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3.保守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家庭幸福、保个人前途!
4.多一份保密警觉,少一份泄密烦恼!
5.保密工作要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查到位!
6.安全保密,宁烦十次,也不冒险一试!
7.人人参与保密工作,处处设防杜绝泄密!
8.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9.保守国家秘密,就是恪守个人的道德情操!
10.谋利益出卖秘密可耻,因无知泄露秘密可悲!
11.常怀保密之心,常思保密之重,常守保密之法。
12.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技能!
13.认真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14.履行保密责任,共筑保密长城!
15.增强保密意识,强化敌情观念!
16.规范保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保密依法行政水平!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八
今年,我中心保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密委的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单位保密工作,做好涉及文件、资料、信息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东兴区发展新跨越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特制定区疾控中心2020年保密工作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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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新形势的保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由一把手黄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办公室负责人具体承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把各科室保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任务统一考核。主要领导担任起对保密工作全面领导和督促检查的责任,分管领导要管好分管领域内保密工作的措施落实,及时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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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承办人要进一步加强《保密法》及保密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单位涉密人员及分管领导参加保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和业余自学,要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把握保密工作发展趋势。
2、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保密法修订后的宣传工作,多形式组织开展宣讲,普及工作,使保密宣传教育向深度、广度不断推进和拓展,努力营造保密工作良好氛围。
3、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橱窗等形式开展保密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各科室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把保密工作理念普及到单位每一位职工,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保密观念和维护保密安全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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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抓好日常保密管理的同时,要以涉密人员、涉密计算机网络等管理为重点,力求抓出实效,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
1、要加强单位电子政务和各科室涉密计算机网络建设应用中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专机专网,确保网络在安全保密条件下运行。
2、实行上网信息审批责任制。上网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涉密信息还必须由中心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以上网运行。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确保信息安全。
3、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包括磁介质和纸介质)的管理。各科室收到国家秘密载体统一交办公室,做到收到一件,登记一件,专登、专办、专存保管,直到涉密载体自行解密后,再归入文书档案统一归档立卷。
4、加强对中心计算机的管理。各科室所有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用于聊天、玩游戏、下载歌曲,严防病毒侵入,确保网络安全。流病科、地慢学科用于疫情直报的计算机,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进行疫情报告时方可开机并使用卫生部统一配备的疫情直报网络软件进行疫情报告,一旦报告完毕,立即退出网络,并关闭计算机,违者按泄密事件严肃查处。
5、加强工作秘密安全。对工作中产生的各种应保密的集体研究形成事项、决定、纪要情况等,要按工作纪律要求做到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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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保密检查实施方法》,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的自查,把保密自查工作作为推动保密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保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做好日常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要在全年组织各科室保密工作督查,赐教积极配合区保密委接受全区保密执法检查,对督查到的问题,将按《保密法》及《四川省保密检查实施方法》要求,依法严肃处失泄密案件。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九
20xx年我局保密工作,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保密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创造性地开展各项保密工作,全力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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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对保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把保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要有新的提高,能够自觉遵守《保密法》的各项规定,把保密工作同我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用保密知识指导业务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开创保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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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各科室、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和保密科技知识。切实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着力推进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2、开展保密专业知识培训。为适应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电子政务保密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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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密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保密工作需要。不断地充实保密队伍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精、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人才来武装保密组织,定期对保密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成为新形式下一支坚不可摧的保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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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一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工作中坚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的推进工作,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二是抓好秘密文件的管理。施行密件和重要文件登记制度,加强对密件的监管,保证秘密载体不丢失。三是规范文件资料的运作程序,特别是涉密文件资料严格签收制度,严格控制流向,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确保涉密资料、信息的安全。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制定档案保密制度。五是认真做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技术防范和保密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不准一机双网”的规定,对计算机中涉及到重要的资料,都加强监管,加以归纳整理,存放有序,有效地防止网上泄密事件发生。六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保密工作上新的台阶,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第五条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八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第九条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
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者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内作出定密授权。
定密授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授权机关应当对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定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作出的授权,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作出的授权,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确定;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保密法的规定,严格限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明显部位应当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对原国家秘密标志作出变更。
无法标注国家秘密标志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认为符合保密法有关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规定的,应当及时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
机关、单位对不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认为符合保密法有关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规定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单位提出建议。
已经依法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由原定密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密审核。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的,该机关、单位所确定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由承担其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关、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发现本机关、本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关、单位发现下级机关、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其纠正,也可以直接纠正。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10日内报有关部门确定。拟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拟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其他机关、单位拟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将所作决定及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提出异议,由原定密机关、单位作出决定。
机关、单位对原定密机关、单位未予处理或者对作出的决定仍有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确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在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前,对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主张密级中的最高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二)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四)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五)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六)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七)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二条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机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第二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主要业务应用、使用范围和使用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涉密信息系统不再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关、单位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应当根据国家保密规定确定密级,并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机关、单位应当对提供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出保密管理要求,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根据会议、活动的内容确定密级,制定保密方案,限定参加人员范围;
(二)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
(三)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国家秘密载体;
(四)对参加人员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二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以下简称涉密业务),应当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涉密业务。
第二十九条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从事涉密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四)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五)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任(聘)用审查、脱密期管理、权益保障等具体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当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本机关、本单位年度保密工作情况。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年度保密工作情况。
第三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十一)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
(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第三十三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泄密隐患的,可以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对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保密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意见,对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第三十四条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泄密报告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报至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民举报、机关和单位报告、保密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认为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查清密级、数量、来源、扩散范围等,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请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助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七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对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提出鉴定的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属于何种密级作出鉴定。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出具鉴定结论;不能按期出具鉴定结论的,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三十八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保密审查、保密检查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利益。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一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领导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纪律,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一个部门保密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此。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保密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做到哪里。对本部门下属各分管负责人,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六是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迎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七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迎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迎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迎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重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确保专业知识精深。努力学习科技知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新技能。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二
20xx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决定》,国家主席*同日签署第二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修订之后的保密法与以往相比,主要有朋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针中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明确了保密工作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强了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标准,以便在定密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以便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是增加了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的规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过多过滥。
五是增加*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决条件,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及时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是丰富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三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四
根据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共***纪委**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重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及文风不正弄虚作假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202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单位实际情况,逐项对督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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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及教育培训情况情况
为切实抓好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县委巡察办在日常工作开展中高度重视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做到集中学习和学习强国app自学相结合,并且采取座谈交流、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学习,学习理论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贯彻执行情况
*****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牢牢把握县委巡察办政治定位,认真履行政治监督首责,在巡察工作开展中,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查紧管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严查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执行制度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松内紧、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法规等各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制度建设,完善了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现已经建立健全了《县委**组(专项)**工作流程》、《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县委**机构借调干部管理办法》、《*****各股室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保密制度》、《*****机关学习生活请假和安全保卫制度》等9项制度,并逐步在工作中得到了落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单位面貌焕然一新。
(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严格按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创建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能够坚定“热爱党、服从党” 的政治信仰,始终如一的拥护党的领导和落实各项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五)相关材料撰写情况
在材料撰写方面,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学习新知识,了解新事物,不断拓宽视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扎实理论功底,积累厚实知识;班子成员带头增强党性修养,坚持以德修身,提升自己境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改进文风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实际生活中“望闻问切”,在分析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概括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把群众的创造吸收到文件、讲话、文章中去,使大家的思想和文字体现出时代要求,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对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研讨交流、基层调研等材料亲笔撰写,严格杜绝撰写材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由秘书或工作人员代笔等现象,做到撰写材料主题明确、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剖析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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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集体组织学习活动虽然能按时参加,但是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二是缺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三是对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机制及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不能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巡察工作各项环节还需进一步更新,具体化、规范化;四是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重形式,轻内容,重会议培训,轻长期教育;五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能够坚持各项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能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在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揭露问题少,自我剖析不够深刻,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六是虽然对材料撰写严格要求,但还是存在平时不用心、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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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学习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专题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掌握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维护党内政治生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明确的各项制度,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制度建设,将巡察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和规范化,以推动巡察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整体有序运转,不断提升了巡察工作质量。
(四)严抓文风不正,杜绝弄虚作假。加强业务写作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写作水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提高文稿质量,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建立文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渡劫材料撰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找人带笔、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五)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身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落实、重实效的观念,按照制度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的执政行为,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坚持以廉洁勤政、务实为民的作风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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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委对党内法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并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集体学习,将各条党内法规制度等贯穿于日常大小工作当中,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法规底线,依法守规、依法办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研究阐释,推动辖区内各村(社区)、各(站、办、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参加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做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方面。一是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充分认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各项工作。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蔚然成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方面。街道党内班子成员认真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从严治党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标准执行。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在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动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纪要干部管理规定》《党政专用通讯网络安全与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办理和管理工作规定》《中央文物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反恐怖主义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贵任制规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意见的通知》,党员大会、三会一课等相续开展学习,并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标准,自觉遵守好党内相关法规。各分管领导将各自分管业务板块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做到烂熟于心、将党内法规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提高工作原则、工作质量,把各项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标准指引下执行完成。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研判核心要义,把握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各种平台学习。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会议学习党内法规,截止目前已学习66条法规,剩余部分将在下半年的目标任务抓好学习;机关支部学习26条,党员大会36条,接下来将通过工作“菜单式”增加学习方式,便利干部职工“出行学、坐起学、家里学、会议学”。三是抓好理论和实践结合。熟学各种政策法规,高标准、高质量融入日常工作,以政策法规作为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坚决禁止“越红线、闯红线”。同时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树新风、换正气,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在街道做好表率,已更勤政务实干劲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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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还剩余40条党内法规没学习完成。2019年12月底街道党工委班子组建以来,主要以学习领导讲话、业务知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主,对法规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到位,特别是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要求,学习内容欠账较大。二是部分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虽能按时参加集体组织学习,铭记于心和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深入。三是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监督指导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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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将剩余40条党内法规在下半年底之前学习完成。并研究部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通过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遵规守纪、能力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运用媒体学习。充分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方式方法,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六
根据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共***纪委**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重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及文风不正弄虚作假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202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单位实际情况,逐项对督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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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及教育培训情况情况
为切实抓好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县委巡察办在日常工作开展中高度重视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做到集中学习和学习强国app自学相结合,并且采取座谈交流、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学习,学习理论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贯彻执行情况
*****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牢牢把握县委巡察办政治定位,认真履行政治监督首责,在巡察工作开展中,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查紧管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严查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执行制度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松内紧、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法规等各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制度建设,完善了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现已经建立健全了《县委**组(专项)**工作流程》、《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县委**机构借调干部管理办法》、《*****各股室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保密制度》、《*****机关学习生活请假和安全保卫制度》等9项制度,并逐步在工作中得到了落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单位面貌焕然一新。
(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严格按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创建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能够坚定“热爱党、服从党” 的政治信仰,始终如一的拥护党的领导和落实各项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五)相关材料撰写情况
在材料撰写方面,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学习新知识,了解新事物,不断拓宽视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扎实理论功底,积累厚实知识;班子成员带头增强党性修养,坚持以德修身,提升自己境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改进文风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实际生活中“望闻问切”,在分析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概括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把群众的创造吸收到文件、讲话、文章中去,使大家的思想和文字体现出时代要求,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对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研讨交流、基层调研等材料亲笔撰写,严格杜绝撰写材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由秘书或工作人员代笔等现象,做到撰写材料主题明确、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剖析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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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集体组织学习活动虽然能按时参加,但是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二是缺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三是对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机制及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不能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巡察工作各项环节还需进一步更新,具体化、规范化;四是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重形式,轻内容,重会议培训,轻长期教育;五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能够坚持各项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能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在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揭露问题少,自我剖析不够深刻,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六是虽然对材料撰写严格要求,但还是存在平时不用心、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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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学习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专题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掌握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维护党内政治生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明确的各项制度,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制度建设,将巡察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和规范化,以推动巡察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整体有序运转,不断提升了巡察工作质量。
(四)严抓文风不正,杜绝弄虚作假。加强业务写作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写作水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提高文稿质量,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建立文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渡劫材料撰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找人带笔、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五)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身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落实、重实效的观念,按照制度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的执政行为,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坚持以廉洁勤政、务实为民的作风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七
20xx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决定》,国家同日签署第二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修订之后的保密法与以往相比,主要有朋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针中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明确了保密工作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强了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标准,以便在定密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以便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是增加了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的规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过多过滥。
五是增加元宝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决条件,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及时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九是丰富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八
随着信息化进程统一论文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__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__的重要性。
一是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__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__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__作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对__的领导。领导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纪律,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的__。一个部门__好坏,主要取决于此。实行__领导责任制。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__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__就做到哪里。对本部门下属各分管负责人,层层落实__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__带来了新的挑战,__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__的重要性,把__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六是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迎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七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迎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迎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迎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重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确保专业知识精深。努力学习科技知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新技能。
保密法规督查处处长竞聘演讲十九
按照市招管办(余招投标〔20xx〕20号)文件要求,本人就学习《国家保密法》,并结合当前保密工作中的一些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
一、《保密法》出台时间。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党和国家把保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推向了一个新阶段。1990年4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7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保密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出事就没事,一出事就是大事;不出问题体会不深刻,一旦出现泄密问题,就后悔莫及。
二、保密工作的基本概念和主要任务。《国家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工作秘密分为三类,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一是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就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按照一旦泄露,给国家安全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分为基本期限、特殊期限两种,没有标明期限的,为基本期限,即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xx年,秘密级不超过20xx年。标明的为特殊期限,一种是长期,一种是注明最短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主要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等方面的秘密事项。同时,国家保密局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下发了各项业务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凡依据《保密范围的规定》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任何机关、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一旦泄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二是保守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企业经营单位不产生工作秘密。工作秘密分两种,一种是行业工作秘密,有关国家机关根据行业工作管理的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对其工作秘密的范围作出规定。一种是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工作秘密,由各机关、单位自行决定。泄露工作秘密,根据情节轻重,有关责任人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政纪处分。工作秘密不分等级,只在属于工作秘密载体的正面(文件资料的首页),标注“内部”、“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作为工作秘密的标志(如:单位内部工作人员通讯录)。三是保守商业秘密。根据《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主要存在于科研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泄露商业秘密,根据情节,可分别给予民事或刑事处罚。
三、加强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各类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纸介质载体,是指各类文件、资料,这是我们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多、最常用的涉密载体。磁介质载体,主要包括记录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就当前在文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来看,主要是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五个环节。一是加强制作环节的管理。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二是加强收发环节的管理。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三是加强使用环节的管理。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复制密级文件要经过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或者本机关、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四是加强保存环节的管理。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五是加强销毁环节的管理。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制作涉密载体过程中的草稿、讨论稿、废页、残料、校对稿等,不需要保存的,应当按照保密规定及时销毁,不能随意抛置,不能作为废品出售。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如:李某想复印一份20xx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在文件复印时,发现首页上端赫然印着“秘密”两个黑体字,这就意味着复印中央一号文件内容也是泄密行为。
四、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大力推进,计算机及其网络已经成为当前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主战场。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点。严禁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网络接入国际互联网,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和运行涉密信息。现在,上网查资料、了解时事新闻、发电子邮件等,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时尚。可是当你在网上漫步时,说不定已不知不觉地被别人牢牢“锁住”,成了网络间谍猎取的“目标”。因此,上网冲浪时,千万不要忘了保密两个字。同时不要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密信息。电子邮件虽然快捷、方便、省钱,但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不保密,即使采取加密手段也无法防止泄密。因此,绝不能用电子邮件发送涉密信息。
五、招投标中容易泄密的几个方面:一是投标报名供应商名单的泄密。在投标报名或出售招标文件登记时,有的是经办人员无意中未把前面已登记的投标单位名单遮盖起来,有的是经办人员在登记和办理时不经意在熟悉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询问时透露了有关信息,使一些投机的供应商钻了空子。二是抽取专家中的泄密。当前政府采购专家库还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存在专家少的问题。在抽取专家后发现某些专家在一个月内多次参与评标现象较多,给一些供应商提供了接触专家及搞好关系的机会。三是评标过程中的泄密。这是被泄密的重点环节,评审中评委会要求澄清及询问的情况、评审后评标报告的推荐情况、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品牌和型号等方面。这些方面既是供应商急需知道的,又是保密的难点,因为它涉及的人员多,工作上环节多,虽然评标纪律一再强调,但泄密后很难查证是从哪个方面、哪个人泄露出去,也很难收集到证据。同时,事后的现场资料收集及废物清理也是不经意泄密的重点和被忽视的地方,因此该环节被泄密的范围、内容较多,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猜疑和质疑也多。四是投标供应商标书中一些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泄露。这在一般情况下发生较少。主要是在澄清过程中对于一些产品、产品证书、产品鉴定和商务部分的询问时不经意的泄密和评审后的泄密。五是对入围供应商在事后审核和调查中的泄密。在定标过程中,采购方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产品、技术、信誉、业绩等审查中,为了证实一些带有损害采购人利益和保证入围供商公平进入的事项采取一些澄清和告知时,由于疏忽而泄露了审核和调查事项。
六、防止招投标环节中泄密行为发生的措施。(一)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的保密工作。对于这个开头环节,一是报名登记做到单独登记,防止后报名的知晓前面报名的供应商;二是做好资格审查时的保密工作,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通知;三是推广网上报名新办法,供应商只要在网上登录并填写信息就可以了。(二)加强抽取专家工作和专家评标前的保密。抽取专家时,当专家问到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等事项时要拒绝回答,特别是一些尖端行业,其专家人数本来就少,而且那些专家大家彼此又是互相熟悉的,因此保密工作更应注意。(三)强化评标工作的保密。开标后,有关投标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以及评标、定标情况均属于秘密。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问题和情况传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部门泄漏,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进行对外活动。同时,在评标期间还应遵守一些保密规定:(1)评标过程中的评标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印。(2)评标人员不得以口述、电话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透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人员(包括亲属、朋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不得向评委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不得将评标资料带回家。(3)评标中产生的废纸、废草稿等集中存放、统一销毁。(四)严守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在投标、评标中会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一些技术秘密、经济秘密、专业人员秘密、价格构成秘密等。
这些都是应当给予严格保密和不可泄漏的。投标书要有专人管理,评审后要整理保管,事后借阅要登记,从而确保供应商的一些商业秘密不泄露。(五)做好审查和澄清工作中的一些保密。在事后的审查和澄清工作中要实行专人办理,在工作中要注意程序、方式,实行书面审查和澄清,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始证据和书面加盖公章的证据,特别是在遇到一些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时,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为了证明某些情况会不经意的将中标商的情况和未中标商的一些原因和证据泄漏出去,给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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